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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经济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10 09:01:43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1篇

[关键词]消费水平消费需求农村经济

农民消费是我国消费市场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农民消费水平的到提高,中国的经济增长才能摆脱出口依赖型。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较低,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由此必须提高农民消费水平,使其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增长点,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

一、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消费水平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们通常所说的消费水平一般是狭义的消费水平,它是指按人口平均的消费品(包括服务)的数量,反映人们物质文化需要实际满意程度。消费水平的提高,不仅要求增加消费品数量,而且要求不断增加提高消费质量。因此,消费水平是一个综合指标,最终会表现为人们的健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生活享受水平、消费环境的质量等等,反映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满意程度。

1.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有利于形成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经济增长依靠的是社会需求的拉动,必须通过调节社会需求以调节社会生产而达到发展社会经济的要求。现在政府正不断的出台种种方案来刺激内需增长,其中有一点就是要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农民消费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首要动力。

2.提高农民消费水平,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可以改变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消费品生产结构和相关产业链上附属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3.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在农村,农民消费的提高势必带来消费质量的提高,促使文化教育消费的增加,带动经济增长。提高消费中的科技和知识文化中的比重,提高消费质量,就能从根本上提高消费力,从而可以促进消费力和生产力之间、消费和生产之间的良性循环。

二、农民消费水平较低的原因分析

1.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较低,消费水平差距持续扩大

弗里德曼认为,居民的持久性收入是决定其消费的重要因素,没有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水平就不可能提高。我国现在还只是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消费水平还没有升级、消费结构没有优化,消费水平还未得到真正的提高。

2.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抑制消费水平提高

目前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公共配套尚处在低级水平,农民购物难、用点难、行路难、上网难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力供应跟不上、电压不稳定,收费较高;二是电视、通讯、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交通道路建设有待完善。

3.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农民储蓄倾向较强。现在农村的医疗成本居高不下,农村医疗保健型消费出现被迫的大幅增长,医疗保健费用已成为农民消费支出中增幅最大的一项。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农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大大增加,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现时消费,抑制了消费水平的提高。

4.农村市场体系尚未建成,商品流通渠道不畅

当前,农村市场体系尚未建成,商品的流通渠道也不畅,农民买、卖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许多商品在城市处于过剩状态,而在农村却难买到;另一方面,农民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由于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远,交易成本大,农产品难以适时卖出,不能转化为农民的实际收入,制约了消费水平的提高。

5.消费环境不佳,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当前的消费环境不乐观,制约了居民需求扩大,造成了居民消费不安全和对消费环境的缺乏诚信,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购买勇气,抑制居民的消费欲望,影响居民消费力的提高。

三、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的方法

1.增加农民收入,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我国必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力。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有效购买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扩展农民的消费能力;建立完善农村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素质,让农民可以及时有效地掌握市场的信息,把握市场动向,推进农村产业化进程。

2.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农村的电力、交通、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设的力度;还要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广大农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同时在农村增加消费者投诉网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的消费权益,为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首先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其次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消除后顾之忧,敢大胆消费;第三是要加大农村救助帮困力度,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贫困农民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4.健全流通体制,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必须加大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流通格局,搞活农村市场,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从而全面提升农村的综合流通能力;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农村商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与农村消费直接相关的零售业。

5.大力发展农村消费服务业,增加消费热点

农村消费服务业是带动农村消费提高的重要领域,是促进农村消费水平升级的重要方式。首先鼓励支持企业面向农村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和设计适合农民消费需求特点以及消费环境的产品系列;二是把向农民提供商品和提供服务结合起来,鼓励生产流通企业在农村设立售后服务网点,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休闲旅游,拓宽农村消费领域,刺激农村形成新的消费热点。

参考文献: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2篇

农村金融形成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使农民手中的资金保值增值,将资金自然流动到收益率较高的市场当中。在农村的民间资本流动过程中,我们很明显能看到“民间借贷”现象,即所谓的“抬钱”,并且出资方能够得到一定数额的固定利息,以便达到资金的有效利用。农村储蓄资本是农村投资的关键来源,它是农村经济的物质保障,只有当农村金融体系完成构建,才能够令农村资本与投资农村联系起来,从而达到降低农村外流资金量的作用。农村的经济环境也急需一个正规、有效的农村金融平台,有效提升农村金融资源的利用率,并以此来支撑农村经济的未来发展。在农村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交易现象,无论是最初以物与物的形式,还是进化到目前的资金量与农业国模化生产的模式,都存有一定的风险因素。而此时,金融机构的出现弥补了农村体制上的空白,令投资、生产、交易等过程转变成规范的流程,便于资金的有效流转与应用,且保证资金周转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

2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整体增长有着极强的正比例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与金融发展步伐的加快,关于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探索在学术界掀起了极其激烈的浪潮,相关的讨论声音此消彼长,但大多形成一个共识,那就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呈正比例的关系,即一个固定区域的经济增长越迅速,其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越良好,反之亦然。经研究,也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的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保持正相关。

2.1农村储蓄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储蓄与农村经济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关联,早期国外的经济学者就通过科学的理论分析对二者做以明确的论证,采用了农村居民人均储蓄额度与人均纯收入作为农村居民储蓄—收入关系的变量,从而得出农村储蓄与农村经济发展间正比例关系的结论。并且,基于这一点,对国家经济环境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政策建议。农村储蓄量增长了,金融机构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将其资本投入到农村生产过程当中,促进农村相关基础建设行业的发展,令农村资本得到有效利用。

2.2农村金融机构利率的调整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

利率与我国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较强的正比例关系。农村金融机构利率的变化能够改变农村投资总量,使得农村经济的增长速度放缓或者加快。以来安县为例:当县里的信用合作社受到了国家利率调整指示的影响时,对县里的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当降低贷款利率时,县里当地的某些私人企业为求快速发展,积极进行融资,将其投入到企业的基础建设中去,进而令企业的生产效益得到提升,促进县里的经济发展。

2.3农村借贷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金融发展最初时,我国正处在资金短缺时期,农村生产效率停滞不前,传统农业生产遇到了瓶颈。与此同时,农村环境内部呈现出了部分资本流动的趋势,一方面,可以令农村手中限制的本金得到有效的利用;另一方面,正好为当时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的状况做以解围,农村经济对于资本金的需求极大,农村借贷的出现弥补了农村经济发展中对于资本流动性控制的缺失。经一段时期的验证表明,农村借贷频率的加快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令农村资本全面投入到农业的生产进程中。

2.4农村金融环境的转好使得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向好

金融市场具有降低经济波动幅度的能效。一般情况下,采用合理的金融机制可以平滑经济波动幅度,从而减免经济周期性的波动效应,对农村经济环境十分有益。一个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可以令农村经济的发展稳步提升,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干扰减弱,这对于农村经济体制这一本就不强势的体系来说,就减少了经济振荡与危机的可能性。

3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经济学家与相关学者一直未停止思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的作用机理,并且将很多经典论断应用在国家政策的制定上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收益。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因素,而经济增长效率是影响金融发展步伐节奏快慢的重要条件,二者间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农村环境中的极其细微之处。相反,如果农村经济增长止步不前,就会对农村金融发展极其不利。近年来,在我国农村,整体的金融环境日趋成熟,经济发展也在国家支持“三农”问题后有着质的飞跃,今日农村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同时,农村的各行业及经济的发展势头也为金融业务的展开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这对于农村金融来讲,无疑是一种挑战和机遇。意味着在未来农村的金融环境与经济环境之间,有着极其微妙的关联,令二者互相作用,相互影响,共同进步与发展。而且,这与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相关政策的导向性密不可分。

4结论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3篇

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绩效评价属于多变量的综合评价,在实际研究中,多指标(变量)问题是经常遇到的,而且在多数情况下,不同指标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这势必增加问题分析的复杂性。主成分分析就是设法将原来的指标重新组合成一组新的互相无关的几个综合指标来代替原来的指标,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从中取几个较少的综合指标,尽可能多地反映原来指标的信息。主成分分析法能浓缩信息,简化指标的结构,使分析问题的过程简单、直观、有效[14],主成分分析法的优点是可以消除各指标由于量纲不同所带来的影响,克服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所带来的信息重叠以及人为确定各指标权重系数的问题[15],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主成分分析法的原理,以较少数的综合变量取代原有的多维变量,使数据结构简化,把原指标综合成较少几个主成分,再以这几个主成分的贡献率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构造出一个综合评价函数。作为一种多指标分析方法,在综合评价函数中,各主成分的权数为其贡献率,它反映了该主成分包含原始数据的信息量占全部信息量的比重,这样确定权数是客观、合理的,它克服了某些评价方法中人为确定权数的缺陷,这种方法的计算比较规范,便于在计算机上实现。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处理时,应明确主成分分析的具体步骤:1)将指标标准化,主要目的是去除指标不同量纲的影响。在主成分分析法中用协方差矩阵求得主成分是主成分分析法中的关键所在,因为协方差矩阵容易受到指标的数量级和量纲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原始数据做无量纲化的处理。2)计算标准化指标数值的相关系数矩阵Rm×m,观察多个指标的相关度,确定待分析的原有若干变量是否适合于因子分析;3)求矩阵R的特征根λj(j=1,2,…,m),λj表示第j个主成分Fj所解释的原始指标数据的总方差,则主成分Fj对原始指标数据的方差贡献率ωj为:ωj=λj/Σkj=1λj;4)将特征根λj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根据累计方差贡献率≥85%的要求选取前k个特征根对应的主成分;5)将标准化值矩乘以主成分系数矩阵,计算各主成分得分;6)计算综合得分。

2结果与分析

2.1内蒙古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地域差异分析由于篇幅原因,未列出原始数据,12个盟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均值约为596.16(千hm2),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呼伦贝尔市1585.42(千hm2)、通辽市1119.95(千hm2)、赤峰市1110.97(千hm2)、兴安盟773.51(千hm2)、乌兰察布市619.66(千hm2),比例占到41.67%;有效灌溉面积均值约为260.44(千hm2),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通辽市655.34(千hm2)、巴彦淖尔市594.38(千hm2)、赤峰市462.37(千hm2)、兴安盟306.96(千hm2),比例占到33.33%;农牧业机械总动力均值约为273.29(万Kw),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通辽市571.75(万Kw)、赤峰市492.16(万Kw)、巴彦淖尔市420.62(万Kw)、兴安盟388.14(万Kw)、呼伦贝尔市381.17(万Kw)、鄂尔多斯市278.82(万Kw),比例占到50%;化肥施用折存量均值约为157529.3(t),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通辽市541868(t)、赤峰市282334(t)、巴彦淖尔市240794(t)、呼伦贝尔市209239(t)、比例占到33.33%;农村用电量均值约为45962.17(万Kw),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赤峰市193986(万Kw)、通辽市101985(万Kw)、鄂尔多斯市46287(万Kw),比例占到2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均值约为2103098(万元),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赤峰市3954968(万元)、呼伦贝尔市3918847(万元)、通辽市3872095(万元)、巴彦淖尔市2491937(万元)、呼和浩特市2133999(万元),比例占到41.67%;粮食产量均值约为226.77(万t),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通辽市608(万t)、呼伦贝尔市565.60(万t)、赤峰市500.10(万t)、兴安盟340.50(万t),比例占到33.33%;油料产量均值约为12.09(万t),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巴彦淖尔市59.39(万t)、呼伦贝尔市29.70(万t)、赤峰市12.93(万t),比例占到25%;肉类产量均值为207999.2(t),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通辽市517124(t)、赤峰市457895(t)、呼伦贝尔市248047(t)、锡林郭勒盟246847(t)、乌兰察布市209499(t),比例占到41.67%;羊毛产量均值约为9775.42(t),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呼伦贝尔市21952(t)、赤峰市20325(t)、通辽市15286(t)、鄂尔多斯市13736(t)、兴安盟11894(t)、乌兰察布市9810(t),比例占到50%;大牲畜年末数均值约为74.44(万头),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盟市有通辽市205.86(万头)、赤峰市200.26(万头)、呼伦贝尔市117.56(万头)、锡林郭勒盟93.62(万头),比例占到33.33%。内蒙古各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各指标总量低于平均发展水平的盟市较多,发展较不平衡,内蒙古东、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整体差距较大。

2.2内蒙古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绩效综合分析使用SPSS软件对数据处理进行综合评价,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指标的相关系数,大多数相关系数大于0.3,适宜主成分分析,共提取三个主成分,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92.256%,大于85%,三个主成分权重分别为74.232%、11.282%、6.743%,计算各主成分得分及总得分(表1)。表1中正数表示综合发展水平在平均水平之上,负数表示综合发展水平在平均水平之下。因为第一主成分权重较大,因此第一主成分得分决定了总得分,第一主成分得分与总得分变化一致,表现为第一主成分得分较高的总得分也较高,各盟市在第二与第三主成分上的得分与第一主成分得分有所变化,但对最终得分的影响是微弱的。从总得分来看,内蒙古12个盟市农村牧区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在平均值之上的有5个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其中前4个盟市位于内蒙古的东部地区,1个盟市位于内蒙古的西部地区,西部盟市农村牧区经济综合发展位于平均发展水平之下,其中包括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都在平均发展水平之下,东部只有锡林郭勒盟在平均水平之下,内蒙古东部地区各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实力较强,无论是各个指标上的表现,还是综合水平;内蒙古中西部8个地区除巴彦淖尔市,其余都在平均水平之下,像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工业较为大的地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较弱。为了更好的观察12个盟市农村牧区的相似与异质性,将内蒙古12个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以三个主成分为维度做聚类分析(图1)。通过三维散点图聚类发现,内蒙古12个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绩效大致可以细分为四大类,第一类5、6即通辽市、赤峰市归于一类;第二类3、10即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归于一类;第三类1、2、4、7、8、9即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归于一类;第四类11、12即乌海市、阿拉善盟归于一类。

3讨论

3.1自然条件的差异内蒙古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土地资源丰富,耕地面积接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面积的60%,水资源总量所占比例超过了内蒙古地区总量的80%,同时内蒙古东部地区土壤资源优质,内蒙古土壤在分布上东西之间变化明显,土壤带基本呈东北-西南向排列,最东为黑土壤地带,向西依次为暗棕壤地带、黑钙土地带、栗钙土地带、棕壤土地带、黑垆土地带、灰钙土地带、风沙土地带和灰棕漠土地带。其中黑土壤的自然肥力最高,结构和水分条件良好,易于耕作,适宜发展农业;黑钙土自然肥力次之,适宜发展农林牧业。另外内蒙古草原森林资源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也为发展农区牧区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西部地区除巴彦淖尔市外,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自然条件较恶劣,干旱,风沙大,少雨,土地以盐碱地为主,水资源、草地森林资源缺乏等因素影响了西部地区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

3.2农村牧区劳动力的差异农村牧区劳动力的数量对于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区域人力资本的存量提升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从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来分析,12个盟市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最多的是赤峰市211.1414万人、其次是通辽市134.7763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远远大于其他盟市,内蒙古东部5盟市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累计为517.2479万人,而西部7盟市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累计为314.6746万人,其中东部区约是西部区的1.644倍。从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来看,12个盟市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最多的是赤峰市126.1189万人、其次是通辽市93.5396万人,东部区乡村年末从业人员为346.1453人,西部区乡村年末从业人员为206.7069人,其中东部区约是西部区的1.675倍。东部区无论农村牧区劳动力资源还是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都普遍高于西部,西部地区除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外其他盟市普遍较低,这也是12个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差较大的原因。

3.3产业发展结构的差异从产业结构发展来看,以生产总值为例,12个盟市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总生产总值的比例按以下顺序递减,兴安盟约为30%、巴彦淖尔市约为19%、呼伦贝尔市约为18%、乌兰察布市约为16%、赤峰市约为15%、通辽市约为14%、锡林郭勒盟约为10%、呼和浩特市约为5%、包头市、阿拉善盟约为3%;鄂尔多斯市约为2%、乌海市约为1%;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总生产总值的比例按以下顺序递减,阿拉善盟约为82%、乌海市约为68%、锡林郭勒盟约为67%、通辽市约为63%、鄂尔多斯市约为61%、巴彦淖尔市约为57%、赤峰市约为55%、乌兰察布市约为54%、包头市约为53%、呼伦贝尔市约为47%、呼和浩特市约为33%;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占总生产总值的比例按以下顺序递减,呼和浩特市约为62%、包头市约为45%、鄂尔多斯市约为37%、呼伦贝尔市约为35%、兴安盟约为32%、乌海市、乌兰察布市约为31%、赤峰市约为30%、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约为23%、阿拉善盟约为16%。各产业生产总值所占比例的变化反映了12个盟市产业发展重点不同,如阿拉善盟、乌海市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这也是内蒙古各盟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绩效存在差异的原因。

4结论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4篇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河南开封475004

摘要院农村经济的发展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难题,未来农村的发展动向究竟以何为主则是农村经济问题研究者的重要关注点,村庄文化沿袭了千百年中国人的文化情结,乡村文化的复兴对农村经济有莫大影响,笔者以具有典型中国农村特色的河南省灵宝市焦村镇罗家村为研究对象对此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 院经济发展;乡村文化;复兴

1 案例分析

Z 大哥种植三四亩苹果树,主要是秦冠(贱卖)、花冠和少量红富士,前两种主要卖到果汁厂,后一种卖到市场,Z 大哥说自己对果园基本上不进行管理,大部分时间外出务工,月工资在2000 元到3000元,年收入5 万左右,家里有两个小孩在上学,父母也在农村,那他为什么还外出呢?淤时间宽裕。Z 大哥1 月至8 月外出务工,8 月中旬回来采摘苹果,10 月至年底外出务工,外出地点多为外省,如北京、广州等地,在8 月中旬到10 月初的空闲时间在当地务工,以照顾家庭。于收入。最好的苹果种植管理每亩收入可达一万多元,如不太过关心苹果林,三四亩地可收入三万,夫妻月工资的总和在5000 元左右,年收入可达五万,而管理好苹果林,年收入也可达五万,那就丧失了外出务工的收入,即苹果林成了外出务工者的“额外收入”。盂家庭。Z 大哥的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而且留宿在学校,每周放假回家一次,家里也有老人可以照顾好小孩,每人都有医保,即解决了Z 大哥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老人有医保,小孩上学留宿,农业种植空余时间多,貌似外出务工为孩子们挣钱就变成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在市场经济刺激下让人变得对伦理道德的“秩序”不太在意,这种现象放在任何地方都令人堪忧。

2 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

自然习俗。砍柴就像割韭菜,你不砍它就长不好甚至死掉。砍不砍是一种思维方法,怎么砍却是一门技术。在村庄生活的习俗里我们用现代的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代替草、木柴等可再生资源,农村人口要远超于城市人口,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下为农村输送的不可再生资源继续制造了更多的废弃物,这就有违自然习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已不是单一的,可再生的原村庄生产、投资和消费的生活方式,而是多元的,不可再生的,去毁灭、去开山挖石、去冶炼,从而山变得更荒芜,水变得更腐臭。在人与自然的习俗中,人没有贪念,大自然也怀有仁慈之心

社会习俗。以此展开两种习俗的讨论,一种是农耕文化下的自然村庄习俗,另一种是现在市场经济下的自然商业习俗。在农村,人们按照时令来安排生产、生活,农闲时早上六七点吃饭,农忙时六点出发干活,九点回来煮饭吃,下午四点多再回来吃饭,这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大学生以及市民来说是理解不了的,在乡村里普遍都有这种习惯,他们做到了“朝九晚五”,并且每天都延续着前一天的工作,从不重复,无论是心情还是果实,每天他们都能满载而归。而对处在城市的人来说,这个结构已经规定了人们每天工作的时间要去做什么,大脑里充斥着短时利益。山的另一头被商业气息笼罩着,任何能被开发的、吸引人眼球的、借自然之物撰写故事的都能被利用殆尽。所以大家都有一种感受,只具其表,而缺乏文化内涵,那么在文化的面具下,旅游开发商意欲何为?无非与金钱有关,有生意时就敲锣打鼓忙一阵,没生意时就偃旗息鼓、凄凄凉凉,所以巴不得次次讲排场,造声势,努力赚腰包。推而广之,旅游业广泛兴起,其他小吃店、专卖店、零售店、大型超市等群体也不断扩大,与打着不是文化的“文化旗帜”的商业一样,这些商业群体在市场准入门槛低的“机遇”下到处滥竽充数,如此,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让国人震惊。

3 村庄的转型发展

那么,为什么在商业繁荣之下问题如此繁多呢?这不仅仅是市场调解,政府监管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家商人在想些什么,是什么样的“三观”来促使他们这么做?要想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就得归纳出农村与城市存在的个性与共性问题。个性:在农村,生活节奏快慢有序,而城市就一个快节奏;农村中国传统文化节日多,而且逢年过节家人团聚,在城市洋节日多,传统节日少,而且还不一定过或者与亲人团聚;在农村,物质少,但精神充足,大必为生活而担忧,在城市,人们时刻为生活而奔走于命,精神文化很少与自己有关;村庄邻里关系比较融洽,村民互帮互助安全感和幸福指数高,城市居民彼此陌生,充满利益关系,安全感和幸福指数,现在留在村里的人多在45 岁以上,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集中在45 岁至65 岁之间,在L 村尤为明显,就不怎么见到年轻人。我们可以推断出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三种现象:淤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不足;于土地抛荒现象严重;盂农民的“双重”身份不断强化。第三种现象可分为两个群体,一是,受不了外面世界的苦在家乡承包大量的土地进行农业规模生产;二是,在家务农的同时经营小商业,农闲、农忙两不误。一年三个月种田,三个月过年,还有半年农闲,他们都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

4 农村经济的未来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5篇

(一)《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产生的背景

就农村建设来讲,2006年显然是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在这一年里,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与新农村概念。自2004年一号文件重新关注农业起,2006年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明显对各地地方政府激励最大,许多振奋人心的政策与消息因此而不断涌现,但就农村土地制度来讲,似乎让人有些着急----三十年土地经营权(使用权)的迅速锁定与签证化,以及配套的土地纠纷直诉制度多少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有些无所适从。

当前,农村土地零散的被村民各自经营(尤其是山区、丘陵等地况复杂农村,为公平起见,土地资源是先按远近、肥瘦、背水与否等分类后,再按各家庭人头每类分成若干小块),显然这种小个体经营方式完全不能适应国家大力推广农机应用、农技应用、一村一品等规模化经营政策。因为土地被零散分割极大地增加了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的成本,阻碍了农业科技应用的大发展,阻碍了农产品市场化进程,并最终阻碍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我们先来探讨一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阶段、农业合作化阶段、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我国农村1950年进行了,依据“耕者有其田”,农民无偿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完整产权,实现了农民和土地的直接结合,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1953~1957年这一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的演变过程。土地等生产资料由农民私有改变为集体所有,集中劳动,共同经营,统一分配,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1958~1978年在“左”的思想支配下,实行“政社合一”,土地等生产资料完全集中于和国家手中,这实际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公有制发展到了极端,农民不仅失去了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生产资料,而且也失去了自主劳动的权利,“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这项制度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成了这一时期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普遍贫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仍归集体所有,但经营使用权承包给了农民,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这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之后,土地承包政策又在“维持集体所有,均地承包、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经过了不断的完善,此项制度沿用至今。

中央当前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三十年土地经营承包权(使用权)的迅速锁定与签证化,以及配套的土地纠纷直诉制度。这体现了中央决策机构对农村土地延续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决心,并从形式上、时限上给予了充足的保证,同时也体现了中央稳定民心、推崇民主管理以及对腐败问题与基础干部管理的间接控制策略。在决策之前,显然中央(包括民间学者及有关人士)对土地制度如何改革是有过长时间的论证的,尽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一开始就暴露了它的不足,并在一些方面愈来愈严重,但权衡利弊之下,包括笔者在内,大多数人仍然支持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笔者认为该制度在现行框架下可以有一个大的优化。

《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正是该优化想法的表达,在第一版的时候因只提出概念性分析,原定名为《论乡村土地资源分配----关于分代式家庭集中承包制度的设想》,此次第二版修订,已经将该制度直接写成了法律条文建议稿。制度的优化原则是希望兼顾到制度的社会效应(有利于社会和谐与国力增强)、经济效应(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与增加收益)及环境效应(有利于环境优化);优化的直接目标是“利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进程”;优化的前提是确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优化过程是通过自中央至地方的立法过程,来改变分配与被分配的对象(即以家庭的每一代人为土地资源经营使用权益分配对象而不是个人,并保证每一家庭或联合家庭最终承包的是一个集中的片区而不是零散的许多小块土地),并且明确土地承租人对土地经营使用权可以合法转让(即转租)。该制度将使农村土地能相对集中并大大减少因生丧嫁娶带来的调整需要。

(二)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农村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并合理流转,并符合农村产业化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适合于全国各地行政村用来分配土地资源及对其使用权与转租权的管理。

第三条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所有村土地资源,除村民宅基地及矿产资源外,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委负责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大会或全民会议实现该集体所有权的支配。

第四条本制度所论及的土地资源权益是指土地的承包(无偿使用)权、承租(有偿使用)权、转租(有偿转让使用)权及其产生的收益,还要注意的是本文论及的农村土地资源不包括被公认为的村民宅基地(私有)及矿产资源(国有)。

第五条本制度所论及的土地权益统一以三十年为一固定调整周期,而权益实际享受年限是长期的。

第六条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所有农村土地资源中的承包片区间道路、桥梁、山林或其它原始植被,包括其它未被开垦的土地资源归村集体所有,其权益直接归村委支配。除此以外的待分配土地资源应考虑保留约5%直接归村委,其收益由村委依第一条用于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与管理开销。

第七条家庭或联合家庭承包区域间及村与外界通路由当地基层政府根据国家及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宽窄与建设水准,由村委负责确保实际状况符合该标准,但全体村民负有配合出劳力的义务与权利。

第二章农村土地资源分配与调整规则

第八条平均地权应以家庭中的一代人为单位,即一对夫妻分一份土地;有赡养父母双亲的增加一份土地,赡养单亲的增加0.5份土地(赡养多亲的,超出数不计);无论有无生育儿女及生育儿女多少统一增加一份土地,但儿女已全部分家或已迁出户口的无权增加儿女那份土地。第四代(夫妻生育的儿女结婚后的儿女)统一不计入分配对象。即任一两性家庭只可能分得2、2.5或3个单位的土地。

第九条三十岁内未婚娶统一按儿女计算,三十岁以上未婚娶统一按单亲家庭计算(若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将丧失子女的那份土地承包权),单亲家庭将按一代人的份额获得一份土地,单身家庭没有下一代儿女土地分配权,除非其已合法领养有子女,则与自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土地分配权,但当领养关系解除,原权益由村委收归集体所有。单亲家庭有赡养老人的按上两性家庭同样分配。即单亲家庭可能分得1、1.5、2、2.5或3个单位的土地。

第十条当事人父母已双亡但爷爷和(或)奶奶有在的,按父母在计,即可分得3个单位的土地;若父母爷爷和奶奶均不在人世,则无论当事人兄弟姐妹多寡以及结婚与否,均只分得2个单位的土地。

第十一条夫妻抚养之长辈间有死亡者,第二年起向村委退回该死亡者的半份土地承包权或上交本村半份土地的过去三年的平均纯收益(即纯利润,其由村委领导核算并事先公布)的1/3(另2/3相当于租种酬劳由自己持有);而夫妻间有死亡或离异者,包括其子女死亡或迁移、婚嫁等各种因素都不影响夫妻对自身土地及下代土地的三十年权益(自结婚登记日起计算)。夫妻全部死亡,且无儿女者,土地权益当年归其最近亲属,自第二年起由村委收归集体。

第十二条离异男子,若无抚养子女,则丧失子女的那份1个单位的土地承包权,再婚时,该份土地使用权将重新获得。离异男子,若有抚养子女则无论再婚与否,原土地份额均保持不变。

第十三条离异女子,若无抚养子女,则恢复出嫁前权利;若有抚养子女,则作为新增单亲家庭由定居村委重新分配1个单位的土地。若之后出嫁,则自出嫁的第二年起应向村委退回该份土地承包权。

第十四条对于智障或残疾等民事行为能力不足的人士仍按上述条款分得土地,但其权益由其监护人收受并管理。

第十五条原农村户口,现户口已转为非农户口,且在过去三年内过半时间居住在异地的,无以上所述土地分配权,若过去三年内过半时间仍居住在原户口所在地的,应通知其迁回户口并给予同等土地分配权,若对方不同意迁回户口则视为非本地居民,不予土地资源分配权(异地户口但长期居住在本地的类同本条款)。

第十六条片区划分后,除上述调整规则外,原则上三十年内不得重新进行新的划分,若存在国家征用土地,其补偿费用应全部归原承包主。

第十七条家庭内部若因分家而需调整的,属家庭内务,不属本制度调整范围。

第三章农村土地资源分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实际分配之前应首先计算每一家庭待分配份额,鼓励两个及两个以上亲密家庭获得的片区连成一片,以利合作经营。

第十九条选一个标准单元,然后将待分土地资源按待分配份额分割为若干片区,分割时应在原有面积上比照标准单元乘以肥瘦、远近、水源方便性、积水田与旱地、家禽与家畜干扰系数。片区中水源(例如池塘、堰)应作为特殊的必须土地资源尽量分配到任一家庭,但应根据实际可产生利益情况确定系数。

第二十条上条款中所述系数应通过各家庭代表参与讨论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将待分土地资源分割为对等片区时同步确定。亦即预定片区理论面积乘以相应系数后最终确定片区边界线。

第二十一条在划分片区边界线时应充分考虑分水岭与通风、向阳的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同等份额的家庭再在理论面积相等但实际不一定相等的片区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自己的那份承包片区。

第二十三条片区中水源(例如池塘、堰)权益应划归主要取水片区承包主,但周边片区承包主需要取水时应公平对待。

第四章农村土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与转租权

第二十四条承包片区土地的承包主有权在种植、养殖业内自由经营(但无权抛荒),亦有权自由、有偿转让其土地使用权,还可继续承租集体土地资源或其它村民转租的土地资源。

第二十五条承包或承租片区土地连续三年抛荒的,村委有权无条件将该土地资源收归集体所有。

第二十六条承包或承租片区土地资源的当事人无权将土地用作商用建筑,自用临时建筑(例如看守棚或小房等)应经过村委的批准,自用长期建筑不仅应经村委批准而且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搭建者将无条件被拆除并处以相应罚金,造成无法挽回之损失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村委有权将收回或未分配的土地参考当地市场平均价格有偿出租给村民或村民以外的经营者,但应考虑符合本村长期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村委应引导村民成立合作组织,并适当考虑招商引资来实现本村一村一品的规划与尽可能就地加工或深加工。

第二十九条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各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宅基地的依各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国务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其修订解释权归国务院。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X年X月X日起由各省人民政府组织各级地方政府及基层村委实施。

(三)《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实施效应分析

《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是基于中国人向来以家庭为核心单位的传统(以家庭为核心单位的文化现象现在正被欧美人士所看重),它是以一代人为一个单位而不是象当前政策以自然人个体来均分土地资源。这意味着均分后的稳定性大大加强,无须象现在三年两头一小调整,五年或十年一大调整(中央现虽硬性规定土地经营权三十年不变,但如何解决人口变动带来的调配需求,如果没有政策支援,恐怕仍然会造成社会又一不稳定因素),而且同时有以下许多社会、经济、环境效应:

该制度的设计在平分地权时已给予老人与残疾人平等地位充分兼顾了孝及仁的传统伦理,更巧妙的是“一对夫妻,无论有无生育儿女及生育儿女多少,统一增加一份土地”的规定,不动身色地但绝对有效地支持了万难的农村计划生育,也给那些少生或未生的夫妻以公平。可以说这些规定更强化了个体的家庭与社会责任。

而对大龄而未婚嫁或离异的子女有了更符合时宜的规定,其并没有拘泥于表面的个体平等,而是更深层次地考虑了个体更深层次的单身与单亲自由,它同时亦间接支持了农村计划生育。

该制度还考虑到近些年来农转非的实际情况,对实际居住地及个人自愿的考虑实质是照顾户口已转非但实际生活来源仍靠农业的部分人士。

该制度还考虑到人员变迁带来的土地调配需求,并提出了土地可以不收回,可以有偿再承租的观念,如能公正执行,则做到三十年为周期进行土地均分都不是难事了。

在土地资源实际分割方面,该制度提出的集中式设想,为农机、农技的应用、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这将为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优化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同时亦可保证土地转租更合理的收益及或国家征用土地的适当交易成本。

该制度的设想亦尊重了土地经营使用权的自由转让。这有利于精英分子进一步形成规模经营,拉动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而从均分方法上讲,该制度提出了片区概念与加权系数,并强调了分配前的民主讨论与分配时的自由搏弈,可以说完全能保证公平分配。

该制度的设想还考虑到土地的实际利用,有效限制了抛荒及将土地转作非农用途。

该制度的设计延续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权的肯定,同时进一步保证了村民对土地的长期经营使用权与规模化进程的相适配。

(四)《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可行性分析

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的设想并不复杂亦无需较高的文化素质要求,最关键的方面是当前农村规模化经营与市场化进程的需要,因此在实施的必要性上是毫无疑问的,但在具体实施的策略上还是有需要注意的一些地方。

首先国家应从宣传造势方面下足工夫,其一,新事物经过反复讨论会更成熟;其二,讨论多了就不再是新东西了,将有利于执行。

其次在决定实施时,国家应从政策上下达强制执行要求,同时发动民主监督机制(这一点现情已足够)。

而在农村本地,应确保的物质基础是道路的宽度与通畅,另外在组织上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动员,务必保证全部家庭代表的参与。

片区边界的划分应考虑进出通路并最终经过实地量测后作出永久性标记。

制度中的有关系数安排是基于了简单数学的认识,但除此以外并不会比完全分散分配土地资源复杂。因此在耐心之下不存在技术性问题。

倒是制度实施的实际受影响者村委与村民的确是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其一是村组织影响力与八十年代初比大下降;其二农村沟通渠道严重弱化;其三村民常年在家的多半是老弱或年幼者,它们对制度的理解力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往往不能当家作主;其四是当前省级及以下政府清兼形象受到极大挑战,老百姓对新生事物接受可能需要时间。说白了该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在民心取向上会有较大影响。

因此在制度实施前民心的疏导是非常重要的策略,各地在正式实施前,除应配合中央大力宣传外,不妨特别注意典范的事先树立,即通过实例让村民感受到分代式承包集中土地的优点,让村民自觉拥护新制度的实施。其二,在制度实施前的解释过程中,应切实注意向村委解释,将保障集体土地资源中有合适的一部分不分配,以便由村委掌控用来维持村委的正常管理开销与建设公共基础设施,这将大大缓改目前村委无利益来源,无话语权的窘境。

如果可以,村委当前若控制有山林、鱼塘等不妨通过招商开发养殖项目,让最不产生利益的土地产生较大收益,则集中土地经营的好处则可见一斑。制度的实施将会是顺流而下,皆大欢喜。

(五)《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论证请求

农村土地制度是关系着农村发展的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我象关心自己的生存一样关心着,虽然没有很深的学术背景,但有的是热情与思考。

本《农村分代式家庭联产承包集中土地实施细则》是笔者向国务院提出的建议稿,写作的目的是希望寻找渠道,让来自民间的对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可能更适合的想法得到国家相关机构的关注,如果通过论证,该制度能得以试行,则农村进一步大发展预计将会更快到来。

当然,该制度的设计仅本人一人调研与思考(期间有与极少数民间志士交流)的结果,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谨希望所有关心农村发展的读者不吝赐教,共同发展与完善本细则,以期待其尽早被应用于现实。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行)

《湖北省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现行)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6篇

1.1制度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不协调的制度原因主要在于供给主体不同。制度供给主体包括国家、组织和个人。有效组织是经济完善制度的关键,因为组织会以创新的角度去实现自身的目标,达到利益最大化。但是现阶段许多金融组织产权关系模糊不清,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它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结构,在所有者权益或者亏算方面,很难界定由谁享受或承担,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社员进行入股以及得到的分红与以往的存款及所得利息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导致社员的产权没有独立性。个人也是金融制度中的主体,但由于农户在改革中没有太多发言权,这就使金融制度创新受到很大阻力。另外作为制度的主要供给主体国家,很多时候所提供的金融制度并不适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比如农村信用社由省级政府管理。在面对政治、经济、军事等压力的情况时,国家可能为短期利益最大化,牺牲农村经济利益。所以在进行制度供给时,以国家作为金融制度改革的唯一主体,很容易与农村金融与经济实际情况脱轨,出现不协调的情况。

1.2制度变迁模式的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模式主要包括强制性与诱致性变迁制度。前者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制度模式,农村金融与经济的不协调很大程度是政府强制供给的结果。这种制度模式下信息具有滞后性,是创新率以及有效性低的表现,受到外部因素环境影响时,很容易造成农村经济瘫痪的情况,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系模式下经这种制度模式被广为使用。另外一种诱致性制度一般指企业或个人自行组织和实行,经过国家确认的制度模式,制度的弹性有效率比较高,创新成本比较低。改革开放以后,诱致性制度模式开始用于城乡企业之中,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以政府行为为主导,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自主性,如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等。因此在金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

1.3制度创新环境的影响

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制度的创新环境为前提,创新环境中最有效的制度便是创新激励制,农村金融体制与经济制度创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中缺乏激励机制。现阶段国家的金融管制一直比较严格,尤其对民间金融不认可,因为它没有法律地位,所以经常以打击的手段将其抹杀,导致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性。另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需要太多的成本,新制度体系代替旧制度过程中,会影响到很多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组织的利益,所以在没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制度的创新改革很难得到支持。同时农户的创新能力也没有得到重视,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农民的实际话语权,所以在金融制度完善过程中很难发挥作用。

2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不协调发展的制度分析

2.1信用制度分析

制约金融发展的因素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用,但农村经济中,金融信用体系一直不够完善,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农村的企业信用体系与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金融机构很难对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做出信用的评估。另外农村获取消息的渠道过于狭窄,经济信息开放的程度很低,企业及个人在信息量掌握方面都很欠缺。同时金融机构也无法合理地分析农村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

2.2法律制度的分析

从一定程度上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主体在法律法规体系中缺乏制度保障,如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等。金融债券方面很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使农村金融机构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2.3监管制度的分析

农村的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是为内部利益以及监管权利服务的,忽视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利益,另外现阶段的正规监管机构以及非正规的金融监管机构都缺乏健全的规范体系,大多以无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导致监管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农村金融方面问题日趋增多。

2.4中介制度的分析

当前农村金融业务主要体现在企业和个人的贷款方面,很多个体企业中存在做假账、虚假报税等现象,导致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个人贷款用方面也难把握,加之中介机构的虚假审计信息频频出现等,使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受到很大阻碍。

3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不协调发展的措施

3.1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需要加强企业与个人的信息统计,并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储存与传递,保证金融机构与金融需求者的信息沟通。此外必须要采取责任制与奖惩制,使每个部门严格执法,减少金融生活中的失信现象。

3.2创造农村金融法律环境

现阶段农村企业及个人必须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将自身融入新的经济体制模式下。法律法规体系需要不断完善,明确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同时农村信贷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3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与中介制度

农村金融监管方式需要逐步调整,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以现代化方式和理念进行金融管理,主动采取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措施,将监管工作做到透明化,使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此外对于农村金融的中介机构,需要逐渐转变意识,使整个行业向市场化以及竞争化方向迈进,以相关的政策规范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多引进发达国家的金融管理经验及组织形式,完善农村金融中介制度。

4结论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7篇

(一)商业性质的金融组织

现阶段黑龙江省内除了农业银行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都逐渐将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取缔了县镇级支行,缩小其规模,降级后的商业银行变为了储蓄所,并且已经不具备放贷的权限。

(二)政策性质的金融组织

农村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指的就是农业发展银行,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起初只是简单地对粮食进行收购和贷款业务,近些年,已经开始逐步向有利于“三农”的方向发展,实行以贷款为主,其他农副产业为辅的发展模式,到2007年初,全省共有近百家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近2500人。

(三)新型金融组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下建立的民间金融机构,黑龙江省第一家村镇银行就是在黑龙江省各级相关部分的共同协助下建立起的金融机构—东宁远东村镇银行。

(四)民间金融组织

民间金融机构在黑龙江省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其中包括基金会,民间借贷组织和扶贫社等一些准民间金融机构。但这些民间的金融组织可能有些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从作用上看,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为农民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其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二、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增长受多方面因素制约

(一)农村合作信用社融资渠道单一

农信社遍及黑龙江省的各个乡镇,是黑龙江省正轨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在黑龙江省的所有乡镇,都设有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也成为黑龙江省正轨金融组织的主力军,其发展也逐渐倾向“三农”倾斜。但是,农信社受到自身规模的影响,融资渠道显得十分简单,致使其资金来源有限,直接影响其存款的年增长率。在省内某些地区,农信社发展畸形,已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大中城市中,利用吸收的农村存款,投放在城市的项目中,造成农村现有资金短缺,大量资金外流。

(二)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脱离民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它的数量在黑龙江各个乡镇中基本保持不变。但从全省整体角度看,其总量并不能满足区域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主要业务集中在政策性的收购和金融业务,很少与农民直接发生金融借贷关系。导致农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及其有限,对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农业发展银行严重阻碍了外部资金的涌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商业银行工作重心向城市转移

黑龙江省内除了农行外,其他商业银行已经把工作服务的重心由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了。单从省内各区县农村的农业银行的数量来看,每年都在减少,很多农业银行的网点都已经撤出农村,省内农村现有的农业银行因数量有限,很难实现规模性的发展,严重有悖于为“三农”经济服务的理念,没有利用县城优势资源,筹集资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

(四)民间金融机构缺乏规范性

民间金融机构包括基金会,民间借贷组织和扶贫社等一些准民间金融机构。在黑龙江省内的金融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大,虽然这些民间金融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缓解现有的资金供求矛盾,但是,这些民间金融机构在借贷过程中大多程序简单,缺乏规范性的操作流程。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都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放贷中过于看重经济效益,具有盲目性的特性。甚至有些金融机构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民间金融机构虽然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弥补其他金融形式的不足,但其操作规范的严重缺失以及高利率的特点将给农村借贷活动带来不良后果。

三、探析黑龙江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增强农村信用社融资渠道与信用社改革

针对地方政府过多干预农村信用社业务的问题,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大范围扶持力度,一定要切实依据农民实际的承受度,灵活的对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或增加或降低,这样不仅考虑到广大农民的实际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还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在吸收外界存款方面的能力,大大的降低了农信社的经营成本费用,将其中的“营业税”和“所得税”进行减免。同时还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成功向中央银行进行借款。具体来说,首先,要改革产权,将“自主经营发展以及自我约束和承担风险的原则”切实落实,将产权模式进一步的健全,将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其二,农信社要开发出更多的金融产品,将金融产品的种类进行创新,进一步完善农信社的电子服务各方面的功能。其三,对农信社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进而对其进行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批评管理。

(二)加强政策支农力度,将服务联系民众

一般来说,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在金融方面建立了健全的政策,才能对“粮棉油”在资金上进行大力的扶持,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依据“现代银行”的实际运作能力以及具体的要求,根据地方银行的发展状况以及在业务开展方面的情况合理的划分分支机构,充分将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发挥到最大。在整顿改善的同时可以扩大其业务的开展范围,建设多元化的政策性的金融业务,例如大力推广农业科技金融业务、开发综合的农业资源金融业务、发展农村生态环境金融业务等等。改变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重点,将支持农产品流通转变为支持农业生产方面。对于那些比较基础的业务例如“农业基础建设”、“农业设施建设”以及“农业开发综合”和“农业扶贫”等也要同时支持,将农业发展的脚步进一步推进。当然还要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大力的信贷扶持,彻底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真正的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的投入

就农业银行来说,其改革方向为“必须立足三农”,要将城市和农村联合起来,对“三农”金融产品的服务当做是农业银行未来工作中的重点。当然农业银行还要将这项工作的重点放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上,将传统定位农村低端金融市场转变为定位农村高端金融市场。农业银行还打大力响应商业化改革的号召,将农业中的龙头企业当成支持的重点,并且大力支持一些乡镇中比较优秀的、发展较好的企业进行第二次的再创业和再发展,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良好的市场“交叉定位”。农业银行还要将一些运作比较良好、资金运转灵活、具有较高商业化的龙头企业以及具备村镇化基础建设的大型工商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对象。积极的鼓励农业银行大力的进行改革和发展,依据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水平和当地企业的发展状况,通过有效的市场化方法将农村的农业发展做好做大,同时还要将农业银行中多余的一些从业人员或者是机构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可以改制为农信社或者是改制为小额贷款单位等等。

(四)规范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

就目前来说,要大力鼓励那些多种多样的经济主体去投资农村金融机构或者是兴办这样的机构,比如“农村相关小额信贷机构”和“农村中型或者小型民营单位”,还要对“农村个体经营人员”和“农村一些小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和其自身经营资本结构发放相应的贷款。将完善制度以及政策作为基础着手,推进农村民间金融机构有效的、良好的运行下去。同时还可以提高“准备金的利率”以及“资金的充足利率”,将农村市场严格规范起来,实行相应的“风险责任制”等方法。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类似一些合作银行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进行合法化。使其走向更加规范、更加有序的道路上。

四、结论

发展农村经济论文第8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CTI模式

从茂名这座城市的发展史来看,她是一座因石油而兴起的年轻的油城,那么她又是如何成为我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的呢?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探讨。

经济地理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对一个地方进行分析的时候,首先应当考察这个地区的区位因素。

一、茂名及周边农村的区位因素

(一)自然资源

茂名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越的气候条件,地处热带亚热带的过渡地带,拥有大面积山丘属微酸红壤,日照时间每年长达2000小时。

(二)基础设施

茂名拥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井然有序的城市规划。公路、铁路、水路和管道共同形成了茂名的交通网络,同时茂名还有功能齐全的现代通信网络和充足的水电供应。

(三)农业和工业

茂名是我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形成了以荔枝、龙眼、香蕉为主,多种经济作物并举的产业结构。同时茂名还是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基地之一,茂名石化公司目前拥有年135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和年10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

二、区位因素与政策分析

在对总体的区位因素进行分析之后,有必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中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诸方面内容,每一方面的建设与发展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与其它部分相互联系的。就农村经济发展而言,其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因素都离不开工业和城市,其所生产的各种农产品的最终销售也离不开工业和城市。因此如何用具体的措施将政策与区位因素结合起来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繁荣农村经济的措施

在促进茂名周边农村发展的众多因素中,资金、科技和信息三大要素渐渐成为拉动茂名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对于繁荣茂名周边农村的经济,提高农业的产业结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资金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前提,即工业反哺农业。其实质是解决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来源问题。茂名既是工业城市也是农业城市,其工业企业纳税额占茂名市税收比例35%以上.每年茂名市又投入大量的资金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得农业生产的原材料进得来,生产出的农产品出得去。在资金链上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工业成为了农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科学技术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从一定角度上讲,科学技术的运用就是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就是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里不仅仅是怎么种的问题更是种什么的问题,即如何根据当地条件和市场需求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的问题。科学技术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得以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茂名市水果局曾在全市组织开展荔枝、龙眼等水果优良单株选育和提纯复壮工作,普查筛选出50多个优质水果品种,并且建立种质资源园,逐步繁育推广。

(三)信息为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方向指引。现在的市场是顾客主导、竞争激烈、变化迅速的市场,因此获得及时准确地信息十分重要。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茂名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形成了以《茂名农业信息网》为龙头,《中华金果(茂名)电子商务网》等专业网站为辅助,上联省农业厅、下联各县,横向联接全国各省,纵向延伸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生产大户的信息网络。四、致富模式的思考

通过对茂名市繁荣农村经济所采取的各种有效措施的来分析,在工业发达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资金、技术和信息是三个最为基本的因素,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这三个方面,这三个基本因素的相互作用就形成了基本的致富模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位的直接需要时资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农村很难高效的地运转。充足的资金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动和高效的运转;科学技术是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当今各种原材料都在涨价的背景下,提高生产产品的附加值是促进增收的好方法,在农业上的运用之一就是因地制宜的种植各种经济作物,要想在保证质量的同时高产、稳产,这显然离不开科学技术。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资金的投入,人才、技术的投入最终转化为产品,产品是用来满足需求的,只有满足需求的产品才能使生产要素得到应有的回报,而需求来自于市场,要获得市场,首先应到信息。因此,资金、技术、信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三位一体的基本要素。

从上图可见,资金、技术和信息之间与繁荣农村经济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和运作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而在目前农村金融还未充分的情况下,这种资金的最初主要来源是政府,在这里就是政府每年从工业所上缴的税收中提取固定的一部分用于新农村的建设,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繁荣的过程,因此,就要不断地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而比较优势的形成离不开科学技术,而科学技术的运用实际上就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就是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资源是稀缺的,因此要想合理的配置,就要将主要的资源投入到市场需要的产品的形成上,进而获取最大的利润,换句话说,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要以市场为主导,而市场的获得首先离不开信息的获取。一旦启动起来,卖产品所得到的一部分回报就可以作为进一步的投资来源,这对于扩大内需和繁荣农村金融有着积极的影响。其最终目的是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