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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29 11:39:25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1篇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

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2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

(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粮食的比例,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的实际情况,按占全省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进行安排。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阶段。4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对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各地要做好迎查的准备。

(五)汇总上报阶段。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市、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的检查结果,报中储粮直属库,同时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之间要搞好配合和衔接,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现象。

(六)整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5月5日前,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向市粮食局报送库存检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中央储备粮轮换汇总表和中央储备粮承储分布登统表,相关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范式参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的附表执行。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详细掌握省级储备粮的分布和库存管理情况,省粮食局在国家统一规定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储备粮承储情况登统表》及工作底稿等6个表格,各地在本次库存检查工作中,要对省级储备粮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填写。

(三)粮食质量和卫

生扦样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结合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省、市级储备粮质量扦样及检验工作将同本次库存检查一同安排。扦样规则按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由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地及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配合。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自行安排。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粮食库存检查是巩固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成果,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质量。一是要借鉴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做法和经验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itfairy”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粮食行管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08年粮食行管<a href="/"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 _href="/">工作总结</a>

2020年粮食行管工作总结

在过去一年里,我县粮食行管工作在省、市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在县局正确领导下,在各基层公司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遵照省、市粮食行管工作的要求,依照县局年初提出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核查,抓实粮食仓储管理、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确保了全年储粮的安全,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有力。

1、落实保粮责任。层层签订了保粮责任状,严格执行领导进仓查粮、“二五”检测、“三七”卫生、一月二自查评比、每月“三对账”等制度。为将保粮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县局加大了全县危粮跟踪检查力度,对粮情不稳定的仓库,要求保管员每天进仓检查粮情,及时把情况反馈,行管股提出对危粮的处理意见,并及时通过深翻粮面、机械通风等措施确保储粮安全;并开展了春季、秋季储粮安全普查。

2、实行科学保粮。积极探索科学保粮新方法,以“技术创新,绿色储粮,生态储粮”为目标,坚持“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绿色储粮防治原则,积极应用环流薰蒸、计算机粮情测控等绿色保粮技术,使粮食储藏由过去对药物的依赖向低药量、低污染高效率转变,以低温、低氧、低药为主的“三低”科学保粮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三低”储粮70%,有效延缓了粮食陈化,确保了储粮品质。开展了“一仓一码、一库一码”技术业务,只要一扫码就可了解库点仓房储粮情况。

3、完善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全县仓库都应用了机械通风储粮,粮情测温系统储粮达90%,环流薰蒸达50%以上,所有库点应用储粮远程监管系统。已投入573万元对储备库、赤岸、城下三个库点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包括一体化机柜系统统、粮情测温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出入库一卡通系统。其中城下还增加充氮气调系统、智能控温系统。其它7个收纳库进行智慧网关建设。投入210万元对地面、仰顶、门窗等进行维修改造。投入9.69万元购买机械设备。投入105.5万元进行地磅改造。投入32.1万安装监控系统。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1、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整治。(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二)加强防火、防汛工作的安全管理。(三)加强粮油储藏安全管理。(四)规范作业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五)加强储粮化学药品使用与监管。

2、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进一步夯实全县粮食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全县粮食企业火灾事故发生。

3、认真开展春、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为贯彻落实省、市粮食局关于做好春、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粮食企业春、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县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于上半年4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上旬开展了两次全县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由县局行管科、综治办、质监等科室组队,分别检查基层粮食购销公司9家、库点12个,做到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于2020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深化粮食系统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及粮食工业调查。

1、《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及年审是一项行政性服务工作,我局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力,提升服务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张榜公布《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年审核查工作流程及经办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且统一实行网上办证,大大方便了粮食经营户。2010年度共新办《粮食收购许可证》4户,年审通过34户,注销5户。

2、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粮食加工企业专项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确实做到有企业必查、查必真实的原则,力争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查的真实性。

四、 “优质粮食工程”大力推进。

紧扣国家 “优质粮食工程”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江西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

范基地1、实施“奉新大米”优质工程,提升品牌影响力。一是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优质稻基地建设,建设优质稻种植示6个,与16个农民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3万余农户签订优质稻订单26.9万亩,带动“订单”农户增收,掌握优质粮源。二是扩大销售网点。为扩大奉新大米品牌市场影响力,2018年以来,我们积极开拓销售网店,除在本省的南昌、九江、新余、萍乡等开设销售网点外,还在北京、浙江、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广西8省30多个大中城市增设销售网点,网点多达30余家。三是拓宽营销渠道。不仅开展线下销售,还开启线上营销,在当地相关媒体上配合央视广告开展营销活动以及网购平台邮乐网、淘宝网、微商平台开展业务,并积极适应时代变化,开启网红直播销售模式,2020年5月20日,由县长李国兴直播带货“天工”牌奉新大米,销量领先,2个小时的直播共销售“天工”大米152.7吨,累计金额168万元; 2020年至今线上线下销售总量30余万吨,总销售额15.6亿元,其中线上总销售额9.36亿元。

2、改造提升奉新大米生产线。加快奉新大米大数据智控中心建设进度,目前智控中心和奉新大米农耕文化展示中心正在建设。优质米生产线大数据中心、奉新大米研发中心、奉新大米展示中心土建工程已完成80%。优质米生产线大数据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了建设单位,己开工建设。生产线设备采购已完成,设备已进厂,正在设备安装。智慧粮仓建设已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建设单位,正在施工。

3、积极做好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从2018至今,我县共建设赤岸、沿里、渣村、干洲、赤田、宋埠6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8条烘干生产线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我县农民稻谷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一条龙服务,有效提升了粮食保鲜储存水平,有效应对连续阴雨等灾害性天气导致的粮食产后损失,为农户减损增收。2020年为农户代清理烘干稻谷5万余吨,较少稻谷损失800余吨,增加收益400余万元。

五、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粮食产业扶持力度,实现了我县粮食产业稳步发展。

1、全县从事粮食产业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种粮大户、粮食烘干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销售企业等,全县共有专业合作社15个,种粮大户260户,优质稻基地22万亩,全县粮食总产量达2.5亿公斤。粮食烘干企业9家,日处理稻谷达3500吨。粮食加工企业23家(主要是民营企业,1家国有企业),年加工转化达40万吨,粮食收储企业10家(全部为国有企业),有标准仓库280座,仓容达30万吨。

2、 产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县粮食种植面积42万亩,粮食产量2.2亿公斤,其中优质稻种植面积22万亩,优质稻产量达1.1亿公斤,户经增收260元。粮食烘干企业9家,全年烘干粮食11万吨,粮食加工企业23家,加工转化稻谷60万吨,大米23.41万吨(其中大部分为优质大米,占大米总产量的98%以上),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19.14亿元,利润总额1404万元,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增长5%。粮食产业资金投入总计1.2亿元(主要是中央财政资金,区域品牌、产后服务体系、好粮油示范县三个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粮食烘干、粮食加工、仓储建设、广告及宣传等。

3、全县粮食产业总体发展平稳,生产技术及规模有所提高,我县粮食加工企业都在加大投资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自动化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同时我县成功获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大米区域品牌建设”、“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三大粮食产业建设项目(项目总资金高达1.1亿元),大批政策资金投入我县粮食生产企业(特别是我县国有粮食加工核心企业:江西天工米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我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行管工作也面临不少的困难。一是大部分仓库密闭性能较差,仍有些仓库仰顶脱落、下沉,墙体开裂、返潮等情况。少数库区用电线路布局不合理等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二是仓储管理水平与中储粮等先进企业仍存在差距,保防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有些库点仓库边上杂草较多,少数民营粮食企业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四是粮食产业规模过小,粮食生产过程中产前、产中、产后缺乏有效体系建设。五是粮食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价格过低,稻强米弱现象严重,致使企业收益下降,企业抗风险能力下降。六是企业产能利用率低,我县大米加工产能利率只有17%,产能浪费较大。七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家族式的生产模式,做大做强,形成规模的意识不强。

针对以上情况,2021年粮食行管工作将按县局提出创一流企业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保粮制度。签订好粮食保管责任状,落实保粮责任。

二、进一步搞好仓储基础工作,巩固和发展“一符四无”。确保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仓储条件。继续搞好仰顶维修,仓内地面维修工作。

四、搞好保防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举办一期保防人员培训班。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县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五、积极推广和使用科学保粮新技术。进一步完成智慧粮库建设,积极开展智能控温、充氮气调储粮技术。抓住冬季有利的天气进行机械通风保粮。搞好防护剂拌粮、“双低”储粮。

六、继续积加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和江西稻米区域公共品牌项目实施力度。

1、以天工企业联盟为平台,以产购订单为抓手,打造10万亩的优质原粮生产基地,力争订单达30万亩。

2、继续完成新建江西奉新天工米业新生产线及奉新大米全景展示智控中心建设。

3、积极跑项争资,争取更多的建设项目落户奉新,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用于奉新粮企建设发展:①积极推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拟申报新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个。②拟对粮油购销公司86座储粮28万吨粮仓进行提升改造,达到充氮低温储存。③天工米业有限公司拟新建3000吨应急保障低温成品仓库。

4、增设沿海地区“奉新大米”直营店,扩大“奉新大米”品牌影响力。

七、强化建设壮大企业

1.强化粮食产业体系建设,形成粮食生产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有效连接。

2.增取政策资金,实现粮食产业精准扶植,促使全县粮食产业不断壮大。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3篇

20**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7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央确定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力度,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切实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进一步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政府可根据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并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在粮食主产区的产粮大县,可以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基础,通过改制重组,因地制宜地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在非粮食主产区和主产区的非产粮大县,也要保留必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个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对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三)规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运作。农业发展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信贷管理措施。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对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重点扶持。

(五)研究建立新型粮食仓储管理机制。加快制(修)订适应新形势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存标准和粮食卫生标准。加强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升粮食仓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的数量、品质损失,保证库存粮食安全。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国家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六)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要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在落实收购粮食的费用、利息和可能出现的价差亏损补贴来源的前提下,应及时足额发放。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各类具有收购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和转化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市场建设等贷款扶持力度。

二、加快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

(七)认真做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各地粮食财务挂账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的检查、指导。

(八)继续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和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所需资金。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继续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从粮食风险基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国有粮食企业要改善经营,加强管理,增加盈利,做好自筹资金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将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和社会保障体系,并对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现有购销网点和产业化经营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农民、方便居民的服务业务,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分流人员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

(九)认真做好现有库存中按保护价(含定购价)收购的高价位粮食的分步销售工作。对这部分粮食要继续实行“新老划断、分步销售”。对销售后发生的价差亏损和尚未销售粮食发生的利息以及必要的保管费用,继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具体办法,根据市场情况把握节奏,按计划适时销售。要抓紧完成库存陈化粮的定向销售工作,坚决打击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十)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加工企业。

(十一)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定期进行审核。

(十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市场开办者和粮食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粮食市场经营实行分类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质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管理、卫生检验检疫。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重点扶持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购销和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发挥引导粮食市场购销价格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粮食期货交易,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服务。

(十四)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从粮食主产区到主销区的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和物流节点,实现跨省区粮食物流主要通道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

四、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十五)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在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在主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

(十六)建立有利于产销区协作发展的支持体系。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铁路、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运输。农业发展银行要对产销区之间开展购销协作提供贷款和更加便捷的跨省结算服务。

(十七)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经济发达的粮食主销区要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支出结构,将中央财政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粮食产销衔接的资金需要,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流通。对主产区到主销区建立粮食储备、参与主销区粮食供应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对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将粮食运往主销区销售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也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十八)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探索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基本平衡的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节作用和进出口粮食品种的调剂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关部门要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信息制度,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十九)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要坚持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政策。20**年,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要全部达到本地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预案,健全最低收购价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供求,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谷贱伤农”。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二十)进一步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央储备粮在调节供求平衡、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中央储备粮调控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中央储备粮的轮换和有关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对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实行资格认证,未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不得存储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专职从事政策性业务,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食油)的业务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除经营与储备粮油吞吐轮换直接相关的业务外,不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加强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在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一)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粮食供给比较薄弱的产销平衡区,可比照销区确定地方储备粮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地方储备粮充实到位。地方储备粮要严格管理,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改善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

(二十二)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大中城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重点掌握或指定一部分粮食加工和批发、零售企业,服从成品粮油供应宏观调控的需要。稳定军粮供应渠道,继续做好军粮供应的服务工作。对粮食供应比较困难的山区、牧区、水库移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疆地区,当地人民政府要保证粮食稳定供应。

六、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二十三)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订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有关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二十四)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七、加强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五)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省级人民政府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切实对本地区的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起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市场粮食的有效供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部分及时到位。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4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全面核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并选择5家在我市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中储粮直属库及其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区)、直属企业。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市、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

中储粮乐陵直属库负责向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齐河国家粮食储备库(齐河县城区东首)、山东省军粮储备库(齐河县城区舟桥处南边)、山东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东龙门国家粮食储备库(平原县经济开发东区)、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临邑直属库负责向所辖县(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库点的省级储备粮和省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所辖县(市、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县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全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国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对此,市政府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

市级普查、省级复查采取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各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2009年3月10日前,各县(市、区)均要成立相应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参加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人员培训。3月25日前,各县(市)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4.其他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衡器、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温度计等必要的检查工具。对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的库点,各县(市、区)要提前配置好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2009年4月5日前,县级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2009年4月6日—4月20日,市政府按照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县(市、区)自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2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

2009年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随机抽查。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级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6月15日前,市、县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库存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或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级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全市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七)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财政厅将另行规定。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5篇

一、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企业战略性改组,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组织结构,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原则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面向市场,转换机制,主动服务。在企业改革中,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二、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四)规范处理历史财务挂帐。对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财务挂帐,经省级人民政府审计认定后,政策性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县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消化本金和支付利息。政策性之外的各类亏损挂帐要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同形式,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

(五)分步处理“老库存”粮食。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库存中以往按保护价(含定购价)收购的粮食,符合储备标准的要首先用于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和政策性供应粮源,其余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安排,分步分批销售。对尚未销售的库存粮食,继续给予利息和必须的保管费用补贴。这部分粮食按计划销售发生的价差亏损,原则上由粮食风险基金弥补,对部分粮食主产区确因库存粮食数量较多、价差亏损较大,难以用粮食风险基金弥补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价差亏损实行挂帐,利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本金逐年归还。

(六)做好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各种非主业和闲置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妥善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积极扶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就业渠道,促进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和分流人员,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支付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和医疗费等债务问题。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采取多渠道解决。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可以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审批的额度内,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购销企业(含军粮供应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面的支出。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应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以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三、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结构

(八)根据国家粮食宏观调控需要,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的交通方便地区和粮食消费集中的大中城市,国家以国有独资形式直接掌握一批粮食储备库,作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地方也可以以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形式直接掌握一批粮食储备企业,作为地方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力量。这部分企业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原则上实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为主的产权制度,鼓励军粮供应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实行重组,提高军粮供应能力。

(九)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每个县市可以组建一个或几个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粮食公司。粮食公司对其独资和控股的粮食企业,可以资产为纽带,实行运营管理;也可以实行租赁和承包经营。对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网点分散的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撤并或出售。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外的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采取改组联合、整体转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十)在大中城市,采取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形式,重点掌握一部分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连锁经营企业,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的成品粮食供应需要。积极发展现代粮食物流,推进粮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

(十一)在全国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提高在国际、国内粮食市场上的影响力,发挥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十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改组、改制、兼并和破产过程中,要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依法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悬空。

四、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粮食购销和产业化经营

(十三)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仓储运输设施优势和所享受的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面向市场,转换机制,主动服务,继续发挥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在与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中实现。

(十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开展粮食购销,搞活粮食流通。主产区粮食企业要改进服务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掌握商品粮源。主销区粮食企业要积极从产区采购粮食,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建立粮食购销关系和互信机制,积极开展粮食购销活动。

(十五)创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方式。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发挥网点和地域优势,与粮食加工企业和科研单位联合,工商联手,优势互补,主动融入粮食产业化经营,努力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单一经营方式。积极开展订单收购,实行公司加农户、公司加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等新型经营方式。城镇粮食连锁经营企业要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成为龙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连接点,形成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市场销售网络,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十六)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创立品牌,开展粮食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等方式形成集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要以市场适销为标准,推广优质粮油品种,发展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积极探索在粮食购销、加工和实施产业化经营中农民参与二次分配的机制,提高粮油生产订单履约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提高粮深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促进粮食加工和转化增值。

五、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十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多渠道筹集企业经营资金。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括改制后落实原有贷款债务、具备贷款条件、继续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要逐步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资产质量,提高在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贷款的资信等级。具备粮食收储资格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增强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有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可向当地的商业银行贷款。

(十八)符合上市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本金,改善企业资本结构,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也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通过其他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十九)切实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全社会的粮食行业经营主体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规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需要时,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接受政府委托,承担粮食政策性业务;经营政策性业务产生的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经营政策性业务发生的盈利,上缴财政部门。

(二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依据《公司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二十一)改革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照精干和高效原则,设定管理岗位,选聘管理人员,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按照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职工工资水平,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七、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十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行管理创新。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借鉴和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搞好企业核算,加强资金管理,降低经营管理费用。要建立和完善充实企业资本金制度,合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企业风险承受能力。要根据粮食流通的发展变化,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统计工作,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实行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二十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在经营中要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带头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质量技术标准,积极参加“放心粮油”活动。加强企业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员工团队意识,培育一支开拓进取、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八、加强领导,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十四)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改总体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要转变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和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责任。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6篇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是继98年粮改以来的又一次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的粮食工作,分析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布置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参加今天大会的有:市粮食局XXX同志;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的分管领导;县粮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县城各附营企业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各购销企业的主任、会计;粮食局全体干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

今天的大会共有四项议程,一是动员讲话,二是宣读文件,三是领导讲话,四是总结讲话。

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动员讲话,请县政府副县长刘王留同志作动员讲话,大家欢迎;

现在进行大会第二项:宣读文件,请县粮食局局长、粮改办主任曹晓平同志宣读《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家欢迎。

再请粮食局副局长苏茵同志宣读《府谷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大家欢迎。

现在进行大会第三项:领导讲话,请市粮食局XXXM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总结讲话,请县政府助理调研员苏润有同志作总结讲话,大家欢迎。

前面,刘县长作了粮改动员讲话,粮食局曹局长和苏局长宣读了《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粮食局XXX同志作了重要指示,苏县长最后作了总结讲话。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这次粮改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正确地理解和学习好这次粮改的政策措施,把握好“放开”与“管理”、“搞活”的关系。

二是要传达好这次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各粮食企业调的是各购销企业的主任和会计以及县城附营企业副科以上领导,所以,会后,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将这次会议精神全面细致地传达到粮食企业的每一个职工,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为下一步粮改工作奠定基础。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7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产权制度和调整职工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劳动关系,不断增强粮食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目标任务;(1)加快改革步伐,年内完成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结构调整,购销企业以股份制为首选形式,使其数量缩减50%;现有粮食购销企业9家,缩减到4家,附营企业以民营化改革为首选形式,改制面达到100%,依法全面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建立以劳动合同为主体的新型劳动关系;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做好保留和重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领导班子选配和职工竞争上岗工作。(3)落实好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3、总体要求:购销企业的改革按照统一政策,先行试点,分步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在2004年底前完成;附营企业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一企一策,一步到位的原则进行,在2005年底前完成。

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大力推进规范化改制

(一)大力推进我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现购销企业的组织创新

1、根据市粮改政策的规定,按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整体效能的要求和方便收购、有利销售、运转灵活的原则,在充分考虑交通条件、业务总量、发展趋势、农业结构调整需求、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军粮供应、救灾等因素,合理调整县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

2、依法全面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根据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粮食企业要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和向社会推荐就业等多种形式,全面完成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一是对购销企业离休人员的各项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一次性缴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费,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对距法定退体年龄5年以上且工龄30年的职工,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二是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其他职工,按照资产置换和身体置换相一致的原则,年内完成劳动关系调整。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必要的留用人员,要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留用人员,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附营企业即改制为非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全部人员都要解除劳动关系。对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要按照政策给予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结清企业与职工相互间的历史拖欠,缴清企业和职工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3、大力改革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时要坚持先调班子后改制,选配好企业领导班子和财会人员。对企业法人要进行全面考核,把政治合格,责任心强,精通业务,职工拥护,有开拓能力的人员选配到企业领导岗位。对企业而已调整后拟保留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考核录用的法名定代表人和1名会计,可斩不调整劳动关系。对其他职工,要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多种形式,全面调整劳动关系。

对改制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所需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企业要公开所需人员的岗位、条件以及聘用程序,产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按照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企业留用人员。企业人员的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按照购销企业年人均经营量不低于110万公斤、储备库年人均储备量不低于50万公斤定员1人确定。会计、质检、仓储等专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二)依法规范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严格改制程序,依法实施规范化改制。必须按规定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财力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制定改制方案等有关工作,不得减少环节;要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资产审计、评估、验资等,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核批准,不得逃避、悬空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三、落实改革资金和职工安置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切实落实改革资金

1、做好改革资金筹资工作。全县粮食网企业改革资金中,企业退休、退养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资金,由财政补助60%,由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中解决,企业自筹40%。企业自筹部分,可通过整合资产变现的办法解决。

县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不变,可一次性筹措3年的额度,支付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有关费用。

2、严格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补助的人员范围是:截止2002年12月31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到法宝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在册原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

3、千方百计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对应由粮食购销企业自筹的改革资金,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组织指导购销企业,拟定周密的筹资计划,强化筹资措施,广辟资金渠道,按时筹措到位。

企业自筹改革资金,需进行资产处置的,要按照财政部《国有小型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按规定及时足额兑现职工调整劳动关系的资金

企业职工调整劳动关系所需的各项资金,要根据政策规定详细算账,贵客筹措到位,按规定及时兑现给职工,以保护职工的应得利益。在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要彻底结清与企业间的相互拖欠,企业欠缴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等,都要一次性缴足结清。

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要及时兑现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在职工办理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结清与企业的相互拖欠后,由企业逐人兑付补偿金或安置费。

对改制为国有独资或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留用人员,暂不兑现经济补偿金,但要按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计算其所需的补偿金或安置费,由财政列名备案、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待这些职工在办理终止和解除劳动全同手续时再兑付。

认真做好企业离退休和退养职工的安置工作

离退休职工、内部退养职工、遗属、工伤等人员的各项待遇,按省、市、县的规定落实好,按改革政策安置好。

做好下岗失业人中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对解除劳动关系后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要统一纳入县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体系。一是及时给予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二是统一纳入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按规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多渠道帮助职工再就业,鼓励职工自谋职业。

四、方法步骤及实施阶段

粮食购馋涎欲滴企业改革的实施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措清底数阶段。把上级精神传达到每个企业、职工,使职工理解、支持参与改革,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搞好调查研究、基础测算,拿出企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先行试点,并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阶段,报批方案,逐渐推进,依法全面调整劳动关系阶段。根据政策规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逐人算帐,制定出具体的改革方案,报县粮食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主要是登记、结算、张榜公布、职工确认、办理手续、结清互相拖欠。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调整布局阶段。粮食布局调整方案,报县粮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调整后的主任、会计,搞好撤并企业的手续交接,写出移交报告,建立完善企业制度。

第四阶段,完善总结阶段,粮改领导小组对企业改革进行总结验收,总结经验成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加以解决,建章立制,完善各项措施,建立监督管理长效运行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1、县政府把粮改纳入全县改革的总盘子,把职工分流纳入社会保障的总计划,把目标任务纳入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考核目标,明确责任制,切实做到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优惠政策落实。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保证改革目标的实现,又确保社会稳定。

为确保粮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已成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粮食、计划、财政、劳动保障、人行、农发行、农行、体改、税务、工商、国地资源、民政、房管、住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具体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粮食企业工作总结第8篇

今年,区粮食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和实施“粮安工程”的要求,按照“一区一企,一企多点”总体改革思路,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原区粮食购销公司下属的7家企业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重组,重新成立了4家新公司。通过不断完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进一步盘活了国有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企业发展,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负责人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选聘上岗,主管会计实行委派制。对购销企业实行“以统为主、统分结合,分类考核”的经营管理模式,激发了企业活力,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今年,区粮食购销公司被国家粮食局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

区粮食局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切实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粮食收购工作。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公开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做到公平买卖,敞开收购,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截止12月,共收购粮食79329吨,其中稻谷62053吨,小麦17276吨。二是努力搞活粮食销售。今年以来共销售粮食68890吨,其中稻谷60763吨,小麦8127吨,实现销售收入19839万元,毛利363万元。购销总量及利润较去年同期都有了新的提升。

针对我区仓库建设现状,区局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用于改善储粮条件。在调整库点规划布局之后,加大现代仓型建设力度,有选择地维修改造收储库。目前,投资3100万元总仓容31400吨的顾陇储备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期投资1000万元的漕塘骨干库10000吨仓容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70%,明年夏收前确保投入使用;自筹资金200多万元对全区4个收纳库进行了功能提升和仓房维修。较好地改善了仓储设施条件,筑牢了我区收粮保粮基础。

进一步扩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统计范围,扎实做好了粮食商品流通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加强与兄弟区县之间的学习与交流,与溧阳、__签订溧淳区域粮食流通联合监管行政执法协议,探索建立三方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我区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我局粮食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各项检查56次,出动检查人员125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75个,切实维护了我区粮食市场稳定。

区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招商引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综治法治建设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等工作。各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区粮食系统总体目标明确,周密谋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各项活动的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区局正确把握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标要求,以抢抓新机遇为手段,以提振精气神为要求,以加速同城化为途径,以实现新跨越为目标,严格执行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方法步骤,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动整个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区局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提升,同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维护了粮食系统的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11月13日,在区纪委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述职大会上,经现场测评,区局民主测评得分为97.85,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部门形象赢得了广大服务对象和评议人员的好评。

进一步完善了处置突出问题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了快速反映和处置能力;针对重点上访人员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同时,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妥善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遗留问题。今年区局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走访慰问困难职工126人;涉及粮食部门拆迁工作和分配的拆迁户疏导工作均按要求全面完成;建立健全工作各项制度,经常性的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举报12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按照要求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反馈、解释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疏导、帮扶等工作,处理结果做到让投诉人满意。

为实现__年总部经济纳税目标,区局认真贯彻全区

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招商引智任务,完善奖惩考核,强化工作力度,我局__年度招商引智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累计完成总部经济纳税869.8万元,占年度500万元纳税任务的174%;落实招才引智申报项目4个,进入综合评审1个。招商引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另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岗位技能培训、档案管理以及新农村建设挂钩帮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均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任务。

__年全区粮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企业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的运营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仓储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三是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在适应市场经济方面措施不多。所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__年,我区粮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撤县建区和建设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历史机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管理为抓手,人才培育为支撑,仓房建设为保障,推动我区粮食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做大做优购销企业为目标,继续深化完善购销企业改革,优化队伍结构,创新体制机制,为企业发展增加活力。

——以完成购销任务为目标,拓展粮食购销市场,开展工贸合作,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目标,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全力抓好仓库建设,逐步提升仓储能力。

——以争先进位为目标,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实行全员招商,制订考核奖罚制度,超额完成招商引智任务。

——以系统和谐稳定为目标,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合力争先的良好氛围。

1、粮食购销总量突破16万吨,争取1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净利润90万元,力争100万元;

2、全面完成38000吨市区储备粮收储任务;

3、完成漕塘储备库建设投资2000万元,新增高大平房仓2.82万吨,完成4个收纳库仓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积极争取上级“拆旧建新”项目;

4、区粮食购销公司成功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5、完成总部经济纳税580万以上;

6、盘活存量资产,筹集仓库建设资金1000万元;

7、按照“一区一企,一企多点”的改革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购销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8、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

1、粮食购销总量突破18万吨,购销企业实现利润150万元;

2、完成仓库建设和旧仓老库改造任务,有效仓容达到10万吨,其中高大平房仓占50%以上;

3、顾陇和漕塘储备库取得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新增中央或省级储备粮计划1万吨;

4、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引进100-150吨的大米加工企业1家;

5、推广“粮食银行”和“放心粮油”工程,开办“粮食银行”4家,“放心粮油店”5家。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粮食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一是进一步改进购销企业的运作模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考核办法等体制机制;二是以储备粮运作管理为平台,认真谋划区粮食购销公司和基层企业运作经营模式,提高自主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司和顾陇储备库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向上争取储备计划,有效促进国有购销企业的发展;三是通过积极争取各级粮食储备等政策性业务,增加政策性收入,同时在农业部门的关心下,确保区粮食购销公司成功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进一步指导好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做好粮食购销工作,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对粮食市场价格走势的研判分析,掌控收购节奏和速度,确保完成38000吨的市区储备粮轮换任务;二是拓展收购市场。立足本地,重点从苏北、安徽、东北等地外采粮食。力争收购本地商品小麦70%以上、稻谷60%以上,外采粮2.5万吨以上。三是创新收购方式。采取公司统购、企业自购、工贸联购、委托代购等形式,扩大收购总量,降低经营风险,全面完成3.8吨市区储备粮任务,粮食购销总量突破16万吨,力争17万吨。四是搞活粮食销售。加强产销衔接,做到购销并重。构建稳固的客户网、信息网,组建营销网络体系。及时分析行情走势,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和价格,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销售粮食突破7万吨,争取8万吨,创利突破90万元,争取100万元。

(三)进一步增强粮食流通管理和宏观调控能力,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地方粮油储备,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的规范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市、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监测网络,加强城镇粮油供求形势和价格信息的监测分析,提高预测能力,提高应急协调处置和保障能力;三是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及“粮食银行”,加快建立粮油供应网点的建设步伐,培育市场体系,增强市场粮源的配送功能;四是继续做好政策性粮油供应工作。加强军粮供应的管理,确保军粮供应“服务优质,供应及时,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保障有力,操作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和粮食仓储规范管理,实现安全储粮无事故

针对我区粮食仓库点多面广、结构老化、设施陈旧、功能不全、单库容量小、仓储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按照国家“粮安工程”和省局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工作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继续推进漕塘库一期工程,确保明年夏收前投入使用,同时积极推进漕塘库二期工程,新增现代仓型2.82万吨,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明年秋粮收购前建成投用;二是积极实施危仓老库维修项目,按照预先制定的仓库建设规划,加大对赵村、红旗、南湖和红沙嘴等4个收纳库的维修力度,维修改造1.68万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三是组织申报粮库“拆旧建新”项目,努力改善我区的仓储条件,确保全区储粮安全;四是结合全区规划、招商引资、城镇化建设,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力争三年内完成仓库建设任务,彻底改变我区仓房设施落后的面貌,基本满足地方粮食储备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的仓容需要。

(五)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争取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一是分解落实招商引资任务,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局各领导带领分管业务科室分组展开。二是落实奖励政策,鼓励全局上下积极招商。三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加强与原有客户的联系,同时加大

宣传我区招商引智政策的力度,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力争完成总部经济纳税580万元以上,全面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促进粮食流通市场稳定有序发展

一是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侵犯种粮农民权益和违反国家粮食政策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二是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对行业管理、执法监督、财务统计等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我区粮食行政执法现状、特点和难点,探寻粮食行政执法突破口,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路子,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自身建设,确保粮食系统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