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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赏析八篇

时间:2023-12-07 10:23:17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1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处理工艺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学科多,相关部门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合理都会给工程设计带来影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目前,我国排水领域在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面已渐趋规范化,各设计阶段的深度及工程设计内容基本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参数的选择也基本符合国家和各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但仍然有一些问题需予以重视并值得探讨。

一、垃圾渗滤液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目前,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主要手段为卫生填埋法。国外设计垃圾卫生填埋场时,进厂垃圾预先经过分类处理,将可焚烧,宜堆肥及回收的垃圾分别收集,使进入卫生填埋场的垃圾绝大部分为无机物,因而产生的渗滤液中有机物浓度较低。而我国由于垃圾分类迟迟未能推广,绝大多数城市采用混合垃圾卫生填埋,因而进厂垃圾有机成分较高,尤其是氨氮可高达数百甚至上千,给渗滤液处理带来极大困难,目前业内人士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和研究,寻求一种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合理可行的处理工艺,但其结果均不乐观。因此,国内一些城市,特别是中小城镇,当垃圾处理规模不大,且距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近时,往往将垃圾渗滤液经预处理或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这种情况下,设计城市污水处理厂时,需特别注意由于垃圾渗滤液高浓度废水的进入而给处理厂进水带来的水质变化。处理厂规模越小,其影响越大,渗滤液处理量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比值越大,对设计参数选择、设备选型及工程费、运行费等影响越大。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设计

城市污水管网担负着城市污水的收集和输送,是连接污水产生源和污水处理厂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环节,拟研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污水管网规划年限。一般污水主干管或次干管都沿城市主干道或支干道敷设,而且由于大多为重力流,较其它市政管线埋设深,因此改建和扩建较为困难。一般应按远期污水量设计,在一些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可按远景污水量设计。此外,根据管线重要性不同,设计年限亦有差异。一般城市主干管设计年限长,一次建成后相当长时间不再扩建,次干管、支管和接户管等设计年限可依次降低。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设市城市一般为20年,建制镇一般为15~20年。笔者认为污水管网在城市主要道路下铺设时,至少按20年考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宜采用更长年限,而不可与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年限(一般为10年)相同,具体规划年限应与当地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研究后确定。另外,由于污水处理厂设计年限一般采用近期5年,远期10年,而污水管网不小于20年,因此在设计城市污水管网时,必须用污水处理厂近、远期设计污水量对管网设计进行校核,特别需注意管内流速及考虑防止淤积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排水体制。一般说,凡在新建市、区或扩建区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时,宜采用分流制;在已建成合流制排水系统的旧城区、小城镇等,宜将原合流制直泄式排水系统改造成截流式合流系统;在雨量稀少地区,如我国西北的部分地区或者边远小城镇,由于污水处理规模小,街道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也可考虑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目前我国较多城镇既有历史上已形成合流制的老城区,其建筑密集,街道狭小,难以改造成分流制;又有已建成或正在扩建的分流制的新城区。在这种情况下,可在同一污水处理工程服务范围(或流域范围)内,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即新建区和扩建区采用分流制,而旧城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时,需注意截流倍数n0的选择。一般n0的确定需根据所在城市水文、气象条件,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及旱季污水量、水质和总变化系数等因素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在我国n0可采用1~3,当旱季污水水质较浓或溢流口在城市上游时,n0宜采用较大值,相反则采用较小值。值得注意的是,当截流倍数较大时,旱季和雨季污水量相差较大,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量及水质都随之发生相应波动,造成冲击负荷。因此,在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设计和设计参数选择时,应对该水量、水质变化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保证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处理方法

随着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和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在设计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考虑除臭设施已提到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制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纳入有关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主要控制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气,监测采样点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下风向有臭气方位的厂界或防护林边缘敏感点处。

城市污水处理厂臭气产生的特点如下:①臭气种类多,属复合型臭气;②臭气浓度低;③臭气源范围广,整个污水处理厂均为臭气发生源;④臭气呈变化态;⑤臭气发生时间是连续的(24 h不停止)。虽然污水处理厂臭气面广,臭气浓度较低,但在处理厂内不同处理区臭气浓度和臭气量不同。一般说,城市污水处理厂臭气较严重的地区为预处理区、一级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该区域臭气产生量相对不多,但臭气浓度较高,应作为主要除臭对象区域。

根据日本有关资料中的测定数据,污泥处理区硫化氢浓度和氨浓度分别是预处理区和一级处理区的50倍和5倍,因此可以看出污泥处理区更是重中之重,设计时应优先予以考虑。另外,根据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为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设计的生物脱臭系统的计算,若以污水处理厂总臭气量100%计,预处理区、一级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的臭气量比例均为12·5%,而生物处理区为62·5%;但是,臭气浓度则相反,预处理区、一级处理区、生物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的臭气强度分别为5 000,9 000,2 000和6 000。因此,建议在大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和重要旅游城市或因特殊原因厂址选择不能满足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时,宜设置除臭设施。同时鉴于我国经济状况,宜将除臭设施建在预处理区、一级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

常用除臭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化学药剂吸收法、土壤法及生物法。其中活性炭吸附法去除高浓度臭气效率低且价格高;化学药剂吸收法臭气去除效率低且操作管理复杂;土壤法则适合低浓度臭气去除但存在占地面积大等不足。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生物除臭法,即利用微生物除臭,该法适合于各种臭气浓度的脱除,且具有效率高,不产生二次污染及运行费用低等优点。因此,在我国建议采用生物除臭更为经济合理。

参考文献

[1]周敏:《浅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布局规划》[J]山西建筑,2011(25)

[2]张柏成/王建华:《污水处理厂中水池结构设计要点的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03)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2篇

关键词:小城镇 雨污分流 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c)-0059-01

近年来,广西各地城市和县城都建起了污水处理厂,但管网建设不是很理想。城镇污水管网是现代化城镇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对城镇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是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建设发展很快,其中排水管网也迅速扩张和大规模改造,由于是地下工程,具有隐蔽性,排水管网在建设、管理与维护中存在不少问题。下面经过对某城镇(广西巴马县城)排水管网的调查,分析其存在问题。

1 问题分析

根据总体规划,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的要求,“建设在城市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管渠应优先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旧城区改造、降雨量很小的城市应从实际出发,宜采用合流制,并合理确定截流倍数”。虽然目前巴马县城(巴马镇)已建有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但污水收集系统很不完善,只建设了寿乡广场到汽车总站及部分沿巴马河的截污干管。而大部分街区排水还是采用合流管方式排水,导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进巴马河,严重影响到居民的身心健康。同时,污水处理厂也收集不到足够的污水,浪费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因此,从巴马县城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本项目实施中,老城区(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已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系的管网应逐步向分流制过渡;城南区、城北区属新建城区,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目前巴马县城的排水管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排水系统不完善

现有合流制排水沟渠十分散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巴马县城一部分地方(尤其是旧城区)的居民生活废水基本上是自然排放。许多地方根本没有排水沟渠,雨水及污水沿天然地面、街道沟渠排泄路边低洼处,严重影响了县容、卫生和环境质量。(2)沟渠布置不合理。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加,许多沟渠不能满足排水的需要,加上旧城区部分沟渠横穿居民住宅和建筑物,给沟渠的维护和清理带来了很大困难。(3)污水无组织排放。城区居民污水主要是就近排入附近的自然水体,造成水体发臭和污水外溢,大大污染了环境。(4)明沟排水,污水臭味四溢,成为城市卫生治理的死角,也是城市卫生防御的隐患。(5)虽然旧城区旱季污水已被沿河截污干管截留,但雨季时污水还是随雨水冲刷进巴马河,同时城乡结合部河道未设截污干管,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巴马河,造成河道不同程度污染。污水处理效果不明显。(6)管渠阻塞。部分管渠断面偏小、弯曲多,常年失修加上污水量增加和城市建设对排水管渠的破坏,导致下水道阻塞,不能通畅地排水。

2 工程特点和难点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资料不全,而且不确定因素较多。在项目启动的调研阶段,我们就遇到以下情况:该小城镇并没有给排水专项规划;此外,经批复的早期城镇总体规划尚在修编中;在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阶段,陆续被批复的城镇规划和水利工程方案在许多方面与早期规划相比有较大调整。这些不确定因素使得项目的流域范围、产业结构、人口当量、水体功能、城镇道路等不断随之变化调整,给污水管网设计和施工带来较大困难。

其次,巴马县城中新老城区共存,建设特点各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小城镇的建设包括了老城区改造、扩展城镇区域及新建开发区域。通常,老城区地形复杂,街道狭窄,原有排水系统不够规范,地下管线杂乱无章;所扩展的新县城区域与老城相连接,具有老城区和新建开发区域的双重特征;新建开发区域的道路简捷规范,但缺乏市政管线。因此,如何对该小城镇采用单一的排水体制,是一个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三,巴马县城原有的排水系统缺乏科学规划,其建设随意性较大。该小城镇以混接的排水系统居多,环境污染较严重。此外,县城中的管道和渠道混杂,其分布广、数量多、建设随意性较大;有的管道上已修建房屋,维修人员无法进行维护;缺乏竣工资料和地下管网的测量图纸;建筑物密集、街巷窄,导致管网改造相当困难。

最后,巴马县城地处西部偏僻地区,其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地貌特殊。污水管道设计需要采取过河、过江、管道穿山等形式。在不同地质条件下,管材选用要求严格,管道基础处理技术要求高,对投资及环境影响比较大。

3 雨污分流方案选择

针对巴马县城的事情,我们提出了两种雨污分流方案。

(1)方案一:县城新建城区(城南区和城北区),与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水管,采用雨污分流形式;老城区(城西区、城中区,城东区)在原有道路排水系统情况下,增加污水管建设,原有合流管渠变成雨水干管,所有居民污水出户管改道汇总后排入污水干管。该方案的优点为:污水分流比较彻底,远近期的污水支管均能接入;其缺点是:投资偏大;老城区居民污水出户管埋设复杂,难以调查到位,实施上存在困难。

(2)方案二:县城新建城区(城南区和城北区)与方案一相同,与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水管,采用雨污分流形式;老城区(城西区、城中区,城东区)的主干路路面和人行道较宽,利于雨污分流改造,故在原有道路排水系统情况下,新增主干路的污水干管建设。主干路原有合流管渠改造成雨水干管,主干路居民污水出户管改道汇集后排入污水干管。旧城区次干路(小街小巷)路面和人行道狭窄,改造难度大。而且街坊出户管埋于地下,很难调查到位;而街道雨水口均露在地面,易于辨认和改道,在机动车道上新建雨水管,施工难度也相对较小。因此,采取在次干路(小街小巷)新增雨水干管,原有道路雨水口均改道排入新增雨水管,在下游汇入主干路分流后的雨水干管;原有合流管渠改成污水支管,在主干路交叉口截断排入主干路的新建污水干管,以此实现雨污分流。该方案优点:投资较省。街区雨水口好调查,雨水口改道排入新增雨水管比较好实施;雨水管道是在机动车道上实施,施工条件好于方案一。同时主干路污水主干管的建设既能兼顾近期街坊雨污分流改道分流建设,也能满足未开发区域后期污水管的接入高程要求。其缺点是:污水分流不够彻底,雨天部分居民楼天面雨水进入污水管,增加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负荷。

4 结语

该文针对小城镇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设计问题展开探讨,并以广西巴马县城为例,给出了雨污分流设计的选择方案。该文的研究成果能对相关科研工作者提供一种值得借鉴的设计模式。

参考文献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3篇

【关键字】给排水规划;用水量;小城镇;规划研究

中图分类号: S2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水是一种特殊的资源,也是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1]。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的建设速度越来越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城镇化所带来的水污染、水资源短缺及城市内涝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水资源短缺以及水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很多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城镇的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和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套齐全、完好的给水和排水设施,是城市有序发展和运行的先决条件。

尽管我国在加快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和建设,小城镇的给水、排水规划建设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如何更加经济、合理的解决给水、排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城镇的基础设施能更好的服务于城镇的发展,仍是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2.城镇给水排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给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生命源泉。在水的自然循环和社会循环过程中,可利用的水量、水质受多种因素影响时常发生变化。如何经济地开发、利用水资源,选择一种最低的基建投资和管理费用,满足城市的用水需要,是城市给水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城镇给水工程的目标及任务是:从水源取得水质和水量合格的原水,按照用户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将净水输送至用户。给水系统由取水工程、水处理工程和输配水工程组成[5]。

当前城市给水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的供水水源受到污染。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的发展,许多水域和地表水污染严重。这些污染严重影响生活用用水的水质。在我国的缺水城市中,水质型缺水已成为城市缺水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

城镇给水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水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工业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多数企业产能落后,需水量大且生产用水不能充分循环及重复利用,使城市水资源紧张状况日益加剧;此外,管网漏失也是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因素。据统计,一些老旧城区,因为管网年久失修,管网漏失率超过20%,甚至更多,远大于设计规范规定的管网漏失率要求。

当前许多缺水城市,地表水资源严重短缺或者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得不依靠超采深层地下水或者修建跨流域调水工程以维持城市的发展,如天津市的“引滦入津”调水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秦皇岛“引青济秦”工程等。

2.2排水现状及存在问题

城市排水按其来源和性质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城市排水系统的主要任务就是及时的收集、输送、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或者对污水进行再利用。除此之外,夏季暴雨也是排水系统需要解决的主要对象,否则将积水为害。

当前,城镇排水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镇的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相对滞后,居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不能及时的收集、输送及处理和再利用,任意的排入水体(河道、渠道或土壤),使水体或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对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长期、严重的危害。

再者,夏季暴雨也是排水系统需要解决的主要对象,防止城市内涝和雨水的综合利用也是排水工程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截至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由于暴雨造成城市内涝的问题在近期还很难彻底解决。除此之外,排水管网管理不到位也是城市排水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3.小城镇给水排水规划的研究

3.2城镇给水、排水规划原则、内容及措施

3.2.1给水系统规划的原则及内容

给水系统的规划,应根据城镇的地形、水源状况,城镇规划、供水规模、水质及水压的要求,以及原有的给水工程设施的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

城市的给水规划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其一般可分为给水工程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在给水工程规划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规划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给排水专业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应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给水规划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一致;给水系统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进行;生活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给水系统工程规划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城市给水水源工程规划;城市取水工程规划;城市给水处理工程规划;城市给水管网规划;城市再生水工程与节约用水规划等。

3.2.2排水系统规划的原则及内容

排水工程的规划应以批准的城镇的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4]。

城镇排水系统的规划和设计遵循的原则:规划和设计排水工程时,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标准、规范或规定[2];排水工程规划应符合区域规划以及城市和工业企业的总体规划,并应与城市和工业企业中其他单项工程建设密切配合,相互协调;规划和设计要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和处置系统相互协调;排水规划应处理好污染源的分散治理与集中处理的关系;排水规划应考虑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的合理处置;排水规划应考虑与邻近区域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相协调;排水工程的排水管道系统应按远期设计,水处理构筑物应按近期设计,考虑远期发展有扩建的可能。

排水系统工程规划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确定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的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3.3措施

城镇的给水和排水规划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规划设计人员根据城市的特点,在相应的法律和规范要求范围内,以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其他专业的规划为基础,充分详细调查现状基础资料的前提下,制定科学、经济有效的规划方案。同时对于城市的建设与管理者来说,应以给排水规划为指导,严格实施,并加强给排水设施的维护及更新,才能够充分发挥城市给水、排水系统的功能,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等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4.结束语

城市是由不同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过去的十几年间,我国城镇化飞速发展。据中国建筑学会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包括城市供水、排污、供气、供热等市政地下管网的长度已超过135万公里,相当于地球周长的30多倍。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管线密度由1990年的每平方公里10.27公里提升到2010年的每平方公里33.88公里。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及城市发展,因此,根据每个自身的特点及发展状况,科学、经济、合理的制定给水、排水规划,才能使给排水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同时,如何制定好高水平的给排水规划水平,也是摆在城市管理者和给水排水设计者面前的共同问题,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的实践与探讨。

【参考文献】

[1] 张玉先.给水工程[M](全国勘查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第一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

[2] 龙腾锐 何强.排水工程[M](全国勘查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年.

[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20013-2006 [S]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S]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社.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优先战略,坚持生态区建设方略,以建设民富区强、和谐安康、宜居乐业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区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改善民生为核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构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讲求实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巩固传承、整合提升,文化引领、制度保障,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党政主导、全民参与。

三、排污工程

(一)排污工程现状

据统计,规划区范围内目前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和电镀园区污水处理厂,至2011年底区已建成一、二级污水管道约85km,主管道覆盖密度约为0.5-1.1km/km2;污水泵站8座,总提升能力39.5万m3/日。“十一五”期间完成片区污水整治(含沿河截污)11.3km2,占区需整治面积(60.9km2)的18.6%,污水管道的普及率及完好率均有大幅度提升,塘河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规划区内已建污水干管布置零散,各片区及工业区由于缺乏总体的污水规划指导,各自为政,缺乏系统性。造成后果:排污管道建设秩序混乱;存在着一、二级污水管网管道沉降、破损、渗漏、腐蚀和泵站提升能力有限及雨污混流现象或排水管网老旧破损严重的居住、商业、工业等情况。

(二)拟建设排污工程范围

与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分区相对应,分为片·片及镇。片包括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加上与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中区域划分相对应的东片区,区域平原面积77.84km2;包括街道、街道、街道、园区、街道,其中街道片和水网地带未列入,区域平原面积37.28km2;·片包括街道、街道、区域平原面积29.18km2;镇面积1.3km2,合计总面积为145.6km2。

(三)工作目标:

城市排污系统主要由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及排放等设施组成。污水管网分为三级,一级管网为污水主干管,二级管网为污水次干管,三级管网为区间污水管网。2012年和今后五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2012年底前规划区内将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分别为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1万m³/日)、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5000m³/日)、电镀基地废水处理厂(规模9000m³/日),总规模2.4万m³/日;同时启动梧白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4万m³/日)前期工作。

2012年底前规划区内新建一、二级污水管网(包括泵站)约63km(随道路建设完成),3座泵站(位于站东路、大道,总规模18万m³/日)。2012年底前规划区内累计完成区间整治约14.37km2,占区需整治面积(60.9km2)的23.6%。

(2)2013年底规划区内将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分别为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4万m³/日)、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4万m³/日)。

2013年底前规划区内新建一、二级污水管网(包括泵站)约40km(随道路建设完成),1座泵站(位于104国道,总规模3000m³/日)。2012年底前规划区内累计完成区间整治约27.1km2,占区需整治面积(60.9km2)的44.4%。

(3)2014年-2016年底规划区内将新建一、二级污水管网(包括泵站)约16.4km(随道路建设完成),累计完成区间整治约1.83km2。

(4)根据《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成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应当在条例施行后五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即从2010年至2014年。2014年片区污水整治工程完成100%,全面投入运行。

2016年规划目标:通过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至2016年污水收集率达到85%,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体系。

2016年底前将完成片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区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14.4万m³/日,完成一二级管网建设约127km,新建泵站总规模18.3万m³/日)。

(四)任务和措施:

(1)编制区污水专项实施规划,可为今后片区管网建设有条不紊展开。

(2)根据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安排,同步对排污管网进行建设改造。

(3)对排污管道沉降、破损、渗漏、腐蚀比较严重的地段进行改造和修复,对排污泵站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排污能力,对雨污混流管道采用截污纳管改造等。

(4)对排污管道经过需要借用农田,请所在街道做好借地政策处理工作。

(5)对于规划新建区间(三级管网)污水工程,由各业主单位根据规划自行建设,不列入本建设计划。

四、绿色建筑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努力建设低碳城镇。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每年完成绿色建筑示范工程1个,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步伐。发挥政府机关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结合商务区及各类新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低碳节能的示范区。加快太阳能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的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法规规范的监管,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工作;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审计和节能监管,严格监察公共建筑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全过程的绿色、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技术中介服务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绿色城镇行动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与绿色城镇行动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化研究,积极推进生态文化载体建设。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大造绿色城镇行动声势,努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力争此次活动的最佳效果。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5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污、科学治太”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环保优先“”行动,大力保护和重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全面实施全市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再动员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完成减排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目标和责任,形成治污工作强大合力,现就加强我市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整治水环境、遏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重建水生态、保证水安全为工作目标,以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建设相关工程、落实有效措施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全面实施治理太湖各项措施,为建设群众认可、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和谐宜人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确保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面接管,工业污水全面集中,排放标准全面提高。

*市区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污水处理工艺改造升级,全面配套建设脱氮脱磷设施,*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脱氮脱磷改造工程,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年*市区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年达到85%,2009年达到90%,2010年达到95%以上。

*区*地区、*区*地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年达到75%,*年达到80%;2009年达到85%;2010年达到90%;其余各集镇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年达到60%,2009年达到70%,2010年达到80%以上。

*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年达到70%,2009年达到80%,2010年达到90%以上。

*、*市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年达到75%,*年达到80%,2009年达到85%,2010年达到90%以上;各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年达到60%,2009年达到70%,2010年达到80%以上。

全面治理工业污水,加快集中治理步伐,确保到*年底实现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到2010年工业废水集中深度处理率(除有毒有害废水外)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工作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和*区、*区、*区、*要加快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工作。*年完成梅村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共13万吨/日规模的厂区建设任务;*年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等共7.25万吨/日规模的厂区建设任务;2009年完成芦村污水处理厂四期等共24万吨/日规模的厂区建设任务;2010年完成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共16.5万吨/日规模的厂区建设任务。确保2010年底*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3万吨/日。

*市、*市要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工作,实现各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满足减排要求,并适度超前。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和各市(县)、区政府要立即开展各自辖区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年6月前完成主城区芦村、城北和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工作;各市(县)、区*年做好各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作,同年年底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三)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和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2010年底前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要求,加快全市范围内所有城镇的污水管网建设。同时,要按照厂网配套,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最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由市财政出资的主城区污水主干管到达的区域,由相应的区政府负责实施网状管建设和接入用户工作。主城区以外的区域由各区负责污水管网的建设。市骨干道路下的污水总管系统由市政府投资,纳入重点道桥建设投资,做到道路与污水管网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市级以下道路下的污水支管系统由各区投资建设。各类开发地块、危房改造地块内的支管系统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雨污分流系统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

*年-2010年,主城区需完成58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由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实施),*区、*区、*区、*需完成933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市需完成6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市需完成6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

(四)全面开展污水截流工作

各市(县)、区政府要对各自辖区内住宅区和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结合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排出接管计划。重点做好入湖河道和城区周边、水源保护区、集镇建成区、农村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城镇生活污水截流工作。

(五)再生水利用工程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和各市(县)、区政府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实施好尾水处理、深度处理工作,大力开展再生水利用,确保201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六)污泥安全处置工作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和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稳定化、减量化的原则,统筹考虑,加快污泥安全处置设施布点建设工作,确保各自管辖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得到安全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各地区要按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开展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排水管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量监管工作;*、*市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区、*区、*区协助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做好所属地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部门和有关市(县)、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内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监测、审批、核准、验收工作,确保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严肃查处入网工业废水的超标行为。

四、保障措施

污水治理工作是当前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太湖的第一硬仗,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真正担负起市委、市政府赋予的重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要加强对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确保全市污水治理目标的实现。市监察局要对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一)全面落实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制。市政府成立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建立相应的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建立责任体系,落实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达到治理目标的领导和个人追究行政责任。

(二)建立、健全污水治理工作机构。各市(县)、区政府必须落实污水治理的主管部门,*年11月底以前建立排水管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污水治理工作。在工作人员配备上,*、*市不少于10人,*、*、*、*不少于5人,崇安、北塘、南长区要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排水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排水运行和质量监督、工程验收以及排水接管、收费、处理量的统计等工作。建立市、区、镇三级污水治理组织体系。

(三)加大对污水治理的投入。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污水治理资金: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污水治理资金在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中的比重,新增的财政收入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污水治理;要开展积极的融资方式,筹集治理资金;要引导社会资金和外资,采取BT、BOT等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帮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核准和国债申请工作。市土地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落实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用地指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需要。

(四)项目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制度。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收足、管好、用好污水处理费,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市区污水处理费要统一标准、统一征收。*、*市政府要在*年底全面、足额开征污水处理费。市政公用、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考核污水处理费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按照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继续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专业规划。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市政公用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纲要和全市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再动员大会的精神,重新修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规划,调整各区污水处理厂受纳地域范围,*年11月底以前市市政公用事业部门要组织审查、评估,做到规模合理、布局适中、安全可靠、全面覆盖。

(六)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截流和接管力度,明确管网建设的责任。今后所有河道在整治的同时必须实施排水口截污接管。环保、市政公用部门联合向河道两侧的单位和住宅区发放《限期分流接管通知书》,督促单位和住宅区分流达标接管。房管部门要按照三年计划完成老旧住宅的污水接管工作。市政公用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接管企业的废水水质必须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要求和国家下水道水质标准。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开发项目必须具备雨污分流的管线设计,接管方案符合专项规划,施工图必须经过审核,经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开工。同时,将雨污分流的接管纳入竣工验收,雨污不分流、工程不合格、接管不到位的新建房不得销售和入住。

(七)巩固和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各市(县)、区政府在抓好污水厂、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的同时,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特别要强化工程设计、施工、质监、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市市政公用部门要监督指导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进工作。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必须通过市政公用部门参加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停止验收、停止启用,不发《城市排水许可证》。各级政府要督促抓好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建设,保证新建工程实现雨污分流。截污管网做到不错接、不渗漏,确保科学接管全覆盖。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6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及宜居城乡创建、农村污染减排为抓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围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重点,统筹规划,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要结合各镇(街)功能区定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周边的镇(街)要在发展中坚持环境优先战略,加大治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着力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山区镇要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加强镇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3、创新机制,协调联动。

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形成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各镇(街)组织、引导和指导作用,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增强农村环境保护意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公众参与,确保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13年,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基本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部分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染源减排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完成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基本完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基本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建设;

实施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完成全县30%的自然村综合整治建设;

开展1至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实行“以奖促治”,综合整治;

开展生态镇村建设,建成省级生态镇1个以上、生态村3个以上;建成市级生态村(镇)6个以上;

开展宜居镇村建设,建成1个宜居城镇,2个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二、主要任务

(一)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1、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

2013上半年完成全县各镇(街)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制度化、常态化。2013年底前,逐步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监测与评估工作,为科学有序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2、稳步推进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统筹城乡供水,扩大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依法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应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到2013年,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

3、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影响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防止水库水华及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

4、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自来水管网,加强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管网延伸方式实现连片、跨区域供水。结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农村居住人口分散的山区,因地制宜选择较小规模的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县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全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红山镇及其他山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输送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于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且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对于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较好或旅游业较发达的村庄,可推广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符合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可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模式,将污水纳入邻近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6、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建设,使其服务涵盖县城及周边镇村。

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进一步清理农村垃圾,建立保洁机制,完善现有“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在远离集镇的村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清洁美工程。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回收,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以实现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运输机制,通过每家每户参与以及鼓励农村低保人员参与等多种形式,建设相对固定的环境保洁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维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运行。

(三)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农业污染减排。

7、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

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依法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可持续发展。

要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畜禽养殖业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要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的环保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将其纳入环保日常监管范围,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2013年6月底前,要完成制订本地区畜禽养殖业整治方案,开展统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行动,并于2013年底前完成本地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工作。

8、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以列入“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及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明确本地区农业源减排的目标、任务及工程项目,加大投入,推进畜禽养殖全过程综合治理、加快各类治污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改进养殖方式、提高养殖专业户小区化管理水平,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和统一治污,促进“十二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力争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9、积极推广生态养殖。

积极推动生态化、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开展环保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生态健康养殖示范畜禽养殖场(区),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纽带作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开展生态养殖和固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模式向生态化转型,推动种养结合、废弃物循环利用、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等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做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和改造,完善环保设施。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干清粪或铺垫式节水清粪、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

(四)以实施名镇没村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推动村庄综合整治。

10、全面开展村庄综合整治。

积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重点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坚持“抓点、带线、促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大力实施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某一类最突出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连片治理。

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到2013年全县完成全部建制镇总体规划,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以村庄规划为指导,结合宜居村镇创建活动,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开展村庄整治。重点抓好城镇的出入口以及主干道、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以内的村镇整治建设。按照建设宜居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强污水治理,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开展乡村清洁美工程,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推进“卫生村”、“万村绿”等创建活动,实施“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实现每年整治15%的自然村的目标,改善农村生态条件。

(五)以开展生态示范及宜居村镇创建活动为重点,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1、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1至2个镇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注重加强生态村镇创建等基础工作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县新建成省级以上生态镇1个以上、生态村3个以上。市级生态村镇6个。

12、积极推进宜居村镇创建活动。

认真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办发〔〕24号)、《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试行)》要求等,以宜居村镇创建工作为统筹,以宜居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的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工作。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2013年前建成1个省宜居城镇、2个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示范带动全县深入开展宜居镇村建设。

(六)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监管为重点,促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

13、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工业污染的环境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在农村地区开发建设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地区工矿污染专项整治督查,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抓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提高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开发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开展资源开发类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企业和业主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机制,督促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强预防,规范开发建设与日常运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底要组织一次开展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自查工作,落实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生态治理和恢复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各镇(街)要加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强化联动,实现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14、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

以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监管为重点,从源头控制土壤污染,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的工业点源,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农用土壤造成污染,严格限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开展对主要粮食产区、瓜果和蔬菜产地等重点地区土壤污染加密调查,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风险评估。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分类型制订和实施污染土壤管理对策,对土壤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对受污染的农田土壤开展生态修复试点示范。

(七)以发展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5、积极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推广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降低农药施用量。调整肥料结构,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广微生物肥料和垃圾堆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教育和引导农民提高化肥施用技术水平,结合合理的灌溉技术,减少化肥流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袋(瓶)等废弃物收集池,防止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16、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因地制宜推广和开发生态农业实用技术,加大有机农产品基地、沼气示范等工程建设投入,推广稻田立体种养、“猪-沼-果”物能循环再生、丘陵山区立体种养、基塘结合、庭院立体经营等生态种养殖模式,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促进农产品规范安全生产。

(八)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基层环境监管水平。

17、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基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县监测站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建设;逐步建立并延伸农村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对农村饮用水、土壤及空气的环境监测能力。完成重点区域内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调整和扩大监测点位布设范围,在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增加重金属、蓝藻等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同时,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对存在污染隐患或风险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对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环境监测水平,使其逐步具备水、气、土壤中常规监测以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能力。

18、加强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环保部门负责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各镇(街)要设立专门机构,有条件的村可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强化农村环境管理和服务,可通过将有关工作委托给村(居)委会、实行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为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建立环保、发改、财政、国土、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卫生、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

探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建立本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制度,由县生态办牵头分年度对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动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生态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生态办、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行动进展情况,负责牵头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县环保局负责指导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问题村”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生态村(镇)创建等,强化农村饮用水源、畜禽养殖、矿产资源开发等环境监管,会同县水务局指导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县发改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审批立项,并及时下达财政年度投资计划;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订有关财政政策和措施,按规定落实和监管农村环境保护行动所需资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名镇建设、宜居镇村建设,协助各镇进行村镇规划编制等工作;县村庄整治办负责村庄整治、名村示范村建设;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和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生态健康养殖,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源减排等有关工作;县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废旧矿山的生态修复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农村的绿化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保障体系。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用好省、市、县村镇规划编制和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项目,推动项目的实施。

统筹有关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项目和技术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资金优惠及扶持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下简称“创模”),以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为出发点,融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惠民生”战略当中,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全县突出的环境问题,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双赢。

二、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县规划的有关要求,力争年建成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力争到年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好转、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指标要求。

(一)3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局、供电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3.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连续名列全市前列(前5名)。(县环保局负责,县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二)4项社会经济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为基数,年均增长10%,到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0元;到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县发改局、环保局负责,县财政局、统计局、人社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工信局负责,县发改局、统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6.单位GDP用水量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水务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农牧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指标范围:全县域)

(三)5项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交通局,槐阳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各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局、防疫站、水务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县辖区)

10.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要求。(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新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四)8项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县住建局负责,槐阳镇配合)

14.城区污水处理率≥95%,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20%。(县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县财政局、水务局、槐阳污水处理厂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6.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50%。(县发改局负责,县工信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县住建局负责,指标范围:城区)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县发改局负责,县环保局、工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发改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五)6项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考核办、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商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5.中小学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每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环境教育普及率≥85%(县教育局负责,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6.获得省、市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县卫生局负责,县住建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城区)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在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重点实施环境宣传工程、节能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确保创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以促进全民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落实环保教育教材和教育课时,建设3个环保教育基地。建立街道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开展绿色社区、安静社区、人文社区、洁净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在电视台开辟创模专栏,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和创模新闻评奖方案,通过诸多形式形成全县良好的创模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街道办)

(二)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做好农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增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年水平上削减9.0%、氨氮在年水平上削减12.5%、二氧化硫在年水平上削减21.2%、氮氧化物在年水平上削减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

(三)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县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加强对城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

(四)实施以保护饮用水源和河流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成地下水源水质监测井建设,在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运载、装卸和储存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其设施必须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安全保障体系,杜绝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跨界水体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要求。加快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政府)

(五)实施以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宁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2个“宁静社区”。(责任单位: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街道办)

(六)实施以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县城环境无卫生死角,无卫生盲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必须依法安全集中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回用和处理力度,在辖区内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到年,建立起“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爱卫会、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七)实施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以城区公园为主体,以构建城区园林精品为主线,以庭院、社区绿化为细胞,开展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建设。到年,县城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2%,20%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街道办)

(八)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年,全县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工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份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6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重过程、重特点、重难点,求务实、求扎实、求真实的工作态度,依据创模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创模工作,针对创模指标找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验收阶段。年6月至9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年1月至5月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活动达标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自查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报考核阶段。年9月,县政府向省、市环保厅(局)提出验收申请;年8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郑巍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副主任张立飞、县政府方志办副主任李飞、县环保局局长王占军兼任。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模范县创建规划的实施,督导环保模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落实“周督周报”、“月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年考评”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技术资料组、宣传教育组、协调督导组、社会经济组、环境建设组、污染控制组,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聘任,负责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分解落实责任。将创模工作作为对各单位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模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指标任务,制定年度指标完成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城镇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8篇

[关键词]SWOT 污水处理 BOT

一、引言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兴建―经营―移交”,其真正概念是于20世纪70年代在中国香港形成的。所谓BOT方式是指政府与投资方签订合同,将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权让渡给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设施,并通过收取服务费的办法回收投资,取得合理利润。特许权期满后,投资方将运营良好的设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的投融资方式。

BOT模式目前在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国家对BOT项目的立法还不太健全,项目公司也缺乏经验。因此如何识别BOT项目污水处理厂的风险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十分重要。

二、SWOT分析

SWOT分析方法最早由美国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韦里克(H•Weihrich)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它是战略管理的重要技术,是目前战略管理与规划领域广泛使用的分析工具。其有利于对研究对象所处情景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研究,有助于制定发展战略和计划,以及与之相应的发展计划或对策。本文旨在通过估量城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内部环境的优势与劣势,同时对其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威胁进行分析辨别,然后寻求最佳的趋利避害的发展战略和策略。

1.优势分析

(1)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采用BOT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国内丰厚的民间资本,积极利用外资,实现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多元化,能减少政府财政可观的资金投入。

(2)有助于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采用BOT方式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这客观上要求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科学的论证、合理的设计,并采用先进的技术,以合理分担建设和运营费用的比例,使项目的总成本降至最低。

(3)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高

采用BOT方式,在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会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节约开支。并对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会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2.劣势分析

(1)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

(2)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用于谈判、协议等非经营的费用相当惊人,可能影响到私人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3)项目前期工作过长,也可能使政府失去对项目开发阶段的控制。同时在特许期内,政府也易对项目失去控制权。

3.机遇分析

我国的城镇建设正面临着新的机遇,BOT项目发展前景广阔,有望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保的基础上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从外部看,我国发展BOT项目的机遇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法规,支持BOT方式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

近年来,国家各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公用事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为BOT市场化模式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促进了BOT投融资模式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迅速发展。

(2)国家加大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最近几年,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2001年,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GDP的比重还仅为2.8%,2002年已提高到3.5%,2003年更是创纪录的提高到了4.2%,比2002年增长了40%。

(3)污水处理项目市场化运作的成功经验

从1984年第一个BOT项目取得成功开始,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东部沿海城市,其BOT项目数占全国污水处理BOT项目的62.50%,如浙江嘉兴洪合镇污水处理厂、杭州余杭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这些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这将对我国污水处理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起到积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4.威胁分析

(1)政治和信用风险

城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主要政治风险在于政府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政府信用缺失、政策不稳定、地方政府在BOT模式项目实施中的多重角色、随意改变政策、行政干预太多、漠视市场规则、地方保护主义等。据调查,它是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终止或失败的最主要原因。

(2)法律风险

我国至今无专门关于BOT的法规,由于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的BOT法律,各个地方在处理与外商BOT项目相关的问题中基本上各自为政和不规范,使得项目公司承担着较大的学习成本和较长的适应时间,同时面对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3)BOT人才缺乏

BOT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设计多个领域的知识,对政策性和技术性的要求都很高。但是由于我国引入BOT模式的时间还很短,没有健全此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在BOT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常常忽视合同概念等一系列问题,容易给项目的实施造成困难和障碍。

三、策略分析

利用SWOT分析矩阵可以帮助战略决策者组合出四种基本战略,即优势和机遇匹配的SO战略,劣势和机遇匹配WO战略,优势和威胁匹配的ST战略以及劣势和威胁匹配的WT战略。

通过SWOT分析,我们看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发展的优势,也看到了自身的劣势。结合SWOT分析矩阵,我们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1.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

要树立双方“双赢”的指导思想,要从对地区经济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来综合考虑BOT方式的优势,而不能仅仅从一个项目自身的收益来判断,在采用BOT方式上要慎重决策,长远考虑,只有这样,利用BOT方式引资的区位优势才能不断加强,促进BOT方式的持续、健康发展。

2.健全保障措施

只有明确的法律文本及相应的规定,才能公正、公平地表明经济活动所能拥有的条件,必须承担的风险,以及期望的利润、利益并予以公开保证,从而才能真正吸引投资者。我们不仅要进一步加快相关立法,规范相应的司法行为,还要特别地研究BOT的法律条件,并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BOT法律法规体系。

3.培养专业人才

BOT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建设管理方式,需要一批专门人员进行实施。这些人员必须掌握丰富的法律、金融知识,熟悉BOT的运行规则和办法,具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生产运营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资产检测等多方面的能力。

四、结束语

将BOT方式引入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运作中是当前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有待深入研究和探讨。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环保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污水处理BOT模式运作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断走向成熟,BOT模式在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前景将会越来越广阔。

参考文献:

[1]吕宏德,杨万东. BOT方式建设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探讨[J].广州大学学报,2006,5,(2):63-66.

[2]Walker C, Smith. A J. Privatized infrastructure the BOT approach [M]. London: Thomas Telford,1995.

[3]张成福,党云秀.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3-84

[4]Ritu Paliwal. EIA practice in India and its evaluation using SWOT analysis,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view,2006,7,(5):492-510.

[5]薛方亮,张雁秋.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融资模式-BOT及PFI的优化[J].山东煤炭科技,2006(4):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