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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11 16:23:04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1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 纳税人 纳税人权利

正文:

从传统的“国家财政”转变为“公共财政”, 必然引致从社会意识、立法规则到政府行为的一系列巨大变革, 其中, 传统财政理论研究与财税实践中, 一直为我们所忽视的纳税人权利也将成为“公共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公共财政的基本内容

李岚清同志在2002年7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财政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必要的公共支出,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支出一般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

“公共财政”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在“公共财政”中, 政府支出体现为社会的“公共”支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列入财政支出的事项大多属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层次, 主要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公共商品与服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 财政成为公共财政。

2、在“公共财政”中, 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由于政府支出的范围主要限于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公共商品, 不能获得全部收益却需要承担全部成本, 因此, 政府支出的这种性质客观上必然要求一种与这对应的财政收入形式。

3、 在“公共财政”中, 政府公共服务支出与“公共”收入数量上是一致的

税收作为社会成员为获得公共需要的满足或为消费公共商品而支付的一种价格或费用形式, 在政府收入仅以税收形式获得且预算约束严格的前提下, 政府支出与税收收入之间存在相等的或一致的关系。政府支出—政府征税—公民纳税这一过程, 其实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交换过程。

二、有关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权利, 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看, 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依法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所享有的权力和利益。

狭义上看, 纳税人权利是指有关法律对纳税人这一权利主体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 可以依法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以及要求征税机关作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同时, 当纳税主体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 纳税主体所应获得的救助与补偿。

三、赋予纳税人权利的必要性

无论是从广义上还是狭义上来理解, 纳税人权利都是实行“公共财政”所不可或缺的, 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

1、 提高政府的公共支出效率, 需要相应的制衡力量

2、“税价”的上升,“税网”的扩大, 税法日趋复杂, 税收更广更深地渗入私人经济

税务机关是行使征税权力的法定机关, 其涉及利益之直接, 影响面之广, 是其他政府权力的行使所难以比拟的。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赋予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从而形成对政府征税权力的有效制约。

3、 市场化改革使公民个人拥有纳税人主体资格的问题日益突出

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程序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税收的实现, 而纳税人对自身法律地位的关注又影响着对税收的认识。由于单靠加强税收征管难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因此, 从长远来看, 只有提高纳税人的权利意识, 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纳税人的各种信息日趋公开化

从而使得纳税人的运作资料极易被公开, 其利益也更容易被侵害。因此, 特别需要赋予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

1、纳税人应享有税种设置的参与权

《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这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立法体现。也由此可知,我国对于税种设置、税种的开征,历来都是通过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出来。

尽管在确立开征某项税收时,既经过了税收学家们的精密计算,也经过部分省市的试点,在确认可行之后,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但是对于全国范围内的纳税人而言,他们的参与程度是相当有限的,他们对于税种的开征并没有多少发言权。相当部分的纳税人对于税种的开征没有机会提出反对意见或修改意见。

1789 年的法国,在其人权宣言中载明:“一切公民得由自己或其代表,决定税收有无必要而自由认定之⋯⋯”。美国独立革命中,也打出了的口号,并在1776 年的独立宣言中表明:“不出代议士,不纳税”。西方最终确定了“无代表,则无税课”的基本原则。相对于西方纳税人的税权思想,中国的纳税人对税种设置的参与度是十分少的。

本人认为税种的开征关系到最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与纳税人的权利是最密切的,如果要从纳税人的口袋中掏钱,却不得到他们的允许,这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所以我们应该召开广泛的听证程序,由专家组向广大的纳税人介绍税种的详细资料,再由纳税人表决通过。若达到绝大多数票的同意,才能开征一项税种。“无代表,则无税课”是公共财政模式下纳税人所力求的目标,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应设置相应的配套程序,让广大的纳税人参与到税种设置程序中去,由纳税人自己决定对自己设置何种税种。如此以来,既可减少纳税人拒绝纳税的抵触情绪,也可以使税务机关在征纳税时消除许多不必要的阻碍。

2、纳税人应享有知情权

我们知道,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品时应充分保障消费者对该消费品的知情权。在税收领域,纳税人的知情权是尤为重要的。

首先,作为纳税人,对于税收的实体性规定,如何计征,计征的税率为多少,纳税时间、地点等都必须有充分的了解。税务机关在计征某一税种时采用的具体核算方法,也应详细告知纳税人。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2篇

【关键词】财税法权利义务实证分析

【正文】

一、财税法学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财政税收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所关注,计划经济体制下诸如行政命令等等直接干预经济的行政性手段逐渐为政府所摒弃,取而代之的是运用财税、金融等间接性手段对国家宏观经济加以调控。因此,不仅仅得到政府官方的重视,我国的国民也对其倾注了前所未有的热情,而这一热情一方面是来源于财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源于财税与国民生活紧密程度的增强,加之人们逐渐对于税收本质认识的加深,更是给了财税法的发展以强大的动力。

在国外,税法对于国民的影响是我们所不可想象的,正如西方的那句谚语所讲: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税收。因此,各个国家对于税法的教学和研究也是颇为重视,不论从开设该课程的学校数量还是开设的学时,以及所讲的内容方面等等,都是我们所不及的。诸如美国的德克萨斯州大学法学院的税法的设置位居国家众多项目之首;俄亥俄州大学要求申请法律硕士课程(MasterofLawsPrograms)的申请者,必须是已经修读了联邦个人所得税等课程。欧洲的很多国家都将税法作为一门强制性的课程来设置,只是在本科生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侧重会有所不同。与之相比,我们财税法课程的开设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包括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税务类院校)都是极为有限的,税法课的学时绝大多数是36学时,个别的是54学时,且讲授的内容很多的涉及到财经类等经济方面的内容,对于财税法学的研究和法学所特有的权利义务并为被其所重视。

自由、民主和法治已经理直气壮地成为当今政治生活的主题和时代的主旋律。它不仅成为社会民众的最强音,而且也成为当权者致力实现的根本愿望;它不仅以显赫的文字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而且以崇高的精神追求占据着人们的心灵。它将不再是中国人的梦,也不再是西方人的专利品和中国人的奢侈品,而是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共同理想,以及正将这一理想付诸实施的行动。[1]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树立以及该思想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逐渐在各个领域中不同程度的贯彻,相应的财税法治也被提上日程。因此,财税法治建设成为我国财税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但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法律法规是法治建设的最基本要件,是硬性的指标,无法可依只会导致法治建设成为空中楼阁,无法从何而谈法治!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人们尊中规律的基础之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因此,立法者的素质势必影响到整个法治的进程。这种影响是最基础的,没有权威的、有预见性、前瞻性的法律文本,法治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是不现实的。

伴随着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部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财税法在整个经济法中的地位逐渐凸现,并成为一门显学为法学家和法学研究所关注。财税法人才的培养是财税法治进程中的必备环节。而作为我们这些法学的学生而言,在本科阶段仅仅对财税法有一个比较粗浅的、单一的学习,对于今后的研究仅仅是一个薄弱的基础,因此,在研究生阶段极有必要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加以拓展,才能保证今后在该领域的研究,并可能有所建树,否则都是纸上谈兵。

二、财税法学教学应以法学特有的“权利义务”角度为根本研究路径

现今全国开设税法或者财税法的课程的高等院校虽然在数量上有一比较大的提高,但是设置的课时却是极为有限的,绝大多数是36学时,个别的学校是54学时,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长春税务学院等等。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现今对于财税法或者是税法的讲授很多的时候是以财政、税务、税收以及会计知识为主的,对于法学知识的讲授却是非常有限,从财税法或者税法基础理论的探讨更是如数家珍,对于权利义务线索的把握和灌输确实不足的。财税法和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等之后虽然会有交叉,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两门学科还是有本质的不同,这正是法学学生和财政、税收学学生所存在的差异,权利义务是我们学习应该遵循的最基本路径。而从笔者自身学习的过程来看,我们在本科阶段对于财税法知识的了解和接受不仅有限,而且偏离了法学特有的研究路径的把握,所以在理论根基上并不是扎实的;同时,对于一些财政、税收、会计方面知识的缺乏又使得我们在实务中不能运用自如,出现了一种极为尴尬的局面。因此,笔者以为,我们财税法课程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基本路径进行研究,运用法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深入探究;其次,财税法学相对于法学的其他部门法应用方面更为频繁、综合性更强,因此,研究财税法的学生势必要辅之以一定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学知识,这也是专业型人才培养。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它相抵触,财税法治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公共财政、税收法定主义是我们所极力倡导的,随着对财政和税收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对于财政、税收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公共财政这一服务于市场的财政,是将财政活动限定于服务市场的范围内,避免财政供给的不足或是过量,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财政活动的适度适时是我们财政活动的目标的;而税收作为一种侵犯国民财产的手段,更是将其定位于“债”的属性,是国民为享有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而支付的对价。纳税不是义务性的进贡,而是获得相应服务的方式,纳税人权利的意识不断浮出水面。一方面是人权在各个领域中的落实和实现,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财产权的理论支持。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这种种情况无不表明,对于财税的研究从法学角度进行探究,对于权力的监督,权利意识的树立意义颇为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更是要把握这一根本的线索,这也是区别于其他税收学等方面研究的显着方面。因此,从法理学和宪法学、行政法学的角度切入,从更为广泛的背景下研究财税内容,势必会有一种全新的认识,这也是研究范式的一种转化。正如,日本学者北野弘久教授所阐述的税法并非是“征税之法”,更是纳税人据以对抗、制衡国家课税权的“权利之法”,这对于学生的学习则是另一全新的视角,权力和权利的研究也是我们在以后学习中所应重点关注的线索。

此外,要密切加强对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基本价值和基本原则等基础性知识在财税法中的具体的研究,尤其是该学科所特有的内容的研究。

同时,在自己的一些实习或者是实务操作中,笔者发现,我们现有的法学知识对于研究财税法是远远不够的,财税法学这一学科本身的特点表明:必要的经济学、税收学以及会计学知识的积累,是深入研究财税法的理论问题以及实务操作中所不可或缺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理论认识的研究最终势必要运用于实践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确的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是积极促进的,而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的认识从成本收益角度看是无效的,结论正确与否要得到检验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实践中去,特别是像财税法这样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更是如此。

我们不少研究财税法理论的学者或者以税收学位基础简单的附加法学方法对此进行研究,或者是从法学理论对此进行探究却忽视了财税法本身固有的财税经济方面的知识,总是给人以各行的感觉,因此,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想从专业的角度对此深入研究,势必要辅之财政、税收以及会计方面的知识,真正挖掘学科自身的特点,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诠释该学科。

财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综合素质的积累过程,是多领域知识兼备的人才。当然,财税法的讲授必须坚持“权利义务”、“权力权利”等法学特有的研究路径这一根本要求,相关知识的具备是该学科发展的要求,也是该专业人才培养所必备的素质,两者兼而有之,但是应该有所侧重。

三、财税法将案例教学与实务实践操作相结合

传统的教育模式,财税法课堂的教学重视基本知识的讲授,更多的是知识的介绍,尤其是在总论部分许多理论的介绍这是必要的,然而,在具体到之后许多具体内容的讲授,仍然不能脱离这样的模式,使得学生只有一种抽象、宏观的概念,对于数字、公式的机械的接受,对于以后的实践并无多大的意义,许多学生在学习过财税法课程之后,仍然对一些基本税种的征收是不知所云的,从教学方面是失误的,而就学生个人而言也是没有丝毫获益的,只是机械的或者迫于考试等压力记忆,过后就没有丝毫的印象,这是许多学生学习过后的真实体会。因此,有不少教师讲案例教学的方法引入,通过一个个切实具体的案例对具体税种进行讲授,不仅形象具体,同时真正使学生有一种学有所用的感觉,促使学生萌发了学习的兴趣,主动接受且保持持久的记忆效果。

财税法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美国,以案例作为教材,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讨论案例的疑难细节,从中形成各自的解决方案,培养了学生的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真正将法学这一应用性学科体现的真真切切。财税法学当然具备这一特点,并且具有更为频繁的实践性。但是,在我们现在财税法学教学中还没有充足的案例,虽然不少的学者为搜集财税法的案例作了很大的努力,并且也是卓有成效的,使得我们案例教学成为可能。然而,笔者以为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丰富各异的,我们面对的现实并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更多的时候是出现多种冲突,和法律规定情形相差很大,教师教学过程中更多的时候是先讲述一个结论,再为此寻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当然这一案例可以很好的印证该结论,但是这并不利于法学的研究,也不利于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应该注意现实中非典型案例的讨论,以激发学生的思考。

笔者以为,通过引入案例教学的方法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点的认识具体化,对实务性的操作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于案例所要证明的理论加以检验,这也是对知识再认识的过程,一方面加深对知识的全面深入地掌握,另一方面也是丰富案例、拓展视眼的过程,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极为有意义的。

鉴于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许多学校都栽在法学专业的课程中开设律师实务、毕业实习等,很多学校的法学院系还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部门的人作为兼职教授,讲授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这无疑是一种值得采纳的教学方式。财税法教学也同样,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人员。笔者以为,我们更重要的是给学生提供现实的实践机会,真正给学生以接触社会的机会,以保证在毕业之时能更快的融入社会当中。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3篇

一、财政学课程特点及一般教学规律

财政学是研究政府财政分配活动的学科,是高校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财经类专业人才知识结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财政学课程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正确认识财政学课程特点及其一般教学规律,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财政学的教学效果大有裨益。

(一)财政学课程特点

1.财政学内容抽象、宏观财政学的教学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为财政学的基础理论,主要阐述财政的基本概念,财政的职能以及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理论;第二部分为财政的支出,主要阐述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第三部分为财政的收入,主要是税收和国债;第四部分为宏观政策,主要阐述政府预算、财政平衡和财政政策。这些内容抽象宏观,涉及面广,课程理论性强,定性分析较多,案例较少,学生对理论性和抽象知识学习的兴趣不高,甚至缺乏兴趣,而且学生总感觉财政学的内容是“高大上”,距离实际生活太遥远,无法身临其境,因此体会不深,所以理解存在一定的难度[1]。

2.财政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学习基础要求较高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财政学作为经济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必须在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学知识的基础上学习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从财政学的教学内容看其实践性也是非常强的,如税收,包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何征税、什么条件下采用税收优惠或减免等;还比如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以后,使得这部分内容的实践性和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但是这些内容教材中涉及的并不多,所以对于非财税专业的学生来讲,今后的学习内容不再涉及到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学完财政学课程之后,对这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而以后踏入社会对税收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较多,会造成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二)财政学教学一般规律

财政学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因此,研究财政学教学规律,应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理论教学必须把握其系统性,力求深入、严谨、扎实,重视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维及创新思维的能力;实践教学应以财政理论为基础,将财政理论融于实践之中,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及操作能力。

二、财政学教学方法运用的主要依据

教学方法是教学的一种手段,是教学的载体,教学方法总是为教学服务,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以每一门课程都会针对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特点会选择多种教学方法。财政学教学方法选择的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财政学教学方法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

财政学既是一门基础理论课程,又是一门内容庞杂、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是所有经济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目标就是要求教学过程中要体现出经济学(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与方法,并在财税领域应用和延伸,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学习财政学过程中拓展知识、融会贯通、综合运用学习的知识进而丰富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和结构。要实现这个教学目标就必须借助于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如实践教学法、讨论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等,生动形象的达到教学的目的和完成教学任务。

(二)财政学教学方法应反映出财政学独有的学科特性

按目前学科分类来看,财政学属于应用经济学分支之一,但作为专门研究政府收支活动及其经济影响的经济学分支,财政学在研究领域、研究的制度背景以及交叉学科特性等方面和其他应用经济课程存在明显区别。财政学所独有的以上三方面学科特性决定了应在财政学教学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分析财政问题的能力并进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如可采用案例教学法,使一般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知识传授与切身感受相结合、普遍规律与具体制度相结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

三、财政学教学方法及运用

教学活动应该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边活动。在教学方式改进的理念中应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体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财政学教学中要建立互动性的教学模式,加大学生的参与力度,以取得优良的教学效果。

(一)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财政学教学活动应围绕学生展开,学生的主导作用应该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首先,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促使每个学生对每一部分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促使学生在课前就进行自主的、主动的和有针对性的讨论。其次,以实践为导向,将课程内容与具体的财税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将书本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增强了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二)采取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专业不同,教学重点不同,方法不同

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不仅要考虑课程本身的特点,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特点,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会计专业的学生,财政学的教学内容应该以税收这部分作为重点,尤其各种税的计算,掌握好这部分内容,对于他们以后学习《税法》打好基础,在教学方法上,会计专业侧重于案例教学法;对于人力资源专业的学生,财政学的教学重点应该是社会保障这部分,因为从学生的就业去向看,更多的是在单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这就要求他们掌握各种保险的缴费比例,以及办各种保险的程序等等。在教学方法上,人力资源专业侧重于角色互换法。

2.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18年,由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研究院首创,是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一种教学方法。财政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遍规律与具体制度相结合的学科,所以案例教学的运用在财政学教学中就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案例教学通过对社会真实经济生活的财税案例进行分析,能使学生对教学内容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自觉地融于教学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案例教学法是以现实生活为出发点,让学生去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突出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所以,它能迅速激发学生积极思考问题的热情,充分调动学生探究问题的积极性。在课堂上,他们会高度集中注意力,认真在案例和财政基础理论知识之间寻求答案,踊跃发言。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只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不断否定一个又一个错误,最后形成正确的认识,就能使学生对所学知识得到全面理解,并留下深刻印象[4]。

3.推广双语教学法

双语教学是指将学生的外语或第二语言,通过教学和环境,经过若干阶段的训练,使之能代替或接近母语的表达水平。双语教学强调的是在非语言类学科中用外语或第二语言进行教学,通过非语言类学科知识的学习来掌握外语。在中国,双语一般是指英语和汉语这两种语言。随着全球经济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外语不仅成为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而且也是个人走向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经济学没有国界,财政学作为经济的一个分支学科,必须在国际环境中才能与时俱进,所以其发展离不开国际经济环境,因此市场需求更多的掌握外语专业知识及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这直接推动财政学教学方法的转变,其中英语与其他学科进行整合的双语教学是教学方法中比较成功的实践。在财政学专业中开展双语教学,有利于创造学习和应用英语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学生更深刻、更透彻的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快速获取国外最新的学术信息、研究成果、国际经济动态、养成用英语来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习惯,提高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

4.社会实践教学法

俗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如何更深刻的理解理论知识,只有要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才能掌握得更透彻。所以财政学的教学离不开实践,要将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财政学的热情和兴趣。对于教师来讲,一方面要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专业实习,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假期其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一部分安排集中实习,一部分进行专题社会调研,比如农民负担与农村税费改革、高校债务风险、农村义务教育状况等[5]。

5.讲座教学法

讲座教学就是邀请财税专家、学者以及财税工作部门的领导,针对财政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或者税收实务进行专题演讲和交流,使学生接触财政学界不同的学术观点和流派以及税收的具体操作流程,了解财政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以及财税改革的进程,加深对财政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认识。

6.角色扮演教学法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4篇

一、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有计划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年初,我们按照省局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局的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县法制局和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批复。我们采用省局工作带动地方局工作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1、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认真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从4月初起,我们会同粮贸、经建、科教文、政府采购等科室对部级、省级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县内有关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检查,突出对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同时对资金使用和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对县内矿产业的完税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多数新成立的矿产企业账目不建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不真实,因而税款缴纳也不到位,甚至有的企业各方面手续都未办全。通过检查,对少缴税款的企业查补了税款,同时也掌握了全县矿产企业的分布、开工和税源情况,为今后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情况的检查奠定基础。

3、把检查征收防洪资金工作作为全年突破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针对我县防洪资金未进行系统征收,多数单位都没有按规定上缴的现状,从20*年3月份开始,借助省局检查防洪资金的契机,我们在全县开展了防洪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截止十月末,我们先后对县信用联社系统、城市信用社系统、县内两个公路收费站、部分企业等四十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收缴防洪资金33.7万元。这为今后在全县顺利征收防资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年我们共检查了60余户,累计查出违纪金额600多万元,收缴入库85万元。其中:国税19万元,地税29万元,罚款3万元,防洪资金34万元。

二、勇担重任,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为深入整顿我县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确保今年税款应收尽收,20*年10月8日,*县政府召开了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制定了《*县税收专项制理整顿工作方案》,对整个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整顿范围、时间安排、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把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设在财政监督检查局,以财政监督检查局为骨干力量,综合、协调、指导这项工作。领导的重视,周密的策划,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这次开展的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特点是:

1、集中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治理整顿人员队伍。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抽调了县财政局、国地税、审计局、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运管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财政监督局的牵头下,各部门全力配合,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从而加大了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也加快了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进度,同时对偷税和抗税等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这为今后税务部门的征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氛围。我们在电视台的《新闻》、《百姓话题》、《今日十分》和《税收专项治理整顿专栏》积极宣传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相关税收知识,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都先后上电视讲话。清理整顿工作中,记者现场跟踪报道,对偷税、抗税行为进行曝光,并用宣传车、板报、宣传单、短信、税收知识咨询台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宣传。经过这种立体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公民依法纳税的氛围。

3、领导带头,克服困难,工作稳步推进。由于我县存在少数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的现状,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开展起来难度非常大。这次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常委、财政局局长夏喜友担任具体领导工作,他经常亲临现场对个体业户进行耐心解释,公开接待个体业户的上访,随时解决各种突发问题。财政监督局和国地税的领导也一直亲自带领大家工作在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第一线。工作人员牺牲休息时间,不辞辛苦,有时早六点就到工作现场,中午吃完盒饭不休息继续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这次税收专项治理整顿有计划、按步骤有序地进行。

4、严格依法行政,维护财政监督的严肃性。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程序。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步骤都有法可依。对纳税人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进行强制执行,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同时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不徇私情。在清理整顿过程中,我们按照法定程序对12户纳税人强制执行,扣押物品28件,价值8.6万元,并对36户纳税人处罚款8万元,公安局对一抗税人员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严格的执法,树立了执法者的威信,也赢得了纳税人的尊重。

5、完善检查手段,打消了不法者的侥幸心里。在税收治理整顿工作中,我们边干边总结,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不同的检查方案,采取不同的对策。由于事先政策学习到位、对策研究到位、检查手段到位,那些耍小聪明的、抱着侥幸心里的纳税人在严格的执法者面前只好依法缴纳税款。例如:在检查商用房税收工作中,我们事先对不同地段、不同时间购买的商用房作法进行点调,然后根据点调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方案。总体上分为指导价格法(适用自有营业用房)和核定单位面积租金法(适用出租营业用房)。指导价格法是对自有营业用房采取的征收方式。税法规定:自有房屋用于营业的,按房屋的原价为计税依据。由于大部分的纳税人无法提供购房的原始发票,结合房产提供的近年来房屋单位面积价格,确定了不同地段,不同年限的指导价格,以此来确认房屋的指导价格,按70%的折余价值乘以1.2%的税率确定该纳税户的年应纳税额。核定单位面积租金法是结合税收征收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方便、快捷、容易被纳税户接受的征收方法。税法规定: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按纳税人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18.4的综合税率征收税款。由于很难查实真实、准确的房屋租赁合同,容易造成税款征收的不公平。经研究决定,利用前期的调查结果,逐楼确定单位租金标准,计算征收营业用房税金。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从根本上确保了税收的公平、公正。对个体商户、个体运输户和饮食娱乐业、制药业等,我们也都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手段,从而取得了可喜的效果,这在*历史上也是一个新的突破。

6、加强举报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偷税及舞弊行为。在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中,我们设立了二部举报电话,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和奖励。我们共查处举报案件4起,收缴税款18万元。这对那些偷税及有舞弊行为的违法者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这次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在我县是前所未有的,通过治理整顿,理顺了税收秩序,堵塞了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存在的漏洞,治理了税收环境,公平了税赋,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强化了我们财政监督职能。这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治理整顿了商厦和市场580户商业个体户、饮食服务业和娱乐业68户、个体运输业793户、矿产业和制药业12户、门市房出租1828户等,共计查出少交税款636万元,欠税230万元,已收缴入库640万元,其中:国税43万元,地税589万元,罚款8万元。这次清理整顿仅商用房税收一项就收了226万元,而且这项税收是地方税种,成为地方每年的固定收入。

从清理整顿结果和一些受理的举报大案要案来看,一方面说明目前的税收征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而税务部门内部的监控机制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域还很宽,职能还有等于进一步拓展,我们任重而道远。

目前我们县的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今年主要是对全县制洒业、矿产业、建筑安装业、福利企业等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三、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领导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和发挥财政监督作用的关键所在,离开领导的关心支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举步维艰。我们县的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就是在县领导亲自部署,财政监督局牵头,国地税、审计、工商、公安、广电等部门协助配合进行的。如果上级领导不重视、不支持,只靠财政监督局或国地税单一部门去做这项工作,很难顺利开展,也无法取得这么显著的效果。

2、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综合素质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思想过硬、业务全面的综合素质,我们每年都在年初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20*年更是着重细致再一次学习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税收方面的法规。全体工作人员一起对照法规,逐条讨论消化,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以适应形势发展和实践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信息网络知识学习,武装头脑,来抗拒新形势下各种诱惑和适应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在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大家都提高了综合素质,满足了工作的需要。

3、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只有理顺、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重点理顺协调了以下各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上级部门的关系,取得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二是协调好与平行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关系,为日常的配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处理好对被查单位服务、检查、指导和处罚的关系,重规范,轻处罚,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才能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做好服务。

四是协调好与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有他们的配合能加大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又可以树立财政监督检查的威信。

五是协调好同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这样既可以顺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共同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5篇

税收是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了解税收和税法,认识依法纳税的必要性,有助于我们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本课要向大家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方面的知识,让大家更深刻的理解财政,认识个人在社会分配中的地位。

本课分为2个框题

1.税收及其种类

2.依法纳税

新课标要求

分析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重要税种;知道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具有重要作用;理解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行为。

(一)知识目标

1、识记税收、税收的基本特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2、理解税收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

(二)能力目标

提高学生辨别比较能力,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框学习,增强学生国家观念,教育学生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爱国的具体表现,偷税等行为是违法的,可耻的。

教学重点、难点

1.税收的含义

2.税收的基本特征及其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讲解为主,通过启发、引导学生讨论,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回忆第八课财政收入的组成,说明财政收入由哪四部分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来源是什么。

学生活动:积极回答问题:财政收入由税、利、债、费四部分组成,其中,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教师引导: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可见税收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下面我们就来学习税收的有关知识。

(二)进行新课

一、税收及其基本特征

1、什么是税收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79页虚框内材料,并思考所提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材料,积极思考

教师点拨:从税字的构成上可以看出,古代的税就是送给国家的农产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税收的共同点就在于,都是交给国家的财富。请大家想一想,交给国家的税收财富有没有直接的补偿?国家凭什么让人们不得不交这部分财富?国家收取的这些财富有什么作用?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税收是没有直接补偿的,但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各项职能,国家必须收取一部分社会财富,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为此,国家依靠政权的力量,强制收取这部分收入。(归纳出税收的本质)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有国就有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理想、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源泉。

从税收的含义中我们可以想到,税收应该具有什么特点?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2、税收的特点

(1)强制性。请大家想一想,没有政权力量作后盾,强制人们缴纳,能不能获得?

学生活动:积极回答问题。不能。

教师点评:强制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主要标志。请看教材80页“相关链接”,了解一下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需要偿还纳税人,纳税人也不能提出回报要求。

(3)固定性。税收是无偿的、强制的,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国家征税之前必须依法律形式,规定好征税对象和税收数额之间的比例,不能随意变动、征收。当然,国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税收政策。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80页虚框内材料,并思考所提问题。

税收的这三个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请大家阅读教材80页内容,看看能否理解三者之间的关系。

学生活动:阅读讨论。

教师点评:无偿性要求必须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强制性、无偿性决定了必须具有固定性。

二、我国税收的种类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想一想,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具体税收项目?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教师总结:农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关税等等。根据税收的征税对象,目前我国的税收分为五大类,共20多种。请大家看教材80页“名词点击”,了解一下五大类税收的特点,看看它们都是针对什么对象征收的。

学生活动:认真阅读思考。

教师活动:在这些税收种类中,影响最大的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重点学习一下这两种税收。

1、增值税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其基本税率是17%。

计税方法:增值税=商品销售额×税率-上一环节已缴税金

请大家看教材82页,增值税计算题,并回答所提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回答问题

教师点拨:服装厂应缴纳的增值税=15000×17%-1445=1105元;或者=(15000-8500)×17%=1105元。织布厂缴纳的增值税由产品使用者──服装厂直接负担。由此可见,增值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产品销售价-原材料价)为征税对象的,它的直接负担者是下一环节的购买者。如织布厂的布的增值税由服装厂负担,服装厂的服装的增值税由百货商场负担。

教师活动:同学们想一想,这样缴税有什么好处呢?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点拨: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防止前一环节企业偷漏税,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税收。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和居住不满一年,而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请大家看教材82-83页“相关链接”及有关图表,了解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税项目、发展情况和计税办法。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思考讨论

教师总结:近二十多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发展迅速,这也反映了我国经济水平、人民生活收入有了较大提高。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不同,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的计税办法,就是个人所得越高,税率越高,纳税人个人收入越多,缴纳个人所得税越多。这一特点从教材83页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上可以看出。

教师点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是分段计算的,个人收入800元以内不计税,多余800元以上部分,按不同税率分段计税。请同学们计算教材所列题目。

学生活动:计算。应税所得额:4000元;不超过500元部分:25元;500-2000元部分:150元;2000-4000元部分:300元;累计所得税:475元

教师活动:同学们想一想,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有什么意义呢?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点拨: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三)课堂总结、点评

这节课我们重点学习了税收的有关知识,知道了税收的特点和种类,重点介绍乐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知道了它们的征税对象和计税方法。这对于我们在经济生活中正确地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意义,将有重大指导作用。

(四)实例探究

[例1]马克思说:“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这表明()

A.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基本特征

B.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C.国家和政府是赋税制度的产物

D.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基本形式

答案:D

[例2]国家决定,2004年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在5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在于()

A.取消对农村经济的监督B.淡化税收对农村经济的调节

C.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D.解除国家计划对农业发展的束缚

答案:C

[例3]某机械厂从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价格30万元,加工成机器后售价45万元。这批机器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A.5.1万元B.7.65万元C.2.55万元D.无法计算

答案:C

[例4]下列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正确的是()

A、它对调节个人收入有重要作用B、有正当收入的公民都应交个人所得税

C、公民的个人所得都在纳税范围D、实行累进税率不利于社会公平

答案A

课余作业

简述税收的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6篇

财政税收,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获取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税收对于促进国家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财政税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譬如经济领域的行业垄断现象、公共设施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等。要想改变这些现状就需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利用税收政策来保障公共设施的建立,通过税收来改变垄断性质的企业与经济领域,使得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效应。其次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减小社会收入差距。市场经济调节下的分配制度拉大了收入差距,通过财政税收可以适当缩短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在市场经济调节的情况下,国民个人收入不同,而且差距较大,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政府可以通过改变税收基点,征收个人所得税,缩短社会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除此之外,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使得经济领域出现不公平竞争的现象,譬如通过资源与价格优势获得更好利润,市场机制失调,为此政府需要通过税收进行合理调节,以创造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最后,财政税收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在税收的过程中,政府可以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状况以及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配合其它司法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压制,保障经济在运行过程中的环境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财政税收现状分析

(一)财政税收监管制度

根据对我省各个县的税收情况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财政税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众多问题。譬如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除此之外企业为了逃避纳税谎报应纳税数额,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于国家在地方财政税收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为此需要出台相应的地方监管制度,规范地方财政税收。

(二)公民纳税意识不强

现如今,我国居民还存在纳税意识不强的现状,偷税、漏税、拒绝纳税等行为时有发生,而且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市场纳税主体不断向重复征税少、税负轻的行业转变,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财政税收在国民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逐渐下降,弱化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力,制约经济的发展。

(三)税务管理工作不到位

由于地方税务部门工作结构不合理,征税工作者工作量大,对于企业一年内的经营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了解,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是由于时间受限,工作量大,这些情况的存在不断增加了纳税人偷税漏税的心理,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除此之外一些税务局税务稽查职责履行不够,有的甚至未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一些地方税务局发票申请表填写要素不全的问题。

三、财政税收现存问题的解决策略

国家加强对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发展,更好地解决了现阶段出现的收入不公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现象。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性,并对目前地方出现的财政税收问题进行解决。

(一)加强税收监管制度

财政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建设,保障国民对公共设施的需求具有重要的作用。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面对现如今出现的偷税漏税等现象,政府需要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对日常税收情况进行审计,提高税收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确保国家财产不受到损害、国家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现如今,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较差,并未充分认识到财政税收的重要性,以至于出现了众多偷税漏税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纳税行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如今快速发展的科技设备,通过电视、网络、报纸专刊等平台宣传财政税收的重要意义以及公民作为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三)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

在经济与科技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我国政府在税收方面逐渐实现税收网上交易、税务网络监督等现象,地方政府在开展税收工作时,需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现代化设备,并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制定新的纳税监管制度,确保公民准时纳税,避免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资源。除此之外,税务监管采取下户巡查和日常辅导的形式,及时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掌握重点税源变动信息,提高税收工作的效率。

四、结束语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7篇

一、务必提高认识,支持财税工作。我们的工作、生活都与财税工作紧密相连。工资要靠财政拨付,地方补助和医疗保险也要靠财政解决。只有财政富了才能解决这些问题,财税收入完不成,这些都是纸上谈兵。所以,抓好财税工作不仅仅是几个征管部门的事,不仅仅是几位分管领导的事,而是全县上下必须和衷共济才能抓好的事。我以前分管过财税工作,深知财税工作的重要性,财税收入抓不起来,干部职工的工资发不出去,干部职工福利跟不上,稳定就难以保证,发展就难以推进。如果再过七八年,甚至更近一点,明年金溪电站全部机组发电投产后,县财政就可以增收1000多万元,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我们将在财税逐步好转的情况下,考虑给部门乡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我们这届班子赶上了好的发展机遇,也遇到了一些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最大的不利因素就是不能向农民收税、集资了。以前乡镇集资搞建设本是一种好事,但因中央明确规定不准向老百姓集资,沉重的债务也就落下了。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抓发展增税收,只有政府有了钱,才有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解决历史债务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形成抓财税工作的合力。

二、必须各方配合,打好总体仗。财税工作与大家息息相关,我们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财税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树立起抓财税就是抓发展、抓饭碗的意识,坚决破除财税工作仅仅是国税、地税和财政三个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今年的协税工作特别是乡镇的协税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从目前反映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乡镇还是把财税工作当成了头等大事来抓,但有极少数乡镇由去年的征税主体变成协税主体后,认为协税仅仅就是协助而已,对财税工作不闻不问,成了“协而不助”。目前全县只有2个乡镇完成了目标进度,45个乡镇没完成目标进度,有的乡镇欠进度还较大。希望这些乡镇强化认识,由配角变主角,共同唱好抓财税收入这台戏。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要对照目标任务,仔细查找差距,认认真真研究,主动配合征管机关抓好财税收入。同时希望大家增强工作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被动局面。

三、加大稽查力度,确保目标进度。今天会上,地税、国税、财政等部门都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有的观念很有新意,而且切实可行。如地税局提出的“党政机关的支持就是最大的税源”,这个观点就很新颖,这是征收机关看到了党政资源的重要性,也向党政机关提出了新要求。说到底,党政机关重视了,税费就容易收起来;党政机关不重视,税费就容易流失。今天几个征收部门提出的措施都可行,下来后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加大稽查力度,一定要在8月份扭转在全市同口径比较中税收严重下滑的趋势。同时,公检法和审计、银行等部门要大力配合,全力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财政与税收的知识点第8篇

关键词:多媒体;财政税收;教学模式

在传统的教学中,许多抽象的物体光靠教师口述很难完整的表达出来,学生也不容易理解和学习,而多媒体教学方式的应用,彻底的改变了这一现状,原本复杂与难懂的抽象物体,通过多媒体的转化,变得形象生动,学生更容易学习,在财政税收的教学课堂中,如何最有效的利用多媒体提高教学的质量以及促进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笔者以多媒体教学实践为切入点,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一、多媒体辅助财政税收教学的优点

1.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进行财政税收教学过程中,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创造一些与实际工作环境相类似的环境,让学生们都参与实际的工作,感受真实的氛围,在实践中学习,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可以帮助其理解不同的知识点,使记忆变得更加深刻。财税课程是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包括财政学、税法、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筹划以及国际税收等课程。第一学期通常开设财政学,学习基本财政理论与税收理论;第二学期开设税法课程,系统学习税收法律制度;第三学期开设税务会计,在学习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与税法课程的基础上,将税收课程与财务课程相结合;第四学期开设纳税筹划,在学习了如何计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为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对于这些课程,笔者认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运用多媒体技术,将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教学的互动过程中,通过让学生亲身操作的方式,使学生在记忆时可以连同一些行为、肢体语言一并记忆在脑海里,这样更有利于记忆,而且加深了印象,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2.改进教学方法,突破教学难点,增大教学容量。在财政税收的相关教材中,有许多知识难点是晦涩难懂的,一般情况下仅凭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学生很难明白其中知识的内涵,这时候,如果能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原本复杂的问题就可以用多媒体生动、形象与全面的展示出来,学生就可以快速理解,由此达到突破教学难点的目的,同时也增大了课堂的教学容量。3.改变教学方式,体现学生主观能动性。应变“填入式教学”为“互动教学”,更好地体现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传统教学中,一般采用的大多是“填鸭式”教育方法,教师站在讲台上讲,学生在下面听,很少有互动。利用多媒体教学以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起引导作用,在课堂上能以学生为主,通过制作互动课件的形式,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教师也可以及时了解与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并且这样的教学方式具有针对性,可以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从而增加了学生学习的效率。

二、多媒体辅助财政税收教学的切入点

1.课堂教学中的讲解演示。在财政税收教学中,教师经常运用讲解法和演示法,而这些教学方法,都可以运用计算机来进行。通过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多媒体教学方式,可以将教师的教学思路以及教学内容直观地呈现给广大学生,另外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复杂的内容简单化,确保了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财政税收教学中那些难以用语言直接表达出来的内容制作成精美的课件,通过一个又一个的片段来提高教学效果。在税法中消费税一章的讲解中,为了使广大学生能深入了解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哪些,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向广大学生展示女生所购买的化妆品、过年会购买的鞭炮焰火以及高端消费的奢侈品手表、名牌包包等等,并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讨论,使学生了解哪些消费品既需要征收增值税,也需要加征一次消费税。笔者认为,将教学内容同实物展示、多媒体技术流程展示以及教师的语言描述有机结合在一起,就可以使学生了解财税事务发生的原因,既突破了教学难点,也培养了学生学习的兴趣。2.财政税收实务模拟训练。各院校还可以充分借助互联网络与财务软件,从广大学生实际情况出发,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环节,做到因材施教。并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处理经济业务的能力。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可以模拟实务训练,给学生以身临其境的感觉,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能体会完成业务后的喜悦,一方面增加了学习的动力,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3.多媒体辅助财政税收教学需注意的问题。可以说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也应当意识到多媒体技术教学与教学内容的结合,并不是否定传统的教学手段。相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过度依赖多媒体教学,而是应当以多媒体技术教学手段为辅助内容,明确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为课堂服务。在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过程中,应当将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突出出来,不能片面地追求高科技,这样会影响整个课堂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刘春雷.高等教育视野中的企业大学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3.

[2]范志杰.发展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政策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3]兰小云.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3.

[4]王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补偿机制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