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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分论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18 17:19:03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1篇

【关键词】法律文化理论;传统法律文化;文化多样性

一、法律文化理论概述

(一)法律文化理论的界定

法律文化理论是由梁治平先生所提出的,中国法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流行的一种法学理论。正如学者所分析的那样,梁治平的观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其具体内容散见于梁治平的《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以及《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第二阶段的主要观点见于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一书。这两个阶段在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但是这两个阶段都是在对文化类型的分析比较这一共同的研究进路统领下的。

在这两个阶段之中,梁在第二阶段的研究没有第一阶段那么细致和深入,其整体内容没有第一阶段那么完整;同时,梁第二阶段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与第一阶段的研究相矛盾。综合以上两点,笔者认为:梁第一阶段的研究更能够成为一种独立的理论,即法律文化理论。所以笔者在介绍法律文化理论时,只介绍第一阶段的内容。

这一理论最为经典的表述来自于梁治平在为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的中文版作序时所提到的一句话:“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因此,法律文化理论实质上来说是一种比较法律文化研究。

(二)研究法律文化理论的意义

在当时的中国法学界,正是“权利本位论”和“法条主义”盛行之时,法律文化理论的出现为当时乃至现当代的中国法学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角度和一种新的研究进路,对于整个中国法学研究的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当时百家争鸣的良好的学术气氛的体现。笔者之所以要对这样的一个理论进行阐释,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该理论中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梁治平的法律文化理论最初发源于当时的一股“文化热”,人们对于“文化”这一观念十分的热衷。时至今日,对于文化的宣扬任然是国际上的一个重要话题,它不仅是一个民族民族个性的体现,更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法学研究,对于社会、国家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2、以文化阐释法律的研究进路和方法有可取之处。

在法学界,专家学者们往往都是从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入手,而梁治平的法律文化理论则从文化入手,着眼于文化之间的差异,使我们看到了权利本体、客体、以及权利义务等法学理论中的传统概念之后所隐含的更加基础性的一些文化内涵。

3、该理论的提出,使得人们更加客观和理性的看待法律现代化的问题。

本文在后面将会进一步提到:虽然法律文化理论在将中西文化进行比较的时候,梁治平更加倾向于宣扬西方文化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但是这至少使得众多专家学者对于中西方法律背后所蕴藏的文化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这对于我国法学理论的进步和发展有着十分重大深远的意义。

二、法律文化理论的具体内容

(一)法律文化理论的思想基础

法律文化理论散见于梁治平的《法辩》与《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两书中。这一理论的提出,一方面是基于当时的 “文化热”: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之间的两次关于文化的大讨论激发了梁治平对于文化进路的兴趣,进而促使他开始用一种“文化类型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另一方面,梁治平著作中的这种将东西方法律文化进行比较的方法,近的可以溯及到比较法的研究,远的就要溯及到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一法学名著,同时,洛克的《政府论》、梅因的《古代法》均构成了法律文化理论的重要思想基础。

(二)法律文化理论的基本观点

法律文化理论主要是运用一种“文化”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同时与西方的法律文化进行对比并寻找其中的差异。也有学者称之为“以辨异为基础的文化类型决定论”,这样的一种理论的最为主要观点在于:“法律只能是特定社会的产物。中国古代法所反映的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

1、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解读和批判是梁治平的法律文化理论的重要部分,在《法辩》和《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这两本著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笔者将其主要的观点归纳如下:

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我国古代有着高度发达的刑法典以及刑法体系,同时还有完善的吏制,其作用类似于今天的行政法与组织法。这一现象,验证了中国自古以来的公法文化。同时,现如今,刑法典的成熟、政府机构的庞大和臃肿,以及行政权力的扩大,无疑都是中国古代公法文化的高度发达的延续。

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强调的是统治者所宣传的“礼”。“礼”是建立在自然血亲关系上的包罗万象的行为规则体系,即道德。这种道德和法律之间产生了一种模糊、暧昧的关系,那就是“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法律的道德化会导致法律的虚无,而道德的法律化则会造成道德的普遍虚伪。因为道德是一个抽象的、因人而异的概念,而将法律德化,会导致统治者或者既得利益者运用道德这一概念来排除异己,滥杀无辜,进而使法律彻底为统治者所操纵而成为一种摆设;同时,将道德法律化,将会导致道德成为了一种形式,进而导致了道德的沦丧。

第三,中西法律文化导致了中西方不同的社会文化。中国的法律文化强化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社会文化下是没有公平正义的土壤的,因为每个人都希望不平等、都想要寻找获得不平等的机会。而西方的法律文化推动了西方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而形成了以“陌生人社会”为主体的社会文化,这种文化有利于个人主义的发展和民众权利意识的提高,为法治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我国法律现代化的矛盾和问题

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根植于传统中国社会之中的,而我国现在进行的所谓的“法律现代化”,在很大层面上是对于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而这种移植从颁布的大多数法律规范来看,只是对于西方法律制度的一种小修小补。这些来自于西方社会土壤的产物,移植到中国后,在很多方面都会产生水土不服。

西方的法律文化经历了从公法文化转变为私法文化的过程,而中国从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公法文化对于当今中国仍有不小的影响。按照梁治平的观点,当今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在于,使中国的公法文化转变为私法文化。在这一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矛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当今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从总体上看,仍然笼罩着义务本位的阴影:一般民众更多地关注的是刑法方面的问题,如杨佳案,许霆案以及邓玉娇案。再就是“无讼”这种现象依然存在。这是一种古代官本位、义务本位思想的具体表现。还有那种为了国家利益强制性的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这些都是义务本位观念的表现,是与那种正义第一、自由、平等、个人本位的私法精神是相违背的。

第二,当今中国的法律文化,仍然受到传统儒家文化中那种的关于“义利之辩”的影响,并且在很多情况下阻碍了法律现代化的进程。许多事件的发生、许多人物的言论都被扣上了道德的帽子,受到了道德的评判,这样一来就会放大人性的虚伪,使人阳奉阴违,进而导致道德的全面沦丧,甚至会导致整个道德体系的崩溃。同时,这种思想还严重阻碍了中国一般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

第三,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从西方列强打开中国大门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衰退,而其所赖以存在的儒家文化在当今中国也已经开始式微,当今很多人甚至出现了批判儒家甚至是反儒家的思想,而西方法律思想还未被一般民众所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系列思想的碰撞甚至混乱也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三、法律文化理论的缺陷

(一)梁治平本人研究对象的转换,造成了其观点的前后矛盾

梁在提出了这一理论之后,在随后的研究之中却并没有对于这一理论一以贯之。在提出法律文化理论的时候,其研究对象是通过对比阐释中国的“大传统”——即那些可以统而论之的一系列文化传统,这种传统具有跨时代和跨地域的特点;而在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中,我们看到的是对于清代“习惯法”这一学者所谓的“小传统”的研究,而“小传统”——正如其名称所指代的那样,是一种范围和内容较小的、具有地域性和时代性的产物。更为重要的是,这两种研究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在《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虽然作者一再强调其研究的一致性,但我们从书中的内容可以知道,在该书中,梁治平的研究对象、研究角度以及对于“小传统”的结论性态度均发生了改变,并且这些改变甚至了其在提出法律文化理论时的观点,在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上就是如此。这样的一种改变,削弱了法律文化理论本身的合理性,造成了其观点的前后矛盾。

(二)法律文化理论的思想基础不是十分完整,存在缺陷

法律文化理论是以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洛克的《政府论》、梅因的《古代法》等一系列古典的法学著作为依托的,但这种依托只是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的,换句话说,法律文化理论中的比较法的思想和对于法律背后文化因素的考量,其精神源头来源于上述的这些经典的法学著作。法律文化理论是对于法律文化进行阐释、解释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理应涉及到法哲学解释、文化的定义和解释等一系列的专门知识,但是在梁的这一理论中诸如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论著、吉尔兹的人类学“文化阐释”论著则完全阙如,虽然梁在此后对哲学解释学和“文化人类学”的阐释理论所做的一般性、介绍性的研究,都可以看作是其对于法律文化理论思想基础的补充。因此,缺乏这些理论作为支撑的法律文化理论,其合理性和说服性大大降低,使得这一理论更多地体现为作者的一种十分主观的“观点”。

(三)由于理论基础的不完善,理论中许多基础性的概念模糊不清

在梁治平提出的法律文化理论中,由于其理论基础存在缺陷,导致了许多重要的概念,如文化、法律文化等基础性的概念,并不是界定的十分清楚。这一特定表现在这些概念的表述上:梁治平在其文中均是笼统的、十分宽泛的说明了一下,许多都是带有十分强烈的感彩的一种表达和论述,并没有给出十分规范和理性的定义。由于梁治平是在《法辩》中提出这些概念的,而《法辩》是一部法学文集,而不是一部系统的法学著作,因此,其提出的概念多半不是十分规范的。这样的一种不规范,使得我们在具体分析法律文化理论时,会出现歧义和含混不清的情况,从而无法抓住作者的真正的意思,降低了这一理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法律文化理论对于“中国文化类型”持否定和批评的态度

法律文化理论虽然着重于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对比,但是这种对比是以西方的文化或者说是法律文化为标准的,并且作者以这种标准逐条对比中国的传统文化,并分析其缺点和不足。在最后得出结论:中国应该将传统的、已经不合时宜的公法文化摒弃,而应当逐步学习西方的私法文化。法律文化理论的初衷是好的,它希望从东西方文化对比的角度来探寻中国法学的发展之路,但它最后产生了一种完全“西化”的倾向,开始批评并且十分排斥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这一点被有的学者称之为法律文化理论对于“中国文化类型”的否定。

这样的一种观点虽然是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的,但在最后的结论之中却忽视了文化的多样性,而去谋求一种文化的同一性。中国从清末时的西学东渐,到现如今的向西方学习,不论是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还是学习西方的法律精神,其根本是要让我们自己的土壤上开出我们自己栽种的果实,而不是一味的、简单的将我们自己的土刨掉,然后换上西方的土壤和植物。因此这样一种观点是具有局限性的。

四、法律文化理论的启示

(一)法学研究需要开阔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

我们在进行法学研究的时候,要开阔自己的视野,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这一门学科本身,还应该对于其他的学科进行广泛的了解。在这一点上,法律文化理论为我们做出了榜样:这一理论虽然存在诸多的瑕疵,但是其多学科、广视野的研究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同时,我们在进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时,还应该注意对于自己不甚熟悉的学科进行严谨细致的了解,这样在著述相关观点的时候才不至于导致不严谨和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二)重视法律背后的文化信息

法律文化理论向我们展示出了法律背后所隐藏的文化信息,这些文化信息,特别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些信息,对于我们今后的法律移植,以及随之而来的立法和司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苏力教授所言,这些文化信息将是我们进行法律活动的重要的“本土资源”。

(三)尊重文化多样性

从法律文化理论的缺陷中我们了解到,对于文化以及文化多样性的尊重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应当理性、客观的对待我们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和法律文化,这其中尽管有许多已经不合时宜,但更多的还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一味的“西化”、“向西方看齐”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传统的古老国家来说是十分困难、艰辛和得不偿失的,无数的事实证明了这样一种态度是不正确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

[2] 梁治平.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3]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

[5]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1996

[6] 苏力.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7] 苏力.批评与自恋,法律出版社,2004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2篇

近代以来 ,传统文化的命运成为一个中国人必须面对的思想文化难题。这是因为 ,近代中国社会遭遇了整体的文化困境 :传统文化在自己的整合方式难以发挥社会功能的条件下 ,日益面临一个自我秩序崩解的危险。近代中国社会的人心秩序与社会秩序 ,已经无法在既

定的传统文化范式内加以整合了。另一方面 ,自有源头 ,并且自有承传的西方文化价值理念与制度安排、生活方式 ,展现着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魅力 ,而且挟其经济实力与政治强权 ,硬性楔入近代中国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这就带给中国社会以完全不同的两种社会模式。而且 ,从两种社会生活模式的类型来讲 ,具有内在的相斥性。这就注定了选择其中一种生活模式 ,就必须放弃另一种生活模式。于是 ,从近代中国以来 ,所谓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就此形成一种僵化性的文化格局。这种社会文化格局 ,造就了相应的思想文化格局。如果说系统描述这种思想文化格局 ,不是某个具体从事思想史研究的学者所可以完成的事情 ,而决定性地只能容许他从某个具体的角度去把握这一思想格局的话 ,那么 ,选取伦理道德的视角观察这一格局的情况 ,是一个可以将整体情况收摄于“一斑”的最好视角。因为 ,中国传统文化乃是一种伦理型的文化。这一见解 ,是获得了学术界的基本认同的。对此 ,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印证 :第一 ,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讲 ,伦理道德构成了它的内涵。表现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三纲八目、体现儒家伦理中心主义的三纲五常 ,在古典社会时段 ,发挥着整合中国人人心秩序与社会秩序的两相关联的作用。而进入近代社会 ,人们试图告别古典历史 ,也恰恰是从“吾人之最后觉悟是伦理的觉悟”这一角度来诀别传统文化的。这两个方面正好从正反两面 ,证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结构的特质所在。第二 ,就中国传统的制度安排来讲 ,伦理化是其基本取向。政治上的宗法制度、经济上的均平格局、法律的儒家化教育的忠诚至上等等制度取向 ,都以其伦理化来显示出它们的制度特质。假如从制度运作的过程来看 ,在制度安排的起点上 ,伦理动机决定着制度机制 ;在制度运作的实际过程中 ,人们的伦理境况则是制度功能得以发生、制度有效性得以保证、制度本身的状态可以调整的依据 ;在制度运作的绩效评价上 ,则也是以制度的伦理后果来作为评价的基础的。假如制度安排的后果是人们在伦理上所难以接受的 ,那么它就必然不是一种好制度 (比如 ,由此古典中国人排斥了竞争 ),假如制度安排的后果是人们在伦理上乐于见到的境况 ,那么它就是值得继续施行的一定之规 (比如 ,由此中国人养成了均等的心灵习性 )。第三 ,就中国传统的社会生活实际状态而言 ,伦理道德也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力量。人们的日常思想与行为方式 ,都是由伦理关系所决定的。就宗法社会讲 ,齿序具有决定的作用。就人际关系调节言 ,中庸起着基本的指挥作用。就解决冲突的方式看 ,无讼成为人们追求的境界。就理想的社会状态说 ,大同是为人们认同的目标。这些都是伦理性的东西.

这种伦理性的文化 ,在古典社会的范围内 ,与古典社会和现代社会交替的边缘状态上 ,发挥作用的方式具有重大差异。如果说在前者言 ,它还不能说是完全适应的话 ,起码也是基本协调的。但是就后者讲 ,它则是完全无法给与社会运动过程以引力的了。就这种文化事实而言 ,人们早已经是不否认的了。

然而 ,复杂的是 ,这里涉及到的是一个微妙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与价值认同问题。价值选择的公共性较弱 ,个体性特点较强。换言之 ,价值问题上的分歧 ,较之事实上的认知 ,分歧会更大。而且 ,价值问题是一个可以脱开现实世界 ,在精神世界独立运作的思想领域。因此 ,某种价值主张完全可以以某种个人偏好为支撑、或以某种群体心理为支持。在事实与价值之间 ,寻求到相对的一致性 ,则是凸显价值认同引导现实认知之路的要求。

这是一个价值难题。围绕这一价值难题 ,近代中国逐渐形成了尖锐对立的两种断定传统文化近代命运 ,以及以儒家伦理为中心的传统伦理近代命运的判断 :否定传统文化的近代功用者 ,吁求人们的“伦理觉悟” ,形成所谓全盘反传统主义的思路。肯定传统文化的近代作用者 ,呼吁人们看到“花果飘零”之后的“灵根自植”事实 ,从而对于传统中的近代因素进行耙梳 ,以便接通传统与近代联系的血脉。在两者相互的衡量中 ,前者视后者为不可救药的保守分子。后者视前者为数典忘祖的激进人物。而在两者的思想学术努力中 ,前者将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伦理视为将一切社会要素化约为伦理的简化思维 ,从而将这种基础上形成的伦理中心主义思维 ,视为传统文化的基本思维定势 ,请求人们在现代背景下将之弃置不用。后者则认为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伦理思想与行为抉择方式 ,恰好体现了现代社会中仍然期许的道德理想主义特质。而这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所不可匮缺的东西。因此 ,传统伦理的处境 ,不能简单化为一个否定传统、抛弃传统的问题 ,而是要致力于将传统中具有时代价值的东西尽力挖掘出来 ,为当下社会伦理道德建设所用.

两者处于鲜明的对峙状态。就分析的角度来看 ,二者各据其理。从反对传统的理论立场来讲 ,假如他们是站在传统与现代的类型差异的视角看问题的 ,那么 ,他们可以在这种事实差异的基础上 ,找到自己观点的有力根据。因为 ,不论你在何种理论角度看问题 ,中国古典传统与西方现代社会 ,都是两种类型的社会 ,那些具体要素上的类同性 ,与类型上的差异性比较起来 ,都是可以忽略的。而且 ,不论你在何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看问题 ,你都会对传统本身在明清以降的内在动力的匮乏 ,感觉到一种“自己不争气”的晦气 ,反传统者自不用说 ,即使是现代新儒家 ,也对“花果飘零”痛心疾首。另外 ,不论你在何种意欲的理论预构引导下看问题 ,你都会在离开传统的既有思路上去讨论足以“结合”古典传统与现代精神的“新型”思想问题。

从支持传统的理论立场讨论 ,假如他们是站在传统与现代的要素关联性上看问题的 ,那么 ,他们就可以在这种事实联系的基础上 ,提供给自己观点以多种支持。因为 ,即使你强调传统与现代的类型差异 ,但是 ,历史从来不是运行在完全中断的基础上的 ,因此历史的连接 ,总是一个历史的实际。这就为人们在文化传统的价值基点上 ,寻找自己文化发展的动力提供了支持理由。而且 ,不论是中国历史 ,还是西方历史 ,又总是在文化交流的基础上 ,通过文化资源的互相借取 ,来为自己文化提供发展养分的。因此 ,绝对没有一个民族在完全远离其他民族的思想文化资源的情况下 ,独立地开掘出一条文化发展之路。由于对于现代西方文化来讲 ,中国古典文化的启发性贡献是不容忽视的 ,因此 ,中国文化的现代价值 ,也是不容抹杀的。但是 ,就综合的角度看这一问题 ,则会有不同的结论.

姑且不说二者站在对立的立场上对于传统命运得出的相反对的结论。同时 ,也不论二者对于传统文化发展前景的设计多么具有吸引力 ,仅就二者的思路和结论来看 ,就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其一 ,在问题意识上 ,二者仅仅依据于社会原生问题的各一个方面立论 ,对于中国问题的连动机制 ,掉以轻心了。其二 ,在问题陈述上 ,也都只是对于中国传统命运这一个问题的两面 (现代有效性与时代失效性 ),各占据一个方面的事实依据。其三 ,在价值主张上 ,各自也是在自己的价值立场上 ,声言自己立场的合理性 ,对于对方的价值立场缺乏起码的尊重 ,因此对于相互间共同分享的价值资源忽视了。其四 ,在解决传统伦理的出路问题上 ,各自都在自己封闭的思路寻求“出路”。保守传统 (以儒家为核心 )价值者以为传统本身就可以为我们走出近代以来的文化困境提供一切药方。反对传统 (也以儒家为核心 )价值者则以为传统构成了我们走向现代的障碍 ,于是以告别传统为走进现代的前提。其实 ,就文化的当下发展来讲 ,传统自身的处境并不是一个真实的现代出路问题。在问题的确认上面 ,二者都有以伪问题为立论基础的嫌疑。

为此 ,在展开对于传统文化、传统伦理现代处境问题的论述之前 ,需要先行确立起几个论说问题的原则 :

第一 ,告别二元对峙的处理传统命运的方法。一方面 ,绝对不单纯站在具有永恒价值的道德理想主义的视角 ,来为以儒家价值为核心的传统伦理体系进行辩护。另一方面 ,也绝对不站在需要扬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视角 ,去为全盘反传统主义进行论证。而是走出这种各据传统之一个方面的内涵 ,而各阐其说的理论困境。将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视为传统 (儒家 )伦理两个难以割离的层面 ,将传统做整体观。这样 ,可以保证我们不至于在割裂传统结构的基础上 ,对于传统进行不可靠的问题讨论与价值抉择。

第二 ,告别基于学理要求的伦理学思想史讨论的学术定位。这样 ,就可以避免在学理的僵化逻辑进路上 ,对于问题的丰富蕴涵加以撇除 ,而集中于论述者关注的或辩护、或拒斥的一个或几个价值兴奋点上面。从而对于原教旨主义基点上的思想史阐释方式 ,予以回绝 ;同时 ,对于反传统主义基点上的思想史裁量方式 ,加以扬弃。在此基础上 ,对于传统伦理、尤其是儒家伦理 ,作合乎其历史面目的理论审查。在理论逻辑思量的同时 ,对其作实践逻辑的同情性了解 ,使传统伦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不至于割离 ,由此获得具有真实性保障的理解.

第三 ,告别那种专注于对传统、传统伦理与儒家伦理的系统描述方式。从而 ,对于传统中与现代关联紧密的问题 ,做突破性的思考。这就要求我们对于传统伦理中 ,对现代中国人的伦理思维与行为的伦理抉择发生着影响的观念与行为导向 ,进行聚焦式的审查。而这类问题 ,大致有 :传统伦理的构成状况究竟是如何的 ,传统伦理的类型特征实际是怎样的 ,中国传统伦理与西方伦理的传统与现代构成的异同如何 ,在“现代”的变迁条件下 ,传统伦理的处境怎样 ,传统伦理的现论境遇与实践际遇如何 ?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 ,比之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的描述传统伦理的学术取向 ,更有利于我们进入传统的堂奥 ,并携带传统宝贵遗产 ,走进现代的大门。

第四 ,告别那种脱离现实伦理生活关联着的伦理学问题的玄虚的致思方式。就此而言 ,就可以期望在论述传统伦理的现代处境问题时 ,从现实的伦理生活要求这个伦理学致思的最强有力的基点上 ,去考虑问题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理论性与实践性诸方面关联着问题省思的方方面面。于是 ,当代中国的道德失序与道德秩序重建要求 ,就此成为我们反省传统、传统伦理、传统儒家伦理的理论问题与实践处境的背景条件。由此 ,问题就引向了讨论传统伦理的时代感维度。这就使得当下伦理生活的问题 ,可以既在传统中寻找它的源头 ,又可以在传统中寻思它的解决之道。但是 ,在此传统绝对不构成我们思考现代的轴心。

确认了这些原则 ,则讨论传统伦理问题的问题思路就凸现出来了一者 ,确立讨论传统伦理的理论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就是传统伦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儒家伦理的结构分析问题。长期以来 ,反传统主义者将这一结构中与传统政治直接关联在一起的、令人反感的伦理中心主义加以放大 ,以此作为否定传统伦理价值的依据。而保守主义者则又将其中的、与古典社会伦理道德生活的常态相吻合的道德理想主义加以扩展 ,以此作为为传统伦理的现代转进的理论努力的根据。其实 ,分析起来 ,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正是构成传统 (儒家 )伦理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一旦割裂 ,传统就会变成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女孩”了。只有从这两个方面同时入手 ,才能理解作为古典规范伦理体系的儒家伦理 ,缘何既可以提供一个调整社会生活的普适规范 ,又可以提供一个个人道德修养的指南原因。儒家有关于良心的论说 ,是因应于后者的论说。而儒家关于忠诚的言述 ,则是关于前者的社会伦理陈述。就此而言 ,儒家伦理绝对不可能是时下一些论者所认定的、在现代社会可以直接发挥管理功能的管理伦理学 ,而只能是古典意义上的规范伦理学.

二者 ,在确认了传统伦理的结构特征之后 ,我们需要对于传统伦理显现出自己的结构特征的外部条件加以分析了解。在比较伦理学的视野中 ,中国传统伦理与西方现代伦理的结构性差异 ,是最为显明的。之所以要对这两种伦理体系加以比较 ,不是因为一些论者认为的我们中国人近代以来形成的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维定势。而是因为 ,这一方面是取决于传统伦理的结构背景与西方伦理的结构背景 ,正好构成一个相互对应性的参照架构从比较方法学的角度讲 ,这样最有利于说明具有差异的两者之发生差异的原因 ,以及这种差异显示出的两者各自的独特性征。另一方面 ,则是因为伦理学在其自身的延伸逻辑上 ,构成了体系化论说而又具有比较价值的伦理学传统 ,就是中国与西方的伦理学两种传统。再一方面 ,则是由于中国与西方自近代以来的文化冲突 ,构成为 1 7世纪资本主义发展以来 ,最为剧烈、而又最为具有跨文化传统研究价值的现代文化问题。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冲突与对接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涌现了它丰富的理论蕴涵。这值得人们去加以追究。当然 ,这种比较是复杂以至于在冲突与融会的整个过程中也不可能全部予以清晰的理论阐释。为此 ,从三个视点上去加以把握是值得尝试的进路。一是中国与西方伦理传统中是否共同分享着某些理论话题。为此 ,考察最具有伦理意味、且为古典中西伦理学家都高度关注的“中庸”话题 ,在这里就变得具有特殊的意义了。二是中西伦理传统中是否具有某种深层的伦理心理的分流。在此 ,通过中西社会伦理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悔”的道德心理现象的比较分析 ,似乎可以期望对于其中的某些差异加以认知。三是中国与西方伦理传统中对于社会政治问题的伦理回答 ,是否具有引导社会向不同方向运作的理论诱导力量。就此而言, 中国古典传统的伦理与政治的直接合流 ,与西方现代传统的伦理与法理的紧密关联 ,确实给我们显示出两幅社会政治伦理画面。

三者 ,在区域化发展的伦理格局被打破以后 ,亦即在通向全球化的伦理发展格局的大背景条件下 ,我们对于伦理问题的反思 ,有了不同于各自传统自身审查传统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进路。因此 ,我们如何可以合理地确认在这种条件下 ,判定伦理道德问题正当性与合理性的方法 ,就成为我们的伦理道德审查必须确立的方法论前提。为此 ,对于我们自己传统的形成过程加以描述性分析 ,对于我们的伦理传统之表现而出的精神特质 ,对于我们的社会与相异类型社会的本质差异加以勾画 ,进而对于一般意义上的伦理学反省方法论问题加以检讨 ,就成为相互依赖的几个问题。于是 ,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问题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问题 ,中国文化特质的勾画问题 ,以及伦理思维的理论与实践前提的反思问题 ,就成为伦理学必须直面的基础性问题。

四者 ,反思传统伦理问题也好 ,检省现代道德问题也好 ,都必须围绕一个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代社会背景条件———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以及支配性地影响这一进程的现代性问题。在这一进程中 ,中国传统伦理或儒家伦理的异变问题 ,才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否则 ,我们大可不必理会与我们的伦理生活毫无关联的其他伦理传统。现代进程与现代性的挑战 ,正是促使我们检点传统伦理的深厚实践动力。为此 ,我们需要对于现代社会之必须告别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伦理生活格局加以确认 ,也需要对于中国人近代信念的重建问题加以回省。这样 ,五四就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并且 ,对于近代以来我们的伦理生活的规范寻求之生态环境的彻底改变 ,加以应有的强调。从而 ,确立起我们对于传统伦理反思的新型背景条件。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3篇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文化是当代大学教育最为深厚的文化背景.我国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还面临诸多问题,大学生传统文化素质亚需提高,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必须与思想政治教育相适应,与历史潮流相符合,同时厘清传统文化教育与政治理论课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从广义上说,是指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以中华文化为源头、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传统文化专指中华民族的精神创造,指的是具有稳定的价值追求、精神状态、思维方式和心理特征的精神成果的总和。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在对国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十六以来,党中央提出“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人国民教育全过程,纳人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提出“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的任务.高校是传承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大学生是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是民族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一、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必然性

    《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七条明确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传承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提升大学生传统文化素质成为高等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解决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的诸多问题,传承民族丈化高等院校作为文化传承的主要阵地,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就目前而言,中国高校的传统文化教育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传统文化在大学生中的遗失和传统文化在现代大学教育中的缺失。

    1.传统文化教育边缘化

    传统文化在现代大学教育中被边缘化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高校功利主义教育培养模式致使大学生漠视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另一方面,高校自身对传统文化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较为模糊,缺乏对传统文化教育资源的整合,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教育机制。

    在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高校越来越倾向于就业导向的教育培养模式,功利主义在教育中日益占据主导地位。突出表现在: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专业课程设置市场化导向增强,而弱化传统文化课程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大学教育更注重教授学生专业知识,而忽视对人文精神的培养;在学习时间分配上,大学生除了对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外,绝大多数时间用于外语、计算机的学习,忙于考取各种证明自己就业优势的“证书”,忽视了对传统人文学科的学习。

    高校自身对传统文化认识不够,缺乏明确的指导也是导致传统文化教育边缘化的重要原因.正如有学者指出:“我国高校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多限于文艺活动、文艺表演、书法、艺术、乐器表演等,在这些活动上冠以传统文化之名。学生们对于传统文化及传统文化精神只能有大致的、概括的、笼统的了解。但究其深处,则对传统的了解甚少,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强调也往往表现在对其总体精神的提倡上。不少高校将传统文化教育放置于诸多学科的最边缘,甚至不将其纳人到正常教育教学之中;不少高校虽然强调传统文化的一些表现形式,但缺乏对传统文化教育资源的整合,进而形成制度化的教学机制。

    2.传统文化教育附属化

    传统文化教育附属化在我国高等教育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从“文化素质教育”的视角审视,传统文化教育附属于专业课程之下,正在沦落成学生获得学分的工具;其二,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视角审视,传统文化教育附属于政治理论课教育之中,成为纯粹服务于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资源。

    自1999年起,我国部分重点高校相继成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一大批高校将文化素质教育内容列人教学计划,进人课程体系,改变了原有的课程体系结构。高院在实施文化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也提出了诸如“通识教育”的说法,许多高校增加了人文课程在整个课程设置中的比例。然而,关键问题是这些课程仅仅作为大学生选修课来开设,许多学生只是把这些课程看作是“拿学分”的工具。对于我国大学目前开展的通识教育,一些学者已经明确指出其中的弊端。有学者在评价大学通识教育时,认为大学“不是把通识教育课程看成是本科的主要课程和基础学术训练,而是把它看成仅仅是在主课以外‘扩大’一点学生的兴趣和知识面,说到底只是在传统的‘专业主义’不变的前提下给学生加点‘小甜点”,,“如果继续按照这样的方式去发展通识教育,我国大学发展通识教育的努力实际将只能流产,再过十年二十年,也不大可能有什么结果。” 

    传统文化教育成为单纯服务于高校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资源是传统文化教育附属化的另一集中体现。诚然,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是用之不竭的重要资源。正如有学者指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源泉……思想政治教育能否真正发挥自己的优势,其关键环节在于能否对中国优秀文化精神吸收、弘扬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这种观点带有普遍性,几乎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然而,该观点最大的不足在于将传统文化视为辅助高校政治理论课教育的资源,而不是将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该观点看似重视传统文化教育,但又将传统文化教育寓于政治理论教育中,忽视传统文化教育应该具有的学科特点和独立性。传统文化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传承中华文明,提高全民族的传统文化素养,而不是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工具。结果是,有识之士不断地强调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但传统文化教育却一直没有得到制度上的保障,处于附属的地位。

    3.传统文化教育贵族化

传统文化教育贵族化集中体现为传统文化教育面临着被金钱奴役的境地。传统文化教育应该是开放性的、公益性的,每一个炎黄子孙都有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权利,至于国家投人大量资金的公办高校更应以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为己任。然而,我国一些高等院校将传统文化教育贵族化、市场化,传统文化教育成为少数贵族的专利,成为普通民众遥不可及的奢侈品。某大学开设国学班,讲授《周易》、《四书》.《道德经》、《庄子》等国学经典课程。然而,该班一年只上24天课,总收费达2.8万元,平均一天的学费高达一千多元。国学博大精深,一年断断续续地上几十天课,就能使受教育者真正理解国学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精华吗?毋庸置疑,国学热反映了传统文化的价值回归,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但问题在于现在的国学热在很大程度上是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催发的,它的轻狂虚华与国学的沉稳坚实形成鲜明对比。司文化传承的主体应该是人民大众,传统文化教育成为少数人的专利终究会使传统文化脱离群众实践,远离群众生活,丧失其最为深厚的生存土壤。

    (二)提升高等院校学生的传统文化素质,形成“文化自觉”

    笔者认为,大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应该从三方面去理解:其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主要包括大学生对传统文化认知的程度,以及能够对传统文化进行了解、学习和初步研究的能力。其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判断。主要包括大学生对传统文化内容及其精神的态度和感情,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特指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其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身体力行。主要指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自觉地维护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地洛守中华传统美德.就目前而言,大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首先,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缺乏基本的认知。由于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当代大学生缺乏对中国传统文化应有的了解,缺乏必要的历史文化常识,缺乏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实际上,绝大多数学生都在浓厚传统文化的环境中长大,能够认识到传承传统文化的必要性。然而问题在于,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仅停留在粗浅的层面,而且认识有余而行动不足。对于传统文化知识,学生并不十分知晓;对于学习传统文化的主动性,学生并不热情.

    其次,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判断存在偏差。一部分学生持“传统文化无用论”的观念。他们认为,面临市场经济和激烈的求职竞争,大学生更应该关注实际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应用。至于传统文化,学习与否似乎与未来求职没有直接的关系。另外,还有部分学生持“传统文化落后论”的观念。他们将中国传统文化等同于封建文化,片面夸大中国传统文化落后愚昧的一面,对本民族文化丧失了自信,认为传统文化在今天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将来发展中国的是西方的“先进文化”而非中国传统文化。

青年学生是民族的未来,如果大学生失去对本民族文化的  认同,追求西方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长期下去,必然导致本民族文化的灭亡,最终导致本民族的衰落。

最后,大学生传统美德观念较淡薄。中华民族在五千  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源远流长的优良道德传统,目前大  学生中仍存在一些与传统美德不相符合的现象。在集体  和个人的关系上,个人优先集体;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注重权利而忽视义务;在团结和竞争关系上,强调个体竞争意识,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在诚信和利益关系上,更加看重利益而丧失诚信,在欲望和责任关系上,追求个人欲望,缺乏对社会、家庭和婚姻应具有的责任感。

    大学生作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客观要求当代大学生必须具有文化自觉意识。所谓文化自觉,就是人类对自身命运前途理性的认识和把握,这种认识和把握形成主体的一种文化信念和准则,表现为一种自觉践行和主动追求的理性态度。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使当代大学生既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更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文化修养,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素养.鉴于目前大学生传统文化素养的现状,将传统文化教育纳人高院教育教学之中,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文化自觉意识,积极主动地将传统文化内化为自身的知识框架、价值体系和道德信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三)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实现民族复兴    传统文化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发扬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是弘扬民族精神,实现民族复兴的内在要求。正如有学者指出:“今日之中国文化,是昨天中国文化的延续,又是明天中国文化的母体”。中华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主要包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待人之道,“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生存精神,“厚德载物,包容会通”的仁爱精神.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天人合一”;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公而忘私”;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强调“人际和谐”;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强调“修身慎独”。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显著的标志就是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彰显其时代价值。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世界一体化的迅速发展拉近了世界各种大文明圈的距离,以基督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和中华文明为代表的世界各文明相互交流、相互竞争,冲突和摩擦也再所难免.党的十六大中明确指出,“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人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中华民族必须了解自己的传统文化,发现优秀  传统文化与世界发展潮流的适应性,进而主动整合世界文  化,在新的世界文化格局中起到建设性作用。

二、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

目前,部分高校开始在素质教育试点、通才教育实验  和公选课实验的基础上探索通识教育,将传统文化教育付诸实践。北京大学推出“元培计划”,复旦大学成立了本科学院复旦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人文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等。在授课内容方面,一些高校相继开设了中国传统文化课,讲授中华元典,如“四书五经”和诸子百家,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然而,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并不仅仅局限于为学生提供一些选修课,申报一些精品课程,而是牵涉思想导向、教育方针、教育结构、教育内容和方法等诸多方面。

(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相适应

    思想政治教育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就目前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选择性、独立性、差异性和多变性日益增强.这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新的课题,也对反思传统文化提供一个平台。即,如何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使得传统文化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相适应。

    一方面,传统文化应该与马克思主义相适应。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针,是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外来的思想文化,要使其能够得到中国人民普遍认同,就必须寻找到一种为中国人民所理解和接受的民族形式。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两种文化,相反,二者还可以融为一体。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不仅是着眼于欧洲,它的视野囊括整个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它的体系容纳了包括中国传统文化在内的人类文明的积极成果。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理论上的相似性,诸如唯物辩证法与中国传统的辩证思维,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与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与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的政治伦理思想等等。所有这些共同性都为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相适应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应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我国的优良传统文化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具有强烈的家族性和地域观念,强调重义轻利,内省特征明显。中国优良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天人合一的生态观,重信义的义气观以及传统的和合意识和整体利益道德准则等,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必须大力发扬优良传统文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价值。

    (二)坚持“综合创新论”的方针,使传统文化与历史发展潮流相符合

    传统的东西未必都是积极合理的。中国传统文化历经中华民族几千年社会变迁,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局限性。现代社会,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来源数字化趋势日益明显,面对世界经济、文化多元化的冲击,青年学生的思想价值趋向会发生新的擅变。在这个大背景下,高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两个基本间题,解决三大矛盾。

    两个基本问题是指如何反思传统文化、如何对待外来文化的问题,其集中表现在三大矛盾上,即传统文化中精华与糟粕的矛盾、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矛盾、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矛盾。根本上说,无论是两个基本问题,还是三大矛盾,归结一点就是解决中国传统文化与历史发展潮流相适应的问题,这也是高校能否真正落实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关键。

    解决中国文化与历史潮流相适应的问题,首要的就是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批判继承,综合创新”的方针。中华民族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传统文化。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很好地继承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同时,要认真研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善于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中极取营养,发展自己。

    (三)坚持鲜明的教学特色,厘清传统文化教育与政治理论课的关系

    目前,部分高校并没有真正使传统文化教育融人正常教学内容之中,没有厘清高校政治理论课与传统文化教育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混同,将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资源、教学工具,或者试图将传统文化教育并人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之中。所以,必须厘清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差别与联系,坚持传统文化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和教学特色。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4篇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及主要特点

作为关于人类的解放和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的理论学说,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整的和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揭示社会的发展变革,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不是静态的,而是随着历史和社会进步,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的。因此从广义上来讲,马克思主义应当包括继承者对其所做的补充完善和发展。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马克思主义在将近两百年的发展过程乃至以后的发展中,是永不过时的。因此认为,马克思主义具有科学性、普适性、和实践性以及开放性的特点。

(二)关于中国传统文化及主要特点

民族的传统文化承载着将民族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呈现的使命,是构成其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部分。中国的传统文化即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演变当中所形成的价值取向、伦理、审美以及理想人格和思维方式等精神成果的汇集。作为世界唯一一种未曾中断而得以持续数千年发展的文化,在长期发展中包含了其创造和继承的物质、制度、精神方面的各种文化遗产。这些历史背景使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生命力强、具有融合和包容性、凝聚力持久以及具有较强的文化亲和力等特点。

(三)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主要客观原因

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方面来看,由于近代社会的变革以及目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文化层面的矛盾,使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陷入困境,面对现代化发展的潮流,传统文化自身需要完善、补充以及吸收其他进步理论或科学思想成果来促进自身的发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普适性以及在实践中发展的需要来看,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是双向互动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过程中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也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以民族特色,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完善。本着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和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原则,只有两者的结合包容,才能推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长远发展。

二、从多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需要具有民族化的表现方式

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社会中发展,就要做到具备中华民族的行为风格和精神风貌,能够以贴合中国符合传统习惯的形式和语言方式来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表现。历届政府和领导人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例如在对马克思主义进行阐述的过程中,他们准确地把握中国民族文化特色,以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思维方式的语言风格、表现方式等促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为克服其中的困难做了有效推动。

(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要符合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需要在其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通之处进行融合。例如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重视的自强精神、经世致用的理念以及变革创新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内容是相通的。在文化和精神层面具有的一致性,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基础和内在原因,促进了二者的紧密结合。

(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需要吸收传统文化中的内涵

经过长期发展和演变,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部分不符合时代进步的思想内容,但是从整体上看,中国传统文化中仍具有相当一部分优秀的思想资源,对现代生活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导意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过程中,必然不能摒弃这些传统文化中的优秀资源,例如和谐、整体等传统文化中的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在发展完善过程中所需要吸收的思想。

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符合中国社会发展需求

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符合中国社会进步的思想需求,同时在理论层面上马克思主义所论证的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中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大同”思想具有一致性,因而其对于在历史上较长时期地受到资本主义剥削的中国人民具有影响力,易引起中国人的思想上的共鸣。在对于人类社会进步的学说方面,马克思主义着手于资本主义的生活与现实,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并对通过革命运动所实现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进行了描述,和中国古代哲人对“大同”社会的追求具有一致性,因而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

(二)马克思主义对人的主体性的重视符合中国传统文化

我国历史上较早提出了民本思想的雏形,如周朝的“敬天保民”等思想,对人与自然关系、人的主体地位非常重视。而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对人的自由、全面地发展以及对人主体性的强调,相当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在中国现代的发展过程中,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考和行为方式。因此,马克思主义在对人的重视方面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相通是二者结合的前提之一。

(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思想和辩证思维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通

中国历史上具有唯物思想特点的理念出现较早,无论是认为“道”是万物基础还是荀子对“天”运转规律的认识,都强调了自然界事物的客观规律与人的思维无关这一理念。这些理念与马克思主义中的唯物论以及辩证法思想是明显相通的。同时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理念发展中的历史原因,其中关于唯物和辩证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经验型色彩,因而需要结合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唯物论和对自然界的辩证认知来完善自身的唯物思想。

(四)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必然性的整体认识

马克思主义能够在历史考验下保持生机和活力,并能够指引社会的发展,这与其理论创新和在实践中发展的特性是分不开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其在中国发展和完善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的普适性也正是通过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来体现。马克思主义的这种中国化的过程、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也更是其自身的理论创新的体现,例如所主张的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国情的结合、邓小平进行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与中国社会主义进程相结合的创举,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及其中国化是其自身发展和中国社会、传统文化的发展需要,两者的结合是必然的。

四、结语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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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霍志钊. 民族文化保护与文化自觉:兼论文化人类学者在民族文化变迁中的责任[J]. 广东社会科学,2006(4):86-89.

[5] 方李莉. “文化自觉”与“全球化”发展——费孝通“文化自觉”思想的再阐释[J]. 民族艺术,2007(1):80-87.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6篇

关键词 壮泰族群;系统理论;关系传播理论;网络趋同理论;演化

传播学是20世纪出现的一门新兴学科,它的出现为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传播系统理论是传播学理论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以传播系统理论来审视中国一东南亚壮泰族群的发展演化过程,对促进壮泰族群的文化交流和世界民族的融合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传播系统若干理论问题

(一)系统理论的起源

对系统的研究是自古就有的,如中国古代的“阴”、“阳”、“气”、“理”等。然而现代系统理论思想的最初形成却从19世纪黑格尔的辩证矛盾论开始溯源。黑格尔辩证矛盾论认为,世界是一个过程,为对立面的矛盾所控制。马克思和达尔文都是黑格尔辩证矛盾论的忠实拥护者,只不过马克思用辩证矛盾论来解释人类社会历史的整个发展过程,而达尔文则把它放在物种起源和生物进化的研究当中。不管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还是研究物种进化,系统理论在马克思和达尔文的研究中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发展。

20世纪初,奥地利生物学家贝特朗菲提出了机体系统理论;1932年,贝特朗菲进一步提出了一般系统理论思想。经过几十年的研究,一般系统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丰富了系统要素、关系、过程等理论。同时发展起来的还有维纳和香农于1948年分别提出的控制论和信息论。控制论、信息论被认为是一般系统理论的相关领域,它们是一个过程的几个方面,因此学界也有把一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统一为广义系统论。广义系统论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生物、社会、行为现象等许多方面,它为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等诸多学科提供了思维的新方法,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所指的是广义系统论。

(二)系统理论与传播学研究

“系统”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今天系统论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研究,人们从各种不同的角度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最普遍的观点认为,系统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它由元素、关系、属性、环境构成,表明了元素与元素、元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系统论强调的是系统的整体性、层级性、动态性和整体性,把研究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层级构成,研究系统、元素、环境的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并以优化系统的观点来解决问题。控制论是对系统中的调节和控制进行研究,重点研究反馈机制对系统运行的影响。信息理论则研究系统中的传播现象和过程,重点研究信号的测定和传送。

传播是一个有相互关联的变量结合而成的复杂整体,因此系统理论对传播学具有重要影响,它为传播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空间,在传播学的许多方面都能看到系统理论的影响以多种形式存在。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关系传播理论和网络趋同理论。关系传播理论的核心是假设人际传播的功能为建立、维持和改变关系,而关系从控制论的角度来说反过来影响人际传播的性质。关系传播理论对关系、决策、网络及媒体进行了探讨,研究了传播在关系产生、发展及衰落过程中的作用,开创并发展了人际关系中的传播研究,奠定了关系研究的主要形式和方向,并在几种关系类型的传播研究,如友谊中的传播、矛盾冲突中的传播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其次,对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网络趋同理论也得益于系统论的指导,网络趋同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群体信息的交换和发展以及群体差异、变迁的传播学成因。这些理论对于分析社会变迁和文化发展提供了一个传播学的视角。

二、传播系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一东南亚壮泰族群发展演化

从传播系统理论的角度来阐释族群的发展变化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它可以通过对族群发展变化与内外传播发展规律性的把握,为族群的交流和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途径和平台。

(一)中国-东南亚壮泰族群的由来

19世纪中叶,为了殖民统治的需要,西方的一些传教士、学者开始对东南亚的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整理。在这个过程中,有人惊奇地发现,我国的布依语、壮族侬语、黎语,泰国的泰语,越南的黑泰语、白泰语、土语有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壮侗语族的语言。随后,国内外学者对这些民族进行了不懈的研究和探索。研究发现,生活在中国的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和黎族,生活在越南的岱族、侬族、泰族、热依族、沥族、布依族和佬族,生活在老挝的老龙族和泰族,生活在泰国的泰族,生活在缅甸的掸族以及生活在印度阿萨姆邦的阿洪人,共计近1亿人口,他们不仅在语言上同属一个语系。在服饰、饮食习惯、住宅建筑、宗教信仰、民间文化等方面也有许多共同或近似之处。对于这些共同或近似点的形成,民族研究者认为是因缘于他们的祖先都曾经共同生活在今广西等地,因此把这些民族称之为壮泰族群。范宏贵先生在《同根生的民族》一书中对分布在6个国家的壮泰族群20个民族开展了多学科、全方位的交叉考证,证明壮泰族群都是古百越瓯骆人的后裔,是从一条根发展、分化出来的,并对壮泰各民族是怎样从瓯骆越人这条共同的“根”上经过长途大迁徙而演变成今天6个国家中的20个民族进行了比较彻底的阐释,基本弄清楚壮泰族群诸民族的来龙去脉。

按照范宏贵先生的解释,在春秋时代以前,即距今2700年前,壮泰族群的祖先共同生活在岭南与岭北一带;春秋到汉代以后,即距今2700~2100年前,进入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以后,傣族的祖先才从岭南和岭北向南迁移,从而掀开壮泰族群迁移分化的大幕。《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究》一书认为,到唐代以前,壮泰先民较大规模的迁徙已经基本完成。

(二)中国-东南亚壮泰族群发展嬗变的关系传播理论探讨

壮泰族群的迁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有大规模的迁徙,也有分散的迁徙,迁徙的原因、时间、路线都不相同。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未迁移分化前壮泰族群先民瓯骆越人的社会看作一个大系统,其中分布着部落、村族、家庭、个人等各种中小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人们需要及时了解环境的变化,建立与他人的社会协作关系,增进自我认知和相互认知,维护整个族群社会的稳定和协调。这样,传播和交流信息就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活动。当时,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是瓯骆越人交流和传播信息最基本的方式之一。

按照关系传播理论的观点,我们先来分析瓯骆越人个体关系的形成与发展。个体关系的形成首先是为了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它离不开环境的影响,受到当时社会生产条件的制约。瓯骆越人居住的岭南地区山高林密。地广人稀,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人们为求得生存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获取食物,以采集和渔猎为生,共同抵御恶兽与自然灾害,这样就组成了以氏族部落为单位的人们共同体。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个体之间需要树立和培养非常紧密、融洽的关系,才能保证整体的战斗力。从当时传递信息和交往的条件来看,面对面的人际传播是最基本的方式之一。第一,当时落后的文化和传播技术的匮乏,使面对面的人际传播具有易操作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且达到一种直接真实和即时反馈的传播效果;第二,人际传播不仅能及时传递各种生产信息,而且这种凭借各种感官通过言语传递实体信息和由交往双方的表情、动作及辅助语言等非语言符号传递隐性信息的传播方式符合瓯骆越人的情感特点和心理需要,通过这种多感官、全方位的人际交流可以表达对对方的关心和责任,增进双方的情感,也体现了瓯骆越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生活理念和道德标准;第三,在当时,人际传播是建构双向互动和睦亲密的人际关系和族群情感的主要途径,它使整个瓯骆越群落更具紧密性,能促进整个瓯骆越群落传播大系统的良性运行。

进入春秋战国以后,青铜和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中逐渐使用,瓯骆越人生存方式转变为以稻作农业为主。为开田辟土,瓯骆越人的居住特点由大群居逐渐向分散化发展,形成许多三五聚居的小群落。由于自然地理和生产条件的限制,人们被牢牢地绑在了土地上,瓯骆越人群落、村寨之间个体形式的传播和交流逐渐减少。随着人口的增加,对生存资源的争夺加剧,矛盾、斗争不断出现,更加恶化了群落之间的关系,使小系统间的传播机制受到破坏。生产方式、人际关系以及传播机制的变化使瓯骆越人最终形成了山区稻作民族相对封闭的特点,他们依恋故土,看重群落,其迁移也多以整个群落为主,很少以个体形式迁移、融入其他族群。由于瓯骆越人不好游移、迁徙,其个体交往和传播在本群落范围内影响很大,对其他群落的影响甚微。从控制论的角度来说,这种与本群落以外个体间的疏远和松散的人际关系,反过来又影响了群落以外人际传播的性质和效果,使群落与群落之间的交流和传播活动趋于松散。

因此,正如民族研究者所发现的,瓯骆越人各群落的古越语都有一定的差距,形成不同方言土语区。在习俗上瓯骆越人群落之间也是各有特色,这些在《墨子》《汉书》上都有记载。直到瓯骆越人的一些群落为寻找新的生存资源而不断进行长途迁徙,群落、村族间的交往越来越少,甚至没有,传播大系统崩溃,差异逐渐拉大,最终走向民族分化。

(三)中国一东南亚壮泰族群发展嬗变的网络趋同理论探讨

关系传播理论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个体传播的相互作用行为及其对传播系统的影响,而网络趋同理论则从群体传播行为的角度来研究传播系统。所谓群体,是指具有特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归属感、存在着互动关系的复数个人的集合体,诸如一个民族、一个村落或者一个家庭。如果把整个瓯骆越人社会看作一个宏观群体系统,其中的个体传播是微观系统,那么瓯骆越人部落作为一个群体则可以看作中观系统。这个中观系统是否和谐对于社会发展和个人生存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群体目标和群体力量的凝聚、部落成员之间良好的协作关系都有赖于群体传播机制。毫无疑问,群体传播也是当时瓯骆越人传播和交流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

我们来分析瓯骆越人部落内部的群体传播。在部落内部,个人之间、家庭之间甚至宗族之间的传播相互作用行为和过程构成了群体的传播结构。民族研究者发现,瓯骆越人的部落都有酋长及临时军事首领;这些首领如有受贿,可以被议众罢免另选;部落内部有互相保护、支援和同族复仇;有民主集会,大家可以共同议事并交流意见。这些特征随着社会形态的更替也基本保留了下来,比较具有代表性。从瓯骆越人的部落特征可以发现,在部落内部瓯骆越人的信息传播流量比较大,信息覆盖面比较广,群体成员间的互动和交流频度也比较高,有利于培养共同的群体意识;另一方面,从尊重部落首领的意见到群体成员民主议事来看,瓯骆越人的信息传播既有单向传播也注重双向传播,保证了群体成员普遍平等的传播机会和话语权,对增进群体感情、强化群体归属意识都有重要作用。另外,以共同宗教信仰为前提的各种宗教和祭祀活动的群体传播方式也使瓯骆越人的群体传播关系长期而稳定。群体意识的形成与强化,使得群体成员在传播过程中感受到某种程度的群体压力,从而产生趋同心理,迫使他们自觉遵守群体规范,使自己尽可能地与群体中大多数成员的行为目标保持一致,保证部落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

瓯骆越人部落作为单个群体通过群体传播作用相互联系,把整个瓯骆越人社会连接成一个网络。传播网络的建立反过来又使瓯骆越人各个部落之间得以更频繁、更有效地交换信息,使各个部落间人们的信仰、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越来越接近,共同点越来越多,最后形成大体一一致的文化基础。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趋同理论。但是,整个瓯骆越人的氏族部落组织非常松散,不像单个部落内部那么严密,它们彼此互不相属,群体传播的密度和深度都比单个部落内部差很多,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瓯骆越人各个部族之间虽然有着大体相同的文化基础,但是在文化细节上还是存在很多差异。后来发展到稻作农业时代,由于水稻的种植、收割等生产主要依靠小群体的力量,因而形成了以家庭、家族为本位的小群体观念,人们对于部落、村寨的群体意识和群体传播大为削弱。随后而来的大迁徙,更使瓯骆越人群体之间的传播越来越少,从而使群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传播机制遭到破坏,群体之间产生许多隔阂,发生了许多变异,趋异程度越来越高,最后导致瓯骆越人整个群体传播网络的崩溃,产生民族分化。后来,迁徙的瓯骆越人把自己的文化带到不同的栖息地,通过各种传播方式与当地文化进行交流、融合,也形成了一些不同于原来族群的独特文化。直至今日,虽然瓯骆越人的后裔已经分化为不同国家的十几个民族,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他们独特的民族文化中依稀窥见共同的文化元素。

三、对促进中国-东南亚壮泰族群文化传播与交流的启示

今天,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已成为各民族共享世界先进文明成果的重要途径。同源异族的中国一东南亚壮泰族群容易产生文化认同感,跨文化传播的障碍相对要少。那么,传播系统理论对壮泰族群的文化交流有哪些启示呢?

(一)关系传播理论的启示

我们不妨作个大胆的构想,把分属各个国家的壮泰各民族作为关系传播中的各个个体。我们知道,壮泰族群间的关系对文化交流与传播的性质和效果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今的壮泰族群毕竟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国家、民族间既有友好来往的一面,也不可避免会存在矛盾冲突和相互争夺的一面。交流与传播是增进好感、避免冲突的有效途径。在关系传播情境中,“友谊中的传播”可以增强传播的效果,增加人们的认同感;但有时候,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矛盾冲突中的传播”,这时候传播群体就要作出理智决策,在不同的价值观和知觉体系间进行一定程度的交流甚至妥协,求同存异,结束冲突,共同实现彼此都渴求的目标。

这就告诉我们:第一,壮泰族群文化交流必须注重研究群体间的关系,注重增进群体间的友谊,对各个族群的文化发展要有包容的态度,既要寻求共同点也要允许族群文化的自由发展和自由选择,不能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将本民族文化观念强加给其他民族。壮泰各个群体都要以真诚、平等的态度进行文化交流与传播,这样,才能建立友好协作的族群关系,从而保证传播机制的有效建立和良性发展。第二,要正确认识文化交流中的矛盾冲突。传播过程中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从博弈论的角度对矛盾的解决进行理智的决策,把握共同的目标,增进彼此间的交流传播频度,降低甚至结束冲突。第三,要注重个人的传播作用,因为一个群体传播网络是通过个人在群体之间传播信息建立的。个人可以理解为某个人或某个社会团体。壮泰族群文化交流必须重视个人和社会团体的作用,要不断增加学者、学术团体、民间组织等的互访和交流,他们是壮泰族群群体传播和交流的联系和纽带。

(二)网络趋同理论的启示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7篇

关键词: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精粹和谐思维

美学是研究美的本质、标准、规律的科学,是从哲学中分离出来的一个重要分支。在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形成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完整的美学学科,但却形成了极为丰富的美学思想。研究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精粹,对于丰富中国现代美学,促进现代艺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中和之美

所谓“中和”,是指人们认识和解决问题所采取的不偏不倚、执中适度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的“中和”思维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易》。《易传》中有关“中和”的论述不下三十处,其中凡带“中”的卦艾都是吉卦、吉艾。“凡吉占都是因为能‘正中’、‘得中’、‘中正’、‘黄中通理’等”。这说明当时人们对“中和”、“执中”、“尚中”已有了初步的认识。这种“执中”、“尚中”的中和思维在儒家学说中得到了发展,并逐步演化成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除了受“天人合一”的思想影响外,中和思维集中体现了儒家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是中和思维的理论基础。“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世方面采取“适度”原则,反对“过”与“不及”。从哲学视角看,中和思维是古代朴素辩证法的表现。辩证法认为,事物质和量的统一就是度,事物的变化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度两端的关节点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转折点。因此,凡事必须掌握“适度”的原则。中和思维正是对“度”的正确把握。从伦理学的视角看,“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孔子明确提出了“中庸之德”的观点。《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在孔子的影响下,荀子一也主张根据“中庸之道”来修身养性,培养中和思维。

从美学的视角看,“中和”是儒家的最高审美标准。《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孔子主张执两用中,注重对中和之美的追求。在做人方面,孔子认为“中和”是君子应有的美德,“文质彬彬,然后君子”。Lzl在艺术创作方面,孔子评价《关唯》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实现了“中和之美”。《乐记》把“中和”作为音乐的审美标准,认为“中和”是音乐的本质,以“中和”为美;“乐者,天地之中和也”。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和之美”成了中国历代艺术家推崇的审美标准。与中国传统的中和思维相比,西方古代也有讲“中和之美”的学者,只不过时间稍晚于中国。德漠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虽然也谈及过“中和”问题,但未能展开。在古希腊,对“中和”或“中庸”研究最深刻的人是亚里士多德。他明确指出:“过度与不及都属于恶,中庸才是德性”,“中庸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他还说:“人们对于优秀成果的评论,习惯说增一分则过长,减一分则过短。这就是说过度与不及都是对优秀的破坏,只有中道才能保持它”。川可见,亚里士多德的“中道之美”与中国传统的“中和之美”十分相似,反映了人类审美思维方式的共性。但西方的中道思维未能传承下去,后来被西方近代的“对立思维”所取代。而中国传统的“中和思维”却一直延传到今天。因此,可以说:“中和之美”是中华民族审美思维方式的显著特色。

二、协调之美

所谓“协调”是指事物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及各种相关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协调或和谐是世界万物运行的客观规律。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这就是说,物以和为常,协调和谐是万物共存的一种稳定秩序,认识了“和”,也就认识了事物的规律,认识了规律(常),人就变聪明了。《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荣亡”;“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善以成”。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必须遵循和谐协调的客观规律而运行。协调思维也叫“和谐意识”,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1993年第三届“中华民族精神与民族凝聚力”国际研讨会纪要指出:“源远流长的和谐意识是中国社会自秦以来高度统一的重要原因之一”。张岱年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

“协调即美”、“和谐即美”,是中西传统美学的共同观点。中国传统美学历来主张“和谐即美”。儒家强调“人和”即社会美,道家强调“天和”即自然美,佛家强调“心和”即心灵美。而各家各派都主张“乐和”即艺术美。中国传统美学建立了自己的艺术审美标准:“和谐即美”、“协调即美”。和谐、协调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征,就像一幅图画的美就在于它的色彩、构图等方面的协调与和谐;一首歌曲的美就在于它的音调、音色、旋律、节奏等方面的协调与和谐。协调、和谐是各种不同要素的最佳组合,是各种事物的最佳状态。“和谐即美”、“协调即美”不是中国传统美学特有的观点,西方传统美学也有这样的观点。在西方传统美学里,“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还是文艺复兴时期和近代,和谐都被认为是一个核心的美学范畴。在毕达戈拉斯看来,“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的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的是圆形”。他认为,因为圆形是最协调和谐的,所以是最美的。他还从“数”的角度探讨了形式美,认为数量的比例协调是美的典型表现方式;他还认为“数”的比例最协调的是“黄金分割律”。赫拉克利特指出:一切美都是从对立面的和谐协调中产生的,柏拉图强调:“音乐就是和谐,和谐就是美”。亚里士多德也有由对立面的协调统一形成“和谐之美”的思想。他说:“自然界喜欢矛盾,并且从矛盾中而不是从相似中逐步形成了和谐。……显然,艺术在这一点上模仿了自然”。可见,无论中国传统美学,还是西方传统美学,都赞成“和谐即美”、“协调即美”的观点。但仔细分析,中西传统美学还存在下列差别:其一,中国传统美学重视内容与形式的和谐、协调,而西方传统美学只重视形式的和谐、协调;其二,中国传统美学主要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来论述“和谐之美”、“协调之美”,而西方传统美学则主要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来阐述“和谐之美”、“协调之美”。

三、和善之美

所谓“和善”是指和谐的形式与仁善的内容的有机统一。所谓“和善思维”,是指中国传统文化把道德内容与艺术形式联系起来思考的思维方式。“和善思维”是中国传统审美思维方式的一个重要特色。

何为善?善即仁。《论语》说:“克己复礼为仁”。孔子又说:“君子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就是说,只有君子才有仁善之德,小人不可能有仁善之德。什么是仁?《辞海》解释:仁是古代儒家的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说文解字》称:“仁,亲也;从人、二”。《礼记·中庸》释:“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的本意是指人与人相互亲爱,即“仁者爱人”。孔子所讲的“仁”,包括: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梯等道德内容。概言之,“仁”即“善”。中国儒家美学把道德观与审美观结合起来,认为“仁”是美的内容,“和”是美的形式。“和善之美”是道德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和谐统一。善即仁,是内在美,和即协调,是外在美。《论语》说:“尽美矣,又尽善矣”。尽善尽美,至善至美,是中国传统美学的最高境界。

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的“和善”观,具有世界性意义。日本学者今道有信高度评价了孔子的和善审美观。他说:“孔子最卓越的学说之一,是其艺术论。他劝导人们以典礼音乐为基础,将日常的起居举止都予以美化,这种礼的思想,是世界的艺术与道德理论中最有兴趣的学说之一”。西方传统美学大多从形式方面来论述美,但也有少数学者从道德内容与艺术形式相统一来论述美。柏拉图热忱地追求美的表现与善的心灵的一致,很有点像孔子赞扬“尽善尽美”,欣赏“和善之美”。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写道:“艺术、工艺的美,都由于心灵的聪慧和善良”,“最美的境界是心灵的优美与身体的优美和谐一致,融为一个整体”。可见,柏拉图的审美观与孔子的审美观具有某些相似之处。

“和善思维”是中国传统审美思维方式的重要特征,把和善思维运用于艺术设计,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它要求我们在艺术设计中,力求道德内容与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使作品起到审美与教化的双重功能。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只讲道德内容,不讲艺术形式的“形式虚无主义”;二是只讲艺术形式,不讲道德内容的“形式主义”。

四、和合之美

“和合”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一大特色。程思远把中国传统美学思想重视和谐与统一的审美方式界定为“和合文化”,并认为:“中华和合文化,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精髓之一和主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整体系统思想”。西方传统文化主张“主客二分”,强调天人对立;而中国传统文化则主张主客统一,强调天人合一。从审美思维方式考察,西方传统审美思维倾向于局部性、分析性、思辨性、对立性;而中国传统审美思维则倾向于整体性、综合性、辩证性、和谐性。

“和合”审美思维的最大特点是整体性,无论是儒家、道家,都强调整体观点。所谓“整体观点”,就是认为世界是一个整体,人与物也是一个整体。整体是由许多部分、要素、方面构成的有机系统,要想了解各个方面、部分或要素,必须了解整体。《周易大传》强调:“观其会通”。也就是说,观察事物的整体联系,就会通晓事理。惠施宜称:“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他肯定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中国传统医学的整体观点最显著,认为天地是一个整体,人存在于天地之间,与天地息息相通;人的身体也是一个整体,身体与各个器官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汉代以后的儒家崇尚“天人合一”,其主要意义是肯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又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赖于自然,又作用于自然。和合审美思维的整体性观点与现代系统论的整体性观点是十分相似的。现代系统论认为系统的最大特点是整体性,整体功能往往大于各要素功能之和。可见,掌握和合审美思维对于理解现代系统科学是有帮助的。

和合审美思维的第二个特点是“兼收并蓄”。所谓兼收并蓄,是指各种文化的相互交流与相互融合,从而促进主流文化的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学说为主体,同时吸收了道家、佛家、墨家等诸多学派的思想及其他外来文化而形成的。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兼收并蓄”的特点。在全球化、信息化的现时代,中国文化应当发扬“兼收并蓄”的优势,批判吸收现代西方文化包括艺术设计中的有价值的因素,使自身不断得到繁荣和发展。

传统文化的分论点第8篇

关键词:全球化;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发展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传承与发展势必影响到整个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因此对传统体育文化的探究成为当代学者和社会各界的研究焦点对象。但是在全球化的发展下,传统体育文化在理论体系,思想价值体系等方面受到了西方其他体育文化的影响,也因为现代化体育文化的繁荣出现了某些不适应的情况。想要更好地传承与发展我国传统的体育文化,必须要从意识上重视起传统体育文化,以长远的眼光、开放的心态去看待世界体育文化,在坚持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内涵精神不变,独特性不变的情况下,积极拥抱西方其他体育文化,重新构建并完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论体系和价值体系,使得传统体育文化朝多元化、世界化发展。

1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现状

传统体育文化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十分丰富多彩,就种类就包括了竞技体育,休闲娱乐体育以及健身养生类的体育项目。因为其丰富的形式和内涵,使得多年来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一直没有被中断过,不但得到了全国各民族、社会各行各业的支持与喜爱,而且也赢得了世界其他体育文化的尊重甚至模仿。总的来说,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和发展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近几年来全球化速度加快,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在遇到机遇的同时,也碰到了许多难题。主要是世界体育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管是在内容形式上还是在精神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世界文化在入侵过程中,多少会影响到传统体育文化,使得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模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原先的传承和发展模式开始不适应全球化的发展速度,在内涵和属性上出现了断层。另外,全球化下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论体系和价值体系受到攻击,我国传统体育文化理论基础薄弱,传统价值观念与西方现代化体育文化观念不相适应等。

2全球化视野下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

2.1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体系

一方面我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论基础本身就比较薄弱,很多体育理论都不太成熟;另一方面传统体育文化理论在发展中会因为时代的改变,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革新而出现许多新的特征和要求,文化传播中也会出现新的意义和价值,传播的受众群体也在发生改变。基于上述原因,在全球化视野下,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体系需要重新构建与完善。首先,需要不断地挖掘并分析整理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使得传统体育文化中的本质内涵被充分地利用并体现出来,探索研究当前体育文化理论的发展规律,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体系。其次,需要利用到先进的现代化理论和现代化技术,找出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相似或者相同的地方,使得传统体育文化的内涵更加凸显。比如打破原来的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机制和传承方式,可以利用现代化技术对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文化理论上的增殖和增值,对传统体育文化进行科学的分层整理,利用多媒体手段对传统体育文化相关理论进行归档便于研究,并且还要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人群对传统体育文化的需求,更深层次地构建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体系。另外,我国也正处于向现代化转型的时期,所以通过构建新型的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体系,可以使得我国传统文化与世界文化逐渐接轨,实现文化的增值。

2.2构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价值体系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价值理念方面和西方现代化的体育文化价值有很大的差别。我国在体育价值精神上追求的是以人为本,有着丰富的人文价值和人道主义精神,但是西方在体育价值理念体现上更加注重竞争,通过竞争获得个人和团队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提高。针对价值方面的不同,在西方体育文化价值入侵过程中,我国的传统体育文化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被同质化。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一方面要积极与世界现代体育文化进行沟通交流,比如发现两者的共同点,实现共性上的传承,相互吸收并丰富各自的体育文化价值体系。另一方面是要保持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价值上的独特性或者说个性,我国的传统体育文化在价值上有许多精髓部分,这些部分不但使得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得到很好的传承与发展,而且还丰富了整个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比如依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体育文化精神,传统体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体育中获得快乐,使身心均得到健康的发展,达到与自然,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目的。

2.3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与世界现代化体育文化合理融合

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有许多值得不断继承和发展的精华部分,比如我国的太极体育和太极体育文化,不管是从体育的形式内容,还是体育所能达到的目的或者精神本质上来看,太极体育和太极文化都具有不可剥夺的意义。对传统体育文化中的这些优秀的精髓内容需要进行不断地强化,并且对其中的民族特色、民族认同感、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等精髓进行拓展传承。但是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并不全都是优秀的,也有部分需要被重整或者创新。为了得到更好的创新继承,使得后续能够得到更有利的发展,需要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与世界现代化体育文化结合起来。比如可以借鉴其他世界其他体育文化的优秀部分,像日本的相扑文化、印度的瑜伽文化,不论是从形式上还是从本质上都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另外,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也是一个动态的,不断积累发展的开放性过程,所以在继承中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当今世界在体育文化方面的主流方向,认清自己在传承上的优势以及劣势,改变自己存在缺陷的地方,与世界优秀体育文化合理地融合,创造优秀的先进的体育文化。

3全球化视野下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

3.1传统体育文化多元化、世界化发展

在全球化视野下,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发展上主要的趋势是多元化和世界化。一方面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发展过程中要保持自己独有的特色,把传统体育文化的优秀部分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地发展,实现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比如在传统体育文化在发展中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传统体育价值精神和不同类型的体育项目,还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于传统体育文化的态度和日常的体育价值实现。在合理发展传统性的基础上,实现多元性、民族性发展,并且以传统体育文化核心价值作为价值理论基础,合理地发展其他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模式。另一方面需要将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与世界体育文化结合起来,在时代主流的号召下,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中的优秀内容应该要积极走出去,充分发挥政府以及社会的力量,使得我国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能够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实现国际性发展。比如在世界化进程中,培养公平竞争、团队协作、自强不息等体育精神,形成严谨详细的组织竞争制度等。另外,还需要站在人类文化发展的高度,拓展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空间,在全球化视野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策略。

3.2发挥传统体育文化优势,与社会、学校等体育项目结合

传统体育文化在进行现代化、世界化改造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地挖掘并发挥传统体育文化中的优质资源,可以将这些优质资源或者优势与社会、学校等体育项目结合起来。首先,社会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不同的民族有各自不同的体育项目或者民俗活动,不同的社区、城镇农也有各自的体育活动。社会体育项目一般都是为了健身或者娱乐,所以在挖掘传统体育文优质资源的时候,可以把传统体育文化中的部分与社会活动相结合起来。比如将少数民族中的民俗节日、民俗活动与全民健身结合起来,使得传统的民俗文化与体育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传统体育文化的优势。比如对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进行改造,将其作为农村或者社会健身的体育项目,在与农村或者社区体育项目进行结合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社区不同农村人群的不同特点,尽量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另外,我国传统体育集竞技、健身娱乐等功能于一体,所以完全可以根据不同年龄层学生的特点,选择传统体育中的优秀内容,并将其引入到学校的体育课程中。通过传统体育文化与学校体育项目结合,一方面让学生更好地接触传统体育,理解传统体育文化并将其进行发扬,另一方面也让传统体育文化得到进一步的创造革新,在融合过程中得到不断的丰富发展。

4结语

综上,在全球化视野下,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一方面需要坚持自己的传统特色和独特的个性,使得传统体育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得到更好地继承;另一方面需要以开放宽容的心态去看待世界现代化体育文化,并学习和借鉴其中优秀的内容与形式,将传统体育文化进行多方位地创造革新,与各民族体育文化、世界文化接轨,实现多元化、现代化以及世界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白晋湘.全球化视野下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34-37.

[2]王志威.全球化视域下中国体育发展的反思[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2(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