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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中的礼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31 16:36:19

传统文化中的礼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1篇

 

关键词:礼制 礼法结合 法律道德化 道德法律化 

中国号称是“礼仪之邦”,中国传统社会往往被称为“礼法社会”,毫无疑问,“礼”对中国历史文化而言,其地位及意义都是举足轻重的。礼是传统中国的一种基本的社会现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法文化的主要构成部分,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亦有着密切联系。 

一、“礼”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历史进程 

在中国古代,最先出现的应该是礼,从“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中就可以看出最晚在夏朝,就已经有了礼,原始的习惯转化为了具有约束力的礼法。西周创立了系统的礼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可见法在当时的作用和权威远远没有礼大。直到商鞅改法为律,确定了法律形式的名称,秦律才开始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局面。 

到了西汉时期,汉武帝听从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由此,经过改造的儒家礼教逐渐成为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因素。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与法进一步趋于融合,在立法上也继续标榜儒家思想,仍然有维护贵族官僚的法律特权。 

中国古代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礼教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定为法律,而且礼教也是评价和解释法律的最高权威和最重要的依据。在唐朝制定的《唐律疏议》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一准乎礼”,也就是完全依照礼教,它大量地引用了儒家经典,如“八议”、“五服”等等,唐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贯彻三纲五常的准则。 

到了明朝,朱元璋制定了《大明律》,并且下令他的子子孙孙必须要严格遵守这部律典,若有大臣建议修改这部律典,就要按“变乱祖制”的罪名来处罚。一方面,它说明了古代的统治者越来越注重法的制定,但同时在另一方面,法中所体现出来的内容,仍然是极其维护礼,以礼为中心的。法在古代,逐渐地失去独立性,也可以说是一种必然,为了维护中央集权制度,礼就必须融于法中。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礼”的含义 

在传统中国,“礼”是一个含义广泛、内容复杂,包容量极大的概念。从“礼”的字义考察,“礼”字的古体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指祭神之器具,尚无规则、制度的含义。后来引申为祭神祭祖的仪式,所谓“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这种表现为原始习惯的礼,从而有了行为规则的意义,并与神权、族权相联系。 

其次,随着父系家长制的宗族演变为奴隶制的国家,祭祀和军事活动成为“国之大事”,以祭仪为中心的习惯准则遂具有政治制度和国家规范的性质。 

再次,春秋之后,虽然随着周礼的分崩离析,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的“礼”,其含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这时的“礼”,已经不是专指礼节仪式这种狭义上的“礼”,“仪”与“礼”相分离。 

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礼”的特点 

“礼”作为治国之要,被视为维系统治的“四柱”(四柱即指礼、义、廉、耻)之首。“礼”作为一种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工具,其也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内容的广泛、具体,或者说社会性是“礼”的第一个特点。说它广泛,因为它把政治、宗教、伦理、道德、军事、经济以及日常生活都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凡是社会生活所涉及的范围,都是它所调整的对象,包括人与人、人与神、人与天的关系等等。 

其次,以宗法为中心的“尊卑贵贱各有等差”的处理原则,是“礼”的第二个特点。“礼”所依据的规范意识是以家庭为本位的忠孝观念,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礼”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实行过程中,都是以等差性质表现出来的——即表现为妻对夫、幼对长、卑对尊、子对父、臣对君的绝对服从或“礼”让。作为一种等级性,这在剥削阶级社会中带有共性,但是中国“礼”的规范又有它自己的特点,即这种等级性是建立在伦理的基础之上的。

再次,义务性、倡导性、实践性融为一体是“礼”的第三个特点。一般来说,社会规范有三种类型:一是禁止规范;二是放任规范;三是肯定规范。“礼”的规范所采取的是第三种形式,即肯定规范。这一种规范对规范对象在每一场合应该怎样做都有明确要求。实际上是以义务为中心的。由于是义务为中心,在形式上,恭敬礼让,诚信就成为实现这种规范的外在表现,即所谓“礼之用,和为贵”。这样,“礼”实际上就具有了“实践性”的特点。 

最后,感化主义的“制裁”方式是“礼”的第四个特点。由于“礼”是积极、肯定的规范,是义务性的规范,“礼”的实施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过程,是一个“迁善远恶”的过程。当一个人严重的触犯了“礼”的规定需要国家强制力给予制裁的时候,“礼”所要求的仍然是感化主义。根据多种不同情况给予减免等等,就是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对犯罪的人给予“矜恤”,以实现“刑以弼教”的目的。 

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现象 

礼与法,是两种性质不同,但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现象。“礼法结合”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条件,经济关系以及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将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基本途径。 

礼法结合的过程就是礼对法逐渐支配的过程,当“礼”绝大部分存在于法律之外的时候,作为中国封建法的一种外在的力量控制法,而当礼法结合这个过程一旦终结,它则以一种潜在的力量支配着法,成了封建法体系的神经中枢。由此,礼与法形成了相互交融的关系。 

首先,“礼”的纲要构成了法律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儒家把传统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五伦”。而五伦中“三纲”为要。于是,“纲”被传统封建法律作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加以调整。 

“三纲”的法典化就把政治纽带和血缘纽带紧紧地拧在一起。使“亲亲”、“尊尊”水乳交融,从而使社会各个成员的法律地位固定化,责成他们各安其分,不得超越。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2篇

【关键词】中国传统礼仪文化;高职教育;价值

一、当前高职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高职院校逐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不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近20年来高职院校都有了一个大的发展。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高校名单,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共计1423所,其中公办高职高专院校1098所,民办高职高专院校322所,中外合作办学高职高专院校3所。高职院校数量的增加,标示着高职学生数量的增加,随之,高职教育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首先,大部分高职院校把培养目标都定位在技能化,但在技能化培养的过程中,忽略了学校“育人”的原初责任,造成了学生单方面的“畸形”发展。其次,大部分高职院校在文化的融入上更倾向于“活动”的外延影响力,譬如获奖等,往往忽视了文化的内核。最后,显性文化的影响所带来的“经济唱戏”的价值被无限夸大,譬如儒家文化在高职院校中的课程化、课堂化、社团化、实体化,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在当代高职教育中,传统礼仪文化的缺失不是个例,而是普遍化,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从高职教育的相关管理部门到高职院校再到高职院校的师生,都没有真正认识到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真正价值。

二、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价值

(一)是当前高职思政教育的重要手段高职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而素质的高低,首先看的是学生是否具有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和荣誉感。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是中华民族繁衍发展过程中源于生活的、自觉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是对人们正确选择的引导,也体现着主流的价值取向,而这些恰恰是当代高职教育所缺乏的。

(二)是当前高职学生心理健康、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手机、电脑等成为当代高职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越来越少,很多高职学生沉溺于网络的世界中,逐渐丧失了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受网络虚幻世界的影响,很多学生出现了心理健康的问题,特别是在毕业之后面临现实的高压职场环境时,不适应、想放弃等负面情绪充斥内心。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教育不仅仅是对礼仪规范的讲解和传承,更是智慧处事的潜移默化注入,这对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3篇

关键词:“礼”;大学生;礼仪修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08-0249-02

中国,历史悠久的东方古国。中国人,历代传承着古国所赋予的博大精深的文明。而文明是一种文化奠基,从古至今,不断更新。方才有了如今飞速发展的中国以及不断进步的中国人。在四大文明古国中,唯独中国享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然而,作为在“礼仪之邦”美誉熏陶下成长的当代大学生。应把“礼”的文化传统发扬光大,并且肩负起传承“礼”文化传统的历史使命。

在中国“礼”文化传统中,对于“礼”的定义不胜枚举。“礼”的内涵包括礼节、礼仪、礼貌以及礼宾。它们在不同的场合和时间,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首先,礼节往往无形地存在于我们的日常交际的过程中,表现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问候、相互致意以及相互祝愿。礼节不仅可以体现一个人的外在面貌,更能突出一个人的内在素质。其次,礼仪有形的存在于一切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它所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的)、行为表情、服饰器物是构成礼仪最基本的三大要素。礼仪不仅可以直接表现一个人的外在形态,更能间接折射出一个人的内在修养。再次,礼貌可以分为礼貌行为和礼貌语言。礼貌不仅可以体现一个人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所传递的友善与尊重,更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交流。最后,礼宾大多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接待服务中,礼宾不仅能够体现一个人热情好客的积极态度,更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我们了解了“礼”的概念以及其表现形式。可以看到“礼”文化涉及的范围广、产生作用大。它贯穿于我们日常生活、人际交往、社交交流的始终。中国传统的“礼”文化对当代青年大学生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中国“礼”文化传统对当代大学生思想具有积极影响

朱平的《“礼”的再认识及其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之要义》一文中提到了“礼”的教化问题。论文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身体教育、行为教养是人类文化的最基本开端,人们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都是从最初的言谈举止、体态行为等“礼貌”培养走进人类文化生活的。”古有《弟子规》,“规”字即是准则,准则即是“礼”的教化。“冠必正、纽必结”,告诉我们衣冠必须整洁,纽扣必须系上。这是从“礼貌”的角度所提出的要求。“冠必正、纽必结”不仅体现着一个人整体的精神面貌、积极向上的态度,更能彰显出一个人所受的“礼”的教化。然而,不同的场合又要求穿着不同的衣服,这就是我们所提到的“礼仪”。“步从容、立端正”,告诉我们走路步伐应从容稳重,站立要端正。这是从体态行为的角度所提出的要求。良好的体态行为不仅能够促进自身的全方面发展,更能体现对他人所给予的尊重感。然而,对于长辈、晚辈以及同辈,我们又将表现不同的体态行为,这就是我们所提到的“礼仪”。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在学府如饥似渴的汲取着老师授予我们的知识,却逐渐对中国“礼”文化传统越来淡化。往往只懂其思想,而忽略其精髓。

二、大学生是中国“礼”文化传统的必然传承者

“礼仪之邦”这四个字,是每个中国人所耳熟能详的。然而,它是否仅仅适用于三纲五常的古代社会?它是否仅仅是一纸空文?它是否已经渐渐淡出我们的思想?王兰芳的《“明礼诚信”―大学生道德建设的永恒主题》强调“礼”文化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该文主要讨论大学生应如何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还提出了如何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礼”文化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一部分,它所反映的是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而这种思想道德素质与我们自身的礼仪修养息息相关。修养,是从内而外所形成的。然而“礼仪”就是提升自我们修养的途径。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然而,这种传承需要从每个人的自身做起。从自我形象做起,从自我管理做起,从自我行为做起。当代大学生要主动肩负起传承中国“礼”文化的重任,让“礼仪之邦”这四个大字变得更加有意义。

三、学习传承“礼”文化传统对大学生具有多方面的现实作用

徐红的《知书亦须达礼――论开展大学生形象礼仪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有这样的一个观点:“大学生形象礼仪是增强个人竞争力的必备砝码。在当前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大学生的个人形象就是自己的名片。它包括内在修养和外在形象。”[3]而其中所提到的内在修养是与“礼”文化密不可分的。通过此观点可以得出,注重个人的礼仪修养,是大学生今后步入社会、适应社会、发展自我的必备技能。由此可见,中国“礼”文化对于当代大学生自身的礼仪修养以及个人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正处于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我们即将面临面试、求职的种种考验。重视自身的礼仪修养以及个人形象往往可以另我们出类拔萃。在面试中,“形象礼仪”往往可以影响我们求职的成功与否。(1)面试时所穿着的服装有着一定的要求,需要大方得体,并且需要符合所面试的环境。倘若穿着生活装或者居家装,会显得稍显随便。同时,也会给面试官留下消极的印象。(2)面试时的体态行为同样有着一定的要求,正如《弟子规》中所提到的“立端正”,它往往能体现出一个人积极的精神面貌。倘若弓背、站立不正,则会为自己的礼仪形象大打折扣。(3)面试时需注意自己的言谈,既不能太过夸赞自己,也不能保持缄默。由此可见,良好的个人礼仪修养能够在激烈竞争的当代社会提升自我形象。另外,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社会交往的礼仪同样影响着我们的个人形象。步入社会,我们将会接触形形的人,而良好的礼仪修养的体现则是区别于他人的象征。然而,言谈举止则是个人礼仪修养的体现。我们应时刻把“文明”二字牢记于心、应把“礼”文化给予我们的要求牢记于心、应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牢记于心。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当代大学生,“礼”文化将使我们受益匪浅。首先,它引导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规范我们的行为礼仪。其次,它引导我们树立正确的社会道德观,升华我们的思想礼仪。最后,它影响我们的礼仪修养和个人形象,促进我们个人的发展。因此,良好的礼仪修养将会成为我们个人发展中的风帆,引导我们诠释个人的精彩。

中国,享有美誉的文明古国。历史悠久的“礼”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礼仪修养。它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的象征、作为一个人衡量其道德素质的标尺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当代大学生,对于个人而言,良好的礼仪修养将成为我们个人发展道路上的垫脚石。反之,则会阻碍个人的发展。对于国家而言,传承“礼”文化是我们年青一代义不容辞的使命

本文是南昌航空大学第九届大学生科技创新研究项目:“从中国“礼”文化传统看当代大学生的礼仪修养问题”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朱平.“礼”的再认识及其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之要义[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11(09).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4篇

一、加强对大学生实施传统礼仪文化教育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大学生高尚人格的形成

21世纪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对人才的竞争。21世纪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还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具有健全的人格。这不但是21世纪对人才的要求,也是当今世界教育的发展趋势。高校中开展的传统礼仪教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着眼于大学的实际生活,把礼仪教育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并让学生在生活中把所学的礼仪知识表现出来。传统礼仪是拓宽大学生素质教育内容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因素,随着时代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二)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智育发展

大学生的智育发展和大学生所具备的知识、技能以及智力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时代需要的人才既需要有创新的思维方法,又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高校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要把传统的利益知识作为理论知识渗透到对大学生的整个教育中,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传统礼仪文化培训,丰富大学生的礼仪知识。通过对大学生实施传统文化礼仪教育,让大学生学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让他们在生活中学会说话、学会穿衣打扮,让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学会利用传统礼仪文化来交际,和教师搞好关系,和同学搞好关系,学会合理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在人际交际中处处有礼,促进大学生智育的全面发展,为今后的职场生活奠定基础。

(三)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传统礼仪文化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品质,也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表现。大学生通过对传统文化礼仪的学习,可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文化水平。礼貌谦逊、为人诚恳、尊老爱幼等都是一个人良好的道德修养,礼仪可以引导大学生的道德修养,表现出一个人得道德精神。礼仪处于社会公德的范围,包括了社会人的一切行为。通过对传统文化礼仪的学习,可以让学生掌握到传统文化礼仪的真正内涵,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引导大学生在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在大学生中开展传统礼仪文化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二、利用传统礼仪文化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法

(一)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

传统礼仪文化教学是一门集礼仪实践教育、文化教育以及思想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教学。要在传统礼仪教学中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让大学生喜欢上这一门学科,就需要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改变以往的灌输式教学,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综合性的教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充分参与到传统文化礼仪的课堂教学中来。同时,教师还要做到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可以结合多媒体教学、情景教学以及通过提问的方式等,在课堂中为学生播放一些管理传统礼仪的视频和图片,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

(二)注重教学内容的选择

知识和行为的结合,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效性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传统礼仪文化教学的最终目标。因此,要想实现大学生知识和行为的结合,就要注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传统礼仪文化的知识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内容也纷繁复杂,教师在对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就要遵循思想、文化以及礼仪三要素并重的原则。同时,教学内容的选择还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的提高,道德修养的养成。教师选择的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尤其是要针对面对当前大学生传统文化礼仪丢失现象,选择相应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讲解,帮助学生矫正不恰当的行为。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其教学的内容还要体现出思想政治道德修养的内容,充分考虑到当代大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点。通过教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教学内容要根据大学生的实际需求,照顾到学生的兴趣特点,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的课堂效率。

(三)注重对课程的建设

就目前来说,高校在实施传统礼仪文化教学的过程中,课程资源短缺一直制约着高校传统毅力文化课的开展。高校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要鼓励更多有利条件的教师开设传统礼仪文化课程,把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渗透到传统礼仪文化课程中,把传统礼仪文化纳入到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在课时课酬、教学条件、教学设备上给予满足,并加大对传统礼仪文化师资团队的建设。除此之外,高校还可以实时的组织礼仪文化讲课,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传统礼仪文化课程中来,也可以成立传统礼仪文化协会,加大对传统礼仪文化的宣传力度,让大学生在学院的每一个角落都能感受到传统礼仪文化的气息和魅力,从而让学生养成学礼仪、讲礼仪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四)利用网络培养学生的传统礼仪文化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当今的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时代,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网络成为了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目前的高校来说,学生的宿舍、食堂、实验课,以及教学课堂等多个角落都有计算机的进入,对大学生的生活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开展对大学生传统礼仪文化教育,可以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丰富传统文化礼仪教学的知识和内涵。当今的网络无处不在,具有及时性、开放性以及丰富性的特点,高校通过网络开展传统礼仪文化教育,更贴近当今时代的发展、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让大学生对传统礼仪文化有了更浓厚的兴趣。高校在对大学生实施传统礼仪文化教学中,可以在学校的网站内建立起与传统礼仪道德相关的主页或者论坛,教师通过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5篇

关 键 词:民族传统体育;体育竞赛;礼仪文化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3)04-0120-04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经历数千年的凝聚与洗礼,屹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展现出交融汇通的独特生命活力。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根源于传统文化,是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体育赛事中,维系着每个程序的衔接,支撑着体育赛事的整体秩序,被代代相传继承和延续下来,载负着许多独特的文化理念,是民族特有的文化标志。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西方体育文化的冲击,加之缺乏本土化的传统礼仪文化的继承与宏扬,使中国的传统体育竞赛礼仪出现断裂。通过对其内涵、特征、作用等进行系统研究,将为建构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竞赛礼仪及促进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1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的内涵

礼仪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受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规范性且被人们广泛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在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代代相传,不断整合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其神韵和风采让世界人民喜闻乐见并广为推崇。中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之称,人类在最初的繁衍生息过程中就已植入礼仪文化的基因,形成古老的传统文明。“礼”者即尊重,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反映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仪”者是表现形式,礼仪就是一个人内在道德水平的外在表现。古人云:“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礼仪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受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规范性且被人们广泛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综上所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主要指人们在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交流中,所表现出来的相互尊重、亲善友好的文化形态,它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应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方面。站在最外层的是物质文化层面,如参赛运动员所穿的民族服装、竞赛所使用的器材等;制度文化层面处于中间,是以参赛选手的行为规范为表现形式,如武术比赛的竞赛规则,限定着运动员比赛时的各种行为;精神文化层面是最内一层,是以参赛运动员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解、对参与比赛的价值观为主要体现,如武术套路比赛所倡导的“天人合一”、“刚柔并济”。物质文化是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的基础,制度文化是其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连接着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对精神文化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2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特征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集对抗性、技巧性、竞技性、表演性于一体,在近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文化内涵,成为中华民族的一颗璀璨明珠,广受人民的喜爱。人们常常在观赏激烈竞赛中,会感受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矫健、优雅、剽悍、婉柔、神秘、惊险及交融等美的享受,同时会深刻感悟到竞赛中折射出中华民族“和合”的礼仪魅力。

2.1 竞赛礼仪与现代社会相适应

总体而言,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是一脉相承的,它建立在民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节庆习俗等文化基础上,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生存环境的改变、文化背景的影响,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会有所变化,在历史不同阶段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从武术竞赛礼仪来说,在古代,徒弟拜师学艺时要向师父行跪拜礼,同门师兄弟之间以及与其他武林同道之间见面时大多都是拱手或作揖来表示问候,武林中人切磋技艺前或切磋技艺后要互相行礼,传达一种“以武会友”的武学精神。现代社会抱拳礼是武术规则中国内外一致采用的具有代表性的礼法。这一礼法是由中国传统“作揖礼”和少林拳的抱拳礼(四指礼),加以提炼、规范和统一得来的[1]。

2.2 竞赛礼仪与民族精神相融合

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性格、民族情感等,是一个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核心。竞赛礼仪充分体现了民族的节操、气度、风范,彰显民族性格。如舞狮比赛,各参赛队应遵循竞赛礼仪,举首、提足、敬礼、叩拜等动作必须先左后右,参神、迎宾、巡游也要求按一定的程序,这些礼仪规范,使参赛队员之间形成一种和谐友好、相互礼让、相互尊重的氛围,共同传承礼仪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彰显了民族精神。

2.3 竞赛礼仪与“贵和谐”相一致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核心是以仁释礼,表现出“中庸为本,温良恭险让”的民族体育精神及“以和为贵”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理念,反映出中华民族相互尊重、恪守信用、公平竞争的价值观。作为习武之人,特别强调“文以德彰,武以德显”。如在擂台比武中,每个人所处的民族、信仰、习俗、个性的不同,就可能出现各自的特点,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各门各派都认定:“功夫有限,仁者无敌。”所以在比赛中,要做到“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习武者首先要以德服人,以德慑人,在比赛中才可以施展武功,制服对方,而不应单凭武艺,无视礼仪,使对方致残致死。所以在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中,需要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宽容他人,不过分计较比赛得失,才能增进感情、融洽人际关系、多方面地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竞技化的和谐发展。

2.4 竞赛礼仪因时展而变异

时代性是指民族精神在其历史演化中所体现出的时间性特征,亦指其与时俱进的根本性质。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是对传统习俗的不完整复制,由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各种文化因素的影响,文化内部新旧因素在矛盾中不断分化整合,通过变异、淘汰、更新,由旧的平衡转化为新的平衡,或者通过对外来体育文化因素的吸纳、交汇,使原有的体育文化传统结构发生某种程度的改变。如“女真射柳”承契丹之俗,是宗教与民俗结合的产物,女真人笃信萨满教,在巫祭的仪式上,把箭放在最显赫的位置,并对着神箭诵诗求福,以保平安,无论在官方或民间的祭天或其他祭祀仪式上都要进行骑射活动。其官方的规制为:凡重五日拜天礼毕,在毬场插柳两行,参射者以尊卑为序,各以帕系一柳枝上,于离地数寸,削去青皮为的;每射,擂鼓助兴[2]。射柳活动于两晋南北朝时期由鲜卑、匈奴等北方民族传入内地,直至清中叶仍十分盛行。时至今日,射柳活动中的礼仪活动已发生重大变异,射最早是儒家的六艺之一,有丰富的礼仪内含,作为礼,它是庄重的,作为战争手段它又是残酷的。随着近代西方坚船利炮的侵入,弓箭作为一种武器,渐渐退出了军旅战事,作为一种礼仪的文化,射礼早已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外。

3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际交往的日益频繁,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已逐渐脱离了远古时代“事神致福”的作用,而慢慢成为一种人际交往中尊重他人及健全自身人格的道德修养。它在民族体育赛事的发展过程中维护着整个活动的秩序,美化运动员的形象,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促进人际交往的和谐发展。

3.1 竞赛礼仪是竞赛价值的准绳

从社会价值判断方面,确定人的体育竞赛礼仪行为是否符合“礼”的规范、“仁”的精神,在儒家礼学看来,言行举止一定要与“礼”——既成的社会等级名份、成文及不成文的传统观念相吻合[3]。在竞赛礼仪中的“仁、义、礼、信、勇”是参赛者实现自我的“价值”准绳,是让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西夏时就有关于在相扑竞赛个别法律责任的立法保障,同时,也作为一种竞赛礼仪保存在比赛之中。《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载:诸人相扑而致死者,以相扑不死人之法而大意无理之,徒三年。若曰他人相扑,有故意指使者,使相扑者致死,则令相扑者徒年,相扑者以从犯法判断[4]。这条律令是目前发现仅有的有关相扑竞赛规则的文献。从记载中我们也能看出古代这些少数民族所进行的竞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良的现象,难能可贵的是政府对运动员参加比赛提供人身安全的法律保障,有“相扑不死人”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强化了比赛礼仪的教育。

在竞赛礼仪中,“公平公正”、“重信守义”是裁判员实现自我的价值准绳,是让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如抢花炮比赛中,裁判员出示黄牌,是一种劝阻、劝告运动员不能再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的出现,否则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裁判员的公正执裁,理礼兼备,对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都是极好的礼仪示范。

3.2 竞赛礼仪是道德知行的途径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注重对人的教化和规范日常的行为道德。“知行”是道德修养的起点和基本途径,在传统体育竞赛礼仪规范学习和演示的同时,要引导社会成员知仁、循礼、行义。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传播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赛事,其传播过程不仅能满足人们对体育的需求,而且也在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在进行健身教育、道德教育、娱乐教育的同时培养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我国历来祟礼敬德,习武之人也是如此。所谓武德,就是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5]。《左传宣公十二年》提出“武有七德”,即“禁暴、戢兵、保大、功定、安民、和众、丰财”。武德礼仪对于习武者的重要性在习武前就有体现,所谓“未学武前先学礼,未习武前先习德”。否则,“练功不修德,必定要着魔”,少林即严正宣告:“有技无德者,非少林之徒!”并谆谆告诫武僧:“功成之后莫轻使,持技欺人忘德行。”这充分表明习武之人从来不从纯武艺的角度去看待武术,而总是将武术技艺与礼仪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在比赛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3.3 竞赛礼仪是民族形象的体现

中国自古就有“衣冠上国,礼仪之邦”之称,衣冠、礼仪是中国的君子们所追求的个人形象。它包括表象与内在两个方面:表象形象是通过语言、行为、服饰等显现出来的视觉形象;内在形象则是修养、气质、人品、素质等组成的品格形象。其中表象形象即视觉形象是品格形象的外在体现,只有把二者紧密结合,融于一身才能树立良好个人形象。运动员在赛场上塑造的体育形象,不仅代表了个人的形象,往往也被等同于一个群体、一个民族的形象。通过运动员文明的语言、优雅的行为、得体的服饰,美化的不仅是运动员个人形象,同时也美化了其代表的群体、民族的形象。

3.4 竞赛礼仪是对外交流的窗口

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市场化运作,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参与到国际性、职业性的体育赛事中,而礼仪在此时此刻尤为重要,运动员在竞赛过程中不仅仅是技能的比赛,而且是中国人的代表,他们的言谈举止,更多是体现民族的精神面貌和文化素养,它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文化状况和社会风尚。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比赛,增进我国与世界的友谊和交流,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展现中国礼仪之邦的风貌。这种做法在汉朝时就已经得到充分运用,汉朝不但按期举行角抵比赛,而且还将角抵作为礼仪接待当时的匈奴、乌孙等客人。《汉书·张骞传》载:“是时上方数巡狩海上,乃悉从外国客,大都多人则过之,散财锦赏赐,厚具以饶给之,以览示汉富厚焉。大角氐(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行赏赐、酒池肉林,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藏之积,欲以见汉广大,倾骇之,及加其眩者之工。而角氐奇戏岁增变,其益兴,自此始。”这里大概描述了汉武帝时为了在匈奴、乌孙等国面前夸耀,大陈角抵戏的情况。

4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传承与推广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本土礼仪文化形态。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人民生活节奏加快,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如何更好传承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加快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推广的步伐,使其更生活化、普遍化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4.1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传承

1)注重竞赛礼仪内涵的挖掘与整理。

自从西方体育文化进入中国以来,迅速在华夏大地传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使得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出现断层,但是西方体育竞赛礼仪却明显不能满足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要求。这也使得我们在传承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时,应把中华民族传统体育中崇尚礼让、与人为善、以德服人、平和的精神内涵传承下来,不仅应用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还要拓展到现代体育比赛中,使其真正本土化,成为中国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科学融合。

“礼尚时宜”很好诠释了礼仪文化的时代性,也为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继承指明了方向,不是返璞归真原汁原味的“乡土”继承,而是以世界文化多元化为视角,以现代社会的思维方式为价值取向,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的礼仪文化,融入到民族传统体育礼仪理念中,以开放的思维、创新的形式打破禁锢,重新建构符合国际惯例、具有民族特色、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使其既能体现民族文化内涵,又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3)完善竞赛礼仪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如果把法律看成是一个国家的硬性规定的话,那礼仪则是一个国家的软性约束。因此在完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时候要从规范化入手,切实考虑其可操作性,制定出易理解、易接纳、易推行、易操作的民族体育竞赛礼仪规范,充分体现出传统的仁爱、以人为本、中庸和谐的文化理念。

4.2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的推广策略

1)扩大媒体和网络的宣传。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的进步,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生存的大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因此,在宣传方式上不能因循守旧,要充分利用媒体,如电视、网络及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工具,采用容量大、费用低、时效快的多渠道宣传方式,加快对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的传播速度、扩大其影响、促进其交流。

2)增强竞赛礼仪文化的保护。

保护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不仅是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要求,也是世界文化多元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积极主动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全民路线,切实担负起保护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的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动员、鼓励、吸纳社会成员广泛参与,与各科研所、学校等相互合作,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加大对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的支持,进而实现民族传统体育礼仪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3)提升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礼仪素养。

裁判员的公正执法,理礼兼备,是保证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教练员的道德品质、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礼仪素养。因此,要求裁判员、教练员必须认识礼仪文化的重要性,时刻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使运动员真正体会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的精髓。运动员也要积极学习礼仪文化知识,深化对竞赛礼仪文化内涵的理解,提高自身礼仪文化的素养。

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物质技术层面、组织制度层面以及思想价值层面,在比赛过程中呈现出很强的生命力,彰显“道德教化”、“齐之以礼”的文化精髓。体现出传承性与时代性、易变性与相对稳定性、多样性与差异性、操作性与规范性、独特性与人文性等特征。同时具有规范行为、相互尊重、美化形象、促进关系和谐等作用。在传承与保护竞赛礼仪文化的过程中,应采取多种途径,扩大对其宣传。同时,加大对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礼仪素养的培训力度,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礼仪文化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华桦. 礼仪在现代武术中的运用[J]. 湖北体育科技,2011(5):14-17.

[2] 元脱脱. 金史[M]. 上海:中华书局,1975:826-827.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6篇

婚礼是人生中的重要礼仪,婚礼习俗是民俗文化中一种比较典型的民俗文化传承事项。它作为一种涉及人类社会各方面的社会文化现象,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蒙古族婚礼文化独具特色,传统蒙古族婚礼具有浓郁的草原气息,折射出游牧社会对蒙古族婚礼文化的影响。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现代化元素的植入,新疆的城市和农牧区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新疆13个世居民族之一,蒙古族的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也在同步推进,而渐进的城市化深刻影响了蒙古族民俗文化和礼仪。本文结合文献回顾与田野调查,比较牧区与城市婚礼的差异,探究社会转型对蒙古族婚礼的影像及表现的特点,揭示在社会转型时期蒙古族婚礼文化适应与转变。

近年来对传统蒙古族婚礼文化的研究较为丰富,涉及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成果颇丰。根据有限的汉文资料记载以及蒙古文的书籍,关于介绍蒙古族婚俗的内容数不胜数。在《蒙古族婚礼的游牧文化特征》一文中详细介绍了蒙古族的传统婚礼习俗,并将婚礼与蒙古族的游牧经济联系起来在一起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简论蒙古族婚礼习俗》一文中,结合时代背景分析了传统蒙古族婚礼上表现的习俗。在《论蒙古族的传统宗法性婚制及其演变》一文中,分析阐述了传统蒙古族宗法制婚礼的演变,提出了宗法制婚礼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关于介绍蒙古族传统婚礼研究的成果这里不一一赘述。对现代城市婚礼的研究,前人也有较丰硕的成果。在《新疆都市民族民俗文化述略》一文中,简单介绍了现代都市中蒙古族婚礼文化。在《现代都市婚礼标志设计的程式化困境及成因探析》一文中,分析了现代婚礼中体现出的新困扰,作者也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方案。纵观前人研究文献中对于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蒙古族婚礼的发展以及现代蒙古族婚礼表现出的特点的分析研究着墨较少。

一、比较现代牧区与城市蒙古族婚礼仪式差异

(一)择偶习俗

每一段婚姻都是从择偶开始,择偶观是指人们在婚姻中按照什么标准选择配偶。蒙古族传统的择偶是由父母决定,父母会以男女双方家庭的财产多寡和门第高低为标准,青年男女没有择偶自由权。现在,婚姻法家喻户晓,弘扬了青年男女的自我意识,政策上和法律上都保障了青年男女的婚姻自由。自由恋爱、自主婚姻成为主流。

在牧区由于父母的年龄偏大且受教育水平较低,传统思想固化,不易接受新思想,而子女则相对接受了新思想,接触了新事物,在择偶方面易与父母发生矛盾。相比之下,城市的蒙古族择偶更体现出途径的多样化、择偶观的人性化的特点。随着城市现代化发展、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善,人才的流动,文化生活的多样化。尤其是新媒体更广泛地进入城市人们生活当中,网络社交的普及,给城市蒙古族年轻人的择偶创造了多种途径。

(二)提亲习俗

现代蒙古族婚礼中的传统提亲仪式已经有所简化,只保留着主干仪式。牧区与城市的提亲仪式有所差异,主要体现在对传统仪式的保留方面。提亲仪式更为简化,更多具有象征意义。由于城市中生活节奏快,许多蒙古族提亲极为简单,通常由男方带上礼物去女方家。

(三)订婚仪式

订婚就是下定婚约,是仅次于结婚的大型礼仪活动,是双方家庭对儿女婚事操持到一定阶段的总结。因此,在传统的婚姻中订婚仪式比较隆重,订婚仪式持续的时间、操办的过程也较为复杂。随着现代婚姻仪式的复兴,订婚仪式与过去有着很大的不同。现在蒙古族订婚仪式相比较传统的订婚仪式根本性的变化,在具体的仪式执行上有了变化。

婚仪式有所淡化。自主婚姻与传统婚姻的本质区别体现在订婚仪式办不办已不起决定性作用。现代城市蒙古族订婚中越来越多地受到双方工作条件、经济条件的影响。订婚仪式较为灵活,越来越多的现代蒙古族在饭店举行订婚宴,订婚仪式的目的也多样化,有的是增进双方的感情,有的是增强两家的来往,有的是让父母放心、快乐。简化了传统的订婚仪式,取而代之的是更具物质色彩与现代化气息的订婚仪式。

(四)婚礼议程

结婚典礼是最热闹、最隆重的仪式活动,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在仪式中,群体成员得到了交流、互动,增进了群体的凝聚力,是两位新人身份的转变。

城市中的婚礼准备更为系统化、商业化的特点。城市中有专门的婚庆公司,负责婚礼的一系列策划等。在婚礼上也更多地借鉴了汉族的婚礼模式,但仍保留了蒙古族文化的精髓。现代的蒙古族婚礼少了传统婚礼中的复杂礼节,更加简单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的节奏。

二、婚礼文化从传统牧区到现代城市的变革特点

(一)现代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内容和思想也逐渐渗透到蒙古族婚礼当中,蒙古族婚礼表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性特点。具体体现在择偶标准、举办婚礼的地点、接亲用车、新人衣着等方面。

1.择偶观从宗族(家族)本位向个人本位转变。传统蒙古族婚姻礼仪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衰落,体现了婚姻的选择从大家族的族群选择剥离出来,婚姻越来越成为个人的选择。在这方面,城市的变化要比农村牧区显著,因为《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城市比农村要成功。蒙古族旧时的“门当户对”在城市已基本绝迹。

现代蒙古族择偶更多地考虑对方经济方面的条件,甚至对外貌也更为重视。择偶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喜好,城市中父母会较多地尊重子女的选择。同时,在择偶的渠道上也体现出多样化。农牧区蒙古族经父母家人介绍的现象依然存在,有部分青年是通过网络、婚姻中介介绍的。而在城市中,由于信息化冲击影响大,婚姻介绍公司也较多,大多数青年通过网络社交、婚姻中介、电视媒体等介绍认识。

2.婚礼举办地点的固定化以及娱乐活动的室内化。作为典型的游牧民族,受其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婚礼都是在草原上举办的。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牧区的蒙古族逐渐由游牧过渡到定居半定居的生活,婚礼在90年代大多是在自家里举办,直到2000年才有人在附近城镇饭店、餐馆举办婚礼。婚礼的场所在城市开始有人在集体食堂举办婚礼,后来人们完全在酒店举办婚礼,这样更为简便。

3.接亲仪式中交通工具的时代化。传统蒙古族骑马接新娘,从20世纪80年代的自行车、卡车到现在的豪华轿车。接亲的车在数量和质量上呈一种上升的趋势,农牧区与城市的接亲规模有所差异。

4,新人着装的变化。过去蒙古族婚礼双方穿传统的蒙古袍,在上世纪70年代这一现象断裂,农牧区多穿自己平常的衣服而城市中多穿工作装;在80年代蒙古袍在农牧区复兴流行,也有一些地方由于西式婚纱的流行而租穿婚纱,而城市中由于受西式婚礼的影响穿婚纱较多。现在大多数蒙古族选择穿蒙古袍,对于伴娘、伴郎农牧区则穿着较为随意,城市多穿礼服等。

(二)多元性

由于城市与农牧区的蒙古族与其他民族交错居住的居住格局,使得蒙古族婚礼文化与其他民族交流、融合明显。城市中蒙古族与其他民族交错居住明显,与其他民族交流频繁,加之城市信息媒体发达,更易接受新信息与观念。农牧区的蒙古族由于聚居地民族成分比较单一以及较多受媒体的限制,多元性不及城市明显。

婚宴中请的来宾中的民族成分多元化,这与蒙古族与其他民族嵌入式的居住格局有很大关系。在娱乐活动上也体现多元的特点,婚宴上既有蒙古族传统的马头琴表演,电子琴弹唱,会跳蒙古族传统舞蹈“萨吾尔登”还有现代舞、交际舞等娱乐活动。

(三)民族性

虽然在蒙古族婚礼中融入了许多现代化的因素,但也保留了一些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元素。现代蒙古族婚礼中,订婚时的“姑娘宴”,婚礼中新人身穿蒙古袍是对蒙古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依恋,表现了现代蒙古族婚礼中自身的民族特点。现代牧区中蒙古族婚礼提亲中,还有送牛羊肉、送羊皮、羊背等最珍贵的礼物,很好地体现了牧区中对传统婚礼礼物的保留,这不仅与蒙古族的经济方式有关,更多地折射出现代蒙古族婚礼中的传统因素。有的婚宴中还会请专门的马头琴艺术家演奏蒙古族传统歌曲,体现着蒙古族婚礼中保留着本民族传统婚礼文化中合理的部分。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7篇

关键词:传统礼仪;教育;调查

笔者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即如何让学生传承传统的文明礼仪。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位90多岁的老人在公交站牌旁摔倒,骑着电动车路过的刘女士便赶紧下车扶起了老人。为了不让自己成为翻版“彭宇”,刘女士在扶起老人的时候,请周围的几位路人为自己作证。“姑娘,我不会赖你的,你是好人。”被扶起后,老人对刘女士很是感恩。然而,当老人被送到医院后,却改了口,称是刘女士撞了他。幸亏老人的家人明事理,幸亏有目击者愿意为刘女士作证……看完后我心里真不是滋味,今天的中国人怎么了?难道作为礼仪之邦的国民把应有的文明礼仪忘却了?中华民族自古为礼仪之邦,今天,我们正在营造真诚、友爱、和善的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文明、幸福社会,开展中学生传统礼仪教育,不仅是传承文明的需要,也是时展的要求。

然而,传统礼仪教育不同于一般学科教育。首先,传统礼仪是千百年来的伦理文化积淀,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传统礼仪有所不同。因此传统礼仪教育没有现成统一的教材。其次,传统礼仪来自于生活,体现于生活,传统礼仪的教育不应该只采取单一的课堂讲授的方式,教育方法应该灵活多样,突出传统礼仪教育的社会化和生活化,以中学生日常养成道德讲礼仪的良好习惯为教育宗旨。在传统礼仪教育过程中,既应当让学生“知其然”,知道应当怎样做,还应当让学生“知其所以然”,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中学生传统礼仪教育如果只是单纯传授礼仪的规范和具体操作的要求,而没有充分发挥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探究能力,不注重对传统礼仪文化底蕴的感受,这样的传统礼仪教育也是残缺不全的。学校传统礼仪教育不是培养学生只会循规蹈矩、照章办事,而是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达到自觉体现传统礼仪的更高境界。

本人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普通高中,绝大部分的学生来自乡村农民家庭,这是实施传统礼仪教育的有利条件之一。可是,如何有效地激发学生对传统礼仪的学习和实践的兴趣,成为一个注重自身修养、注重礼仪的品行兼优人才。在开展传统礼仪教育校本课程的探索中,本人通过组织学生开展调查报告活动和体验式活动进行传统礼仪教育,实现道德内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传统礼仪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如家庭礼仪、书信礼仪、人际交往礼仪、公共场所礼仪、就餐礼仪等,中学生或多或少耳闻目睹过一些传统礼仪。为了使学生对传统礼仪文化有深层的理解,我有针对性地选择简易可行的课题,引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书写调查报告,让学生从中领悟到本地区本民族传统礼仪的真、善、美。以“本地就餐礼仪的调查报告”为例,为了利于指导学生开展课题研究,我精心设计如下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 ( 班)

调查目的:中华民族自古具有“温,良,恭,俭,让”之五德,以礼律己,以德待人。然而,当代中学生传统礼仪的严重失落,令人痛感。礼仪,礼貌不仅存于心中,也表现在适当的形式中和待人接物的日常生活细节中。而就餐礼仪,是日常生活中随意就能做到的,既不费力,也不劳神,就餐礼仪是“生活常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重拾就餐礼仪,唤回灵魂已是不容忽视的了。为此,我们决定对这课题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学生家庭所在地( 县 乡或镇 村)

调查对象:学生父母、本村年长者等。调查时间;2011年元月至2011年3月。调查方法:访问、问卷。随机抽样:随机抽样60岁以上的男女性各50名。

问卷调查:1.就餐时宾主座位应是( )

A、相邻,宾居主人右侧 B、相邻,宾居主人左侧 C、宾主座位相对。D、无指定座位。

2.就餐完毕,离开餐桌前,应该( )A、将筷子并列架在碗上 B、将筷子并列放在桌上 C、将筷子交叉架在桌上。

3.就餐时下列做法正确的在后面括号打√,错误的打×。

(1)主人用自己的筷子为客人夹菜,表示热情友好。( )

(2)主人不时为男宾敬烟,表示热情好客。 ( )

(3)侍者为客人盛饭时要盛满碗,表示让客人满意。( )

(4)就餐完毕,客人应有意在自己碗留些食物,表示有礼谦逊。 ( )

(5)主人要不断劝酒,致客人出现醉态,表示主人热情。

( )

(6)口内有食物,避免说话。 ( )

4.就餐时,还应注意哪些礼仪?至少列举3个。

(1) (2) (3)

调查组织:高一年级( )班学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回家期间,给被调查者说明调查意图,取得长辈们的支持,以学习就餐礼仪为目的,访问调查,现场记录,发放调查表格,收集调查表格。

数据处理:运用统计分类汇总表等方法进行处理,得出结论。

调查效果:本调查结论可作为本班学习和实践传统礼仪的参考依据。

调查心得:通过本次调查,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行学校学生就餐礼仪情况调查,餐馆就餐礼仪调查等。当然,每完成一个课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汇报调查结果,鼓励学生现场模拟操作,各抒己见,将本地传统礼仪中蕴含的合理思想提炼出来,使传统礼仪在与时俱进中得到延续。学生在掌握传统礼仪有关知识的基础上自觉身体力行,逐步养成守道德讲礼仪的良好习惯。

传统文化中的礼第8篇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源远流长,丰富多彩的,在世界法律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可以追溯到我国原始社会的尧舜禹时期,伴随着社会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出现,传统法文化也在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得以产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经几千年积淀而成,在构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过程中,应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主要论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渊源,发展过程,以及其所体现的时代价值。并且利用民法方法论的价值分析方法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求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积极价值,推进当今司法建设。

早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尧舜禹时期,伴随着社会阶级的分化与国家的出现,传统法文化就在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得以产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显示了其鲜明特色,独树一帜。主要深受中国特殊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影响,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核心。

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演进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源远流长,丰富多彩的,在世界法律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可以追溯到我国原始社会的尧舜禹时期,伴随着社会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出现,传统法文化也在习俗文化的基础上得以产生。

夏商周三代,在法律的精神方面,确定了“明德慎罚”的原则。要求当时的统治者要张明礼仪道德,加强犯罪预防,一实现理性结合,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这一时期,重视“礼治”,使得礼学文化得到了充分发展,成为“制治之源”。

西周时期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礼以遵其志,乐以导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综合为之的法律学说。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律文化,形成于战国秦汉时代,成熟于魏晋隋唐,发展演变于宋元明清,具有完整的发展命脉。

汉朝统治者总结了秦朝“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确立了以“德主刑辅”为标志的儒家综合为之的法文化学说。这诠释了法律之学,已经与先秦时期自由研究方法有所不同,它受制于封建纲常礼教,听命于官方的权威说教,基本上是一种官学。唐代是以往各种法律文化的集大成者,在法学上的最大贡献是完善了封建法学体系,使封建行政法学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分支。唐朝开元时期,在《唐律疏议》的基础上,制订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完整的封建行政法典。形成了相互分立又相互为用的两大法学分支,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明清之际,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与初步发展,影响到法学建设。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显示了其鲜明特色,独树一帜。主要深受中国特殊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影响,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核心。

2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特点

以宗法家族主义为本位的的伦理法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基本构成因素。在普遍重视伦常观念的中国古代社会,伦理观念形成了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涵的法律关系。之后,随着儒家思想被确立为国家的统治思想开始了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相结合的伦理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是伦理主义的法律文化。以人本主义为基础,以家族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法伦理为核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其具体表现是:礼法结合,以礼统法;德刑并用,以德为主;重人治,轻法治;重刑法,轻民法;皇权至上,以言代法。

中国古代社会历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等级的长期存在和牢不可破。礼就在于通过论证等级秩序和结构的合理性,并使之固定化、永久化,礼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是通过确立“别贵贱,序尊卑”的等级制度来实现的。强化社会政治的等级规范,是礼制的一个重要功能,以此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整合社会的目的。礼不仅是严格的政治等级制度,而且是一种严格的日常行为规范。礼确认王权的特殊地位的合法性,中国古代的思想家非常重视礼在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3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分析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因素丰富多彩。如:人治观念、皇权思想,以言代法,封建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司法与行政合一等,这些因素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彻底根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的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积极因素并未失去其价值,值得我们继承与发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于我们了解中国的国情,深入研究法学理论,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促进当今法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人文精神

中国文明具有人文性的特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人文精神,人文精神必然含有对个体人格价值的尊重。他所肯定的是群体而不是个体。个人价值收到了身份,性别,血缘等级的严格限制,个人权利相对于义务是第二位的这是我们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应当考虑的。人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体现在法律领域,就是主张立法、司法都以民为本。早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管仲就明确提出:“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他主张立法当以便民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观念,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并不过时。我们知道,法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产生的需要和利益的表现,同时也是对人们的各种利益和需求进行调整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法以确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目的,因此,在法律实践中,必须时刻关注和尊重人的需要,既不能无视民众的需要,也不能强迫民众接受他们所不需要的东西。

3.2 礼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核心

在古代中国律多指制度规范,法的价值剥离为礼,于是礼就成为了中国古代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礼为主,礼法结合是中国古代刚柔相济的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中国古代管理者发现礼治并不是完美无缺.礼治必须得到法治的配合,才能刚柔相济,相得益彰,相辅相成,二者成为中国古代管理的两根支柱。同时强调礼治居于主要地位,是仁治的基础,法治位于次要地位,是以弥补礼治不足。所以,礼是一种“序民”的“度量分界”,是一种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的“经纬蹊径”。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则偏重于礼治;若社会动乱,政治不稳定时偏重于法治。礼治是基础,是前提,礼治必须有法治的配合。礼由氏族社会一般的祭祀习惯,演变为中国古代法的精髓是古代由具有极强血缘关系合为一体的家国相通统治模式的结果,也是数千年立法、司法的实践、选择的结果,“礼”蕴涵的天人合一,重教化,崇尚自然,圆通、和谐的特征,至今闪现理性的光芒。

4 结束语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经几千年积淀而成,在构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需要批判,也要继承,要吸收中国产同法律文化的精华,去其糟粕,我们既要实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价值体系的转化,也要警惕西方的文化霸权。这是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参考文献:

[1]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第二版.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