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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建设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04 17:18:43

非公经济建设

非公经济建设第1篇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一手抓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手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了党组织的影响力。但是,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状况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党员人数偏少,党的力量薄弱;党组织覆盖面小,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没有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党组织活动不够经常,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工作缺人才、少经费、无场所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明显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党建工作为经济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要求。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是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也是保证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宝鸡“四市”建设步伐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一手抓党组织建立,一手抓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党的影响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有组织归属,能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加快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步伐,力争职工人数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职工人数100名以上的企业都建立党组织;切实抓好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成为企业正确经营方向的引导者,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者,企业快速发展的支持者、推动者。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隶属关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一般由所在地的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在本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党组织可直接由县区委领导(组织部门管理);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党组织由市委委托有关部门管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组织领导。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行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县区委、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组对本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个私协党组织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组织分别负责本乡镇、街道、集贸市场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工作,指导已建立的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教育管理、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四、加快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步伐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50名以下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须经县(区)委批准。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或同行业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并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建立党的组织。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应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

对拟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上级党组织要具体指导,认真搞好筹建工作。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党员身份的甄别、党组织书记人选的考察等,要严格把关,确保党员队伍纯洁,党组织设置规范,党组织负责人素质和能力适应工作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委、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职数,由上级党组织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党组织负责人的配备要坚持高标准,注意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党员中选拔;对于暂不具备选举条件或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临时负责人,先行开展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企业法人代表的直系亲属不得超过一半。

坚持党组织组建与企业筹建同步进行。非公有制企业的创建、改建、资产重组,国有、集体企业经资产重组改建为非公有制和非公有资产控股的企业时,其上级党组织要根据新组建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筹建、改建或重新组建党组织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重点抓好从业人员50人以上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力争2年内使50人以上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企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要按不低于当年发展党员数的5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直接抓好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优先发展。企业工会主席和团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时要及时发展。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文化程度、知识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培养联系人,并注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在流动过程中的培养衔接工作,保持培养工作的连续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

本《意见》中所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资产归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协议控制的各类企业。包括公民私人所有或控制的私营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内地公民私有经济控制的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外商经济控制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其基本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

4、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5、关心和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六、切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和党支部“”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加强对零散党员的管理,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零散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应督促其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并将其就近编入一个党支部。对于少数工作不够稳定的流动党员,应督促其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确定他们参加组织活动的党组织,待其工作相对稳定后,再接转组织关系。要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克服“雇佣”思想,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要提高党员的岗位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为“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出来”的骨干力量和先锋模范。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使他们更好地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的意识,做好党建工作。同时,也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因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受到不公正对待时,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同企业出资者(经营者)交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的工作,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七、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工作和党组织的活动应从实际出发,围绕搞好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来进行,力求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做到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

引导企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向业主和广大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多渠道参与或影响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既可以通过进入经营管理层的党员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也可以通过在党员和职工中开展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进行间接参与,从而把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党的宗旨,注意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职工群众的疾苦,尽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在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敢于依法为职工做主,有理、有据地做好出资者、经营者的工作,努力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尊重出资者和经营者的经营自、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用人自,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出资者、经营者的要求和呼声,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企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种争创活动,使企业管理、娱乐活动、技术攻关、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时展的特点,引导企业提升文化品位,塑造企业精神,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凝聚人、激励人,努力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按照要求,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为企业党组织更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逐步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组建工作,善于把党的工作和要求,变成工会的决议和广大工会会员、团员青年、女职工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这块阵地,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使职工经常受到党的教育。要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做好在工会会员、团员青年、女职工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为壮大党员队伍和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八、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落实。要树立不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整体部署、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重点突破,着力抓好规模较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为整体工作开展提供示范。对于那些业主有顾虑、开展党建工作难度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要出面做说服教育工作。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定期分析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考核县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政绩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评比表彰先进的一个重要条件。

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召集,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有关情况通报,研究讨论有关问题,部署安排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格局。县区委组织部要继续坚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季报制度,及时沟通、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非公经济建设第2篇

大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郭成安在讲话中表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是大连市委、市政府着眼于促进民营经济转型,积极推动“两个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大连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领导对此次研修活动高度重视,要求把研修班作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办出特色和水平,形成品牌优势。同时,希望广大学员能带着问题学习,探索企业转变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做到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获、有所用、有所成。”同时,郭部长认为,此次研修班与前几期相比:一是学员报名更踊跃。此次学员人数超过200多人,是历届研修班人数最多的一年。其中30%的学员已经成为参加培训骨干,还有很多学员积极推荐亲属、朋友,甚至子女参加学习。二是学员结构更合理。学员分布在大连市10个区市县和4个开放先导区,涉及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现代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其中,既有第一代的创业企业家,也有接管父辈事业二代青年企业家,还有部分年轻的后备人才,年龄跨度近40岁。既有本土企业家,也有海归创业者。三是学员层次更高。参加研修的学员,超过90%学员具有本科学历;有52名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有49位全国500强企业或大连市百强民营企业的企业家;有116名市工商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及执、常委;还有59名学员荣获历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参加研修学员所在企业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约400亿元,占大连市2011国民生产总值8%。四是课程设置针对性更强。精心设计了政治思想教育、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和企业文化等三大方面、主题,从而对企业家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都有积极地帮助。五是搭建平台更丰富。此次研修班搭建了银企合作、企业之间交流、投资合作、媒体宣传等四个平台,为企业创造了很多商机。

结业典礼上,郭成安在讲话中总结到,此次厦大研修班,人数之多、内容之丰富、效果之好是历届之最。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各区市县委及统战部和工商联领导对研修班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沙河口、瓦房店、甘井子等地区的党委领导亲自为学员做动员讲话,西岗、中山等地区的工商联或统战部一把手亲自率团参加研修。班委会成员认真负责,精心组织,抓考勤保证学习纪律,抓服务提升学习效果,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各团领队和团长认真组织学员上课,精心组织团内活动,满足学员的个性化需要,保证了研修班教学和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研修班的课程设置针对性强,既有宏观上的经济形势分析,又有微观上的现代企业管理;既有中国的传统文化,又有企业家的修养之道。这些课程,破解了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瓶颈,解决了企业家思想上的一些困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增强了信心。学员中既有71岁的长者,也有28岁的年轻一代;既有夫妻,也有姊妹。大家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学员与教师互动,学习场面生动活泼。

非公经济建设第3篇

关键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非公有制经济;奋斗目标

 

从现在起至20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时期,我国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非公有制经济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尺度,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要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集中力量抓好经济建设,而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1.从今后一个时期所有制变动的情况来看,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上升将是一个趋势,而非公有制经济由于其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在各自的经济活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而大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断增强,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很多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安置就业,积极捐助公益事业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2.  非公有制企业在总体上拥有较为灵活的先天机制及创新、管理成本低的优势,这种综合优势将使其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将极大地促进各地区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就业问题的解决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具体来讲,非公有制企业在筹集资金、兴办项目、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机制灵活、可塑性强的优势,创立和经营成本也较低,运行效率明显高于国有企业,而且这类企业能够有效体现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内在规律,市场适应速度快,生产方式灵活,创新的驱动机制也较为有效,动力机制特别强,综合优势成为其快速发展的动力基础,也成为促进各地区长期发展目标实现、就业问题的解决和“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一个重要力量。

3.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相当部分的生产增值,并提供超过半数的就业机会,在目前经济疲软,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及社会安定秩序的维持。

从未来各地区经济发展目标看,要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必须以较高的速度和较合理的结构增长,而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国民经济高速成长的重要支持力量,由于其提供了超过半数的就业机会,创造了相当部分的国民生产总值,是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是吸纳社会劳动力的主要战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对于确保国民经济整体增长目标实现和社会安定秩序的维持,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4.非公有制经济的稳定发展,将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革,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创造比较宽松的外部环境,对实现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或退出某些非优势领域的改革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重组,大中型企业减员增效、企业转制的战略过程中,依靠非公有制企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创立社会所需要的良好环境无疑是主要渠道。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而且为改革提供运作经验,降低改革成本,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安置了大量下岗人员,为他们提供生活出路,使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不致面临分流无门的境地,减轻了社会负担,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参股、兼并、购买等方式将其经营机制注入国有企业,从而有力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

5.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发展步伐以及缩小城乡、地区差距的重要途径。

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已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涉足农业,大大改善了农业单一的产业结构,实现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就地转移,减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给城市造成的压力,在这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示范带动下,一大批农民初步脱贫致富,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有利条件

1.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支持、引导、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治、政府环境将得到改善。政治体制改革在当前正在深入的进行,对于非公有制经济来说,首先是政府对现有的企业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的较大规模改革,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服务”“小政府、大保障”的政府管理格局,在具体工作上,各职能部门将逐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支持、引导、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治、政府环境将最终得到改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经济体系的建立将使非公有制企业运行的经济环境进一步规范、有秩序。近几年国家开展了专项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许多方面的改革正在深化,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入,制约经济发展的经济障碍将逐步消除,现行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中许多不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地方将逐步完善,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将使非公有制企业运行的经济环境进一步规范、有秩序。

3.  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保护、规范作用加强,良好的法制环境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促动作用加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逐步实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国将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执法情况也在不断进步;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而从法律制度上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4.“干事创业氛围”创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社会环境将逐步形成。必须看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有着自身特点的社会群体,他们是在党的富民政策鼓励下成长起来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消除社会依然存在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某些偏见和认识上的误区,还需要社会舆论的大力支持,我国目前正从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诸方面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逐渐创造更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通过社会舆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非公经济建设第4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02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经济发展是基础,因此我国大力推行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需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非公有制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面对人民群众繁重的就业压力与生活压力发展起来的,这是非公有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在,所以在解决民生方面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不仅促进了一部分人的就业,而且使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得到大大的提升,进而提高了生活水平。因此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效的调动起一切积极的因素,实现和谐社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状分析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理念忽视了对社会利益的管理

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发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很多非公有制企业的员工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培训,因此在职责以及意识方面存在非常淡漠的现象,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为了赚钱而工作;其次,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在面对消费者的过程中,没有太多的责任意识,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现象严重,由此诚信经营有待社会的考察和检验;最后,非公有制经济在面临资源与环境的过程中缺少保护意识,我国要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但是一些企业经常出现乱开发、乱排污以及重污染的现象,与此同时,偷税、漏税现象更是较为普遍,对法律和人民社会的利益没有充分的考虑,对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没有十足的履行[1]。

(二)非公有制中的劳工权益存在问题

首先,非法使用未成年人童工,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有时还会出现辱骂、体罚员工的现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不征求员工意见的前提下,无理由、随意的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经常出现超过上班时间、加班加点、不支付任何加班费的现象。

其次,随意扣押工人的工资,随意降低工资标准,并且工资低于地方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别是扣押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考虑,在用人期间不签订任何用工合同,即使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效率也非常低。工人的工作环境差,安全和卫生条件根本得不到保障,发生职业病的概率大大提升。还有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性别以及地域歧视,员工得不到培训与晋升的机会等等[2-3]。

二、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促进作用

(一)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缩小城乡差距

非公有制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解决人们的生产、生活、就业压力而逐渐衍生和发展的,所以对于民生方面的关注和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帮助[4]。非公有制经济成功的缩小了城乡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为实现区域经济奠定了基础。例如,很多地区的农村开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建立了多种类型的企业,在吸收富余劳动力的同时还使城乡一体化的脚步加快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在区域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大的效用。

(二)非公有制经济解放生产力并发展生产力

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为了能够让自己在竞争中立足,能够在市场上占据有利的位置,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其开始在实践中不断的充实自己,引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劳动生产率。由此可见,在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将社会上一些剩余的劳动力集中在一起,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为社会以及人民创造了很多的财富,不仅使城乡经济得到了优化和补充,更直接且有效的解决了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使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开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样的发展形式让我国的经济成分变得更加多样化,社会的经济结构得到了优化,并且非公有制在经济上补充了公有制经济上的某些不足,和公有制一同为国家经济的增长做出了贡献,另外经济结构的多样性也推动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5]。

非公经济建设第5篇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国防科技工业 机遇 挑战

世界新军事变革的迅猛发展对各国国防科技工业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武器装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化战争形态下的武器装备,在种类、性能、高技术含量上的需求都远远超出了传统军工部门的研究和生产能力,迫切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整合、优化资源。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下,非公有制经济经过近30年的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防科技工业紧紧依托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从民用经济中汲取先进技术已经成为世界各主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的大趋势。

一、需求: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前提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形成、发展更多的是出于国防安全战略部署的需要。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大后方、大小三线为主的国防工业建设,形成的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成为我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安全屏障。但是,由于当初的国防科技工业布局过分强调国防建设的需要,建设过程中缺乏充分的经济核算,技术经济论证、可行性分析,山、散、洞一刀切,致使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存在许多不足。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封闭性、分散性,使得资源流通困难、难以协作、生产要素闲置。[1]在内地形成的若干个要素和产业集聚中心,由于没有理想的周边地区作为其发展战略空间,进而使得区域发展的过程不能持续,不能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2]

现代战争和军事活动对资源的需求呈现出数量大、时间急、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等特点,独立的国防经济部门远不能满足国防安全的需要。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民用技术与军用技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许多民用高技术成果具有极高的军用价值。因此,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融合”模式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将非公有制经济引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使得国防领域与民用领域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成果、产品等资源要素呈现双向扩散、交流和融合的态势,才能弱化二者之间在争夺资源中的竞争关系,增强“共生共长”的互动协作,使二者之间产生一种正和博弈关系,降低国防建设的机会成本。[3]

二、利益: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动力

非公有制经济遵循的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其投资、经营、生产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因此,即使民营企业的企业家参与国防科技工业的科研生产存在支持国家国防安全的爱国思想,但这决不是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吸引其加入的最重要的驱动力正是国防科技工业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

国防科技工业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领域和空间。从全球军品市场来看,军品利润率高达50%,是个绝对高盈利产业。民营企业进入国防军工领域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以美国为例,庞大的国防支出为美国军工集团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当然这也是它的利润之源。军品采购无论从市场规模,还是从利润来看都很大,而且我们国家的军队装备正在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中,这样的盈利机会更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民营企业加入军品生产领域还有一种潜在的利益,同时获得的还有政策上的优惠和企业声誉的提升。各种限制会对加入军工生产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倾斜,以税收为例,目前军工集团生产的军品是免税的。并且由于军工的高品质,自然给企业贴上一张无形的质量标签,也有利于拓展民用产品市场。军队采购具有批量大、品牌忠诚度高的特点,订单稳定而且持久。加之军队拥有税收、技改政策(包括支持技改费、科研费等)、特殊市场保障等政策优惠。

三、实力: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基础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的转变是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密切联系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国防科技工业体制的改革奠定了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规模上、管理体制上、运行机制上、科技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参与。

中国的民营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一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发展壮大起来,不仅企业规模达到了一定程度,而且技术实力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许多民营企业的科研能力、自主开发能力都已经具备足以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

第一,非公有制经济蕴含了巨大的经济能量。2006年年底,中国非公企业总数接近500万家,从业人员约6400万,产值份额占中国GDP的65%左右。《2006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蓝皮书》预测,“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将由目前的65%上升到75%;三分天下有其二,民营企业规模还将明显扩大。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再获新的增长空间。《物权法》确立了非公经济在国内与其他经济的平等地位,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民营企业资产进行保护,并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平等保护,这说明非公经济再次得到法律的支持,可以彻底消除民营企业家们的担心。而《企业所得税法》则给了非公经济与外资公平竞争的平台,根据该法律,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在内的内资企业将与外资企业享受25%的同等的所得税税率,此前,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一般为33%。《企业所得税法》让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看到降低税率后的发展前景,非公经济必将进一步得到壮大。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正在进入军工科研生产,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军品生产国家以前是垄断性行业,没有明确正式放开,事实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中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已经正在悄然的进行。目前民营企业在军用产品生产领域渗透越来越广泛深入,如河南、湖北、江苏三省军品生产的企业分别是79家、70家、200多家,而其中的非军工(民营)企业分别是36家、23家和100家。民营企业参与军品市场,主要在IT通讯、交通运输、电气元件、软件协议、高科技材料等领域,先从配套供应商做起。(见下表)

参考:民企参军潘文富中国商业评论 2006-6-9

四、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保障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它的建设、改革、发展都是以国家国防安全战略的需要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为牵引,由国家主导和调控的。同样,也是在国家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不断改革中,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工业建设提供了政策上的可能和保障。

国防科技工业经过20几年的改革积累, 迈上一个改革发展的新阶段: 从关注短期改革目标(脱困)转向追求长期战略目标――通过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战略, 打造军民高度融合的国防科技工业基础。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的主题, 逐渐从军民结合、民战略, 向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工开放战略深化。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也标志着我国军民融合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的法律化。[4]

2007年2月,国防科工委颁布《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从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领域、范围和程度,对非公企业提出的要求,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2007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建立起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新的改革目标。

国家对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的准入、退出、投资等方面渐进的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的引导下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在制度上提供了空间。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结合国防科技工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将增强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能力和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社会化大协作体系的建立。

五、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挑战

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政策逐步放开的条件下,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呈现了巨大的历史机遇。但总的来看,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建立社会化协作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不论国家法律政策、经济环境还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自身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供需双方信息不通畅。国防对军品的需求与民营企业对军品科研、产品的供给双方处于 “双向不透明状态”。许多产品由于需求牵引不明确,即使民营企业花费很高代价研制出来,但不一定满足军方的需要。军品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民企无法获得军品的信息,很难“冒险”进行前期的科研投入和样品试验。民营企业缺乏规范的信息沟通渠道,对军品市场需求信息的掌握很少,使得民营企业在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中丧失很多机会。总体上而言民营企业对军品的研制还处于初级水平。

二是军用民用标准不统一。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不统一造成了各行业的技术分割。由于军品配套涉及的行业多,而各个行业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致使民营企业承担军品任务,在技术的标准统一上存在很大的困难。一般军品都有比较特殊的要求,不像民用产品那样通用性比较强,无法产生规模效益,企业成本比较大。民营企业需要把所掌握的技术转化到各个领域去应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三是税收方面的不平等。在国防产业的税收政策中,通常以“隶属关系”或“出身”来确定是否免税,而不是仅按照最终产品来确定税率的。一些民企事实上已经承担了部分武器装备的科研和生产,但土地税、流转税和增值税等方面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减免,使得他们同军工企业竞争者相比,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地位。

四是军品采办制度的限制。军品采办的产品标准和招投标制度阻碍了民营企业的进入,军用标准和军工行业标准成了阻碍民用企业进入的“绿色”壁垒。如果说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使民营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军品“生产权”,那么我国目前的军品采办制度限制的则是民营企业的“销售权”。销售(交换)作为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是民营企业自身的问题。尽管我国的民营企业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相对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高技术武器装备生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行业分布上,以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为主;在结构规模上,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为主;在组织形式上,以个人、家族企业为主,已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发展;在产业布局上,以小规模、分散化经营为主。民营企业仍然在产业结构、经营模式等方面有待优化,使之适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需要。

总之,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既是打造军民一体化国防科技工业基础的需要,也为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从政府的宏观角度来讲,重要的是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搭建竞争的政策平台、信息平台和市场平台。而从企业的微观角度来讲,重要的是提高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果增明,丁德科,等著.中国国家安全经济导论.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138~139

[2]陈建军.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及其选择――兼以浙江为例的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6;(3)

[3]胡鞍钢,姜鲁鸣,库桂生.从战略高度认识国防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光明日报,2006-02-22 01

[4]《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简称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

非公经济建设第6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参与改革攻坚、厉行法治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了第三届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陈立强等3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陕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35名同志是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优秀代表。希望这些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大力弘扬“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为核心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陕西的实践中奋发进取、积极作为,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他们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依法经营、回馈社会,主动适应新常态、再塑发展新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再作新贡献!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非公经济建设第7篇

一、XX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党的十五大以后,XX市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到2002年底,XX市私营企业共有415家,从业人员6041人,注册资金3.3亿元,分别比十五大召开前的1997年增长72%、228%和73%。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市的私营企业中,党员数100多人,这些党员的来源主要有几个方面:退休的、离职的、下岗的、病退的、停薪留职的、退伍的和借调的等。

在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共XX市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和探索,1995年6月在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XX市XX公司建立了党支部。1998年8月在XX市工商局私营企业协会成立了党支部,加强对私营企业零散党员的有效管理。在中组部出台《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试行)》前,2000年8月,中共XX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按非公有制企业注册方式的不同,XX市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公有制企业改制为的非公有制企业,另一类是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两类企业都有比较好的做法值得总结。

由公有制企业转制而成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及活动都比较正常,基本保留沿袭了转制前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并且针对企业转制后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对党的工作及活动进行了创新和发展。比较突出的是XX厂,这个厂1998年9月由国有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后,针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认识上到位、关系上理顺、活动方式上改进等党的建设工作,使转制后企业的党建工作仍然活动不停、管理不松、组织不散,且有新进展。粮油食品工业公司、XX化工厂、XX冶炼厂、XX冶炼厂、XX化工厂等由国有企业改制成的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都比较正常,党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带头作用,使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由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已有XX市XX公司和XX市XX冶炼厂两家成立了党支部。1995年6月就成立党支部的XX公司,始终如一地正常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组织工作及活动开展得比较积极和正常,组织工作有进展,已有6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先后有5名党员受到上级党委表彰奖励,4次被锡城镇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但是,与迅速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与之远远不相适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特别是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比较突出。全市602家非公有制企业只有13家建立了党的组织,其中有11家是原国有企业转制成的私营企业,以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仅有2家成立党支部。

二、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党员数量偏少,不少党组织基本上没有做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党的新生力量的培养、补充新鲜血液,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迫切。

三、党组织关系不顺。主要反映在转制企业中,有的公有制企业转制后,出现党组织无处挂、党员无人管,在归谁管的问题上争议较多,这样就导致出现了组织活动没有正常开展,党员党费没有人收缴的情况。

四、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开展的不正常。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得不到业主的重视以及党组织的角色定位难以把握,党内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在时间、阵地、经费等方面得不到充分保证,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党内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少数成立了党组织的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根本没有开展党建工作,随意性很大,完全流于形式。

五、党员职工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非常难。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下岗党员、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很突出,有的下岗失业,有的长期在外打工,有的经商务工、小商小贩,有的生活都难以维计,一些同志认为要不要党员资格,转不转党组织关系,通知开会学习去不去都无所谓了,极个别党员失去了联系,原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学习、收取党费根本通知不到人。

六、业主有顾虑。部分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还是有建立党组织的想法,因为他们看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党员总是在体现着先锋模范作用,往往是生产中的骨干,业务上的尖子,员工们的核心。但是这些非公有制企业主又有担心,比如,成立了党组织后,是否企业主的生产决策就要受到党组织的领导;党组织成立后,管理体制怎样理顺;企业怎样处理与党组织的关系等等。

XX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思想基础脆弱。从不同层次的思维主体来分析,主要有以下五种思想倾向:一是有些上级行业和主管部门党组织报着无所作为——有“消极观望”思想倾向。有些同志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济成份和性质变了,它自己发展是自己的事,成为真正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没有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工作普遍无指导、无要求、放任自流。二是党员的复杂、懈怠心态——“打工雇佣”思想倾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里,业主和党员职工是双向选择关系,很多党员认为自己是临时的,流动性比较大,饭碗掌握在“老板”手里,随时有“炒鱿鱼”的可能,因而干一天是一天,难以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整体目标、企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难以行使党员的权利和承担党员的义务,失去了党员应有的作用。三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理不直、气不壮——“配角从属”思想倾向。部分党员认为,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活动,受制于业主的制约和约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里的党组织,普遍缺少执政党的意识,对开展党建工作往往看业主的脸色行事,发挥党组织自身作用感到信心不足。虽然绝大多数的党组织得以从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里“移植”了下来,但在开展党建工作时普遍感到与过去有了反差,党的活动时间、经费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有保证,开展活动越来越理不直、气不壮,久而久之,党组织成了企业里的“配角”甚至“点缀”。四是非公制经济组织的业主对党组织——“淡漠排斥”思想倾向。部分业主认为,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会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业主看来,担心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以后,开展党的活动会占用生产经营的时间,增加管理人员,加大营运成本,因而不欢迎党的组织进入自己的经济组织。五是价值利益的多元化,使得年青人不愿靠拢党组织——“急功近利”思想倾向。

2、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缺少坚实的物质保证和后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产权私有,除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行依法管理外,对其生产经营、组织机构设置、人事用工制度等缺少调控权。这就导致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置党组织,或者开展党的活动,对业主依赖性很大。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这几年加大了改制力度,为了便于在转民改制企业中设立党组织,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业主是党员的,一般将业主安排为党组织的负责人。这就是在某种意义上使相当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业主的直接控制下,党组织及党建工作的物质基础由老板提供并作决定,党组织的活动有可能凭业主的喜好兴趣和觉悟来开展。

三、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的同时,迎接新的挑战,积极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为非公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内部机制和社会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国有经济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实施民营化、公司制改造进程逐步加快,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将进一步快速发展和扩张,这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员和党员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如果不及时跟上这一变化的趋势,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势必在全局上削弱党对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领导力、控制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要敢于突破传统党建工作格局的影响,着力于党建理念与工作思路的创新,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这不仅有利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政治领导和经济监管,也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团结带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努力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内涵,科学界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是党在该经济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具有支持、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主要职责可以明确为: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使企业健康发展;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协助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领导企业中的工青妇组织,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三)改革设置模式,打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

一是合理设置组织。依据规定,坚持从企业规模、党员人数、构成差别的实际出发,既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注重组织建立的效果,在要求、模式、进程和方法上不搞“一刀切”,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健全一个、巩固一个”。一般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100名的,可建立党委;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单位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由国有或集体企业整体转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可在原有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和完善,以利于党建工作的连续性;经济组织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该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进行调整或重新组建;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建支、委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并积极按条件发展吸纳新党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二是理顺隶属关系。遵循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挂靠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国有集体企业转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变;新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其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党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或部门(行业)挂靠管理。三是配强领导机构和领导班子。不足7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设支部书记1名;党员在7名以上的支部,设支委会,委员为3-5名;党总支和党委,一般设委员5-7名。党委建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设立党务政工部门,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可以从企业管理层中熟悉政工业务,思想作风正派,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中选拔,并按规定和必要的程序予以产生;如本单位暂无合适人选,可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外单位选配;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其党组织负责人可由属地的工商所、个协、工商联分会或负责第三产业发展机构的党员负责人兼任。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一是灵活开展党建工作。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在形式上,坚持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做到灵活多样;在时间上,坚持脱产与业余相结合,既严格组织制度,又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活动;在内容上,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党员教育,改进党员管理。凡正式应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应聘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所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可以参照《工会组织法》的有关条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作出具体的规定,一般说来,党组织活动经费应按年度工资总额的5‰—10‰比例提取。三是培育新生力量,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内来。

非公经济建设第8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基本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加强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非公有制企业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生力量,在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价值不可轻估。

2000年5月14日,在上海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就抓紧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凡是已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建立党组织,都要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重要论述突出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我们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表明:虽然现阶段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之间还存在着区别、差异、矛盾,但在共产党和国家政权的领导下,在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的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的主导方面不可能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都是共同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党员人数也将不断增多。如果党的建设不能跟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步伐,如果非公有制企业里没有党的基层组织,党就会失去一大块政治领导的基础和组织的基础,党对整个经济建设的领导就会被削弱,党的自身建设也会受到影响。正是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正确引导,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完全必要的。

(一)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从现在到下世纪的前10年这个关键时期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之一。

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就必须是经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而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不仅是历史发展的结论,而且也是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保证中国改革开放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也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团结和凝聚各种积极力量,确保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以及各种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宏伟纲领在新世纪里顺利实现。

非公有制经济既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基本性质就应当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由于私人占有性又决定了他还有某种程度上的非社会主义性质,这也决定其在国民经济中不能占据主体地位。所以,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既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它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一面,又有削弱和克服它的非社会主义性质的一面,进而有利于确立和巩固中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非公有制企业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也不同于旧中国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它是同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相互容纳、相辅相成的。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的,所以不能把它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异己的经济组织,但它同公有制企业存在着区别、差异、矛盾和一定程度上的对立、排斥,存在着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可能性。特别是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法治还不够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备的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违犯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可以更好地引导其沿着党的基本路线指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健康发展。

(三)加强党同非公有制企业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在新形势下党的执政群众基础的需要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根本路线。指出:“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努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千万不要忘记群众,不要脱离群众。”

非公有制企业的广大职工群众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中大多数是从农村补充到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支日益壮大的职工队伍必将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维护国家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力量。但他们绝大多数是刚刚放下锄头的农民,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还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他们的工人阶级思想觉悟还有待于培养和提高。

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有利于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政治觉悟,培养一批又一批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扩大和加强党同工人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紧迫性

2000年5月,同志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工作时指出:“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要跟上客观形势的发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这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

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为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辟了新的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是由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是保证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紧迫性,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中国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提出的新要求

邓小平同志曾多次强调:“经济建设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同志也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

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党的前途和人民幸福的重大政治问题。为此,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国情,提出了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同时鼓励和引导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通过鼓励和引导,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让人民共享经济繁荣的成果,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力量。

(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提出的新要求

目前,中国正处在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向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有一个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力量推动的社会分工不断深化,各种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有的比较淡薄,政府的市场管理行为有时还不够到位、不够规范,因此市场运行无序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大量涌现之后,加快培育规范的市场主体,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已经迫在眉睫。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企的进一步分开,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部门将主要已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导向,造就公开、公平的市场运作环境,间接地、宏观地调控管理市场主体为主。而党的组织则必须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变化,进一步牢牢扎根于企业,扎根于群众之中,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能削弱;党的工作,在企业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必须加强,这是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三)改进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所提出的新要求

党要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必须适时之需,应时之变,改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需要我们探索出一条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新路子来,使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巩固而不是削弱,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而不是减弱,党与群众的关系得到增强而不是淡化。应当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主要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

非公有制企业是改革开放以后才产生的,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在产权结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较接近。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实质上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老思路和老办法,要不断开拓创新。同样是党的组织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它的活动空间、活动形式以及活动内容的安排,与我们过去的传统方式会有所不同;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也与国有企业不一样,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更需要教育每一个党员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需要教育党员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组织归属意识,在组织联系相对松散的情况下,要培养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参考文献:

1、.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代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7-01-29.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M].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