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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评估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4-21 18:30:15

价值评估论文

价值评估论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并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诸因素,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综合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在选择价值评估方法的时候应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态度,尽量避免用个人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实际,尽可能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摆脱利益冲突的影响,依据客观的资料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选择合理的方法。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客观的阐明意见,不偏不倚的对待各利益主体。客观、公正这一原则不仅具有方法选择上的指导意义,而且从评估人员素质的角度对方法选择做了要求。

(二)成本效率的原则

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委托企业和评估机构互动发展的双赢模式,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风险防范的原则

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可以界定为:“由于评估人员或者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根据这一定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评估机构的外部因素客观上阻碍和干扰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实施必要的和正常的评估过程而产生的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导致评估人员对拟评估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显然,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运用的条件

(一)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二)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地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地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

(三)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能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

(一)成本法的运用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一个企业价值时,把这个企业的全部资产按评估时的现时重置资本扣减各项损耗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以单项资产的评估为起点,对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使用状况,用重置资本减去贬值来确定各组成要素资产的个别价值,最后将全部资产进行加和。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单项资产组合需要组织成本,组合后的资产整体价值还会发生增值。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对发生了增值的资产整体进行评估,是对其未来服务潜能产生的收益评估。换言之,价值评估应该是对企业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的评估,着眼于未来。而成本法着眼于现在资产的重置价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成本法并不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当然,成本法非常适合每一单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我国目前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不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要进行改制重组、拍卖兼并,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作比较,只能对企业实有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

(二)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我们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是以该资产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另外,投资者投资购买该项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相应货币额来购买该项资产。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三)市场法的运用

经济理论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价格,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我们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公允交易价格,经过类比分析,适当修正后得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交易市场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更信赖于市场的眼光。市场交易的价格更具有说服力,它是被交易企业对于购买者的内在经济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它,说明它能够为购买者带来现金流量。而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企业的价值,当这个企业一直亏损时,无法预测其现金流量,但假若这个企业有很大的改造潜力,或其自身存在多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市场,投资人购买这个企业后进行重整,完全可以使其变为盈利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滚滚财源。所以用市场法可以评估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因基于市场导向,接近现实,故容易为当事各方所接受和理解。

【参考文献】

[1]成京联,阮梓坪.论企业价值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J].求索,2005,(10).

[2]李海舰,冯丽.企业价值来源及其理论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4,(3).

价值评估论文第2篇

我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般历程,主要应经历这样的三个阶段及各阶段的特征应是:企业的初期发展阶段,是以制造为企业发展点,以产品为中心,通过生产产品来维持企业生计。这时,企业的利润比较低,可以说是挣点辛苦钱。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很不发达,市场产品很少,那时,只要有产品就可以销售出去。在改革初期,很多民营企业家依靠“低成本战略”挣到了第一桶金。现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受到价格下降和人工、原材料上涨的双重压力,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低成本战略”已经很难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了。第二阶段为品牌运作阶段。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企业发展沉淀了一定的文化,这时可以进入品牌运作,以期获取更高的附加值。这时,企业获取更为丰厚的利润,加速企业的发展步伐。第三阶段是资本运作阶段。资本运作是企业发展的新制高点,如果把企业比成一辆车,那么制造阶段是在山间小路艰难行走,品牌阶段是在国道上行驶,而资本运作则是在高速公路上奔跑。目前,国家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新三板的推出,拓宽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然而,融资不是企业的终极目的,融资只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起点。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实际上是控股股东的价值最大化,在资本运作过程中,价值管理应贯穿于整个资本运作的全过程。在资本市场上,企业价值不再是以净资产来定价,而是以市盈率来定价了。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价值管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税务师作为职业化的优势,应参与到资本盛宴中来,为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二、股权结构设置税务价值分析

股权结构设置问题,主要是解决控股股东在资本市场运作中的个人所得税和支付压力问题。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纳税人在分回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时,不要重复纳税,但是个人股东在分回被投资企业股利时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在资本运作过程,由于将优质资产注入拟上公司并将不良资产进行剥离,拟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一般比较好,上市前会积累较多的利润。依据规定,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在上市后是要和新股东共享的。老股东基于自身价值最大化考虑,在上市前会进行利润分配或者转增注册资本。从实务角度来分析,拟上市公司的现金流不足,分红的压力比较大,为了不造成支付压力又能壮大注册资本,增强拟上市公司的实力,更是增加企业价值,比较好的方法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如果股权结构设置不当,以自然人持股就要支付个人所得税,这笔税款也涉及数百万元,而以法人持股就可以缓冲。另外,考虑到上市后转让的战略安排,这部分股权应自然人持股,否则会造成复重征税问题。在资本市场中,融资还没有融到,却先付出沉重的税务成本和支付压力。这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事件,不能不说是资本市场上英烈们的悲壮。股权结构设置应当在资本运作战略初期安排,这时由于利润不多,涉及的到税收成本较低。另外,国家为鼓励新三板市场,2014年6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规定: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人应纳税所得额。虽然这条规定对自然人持股的个人所得税和支付压力会减轻很多,但笔者认为还是要分析持股目的,早做筹划。

三、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税务价值分析

在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和程序,一般来说,土地和房产都会被评估增值,那么,这部分增值在会计和税务上是如何处理呢?资产评估的会计税务处理一般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是将房地产通过评估增值,列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案例一:A公司拟在新三饭挂牌,聘请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房地产原值4000万,已提折旧950万,经评估师评估,增值到8000元。这时,房地产评估增值的账务处理是:借:固定资产8000累计折旧475,递延所税负债66.67,贷:固定资产4000,资本公积,评估增值3000,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累计折旧950,应交所得税66.67,资本公积在上市前转增股本时,也就涉及到自然人持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表述的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这部分资本公积转股时如果留到1年后,依据财税[2014]48号规定个税是可以节约75%,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3000×25%×20%=150万元。所得税处理上,评估增值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二种方案是将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作账务调整,作为在股改过程中向工商备案的参考依据之一。同时,也就不涉及到税务事项。笔者比较赞同采用第二种方案,理由如下:

1.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资产人账价值应当按照”历史成本原则如果评估增值部分调整了账面价值,那么,该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时原来的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应当从评估增值部分人账的时间算起,这样,拟上市公司的上市进程就要推后,延迟了公司分享资本盛宴的时间。

2.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定价并非运用净资产定价而是采用市盈率定价。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人账,加大了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加大了资产的折旧费用,在未来的经营中,假设其他条件均等,其净利润将减少,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的价值。

价值评估论文第3篇

关键词:追溯性价值评估 未来价值评估 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指出:“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评估报告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美国评估准则(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简称USPAP)在评估报告准则中提出:评估基准日是确定价值意见的基础,评估报告日则表明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市场和资产状况的评价是未来的、现行的还是历史的角度。因此,针对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关系,存在追溯性价值评估、现行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②。在评估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进行的是现行价值评估,对于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及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的探讨,有利于加深对评估报告准则的理解,保障评估报告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提高评估报告质量。

一、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内涵

我们可以从理解评估实践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日期――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的内涵入手,来了解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具体内涵。

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所处的宏观经济条件、面临的市场情形以及自身的状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实践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被评估资产在特定的某个时点的静态的价值。而无须知道资产连续的动态价值,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定某个时点。来判断评估对象在该时点所处的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个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它是确定资产状况、市场条件、资产价值等的基准日期。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当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相同时,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就是现行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追溯性价值评估;比如,在现实中常遇见的联营法律纠纷中需要确定联营双方投入的资产的比例,这时就需要对联营双方联营时投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又如,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他评估师在过去的某个时点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此时评估师就需要对报告中的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以对前边的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复核。再比如,涉及遗产或继承税等的税基评估等等,都需要评估师对资产做追溯性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晚于评估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未来价值评估。比如,开发商需要抵押贷款进行项目融资时,用以抵押的标的是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此时就需要评估师在充分的调研掌握足够多的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推测估算,从而对相关当事方提供合理的专家咨询意见。再比如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确定现金流预测期期末价值时,需要评估师对企业预测期期末的价值进行合理的未来价值评估。

二、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美国评估准则指出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评估。我国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并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即意味着所有类型的资产都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我们知道追溯性价值评估、未来价值评估与现行价值评估的划分是由于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不同,并不关乎资产的具体类型,但是是否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评估也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从理论上讲,除了动产和不动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等也像动产和不动产那样在过去的某个时点或将来的某个时点具备价值,并且也可以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一种或多种,对他们在该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所以从理论上说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是成立的。

在实践中,根据资产评估不同的特定目的,我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并选择评估基准日,通常会有以下五种情况,我们分别依次进行分析。

情况一:估算被评估资产(除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类型资产,如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下面四种情况相同,不再做同一表述)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现时价值。这就是资产的现时性价值评估,评估界对此无争议,不做讨论。

情况二: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以对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资产的状况、当时的市场条件等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并参照当时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判断。

情况三: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同样的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但不同情况二的是,评估师必须假设还原后的资产处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情况四: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信息资料、恰当判断趋势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并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

情况五: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并假设已预测状况后的被评估资产处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对于情况四,由于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将来某个时点当时的价值,在实际评估实践中并没有什么应用,因此并不多见,所以这仅是理论上的分析。对于像无形资产等其他类型的资产而言,虽然情况二、情况三、情况五依赖于更多的假设,所需要的技术手段也更复杂,结论的限制条件也更多,但是它们的最终结果都是评估师对特定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一种合理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无论从理论方面考虑还是从实践层面讲,本文认为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既是合理的又是可行的。

三、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中应关注的难点问题和对策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从理论上来说,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都是能够实现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类型的评估又与现实性价值评估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体现在其复杂性和操作上的困难,下文将予以进一步的探讨分析。

(一)在实践中,追溯性价值评估有如下难点

1.对于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期间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等,它们实际已经发生,评估师等相关人员也已经知道。若评估师采用收益法等方法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时,评估对象相对于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该如何准确地确定?

2.由于评估基准日可能相距评估报告日久远,待评估资产的状况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评估师应该如何有效地收集评估所需要的资料,并对资料怎样才能做出合理的取舍?

当然如果评估师能够找到评估基准日附近其他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以此来作参考来取舍或许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情况。

3.由于评估基准日距离报告日较远。市场状况可能已经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收集到的资料数据可能满足不了评估基准日后的某些时点,这就需要评估师确定一个截止日期,那这个截止日期应该如何合理地确定。

(二)在实践中,以常见的用在建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抵押贷款为例来说明未来价值评估的难点

为了更好地给相关当事方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一般要对在建工程未来价值做出两种不同的评估:在建工程完工时价值的评估和在建工程达到稳定使用率时价值的评估。为了完成这两种未来价值评估,评估师可以同委托方一道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对同一在建工程做出两个不同的未来价值评估,以服务于不同的评估目的。

1.由于评估的是在建工程未来某个时点的价值,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时的状况(包括完成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各种实体经济特征等)、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当时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价格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该如何合理有效地预测。

这需要评估师充分收集实际可获得相关历史数据,比如,在建工程的预计建筑期限、开发成本,当前的建造进度和水平,已l生的各种成本实际支出,现有的市场情况、可比项目的收益和支出水平,与可比项目的优劣势对比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等等,在这些实际数据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使用审慎的科学假设进行趋势分析和合理预测。并在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披露相关分析的时间阶段和合理的限制条件。

价值评估论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价值评估;存在问题;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4-0137-02

由于企业价值是企业管理局所专注的核心内容,因此当前对企业价值的评估越来越受到重视。企业价值评估也被称为公司价值评估,即通过分析、估算等手段评价企业未来的收益现值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因此,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从我国当前企业价值评估业的发展来看,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产生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需要,尽管理论界与实务界在不断地对其进行探索,但理论研究依然相对滞后、评估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的制约,实践过程中评估方法不科学等诸多问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提出可行的改善方案并加以执行。

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业存在的不足

(一)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关于企业价值评估思想的形成,其最早形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的资本价值论和《利息率》。美国于1987年把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加入《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中,欧洲早在2000年就把企业价值评估指南加入了第四版的《评估指南》,而对于我国来说,企业价值评估的行业则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研究,在理论形成上,由于受国内评估行业发展的限制,理论研究资料和证券市场的实证资料不够完善。国内研究者主要以理论分析为主,对国外的价值评估方法作重点介绍,两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不够。近几年,只有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主持召开了两次“中国资产评估论坛”。可以说,在我国,资产评估学科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价值评估理论亟需补充并加以完善。

(二)传统评估方法的应用存在局限性

在传统价值评估方法中,评估人员偏重使用“成本法”,而不常用到“收益法”和“市场法”。成本法与其他评估方法相比,运用起来更具客观性、不易产生负面影响、相对更经济,这使得成本法成为当前评估方法体系中最受“追捧”的评估方法,但这种方法也有着许多不足。从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来说,成本法主要适用于破产时企业的价值评估,对于其他情况下的评估则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适用范围比较窄。另外,我国的评估要求规范已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即要求评估人员在采用成本法的同时,也要运用到收益法和其他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在现实实践中,由于收益法对评估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求较高以及参数值预测难度大等原因,因此很少使用收益法。同时有些评估方法假设的前提条件不符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现状等,以上评估方法存在的局限性都预示着我国评估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

(三)评估人员自身素质良莠不齐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需要运用多方面知识和经验的价值判断,评估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评估质量的好坏。当前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人员的素质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也由于待评估企业面临的是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而在现实情况中,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也因人与人接受程度的不同造成学习能力和经验的差异,这就造成即使是长期从事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人员,也可能因为情况的变化或待评估企业情况的复杂性而判断失误,以致产生风险。另外在评估过程中,如果估价人员责任心不够强或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就会丧失评估应有的独立性、公正性,从而做出不实或错误的判断,这样就增大了企业评估结果的不明确性。

二、改进或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体系

为改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局面,使企业价值评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更为可行的《资产评估法》,修订企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体系,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及方法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从而提高价值评估的可操作性。另外,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方法、适用条件、影响因素等内容进行规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评估中会面临各种变换环境,这就要求国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评估法规,规范评估内容中的各项行为,明确企业价值评估人员、被评估企业的权力和责任,这样就降低了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确定性,降低相应的财务风险,同时也为评估人员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支持。

(二)逐步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是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核心内容,对价值评估的结果有着直接影响。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也就是评估方法的实际应用过程,评估思想和评估理论的不同导致了评估方法的不同运用。由于企业评估目的的不同,不同企业有着不同的现实情况,企业价值会受到自身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因而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另外,评估是一项需要复杂的技术及方法的判断,评估人员在评估时的着眼点和理论方向不同,都会导致在评估中存在不同的价值估价方法。一般来说,不同的评估方法要在最能体现其优势的情况下使用。但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社会上形成了一些具备高科技含量、高知识含量的企业,如果再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来对以上性质的企业进行价值判断,这显然有悖于客观实际,也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评估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是评估业发展的一个机遇。对于此,评估业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建立相对的评估模型和评估理论,并根据评估行业的发展对现有的估价模型和估计理论进行调整和完善,甚至加以细化,以便更好地运用于评估实践。评估机构可以根据的评估动机和被评估企业的基本评估资料等来选取相对的估价方法和理论模型,这样被评估企业通过不同的评估方法会得到不同的评估价格,使得评估结果更加具有客观性、公允性、科学性,促使交易顺利进行。同时,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下,以信息技术和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人们对新经济的讨论越多表明了人们对未来经济增长模式的难以预测。因此,对市场环境下不确定因素的评估也亟需有效可行的评估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可采用期权定价理论,它可以很好地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这种方法会重点考虑选择权或不同的投资机会所创造的价值。在传统的贴现现金流量法存在局限性的情况下,它可以独辟蹊径达到理想结果。即使是在传统评估方法同样适用的情况下,期权定价估价法也会为评估者提供一个很有价值的独特视角。因此,逐步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这样才能提高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整体水平。

(三)要高度重视企业价值评估

首先,评估机构要增强价值评估方法的更新意识,对新的评估方法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的差异要做清晰的分析,把握两者之间的不同及各方优势,对评估方法的实用性和管理效果进行及时检查、修正。另外,企业价值评估与企业财务状况分析是联系在一起的,这就需要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加强沟通,获取更多可靠的信息源,通过可行的评估方法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检验和控制,在评估中采用这样的获取信息方式会对评估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评估师在分析信息时,要具备扎实的金融知识基础和财务会计知识基础,对企业的整体发展、企业状况有着清晰的了解,才能做出精确的分析,最终形成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流程。其次,对企业来说,企业应立足于长期发展目标,要有长远的战略计划,重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获利能力,加强企业评估意识,在财政上做到合理的运用,这样也可以降低价值评估时出现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财务风险,使得企业能够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结语

市场经济以及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无疑带动了企业价值评估业的发展,但同时也给评估行业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面对企业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及时解决问题、完善评估方法体系;政府加强行政能力监督及指导,不断完善评估业的法律法规;企业主动配合评估的实施;评估人员作为评估主体,要认识到自身素质上的不足,认真学习评估方面的知识,对于问题要及时做出调整,以致在评估实践中,做到规范化。总的来说,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只有通过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加强企业评估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价值评估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玉平.企业价值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6,(1).

[2] 布瑞德福特·康纳尔.公司价值评估[M].华夏出版社,2001.

价值评估论文第5篇

关键词:系统工程 上市公司 价值评估 实证研究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1995年中共中央就已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的方针,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这个背景下,我国沿海地区近年出现的民工荒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倒闭、搬迁潮,与此相反的是,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和批准数量逐年攀升,已位居全球前列,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范围逐渐扩大,中国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并购对象。

与我国经济发展相应的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完善,特别是国家发改委对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查比以往更严格,国资委也要求央企和地方国企必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些行政措施都表明政府高层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全面发展,也就是在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更多的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

同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上市,国资委明确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央企实现整体上市,同时也有很多上市公司进行并购、资产重组、增发股票等经济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对标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价值评估方法与价值评估实务等两个方面。

1、价值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基于财务视角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共三类。

虽然我国资产评估实务中多数采用成本法,但其诸多缺陷(从历史投入角度来考虑公司价值,缺乏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公司运行效率的角度考虑;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不足,尤其不适用于高新技术公司的价值评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效益差的公司评估值还会高于效益好的公司评估值,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误导;忽视了资产的时间损耗;成本法忽视了资产的整体组合效应)决定了比较适合于对那些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以及破产公司的清算价值评估。

市场法应用较早,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评估过程中所需变量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市场法还具有价值预测的功能,只要充分结合信息挖掘技术,就可以对公司的未来价值做出相应的预测。但这种方法还存在许多问题:该法要求找到可比公司,但在现实中,很难找到真正意义上的可比公司;对于各公司间相互比较的价值尺度或参数的合理性无法确定;该法要求有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要有行业部门齐全且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目前被广泛使用的比率是市盈率,但市盈率指标本身就存在一些弱点。

收益法是通过综合考核公司的历史状况、发展前景和行业与宏观经济等等因素来估算公司未来预期收益,根据公司的投资期望回报率和风险因素确定折现率,以确定公司预期收益现值作为公司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中最常见的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经济增加值法以及期权定价法。采用收益法对公司价值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是取得预期收益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因此,从理论上讲,收益法是评估公司价值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因为公司价值的高低应主要取决于其未来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不是现存资产的多少。

2、价值评估实务

我国的价值评估在实践中主要由中介机构(资产评估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赵邦宏(2003)在大量专题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对数据资料进行了重复分组的独立性检验,分析了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总体应用现状,不同类别评估师应用评估方法的差异。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法律的方式提出,建立严密的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和公平合理的奖惩体系。2003年,国资委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6年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体现全面性、客观性、效益性及发展性原则,这些考核办法对中央国有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当然,严格意义上讲,央企的综合绩效评价不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全部,因为央企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力,央企的绩效评价方法也值得借鉴。

二、企业价值的内涵

企业价值是在企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个全新概念,真止意义上的企业价值只有庄市场机制较为完善,并且配置资源的方式和手段行之有效的前提下,才能够被准确地评估、计量。伴随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价值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企业价值的创造突破了传统的规律.企业可以没育自然资源.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工艺,却可以依靠知识,依靠人才进行战略调摧和资产重组创造财富,使企业的价值成指数增长。资产评估界通常认为企业价值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1.企业账面价值,2.企业公允市场价值,3.企业内在价值,4.企业清算价值。

在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政策环境下,企业价值还被赋予新的涵义。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企业的价值应该体现为企业-生态-社会的均衡发展。

三、基于系统工程理论的价值评估方法

基于科学发展观,企业价值应通过企业-生态-社会的均衡发展实现最大化。事实上,这三个方面是不同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博弈分析

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企业, 同时又能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个人和组织。20世纪60年代,奉行企业相关理论的德、日等国经济迅速崛起,而坚持股东中心理论的英美国家的经济日益下滑。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就是“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局限性,而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活动注重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并充分融合人本主义管理思想。综合国内外关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笔者发现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科学发展观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尽管企业利益相关者众多,但可以归纳为科学发展观理论的企业-生态-社会等三个方面,企业价值就是这三个方面博弈的结果。关于不同利益主体博弈分析常用的方法是系统工程理论中的复合系统理论和协同学原理。由于复合系统理论和协同学原理主要用来分析企业-生态-社会的协调程度,不能用来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价值评估,还必须找到其他方法完成具体的价值评估。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股东、债权人等利益主体由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其价值可以通过采用定量指标从财务视角进行评估,且国内外已有成熟的评估方法;而员工、供应商以及政府机构等利益主体相比之下处于弱势,且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这些主体在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更多的采用定性指标,本文称为非财务视角的评估。

(二)财务视角的评估方法

为了与央企绩效考核的结果相比较,根据前文关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论述,笔者选择EVA从财务视角对分析对象进行评估。

(三)非财务视角的评估方法

在国内资产评估实务中,对非财务视角的评估还在探索中,理论研究也不多。根据系统工程理论,对于定性指标在进行分析时主要采用基于模糊数学理论的评价模型、基于灰色系统理论的灰色关联度分析和德尔菲、层次分析法(AHP)。由于本文在非财务视角的评估中,主要是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并确定相应的权重,本文选择用AHP法进行非财务视角的评估。

四、实证研究

出于收集研究数据便利性的考虑,并为了能与国资委公布的央企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对比,本文选择在A股上市的钢铁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包括:宝钢股份、武钢股份、鞍钢股份和河北钢铁等4家规模较大的公司,研究原始数据来自国内证券交易所的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以及部分研究机构的报告。

(一)财务视角的分析

按照EVA评价方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考虑到EVA是一个总量指标,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不便于进行企业之间的比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对每个企业的EVA进行极差无量纲化处理,其结果如表1所示。

表 1 财务视角的评价结果 单位:亿元

从表1可知,这4家公司的EVA均大于0,说明这4家公司为股东新增了财富,这个结果与这些企业在我国钢铁行业的地位也基本相符。宝钢股份的EVA最大,说明其创造的财富最多。但是,从EVA/净利润的值来看,宝钢股份最小,武钢股份和鞍钢股份较大,这说明宝钢股份利用资源的效率有待提高。

(二)非财务视角的分析

本文的非财务视角主要包括生态和社会评价两个方面,其中评价生态绩效的指标主要有能源投入产出率、原料投入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单位产出二氧化碳排放量、废弃物处理率、环保投资比重、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等,评价社会绩效的指标主要有工作环境满意度、员工社会保障覆盖率、员工培训时效、企业诚信程度、依法纳税状况、顾客满意度、是否通过SA8000认证、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等。量化指标根据上市公司数据计算,非量化指标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进行判断,各指标权重按AHP法确定,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非财务视角的评价结果

从表2可知,宝钢股份在生态和社会两个非财务方面的表现均好于其他公司,这与宝钢股份近年加大环保投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措施是分不开的。相对而言,武钢股份的差距就比较大了。

(三)企业-生态-社会的协调分析

根据表1和表2的计算结果,分别计算这4家企业的静态协调度和动态协调度,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企业-生态-社会协调评价结果

从表3可知,鞍钢股份的静态协调度和动态协调度的值都是最大的,这说明该公司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了生态保护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武钢股份的动态协调度显著小于1,与其他三家公司相比差距明显,这说明该公司的整体绩效水平有退步的趋势,应该引起足够重视。整体而言,宝钢股份的综合评分明显高于其他三家公司,处于优势地位,这也与钢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鞍钢股份次之,武钢股份和河北钢铁与宝钢股份和鞍钢股份相比差距明显。

五、研究结论与应用

本文结合科学发展观分析了企业价值的内涵,提出企业价值应该实现企业-生态-社会的均衡发展,并基于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对我国4家钢铁类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了评价,结果与我国当前钢铁业的实际情况比较一致,这也说明本文提出的评价方法具有可行性。

参考文献:

[1]赵邦宏.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问题、对策与准则[D].中国农业大学,2003

[2]卢海.基于企业价值视角的财务报表分析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7

[3]梁敏.上市公司价值评估及其方法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2

[4]费良成.企业价值评估发展趋势[J].中国资产评估,2000(4)

价值评估论文第6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意义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时价值的计量活动,侧重研究资产的量。任何事物皆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评估师要客观估算资产的价值量,首先要选择适用的价值尺度。唯有此,评估结论才有现时的参考意义。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正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是对评估结论的定性认识。不同的价值类型反映出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价值属性,同一资产的不同价值类型所反映出的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往往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价值类型在评估实践中的意义在于:(1)同一资产具有不同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概念;(2)评估师应当在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之后,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3)价值类型制约评估方法,评估师应根据价值类型合理选择评估方法;(4)不同的价值类型代表不同的价值涵义,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师应当对所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和说明。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评估人员对其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同时有利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评估结果使用范围关系到评估结果能否被正确使用或被误用的问题。限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的责任由评估人员承担,评估人员应在评估报告中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给予明确的限定,从而避免因价值概念不清而造成对评估报告的使用不当。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类回顾及简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条件和依据去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从我国资产评估实际情况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大致有四种分法: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种分类方法是按照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来表述的。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资产计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二种是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由于资产评估前提假设是按资产评估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对象使用方式分别设立的,因而以此为标准划分的价值类型带有某些片面性的成分。如持续使用可以成为一个假设,但是它不具备作为一种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标准。第三种是从资产业务的性质,即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转让价值、交易价值等。这种划分方法强调资产业务的重要性,认为有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就应有什么样的资产价值类型。很显然这种划分方法并没有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进行抽象和归纳。严格地说,这不是一种资产评估价值分类方法,只能算做是一种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叫法。第四种以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第四种划分方法不仅注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与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及资产使用状态的匹配,而且通过资产的市场价值概念的提出,树立了资产公允价值的坐标,使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结合起来。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

三、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再认识

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短暂21年发展的历史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运用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9年中国有第一例资产评估至2003年,这一阶段沿用的是第一种分类方法;第二阶段从2004年至今,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开始和国际评估行业接轨采用第四种分法;而第二种和第三种分类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没有真正使用过,只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作为分类方法列举出现的。这种变迁一方面反映了评估行业理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评估执业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标志着评估行业开始走向国际化,逐步和国际接轨。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历史较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总的来说,价值类型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研究解决。

从目前国内研究的现状来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研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是明确了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2年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提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在2004年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4年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投资价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企业的并购。从两种非市场价值列举中可以清楚看到非市场价值的共同特点就是它具有特定指向。

由此可见:两种价值类型的区别在于: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在公开市场上对于所有潜在的买者或卖者来说都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公平合理性所能涵盖的范围基本上就限定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资产的市场价值适用于评估基础相同的条件下任何正常的资产转让、交易、投资等资产业务,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只适用于与其产生的条件相同的各种特殊条件下的资产业务。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都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只不过两者公平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有宽窄之分,由于资产评估的条件与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以此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划分标准,从理论上讲是比较严密和可行的。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旨在合理和有效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资产评估准则明确指出第四种分类是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选择和明确的价值类型。

显然,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目前已经在评估行业内得到公认并且正在使用者。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种分类也有不足之处,它主要侧重于评估结论的运用,忽略了评估对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状态。笔者认为第一种分类方法,即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也不能摒弃,它正是站在资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状态的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的。要深入理解价值类型必需回归到评估对象即资产自身所处的状态去考量。

从某种意义看资产评估和会计的研究对象均为资产,两个学科对资产内涵的界定基本一致。资产要么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要么在市场上流通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简化为投入和产出,处在投入阶段和产出阶段资产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处在投入阶段的资产大多是单项资产,它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成本,资产评估要判断的是资产的现值,因而此时的成本应该是重置成本;而处在产出阶段资产大多是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基础决定因素是未来的获利能力即预期收益,因而要用收益现值作为价值尺度评判整体资产的价值量。资产暂时脱离社会生产过程在市场中流通着,要么在一般的要素市场,要么在特殊要素即产权市场流通,两个市场价值决定因素也是有别的。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较为复杂和广泛,有可能处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投入阶段,也还有可能处在产出阶段;有可能是单项资产,或可能是整体资产。不同的资产状态应选择不同价值尺度即价值类型去反映其自身的价值属性。当评估对象处在投入阶段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当评估对象(整体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一般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当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正常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当评估对象被迫退出社会再生产过程时应选择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该分类方法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计价的理论和划分标准,其实质是从资产自身所处状态的角度来看待价值类型的,比较容易理解价值类型的不同表现形式;第四种分类法是从资产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角度来划分价值类型,它更有利于评估结论的正确运用。实际上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是可以对接起来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涉及到的主要计量属性及价值定义包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等同于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清算价格等可以理解为评估学科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总之,将两种分类方法结合起来更有利于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全面理解和把握。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0-17.

[2]郑华苹.谈资产评估价值类型[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6),93.

价值评估论文第7篇

Abstract: Logistics enterprise value evaluation refers to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the whole fair market value regarding logistics enterprise as a whole system, according to its all assets status and overall profitability, and fully considering the affecting factors. Logistics industry value evalu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logistics enterprises in China. At present, the logistics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is in rapid development and the nature of the logistics enterprise becomes diversified. Therefore, to establish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evaluation system is of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logistics industry.

关键词: 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

Key words: logistics enterprise;value evaluation;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7-0032-02

1 企业价值评估概念及发展概述

1958年莫迪格利亚尼和米勒发表《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奠定了理论根基,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价值评估理论的建立。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2 我国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2.1 实现物流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的基础 企业价值评估在物流企业经营决策中可以用于战略决策、投资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管理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传统会计指标体系不能科学合理地衡量物流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描述的财务绩效并不等于物流公司的实际价值,物流企业的实际价值不仅仅体现在账面价值,物流企业价值不仅包含有形资产的估值,还包括对品牌、技术、管理、网络、客户、人才等无形资产的估值。

2.2 体现物流企业资本价值持续发展的需要 目前物流行业资本运作情况频繁,如兼并重组、股份置换质押、合资合作经营、品牌输出、担保融资等都涉及到整体价值的评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物流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所以,物流企业价值评估并不是对物流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而是对资产综合体的动态性、整体性、行业性价值评估,正确推行以价值评估为手段的价值体系建设,是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2.3 有效增加物流企业经营价值的重要前提 物流公司各项决策的合理性,基于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公司价值,管理者已不满足从重置成本角度确认特定时点目标企业的价值,更希望从物流企业同类市场比较或持续经营的角度了解目标企业的合理价值,甚至要求分析目标企业与本企业整合能够带来的额外价值,企业价值不但传递物流企业的经营状态和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给物流企业创造了超出生产资料、生产条件所能创造的超额利润,并向内部员工传达企业信息,从而成为培养员工忠诚度、凝聚力、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帮助可以核算物流企业的真实价值,不断提高企业价值财富。

3 我国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一般采取传统的“企业整体评估”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负债的评估,影响了物流企业价值评估科学性、合理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物流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体系不够完善,物流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我国本身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针对物流的行业资产评估起步较晚,专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资产评估制度还不完善,缺乏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②传统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估价值,由于价值评估往往以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为准,造成了对账外资产的忽视和遗漏,同时过分依赖财务指标判断企业的价值趋势,虽然财务指标可以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负债状况、资产管理效率等基本特征,但指标的绝对数本身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好坏标准,其是否合理还取决于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的战略选择,需要结合其它因素对相关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

③物流企业的职能多样性导致对物流企业的每项资产必须分别进行评估,物流企业很多是通过整合资源尤其是有形资产来实现业务,传统的评估方式导致物流企业整体价值被肢解,影响了企业评估价值的准确性。

4 我国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

针对物流行业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设不仅仅是理论概念,而是深含着对资本价值的理解,价值评估体系最为核心的作用是理解企业价值创造的过程,对企业价值以及各种估值方法和概念的理解始终都是价值评估体系最核心和最重要的部分。

4.1 根据物流企业的行业性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注重科学方法和经验水平,但本质上主观性判断很重要,在实践中,应该针对不同物流企业类型选用不同方法进行估价,可以交叉采取多种方法同时估价,并注重两种能力,第一是科学的分析能力,应用数学模式去评估公司价值,第二是良好的判断能力。

4.2 根据价值评估目的和性质选择优化评估结果

由于目前估价目的多样化,价值评估除了可以为产权交易提供合理的基础价格外,更重要的是重组前后的价值对比可以成为物流企业管理层是否进行战略重组的决策工具。

物流企业价值评估的重点目的是为交易(全部股权的交易、部分股权的交易等)提供价值参考,因此其价值类型应该是市场价值(交换价值),而不是非市场价值,当然企业价值评估还有其他目的,有可能需要评估其他价值,如清算价值、控股权溢价等。

4.3 建立合理的协同、关联的价值评估体系范围

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不同,它是建立在物流企业整体供应链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从供应链角度整体来评估物流企业价值,本质上是物流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一系列的经济合同与各种契约中蕴含的权益,其属性与会计报表上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相减后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不相同的。

5 结束语

在我国的具体环境下,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推行科学价值评估体系建设是我国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探讨和研究物流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以及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Fama Eugene and French Kenneth. Size and book-tomarket factors in earnings and returns .Journal of Finance, The. 1995, 50(1):131-155.

[2]杜晓光,张晓飞.成长型中小企业风险特点及财务战略的制定[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5(03).

价值评估论文第8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德育评估;评估价值;评估标准;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3)03-0011-04

德育评估是人们依据某种标准,借助一定的方法、程序与手段,对德育的价值属性作出判断。这种价值判断不是盲目的,而是自觉的,是以人们对某种 “标准”、“依据”的正确认识与把握为前提。评估涉及三个重要问题:一是评估价值本质问题;二是评估标准问题;三是评估方法原则问题。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观点和学说体系,蕴涵着丰富的德育评估思想。

一、关于德育价值的思想

评估的实质是对某种活动的价值判断,是主体对价值的观念把握和能动反映。价值与评估的关系是:价值是评估的基础和对象,价值决定评估;价值是不能直观反映的,必须经过评估这个中介环节才能被确定。一般认为,价值是指凝聚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社会劳动。如:市场上商品的价值是生产者之间交换产品的社会联系的反映,是通过交换价值来体现的。马克思指出:“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马克思还指出“使用价值”这个概念,“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实际上归结为两个概念:一是价值,亦称劳动价值;二是使用价值,亦称效用价值。在哲学意义上,价值是一种体现主体与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的关系,表示客体对于主体的效用与意义。在这里,“价值”超越了价值与使用价值,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提出了哲学意义上的一般价值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价值的论述体现出“价值,是客体本身具有的属性同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不同评价构成了人们不同的价值观。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客体对于主体的作用与意义。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统一。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在价值哲学中通常把外物看作客体,把人看作主体,而价值正是在主体与客体发生关系时,因客体满足了主体某种需要而产生。

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理论是德育评估理论的基石,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参照国内外对价值的界定,德育价值可以界定为德育满足受教育者和社会的需要,促进受教育者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德育评估是根据一定德育价值观或德育目标,对德育现象进行价值判断。具体而言,“德育评估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程序与技术手段,对德育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与估量。德育评估是‘评’与‘估’的统一。”前者侧重于定性描述,以德育价值目标为依据;后者侧重于定量,反映德育价值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关于德育评估标准的思想

任何评估都存在标准问题,标准是价值判断的尺度和准绳,它反映评估对象实现价值的程度。换句话说,评估标准是为了判断评估对象所达到的程度而作出的具体规定,是对评估对象作出具体判断的依据。评估的标准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能否对评估对象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两个尺度”的思想,这“两个尺度”问题就是标准问题。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马克思在这段话中提出了人类生产劳动的“两个尺度”,即客体内在尺度与主体内在尺度。这里马克思明确地阐述了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循“客体的内在尺度”和“主体内在尺度”进行判断,这对于我们理解与考察德育评估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客体内在尺度由客体的本性和规律决定。所以是真理尺度或真理原则。主体内在尺度是由人的本质力量的属性决定的,所以是价值尺度或价值原则。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一切活动的两大原则,可以转变为社会价值的两大标

准,也就是客体的真理标准与主体的价值标准。对德育的正确的价值评估也必须从主客体两个纬度出发,弄清楚客体的真理标准与主体的价值标准之间的辩证关系。

德育评估活动中的“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中的社会集团、组织与个人,或处于一定教育环境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探讨德育主体需要弄清楚主体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社会对德育的需求、德育活动及受教育者的内在规律,还要探讨主体需要与德育条件之间的联系。德育评估活动中的“客体”的属性,是主体需要的价值对象。它们或是有政治价值,或是有经济价值,或是有文化价值,或是有德育价值等。

主体的价值标准与客体的真理标准之间,本质上是反映与被反映、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只有当主体的价值标准与客体的真理标准相一致,人们才能对评估对象作出正确的评估。评估标准应该是主体的价值标准与客体的真理标准的统一,包含两个重要内容,即“合目的性”的价值标准与“合规律性”的真理标准。

德育的评估标准首先取决于德育的价值取向,即德育的教育目标问题。它是德育评估的出发点与立足点,是评估的内在尺度与依据。德育的直接受益者是受教育者,是为了满足受教育者提高知识、能力、素质的需要。但是德育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纯粹为满足受教育者个人发展的需要,还要促进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德育必须满足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需要,其现实性与可能性构成了德育的价值,包括其政治价值、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

其次,德育评估标准还取决于德育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德育是极其复杂的创造性活动。它的主要功能是传递社会生活经验并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通过培养人来为社会服务。德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它必须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遵循社会行为准则。德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身心特点及德育的内在规律,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促进社会发展是实现德育个体价值的外在目标。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则是德育社会价值的内在依据。德育评估必须根据这种“外在目标”与“内在依据”,根据德育的本质与规律确定标准。  三、关于德育评估方法的思想

德育评估是一种对德育活动的客观而综合的价值分析和判断,它必须具有相适应的科学方法,才能得到科学的评估结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对德育评估进行专题研究,但在其宏大的思想宝库中我们仍可以获得有关评估方法的思想。

第一,实践的思想方法。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把“实践”视为一种精神的理论活动,并作为解决现实社会矛盾、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马克思指出:“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并且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转而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的现实。”马克思认为,仅靠精神的力量与思想的批判,不能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必须借助物质的批判力量。他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与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实践是人的社会力量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一个理论的价值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确定,理论的价值不仅是为了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实践的思想方法对于德育评估方案的制定、评估指标及体系的设计等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德育评估必须经过预试与实验,必须经过反复实践,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二,“历史”与“人本”评价方法。对人类社会现象特别是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现象进行历史评价与人本评价,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中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撇开历史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的错误观点,建构了以历史评价为基点,集社会历史评价与人本评价为一体的社会评价思想。“历史评价” 是指从生产力的发展的角度来判断社会历史事实和进程的意义;“人本评价”是指从人的生存与发展角度对社会的历史事实和进程作出评价。从“历

观”角度所作的评价与从“人本观”角度所作的评价,最终会在社会总体发展中达到统一。马克思强调,对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要注意从现实合理性与历史合理性的辩证关系中去理解。恩格斯也认为:“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

马克思不仅从历史视角划分社会形态,提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将来向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进发。而且从人本视角划分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马克思从历史(生产关系)角度划分的“五种社会形态”与从人本(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发展)角度划分的“三种社会形态”是“历史评价”与“人本评价”的辩证统一。这种丰富的社会评价思想对于德育评估方法的借鉴与选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就是把评估放在“历史”的坐标轴上,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现实需求及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人本”要求出发,谋划选择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德育评估及方法。

第三,数量分析方法。马克思的数量分析方法,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开始就提出商品质的规定性,“商品的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然后,马克思专门分析价值的量,“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同时,马克思还分析了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变化的关系。从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研究中,我们可以知道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马克思指出:“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区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㈣通过对事物质与量的分析。从而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数量分析与语言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大量使用了如确定“计件工资”的比较分析数量法,揭示“地租”的资金图表分析法,计算“剩余价值”的数学计算法。反映“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变化关系的确定定型法。但马克思研究的“量”,不只是单纯的数量关系,还是一个语言变量关系。如价值规律“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价值规律所表述的量对量的关系,就是语言变量,而不是数学变量。马克思在论述中大量使用的“绝对的”、“一般的”、“越大”、“越多”等都是语言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