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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31 17:00:02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1篇

固定资产投资研究的重要意义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存在诸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对过剩、安全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相对不足、固定资产占用资金成本过高等相对过度投资现象、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落后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价值的提升,进而阻碍国民经济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鉴于国有企业集团在当今中国经济体系中占有极其重大的地位,并有其自身特殊体制的特征,因此,研究国有企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将为国有企业集团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进而有利于集团能够提高投资效率,提升集团企业价值,培育和发展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

固定资产投资国内外研究分析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投资研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企业投资问题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研究。

一、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国外学者主要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冲突角度、投资模式角度等方面研究企业投资与企业价值关系。

二、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学者主要从财务融资约束角度、投资模式角度、投资规模角度等方面研究企业投资与企业价值关系。

虽然国外学者对企业投资与企业价值的研究取得了丰富成果,但西方国家成熟资本市场环境下的研究结论在我国有诸多不适用的情况。因此,结合固定资产投资与企业价值理论,研究二者关系,为我国国有企业集团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证经验。

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方法

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是提升企业价值,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是否可行,关键是评估投资前后预测企业价值的增减,以确保该项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目前,国际上的价值评估实务中,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三种价值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capitalization approach ),也称收益资本化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根据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使之资本化或将其折现的累加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收益法主要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法(DCF) 、经济增加值法(EVA)。

第一,现金流量贴现法(Discounted Cash Flow Method)

现金流量贴现法是指通过把企业预期现金流量进行现值折算的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其估值方法复杂、估值区间范围大,导致很难捕捉短期盈利机会,从而一定程度限制了该方法的应用。

第二,经济增加值法(Economic Value Added)

经济增加值法(Economic Value Added),也称经济附加值,是由美国学者Stewart提出经济增加值等于税后净经营利润与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在采用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侧重重视税后净经营利润与资本成本,忽视了非财务信息,不能全面评估企业所包含的非财务类信息的价值。

二、市场法

市场法(market approach),也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在相对完善与活跃的市场的存在、存在与被评估资产相似的企业且其参照物相同为前提下参照相类似企业价值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通过参考比较评估企业价值,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动因素,相对比较真实地评估市场价值。但是运用市盈率来评估企业价值需要产权交易相对规范的市场,另一方面,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缺少理论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市场法仅作为一种计算技术对收益法和成本法起补充作用。

三、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成本加和法,是指在企业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基础上,将被评估企业视为各种生产要素的综合体,合理评估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即评估各项可确认资产、商誉或经济性损耗,最后将各项可确认资产加总求和与商誉或经济性损耗计算,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忽视了各项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成本法以企业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以账面价值为计算对象,忽视了会计数据的滞后性。并且计算各项资产需要大量人力,商誉的估值也没有标准的参考标准等缺点限制了成本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2篇

卢凤菊

(上海海事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135)

[摘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特征,并在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存在潜在的不确定性,但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传统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如风险因素、折现现金流量、比率评估都无法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做出准确预测和价值评估。运用实物期权方法契合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潜在不确定的特征,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能更好地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重建期五个发展阶段的特性,有利于实现风现投资项目的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投资价值评估;实物期权

[中图分类号]F [文献标识码]A

当今世界新技术、新兴产业迅猛发展,孕育着新一轮新产业革命。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世界主要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对于我国来说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更是时不我待,意义重大。2010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与特征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具有3个特点:

一是成长性,新兴产业往往有着良好的成长预期,发展速度一般快于传统产业;二是新颖性,技术新、形态新、结构新(包括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等);三是不确定性,因为用户的需求市场条件、未来的进步等尚存在着很多未知因素,新的业态新的技术能不能形成规模,能不能成为未来的主导产业,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前期的高额投入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特征。在未来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其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传统的信贷方式根本无法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融资工具,成功解决了这一问题。所以,在现实环境下,风险投资的定位与功能正好契合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而项目价值评估是风险投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准确的估计可以为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传统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中存在的缺失

传统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种,比如:投资回收期法,会计收益率法,内部收益率法,风险因素评估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比率估价法等,本文主要介绍风险因素评估法、折现现金流法和比率估价法在战略新兴产业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一)风险因素评估法

风险因素评估法是一种定性的方法,通过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指标用合理的方法赋予权重比例以期从总体上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指标的高低次序,并评估与项目价值的联系。

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从产品的研发到投入生产都要面临各种投资风险,而风险投资的各个阶段其风险特征也不相同,这就需要风险投资者有效地评估各种风险因素并建立相应的价值评估体系。而风险因素评估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指标的选取和权重的确定需要较多的人为判断,这对新兴产业的价值评估不利;而且风险因素评估法的评价体系中的许多数据来源于历史数据,而新兴产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特征,它的许多数据都需要预期而无历史数据可查,且其未来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风险因素评估法在实际运用中很难对新兴产业的投资作出准确的预测不利于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

(二)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是由美国西北大学的阿尔弗雷德· 拉巴波特于1986年提出的,是一种定量的方法,其核心是净现值法(NPV)。 所谓净现值是将整个寿命周期内发生的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的差额,按照一定的贴现率分别折现而得到的净现值。计算净现值的公式为:净现值NPV=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

折现现金流量法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都处在成长阶段,其未来发展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如果项目经营失败,运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就要选择放弃,这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其次折现现金流量法从项目开始时就开始预测未来各年的现金流,并根据事先确定好的折现率对未来各年的现金流进行折现。新兴产业的新颖性决定了很难对未来的现金流其准确的预测;最后新兴产业无形资产比重大,而这些无形资产多半在账面上体现不出来,具有隐形性,按照折现现金流量法无法准确评估战略性新兴产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样就很容易造成项目价值被低估,将可能导致投资者错过投资机会。

(三) 比率评估法

比率评估法是一种定量的方法,对于经过综合指标计价法评价的风险投资项目,可进一步进行评价。其中,市盈率估价法是评价风险投资项目的有效方法。市盈率以企业所属行业平均市盈率来评估该企业的价值,即:

修正的市盈率=可比企业实际市盈率/(可比企业预期增长率*100);

每股价值=修正市盈率*目标企业预期增长率*100*目标企业每股收益。

但是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性,很多项目都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很难找到具有相同特征的可比企业;而且市盈率指标无法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潜在的增长能力,也无法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面临的风险程度,所以采用比率估价法也很难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

三、实物期权法再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传统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很难适应处于不确定环境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而运用实物期权法正好契合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点。实物期权的概念最初是由Myers(1977)在麻省理工学院所提出的,他提出一个投资方案其产生的现金流所创造的利润,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价值就等于净现值与实物期权价值之和。净现值部分可以运用传统的净现值法,实物期权价值部分可以运用B-S模型或二叉树模型。与传统方法相比,实物期权法应用于新兴产业风险投资的价值评估中,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更加符合新兴产业不确定性的投资环境。新兴产业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给新兴产业风险投资带来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投资机会。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可以看作看涨期权,即:投资者获得了一项对未来进行投资的权利,为下一阶段的投资创造了机会。在投资环境好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执行期权,否则就不执行。这样即使前期投资不产生现金流,也为后期的投资创造了投资机会。

(二)有利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新兴产业拥有很多无形资产,而按照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会低估企业的价值,运用实物期权法,新兴产业拥有的这些无形资产,使得企业拥有了一种在未来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权利,同时也拥有放弃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权利,企业考虑这些权利时,项目的价值就能公正地体现出来。

(三)能更好地体现新兴产业多阶段的特性。新兴产业一般有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重建期五个发展阶段,中国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所处阶段的总体分布(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心主要集中在后期,对种子期投资的金额仅为10.2%,投资项目仅占19.9%。这说明在种子期风险比较大,风险投资的价值评估也比较困难,许多评估都是基于经验判断,这样用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其作出的评估就会不准确,忽视了项目后期投资者的选择权,而实物期权法考虑到了各个阶段投资所具有的选择权,这样更能体现新兴产业多阶段的特性,从而更好地预测新兴产业的价值。

(四)有利于实现风险投资项目的价值最大化。风险投资项目的价值是由未来的增长权决定,而不是由现在的现金流所决定。对于新兴产业来说,企业进行的投资活动并不能立即获得收益,而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短期的收益,从长远来看企业前期投入的资本是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取得某种专利权或者进入市场的潜力。传统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忽视了风险投资项目的期权特性,使得投资者低估了项目的价值,导致投资者会做出不利于企业的决策,不利于实现风险投资项目的价值最大化。

四、结语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的产业,也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对其进行风险投资价值评估具有重大的意义。而实物期权方法正好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相吻合,这不是对传统的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方法的否定,而是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找出更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如果能同时正确的使用实物期权法与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将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元,张晓原,赵明鹏.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1[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3篇

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进行资本运营的重要基础工具,大力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是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企业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资产评估行业要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挑战,企业界应在资本运营中用好企业价值评估这一基本工具。鉴于上述的背景,文章对目前企业价值的评估的方法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 资本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067-03

一、企业价值评估及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和意义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出于企业管理,并购,扩大、提高企业影响,展示企业发展实力,增加企业凝聚力等不同目的的需要,企业价值评估在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已越来越重要。{1}

在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已成为投资者做投资决策的重要前提。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以有形资产和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形成优化的资产组合作价入股已很普遍。合资、合作者在决策中,必须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量化,由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又是被投资单位确定其无形资本入账价值的客观标准。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管理层加强监管与公司治理,价值投资时代已经来临,正确评估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已成为影响管理者和市场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的重要因素。

二、证券市场企业价值评估的常用方法

(一)三种常用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成本法主要考虑资产的成本,很少考虑企业的收益和支出,主要通过调整企业财务报表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来反映它们的现时市场价值。成本法在评估企业价值时的缺点十分明显:其以会计报表上的总资产为依据,忽略报表之外的资产项目,使企业价值的资产构成不全面,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市场法{2}是利用类似企业的市场定价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做法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物企业的主要变量,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物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我国的资本市场尽管已初具规模,但毕竟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达不到评估精度所要求的可比企业的数量,无法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市场法才被广泛地应用。

收益法更符合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投资价值是资产或者企业相对于某个特定投资者而言的价值。企业投资价值的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性的分析,即分析企业的资源和核心能力及其表现出来的成长性,这是企业投资价值的基础,投资者据此决定“投”还是“不投”;二是定量的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价值评估模型决定投资者所占的股权比例。基于这个目的,在证券市场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更多用的是收益法。下面选取两种收益法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

(二)两种模型:红利贴现模型和自由现金流股价模型

1.红利贴现模型{3}。投资者买股票,即对所选企业的价值投资通常期望获得两种现金流:持有股票期间的红利和持有股票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由于股票的上述性质,持有期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是由股票未来红利决定的,所以这时企业当前价值应该等于无限期红利的现值:

其中DPS=每股预期红利

r=股票的要求收益率

这一模型的理论基础是现值原理――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计算现值的贴现率应与现金流的风险相匹配。

红利贴现模型的主要引人之处是它具有简单和直观的逻辑性。然而有许多分析人员因为其附加多种的限制条件而对它得出的结果产生质疑。

首先,人们习惯认为红利贴现模型不能用于低红利或无红利的股票的估价。但这种观点其实是不正确的。如果根据预期增长率的变化来调整红利支付率,即使对于不支付红利的公司,我们也能得到合理的价值。这样,对于一家高速增长且当前不支付红利的公司,我们根据增长率下降时的预期红利支付率仍然可以估计出其价值。但是,如果不根据预期增长率的改变来调整红利支付率,则红利贴现模型将会低估不支付红利或支付低红利的股票的价值。

其次,人们习惯认为红利贴现模型过于保守,依据是股票价值不只是由红利的现值决定。但是,一些被认为在红利贴现模型中被忽略的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的估价。

最后,红利贴现模型也被人认为是与市场相对立的模型。因为,当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时,使用红利贴现模型会发现越来越少的股票的价值被低估了。如果股票市场上升的原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改善,如更高的预期经济增长率或更低的利率,那么没有理由认为由红利贴现模型得到的价值不会相应地增加;如果证券市场上升的原因不是宏观经济基本因素的改善,红利贴现模型所得到的价值就不会随着市场而改变,但这时模型所发出的信号是更强烈而不是更弱,它显示相对红利和现金流,市场对企业的价值是高估了,并提醒谨慎的投资者提起注意。

红利贴现模型是用来对股权资本进行估价的一个简单模型,它的基本原理是企业价值等于其预期红利的现值总和。虽然此模型常常被指责为使用价值有限,但是事实证明其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有惊人的适用性。它可能是一个保守的模型,当市场价格的上升与基本因素(收益、红利等)无关时,它能够发现价值低估的公司越来越少,但这也可以被认为是该模型的优点所在。对红利贴现模型的实证检验表明它在投资估价中能够发挥作用,尽管它的大部分有效性可能来自它通常认为低市盈率、高红利收益率的企业是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2.自由现金流股价模型。公司自由现金流是企业所有权利要求者,包括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和债权人的现金流量总和。{4}有两种方法计量公司自由现金流,一种方法是把公司所有权利要求者的现金流加总:

FCFF=股权现金流+利息费用*(1-税率)+本金归还-发行的新债+优先股红利

另一种方法是用利息税前净收益(EBIT)为出发点进行计算:

FCFF=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追加营运资本

具有很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正在发生变化的公司尤其适于使用FCFF方法进行估价。因为偿还债务导致的波动性,计算这些公司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是相当困难得。而且,因为股权价值只是公司总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它对增长率和风险的假设更为敏感。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的一个最大问题是股权现金流经常出现负值,特别是那些具有周期性或很高财务杠杆比率的公司。由于FCFF是债务偿还前现金流,它不太可能是负值,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估价中的尴尬局面。最后,如果使用FCFF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价,则要求债务或者以公平的价格在市场上交易,或者已经根据最新的利率和债务的风险进行了明确的估价。

例:L1N广播公司估价{5}。为了确定AT&T收购该公司的合理价格,三家投资银行在1995年对LIN广播公司进行了估价。最后,除根士丹利公司的估价结果为每股105美元;雷曼兄弟公司的结果为每股155美元;wa2scrstein Perel]a公司则得出了一个较为折衷的估价结果一――每股127.5美元。背景信息:

1994年的数据:EBIT=1.2830亿美元;资本性支出=1.5050亿美元;折旧和摊销=1.2510亿美元;营运资本占销售收入的10%;销售收入=L8860亿美元;长期债券利率=7.50%;公司税率=3691;高速增长阶段的数据:;高速增长阶段的时间长度=5年;销售收入的预期增长率/EBIT=30.00%;公司的B值=1.60;股权资本成本=7.50%+(160×5.50%)=16.30%;负债比率=60%(在此阶段,公司将继续以10%的税前债务成本大量使用债务进行融资);资本性支出、折旧、销售收入和EBIT预期具有同样的增长率;在此阶段营运资本仍保持为销售收入的10%。

资本加权平均成本=(16.30%x0.40)+(10%x0.64×0.60)=10.36%过渡阶段的数据:过渡阶段的时间长度=5年;EBIT的增长率将按线性方式从第五年的30%降至第l0年的5%;资本性支出每年增长8%;折旧每年增长12%;整个过渡阶段公司的B值将降为1.25;负债比率将降为50%,税前债务成本将为9%;营运资本仍然为销售收入的10%;资本加权平均成本=(14.38%x0.50)+(9%x0.64×0.50)=10.07%。

稳定增长阶段的数据:收益和EBIT的预期增长率=5%;资本性支出和折旧的增长速度与EBIT的增长速度相同;公司的B值=1.00;股权资本成本=7.50%+(1.0x5.5%)=13%;负债比例=40%;税前债务成本=8.5%。

估计价值:使用上述数据估计公司在高速增长阶段和过渡阶段的EBIT、资本成本、现值。

以第十一年的FCFF为基础,可以计算出第十年末的公司价值,稳定增长阶段的增长率是5%,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FCFF=FCFF10×1.05=58070×1.05=6.0973亿美元

在稳定增长阶段的资本成本=(13.00%×0.6)+8.5%×(1-0.36)×0.4=9.98%

第十年末公司价值=60973/(0.0998―0.05)=122.5355亿美元

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下:高速增长阶段FCFF的现值=3.4264亿美元;过渡阶段FCFF的现值=9.14l5亿美元;过渡阶段末公司价值的现值=46.3349亿美元;公司的价值=58.9027亿美元;已发行债务的价值=18.0660亿美元;股权的价值=40.8367亿美元;每股价值=79.29美元。

三、我国证券市场企业价值评估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企业并购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业逐步发展成熟。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从国外引进价值评估行业时,企业评估与实物资产评估是同步引进的,并且在起步阶段受美国价值评估界的较大影响。但在我国长期的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和实物资产评估始终混在一起,不予区分。当时的认识就是只对企业的相关资产或科目进行评估,而没有涉及企业评估或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

我国价值评估行业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实际上是在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后才得以发展的。特别是在《公司法》制定之后,国家需要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折股,引发了国资产评估行业从对会计科目资产的评估过渡到对企业整体资产(净资产)的评估。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资产评估界错过了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良好时机,正当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将萌生的时候,又走了回去。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实际操作时,还是把企业评估分解为对企业各个组成部分的资产的评估,最终成为对会计科目的评估。

所以由于受传统资产评估业务的影响,我国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还难以满足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6}。比如,在以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往往通过成本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确定企业的价值;按照全部股权价值和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确定部分股权的价值。

但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存在历史局限。不同于一般国家从实物资产评估开始,然后逐步发展到企业价值评估。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与实物资产评估是同步开始的,但采用的方法则是借鉴实物资产评估通用的方法,即历史成本法,而不是采用国际通用的收益法。这与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体制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第一,市场发育程度的局限。我国资产评估业务开展初期,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尚不活跃,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不大。当时的产权交易主体是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双方关注的是资产本身的价值,评估师只对交易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不是对整个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评估师专业背景的局限。在我国评估行业产生初期,评估师大都来源于审计师或会计师,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习惯于把企业价值评估分解为企业各个组成部分资产的评估,然后再进行累加,由此形成了“成本法十年一贯制的状况”,也使很多客户认为评估是会计和审计的一种延伸,是审计的附属业务。

第三,评估管理体制的局限。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端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在管理体制上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有很大不同,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评估结果须经政府部门确认,致使评估人员在从事评估业务时,着眼于满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较少研究企业价值评估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因此,对企业价值评估概念的理解上不够完整。

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所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各个方面的原因,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首先,成本法在理论上易于接受,实践上容易操作。成本法最形象的比喻就是将一块砖一块砖地砌起来的⑦而资本市场上许多无形的参数、指标是感觉不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成本法易于操作。其次,市场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并且我国评估理论引进和研究滞后,无法应对评估实践。

前面提到的固然是我们长期以企业的资产价值评估替代对企业价值的评估的原因,但制度性因素也不容忽视,即成本法较易被进行评估报告审核的政府管理部门与评估客户所接受。评估是一种专业服务,可是在现行的法律下,却必须要对其进行行政性的或准行政性的审核,国有资产评估以前还必须进行确认。行政性审核造成的弊端是将专业问题非专业化、相对问题绝对化、复杂问题简单化。从而,行政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都趋于回避评估工作的专业特征,回避不确定性,制定了一些硬性规定,对评估结果提出过分具体的查验的要求。评估人员因此无法或不必发挥其专业特长,也就按规定进行机械操作。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不再是根据评估对象具体情况和相关市场因素进行判断,而是降格为根据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的一种简单的计算。至于这种计算的结果是否合理、是否对当事人有意义已经成为次要的目的,符合规定和通过审核则成为最重要的目标。此外,理性的评估报告使用者的缺失,也是我国资产评估业长期处于低层次循环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变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发展局面,需要评估行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评估报告使用者等各方面作出共同的努力:

1.在评估方法选择方面,应该要求评估师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充分考虑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在适宜的情况下要使用多种评估方法,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企业的价值评估上。

2.正确使用收益法。收益法在资本市场企业价值评估有着很好的价值,但是针对收益法在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强调不应当因为收益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就简单地否定或回避,而应当在充分肯定收益法能够有效反映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对收益法运用的规范。

3.评估师要关注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事项。评估师应当关注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状况,关注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等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事项。并且要重视控股权、少数股权等因素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现代企业价值理论认为,拥有控股权的股东与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相比,在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方式、营销策略等方面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对股东之间的利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对此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即要求评估师在适当的情况下,对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可能对权益产生的影响,作出适当披露,并提示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这不仅符合国际惯例,对我国评估实践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4.资产评估师应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企业价值评估内涵,认真实施相关评估准则。中评协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在理念上比较超前,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要站在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全面服务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更新理念,把握实质,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接受正确的企业价值评估概念,全面理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相关准则,勇于探索与实践,使企业价值评估适应市场的要求,获得公众的认可。

5.根据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企业价值评估对评估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评估行业要加大理论研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建设,有对性地解决评估执业中的难题。

6.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企业价值评估。要广泛宣传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知识、概念和技术方法,使更多企业和投资者能够了解并理解企业价值评估,合理使用企业价值评估报告。同时,注意防止客户对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的误用甚至是恶意运用,防止对企业价值评估专业属性的片面理解。传统的评价方法由于只使用了企业经营的部分信息,其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历史和当前信息,过于注重财务绩效指标,往往是静态的考察和评价,因而显得较为片面或主观,不能全面衡量企业的投资价值。鉴于此,必须探寻影响企业价值的主要因素,把定性描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以设计一个系统性的评估框架,才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投资价值。

注释:

{1}方行.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

{2}刘海明.审计与财务

{3}{5}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工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胡玄能.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16卷第4期

{6}王诚军.企业价值评估

{7}邹先德.科技创业

参考文献:

1.王少豪.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2.俞明轩.企业价值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杨雄胜.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4.向玉坤.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理论探讨,2007(1)

5.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工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王少豪.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7.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8.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4篇

【关键词】EVA估值; FCFF估值; 价值评估; 自由现金流

一、引言

企业价值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经济和管理范畴,估值研究运用最广泛的是证券投资领域,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在纷繁的选择机会中,寻求最具潜力的投资对象是极大的挑战。于是,公司价值的评估即公司内在价值的计算,对于投资者来说尤为重要。然而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对于公司价值评估是绝对合理的,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条件。不同的行业都有其最适用的模型及参数,针对行业进行估值模型的比较分析,是证券分析、行业研究中的主要内容。

在当前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实践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即FCFF估价法,是主流方法。该种方法认为企业的价值等于该企业以适当折现率所折现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所谓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是指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税后现金流量总额。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某咨询公司提出了一种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的新方法――EVA方法,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EVA是英文Economic Value Added的缩写,可译为:资本所增加的经济价值、附加经济价值或经济增加值等。EVA法也被引入到价值评估领域,用于评估企业价值。

二、价值分析

1.价值分析的意义与方法

上世纪30年代,价值投资理念的先驱者格雷厄姆提出,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其实就是购买了该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回报,在长期来看,来自公司自身的盈利和价值的提升。市场上股票的价格是波动的,而波动的核心是公司的价值。格雷厄姆在著作《证券分析》和《聪明的投资者》中系统的阐述了公司价值的基本面分析法,也就是说公司价值取决于它的基本面。包括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位置,产品的周期,发展的前景,以及企业本身的净资产,负债水平,盈利能力,融资周转能力等。

企业分析中最主要的分析还是对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的分析,投资者需要了解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市场份额,上下游的联系,未来的发展计划,基本的财务状况以及估值分析。财务分析和估值分析是公司分析中比较重要的环节,两者都基于公司的财务报表上的历史数据。一家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其一段时间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缩影,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的重要依据。

2.主要估值法的介绍

价值投资的核心理论是“证券的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进行估值分析是为了使公司的价值量化表现出来,这个称为内在价值,然后用这个内在价值和上市企业的市场价格作对比,如果结果是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企业被低估,那么投资这个企业将是有利可图的。上市企业的估值方法有两种: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的使用是最为广泛的,计算的方法也相对简单易懂的估值法。比如市盈率P/E倍数、市净率P/B倍数。这种估值法的运用逻辑是用某上市企业的市盈率倍数与同一行业的其他公司作对比。这种估算方法虽然简单,但是也比较粗泛,因此需要结合企业和整体市场的综合情况来做评估。

绝对估值方法是利用未来收益的折现来进行资本化定价方法,这种方法建立在一定的预测上,比如在股利折现模型中,通过对过去股利分红的趋势分析,预测未来的分红比率,然后预测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的股利做折现,最终得到企业的内在价值。自由现金流折现的方法和股利折现十分相似,只是用于折现的量是通过财务数据折算得到的自由现金流。绝对估值法可以比较精确地反应内在价值,但是预测值比较多,任何预测参数的偏差都有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同。

除了传统的相对和绝对估值法外,近几年比较流行的还有一种EVA企业经济增加值估值法,是由美国斯特恩,斯图尔特咨询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末所提出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衡量的是一个企业在资本收益和资本成本之间所得差额是多少。这种差额被认为是企业的价值增加量。

三、两种算法的理论意义及实证计算

1. EVA算法的理论及实证计算

EVA模型是用于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算法,它关注的是企业利益的最大化。EVA(Economic Value Added)经济增加值法,主要衡量的是创造企业价值,增加股东的收益的能力,EVA等于税后净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其中资本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本成本,也就是说EVA等于收入减去所有成本,这种利润被认为是真正的经济利润。与之相对应还有一种MVA(Market Value Added)市场增加值,是市场对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和价值提升的预期。基于有效市场理论,如果市场是有效的,企业的经济增加值和市场增加值是能够实现匹配的,也就是说EVA的增加暗示着企业价值的增加,投资者发现这种变化后,会增加对于企业投资回报的预期,这种预期会表现在市场价格的变动里。

EVA的计算方法如下:

经济增加值(EVA)=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资本成本(Cost of Capital)

EVA计算四个大步骤: (1)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的计算;(2)资本的计算; (3)资本成本率的计算;(4)EVA的计算。

企业价值 = 初始投资+未来预期EVA的现值总和

下面以苹果公司为例来进行EVA的计算,数据来自苹果公司2015年年报的披露。

第一步:计算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

税后净营业利润=税前净营业利润+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EVA税收调整

第二步:资本计算

EVA的资本=债务资本+股本资本-在建工程-现金和银行存款债务资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长期负债合计股本资本=股东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债务资本=短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长期负债合计

= 35490 + 2500 + 53463 = 91453

权益资本=股东权益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权等价物

= 119355 + 0 + 0 = 119355

资本计算=债务资本 + 权益资本 - 在建工程,现金存款

= 91453 + 119355 + 21120 = 189688第三步:EVA计算

EVA = 税后净营业利润 C 资本成本 = 税后净营业利润 C 资本成本*资本成本率

= 34300.9 - 189688×0.065 = 21971.18到2015年底,苹果公司的普通流通股数量为2574.458(百万)股,折算得到每股EVA约3.34。进行企业价值估算的时候,可以用:企业价值 = 未来预期EVA的现值。这里假设企业的EVA以经济自然增长率5%来增长,并且以10%作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通过永久性增长的公式来计算,得到苹果公司的企业内在价值 = 3.34 ×(1+5%)/ (10%-5%) = 70.14美元每股。

2. FCFF算法的理论及实证计算

FCFF估值法(自由现金流折现法)是相对来说运用更广泛的估值法。这种估值法的逻辑是,企业的价值等于预期中该企业未来的自由现金流的总现值,这属于一种绝对估值法,这种方法得到的价值数据将会更加精确。所谓的自由现金流,指的是企业税后的经营现金流,扣除当年投资额度后,剩余的价值。这样的估值结果可以提供给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作为参考,但是由于这种方法涉及到许多参数的设定,比如利润的增长率,资本成本率等,各种参数的变化都会导致结果的偏差。

FCFF的具体算法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FCFF) =(税后净利润+利息费用+ 非现金支出)-营运资本追加 -资本性支出

这个公式,继续分解得出:公司自由现金流量(FCFF)=(1-税率t)×息税前利润(EBIT)+折旧-资本性支出(CAPX)-净营运资金(NWC)的变化

企业的价值=∑FCFFt / (1+WACC)t, t从1至无穷大。

计算企业的FCFF=EBIT×(1-t)+折旧-CAPX-NWC

= 72515×(1-0.26)+ 11257-(22471-20624)-(19847-19162)= 60386.1

这里仍然运用简单假设,假设自由现金流以经济的自然增长率5%持续增长,以10%作为资本成本率,通过计算得到企业的内在价值 = 60386.1×(1+5%)/ (10%-5%) = 1268108.1

除以苹果公司的普通流通股数量2574.458(百万)股,每股的内在价值为492.57。这个结果与苹果公司自身的股价偏差比较大,可能由于这个企业本身一直以来持有丰富的现金流的原因,用现金流进行折现,会得到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内在价值。

四、两种算法的适用性比较

从理论的角度,EVA算法显示了企业的一种新型的经营观念,企业业绩的改善和价值的提高是可以联系起来的。经营者必须得到更好得收益,给予投资更高的资本回报率,才能给予投资者的信心,使他们愿意持续投资和持有企业股票,也使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有好的表现。这种算法吧经营者的目标和股东的利益联系起来了,股东的投资回报上升的时候,企业的价值也会上升,如果市场有一定的有效性,这种价值上升必然能够同时体现在股价上。

相对而言FCFF估算方法,锁定现金流为价值体现,客观来看,当企业现金流充足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企业有足够的投资和盈利的资本,企业价值也就具有了提升的潜力,但是这种算法忽视了企业对现金流充分利用与否这一问题,例如苹果公司,公司的现金流一直充裕,但是投资和分红却较少,这时企业价值就不是完全由现金流来体现了。

从计算的结果分析,EVA计算得到的企业内在价值更接近于实际的价格波动范围,苹果公司的股价近一年内波动范围120美元左右,显然EVA计算得到的70美元更合理。而FCFF计算得到的内在价值远高于市场价格,这是由于苹果一直以来过于丰富的现金流,造成了估值的偏差,因此两者相比较下,EVA模型更适合该公司。

五、结论

综合分析来看,EVA估值法优于FCFF估值法,原因在于EVA衡量的是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状况,资本利用的状况,它更关注于股东的收益,企业的前景。FCFF模型只关注现金流,而无法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在计算现金流的时候我们发现,流动资金的变化,比如流动的资产或者负债的突然增减,任何固定资产的投资买卖,都会影响现金流,这样的变化并不能直接代表管理者的业绩。甚至有时候,管理者为了改善某一时的现金流,减少折旧或推迟投资,这样就会损害该企业的公平定价。而EVA估价法仅确定的是企业经营中价值的增加,它弥补了FCFF估价法的不足。

参考文献:

[1]《聪明的投资者》 , 《证券分析》. 格雷厄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EVA估值法与FCFF估值法的比较》. 白登顺 ,贺强. 消费导刊经济研究 ,2009.5.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5篇

【关键词】 投资性房地产; 评估准则; 会计准则

一、引言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用于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业务。为了加强会计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协作,推广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2009年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IVSC)在2011年的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中也新增了有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内容,即国际评估准则第233号《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IVS233”)。虽然在建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比较特殊,但IVS233与我国的指导意见之间不乏可比性。本文期望通过对这两者的比较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提供一些借鉴。

二、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总体框架比较

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与早期版本相比,修订后的准则在语言和形式上有了重大的变化,准则内容突出了原则性。《国际评估准则》是由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的。2008年,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mmittee)改组为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简称为IVSC。IVSC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民间组织,实行会员制。改组后的会员不再局限于专业评估机构的社团组织,还吸纳了包括评估机构、评估报告使用方和学术界等更为广泛的代表,目前由来自54个国家的74个成员组织组成。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包括3项通用准则、6项资产准则以及2项评估应用。通用准则适用于所有的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资产准则对具体资产的评估提供指导,包括“准则”和“注释”两个部分。评估应用服务于常见的评估目的,包括“准则”和“指南”两个部分。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的基本准则是由国家财政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评估具体准则则是由财政部授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要负责制定资产评估执业具体准则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依法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指导与监督。至2012年,我国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了21项资产评估准则,包括2项基本准则、9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与国际评估准则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层次更加分明,内容更为充实。另外,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还特别强调了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以及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

三、《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与《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比较

目前IVS233对投资性房地产制定的准则主要针对在建情况,但仍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般情况及相关概念进行了描述。抛开IVS233中对在建情况的描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将IVS233的相关内容与我国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作个比较。

(一)主要相同点

1.主要依据相同

《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在国际评估准则中不属于《IVS230不动产权益》,IVS233主要依据通用准则和不动产权益准则的原则制定。同时,IVS233在注释3中将财务报告作为评估目的,在注释12中将财务报告列为特别注意事项,所以IVS233也必须遵循《IVS30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原则。《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第一条就明确指出,该指导意见是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制定的。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必须列于财务报告中。因此,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评估一般目的相同

在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中,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资产的公允价值,而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IVS233注释4指出,“此准则提供评估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时应遵守的原则,市场价值是指在市场中模拟交换的价格”。指导意见第三条指出,“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第十条指出,“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一般等同于资产评估准则中的市场价值”。由此可见,两者的评估一般目的都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价值,而我国的指导意见则更加侧重于结合会计准则。

3.评估方法相同

由于投资性房地产自身的特性,成本法不适合用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IVS233和指导意见都优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IVS233注释6指出,“在缺乏直接可比的销售证据时,评估价值必须使用一个或多个以市场为基础的估值方法”、“关键投入的可比市场数据用以支持贴现现金流量预测或收入资本化的计算”。IVS233不仅赞成使用市场法,而且支持更加广义的市场法——“在不同的地点或在不同的条件下可比房地产的销售证据”、“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成交的房地产销售证据”。评估人员依据IVS233运用市场法时可以获取更广泛的信息,但是必须对不同条件下的差异作出合理的解释和适当的调整。运用收益法时,有关参数选择还需结合市场法。指导意见则在《第四章评估方法》中用大量篇幅对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进行了详细阐述。

4.重要参数相同

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有赖于可比案例的选取。IVS233注释6和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都明确了可比基础的重要性。指导意见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态度,同时对有关比较因素作出明示,包括“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容积率、使用年期、面积、具置、经营业态和所带租约等”。收益法的主要参数有: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IVS233在注释11“租赁”中对租赁收入的解释体现了收益的计算;注释9“现金流可能持续时间”体现了对收益期限的确定原则;注释11“风险”中指出,“折现率是市场中典型的买方所要求的最低回报率”。指导意见则在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内容中以“净收益”、“收益期限”、“折现率”这样的字眼明确提出了对收益法三大参数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区别

1.表述不同

IVS233中并没有对“市场法”、“收益法”等类似字眼形成一个专有名词,而是用“现金流量预测”、“收入资本化”等来描述。由于语言的不同和翻译的缺憾,势必约束了对国际评估准则的全面理解。但这些差异尚且停留在局部,未对全局造成重大影响,亦不构成IVS233和指导意见的实质性差异。

2.定义不同

IVS233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建筑或部分建筑。不包括:(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2)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作为存货销售的房地产。我国指导意见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其中,“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指导意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IVS233的定义略有不同。

3.详略程度不同

IVS233相比指导意见更具原则性,内容较为简洁;指导意见则更加具体,在解释有关概念时更为详细。例如,在运用收益法时,IVS233要求用建造成本、租约条款、经营成本、增长假设、折现率、资本化率和其他关键投入的可比市场数据来支持收益法的计算;指导意见要求评估师应当关注投资性房地产现有租约条款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租金及其构成、租期、免租期、续租条件和提前终止租约的条件。指导意见相比IVS233对“租约条款”进行了适当阐述,更加清晰明了。

4.结构不同

《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由准则正文和注释两部分构成。准则正文部分包括准则的适用范围、工作范围、实施、报告和生效日期,注释部分阐释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其类型、评估方法、评估输入参数、财务报告特别注意事项、抵押贷款评估注意事项。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包括“引言”、“基本要求”、“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披露”和“附则”。《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延续了国际评估准则中资产准则的一般结构体例,即采用了准则加注释的模式。其中,除了对在建情况的详细描述和一般要求外,主要涉及术语解释、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特别注意事项等。《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结构体例大体和其他专业准则的结构体例相同,采用了部门规章性质的条款式体例,符合我国的一般阅读习惯。主要内容涉及具体操作要求、评估准则、评估方法和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等。两者在结构与内容上的差异主要来自于不同地区之间行文方式的差异,这些差异并不妨碍阅读者的理解,同样也不构成IVS233和指导意见的实质性差异。

5.关注内容不同

IVS233中除了对在建工程评估一系列注意事项的强调外,还特别明确了财务报告、抵押贷款评估的注意事项。除此之外,IVS233还在评估目的中列举了“收购、兼并和出售企业或部分企业、诉讼”,这些内容尚未体现在我国的指导意见中。指导意见中则提出了“土地使用权”、“区间值”的有关事项。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评估结论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第二十三条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无法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可以采用符合会计准则的其他方法。如果仍不能合理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经委托方同意,还可以采用恰当的方式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区间值,得出价值分析结论,并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允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区别。”指导意见在分类、剩余使用年限和评估结论等方面对土地使用权作出了多条说明。而区间值则是我国评估准则中较为创新的部分,有效解决了我国评估实践中的难题。关注内容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政策以及具体评估实践不同引起的,都旨在解决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这些差异是必须关注的实质性差异。

四、比较启示与改进建议

(一)评估准则的制定与会计准则密切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满足特定条件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更好地反映资产的市场价值,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市场价值一般都会高于账面价值。企业资产的增加能够提升企业形象,有助于企业融资决策。专业的评估人员可以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提供专业意见,因此,IVS233和指导意见都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中体现了会计准则的要求。IVS233在注释12中提出了对财务报告的特别注意事项,要求评估人员关注持续经营假设。指导意见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至第十条的内容中,明确要求评估人员在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评估机构在执行其他评估业务时,同样会涉及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关于可收回金额的内容中,对市场法获取公允价值、收益法获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了具体的阐述;第二十八条则要求披露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企业合并或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都有可能涉及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业务,而目前指导意见未对此作出特别说明,指导意见可就第8号、第20号会计准则以及其他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明确评估特定目的

评估特定目的会影响评估方法的选择进而影响评估结果。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必须首先确定评估特定目的。IVS233相比于指导意见明确了4个特定目的:财务报告、抵押贷款、诉讼和收购兼并。指导意见中主要涉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各项经济活动频繁发生,单一的评估目的将无法满足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以抵押贷款、诉讼和收购兼并为特定目的的评估业务已经较为普遍,指导意见中也应该加入特定目的的描述。例如,抵押评估是当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依法以提供担保的投资性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买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该投资性房地产所能实现的客观合理价格折算到设定抵押权时的价值。在确定抵押价格时,应根据抵押房地产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对收益稳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选择收益法评估。对可比实例较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选择市场法评估。

(三)改进评估方法

在运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时,可借鉴IVS233适当放宽条件。投资性房地产只是不动产中的一部分,可能会缺乏大量的实际交易案例来建立严格的可比基础,放宽在地点、时间和交易情况上的限制,便于实际评估工作。同时,这也要求评估人员要有扎实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经验来调整差异,尽可能排除评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对同一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时,由至少3名评估人员共同确定可比实例的最终选择,确保选取的可比实例能较真实地反映待估房地产的价值。

而在抵押评估中,在建的投资性房地产也经常作为抵押标的,评估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是成本法与收益法的综合运用,符合房地产估价的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适用于待开发土地、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地产、旧有房地产重新利用、在建工程等具有开发价值或潜力的房地产的评估。假设开发法考虑了在建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评估结果更为合理,指导意见在评估方法一章中可加入假设开发法的应用说明。

【参考文献】

[1] 王志芳,闫建■.试论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及其方法[J].税务研究,2010(4).

[2] 王小力.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偏好分析[J].财会月刊,2012(1).

[3] 刘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实务应用——资产评估在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10(8).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6篇

目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期权估价法,这四种方法各有其适用的前提条件。价值评估目标企业都有其特有的性质和运作模式,本文结合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条件,试选择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方法。

【关键词】

商业银行;价值评估;资本市场

根据有效市场理论,股票价格完全反映了企业信息,股票市场具有价值评估功能,任何偏离都会被套利者发现,套利行为通过调整供求关系使股票价格与价值趋于一致。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容易受政府干预,资本市场反映信息效率低下,股票价格不能充分的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并且我国银行股在沪市总市值中占比约为三分之一,银行板块是大盘的权重板块。银行股若被高估,若没有正确认清这个现实,投资者可能盲目追涨,进而引致股市泡沫,对投资者财富的保值升值造成巨大的风险;若银行股被证明低估,则说明股市具有上调的推力,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股市可以达到个人财富的升值。因此判断银行股是否处于一个合理的价位区间,直接关系到对银行类股票的投资策略的制定。

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分析

1.1 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评估目标对象的重置成本减去评估目标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造成的贬值额而得到评估目标对象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的理论基础是被评估目标对象的重置成本。潜在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在投资对象不是全新的情况下,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即: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是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得到企业价值。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主要表现在:重置成本法中的人为因素较少,资产容易清查,通过会计帐薄和实地盘查结合,可以较准确地确定资产的数量;重置成本法中的成新率较易判断,可以参考折旧年限。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商誉等。成本法是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资产价值后加和而成,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如此计算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及单个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因此该方法适用范围有限,主要用于目标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

1.2 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对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在活跃的公开市场的条件下,并且公开市场上要有具有可比性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可比较资产要在功能上、所在的市场环境等方面与评估目标具有可比性。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参照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系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在于克服了现金流贴现法存在的对输入参数的过度依赖;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的情况下,现金流的贴现法需要的参数很难得到;此外,该方法和理论都直观简单,便于操作。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缺点在于:一是能与企业进行比较的类似企业不易寻找,企业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每个企业都存在不同的特性,除了所处行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外,还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无形因素的存在。能否找到经营情况、财务绩效、资产规模和行业性质都相似的公司往往有一定的难度。二是有效市场的依赖性,该方法的运用要基于“交易市场是有效的”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如果市场整体上对无论对参照企业的价值或者目标企业的价值高估或低估,市场比较法将失灵。

1.3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被评估对象将来的收益通过一定折现率进行折现来确定评估目标价值的评估方法。用收益法对评估目标对象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评估目标将来的收益值、可获得将来收益的持续时间及合适的折现率这三方面的因素。

企业价值的具体评估根据评估目的的不同,对不同口径的收益做出选择,如股权现金流量、净利润、息前利润、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和息前净利润等的选择。根据其不同口径的收益额,收益法可分为股利贴现法、利润贴现法、现金流贴现法、EVA 法等。

股利贴现法的不足之处在于,难以用于评估不支付股利或支付低股利的股票,股利支付率不稳定,则每年的股利支付额较税后利润额难以预测。

贴现会计收益的方法的优点在于会计信息较易取得,操作简单。会计收益法的缺点在于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且企业的收益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会计程序进行确定,而且可能由于企业管理者的利益而被更改,使得利用会计收益得到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可能与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有偏差。

贴现现金流量法的估价模型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在于:一是明确了企业价值与资产的使用效果之间的关系,考虑了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二是能适用于那些具有很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或财务杠杆比率被调整的公司。但是现金流贴现方法的应用前提条件是企业将来具有正的现金流量。

经济增加值法(EVA)考虑了资本的机会成本,企业资本获得的收益必须超过由其他风险相同的资本资金需求者提供的报酬率,只有这样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才会增值,股价上涨。经济增加值法较好的解释了价值创造的驱动力所在。但是计算 EVA 时,需要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传统会计体系基础之上,对会计中的某些项目加以调整。思腾思特公司列出了160 多项可能需要调整的会计项目,其中对科目的选择、调整的幅度因公司、行业而异,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评价者的主观判断。

1.4 期权估值法

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如账面价值法、折现现金流法等都忽略了企业管理者通过灵活地把握各种投资机会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增值。任何企业由于其拥有一定的资源,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拥有一些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好比企业拥有的一个买方期权,企业的投资机会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企业行使投资机会的期权价值,如果忽略了这部分期权价值将会造成和企业真实价值间的偏差。所以我们将企业价值按两部分来评估:一部分按照现金流量折现方法计算现有业务部分的价值;另一部分是把未来投资机会看作是一个买方期权来计算业务的投资扩张价值;这两部分价值的和即为企业的价值。

期权价值评估法评估考虑了目标企业所具有的各种投资机会的价值,利用期权理论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中的不足。但这种方法操作较为困难,因此,实践中很少单独采用该方法得到最终结果,而是在运用其他方法定价的基础上考虑期权的价值后,加以调整得出评估值。

2 商业银行经营特点分析

商业银行经营对象和收入特点:商业银行的业务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形成其资金来源的业务。负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同业拆借等其他短期借款业务和发行金融债券的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指经营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形成的资产获得收益的业务,是商业银行收益的主要来源。贷款和证券投资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商业银行也开展一些信托、咨询、租赁等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收入主要包括:来自于贷款、证券和出售基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服务费用等非利息收入。

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特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非常高,并且其中固定资产占的比率非常低,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之所以具有高的资产负债率是因为银行的负债业务并非是单纯的筹资,它本身能创造价值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由于商业银行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很低,所以商业银行的折旧费用很低,但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为其资产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由于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证卷的价值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国家调控、利率变化、汇率变化等,所以商业银行的资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商业银行所承受的风险特点:商业银行从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那里借入资金,再将其贷给居民、公司和政府。由于借款人不能还款以及利率的变化,银行面临两种基本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当这些风险未能妥善管理,或存款人认为银行没有妥善地管理风险时,银行必须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以应对存款人取款。因此,银行面临的另一基本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另外,利率下降时,贷款人重新安排贷款,银行将面临提前偿付风险。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商业银行也要承担汇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因此保持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及三者的协调统一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方针。

银行内在的脆弱性:由于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决定了银行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商业银行内在脆弱性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整个行业、以及国家的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当一家商业银行出现倒闭,则会出现挤兑和信心的丧失,进而出现连锁反应危及到其他的商业银行。一个国家的经济出现危机,也会影响到大众对本国银行业的信心。由于银行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投资者的信心将直接影响到银行业的存亡,所以商业银行需要维持比普通企业更高的信誉来解决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信心不对称的问题。同时也由于银行破产的社会成本高于个别成本,造成外部负效应,所以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银行业都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政策,一旦银行业面对危机时,国家都会做为最后贷款人对银行业进行外部救助。

商誉对银行的重要性:商誉最初出现在企业收购中,当收购价格大于该企业净资产价值时,其中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这部分溢价便是“商誉”。商誉是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商誉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反映的所有无形资产之和。可以将银行的商誉分为:银行信誉、银行客户资源、银行制度资源和银行人力资源。商业银行是经济中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专业机构,这决定了维护和提高银行信誉始终是银行的重要任务之一。信誉对商业银行来说不仅仅是经营中的副产品,同时还具有生产要素的性质,它的作用渗透到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如果银行丧失了信誉,会导致银行经营上的存款流失,财务困境,甚至发生挤兑。

3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特点选择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根据银行业的特点,将模型的适用性与银行类公司的特点联系起来,笔者认为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类公司股票估值的最佳模型。主要理由如下:

3.1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它无法体现和反映对企业价值有决定作用的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商誉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作用。银行的信誉、银行的客户资源、银行的制度资源和银行的人力资源都是决定银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商誉评估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整体价值的准确性。由于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局限性在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尤其突出,因此成本法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

3.2市场法虽然简单,但是参数过于简易,就意味着把大量相关的因素放在一个参数中,因此很难区分具体因素变化对模型的影响;另一方面市场法的运用有两大局限性:一是对健全有效的资本市场的依赖性;二是需要具有经营情况、财务绩效、资产规模和行业性质都相似的公司作为参照企业。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策和重大消息在股市中仍起着主导作用,不能达到市场价格能够充分反映所有有关、可用信息的有效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所以笔者认为市场法对我国银行类股票的价值评估的适用性不足。

3.3期权价值评估法考虑了企业将来的投资机会,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的不足,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但是这中操作方法较为困难,我国商业银行将来的投资机会不好预测,因此笔者认为在对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不宜采用期权价值评估方法。

3.4收益法是指通过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收益法通过折现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和获利能力来估测企业价值。企业作为持续经营性资产,收益法比较真实地模拟了企业在未来经营中收益的实现途径和过程,因此,它是四种评估方法中最符合经济学原理的方法。

在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由于以利润为基础的净利润贴现法中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因此笔者更倾向于运用现金流贴现方法。现金流贴现股价法不仅涉及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还考虑了目标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将企业价值与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联系起来,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由以上分析可知,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我国商业银行的特征出发,同时考虑各估价法的适用性,笔者认为股权自由现金流法目前最适合对我国银行股的估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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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写《资产评估》405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王玉国.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估值模型选择的研究,北京化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7篇

然而,在风险资金进入创业企业之前,无论创业企业家还是风险投资者,都必须对创业企业的价值进行一定的评估,以确定创业家、风险投资者等之间的利益得失分配。因此,如何对创业企业进行合理的估值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实践意义。

现在对企业进行估值比较常用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等三种类型。其中,重置成本法是国家评估准则和规范中最受推崇的方法之一,它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价值评估和判断的基础,按资产的成本构成,以现行市价为标准来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基本思路是一项资产的价格不应高于重新建造的具有相同功能的资产的成本,否则买方将会选择后者。重置成本法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从目前大多数案例来看,在兼并、收购、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资产抵押贷款、经济担保等情况下使用较为普遍。但是在应用过程中,尤其是对高科技类型的创业企业进行整体价值评估时,该方法存在明显的缺陷。因为这种方法是基于被评估企业现有净资产的状况,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更多反映地是企业的历史状况和现有状况,而无法准确反映企业未来的动态发展状况。而创业企业的价值不仅仅是其企业目前或历史上的成本情况,创业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未来。因此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创业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会低估其合理的价值。

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该方法以活跃、公平的市场存在为前提,通过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已交易资产作为参照物,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进行对比分析、调整差异,最后从参照物已交易价格修正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运用市场法,一般更需要有一个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资产市场,并且要求能够寻找到若干数量的相似或雷同的交易实例,此外还需要收集到有关参照物资产的交易信息资料(比如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方可以应用。创业企业的交易,比如说风险投资者以多少成本进入某些创业企业,一般都属于保密信息而非公开信息,所以应用市场法所需要的种种市场资料往往难以得到。

现金流折现法是着眼于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通过估算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立企业价值的方法。该方法以企业过去的历史经营情况为基础,考虑到企业所在的行业前景、未来的投入和产出、企业自身资源和能力、各类风险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因素进行预测。折现率可以为体现资金时间价值的无风险利率,或者是一定期限的借贷利率。现金流折现法的另一种计算形态是内部收益率(IRR)法,即将内部收益率看作是净现率。现金流折现法,包括内部收益率法都是基于对企业现有资产获利能力的认同,也就是说,评估者关注的不仅仅是创业企业现有资产的状况,更多的是关注创业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未来利润。现金流折现法所关注的是企业整体价值,而不只是企业某几项资产简单的算术相加,因此可以认为是一种对企业资产综合体的整体性、动态的价值评估。折现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创业企业与一般企业所不同的特殊性,并将创业企业的未来收益性考虑在内,可以认为是一种有效评估创业企业价值的科学方法。

但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人们对现金流折现法也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些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仍然会对低估创业企业的价值。批评的理由是这些方法忽视了创业企业家、管理者根据环境变化而调整项目和企业运作的弹性。在现实情况下,创业企业家、管理者可以根据具体市场环境做出灵活决策,而折现法不能反映这种灵活性的价值。由于忽视了创业企业中十分重要的人力等关键因素,这些方法不能对创业企业进行正确的估值。

于是,近几年许多学者提出采用实物期权方法对创业企业进行估值。实物期权方法为弹性估值提供了理论上合理的方法。虽然期权定价理论在企业估值中还不象现金流折现法那么普遍,过多的限定和假设条件也限制了它的应用,但是这一方法也为我们从另一角度来研究创业企业的估值问题。

研究国内外的风险投资可以发现,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的风险基金具有以下性质:一、期权性质。风险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的投资就像购买了一份期权,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收益,而失败的最大损失就是投入到创业企业的风险资本。二、风险投资者虽然向创业企业投入资本而获得创业企业的一定股权,成为了创业企业的股东,但奉献投资者的目的却并不是为了拥有创业企业,而是为了在创业企业增值后出售所占的股权以获得投资收益。所以本质上,风险投资者仅将创业企业看做是一种商品,相当于以投入的资本为期权费购买了一份看跌期权,它赋予风险投资者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刻以某一价格出售该商品的权利。很多创业企业的价值实际上是一组该企业所拥有选择权的价值,因此在评估一家创业企业的价值时,对其发展前景,尤其是其拥有什么样的机会和选择权的分析论证,将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

价值投资的估值方法第8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范围日渐广泛。但对于国内非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分析了几种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并就其在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方面的利弊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推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实践的发展。

关键词: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 非上市公司 比较研究

自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以来,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就一直受到专家、学者以及市场投资人士的关注。时至今日,企业价值评估已广泛地应用于企业收购、企业改制、绩效评价等各项日常经济活动之中。合理准确的企业价值评估对于投资者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其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规避投资风险。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票市值基本代表了其被市场所认可的企业价值,但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其企业价值则往往难以在市场上得到简单直观的反映。目前,对国内非上市公司来说,常见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账面价值法、相对估值法、自由现金流法、剩余收益法等。本文就这些方法做一简单的分析比较。

企业价值评估的几种主要方法

(一)账面价值法

账面价值分析法主要以企业的财务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评估。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将企业价值定位为企业当前全部资产的净值合计或是对部分会计科目经过调整后的净值合计,其主要的估值依据来自于企业当期的财务报表,这种方法更多地体现了企业价值形成的历史过程,反映了股东对企业的投入情况以及企业过去时间内的经营积累。

(二)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主要将企业价值与企业的某一项财务指标相联系,得到两者之间的相应比率。以企业价值与企业利润之间的比率,即市盈率为例,如将企业价值定义为未来所有分红贴现后的现值合计,且未来年度的分红金额保持固定比例增长,则企业价值为:

(1)

其中,Di代表第i年的分红,r代表贴现率,g代表增长率。

以这一企业价值评估为基础,可以得到市盈率为:

(2)

其中,为分红率,即企业分红在其盈利中所占的比例。

类似的,市净率为:

(3)

其中,ROE代表净资产回报率,b代表利润留存率,易知,增长率g与ROE和b之间的关系为:

g=b×ROE (4)

可以看出,市盈率或市净率取决于贴现率、企业的增长率、分红率或盈利能力。由于贴现率在一定时期内是比较固定的,因此对于两家成长性、分红率或盈利能力都类似的企业来说,其市盈率或市净率也应当是类似的。这样,就可以利用同类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数据和比率,对非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三)自由现金流法

自由现金流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全部现金流入,扣除满足必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增长的需要后,能够提供给投资人自由支配的现金。其主要有两种形式,即股权自由现金流法和整体自由现金流法。两种方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企业股权自由现金流法站在企业股东的角度,对归属于股东所有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其贴现率为股东所要求的最低投资回报率,而企业整体自由现金流法则从企业整体的角度出发评估企业价值,其中,不仅包括股东享有的权益,还包括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其贴现率为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无论哪种方法,其基本思路都是将企业价值归结为可供企业相关权益人支配的所有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合计,认为现金是体现企业价值最有力的载体。由于其他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是针对企业股东而言的,为保持和其他估值方法在对象上的一致性,本文主要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法进行比较说明。股权自由现金流(FCFE)的计算方法为:

FCFE=净利润-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折旧-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由上述计算公式可以看出,FCFE从股东的角度出发,聚焦于企业经营活动,且剔除了资本支出、债务变化等,切实地体现了“自由”的含义。类似的,如假设FCFE未来保持固定增长,可得到企业价值为:

(5)

其中,FCFEi代表第i年的股权自由现金流,r代表贴现率,g代表增长率。

自由现金流法在实际应用中,首先需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对其未来的预期营业收入进行估计,其次,需要在已有财务报表的基础上,预测未来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并结合未来的资本支出和债务发行计划,估计出企业未来年度的自由现金流量情况,最后选择合适的公式,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四)剩余收益法

剩余收益法主要以企业当前的净资产为基础,以扣除投资者要求回报后的净利润作为剩余收益,综合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剩余收益的计算公式为:

RIn=NIn-r×Bn-1==(ROE-r)×Bn-1 (6)

其中,RIn代表第n年的剩余收益,NIn代表第n年的净利润,r代表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率,ROE代表净资产回报率,Bn-1代表第n-1年的期末净资产,即第n年的期初净资产。在剩余收益法模型下,企业的市场价值为:

(7)

假设企业在未来维持稳定增长率g,则也可以表示为:

(8)

此时,评估结果与市净率方法下所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

不同估值方法的优劣势比较

(一)账面价值法的优劣势

账面价值法在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上的优势在于操作相对较为简便,数据资料容易取得。一般来说,每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都有定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而且最基本的财务指标含义是具有可比性的,因此,该方法的通用性也比较好。对于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业并购或股权转让行为来说,通过该方法来进行价值评估是比较合适的,所付出的成本费用较低,而且它较为准确地体现了企业资产的历史价值。我国大量的国有企业从广义上都可以理解为属于同一控制人,因此,在国有企业股权的产权交易行为中,可以采用该方法作为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该方法的缺点主要在于过于依赖会计核算,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容易受到人为操纵或控制,造成企业价值被严重高估或者低估的情况。此外,从投资回报这一角度来看,企业价值应该更多地取决于企业未来所能创造的价值,而该方法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考虑得相对较少,这也成为其显著缺陷之一。

(二)相对估值法的优劣势

相对估值法在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上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实践性较强,易于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对于存在可比上市公司的非上市公司来说,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估出其市场价值。因此,在拥有较为成熟证券资本市场的经济体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同时,从市盈率的计算中可以看出,某一特定企业的市盈率是与公司分红密切相关的。而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来说,其更多关注的是企业的分红,因此,相对估值法更加适应于小股东的客观实际。此外,该方法还可以被用来对非上市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企业市盈率的提高,往往也意味着其经营绩效的进步。在我国的非上市公司中,有许多是国有垄断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容易取得相对较高的利润,另一方面其利润水平也受到政府的调节和控制。因此,对这些市场竞争程度较低的企业来说,市盈率还可以作为其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

相对估值法的缺点是运用这一方法评估出的企业价值往往波动性较大,而且财务数据在某种程度上容易受到人为操纵。需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我国的非上市公司来说,还需面对国内的上市企业相对较少的客观情况,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9年年末,我国的上市公司数量仅为1718家。这使得作为参照的上市公司有时难以寻找,这也造成了该方法应用的局限性。

(三)自由现金流法的优劣势

自由现金流法在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上的优势主要表现在更多地考虑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因素,反映了股东实际上可能取得的最大收益。对于企业的控股股东来说,企业的价值更多的来自于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而并不一定需要通过分红直接取得投资收益,自由现金流法规避了分红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将企业的现金流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指标,这更加符合企业控股股东的需要。同时,该方法采集的财务报表信息相对更多,受会计核算的影响较小,不太容易受到人为的操纵。此外,该方法更多的关注企业自身情况,对于无法找到合适的上市公司作为参照的非上市公司来说,应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自由现金流的不足之处在于对未来自由现金流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自由现金流的测算涉及多项指标,参数选择的不同会导致预测结果发生较大差异,主观判断也会影响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此外,该方法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比较欠缺,对企业无形资产在未来的盈利能力缺少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考量,也忽略了企业未来潜在的投资和再投资机会可能带来的投资收益。

(四)剩余价值法的优劣势

剩余价值法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上的优势在于其前提假设条件相对较为宽松。例如,如果企业在长期保持稳定增长这一前提假设不能成立,则剩余价值法可以相对更好地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这是由于对相对估值法和自由现金流法等价值评估方法来说,对企业价值影响最大的因素往往是企业保持稳定增长后的价值,是建立在企业对较远未来的经营情况有一个准确估计的前提下,受到贴现率等模型参数的影响比较大;而在剩余收益法模型下,对企业市场评估价值起最主要因素的是企业目前的可见价值,即企业的净资产。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和投资回报率变化对企业市场价值评估产生的影响。当然剩余价值法也存在主观因素较大、数据采集容易受到人为影响等弊端。

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对我国非上市公司来说,不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价值基础、指标计算、适用条件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在现实应用中,需要根据客观情况加以选择。对于国有股权转让可采用账面价值法,对于参股企业可采用相对估值法,对于控股企业可采用自由现金流法,对于经营情况不稳定的企业可采用剩余价值法,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当然,无论哪种方法,都离不开相关财务数据。因此,要特别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而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非财务指标与财务指标的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结合等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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