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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8 15:29:28

车辆调查报告

车辆调查报告第1篇

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4月24日,___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为期近一个月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治理当前客运市场中非法经营的小型客车(黑面的)、轿车(黑轿的),以及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强揽旅客、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在这次行动中,运管人员共暂扣违规车辆155辆,暂扣证牌165套,罚款11万元,补缴公路规费12万元。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有力打击了“黑轿的”、“黑面的”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黑车的非法经营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运输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笔者随检查组参加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在城区及周边县市调查走访中发现,目前___市城区及周边县市共有合法的正规面的车955辆,而非法经营的面的车有1613辆,正规轿车:48辆,非法经营的轿车有210辆。可见目前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大量非法“黑车”非法经营的问题,并不是开展一两次专项整顿工作就可以得到解决的。管理部门的治理整顿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为何黑车屡禁不止,管理部门多次打击却始终难于根治呢?黑格尔哲学里有一个观念:“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事实上黑车屡遭打击却始终难以根除,的确是有它的生存的客观规律的。

一、黑车存在的根源在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社会发展经济水平比较低,社会发展状态与人民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矛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员的流动大量增加,群众对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而目前我国购买和使用车辆成本很高,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如以购买一辆9万的赛欧轿车为例,一年的保险费约为:4000左右;养路费1000元;车船使用税360元,养护费六个月换一次机油,一年两次,每次200元共400元,保养费: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大约300元,油费以每天跑40公里记,一月跑1200公里,每百公里油耗为10升,97号油目前市价为3.9元/升一月需要油费468元,一年约为5600元。如果再加上路桥费、停车费和其他一些意外支出,粗略的估计一年的使用费用就超过万元。这么高的费用使得大多数群众买不起私家车,也使得一部分车辆的购买者不可能象发达国家那样,把车辆单纯地做为一种代步工具和消费工具,必然只能把其做为一种生产工具来使用,既所谓的“以车养车”。广大普通群众普遍无法买得起和用的起车,但又有迫切的出行的需求,这就为黑车的存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二、公交车次站位、班线客车线路不合理,运营路线上存在“死角”。

在城市里面的一些路段,如火车站、飞机场、地铁站、各类批发市场以及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公共交通相对滞后,公交车次站位不合理,有的小区常年不通公交,另有的小区晚上八点半以后就没有公交车了。如城区的中南橡胶厂、伍家岗至猇亭,伍家岗至共同村等地段。在农村和山区,班线客车只在主干道上经营,而很多农村居民点与主干道之间,山区的偏远村落与主干道只有一些乡村公路相连。由于没有正规车辆运营,这些由正规车辆放弃的市场就被“黑车”迅速占领。

三、面的成本低,实载率高,方便灵活,对价格敏感人群有优势。

一辆正规经营的班线车每月要支出的养路费、客附费为1100元,税540元,工商管理费100元,保险费600元,车船使用税100元,运管费125元。合计2565元,如果加上公司管理费,价格就更高。其次一辆正规运营的班线小型客车一般为22座,就算保本经营也必须有50以上的实载率,如果想要有赢利必须实载率必须为60~70也就是12人以上,由于成本的关系这样必然导致班线车数量少,趟次低。而面的只需要3至4人就有80左右的实载率,由于实载率高车次密度也高,乘客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等待发班,可以即来即走,在中短途运输中占有方便灵活的优势。在价格方面,以一辆6座昌河面包车为例,购买这样一辆车只需要2万元的成本,如果是二手车则只需要1万元甚至更低。由于不缴纳国家的税费以及保险等额外支出,黑车的每月的最大支出为油费在1200到1500元之间。由于成本的低廉,非法经营的黑车价格一般低于正规经营车辆5~10元且可以讨价还价,对于一部分对价格敏感的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群众有很大的吸引力。

四、黑车主的构成人群大多属于群体,缺乏谋生手段,法制观念淡薄。

在调查中发现黑车主的构成人群,主要由以下几种:失去土地的农民,城区则是下岗职工和待业无人人员,刚从学校毕业、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待业青年,已及一部分两劳人员。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一场经济体制的大改革,从以往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这带来的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是不争的事实,如工人下岗、内退与早退;大量农村剩余劳力涌向城市讨生活;大中专毕业生难以寻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社会闲散劳力无所事事寻求生活出路等。应该说,他们大多数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谋生手段,在看到黑车有着投资小、见 效快的优势,在某种程度上说还比较“体面”与轻松,这就使得这些人握起了黑车的方向盘。由于这部分人群法制观念淡薄,不少人甚至认为“我又没有杀人放火,偷盗诈骗,跑跑车属于勤劳致富,又没有违法犯罪。”其实20__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6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明文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违反行政许可法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就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

黑车的存在极大冲击了正规班线车和合法出租车的经营市场,扰乱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那为什么正规的车辆竞争不过非法经营的黑车呢?

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费用问题

前面提到过,由于黑车不缴纳国家各种税费,成本上低于正规运营的车辆。在价格上黑车就比正规经营车辆更具有竞争优势,对于低收入人群有很大的吸引力。以___至野三关的车票为例,正规班线车票价为45元,黑车为40元,但就是这仅仅5元的差异让不少民工和山区农民选择票价更便宜的黑车。

二、服务方面

___地区是丘陵与山区相结合的地形,而道路运输是一种“门对门”的运输方式,不仅包括人还包括他们随身携带的物品。在广大农村和山区,有很多的自然村和农村居住点距离班车的营运路线较远,而农村群众的出行又带有很多行李,这使得他们到交通干道上搭乘正规车辆十分不易。这些正规班车无法顾及的偏远地区,黑车却可以方便地到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一部分农村和山区乘客选择乘坐黑车。

黑车的出现补充了正规车辆无法满足的运输需求,不少消费者也愿意乘坐黑车,那么黑车又有那些危害呢?黑车的危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导致国家税费大量流失。

以之前的数据为例,一辆黑车每月偷逃国家税费20__元,一年就是1.2万元,以目前___地区存在的1800辆黑车计算,一年其偷逃的各种税收和各项交通规费至少在2160万元以上。导致国家税费大量流失。

二、冲击了正规的班线的正常经营活动。

由于不缴纳国家的税费以及保险等额外支出,黑车的运营成本低,抢去了原本属于合法车辆的市场。由于黑车的大量出现,导致合法车辆的空载率大幅度提高。合法车辆为了保证不至于亏损,必须延迟发班时间减少班次以提高实载率,这个空档又为黑车的发展提供了空间,黑车的发展又进一步打压了正规车辆的经营空间,形成恶性循环。

三、行车安全无保障,一旦出现事故无任何赔偿能力。

从事非法经营的黑车为争抢客源,经常超速违章驾行驶,令人胆战心惊。一些搭乘这类黑车的乘客仅仅认为它方便快捷,但没想到这些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由于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购买保险,黑车的车辆技术状况无法保证。有些黑车车况严重不良,接近报废年限,有的甚至就是报废车辆。乘坐这样的车辆,旅客人生安全根本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出事乘客很难得到补偿。

四、容易诱发恶性案件。

黑车的经营场所,大都在旅客聚集的车站、码头等地。这些地区本身就是社会治安比较薄弱的地区,为了争抢客源,一些黑车主甚至与黑社会势力勾结,干脆用武力驱赶竞争对手。这种现象,凡是聚集黑车的地方,可谓司空见惯。一些黑车团伙将车站周围地盘加以分割,各占一地,自成一派。分布在车站周围、各个不同帮派的黑车司机各不相让,他们彼此互相压价,雇佣闲散人员(“兔子”)强揽旅客,有的干脆大打出手,严重影响了地区的秩序。黑车司机划分地盘,争抢客源的行为,已经脱离了正当竞争的范畴,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演变。

黑车的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可谓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但是对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来说,对黑车的治理十分困难,治理之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取证难。

一般“黑车”都是在车站、码头附近的停车站点,守株待兔式的等候乘客。如果车上没有乘客,运管执法人员即使发现这些车辆以前从事过非法运输,但因缺乏确凿证据也很难对其进行处理。黑车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被运管执法人员检查到,一般都会辩称车上乘客是自己的亲戚朋友等,这种情况下运管人员一般只能把黑车主与乘客分开进行问话,这样就很容易判断出是否是“黑车”。由于有的乘客对黑车的危害不甚了解,有的甚至认为黑车价格便宜乘坐并无不妥,往往拒绝配合运管人员执法。有的甚至异口同声地一致表白:我们确实都是车主的亲戚朋友,还有乘客以稽查人员的检查延搁了他们赶路的时间为由而谩骂攻击执法人员。尽管稽查人员对这些车辆的行踪持有怀疑,认为其有违法载客经营的嫌疑,但由于没掌握任何有力的证据也无法对其进行处理。为了取得证据,有的地方运管人员派“便衣”来搭“黑车”,就是俗称的“做托”的方法来引蛇出洞,然后证据确凿地进行罚款。但这种行为容易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法律上也有诱导犯罪的嫌疑,是否可行值得商榷。另据媒体报道:浙江省青田运管采取这种办法来查处“黑车”,就被当地群众和媒体爆光,指责为里应外合敲诈私家车。

二、处罚难。

从黑车主的构成人群上看,他们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城区则是下岗职工和待业无人人员乃至刚从学校毕业、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待业青年,他们大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身处社会的底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虽然规定: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不少黑车主从事黑车运输是为了求生存混一口饭吃的,很多黑车主家里双职工下岗,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儿女需要养育,有的身上还背负着债务,是靠借贷购买的车辆。如果硬性按照法规的要求,事必将这部分人群逼上绝路,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我国现行运政管理法规的不健全>,!<,管理部门缺乏管理手段。

我国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10号令,对非法经营活动的黑车处罚手段只有一种:罚款,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有的黑车一年里多次被运管部门查处并罚款,但由于罚款额度小于正规车辆缴纳国家的税费以及其他额外支出,就算偶然一年中有一两次被稽查人员查获了,也完全可以以“权当交给人家的挂靠费或税费”聊以。少数黑车主屡罚不改、屡禁不止,几乎每隔一年半载就要到运管部门来报到,有的甚至上午被罚款,下午又从新回到站点继续从事非法经营。究其原因,他们虽然心痛被罚的这几千元元钱,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墙里损失墙外补,罚款的损失反而使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从事黑车经营。

四、管理部门缺乏源头管理手段。

目前我国的 行政体制,车辆上牌由公安部门负责,黑车的非法经营活动由运管部门负责。运管部门缺乏必要的源头管理手段,一些黑车主可以打着私家车的名目,从容购车上牌后从事非法运输。由于无法把住市场准入这个关口,运管部门只能被动面对黑车的增长,陷入“打击”、“好转”、“再增长”、“再打击”的怪圈。一些运输公司甚至利用这点,大量购买车辆后非法营运,企图造成既成事实,再来要挟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合法手续。

那么应该如何正视黑车问题,并加以解决呢?对于黑车,除了增强打击的力度与密度、重金处罚外,还有其它办法吗?放眼全国的成功经验,无非是两个字“疏”与“堵”。

所谓的“疏”,从大的层面上讲就是要改变现行的总量控制的审批方法,开放200公里以下中短途道路运输市场,凡是符合道路运输条件愿意,交纳国家税费并遵守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车辆,就都允许它从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责任在于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退出机制,营造一个多元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运输市场。

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黑车”,必须按要求定时上线检测,以确保车况符合道路安全运输的需要,以保证旅客行车安全;必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以防止如果出现意外伤害后对乘客的救助和补偿;必须对车主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提高车主的综合素质,以确保优质服务;应当予以明确其经营区域,防止恶性竞争对正常的运输市场造成冲击。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里明文规定“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规范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编车车主的日常管理与监督,鼓励他们组建公司进行集约化经营,使其经营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提高自身形象和抗风险能力。同时要提高正规班线车的竞争力,防止行成垄断经营后,正规车辆一方面利用相关的行政政策上的“优惠”要挟管理部门对竞争者予以打击,另一方面出于利润上的考虑,却对现有黑车所占领的市场份额不屑一顾。鼓励道路运输行业的合法经营者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信誉,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来展开公平竞争,使道路运输市场走上良性竞争的发展之路。

车辆调查报告第2篇

一、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车辆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派车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车队调派,由各工地部门领导签批后返还到车队备案。

4、“派车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工程设备需记录实际工作台班及用油情况。

5、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上报并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提前上报车辆年检,保险和其它证件的有效期。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9、司机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如特殊情况不能在出车前办理出车手续的,应电话报告车队,并在出车回来后补办车辆派工单。

三、车辆维修管理

1、严格履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实行日常定点维修。按照申请、鉴定、预算、审批、下修车单、修后回执审核等程序进行。

2、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修理时,驾驶员要在10分钟内及时向车队队长报告,由队长组织人员做出鉴定,填好记录备案,并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

3、车辆维修需由车队书面请示办公室,由办公室,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修理。对数额较大的维修,须由办公室报请集团领导批准于维修。

4、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办公室。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5、更换下来的废、旧件,应带回车队,做好登记后,统一集体保管。

6、车辆维修完毕后,要向车队送达维修回执,车队做好登记备案。

四、车辆用油及其它费用管理

1、以实际行车里程和用油量计算出的百公里耗油量为考核依据。百公里耗油量根据国家按各种车型规定的用油标准及实际车况来计算各种车型的用油数据。

2、严格加强油料管理,实行指定油站加油,采取一车一卡制。驾驶员在出长途车前必须将油加满,尽量杜绝外加油现象发生。每次加完油,驾驶员要核实好数据,在油卡上签字确认。

3、对耗油量过高,确实存在问题的驾驶员,要采取批评教育、车队通报、经济处罚,直至扣除所有未结工资并开除等处罚。

车辆调查报告第3篇

文章标题:房产行政部车队队长竞聘报告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首先,本人非常感谢公司能再给我这么一个自我推荐的机会。作为一个有13年驾龄的驾驶员,对车有一种浓厚的热爱,对车辆的管理,维修及运作成本也有一定的见解,因此本人决定竞聘车队队长。

一、部门现状概况及分析

承蒙领导的关心与支持,_年_月_号借调至行政部代管车队。公司现有的_辆大巴车及_辆电瓶车,_辆大巴车总计金额_元,每辆_元;三辆电瓶车总计金额_元,每辆_元。合计_元,其中不包括_的购置税,那么公司用那么大一笔的资金购置这些车辆的目的是什么?我的分析是我们公司在怀化是龙头企业,也是深入市民心中的诚实守信的企业,为了回报社会加之湖天一色精品住宅小区及湖天商业广场的建成,而购置这些车辆让所有购买我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铺的业主及市民到旺德福超市购物免费享受到优质的便利服务,而最终的目的是通过车辆的宣传和运作带动人气,将湖天商业广场变成真正的市级商业中心。

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对整个车队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此工作期间,由于对燃油实行一卡化管理,对燃油实现了实时管控。在原有的车辆线路及调配的方案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满足线路对车辆需求的同时,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由于两项措施的实施,使近三个月车辆的油耗与同期相比有了较明显的降低。(油耗同期对比见附表一)

二、车辆管理

⑴、协调内外关系,确保上级指示精神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⑵、召开日常工作会议及安全培训会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⑶、成立安全事故工作小组和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小组。

⑷、加强车辆管理,狠抓爱车例保,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制定车辆维护、修理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

⑸、建立车辆技术原始资料、车辆技术档案等,随时掌握和分析车辆油、胎、料的消耗情况。

⑹、关心员工疾苦,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合理安排调配好驾驶员。

⑺、制定驾驶员考核制度。(见附表二)

三、服务质量的提高及规范

⑴、发车前的准备工作,着装整洁,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检查自己仪容仪表。认真检查车辆的设施及车容、燃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合适。

⑵、协助顾客放置大件物品,照顾安排好老人和小孩上车、就坐。

⑶、发车前观察乘客是否坐好,关好车门平稳起步,不夹、不摔、不颠伤乘客。

⑷、在运行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精力集中,礼貌行车,安全驾驶。

⑸、如老人和小孩发生突发性疾病,应立即送病人到就近医院就医。

⑹、到站时,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如有,将之收好归还乘客。

⑺、严禁在工作中讲脏话、粗话。

⑻、严禁与乘客发生争吵、斗欧。

⑼、严禁驾驶员行车期间闲聊、接听手机。

⑽、车辆驾驶员使用普通话,遵守公共道德,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

⑾、仪表端庄、整洁,不蓬头垢脸。

四、竞聘感想

如果在此次竞聘车队队长中能够竞聘上的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完善车辆的成本管理及日常管理,尤其是车辆的成本管理。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促进整个车队人员素质的提高。

如果此次竞聘我落选的话,我会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从中反省自己,找到自身的不足,从而提高和完善自己。

最后,再次感谢公司领导给我这次竞聘的机会。

车辆调查报告第4篇

为确保安全、合理、有序用车,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使用、维修制度,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工作责任心,维护公车良好状态,本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节约和合理开支车辆费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

1、专职驾驶员:各科室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担任公务车辆专职驾驶员。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2、燃油管理:各科室工作车辆燃油实行定车定额。由专职驾驶员妥善保管加油卡,每月使用超出部分与科室考核返回奖挂钩。

3、交通违章:专职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出现交通违章现象,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自行负责处理。局领导公务车年内违章在5次以下(含),由单位负责处理,超过5次,自行负责。

4、派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日常工作用车由各科室自行安排;其它工作用车由办公室调派;因公需要出城、出县或个人因私用车的,应填写派车单,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公务车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应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原则上由借用单位自行解决燃料及其他费用,并由本局专职驾驶员跟车服务。

5、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在工作用车后,必须按规定统一停放在局办公楼院子内,环卫车辆停放在环卫处大院内。

二、车辆维修保养

1、专职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均要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维护记录,经常检测各项性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确保车辆完好。

2、车辆维修应坚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做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3、事故造成车辆故障报修程序:

①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车辆驾驶员报警,联系保险公司,经取证后,送修。

②及时告知车辆专管人员,并补填车辆维修报告单。

4、日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报修:

①车辆日常使用中发生故障,由本车驾驶员检查故障问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

②经定点维修厂家技术鉴定,填写鉴定结果,由车辆专管人员确定是否送修,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③如果故障较严重,鉴定或询价后维修费用超过500元,必须征求局长同意;

④领导同意后,车辆驾驶员持车辆维修报告单,到定点修理厂修理;

⑤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及车辆专管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验车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⑥车辆定点修理厂家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5、车辆专管人员根据各专职驾驶员日常记录和车辆维修等情况,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档案。

6、维修费用报销程序:

①由车辆专管人员根据修理厂修理验车单填写报销凭证;

②按照局财务报销制度由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报销。

三、纪律责任

1、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出租、外借车辆或自行出车;禁止使用公车操办婚丧事、扫墓等;严禁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违者对当事人每次扣款100元,并对所在科室扣款1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一切损失,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用欺骗、隐瞒、偷窃等非法手段将非本单位车辆纳入维修、加油、报账的;对本单位车辆维修等费用开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清退、追缴作假部分外,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并扣发三个月奖金福利,并给予纪律处分。

3、驾驶员对单位制度执行不力,造成车辆管理、使用混乱,或多次不服从组织调派,无故拒绝出车,影响正常工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调离驾驶岗位。

4、下班后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对所在科室奖金每次扣款100元。

车辆调查报告第5篇

客运公司卧铺客车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市运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司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贯彻落实。现就卧铺客车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安全告知制度宣传工作

按照相关通知精神,我司及时向长途卧铺客车经营业主和驾乘人员进行宣传。召开关于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专题会议,就安全告知内容等向广大经营业主、驾乘人员进行宣传,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安全告知制度的重要意义,并通报分析近期全国接连发生的较大道路客运安全事故案例,要求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各项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切实把安全告知工作落到实处,我司与驾乘人员签订了客运安全告知责任状。要求驾乘人员严格按照安全告知制度相关内容,在发车前认真向广大旅客宣传公司名称、车牌号、驾乘人员姓名、监督举报电话、车辆行驶路线、途径停靠站、相关法律法规及车辆安全、应急出口、安全带、安全锤使用方法等,做到告知内容清晰明确,告知语言通俗简练。

三、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长途汽车站对卧铺客车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进行分析,逐车制定可行的休息方案,并在站内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停车休息的卧铺客车班次,同时售票员、检票员就停车休息对旅客进行提醒和告知,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四、强化车辆运营过程的实时有效监控

根据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司16台卧铺客车均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装置。为充分发挥GPS、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管理作用,强化对运行车辆动态监管,我司监控室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做好省际班线和晚间班线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防止车辆超速、超员等违章现象发生。及时提醒超速车辆,并做好提示记录。尤其是长途卧铺客车实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进服务区休息实时监控,对在运行的车辆提出警示仍然没有纠正的车辆驾驶员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班处理或予以辞退。

五、进一步强化卧铺客车安全管理,

9月28日,在我司主要领导携分管领导和相关同志,对公司卧铺车辆进行了一次逐车全面的检查,检查人员仔细的检查了卧铺客车的技术状况,安全装备、驾驶员资质,营运手续等项目,检查中发现部分车辆存在加座加铺的现象予以坚决拆除,并对责任人做出了相应处罚。此次检查,为黄金周假日运输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今后我司将继续深化自查自纠,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并将形成长效机制。

六、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我司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一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二是认真调查核实监督举报信息,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三是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驾乘人员予以辞退。

 

车辆调查报告第6篇

二、驾驶员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

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4.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留好当天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

5.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安排工作统一由司机班长负责。

6.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司机班长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

各驾驶员有事请假、换休、换班和会议无法参加者需经班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8.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的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9.

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10. 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11. 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车窗玻璃明亮。

12. 车厢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13. 严禁驾驶员在等客户期间长时间发动车辆开空调(具体时间为10分钟)。

14. 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15.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6. 司机驾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17.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8. 发生意外后,在两天内提交肇事报告,详述事情经过及车辆、人员的损伤情况。

19. 根据肇事司机的过失责任大小,由行政部发出“违规通知书”,处理结果录入员工档案。

三、驾驶员服务要求

1.对客户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待客宗旨。

2.坚持微笑服务,给客户以亲切、愉快、轻松和安全的感觉。

3.急客户所急,热情为客户排忧解难,给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

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搀扶老弱病残者上车。

6.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抢道,坚持文明行车。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见到客户扬手即停(交通条件不允许时除外)。

8.遇到客户有意刁难时,应采取克制的态度,紧记“客户总是对的”,决不允许和客人发生争吵,更不准大打出手。

9.各司机执行任务时,应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工服要平整,不得起皱,衬衣及衣领袖口要洁净。

10.皮鞋要上油檫亮,上班期间不准吃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11.驾驶员不得在车内或行驶中向车外乱吐乱扔。

12.行驶中遇客户赶时间,司机不能违反交通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13.车内不准吸烟,如乘客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婉转告知。

14.司机对乘客要热情、有礼,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应随便插话。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1. 班长

Ø

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Ø

定期向领导汇报司机班的工作、安全行车及车辆技术状况。

Ø

准时参加人事行政部会议并向本班传达会议精神。

Ø

编制司机的排班表,分配车辆,评估其工作表现。

Ø

组织班内每周的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考勤记录。

Ø

督促本班员工遵纪守法、爱护车辆,提高服务质量,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Ø

编排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

Ø

建立健全的车辆记录和维修保养周期

Ø

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车容车貌和卫生检查。

Ø

登记司机出车情况及车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Ø

做好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监控。

2.

班车、小车司机

Ø

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Ø

每次出车须提前十分钟准备车辆到达用车地点,不得用喇叭催客户上车。

Ø

与客户见面时,要面带笑容,热情问好,以礼相待,请客户上车。

Ø

注意行车平稳,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Ø

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Ø

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Ø

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Ø

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Ø

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Ø

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Ø

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Ø

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Ø

证件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Ø

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Ø

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

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

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

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

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

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

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

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 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 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 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 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 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 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 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 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 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 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 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 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

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

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

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

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

遗失车辆相关证件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

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

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

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 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 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 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 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犯,按照违纪予以辞退);

(三)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丙类过失。

1.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运载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员及政府规定的违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2.

未按规定报销,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四)事故处理及其他相关奖惩条例

1.驾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做到:

Ø

立即停车,保持车辆肇事状态,亮危险应急灯,并设置障碍标志,如有伤者,应把伤者送附近医院抢救(伤者移动时应标明位置);

Ø

利用一切通信工具或拦截过往车辆向当地公安交警报案,同时打电话回公司回报情况,将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车辆损失情况及货物损失情况详细报告,以便获得公司领导的指导意见;

Ø

如有死亡,应保护现场,并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想办法要求证人留下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取证;

Ø

在公司安全人员或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听从交警指挥,协助处理现场,并记下对方车牌号码,事故处理经办人姓名、事故处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处理。

2. 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按车辆事故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则任,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经济赔偿承担比例按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Ø

负完全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200%赔偿;

Ø

负主要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的经济损失的150%赔偿;

Ø

负同等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Ø

车辆调查报告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管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同配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对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治理,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1、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现象。健全管理网络,改善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提高路况质量、服务水平和行车安全保障能力,创造更安全、更畅通的行车环境和秩序。

2、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健全监管制度和体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护守法运输者的权益;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运输质量与效益,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3、规范汽车生产改装市场。严格贯彻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行为,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我市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的整顿规范和“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同时促进汽车产业加快技术革新,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交通局、*局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要根据这次集中治理的特点,突出重点,分段宣传。重点宣传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宣传治超的工作部署、整治行动和治理成果、成功经验。

要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层次和效果。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驾乘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厂矿企业走访宣传,通过媒体开展专题宣传。邀请知名专家作专题访谈或发表专稿。广泛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媒体适时推出一系列有深度、有影响、大容量的报道。

(二)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调整规范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办法

1、市经贸委、*局、交通局等部门要把好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关,迅速开展“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要求、车型及相关技术参数,由“大吨小标”车辆的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车型和参数更正“大吨小标”车辆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对国家发改委更正表中遗漏的“大吨小标”车型,市*部门要及时将其车辆型号、生产企业名称、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和出厂时间等情况报省*厅,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中的同类车型、技术参数统一研究处理。

二是从*年6月起,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量征收养路费,*交巡警部门与交通部门要实行车辆登记和养路费缴费信息共享。“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后,按照恢复后的吨位计征,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交通部门不再追缴其以前应缴的差额部分;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其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计量吨位暂按国家交通部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车辆超限标准(即车货总质量)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来计征。已实行规费包交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要退还*年6月(含6月份)之后多征的费用,以确保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一致性。

三是在集中治理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交巡警部门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定期检验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

2、由市质监局牵头,对《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生产、改装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自*年10月1日起,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GB1589—*)执行。

3、市经贸委会同*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对车辆改装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治理,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对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应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发改委8号令)的要求规范生产,新建企业必须达到生产准入条件;对原有改装车生产企业加强整改,促使企业尽快达到新的生产准入条件,使其合法经营;对无证经营、非法组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市交通、*、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要重点围绕发展多轴大型车、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交通、*部门要互相通报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并联合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登记超过3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要坚决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创新货运组织方式,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货主与车主之间直接信息交流,减少运输中间环节,提高运输业主的经济效益。

要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运输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货车计重收费政策,明确并规范超限超载车辆卸驳载、停车等服务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四)路面集中治理

各级交通、*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和“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从*年6月20日起至*年5月31日止,对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1、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对载货车辆称重检测,属超限的(含既超载又超限的),依法调查取证,在确认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处理。经检测属超载但不超限的车辆移交给*部门处理。

(2)依法对超限车辆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卸去超限物品,并监督执行。对于拒不卸驳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对于鲜活农产品、化学危险品等不宜卸驳载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违章情况,通报车辆源头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4)对于被查处的超限车辆,在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附页上进行违章登记。

(5)对货站、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运输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源头监督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

(6)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运输违法行为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交巡警部门。(7)打击货运“黑车”和“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2、*部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对超载但不超限的车辆依法查处,扣留车辆、监督卸驳载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

(2)对于未恢复的“大吨小标”和其他载质量标定不实的车辆,责令其限期恢复。

(3)对超载车辆所属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查处。

(4)维持超限超载查处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对聚众闹事、抗拒执法、集体冲卡等突发性事件,指挥疏导交通,排除交通堵塞。

(5)将超载情况和相关信息抄告交通部门和车籍地省级*交通管理部门。

3、检查点布设

根据“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以市为主、统一实施、防止堵塞、保障畅通”的原则,决定设立以下超限超载检查点。

(1)市区:G310K243+000处北环停车场,控制G310、G104*西北出入口和北出入口;

(2)丰县:S321K55+400处交通局检测站,控制S321、S254北段;

(3)沛县:S253K13+300处沛县16K客运停车场,控制S253和S321;

(4)*:G206K693+300处祥达停车场,控制G206、S323;

(5)睢宁:G104K854+400处威伦停车场,控制G104、S121、S324;

(6)新沂:G205K961+450处新沂市东都停车场,控制G205、S249、S323线;

(7)邳州:S323K30+500处海檬停车场,控制S323、S250、S251、连徐高速进出口;

(8)*:G206K675+800处韩场停车场,控制G206、G310。

各超限超载检查点要按照要求,设置引导、警告标志。检查人员可在检查点附近区域以定点检查为主,区域流动检查为辅实施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年6月20日前,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集中宣传,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经济调节措施的制订,同时完成超限超载查处工作有关场地、硬件设施的准备工作。

(二)*年6月20日到*年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各地交通、*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

(三)*年3月1日到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对各地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从这一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转入常态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治超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治超的重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加强指导,落实工作。要把治理超限超载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确保治理工作抓出成效。

车辆调查报告第8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5〕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8〕56号)精神,巩固和扩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全市治超工作,按照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7〕5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治超工作、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道路畅通、确保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构建平安*,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市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从*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全市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路管理制度、路面治超监控网络,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舆论监督、治超经费保障及规范执法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突出源头监管,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三、职责分工

全市各级交通、公路、公安、发展改革、宣传、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法制、纠风等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交公路发〔*7〕596号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做好治超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市治超工作实际情况,增补财政、军队、武警等部门治超职责。各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交通部门

1、负责全市治超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协调工作;

2、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场、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3、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4、调整运力结构,采取措施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取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5、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路部门

1、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称重、卸载和处罚;必要时可配合公安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引导;

2、负责治超检测站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流动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配合开展流动治超工作;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发展改革部门(含经贸部门、物价部门)

1、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2、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五)工商部门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六)质监部门

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七)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九)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纠风部门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十一)财政部门

加强对罚款、收费等票据的监管;根据工作实际,将治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十二)军队、武警部门

查处军队、武警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会同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行动,追缴欠缴的各种规费。

四、工作措施

(一)源头监管

1、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非法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深入了解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危害,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煤炭、沙石材料及其他矿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货源场站、分装货场等加强监督,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1〕4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768号)的规定,对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发现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或虚假标定车辆技术数据的,逐级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该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格。

3、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做好货运汽车的登记、检验工作,继续做好免费变更“大吨小标”车辆行驶证的换发工作。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车辆,不予登记、检验,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同级发展改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

4、工商部门要继续按照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质量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加强公路沿线煤场、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监督管理,取缔无证、无照货物集散场所。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认真执行缺陷货车召回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从事改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6、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大型货物集散地和重要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实行运政人员派驻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一般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管理。对违反规定进行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的企业或货运站经营者,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要建立健全合法运输信誉档案,加强对运输企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考核管理。

(二)路面治理

1、各级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坚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严格按照交通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4〕455号)规定标准认定超限超载行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共同做好治超工作。

2、开展治超流动稽查。我市流动治超工作已经实施,为保证此项工作健康规范开展,检查路线和时间节点及实施方案由市级交通、公路、公安、纠风部门根据车辆行驶规律和特点联合编制,以季度为时间段,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并报省交通、公路、公安、纠风部门备案。流动治超执法队伍由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联合组成,配备专用检测车辆和设备,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对重点线路及地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查处。

3、强制处理非法改、拼装车辆。对已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实施卸载,并依法予以处罚、记分,严禁以罚代卸。对非法改装车辆(含罐体车辆)要强制消除违法状态,对非法拼装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及《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对所载货物、路线、时间与证件登记不相符以及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证件的车辆,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4、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在高速公路入口采取措施,阻截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管理主体应在重要出入口和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5、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装载。非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非法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不得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已行驶在公路上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车辆,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但必须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并将违法行为抄告有关执法监管机构。

6、深入打击假冒军警车辆。按照中国人民总政治部保卫部等五部办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政保发〔*7〕2号)要求,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偷逃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特别要把大吨位假冒军车作为打击的重点。各级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军警车辆违章信息抄报制度,属军队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移交当地警备部门和指定单位军交运输部门处理;属假冒军警车辆的,由军队、武警会同交通、公路、公安执法部门对车辆和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缴其欠缴的各种规费。

有关方面要加强对各种军、警号牌发放的管理,继续做好清理整顿工作。除军队、武警按正式编制配发使用的军警车辆、符合规定的有严格数额限制的军地联合办公单位配发使用的军警车辆、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按正式编制配发使用的警务用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车辆一律不得悬挂使用军、警牌照。

(三)经济调节

1、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关于降低部分载货类汽车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6〕33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包干缴费办法,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运输企业按规定给予优惠,利用经济调节手段,降低大吨位货车的运输成本。对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的技术参数不符的改装、改型车辆,按照实际技术参数核定征收吨位。

2、继续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对整车装载并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各地要严格落实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负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治超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乡镇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治超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养路费正常支出范围,保障治超检测站建设、计量检定、设备维修、治超人员补助等支出,满足治超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款、收费等票据的监管,保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3、净化执法、执收环境。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以及黑恶势力,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参与上述活动的国家机关干部和党员,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扰案件侦破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监察部门要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4、实施责任倒查制度。对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逐段追究上游检测站和货源装载地责任。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要延伸调查追究非法改装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非法改装企业属外地管理的,要抄告所属地工商、交通、公路、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处理。

5、严格规范治超行为。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禁因开展治超工作引发公路“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对举报的案件,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