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社保工作要点

社保工作要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22 11:33:29

社保工作要点

社保工作要点第1篇

一、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38345”,即全年新增就业23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半年重点检查、年终综合考核的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财政投入、社会保障、企业裁员、社区平台等十大再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上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全年贷款总额30万元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我区劳动力市场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制度,力争2005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尽快实现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为求职人员提供快速、及时的用工信息。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务输转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输转中的管理服务和输转后的权益保障工作,力争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1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35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000万元。

(五)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815人,创业培训60人。要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同时,与农业、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做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引导性培训1875人,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15人。

(六)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集中开展“春风行动”,积极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信息、技能和服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确保发放率巩固在100%。要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企业新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八)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确保到2005年底,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完成养老保险金征缴任务26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4人,完成失业保险金征缴任务60万元。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做好接续服务。同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

(九)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和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的内容。力争全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05年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单位达到82家,参保人数达到2500人,完成医疗保险征缴任务150万元。以完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金川区区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十一)全面启动工伤保险。要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同区编委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批准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搞好政策宣传、业务人员培训和调查测算工作,力争2005年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30%以上。

(十二)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稽核工作力度。全区对社会保险稽核达到参保人数和缴费总额的50%以上,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总数的50%。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用工管理,切实形成“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市场招聘、依法签约、接受监督”的新型用工机制。

(十四)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劳动争议受理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争议案件要密切关注,加强重点监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查处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拖欠社会保险费及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案件专查和年检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年每名专兼职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0户以上,举报专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以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延长工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做好全区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七)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长效机制。围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等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预防和解决欠薪以及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机制。

社保工作要点第2篇

1.加强就业工作应急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的六大工作机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做深做实为企服务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按照常规情况定时报、重大情况随时报的要求,完善就业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重点进行岗位流失情况监测、失业动态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监测和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2.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把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年度阶段性降低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按规定程序办理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税费政策,加大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财政贴息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积极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同时加大失业调控力度,企业减员要按程序规范运作,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的,必须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稳定就业岗位。

3.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优惠政策,把支持城居民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扩展至农村、普及到农民,为农民创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重点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强化创业扶持,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融资、后续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积极推动全民创业,放大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力争全年完成创业培训400人,扶持创业240人,带动就业1200人。

4.拓展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将市、两级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市与各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求职实时联动、信息同步共享。充分发挥信息传导作用,全面推行网上招聘录用工作,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备案,形成全市范围内职工余缺调剂机制,达到保稳定保就业的双重效果。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数据库,对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发放《就业登记证》,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5.积极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市”为载体,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将城就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努力采集和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城失业人员、“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等困难对象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年末要创建省级“充分就业”10个,完成“充分就业市”的创建和申报工作。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充分保障

6.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围绕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全覆盖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克服扩面难度,力保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4000人,完成新增参保8000人。对于可能出现的社会保险??作为,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稽核清欠,做好困难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基金征缴、基金清欠等重要考核指标的??96%、40%以上。

7.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在完善、健全上做文章,通过制度创新,努力在更高程度上实现成果共享、政策惠民。积极调研测算,全力做好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制度出台工作。健全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争建筑行业工伤保险100%参保。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的“刚性进保”机制。

8.实现新农保应保尽保。认真落实市委全委会议“新农保要应保尽保,农村低保人员全部纳入到新农保”的工作要求,积极动员农民参保和续缴保费,加速新农保全覆盖进程,确保所有(区)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续缴率95%以上。按照市政府新农保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农村低保人员参保的资金补贴,今年低保人员参保率要达到100%。指导各(区)建立新农保养老金领取人员信息台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生存稽核,保证新农保基金安全运行。

9.夯实各项社会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省政府36号令,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全面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率先完成“差额缴拨”向“全额缴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征缴稽核、信息披露和要情报告等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支付的稽核,防止欺诈冒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10.组织实施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综合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以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等一系列培训活动,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为企业培养急需的技术工人,为我市拐点超越和新一轮发展储备技能人才。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要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人数3500人,取证人数3000人,国家统考人数350人。

11.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奖励基金的引领效应,继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扩大培训招生规模,多渠道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机制,今年在眼镜行业首先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室,打造高技能人才的品牌,在全社会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好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技术能手等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力争超额完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任务。

四、深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2.积极开展“用工服务促进年”活动。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平稳实施。指导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引导、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合作、相互理解、共渡难关。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继续实施劳动用??,落实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合同的履行质量,全市要完成劳动合同备案人数85000人。

13.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及时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等,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工资分配公平和谐。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形成岗位变薪变、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1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力度。在“网格化”管理覆盖到村的基础上,今年要力争完成监察“网络化”机制建设。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完善“两网化”工作程序和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乡劳??协理员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及时、反应迅速的作用。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规范涉企监察执法行为。注重事前告知和事中整改,实行首犯不罚、轻犯不罚和整改到位不罚,改善执??起来。

15.扎实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健为主,以裁为辅的原则,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加快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进程,加强仲裁员、调解员专业培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职业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创新案件处理协调机制,积极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做到快立案、重调解、慎裁决、速结案、讲效果,努力谋求和谐仲裁的社会效果。

16.切实加强维稳工作。以建国周年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企业裁员欠薪预警及应急机制,强化对欠薪、劳资纠纷的预警监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综合运用监察执法、调解仲裁等措施,快速介入、及时处置,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快,确保社会稳定。

五、统筹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17.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基层劳动保障所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关口前移,发挥基层平台在职业介绍、政策宣传、扩面征缴、新农保业务办理及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城乡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按照市委文件(发[]1号)的要求,推动各完成年按照标准在每个村建设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将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

18.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整合经办资源,优化部门设置,再造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领域,推行“一条龙”作业、“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高标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标准化建设试点考核验收。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网站及电子政务建设,探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征缴等业务工作网上办理的新模式。着重从强化基础数据和基础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进程,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力争工作力度走在全国前列。按照“一网一卡一号”的思路,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力争今年完成社会保障卡的设计工作。

社保工作要点第3篇

一、工作目标

1.改革创新。推进深化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创业”行动、万名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等“十件实事”。

2.就业创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籍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5%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服务需求)服务率100%;扶持创业7000人,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2万人,其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60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万人,创业培训6700人。

3.社会保障。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参保90.25万人、88.2万人、52万人、62万人、57万人,主要险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退休人员档案接受率10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90万人。

4.人才集聚。全市接收本科以上毕业生1.5万名(其中引进硕士以上人才1850名),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8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新增留学回国人员180人,柔性引进外国专家61人,培养提升创业企业家100名,培养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00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7万人次。

5.劳动关系。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平台案件按期运行率98%,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4%以上。

6.人事管理。全市公务员在职培训1.43万人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完成率100%,干部、随调家属安置任务完成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就业创业富民工程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政策。围绕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加强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妥善安置好分流职工。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采取稳定就业岗位、及时提供失业保险、开展职业培训等针对性措施,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2.开展“创业”行动。出台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实施意见,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居民创业促进、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四大计划”,突出抓好“互联网+创业”,支持农村电商创业。总结推广“盘活存量资产、发展众创空间”的“模式”,建设以“互联网+”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等空间为一体的全新创业载体5家以上,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新增2家,实现辖市区全覆盖。完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完善创业培训体系,筹建创业大学,建立健全培训对象甄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主体报告和培训师资管理新制度。

3.实施“精准就业援助”计划。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推进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就业帮扶工作,确保籍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5%。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实施结构调整失岗失业人员专项就业帮扶计划,鼓励引导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扶持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返乡创业和转移就业。

4.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推进辖市、区公共就业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全面梳理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分离。推进就业质量与经济发展联动监测部级试点,探索建立测量和评价就业质量指标体系,搭建就业质量与经济发展联动监测云平台。推进就业失业预警省级试点,构建就业失业预警模型,防范和化解失业问题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

(二)推进全民保障幸福工程

5.实施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行动。将社保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纳入市级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现扩面征缴完成情况与证照审验、税费减免及专项资金扶持、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资格审核、评先评优及表彰奖励、“四证合一”、征信管理等“六挂钩”,依法推进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激励政策,推动被征地农民刚性参保,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基本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员全覆盖。

6.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保管理和经办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政策、数据标准、操作规程,推动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统一全市基本医保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7.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制定出台医疗保险保基本政策调整文件,优化职工医保运行模式和统账结构,提高重大疾病保障能力。大力发展以职业年金、商业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和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强城乡低保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衔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形成医保制度合力。

8.建立健全可持续的社保基金运行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和历史欠账偿还机制,落实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举措,提升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强化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完善基金运行监测和预警分析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提升基金可持续运行能力。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总额预算下的按人头、病种、床日等复合式医疗费用结算方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实施医保反欺诈“亮剑”行动,全方位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三)推进人才集聚助推工程

9.全面打造苏南人才集散地。紧贴全市“十三五”产业发展布局,启动“金山英才”计划,实施新兴产业紧缺型基础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举办新兴产业、“双高”人才对接洽谈会等招才引智品牌活动,打造面向全国、辐射苏南的人才集散地。落实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20条政策,组织开展高端人才项目申报,充分发挥政策引才聚才的虹吸效应。培育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智示范基地等各类人才载体,推动人才向产业园区和科技型企业集聚。实施“百名专家服务百企行动计划”,整合利用在镇高校的骨干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外国专家等各类资源,分批组织100名专家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研发、人才培养,将专家智力资源和科研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参与推进“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试点工作,加强在镇高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

10.大力培育新型技能大军。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意见,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与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构建多层次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打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探索技能人才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军队士官报考、政府表彰等方面的政策贯通,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推行“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举办技能大赛,培养新型技能劳动大军。实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技工院校走内涵、特色、创新发展之路。推进技师学院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办学活力。

11.加快发展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成立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协会,培育综合型、专业型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形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加强机构招引,健全产业链条,入驻品牌机构10家左右,核心园区入驻率达到80%以上;完善功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开发建设园区运营平台,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市技能大师产业创新园发展,规划在企业和院校建设分园区和虚拟园区,形成“一体两翼”发展新格局。

12.优化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升公务员队伍管理水平。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深化绩效工资改革,创新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探索试行“校长职级制”和“县管校聘”,妥善做好公车改革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密切关注军队体制改革动向,做好干部和军嫂安置工作。打造“阳光考试”品牌,完善社会监督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

(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程

13.加强劳动关系权益保护。充分发挥预防化解欠薪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欠薪负责制,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完善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4.健全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开展春秋两季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完善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制度,释放积极的工资政策信号,指导企业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绩效挂钩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规范薪酬支付和福利待遇管理。

15.提升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效能。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开展商会、行会调解组织建设试点,构建多元化的调解体系。优化办案机制,建立健全仲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4%以上。

16.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实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开展和谐企业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育行动,发挥和谐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专项行动,加大工资支付、超时加班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及建筑、租赁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五)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工程

17.打造标准化经办服务。推进与人社部共建全国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整合人才、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窗口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和管理模式,率先建成在全国可推广的人社标准化服务“模式”。推进市、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打造统一规范、服务高效的“15分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圈”。

18.拓展智慧化信息服务。推进“金保信息工程”二期和“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掌上人社”、人社微平台等服务功能,开设人社数字电视频道,打造“网上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实现人社服务“线下一卡通”和“线上一网通”。推进全市人社集中库建设,建立就业、社保、人才大数据分析系统,建成集预警监测、分析于一体的“智慧人社云平台”。

19.开展社会化延伸服务。打造全方位的人社服务“直通车”,满足群众便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将服务专线拓展到企业,在用工人数多、员工流动频繁的重点企业,开展社保委托经办服务。将服务网点拓展到银行,为群众提供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网点式服务。将服务触角拓展到高校,依托就业创业指导站,综合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创业模拟实训、人才招聘等人社服务进校园活动。

20.提升一体化维权服务。完成市劳动维权指挥调度中心二期建设,建成劳动关系预警监控指挥系统,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预警监测,推动劳动保障维权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完善市人社维权服务中心功能,建立矛盾调处和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复杂疑难问题集体会商会办制度,提升接访处访效率。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引导群众通过劳动监察、调解仲裁、申诉控告、行政复议等现有法定途径反映合理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六)推进效能建设基础工程

21.实施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推进“双型”先进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弘扬发展正能量建功立业当先锋”行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三带三帮”(带头帮教、带领帮进、带动帮强)活动,设立党员正能量加油站,评选党员先锋岗,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深化党建带群建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22.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事中事后“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完善人社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行人社行政综合执法,探索劳动监察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健全人社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3.加强人社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学习传达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文件精神,加强人社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坚持实干用人导向,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日常考核制度,完善干部职工综合考评办法;实施优秀年轻干部梯次培养“135”计划,按照“一年有提升、三年获成长、五年成骨干”目标,推进年轻干部的挂职锻炼、多岗位培养、竞争性选拔、艰苦岗位磨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实施人社干部“新知识、新理念、新思维”培训工程,举办两期“人社干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开展“人社大讲堂”、读书微感悟分享等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社保工作要点第4篇

 

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省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实施,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新局面,为依法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加强厅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通过法治讲座、机关大讲堂等方式,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专家教授,深入解读阐释,切实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年内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省人社法治建设规划引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社部相关要求,印发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述职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全省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处理能力提升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阐释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等内容,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5.巩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安徽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之一,提炼经验,深化总结,及时报送宣传人社法治工作的经验、亮点、典型,推进各级人社部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进一步展示人社法治工作新作为。(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二、推进重要工作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完善人社法规政策体系

6.推动重点工作立法。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计划。开展《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立法相关调研。(责任单位: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

7.加强重点人社政策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出台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制定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出台后疫情时期促进留学回国人员来皖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措施。修订完善江淮优才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等)

8.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建党100周年,及时做好我厅代拟或牵头实施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9.加强人社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做到应备尽备。(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10.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和“四送一服”活动,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切实加强人社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衔接,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好人社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考试。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号),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劳动保障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不断优化人社行政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决策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充分听取意见。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继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保障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畅通维权渠道,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依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权。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和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创新履职,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质量

    15.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好内部层级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从快稳妥处理,防止“积案”产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有关文书签批流程,认真做好被复议案件的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认真履行《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做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宣传教育,确保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行政机关人职责,做好案件法律风险点的梳理研究。(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主动创新方式方法。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处理邮寄或者网上复议申请,拓宽受案范围。实行案件缓急分离、繁简分流,同类案件模式化审理、模板化结案,提高审理效率。重大复议应诉案件实行内部集体讨论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各级人社部门加强与各级法院沟通交流,完善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加强精准普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18.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成果,及时向省政府和人社部报告“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全省人社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

    19.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庆祝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型主题展览、“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重大活动,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围绕民法典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人社工作、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职工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加强评估评议,推动在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以案释法,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新格局。积极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第七届全省“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和2021年“十大法治人物”等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普法宣传精品力作。(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坚持系统上下联动,推动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声势。就业方面,重点围绕“迎新春送温暖 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推进行动、“三支一扶”计划等宣传政策法规。社会保障方面,重点宣传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法规。人事人才方面,围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中国行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等相关法规政策。劳动关系方面,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行风建设方面,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监督。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网络问政,依法及时办理网上信访等留言回复。加强“12333”热线、“安徽人社”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建设,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国际交流合作处和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以经济业务为核心的内部管理过程管控。依法依规持续推进内部审计,抓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项重点法治工作”

计划

         2.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十项重点法治宣传

教育活动”清单

 

附件1

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项重点法治工作”计划

 

序号

法治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2

组织实施2021年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3

组织开展人社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4

做好《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厅人力资源

流动管理处

厅政策法规处

5

组织开展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6

编制《安徽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厅政策法规处

 

有关市人社局

7

举办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处理能力提升培训班。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8

出台人社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9

重点人社政策规定的制定工作。(①研究出台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②制定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③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④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⑤制定出台后疫情时期促进留学回国人员来皖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措施。⑥修订完善江淮优才卡管理办法。⑦研究制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措施。)

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等

厅有关单位

10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确保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附件2

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项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清单

 

序号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组织不少于2次厅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厅办公室

机关党委

厅各单位

2

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厅办公室(行风办)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3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4

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系列宣传工作。

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5

组织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仲裁开放月”活动。

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6

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列入2021年度厅本级行政执法资格专项考试内容。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7

人社政策“找得到、看得懂、算得清”专项活动。

厅行风办、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中心

厅有关单位

8

开设“中央巡视整改——就业培训政策宣传”专栏。

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厅有关单位,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

9

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厅新就职人员宪法宣誓等活动。

  厅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厅有关单位

10

编发“百条人社政策”。

厅政策法规处

厅有关单位

 

 

 

 

 

 

 

 

 

 

 

社保工作要点第5篇

各县市区残联:

现将《2021年阜阳市残疾人教育就业暨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阜阳市残疾人教育就业暨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制定2021年残疾人教就等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把残疾人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工作主线,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开展残疾高校毕业生、各类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创业规模,持续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力。

二、主要任务

    新增残疾人就业500人,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1000人次,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次,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1000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248人,社会保险补贴330人、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142个、扶持阳光助残就业基地项目6个、扶持辅助性就业机构8个、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30人,资助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120名,确保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工作安排

(一)教育工作

1.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的目标。根据市残联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的通知》(阜残联〔2021〕7号)要求,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核查情况提交教育部门,配合教育部门通过分类别分等级分地区的区别化安置措施,“一人一案”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问题。核查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评工作。根据皖办发〔2014〕25号有关规定,各地要将2020-2021学年资助自评情况于8月23日前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3.做好残疾学生高考服务工作。帮助残疾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国家考试招生、助学等相关政策,并提供合理便利,协调解决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于10月16日前将2021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录取、提供合理便利名单)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4.做好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各地要按照(皖残联〔2019〕55号)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将申报资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5.各地残联联合当地教育局等部门开办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骨干培训班。由残联牵头协调教育、语言文字、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开展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骨干的培训。

6.会同教育、农业农村、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二)就业工作

7.加强创业就业和培训政策宣传。各级残联要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注重日常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构建广覆盖、多渠道、高效率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

8.继续实施市残联等15部门联合下发的《阜阳市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质量,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围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残疾人孵化基地、阳光大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加大落实力度,增加地方投入,优先使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各项目实施。以上项目各地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并将完成情况加盖财政公章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9.持续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依法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发挥安置残疾人就业主渠道作用。继续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各地要于7月31日前将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在当地网站予以公示。

10.积极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推进《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积极协调争取场地设施、项目提供、税费减免、资金投入、产品采购等支持政策,对残疾人辅助性机构进行补贴,确保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正常运行。

11.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要求,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调查研究,摸清残疾人就业创业基本数据和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措施,充分发挥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各地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经费投入,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12.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让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得到求职创业补贴的同时,对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提供相关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

13.为巩固农村残疾人脱贫成果,根据各地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14.各地残联要加大对残疾人在就业创业中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引导的积极作用,着力营造劳动光荣,奋斗幸福的社会风尚。并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5.各地残联要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调研,科学谋划,合理预测,既做到项目侧重,又做到均衡发展。并做好第二年度残疾人就业创业绩效计划数申报工作,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16.各地要加大残疾人就业资金的投入,强化省级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的统筹使用,科学合理向当地财政申报下年度度残疾人就业创业预算资金。

17.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全市边缘易致贫户、全市脱贫不稳定户,做好跟踪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帮联”机制,在就业培训方面给予优先帮扶。

18.做好我市“十四五”期间残疾人教育就业事业编制规化。

(三)社会保障工作

19.履行好残联在两项补贴工作中的审核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两项补贴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并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

20.做好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做好大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准确掌握制度落实情况和残疾人需求,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21.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残疾人“两补”“跨省通办”审核工作。

22.各地积极配合当地民政部门落实困难残疾人“应保尽保”,要保证“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政策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对照各项业务要求开展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有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数的要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地要对照2020年教就工作中亮点、特色、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借鉴和汲取,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补齐短板,推动残疾人教就工作高质量的发展。

(三)各地要认真落实市残联下发的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做好文件和资料的保存和整理。2021年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市残联实行月申报、季通报,年报告制度,所有项目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需要上报的资料按照以上要求时间节点报送市残联教就科。

 

 

 

 

 

 

 

 

 

 

附件:

2021年残疾人教育就业项目完成指标

 

序号

项目

任务数(人、个)

1

新增残疾人就业数

500

2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1000

3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含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

2000

4

残疾人自主创业

1000

5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248

6

残疾人社会保险

330

7

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

142

8

阳光助残就业基地

6

9

辅助性就业机构

8

10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30

11

资助困难残疾大学生

120

 

 

社保工作要点第6篇

1998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1998〕138号)。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切实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切实做好灾区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点

一、尽快组织各地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1998〕1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作的指导思想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

二、指导受灾地区和非受灾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分别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方案,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对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前三个月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督促、指导灾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配合农业生产的恢复、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以及移民建镇等,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结合开展以工代赈和生产自救,制定鼓励优先使用灾区农村劳动力、开辟农村就业门路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指导劳动力输出地区在做好就地安置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劳动力素质结构和劳动力输入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劳务输出计划,并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劳务协议,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县(区)劳动部门及乡镇劳动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管理、服务和政策宣传,防止灾区劳动力盲目外流。

五、指导劳动力输入地区通过制定或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宏观调控;结合年底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私招乱雇行为;把在今冬明春不再招用零散农村劳动力,返乡民工不得携带新民工的要求宣传到用人单位,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六、督促、指导各地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1999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预案,适时做好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抓好各环节的组织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以往民工流量和交通运输情况,提前确定春运期间的重点监控地区,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客流疏导的应急措施。

七、开展对《通知》精神的广泛宣传。今年12月,将在全国开展民工有序流动宣传周活动,春运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政策,灾区农村劳动者积极参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活动的典型事例,以及输出、输入地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措施和要求。

社保工作要点第7篇

[摘 要]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项目,是农村居民养老的重要保障。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存在着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县级财政补贴困难以及经办工作机构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高待遇设计、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健全工作机构,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 问题 对策

一、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状

1.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分布状况

2009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启动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首先在国家正式批准的15个县(市、区)展开,并准备逐步在全省推行。15个县(市、区)主要包括:依兰县、依安县、宁安市、绥芬河市、佳木斯市郊区、富锦市、肇源县、虎林市、铁力市、绥棱县、宝清县、萝北县、勃利县、黑河市瑷珲区、漠河县。

2.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主要内容

按照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县(市、区)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5个档次,试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

档次,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000元,参保人按年度自选档次一次缴费,至60周岁止。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实际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保费。

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政府将给予补贴。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两个部分(见下表)。

3.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

截止到2010年2月9日,黑龙江省15个试点县(市、区)共有27.0283万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领到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还有3.4217万试点地区农民因没有农村户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户在人不在以及联系不上等,没有发放基础养老金,待进一步核实后再做补发工作。截止2010年4月12日,全省15个试点县(市、区)共有164.0649万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问题

1.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目前,参保对象积极性最高的是补缴保费就能享受待遇的60岁以上人员,45岁以下的适龄参保人员持观望态度的较多。究其原因,第一,45岁以下的农民年富力强,还没有过多想到养老问题。因而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关心;第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将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再长,基础养老金也还是55元,中青年农民觉得不划算;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如果个人账户每年交纳100元,连续缴纳15年,农民年满60岁后,每月个人帐户才能领到15元左右,加上最低55元的基本养老金,这样,农民每月才能领到70元的养老金。从黑龙江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群分析,出现了年龄越小,参保率越低的状况。

2.县级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难以稳定

在筹资机制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三方分担的原则,体现了作为社会保障主体的政府的责任。但在少数试点地区,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主要表现在中央、省级基本投入,县级财政的补贴没有到位。从目前的体制看,黑龙江部分县级政府,存在严重的财政困难。县乡财政多维持在“吃饭”的水平上,用来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等“办事”的能力非常有限,因而对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小,且资金来源不稳定。

3.经办工作机构不健全

一是县级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偏少,办事效率不高。目前,黑龙江各试点县经办机构在编人员大多在5人左右。对新参保的农村居民,经办机构要进行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在编人员远远不能完成现有工作。各试点县只能通过借调和选聘增加工作人员,由于编制紧张,无法为新增人员安排编制,极大地影响了新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乡镇经办人员不固定。一些地方乡镇社会保障管理人员匮乏,负责经办的人员稳定性差、工作变动频繁,不利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缺乏长远规划。各试点县只安排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专项经费,对以后的工作经费缺乏长远规划。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政策建议

1.调高待遇设计,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一是增加参保农民缴费档次。黑龙江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农民收入现状和试点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以增加政策吸引力。二是根据缴费年限提高基础养老金。将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挂钩,对缴费满15年后又继续缴费的,按一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鼓励农民长期缴费。三是增加基础养老金额度。建议将55元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0元。

2.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将部分扶贫和补贴资金直接用于新农保制度建设,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参保。二是加大省、市财政支持力度。提高的25元基础养老金切实由省级财政承担,同时,省级可适当增加专项转移支付,以缓解贫困县县级财政补贴负担过重的问题。

3.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扩大并完善县级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县级政府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落实县级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二是完善乡镇社会保障管理平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农保服务网络。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事务所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三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的全部费用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不从基金里面提取管理费。四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班,巩固和提高新农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使他们更好地适应新农保工作实际需求。

4.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广告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设立乡镇政策咨询点,组织干部走村入户,宣传试点工作,让农民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旧农保政策的区别,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报,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题. hl.lss.省略/hljhrss/index.jsp

社保工作要点第8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20__年社会保障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20__年度的社会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基点,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努力实现工作高质量、管理高效率、服务高水平,全面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个险种的综合实力和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八项业务的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新密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要通过完善一个机制(部门联动和内部激励机制),巩固两个成果(扩面、征缴),推进三个转变(社会保险从覆盖企业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覆盖从业人员为主向覆盖城镇居民转变,从覆盖部分群体向覆盖全社会转变),强化四项管理(基金财务、基础信息、业务运行、内控监督),提升五种水平(管理科学(文秘站:)化、业务规范化、办公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细化),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

1、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15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20__万元;

3、失业保险费征缴完成850万元;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5000万元;

5、城镇职工大病救助费征缴完成300万元;

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400万元;

7、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100万元

8、工伤保险费征缴完成850万元;

9、生育保险费征缴完成150万元;

10、基金当年征缴率达到95%以上,清欠率达到50%以上。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标

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要达到2800人以上;

2、企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3000人以上;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48000人以上;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38000人以上;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37000人以上;

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18000人以上。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000人以上;

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51000人以上;

四、工作重点

1、严格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按照“养老金发放一分不欠,失业金发放一个不少,医保费用支付一次不缺,工伤、生育待遇一起不漏”的“四个一”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突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一是以私营个体企业和自由职业人员为重点,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力度;二是以高

工伤风险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农民工参保力度,全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年终要达到100%;三是要以民营个体企业为重点,逐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四是继续加大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参保力度,确保年内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五是要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60周岁以上人员要保证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人员要逐步纳入。

3、强力征缴,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一是要继续巩固原国有集体企业的正常缴费,不出现新的欠费单位;二是要做好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保证其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自由职业人员和离岗职工积极按时缴费;四是要协调有关部门对长期欠费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及时通过资产变现等办法,督促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五是要坚持一票式征缴,避免发生各项险种之间征缴失衡问题,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同步缴纳。

4、完善机制,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健康运行。一是要突出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二是要根据郑州市下发的五个配套文件,制定具体的业务流

程和操作办法,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顺利衔接。

5、切合实际,做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要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基本政策精神,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和科学分析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各项基础数据信

息,对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进行全面改革。在此基础上,并及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水平和待遇支付水平合理,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6、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强财务基础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利用电算化科技手段,真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举报稽查工作,并有重点地进行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四是要继续延

伸社保稽查业务范围,将参保单位的人员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工资申报情况、待遇领取情况、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履行协议情况等全部纳入稽查范围;五要突出稽查效果,整改率要达到100%以上;六是要围绕待遇支付和业务办理两个重点,严查违规办理手续、错核错发待遇及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七是要经常性开展内部审计和基金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基金的监管措施和力度,严防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7、开拓创新,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要把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做为主题,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

质品牌,确保在郑州市、河南省及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8、规范业务运行,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一是要对现有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再调整和再设置,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完整的业务运行和防控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办理链条,杜绝各种差错和漏洞的产生;二是要以增收节支为目的,加强对退休、失业、工伤事故、女工生育、各种慢性病、医保体检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把关工作,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主管领导核定、办公会认定的“四步走”程序,并将认定结果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反馈或向社会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指标体系,扩充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和监督。[:请记住我站域名/]同时,要逐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导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机制;四是要加大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以“大进快出”来有效解决“进得来,出不去”的难题,真正实现失业保险的良性循环;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算机系统功能,进一步细化需求,全面核实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历史缴费情况,逐步完善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六是要按照职工医保

管理模式,加强工伤职工的住院管理和费用结算,提高效率,减少基金浪费;七是要进一步加快各险种网络系统建设步伐,确保“金保工程”建设在郑州市居于前列,以业务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同时,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数据备份和异地保存,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数据;八是建立业务手续会审制度,每半年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对业务手续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有问题的手续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具体措施

1、要抓考核。严格考核是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工作效果的关键手段。没有考核,就没有约束,工作就会可做可不做,工作质量就会好坏一个样。因此,必须要建立严格的考核约束机制。今年要按照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列入考核内容的各项工作任务以科室为单位,逐条落实,逐条督查,逐条考核,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为此,各主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要针对本职业务、全局中心任务拿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可行的工作措施,组织好科室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干出效果。总之,要通过严格考核,充分调动全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全员参与、全员互动的目的,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