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呈现出高歌猛进、振奋人心的新常态,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也清楚表明了对德治的高度重视,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也进一步明确“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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