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北方经贸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思考 ——以专项附加扣除为中心 【正文】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思考 ——以专项附加扣除为中心

作者:李喆琪 山东工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山东烟台264000
个人所得税法   附加专项扣除   减除费用标准  

摘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建立以来进行过六次修改,但是对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一直到2018年才予以回应,并列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扣除事项,更好地为新个税法的实施提供支撑作用,也是当前"减税降费"趋势的响应.但是,前述六项扣除事项是否合理,实际运用中是否有不足都还有待探讨,通过梳理附加专项扣除对相关问题,提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进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