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杂志 部级期刊

杂志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5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40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公安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际刊号:1673-4025
国内刊号:11-5403/D
创刊时间:2005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双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14
总发文量:563
总被引量:168
H指数:5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刊期:2015年第06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保证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刊期:2015年第06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刊期:2015年第06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进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刊期:2015年第06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有效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现就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刊期:2015年第06期

    第一条为 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刊期:2015年第06期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

    刊期:2015年第06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规范处理本单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有效预防和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 居住证暂行条例

    刊期:2015年第06期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刊期:2015年第06期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刊期:2015年第0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刊期:2015年第06期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刊期:2015年第06期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中文本)

    刊期:2015年第06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希望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为使被判刑人在其国籍国服刑,以有利于被判刑人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