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正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增值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进项税额  

摘要:<正>2006年10月8日财税[2006]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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