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民事裁判中利益衡量的适用 【正文】

民事裁判中利益衡量的适用

作者:何志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判   利益衡量   社会和谐稳定   民事案件   权利冲突  

摘要:法谚云:“法爱衡平”,“法官心中应常有衡平”。作为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尤其是民事案件裁判中要将利益衡量贯彻始终,在“审”、“调”、“判”过程中,对涉及权利冲突的协调,应充分体现“法”的“公理”精神、“审”的“公正”原则、“调”的“公心”理念、“判”的“公平”结果和“利”的“平衡”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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