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医药导报 关于本刊基金论文的标注说明 【正文】

关于本刊基金论文的标注说明

基金项目   虚假标注   论文   抗病毒口服液   质量标准  

摘要:为规范本刊“基金项目”在论文中的说明,特提出如下要求: 1.有效性 基金来源的稿件在正文中的标注应与其基金证明文件一致(要求随稿提供传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确保准确;禁止明显与该论文内容无关的虚假标注。 2.完整性 在文中的“基金项目”标注处,须完整标示其“项目来源”、“课题名称”及“编号”。完整表述如:“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蓝菊抗病毒口服液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项目号:20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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