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卫生经济 政府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 【正文】

政府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

作者:李少冬 江苏省卫生厅,南京市210008
医疗服务   政府支持   医疗机构   市场机制   医疗费用  

摘要:基本医疗是可得的、能支付的、适宜的医疗服务,具有可得性、发展性、地区性、经济性的特点.对基本医疗一般从基本诊疗项目、基本药品目录、基本服务设施、基本费用水平4个方面进行界定.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各级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承担着重要责任,政府办医疗机构对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具有重要作用.必须研究制定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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