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8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2%,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款利率也相应调整(具体水平见附表1)。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半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