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德法学论坛 中国《劳动合同法》对雇员在正常解雇中的保护 【正文】

中国《劳动合同法》对雇员在正常解雇中的保护

作者:周长征 南京大学法学院
正常解雇   经济补偿   救济程序  

摘要:中国和德国在劳动合同立法体系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在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方面,德国劳动法将"劳动合同"视作民法中"雇佣合同",特殊类型劳动合同原则上仍然适用《民法典》的各项基本制度以及解释方法。与德国不同,中国劳动法往往被认为是一个与民法相互独立的法律部门,有着自己的独特的调整方法与解释方法,不能用民法的原则和方法来解释劳动合同。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中国劳动法研究往往并不引用《民法通则》以及后来的《合同法》的规定,而是更多地去从国家政策、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甚至是政府部门的文件中去寻找依据。本文以2007年6月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2008年9月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基础,结合地方法规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指导意见与判例展开研究,目的在于探索中国各级政府和法院在实践中是如何对正常解雇中的劳动者提供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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