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国法官造法的必要性及制度设计 【正文】

中国法官造法的必要性及制度设计

作者:杨春平; 陈翰丹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45
法官造法   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   制定法   判例法  

摘要:大陆法系国家,受理性主义影响,奉行成文法主义,英美法系的基本原则则是“遵从先例”,法院判决要受到判例的约束。但是在长期的司法过程中,法典法和判例法的局限性,促进了两大法系相互靠拢的趋势。因此,中国法官造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应该确立中国法官造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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