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小水电 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 【正文】

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

作者: 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长江经济带   小水电站   生态环境   健康生命   流量监管  

摘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直辖市)水利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为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的指示精神,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维护长江健康生命,现就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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