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关于在全省共同组织开展“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援助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5]70号 【正文】

关于在全省共同组织开展“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援助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5]70号

就业援助   家庭成员   服务对象   组织   最低生活保障金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将享受失业和低保人员生活保障与再就业结合起来的指示精神,切实帮助解决家中无一人就业、仅靠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基本生活的城镇居民家庭(以下简称“‘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难问题,省劳动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等省级10部门和组织定于今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共同组织开展一次以“实现就业一人、帮助解困全家”为主题。 以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以开展专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援助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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