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才资源开发 企业处理员工不应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正文】

企业处理员工不应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陈朝杰; 郑英海
企业   员工权益   劳动者权益   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  

摘要:王某等16人系某企业职工,1995年7月1日,企业与他们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001年1月30日,企业以“违犯劳动纪律、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为由,行文终止了与王某等16人的劳动合同,并将该文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但没有将文件送达给职工本人。2003年3月17日,王某等16人以企业终止他们劳动合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