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全新的更迭,促进了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所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进行完善十分重要,能有效的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建设。对此,本文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进行探讨。
作者:王袁光曦; 陈红喜; 颜廷远 期刊: 2019年第07期
近年来IPO退出方式在互联网领域发展势态良好。作为投资机构最为青睐的退出方式,它在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极大的收益。目前在退出资本市场过程中,尚存在监管乏力、制度疏松等诸多的制约因素。拼多多作为“互联网+”行业电商企业中的领头羊,在2018年顺利成为国内交易规模第三的电商平台。文章基于股权退出机制,通过拼多多案例,系统分析其2016-2018年的资金运算、运营现状和IPO退出过程,从而为国内互联网行业电商企业...
保障性住房为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居所,实现了他们住有所居的梦想,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基本保障措施。但有些人并非住房困难家庭,为了享受这一社会福利,通过各种手段挤进保障性住房。占用了保障性住房的有限资源.使本来供不应求的保障性住房更加紧张,保障性住房选址不断扩大,这样既损害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如何完善住房保障的退出机制,使现有保障性住房得到有效利用...
厦门市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出售首批368套保障性商品房,“非低收入”人群首次成为保障性住房的受益者。厦门市实施的保障性商品房政策,在国内首次将“非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最大特色是对申请者不设收入和家庭资产限制。与申请对象上的“宽松”相比,厦门市保障件商品房在户型和退出机制上有严格限制:户型限定在60平方米,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
一、我国现行廉租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1.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更缺乏针对廉租住房的法律。现有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03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2005年)、《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年)等,属于部门法规,效力层次相对较低,影响力不够大。
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该《办法》分总则、
作者:周小寒; 游朋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2年第03期
一、现阶段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1.无法有效监测廉租房住户收入资产动态信息,使退出机制执行缺乏依据廉租住房退出机制执行的依据是廉租房住户的收入资产动态信息,一旦住户的收入资产增加超出保障标准,就应退出。然而,政府相关部门无法有效监测住户收入资产动态信息,主要因为:第一,个人信用制度在我国还刚刚建立,尚无家庭收入资产等信用登记的完备信息可查询;第二,尚未建立起保障家庭住房档案,有关家庭人口、家庭人均...
一、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中存在的困境及其根源 1.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获利空间大 我国各地对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行为惩罚规定是:在经济适用住房方面,购买人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证明而购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在收回其购买的住房后5年内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而在廉租住房方面,
本文通过组织社会调查,了解城镇购房农民工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和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机制设计。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于今年3月推出递进式促效机制,在普通干警与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之间就工作效能进行双向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干部实行扣除绩效奖、诫勉谈话、待岗、黄牌警示、辞职直至辞退层层递进的处理,建立了公务员正常“退出”的渠道。这项机制运行以来。3名干警被列为黄牌警示对象,一名得不满意票最高的中层正职干部被诫勉谈话。全院工作产生了明显变化,干警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2014年,金融体制改革将加速推进,互联网金融、民营资本进入、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等都会给银行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挑战。同时,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房地产泡沫破裂风险、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产能过剩行业风险、影子银行风险都将不断上升。在内外夹击之下,国内银行经营风险上升,转型压力加大。
作者:谢瑞芬; 曾玉玲 期刊:《当代金融家》 2016年第12期
要积极拓宽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渠道,完善债市、股市的退出机制,打通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资金循环通道。
作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相关机制研究课题组; 李涛; 刘涛; 袁惠云; 王丹; 何妙谊; 颜勇; 卢升鸿 期刊:《法治论坛》 2018年第04期
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是检察官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了解当前国内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及退出机制现状,细致分析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面临的问题,遵循司法人员管理和司法工作规律,构建出符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的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对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检察官员额科学动态管理,以及检察人员的良性竞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价值和现实意义。
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的原真性、丰富性、完整性,使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地位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遗产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回顾近十年的保护工作,部分非遗项目由于在前期的普查申报阶段,对相应的申报条件、项目内涵、保护和传承现状把握不准,责任单位职责不明确,后期的保护计划流于形式,加之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和非遗项目生存环境的客观改变,及部分地方政府对项目的重申报、轻管理的状况等因素更是加剧了非物...
作者: 期刊: 2011年第10期
构建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市场主体监管制度革新、促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到位的客观需要。吊销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非正常退出的主要方式,直接影响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顺利发展。本文结合当前市场主体非正常退出的现状,通过对市场主体非正常退出的原因和危害性剖析,提出若干可行性建议,以期有效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正常秩序。
作者:王欣新; 赵芬萍 期刊: 2006年第02期
公司清算制度作为市场主体的规范退出机制,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是维护各方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利益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法律救济渠道,也是目前我国实践中发生违法侵权欺诈行为最为集中、最为严重、亟待解决的问题领域。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清算制度作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作者:宋玉池 期刊: 2006年第07期
市场主体不仅要依法“入市”,而且要依法“退市”。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市场主体监管制度革新、促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到位的客观需要。当前市场退出失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上的缺陷,又有监管机制的缺位,还有道德基础的缺损和社会服务的缺失。要建构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不仅需要科学、完备的市场主体退出的法律制度、监管...
作者:罗宏锋; 俞晓青; 童军辉 期刊: 2018年第06期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这是市场环境向上向好发展的体现,却也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的难度和压力,尤其是年报制度实施后,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未验照予以吊销机制的取消,使得个体工商户的退出矛盾日益突显。本文对慈溪市开展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工作实际进行分析,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视角提出完善个体工商户强制清退工作机制的路径选择。
作者:冯银东; 高悦凡 期刊:《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9年第06期
当前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压力日涨,于此情形下,公租房制度的推行不失为一种可行之道。公租房资源总是有限,唯有促使公租房资源进行有效流转,方能持续发挥其社会保障效用,而完善的退出机制是保障效用得以实现的关键。就当下我国公租房退出而言,存在法律层级低下、监管不到位、专门管理机构缺位、奖惩机制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租房退出机制的功能发挥。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我国应抓紧实施住房保障统一立法,构建专门管理机构以及...
作者:王争 期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06期
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员额制。其要求凡入额检察官需通过遴选任命,参与一线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员额制有助于遴选能者办案,有助于提高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全面落实责任制,防止冤假错案。但员额制不能是终身制,应当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情形,增加权利救济内容,拓宽遴选委员会职能,让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寻求归属感、荣誉感、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