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形式日渐复杂的当下,审计工作的难度也不断增加。本文将针对新三板企业关联方交易内涵以及新三板企业关联方交易舞弊形式进行详细的分析,其目的是研究出新三板企业关联方交易审计策略。
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新兴板块,成为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市场的重要补充,新三板市场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的青睐.近年来,新三板市场已经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企业总数也在不断的攀升,但是由于新三板企业的挂牌门槛相对较低,相应的公司治理不健全,信息披露相对简化,因此可能会对信息质量造成影响.国内公司关联方交易迅速发展, 势头很猛, 但同时也成为许多企业特别是挂牌公司弄虚作假的主要手段.本文对新三板企业的...
作者:赵金燕; 吴海英 期刊:《东北亚经济研究》 2007年第06期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推广,会计准则的变革必将对我国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债务重组和资产减值计提、所得税相关规定的变化及存货发出方法、无形资产、关联方变革等等,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增强了会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作者:杨春梅 期刊:《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年第03期
国际上公认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集合法(权益联营法)。新会计准则规定我国的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文通过分析,认为我国关联方之间的企业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的是修订过的权益集合法。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4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修订后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18日商务部第6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6号)同时废止。部长陈德铭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契约精神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企业一旦缺失了契约精神,其公司治理就会混乱,进而经营不可持续,乃至发生崩塌、破产。近一段时期乱象频生的上市公司,已经敲响了警钟在今年5月举行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11项措施加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电信企业扎实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夯实网络诚信体系建设基础。消息称,此次印发《通知》,从夯实基础管理、加大防范治理、强化技术监管等三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加强管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
近年来,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问题已成为保险行业乱象之一,个别保险公司通过设立非金融子公司或者层层嵌套的金融产品,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把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引发重大风险,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作者: 期刊:《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6期
<正>甬政办发[2008]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供给,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内外市场竞争愈演愈烈,风险进一步加剧,使得公司呈现集团化和经营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各关联方隧道行为频发,掏空公司现象屡见不鲜,不当关联债权对传统公司法提出了挑战。同时,在认缴制下,宽松的资本形成模式使得股东压低注册资本更加便捷化,在现金流上更多是由股东提供借款以维持公司运营,造成有限责任的负外部性和债权形式平等之缺陷进一步凸显。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相互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也是上市公司较为普遍的经济行为。会计上确认资源或义务的转移通常是以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为依据,并以各方同意的价格为计量标准。关联方在确定价格时可能有一定的弹性,而在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中则没有这种弹性,非关联方之间的价格是公平价格。由于关联交易普遍存在并具有与一般商业交易不同的特殊性,因而成为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
<正> 一、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行为手段面面观早在2001年,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便是一个十分受关注的问题,济南轻骑、三九医药、猴王集团等案例的出现在证券市场掀起轩然大波。如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情况已屡见
<正>一、同业竞争概述同业竞争,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同该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可能成为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渠道。与关联交易不同,同业竞争中的利益转移发生在竞争关系中,难以判定也难以量化,
<正>商人要记住:千万不要偷税漏税,皇粮国税的高压线是万万碰不得的。说白了,偷税漏税就是虎口拔牙,把政府的钱往自己兜里揣,那就是与政府为敌,政府绝饶不了你。所以,在这方面千万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也别对此抱有碰运气的心理。精明的做法应该是对税务进行认真筹划,筹划的原则:一不犯法,二不犯傻。
<正>在企业融资阶段中,主要涉及到企业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借款,其中非金融机构间的借款分为企业与个人股东间借款,企业向民间融资,关联企业间借款等三种融资方式。企业借款涉税政策中,有着专门规定,一些企业对其掌握不透,在业务处理上往往存在税务风险。一、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税务风险《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允许据实扣除。为此很多人认为只要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
作者:王开智; 杨潇 期刊:《注册税务师》 2018年第02期
国家税务总局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劳务交易支付或者收取价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对于非受益性劳务支付如何进行税务处理,6号公告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向其关联方支付非受益性劳务的价款.
【案例】:B公司系A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B公司由母公司担保向银行借款300万元,年利率为5%。因到期无力偿还,母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替B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300万元,因此,B公司应偿还母公司垫付资金并支付利息。2017年12月15日.
<正>笔者从依法设立、持续经营、规范运作、关联交易、股权清晰五个方面通过对已挂牌公司的具体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使中小企业能更好理解和把握挂牌条件。一、依法设立案例1:2011年11月,金日创(公司简称,股票代码430247)公司股东付宏实、李喜钢、李皎峰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热电厂水处理控制系统"对公司进行增资,并以该非专利技术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5日的评估价值500万元作为出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