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注册税务师 子公司付给母公司的垫付资金利息的税务处理 【正文】

子公司付给母公司的垫付资金利息的税务处理

作者:靳万一 河南省平顶山市明审会计师事务所
母公司   资金利息   关联方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摘要:【案例】:B公司系A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B公司由母公司担保向银行借款300万元,年利率为5%。因到期无力偿还,母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替B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300万元,因此,B公司应偿还母公司垫付资金并支付利息。2017年12月15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