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乡村主体性的增强, 终极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而在“男工女耕”的背景下, 乡村主体性的复兴就首先表现为乡村女性主体性的复兴. 山西省蒲州镇寨子村妇女协会的实践表明,乡村女性可以在小范围内通过集体行动内生出一种巨大的提升力量, 满足女性群体动员、 组织平台建设、公共物品供给、 规则秩序更新、 公共精神培育等需求, 推动乡村女性蜕变为主体性鲜明的新女性. 其中, 女性行动者是女性成长的发起者和参与者, 妇女组织能够整合碎片化的女性个体并增强其话语能力, 公共物品解决了女性群体集体行动的相互依存问题, 规则秩序保证了女性主体性的稳定性成长, 公共精神则是女性主体性可持续成长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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