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金融监管研究 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 【正文】

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

信息披露准则   不动产投资   中国保监会   上市股权   保险公司  

摘要:2016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行为,切实防范投资风险,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以下简称《4号准则》)。《4号准则》共十六条,重点规范保险机构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的信息披露事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和标准,二是分时段披露和持续披露,三是加强与上市公司有关政策的衔接,四是加强对一致行动人的信息披露管理。《4号准则》的是贯彻国务院“放管结合”精神,完善市场化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投资运作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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