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印发《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正文】

关于印发《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使用   食药监   法定代表人   发证日期   执业药师  

摘要:<正>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济食药监[2006]31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各医疗机构:我局根据《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管理办法》(修订)(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规定制定的《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备案办法(试行)》已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5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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