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政府性基金法律问题研究——从定位划分不明进行思考 【正文】

政府性基金法律问题研究——从定位划分不明进行思考

作者:董宇 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合肥230601
政府性基金   财政收入   分流归类   法律保留   特别公课  

摘要:政府性基金的准确定位有利于该基金的征收与管理,有助于增强社会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政府性基金产生时期早,加之政府"自利性"倾向,导致征收管理混乱而交叉征收、资金使用隐蔽而难以取信于民、法律依据不足、基金设立无序等问题。从概念不明角度分析,缴纳义务来源不明和定位不清难以分流是造成以上现象的主要原因。建议政府性基金应进行分流,清理税式和费式基金;落实法律保留原则,以法律为基金的设立依据;以特别公课为政府性基金的标准,对政府性基金进行审核;针对分流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设立3方操控的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性基金内部的相互监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