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环境保护 关于可吸入颗粒物换算大气总悬浮微粒方法的复函 【正文】

关于可吸入颗粒物换算大气总悬浮微粒方法的复函

作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大气总悬浮微粒   可吸入颗粒物   换算   复函   环境保护局  

摘要: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可吸入颗粒物换算大气总悬浮微粒方法的请示》(晋环发[2005]24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