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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赏析八篇

时间:2024-04-22 15:22:52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1篇

【关键词】财务重述,财务风险,审计意见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重述的数量日趋上升。而对于财务重述的具体解释,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财务报表重述即财务报表的重新表述,它是指企业在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表差错时重新表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佘晓燕 ,2011)。财务重述是采用激进会计处理、对事实的滥用、对会计规则的疏忽和误解以及舞弊而造成的结果(美国审计总署GAO,2003)。而重大财务重述通常表示“蓄意干预外部财务报告过程,企图得到私人利益”。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意味着前期公布的报表中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差错,并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从而严重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Levitt,2000)。已有研究表明,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是导致财务重述的重要原因。张为国和王霞,(2004),在财务重述发生前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很可能被盈余管理,因此财务重述可以反映其发生前期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错弊。从职责上讲,审计师应对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抑制,具体方式就是出具“非标”意见(Chen, Chen and Su, 2001;章永奎和刘峰,2002)。因此检验财务重述发生概率与“非标”意见出具概率之间的关系,为整体上评价我国审计师的治理效率提供了一个评判角度。

随着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现象的不断增加,我国学者也陆续展开了对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现象的研究。通过查阅与财务重述相关的文献,我们发现最初与财务重述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与财务重述方面,随之也开始有学者研究财务重述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但是在财务重述与外部审计及对财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相关性的研究结果较少,且这部分研究结论主要是基于1999年至2005年间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时间的限制导致此类研究尚未对近几年的市场进行考察,尤其是缺乏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市场环境的研究。通过此项研究,笔者旨在探究在实践中,作为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治理机制,外部审计能否识别财务重述所蕴含的风险,对不同程度的财务重述做出不同的反应,并通过其发表的审计意见减少信息不对称呢?这一问题无疑关乎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并最终对整个证券市场能否有效运行构成重大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结论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存在会计舞弊、财务造假等事项的可能性较大,所以,财务重述实质上向市场传递了一种负面消极的信号信息。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可能会造成公司资本成本的上升、公司风险的增加等不利于公司的经济后果。Levit(2000)经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意味着前期公布的报表中存在着重大的会计差错,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准确恰当的判断,从而严重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Hribar and Jenkins(2004)以1997年到2002年的292家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财务重述的发生降低了盈余预期,同时增加了权益资本成本,财务重述宣告后会引起上市公司资本成本上升7%到19%不等,之后资本成本又会有所降低,但仍然介于6%到15%,若基于审计引发的重述或债务较高的公司,资本成本上涨幅度会更大。

Abbott et al. (2004)发现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可显著降低财务重述的可能性,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董事会的独立性与财务重述之间存在相关性。对于股权面,于鹏(2007)认为控股程度与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重述存在一定相关性,没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高;在绝对控股条件下,终极控制人为非国有性质的比国有性质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低。刘立国、杜莹 ( 2003) 研究认为,流通股比例越高越好,流通股比例越高公司发生财务报告造假的可能性就越小;法人股比例越高,财务报告造假的发生可能性越高。当然,财务重述还受其他方面的影响,Ahmed 和Goodwin ( 2007) 对澳大利亚的公司进行了研究,指出进行重述的公司往往有较高的成长机会,在相同的行业中比未进行重述的公司规模更小。

国外学者统一认为非标审计意见说明公司财务报表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Bartov,Gul 和 Tusi(2001)发现非正常应计与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有正相关关系。Chen 等(2001)以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管理层为实现监管的盈利目标,可能会进行盈余理,而且随后出现的会计选择的机会主义行为同上市公司被出具修订的审计意见概率正相关。

在中国,上市公司喜欢“清洁”的审计意见(李东平等,2001),这是因为非标审计意见会引起证监会对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关注,并进行严厉惩罚。此外,非标审计意见还可能威胁到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并增加政治成本,比如证监会在未来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督、对管理层职业的影响。李东平等(2001),耿建新和杨鹤(2001)认为是否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看作是事务所与客户在会计选择意见方面是否一致的一个基准。李维安等(2005)发现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不及时。沈红波和王布衣(2008),张文杰等(2006)发现非标审计意见是促使事务所变更的重要原因。

由以上综述,本文得出了两个结论:结论1:本期发生财务报告重述的上市公司更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结论2:在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中,进行负向财务重述的公司更可能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1]佘晓燕.财务报表重述公司审计质量研究.财经理论与实践,2011,(9).

[2]王 霞,张为国.财务重述与独立审计质量[J] .审计研究,2005,(3) : 57 -61.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2篇

关键词:财务监控;会计监管;财务指标

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涵义

会计监管是指具有监管权力的主体在一定监管措施和监管法规的约束下对监管客体进行约束和控制的行为。近年来,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也越来越规范。然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事件层出不穷(如下图1)。

图1 截至2011年底上市公司典型财务造假案件的数量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

图1显示了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数量的年分布情况,财务造假事件颁发给现有的会计监管制度敲响了警钟,并促使我们开始对会计监管模式进行重新思考。如何在技术和制度上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成为迫切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控指标体系的设定

有效辨别虚假的会计信息是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通过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可得性以及可操纵性,本文建立了针对性较强的财务监控指标体系,作为会计监管的时间窗口来实现公司的财务预警,监测财务异常,提高会计监管的有效性。

(一)上市公司财务异常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异常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会计钩稽关系的不正常。钩稽关系是指会计报表之间相互配对的指标出现了异常,逻辑上不合理,这说明会计报表的编制出现问题;(2)年度变动异常。如果不同年度的经营数据出现明显的异常,则显然违背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规律;(3)横向可比异常。如果财务报表的数据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也说明公司财务出现异常。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控“四维指标”体系

从完善公司会计监管体系考虑,财务监控应包括对公司全部经营状况进行审核的过程,要综合考虑财务指标的可行性,设立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指标。

1.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指标

公司的债务状况是会计监管主要的考察对象,偿债能力过低会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危机,引诱财务造假动机。

监控公司偿债能力的具体指标包括:(1)资产负债率。此指标反映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如果比率过高,则说明公司的债务负担过重,会对公司长期支付能力形成潜在威胁。(2)流动比率。该指标用来衡量公司资产流动性的大小,反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如果指标过低,则说明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公司有可能面临技术性清算;(3)速动比率。该指标越高,则表明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证度越高,一般来说,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下限为0.25,如果比率过低,则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偏低。

2.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

主要指标包括:(1)主营业务利润率。该指标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数值越高,则说明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发展潜力也就越大,不易发生财务危机;(2)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适用性比较广,主要用于分析投资者的资本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说明公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就越高,公司充满生机,财务状况健康;(3)每股收益。该指标越高,则说明普通股投资效益越好,股东相信公司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财务安全。

3.反映公司发展能力的指标

主要指标包括:(1)销售收入增长率。此指标反映了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增长能力,是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量化数据。此指标越高,则公司的发展潜力就越大,短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就越好;(2)总资产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总资产增长情况,总资产越高则说明公司的规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就越强,不易发生财务危机;(3)权益增长率。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净资产变化情况,指标数值越高,说明公司的净资产年增长情况越稳定,股东的权益有保障,不易发生财务危机。

4.反映公司营运能力的指标

主要指标包括:(1)流动资产周转率。此指标用来说明每1元流动资产所支持的销售收入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越高,说明公司使用流动资产的效率越高,财务危机发生概率小;(2)应收账款周转率。此指标用来衡量每1元应收账款投资所支持的销售收入比率,应收账款是由赊销引起的,该指标越低,表明公司收账能力越强,资金回收越快,经营效率也就越高;(3)存货周转率。表明每1元销售收入需要的存货投资,存货周转天数不是越少越好,存货过多会浪费资金,存货过少则不能满足流转需要,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下存在最佳的存货水平。

三、上市公司财务异常指标的判定及会计监管完善

(一)上市公司财务异常指标的判定

1.偿债能力指标的判定

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操纵手段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质量,例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虚增无形资产以及计提折旧不足等舞弊手段都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质量下降,造成虚假资产过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对公司正常运营构成一定的潜在威胁。考察公司偿债能力可以通过比较公司的流动资产比率而获得直观结果,如果公司的流动资产比率显著异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则需要考虑是否为经营因素以外的人为造假原因导致这种财务异常情况的发生。此外,在本文介绍的偿债能力指标以外,还可以通过考察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项目在总资产中的比率是否正常来判定财务运行情况。

2.盈利能力指标的判定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实践表明,“其他业务利润”项目通常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操纵的针对指标,然而,对公司非经常项目的监管会涉及重要的关联方,比如地方政府等部门,这就使得相关监管工作需要得到关联方的支持。此外,公司可能会隐瞒对非经常项目的披露,造成会计监管工作的无效性,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可以使用公司盈利能力指标来综合判断非经常性项目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例如,如果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较高,那么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操纵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3.发展能力指标的判定

公司的销售额需要以公司的发展能力作为支撑,衡量公司发展能力的指标可以反映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产数量情况。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境,实际销售业绩滑坡,而会计报告期间的财务操纵使得公司的发展能力明显超出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则可认为公司出现了财务异常,会计监管机构有必要审核公司在下一个年度操纵利润的可能性,这类公司值得相关的机关部门进行重点关注。

4.营运能力指标的判定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也往往成为财务操纵的工具,经常性业务活动中的财务舞弊现象可以在成本、费用以及存货等会计科目中得到反映,例如,财务操纵使得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的其他可比公司,但是反映在公司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税金附加失去彼此间的对应比例关系,则会计监管部门在对公司经常性销售活动进行监管时,就应有意识地核查公司营运能力指标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数量关系,以进一步分析公司是否出现财务异常情况。

(二)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完善

当上市公司的财务操纵行为通过上述财务指标得到反映后,会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联合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深入调查。一般情况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和证监会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外部监管者,具体的外部监管措施可以包括会计事务所尽职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对于不合标准的财务报告应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严格监控,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可能出现财务操纵,应派出监管人员进行实地分析与盘查,确定与财务操纵有关的怀疑对象;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发行审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审查制度来分析财务报告的真实度,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舞弊现象。

此外,构建上市公司的高效会计监管模式应时刻注意以政府强制力量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力量为辅助,这样在保持会计监管独立性、权威性以及针对性的同时,也充分赋予市场在会计监管中所发挥的自动调节力量,“政府-市场”的双重监管模式对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具有根本保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主体多样性,政府应明确监管主体各自的职能和监管权限,避免监管主体间过多的权利交叉现象,减少责任推脱。在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绝对依靠会计事务所进行上市公司财务监管是缺乏效率的,发挥社会多方面力量才可以引领和帮助我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走向成熟。

事实上,会计监管的最终目的是防止上市公司自身出现财务危机,只有切实有效的内部监管才能够深入把握公司的真实运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从源头上杜绝财务舞弊,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管是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重中之重。

结束语

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上市公司参与的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所涉及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也越来越复杂,目前国家性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显示出了一定的发展滞后性。实际上,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体系是与时俱进的系统性工程,更新会计知识和财务知识、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因素都应考虑到这项工程中来,提升会计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同时并举的重要性,最终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

参考文献:

[1]刘燕.从财务造假到会计争议-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监管的新视域[J].证券法苑,2012(06):135-167.

[2]马静珲.我国会计法规监管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8(10):35-37.

[3]韩东平.利益相关者理论条件下对经营者财务监控指标体系的设计研究[J].管理科学,2009(03):67-72.

[4]朱文娟.上市公司财务异常的会计监管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11(07):23-27.

[5]张德荣.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J].财会通讯,2011(12):35-38.

[6]周晓静.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不足与完善[J].管理科学,2010(07):45-49.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3篇

证券市场建立十多年来,为配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证券监管部门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可以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大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不是整体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要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否则,公司往往难以达到发行股票的条件。

为达到上市条件,这些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就需要作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报告期”)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在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作为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会计主体不存在而又要为其编报财务信息,如何编制就成为证券市场中公司能否发行上市的关键问题之一。遗憾的是,直到现在,监管部门未制定出相关的编报指南和审计准则,导致证券市场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方面缺乏规范,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几年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上市”等问题或多或少与此有关。

为配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扭亏为盈,1997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允许上市公司二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增发”)。问题是,在试点的六家纺织企业中,有些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报表是亏损的,但公司也成功增发了,这似乎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不合。但是,这些公司在二次发行前,大多进行了规模较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实际上是默许上市公司按重组后的架构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并以模拟后的会计报表为考核基准。上市公司进行大比例的资产重组后如何编报财务信息,监管部门未制定相关的指南,结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发时所公布的会计报表的编报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缺乏编报标准,监管部门个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意见相当不一致。这就导致,对于进行过大比例资产重组的公司,二次发行时的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较不规范,投资者也就无法从过去的历史信息来判断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

另外,上市公司发生大规模的购并时,如何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也未有相关的规定。有些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并未编制模拟会计报表,吸收合并发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样的。这就说明,上市公司发生购并时,如何通过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来反映事项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监管部门尚缺乏编报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发行财务信息编报指南和相应的审计准则的情况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过改制为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并大多模拟编报了报告期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对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或购并的公司,也编报了模拟财务信息,并作为二次发行的材料。可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改组上市和增发是离不开模拟编报的财务信息的。本文拟结合与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有关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同时对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些意见。

二、模拟财务信息的含义

何为模拟财务信息,有关文件并未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按照美国证监会(以下简称“SEC”)的说法,模拟财务信息是相对于历史财务信息而言的。美国SEC在其Regulation S-X Article 11 中提到模拟财务信息(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SEC为模拟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制定了详细的指南。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可以这样来定义:假定公司现在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存在且无转变,按报告期各年实际存在的公司各构成实体,按公司现在执行的会计政策来编制和报告报告期各年度的财务信息。这个定义可解释为:

1.模拟财务信息不是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既可以是申报财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注释。

2.在编报时,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或业务产生的业绩在重组入(或置换入)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人为虚构的。编报时,仅仅为其移动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来的业务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原来的数据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或劳务数量,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当时的资产未能产生活动,则没有可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的业务。若在改组为股份公司前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以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兼并或置换后(买卖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3.架构的假定应该包括公司的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执行的会计政策等;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或子公司从报告期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际不是,应按该会计制度进行归口调整。

4.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各国规定的不一样,我国一般指二年。首次发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大比例资产重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模拟编报财务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历史信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加工,使拟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财务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表述,为投资者分析目前状况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数据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我们知道,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除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关性也很重要。只有通过比较过去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才可预测将来的可能情况。所以,在制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指南时,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信息的相关性这一质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编报财务信息预期收益大于编报成本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编报才有意义。根据这一约束条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编制模拟的财务信息。

在我国,编报模拟财务信息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归结证券市场发生的各种案例,需要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条件应包括:1.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现在上市公司在发生吸收合并时,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编制和何时编制未见到相关规定。2.在首次发行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其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包括:①对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或非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则这部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②几个发起人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包括股权),则这些投入的个别资产和对应业务的经营业绩也可以相加,作为股份公司前两年的业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有限公司的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3.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行为,且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上市改组中或上市公司的资本重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拟编报财务信息,应视情况而定:

1.考虑到编报财务信息的成本和对信息的影响程度,规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标就很重要。美国SEC规定的相对重要程度是50%。我国对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是指对总资产、净资产或净利润而言,也可以对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价款而言。在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还可以模拟计算业绩,其余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对重要性指标不要硬性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由公司判断决定,并以50%作为重要性指标。

2.上市公司在收购或合并其他企业时,以及发生大比例资产剥离、出售或置换时,应编报模拟的财务信息,并作为临时报告予以公告,而不仅仅在有增发的需求时编报。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对其前两年会计报表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并作为申报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4.非国有企业首次发行时,只要规范改制我们认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拟计算其前两年的业绩。

5.编报模拟财务信息的角度应是投资者,而不是监管部门的需要。模拟财务信息是为投资者的需要而编制的,因而应强调信息的可比性,监管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制定编报方法。现在,往往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比较强调可靠性,信息的横向可比性较差,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

四、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的期间及何时编制

由于模拟财务信息是假定资产重组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从而对历史财务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必须确定模拟财务信息编报所覆盖交易发生前的期间,覆盖的期间取决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国SEC规定: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可采用财务预测,所覆盖的日期至少应该包括从交易预计完成日期开始的12个月。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所以三年应该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证监会规定公司必须改制为规范的股份公司,并运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发行,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以公司购并后或资产剥离或资产置换后的公司架构为基础,模拟编报前两年的财务信息,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因为仅模拟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趋势。以三年为窗口,观察一个公司的发展,历史信息就会有预测价值。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监管部门并未要求编制模拟财务信息,仅是公司可以在重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请,其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所以,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可以模拟编报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信息。

信息是有时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对于何时编报模拟财务信息也是应该考虑和解决的。对于公司的改制,应根据改组的方案来编报模拟财务信息,并在申请为股份公司时编制。对于公司的合并,应模拟编报生效当日的合并财务信息,并随合并公告书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应该对合并发生年度以前三年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置换、收购或出售资产时,应在签订计划时而非完成交易时,编制模拟前三年的财务信息,并公告。

五、编制模拟财务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国SEC规定的条例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由引言、简化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注释等组成。引言应该对交易和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的目的加以说明,注释应该详细说明编制模拟信息所涉及的假设与相关的数据。模拟财务信息是对历史财务报表的补充。允许在模拟利润表中进行财务预测,并要求计算模拟的每股收益。

我国以IPO为例,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是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9号中规定的(一直未公开过,被最近的指导意见所代替),内容可归纳为:

1.模拟会计报表作为报告期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重组,需要再模拟的情况除外)。

2.模拟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注释。只需要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要编制设立日前两年的利润表。

3.在注释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体、交易的资产和方式,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基准、依据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和成本配比为主要的编制基础。

4.不可采用预测信息。

5.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假定在报告期的期初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追溯调整原会计报表。

6.对原来会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作出恰当的会计调整。

7.编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财务报表时,应以改制方案为依据,对设立前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与费用进行划分。同一账项在报告期内各会计期间或时点采用的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若是多个经营实体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则各经营实体对同一账项所采用会计政策和剥离调整方法应保持一致,各经营实体之间的交易或事项必须予以抵销。

8.以模拟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与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要以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为基础,对交易发生前的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时,具体的规定较为弹性,以使模拟信息能适应于各种个别事实和情形。在编报模拟利润表时,要求对交易的一次性影响持续性影响要加以明显区分,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中止经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外,但要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这种排除。

证监会了IPO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大比例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的情况尚未有具体规定,但公司会比照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该指导意见,我们认为,IPO时,模拟财务信息编报需要讨论的几点是: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意见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会导致信息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应以报告期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种规定导致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价为基础,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这样,编报的各年度的财务信息就不可比。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未考虑管理费用,有的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弥补不 了费用,也不是真实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应比照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来模拟。在无法寻求同类价格的时候,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适当的毛利。再如,按指导意见,设立股份公司时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调整股份公司设立以前年度已入账的相关财务费用。按这种规定来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来说就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发生了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以置换后的架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是仅仅编制和披露备考财务信息。指导意见的做法是,在发生重大资产置换时,还是按原来的方案编报财务信息。对于首次发行IPO来说,若在报告期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则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报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产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实质内容。所以,根据重组后的架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备考的财务信息,而应该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要区分支付方式,选择合并基准日前各会计期间应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构编制。在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现金方式购受企业的情况下,上市改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在以换股方式购受企业,上市改组企业整个报告期内应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对被购企业于合并日之前的资产负债表则不应作模拟性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已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为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我国企业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要有所考虑。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等,在模拟编报财务信息时,应假定在报告期初就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

七、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

模拟财务信息在对投资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审计,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美国为例,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了题为“模拟财务信息的报告”的鉴证准则(Reporting on Pro Forma Financial Information)。鉴证准则的无疑为模拟财务信息的审查、评价和报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类似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标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鉴证准则并不适用于按会计准则在会计报表或在会计报表注释中编报的模拟财务信息。显然,注册会计师要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其遵循的标准仍是审计准则。

在我国,模拟财务信息被当作历史财务信息来看待,需要按历史财务信息的要求进行审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1.我国尚无模拟财务信息的审计准则。与美国不同,我国的审计准则覆盖了所有的业务范围。但实际上,注册会计师是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来审计模拟会计报表,都出具了类似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发时),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但实际上,目前的审计准则并未规范模拟财务信息审计的特殊之处。按照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取模拟会计报表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的满意证据,从而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4篇

【关键词】 独立性; 保险制度; 财务报表

一、引言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社会责任审计的灵魂,在审计过程中形成三方关系即所有者、管理者和注册会计师,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的独立。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随着所有者股权的分散,特别是上市公司,如果以股东(大)会形式直接推选会计师事务所成本太高,在时间上太慢,在效果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因此通常是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推举会计师事务所并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现实工作中的这一举措,看似由股东(大)会作为委托方,聘请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进行审计,但实际上真正了解注册会计师、商定审计价格及范围的却是管理层,因此审计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已经受到威胁(闫华红等,2010)。对于独立性的威胁,以及安然事件,2002年美国纽约大学的会计学教授——乔斯华·罗恩,提出通过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来解决,将原有三方关系转变成所有者、管理者、保险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四方的关系,通过保险公司这道防火墙保证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

国内关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研究始于易琮(2004)发表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文章,第一次将美国教授乔斯华·罗恩的观点引入国内。此后连宏彬(2004)、卢春泉(2004)、苏建蓉(2005)等学者逐步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作为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问题的方法之一。进入2005年,张婷、余玉苗(2005),陈吉凤(2005)等学者开始对该制度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李志钢(2005)首次针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提出疑虑,认为保险公司不适合作委托主体,会迫使事务所更多通过管理咨询获益而丧失独立性①,压迫审计收费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等因素使得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不适用。而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和审计保险制度结合起来研究探讨则始于2007年,如林祥友、阿都建林(2007),张虹、赵黎鸣(2008)。2009年更多学者开始关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黎明(2009)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理赔制度设计思路。施继坤等(2009)运用层次分析法将招标风险予以分解并建立审计独立性风险因素指标体系。刘玉红(2012)则在借鉴国外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模式的基础上,强调加强财务报表保险法律制度的风险控制。

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虽对我国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建立有推动作用,但没有根本解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我国的不适用问题。潘炼(2013)提出如果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自愿推行,则上市公司不愿增加审计成本;而如果强制推行,使得保险公司垄断了审计委托市场,审计行业将受到不良冲击。所以本文根据潘炼学者总结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不适用性,提出将保险公司不再视为审计委托方,将财务报表作为普通保险标的物的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基本流程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流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承保阶段

上市公司为自己的财务报表投保保险,首先需要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保险公司聘请相关人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根据上市公司以往的财务报表审计情况、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水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承保风险,决定是否承保。同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应批准该投保事项。

2.审计阶段

保险公司一旦承保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将自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表进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仍由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解决。最终如果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保险公司应权衡风险,拒绝承保或增加保费或减少保险范围。

3.履行责任阶段

如果经保险公司承保的财务报表出现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的重大错报,当上市公司遭到投资者赔偿诉讼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与上市公司签订的承保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需建立的四方审计关系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最重大的突破是要建立审计四方关系,即将原由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改为由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投保保险(张健等,2011),保险公司为降低风险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保标的物(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图1所示,切断注册会计师与管理者的直接经济利益,通过保险公司作为中介,保护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的独立性。

1.所有者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产生委托问题,所有者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完成其对管理者的监督控制,同时提升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在审计四方关系中,所有者的地位和目的没有重大变化。

2.管理层

编制财务报表向所有者反馈公司经营状况信息,并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由保险公司与管理层分担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四方关系中,管理层将付出比直接聘请审计师更多的成本用于支付保费,并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3.注册会计师

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审计工作,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由于审计工作具有固有局限性,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四方关系中,注册会计师除获取收入的途径变成保险公司外,其余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4.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上市公司的保费,支付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获得收益并承担与上市公司协定的保险协议中的风险。在审计四方关系中,通过引入保险公司来保障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

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现有缺陷

(一)保险标的物的范围不明,存在保险公司、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界定博弈

管理层与保险公司针对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存在着博弈关系,这是因为:首先,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工具,投保人根据双方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在一定时期内,当合同约定中的事项发生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时,承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其次,双方要达成一致的保险赔偿范围,确定当发生哪种情况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从管理层角度出发,管理层希望通过投保来降低因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导致自身被诉讼索赔的赔偿风险。

以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为标准,同时结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情况,将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分为四种结果(如表1所示)。

以上财务报表结果归结为两点:管理层的过错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

1.管理层存在过错,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过错——保险公司风险高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意见,或者因审计的固有局限性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此时投资者在参考该财务报表作出决策后发生的损失,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注册会计师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将这种情况纳入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那么保险公司相当于承担了管理层的部分责任。毕竟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终极责任属于管理层,管理层希望通过支付一点保费就将这种责任分摊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如果承担,会导致管理层的逆向选择,使得管理层更加忽视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管理,而且这种逆向选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保险,一旦发生损失,它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导致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保费,最终会使保费逐步上升,管理层无法承受而不能达成保险合同。

2.管理层存在过错,注册会计师也存在过错——管理层不愿意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此时投资者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损失承担补充责任或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将这种缩小后的风险纳入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可以做到将自己的风险降低,实际上在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通过聘请审计师来降低管理层财务报表的风险,避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对于管理层来说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不可能在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保险责任,让保险公司为注册会计师分担风险,所以这种情况下管理层不会投保。

(二)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形成委托关系

这种委托关系会使保险公司垄断审计委托市场,审计质量会降低。第一,原有审计模式是由被审计单位作为委托方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但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使得保险公司作为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委托方,首要的影响就是审计市场的需求方由分散变成集中,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议价能力降低。第二,被审计单位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而保险公司为降低自己的风险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与原审计委托模式相比,被审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形成“审计委托事项”的委托—关系。保险公司作为一个营利组织,它的目标是在收取保费、支付审计费用、承担赔偿损失三者之间实现利益最大化,这与管理层拟通过审计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任程度的目标存在冲突。如果预期承担赔偿的损失金额较低,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一步步压低审计费用支出,并且不再关心审计结果和审计质量。第三,长期而言,保险公司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很有可能建立自己的审计团队,甚至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保险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潘炼,2013)。尽管这种可能在现实中不会发生,但表明采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后,长期会对整个审计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严重影响审计质量,违背设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初衷。

四、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一)设计理念及优势

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是保留保险公司对财务报表的担保作用,在确保增强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赖程度的基础上,消除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委托关系,防范保险公司对审计行业的威胁,如图2所示。该制度是在现有审计模式基础上,增加第四方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公司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诚信、管理层经营业务风险度、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工作状况的综合评估,确定是否要为管理层对外的财务报表进行承保。因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营利组织,它会愿意承保风险较低的财务报表,拒绝承保风险较高的财务报表,所以如果财务报表得到保险公司承保,则向信息使用者传递出财务报表质量较好的信号,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任程度。

(二)新制度对各方参与者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不直接涉及所有者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对所有者间接利益的影响也仅限于增加一部分投保成本,所以只考虑对管理者和保险公司的影响。

1.管理者

对管理者而言,引入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后,信息使用者会对获得承保的财务报表更加信任,并逐渐对被拒绝承保的财务报表产生怀疑。这种信号传递机制迫使管理者提供质量较高的财务报表,或者即使管理者想要与注册会计师串通舞弊,也增加了其舞弊的成本。

2.保险公司

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否承保关键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质量的评估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的评估。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确定性大小的因素选择保险范围与保险金额,甚至可以对注册会计师较难审计到的一些事项,增加惩罚性保险条款(举例:对被审计单位关联方的事项,如果管理层故意造假,造成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则需要在赔偿别人损失的基础上,加付5%给保险公司)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保险相联系,建立保险业关于事务所职业保险的联动体系,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三)建立配套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在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既约束被审计单位管理者的行为,也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那么需要市场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最好的方法就是管理者在披露财务报表时,要求详细披露保险公司承保或拒绝承保的信息,由信息使用者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因为要价远超出平均价而导致承保失败,防止优质被审计单位因不接受保险公司的报价被拒绝承保,向市场传递错误信号。

五、研究结论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是为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问题提出一个新的方法,利用审计四方关系在形式上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但是这就导致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产生又一层的委托关系,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挤压会计师事务所,造成审计行业混乱。而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虽不是从改善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独立性的角度出发,但制度设计的结果可以达到提高财务报表质量,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赖程度的作用,同时又对保险公司加以一定的限制,最大程度上确保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有效性,为改善审计质量提供一定的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1] 闫华红,张明. 萨蒂扬审计失败案例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0(10):29-30.

[2] Joshua Ronen,Post-Enron Reform: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and GAAP Re-visited. Stanford Journal of Law,Business & Finance[J]. 2002 Vol.8(1):1-30.

[3] 易琮. 解决审计独立性矛盾的新设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4):54-57.

[4] 张冬,王伟. 财务报表保险(FSI)制度研究综述[J].保险研究,2009(7):106-111.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5篇

【关键词】 财务重述;不完全契约;薪酬契约;融资契约;财务契约

一、引言

近年来,财务重述现象越来越严重。从国外情况来看,根据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2006年的统计表明,美国财务报表重述的公司从1997年的83家增加到2005年9月的439家,重述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由同期的0.9%飙升到6.8%,其中不乏施乐(xerox)、安然(enron)、阳光(sunbeam)等世界著名公司。scholz 2008年的统计发现,美国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数量从1997年的90家上升到2006年的1 577家,10年增加了18倍。特别是在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实施后,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明显增加。而从国内的情况来看,1999年仅有24家上市公司发生了财务重述,而到2005年则达到19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0%左右。本文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角度出发,研究发生报表重述的动因,从而解释这种现象,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

二、财务重述概述

(一)财务重述的概念

2005年5月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bs)的15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 no.154)将财务重述表述为:修正前期的财务报告以反映这些报告中存在差错被更正的过程。由此可见,财务重述专指会计差错更正,而不再包括其他会计变更。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具体定义了“前期差错”的概念,提出“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告造成遗漏或误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表准则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更正概念更加强调公司的责任,具体描述了可能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准则12条还首次提出了“追溯重述”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表明会计准则与监管部门法则的趋同,预示着我国财务重述制度的日趋成熟。

(二)财务重述的经济后果

第一,财务重述会引起强烈的市场反应。对于这种反应,从短期内看,导致发生财务重述公司股价严重下挫,股票买卖价差加大,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从长期来看,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存在明显的负的回报率,使公司的价值下降,同样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第二,财务重述会引发财务重述公司管理层频繁变更。这一变更也表明,ceo和cfo作为公司高管,代表公司所有(股东)对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和控制工作,并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有重要的责任。第三,财务重述会使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招致法律诉讼,陷入长期的麻烦之中。这种诉讼无论是公共惩罚还是私人惩罚,都与财务重述公司股东的损失存在较大相关性。第四,财务重述会使发生财务充实的公司融资成本上升。因为公司的财务重述行为降低相关评级机构对财务重述公司的预期盈余质量评级,导致投资者提高了对公司回报率的要求,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融资成本。

三、财务重述的动因分析

(一)完全契约论与不完全契约论

coase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开启了契约理论研究的先河,此后契约理论迅速发展,形成了完全契约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两个派别。完全契约理论是把参与博弈的各方当事人放在一个委托—框架下处理,把所有的交易和生产关系抽象为一种契约关系。在完全契约理论的假设中,在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完全理性的委托人总是可以设计一个最佳契约,该契约充分考虑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或然状态,并能够无成本地被第三方强制执行。而不完全契约正好相反,由grossman and hart(1986)、hart and moore(1990)等发展起来不完全契约的理论认为当契约不完全时,资产归谁所有,谁拥有资产的支配权等问题就非常重要。该理论的主要思想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市场的复杂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尤其是与专用性投资相关的许多重要变量即便可被当事人双方观察也不可被第三方(比如法院)证实,因此现实中的当事人难以签订能够自我实施的或者被第三方低成本强制实施的完全契约。也就是说,当契约不完全时,资产归谁所有,谁拥有对资产的支配权等问题变得非常重要。

(二)企业的本质是一种不完全契约

coase(1990)从交易费用角度对企业的本质作了阐述,认为市场与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可代替的手段。在市场上,资源的配置由非人格化的价格来调节,是由一系列短期契约来完成的。而在企业内部,相同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建立较少的长期权威关系契约来完成。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企业将倾向于扩展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另一个企业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之后经很多学者的研究形成了现代企业的结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集合,企业之中存在的各种利益关系都是这个集合的子契约,并且这些契约的本质是一种不完全契约。

(三)不完全契约角度的报表重述动因分析

上市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因而也是不完备的契约集合,其本质也是由一系列的不完全契约组成。而在上市公司中与报表重述相关的契约主要包括薪酬契约、融资契约和财务契约,同样的道理,它们也是不完全契约。

1.薪酬契约

薪酬契约是用来规范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酬劳关系的契约集合。财务重述期间,由于薪酬契约的存在,企业高管的有限理性加之相对于其他投资者拥有更完备的信息,从而导致了财务重述前后公司内部人员交易行为异常。beneish(1999)较早地检验了财务重述公司内部人交易行为,发现在财务报告高估盈利期间,这些公司的管理者比配对组公司的管理者更有可能卖出他们的股票和行使股票期权。agrawal and cooper(2008)以宣布低调盈余的财务重述公司为研究对象,并根据一定标准选取控制公司之后研究了公司五类内部人在公开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结果发现,相对于控制样本公司,全样本分析仅微弱支持财务重述公司的高管在财务重述期间比财务重述之前出售了更多的股票。但在子样本分析中,却发现了财务重述公司的高管在财务重述期间出售了较多股票的证据。li and zhang(2007)发现在sox法案实施之前,内部交易行为与宣告时股票非正常收益存在相关性,但sox法案实施后,具有信息优势的内部人交易行为明显减少。因此他们认为财务重述报告期间存在内部交易行为,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在财务重述前抛出股票以减少股价即将下跌带来的损失,sox法案的实施约束了财务报告重述公告前的内部人交易行为。除此之外,这种信息不对称还致使内部人员行使股票期权现象的出现。burns and kedia(2006)研究发现,ceo期权组合对股价的敏感度与财务错报显著正相关,而ceo薪酬结构的其他部分与财务错误报告不存在显著相关性。这表明通过财务错误报告来影响股价以谋求私利是持有股票期权ceo动机之一。efendi et al.(2007)发现财务重述之前,公司ceo会执行更多的期权,尽管他们在市价下降的时候持有大量未行使的期权。burns and kedia(2008)尽管没有发现公司管理层在错报期间执行更多期权的证据,但发现执行了更多期权的公司往往会采用基金的会计政策。这些公司比配对公司管理层多行权20%~60%,且与收入对财务重述的影响幅度与管理层执行的期权数量正相关。财务重述期间高管交易行为和股票相关的薪酬变化显示了管理者存在自利行为,并通过财务重述来实现。

2.融资契约

融资契约是用来约束资本市场上融资企业行为的契约集合。资本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但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盈利有着较高的要求。如何保持一个连续正的盈余增长以融资到更多的资金往往就成为公司融资的资本市场压力。由于融资契约的存在,融资企业拥有对本公司资产的支配权,许多盈利达不到要求的公司就会利用这种支配权,通过财务重述的途径进行盈余管理,以使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要求,进而进行融资。dechow et al.(1996)发现融资需求显著影响着公司财务重述的可能性,公司期望以较低成本进行融资时,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最大。burns and kedia(2006)发现财务重述公司的股权融资与长期债务比的平均数都显著高于非财务重述公司,说明财务重述公司有着更多的融资需求。

3.财务契约

财务契约是用来规范企业管理层的财务行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契约集合。在股票正常交易过程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人们有限理性的存在,投资者对未来股价的预期多依赖于证券分析师和管理当局的盈余预测,盈余操纵被用于迎合这种预测,若没有达到财务预期则可能带来股票价格的负效应,降低公司的声誉,导致公司在经营业务中遭受损失,从而减少企业未来的利润。callen et al.(2008)发现具有亏损历史并且将来可能亏损的公司相对于盈利公司更有可能利用财务重述操纵盈余。richardson et al.(2003)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在未来盈利增长方面承受了更高的市场期望值,迫于市场的压力,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动机进行盈余操纵以维持盈利增长或超过预期的盈利,而为达到上述目的采取的激进的会计政策最终导致了更频繁的财务重述。

四、结论及建议

针对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会计准则、法规的制定

报表重述现象的出现存在客观的可能性,它的出现显示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都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这就要求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尽量全面客观,尽量减少不确定措辞的使用,不给财务重述制度上的可乘之机。此外,应加强相关法规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责任,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的惩戒力度,从而提高财务造假者的成本。

(二)完善公司内部薪酬激励机制

由于薪酬契约的存在,导致了财务重述期间高管交易行为和股票相关的薪酬变化。对此应设计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管理者激励机制,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并将财务重述行为作为衡量期权的一个因素,让经营者与企业盈余剩余长期结合,使经营者不会轻易选择放弃长期利益行为,并进一步限制高管行权条件和高管在财务重述期间的行权行为,从而减弱经营者为自身利益进行会计造假的动机。

(三)提高审计信息质量

由于融资契约的存在,投资者和债权人与管理层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和债权人多依赖于外部审计。这就要求相关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职业标准,提高审计信息质量,以保障外部使用者利益,从而减少财务重述现象的出现。

(四)提高相关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理性认识

由于财务契约的存在,加之证券分析师和相关当局往往根据当前的信息来预测未来;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证券分析师和相关当局的盈余预测往往偏离公司的实际情况,这就要求相关的经营者和投资者提高理性认识,不要盲目跟着预测走。

【参考文献】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6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财务信息;分部信息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按照国家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开重要信息,以有益于投资者进行判断的一种行为。凡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对公司的和将来做出理性判断的,进而影响其决策行为的信息,都应按着规范的标准公布于众。按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财务报表

财务会计数据和其它信息披露主要通过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张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其它报表和说明材料。财务报表的内容包括数量性数据、非数量性信息、期后事项和公司分部业务四个方面。

第一,数量性数据的披露。财务报表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投资者和债权人做出决策所需用的数量性数据。但因为公司披露的是具有稳健意义的、综合性的、只反映经济活动、仅以货币形式反映的信息,使会计信息具有局限性。一般认为,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除应重点提供历史和现有情况的信息,让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对公司的未来做出自己的预测之外,还应提供尽可能多的预测信息。

第二,非数量性信息的披露。非数量性信息对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重要性和相关性主要取决于决策上对它们的需要程度。因此,非数量性信息仅对决策者有用才是相关的,也应在会计信息披露中予以揭示。比如会计政策的披露,应包括在编报财务报表时,说明管理当局所采用的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程序;会计变更的披露,应保持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的一致性,对于评价公司的经营活动和预测未来的经营活动,一直被看作是相当重要的。

第三,期后事项的披露。在会计期间终了结账日之后至报表尚未正式公布之前,将会发生许多足以影响报表效果以及据以作出决策的事项,则应在报表上予以揭示。其中包括:(1)直接影响后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这种事项通常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并不了解,而在结账日之后才了解,因而发现资产估价应该有所变动的一些事项。如果这类信息得到较晚,已不可能对报表作出全面更正,则应通过其它方式予以揭示。(2)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的连续性或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这些事项显然对前一会计期间财务报表并不直接影响,但却对依据这些报表所作的决策很可能发生重要影响,甚至会影响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这类事项不需要对报表进行调整,但需在报表中予以揭示。(3)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为了更好地制定投资决策,为之提供更充分的信息,这类事项也须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揭示。

第四,公司分部业务的披露。随着公司的多种经营和国外业务的,导致了财务信息的聚合。仅凭一种聚合的信息,很难对公司进行准确估价以及对它未来的经营活动、经营成果准确预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除了编制总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外,还需要编制分部财务报表,并予以披露。此外,在上市公司对外报表中披露分部数据,还可以防止公司主管人员故意隐瞒某些不愿公开的情况。分部信息披露的内容、数量、途径等,主要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及影响和管理部门的需要。

2.其它有关信息

招股说明书作为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的第一则启事,内容要全面、详尽、实事求是。除了介绍公司以往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之外,同时还要介绍筹资的目的、股本结构、发行的对象、时间、地点以及认购方式、盈利预测,还有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它事项。

上市公告书,即对于获准上市的公司还应向公众披露具体的相关信息。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应包括:①公司概况;②公司组织状况;③股东持股情况;④公司三年以来的经营业绩;⑤公司财务状况;⑥财务指标;⑦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制度;⑧重要事项揭示;⑨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投向;⑩公司后三年盈利预测等。

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上市公司要定期(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公布中期报告,其披露的信息应包括:财务报告、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重大事项的揭示、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等内容。上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年度报告的报告时间与方式、报告正文的内容、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关联企业等内容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价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该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交所和证监会,并向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在上市公司之间发生收购的事件,也应及时公开披露。还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所作的各种审查、鉴定、评估、验资、查账、审计的报告和意见。

临时报告是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向社会披露的公告,这里所说的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比如,公司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收购行为等等。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和原则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

第一,使信息使用者能平等地获得必要信息。规范的信息披露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其它利益,使他们在做出投资决策时,能平等地获得其必要的相关信息,以防止少数人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垄断信息而牟取不正当的利益。第二,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为使证券市场在良好的秩序下运行,建立规范的财务报表运行机制,使国家能通过证券市场了解社会资源的配置情况。第三,落实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一方面能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外部使用者关于经济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数量化信息;另一方面向管理当局提供控制信息或报告资源的保管工作或核算工作责任的成果的信息。因此,通过公司陈报的会计信息可以落实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责任,切实保护公司资源的安全无损,并使之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为股东和社会带来最大的利益。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一,可靠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论于何时何地,以什么方式披露信息,均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二,相关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上不仅具有反馈的作用,即供投资者将过去的预测与的公司实绩相对照,以求差异,而且还应具有前馈的作用,即可以帮助投资者通过对公司未来的理性判断,作出合理的选择。相关性原则还要求公司披露信息要及时。第三,重要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的过去业绩、未来趋势,尤其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价产生较大的事项,作重点披露。第四,充分披露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要让投资者能够足以了解公司的全貌、事件的实质、的处理结果。第五,统一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内容与格式上统一。唯有如此,才可能使投资者对各类公司的股票品质作出合理的判断,使证券市场得到规范化的。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定位分析

会计的目标就是要提供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信息。这表明,在披露会计信息之前,首先应确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他们的会计信息需求,然后再确定所应披露的具体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及其质量特征。如何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定位,即如何使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满足各类信息使用者的不同会计信息需求,是一个重要问题。

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最为广泛。债权人所关注的企业长期和短期偿债能力,是投资者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及其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部门运用会计信息以实行宏观调控,对某些特定行业进行管制,它是以真实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动情况的单个企业的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而这些会计信息也正是投资者所需要的。同样,职工、顾客及供应商的会计信息需求,如了解公司总体业绩、管理质量、长期盈利能力、供应能力等,也都是投资者所需要的。公众和财务分析与咨询机构的会计信息需求,因其运用目的不同,往往难以确定,但其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如公司业绩、面临的机遇与风险等,也是投资者所需要的。由此可见,除政府部门因向公司征纳税收和社会公众与财务分析咨询机构因特殊目的而产生的会计信息需求与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存在差异以外,其余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与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几乎一致。也就是说,能够满足投资者需要的会计信息,基本上能够满足其他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

由此可以认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定位应以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为中心,在此基础上,再考虑政府部门、财务分析咨询机构与社会公众的某些特殊信息需求。

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未来的趋势

1.兼容与预测信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状况是使用者所最为关注的,因为它直接决定着他们的利得或损失。历史信息是使用者判断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础,它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基本情况;而未来是历史的延续,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才能真正看清公司的未来发展趋势,故历史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具有有用性。但从会计信息的特性来看,预测信息比历史信息更能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它能直截了当地表达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这说明会计报告在披露历史信息的同时,还应披露预测信息。忽视预测信息,是现行上市公司会计报告遭受各国会计团体和会计学者批评的主要原由。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7篇

一、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作用和合并范围

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指企业的母公司和其下的全部子公司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以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为财务主体,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作为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通过对企业权益、内部往来、内部交易事项进行合并抵消编制,从而反映集团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全面反映了集团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成果、资金流动方向和利润分配等方面的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的作用体现在能够对外提供由母子公司组成的集团企业整体经营情况的会计信息,有利于避免集团企业利用内部控股关系,人为粉饰财务情况的发生。母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较之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能够提供给企业更为全面、准确的信息数据,为管理者制定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战略提供更为可靠、详尽的数据,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母子公司的合并范围应以控制为基础来进行确定,具体包括:一是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被投资企业,这里的拥有包括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二是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包括通过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狄陨媳砭鋈ㄗ时荆?根椐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等。

二、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财务管理研究工作也度过了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并且形成了诸多的管理文件,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母子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依据国家制定的管理规定来进行科学编制和调整,并且在合并范围和数据信息质量等方面要符合国家发展需求和国际发展形式。在具体编制过程当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统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期间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会计估计主要针对尚在延续中并且结果不确定的会计事项所作的客观预测和确认。它们是会计核算的前提,也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同一会计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处理,会产生完全不同的财务信息。

选择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原则:慎重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一旦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因此要慎重;当有几种方法可以选择时,要选择对当期净收益、净资产估价较低的方法,以体现稳健原则;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当关注经济实质,而不应纠缠于法律形式。由于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范、环境各异,因此,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与估计,对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影响程度也不一样,有的重要,有的不重要,应当关注重要的会计政策与估计的选择。在编制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以母公司对会计估计的确认,来调整子公司的会计估计处理,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会计期间包括企业会计核算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将企业连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区间,在连续反映的基础上,分期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的经营活动和成果。对于境内企业来说,通常不存在母子公司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形,但也有不少企业的会计人员存在提前结账的习惯,导致母子公司会计信息的确认期间不一致。因此,母公司应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关于合并财务报表抵销项目不准确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依据《会计准则》中关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合并范围和亏损子公司等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全面完整的反映集团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要求。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往往只重视一些常见的项目抵销,例如对于母公司长期投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享有的份额的相互抵销、母子公司内部往来债权和债务的抵销,母子公司销售商品产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抵销。但往往会忽视一些较为少见的或特殊的项目抵销,例如对于母子公司之间委托管理产生的收入和支付的成本费用之间的抵销,对于母子公司固定资产交易产生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抵销,对于母子公司内部融资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抵销等。

这就要求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要查遗补漏,全面考虑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对母子公司之间各项相关性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对,通过采取母子公司内部往来对账单、内部交易对账单等方式,完整、准确的进行合并报表的抵销。

3.关于合并财务报表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对于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来说,合并报表信息质量不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信息资源的可靠性和适用性不够造成的。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而言,提升数据信息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能够给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提供有效帮助。

(1)要提升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在于合并报表要具有严谨性、可验证性、完整性。严谨性是指会计处理要严谨,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要及时,对于会计估计的处理要合理等,保证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可靠。可验证性是指通过交叉验证的方法对财务报表内容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并且通过交叉验证的方法都能得到相同的数据信息。完整性是指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要完整,呈现的数据信息要能够将集团企业中各企业的数据信息完整的反映出来,同时对于企业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要做到细化分析,对于母公司新增加的子公司或者退出的子公司的数据情况要进行附加分析等。

(2)要提升合并财务报表的适用性

适用性是指合并财务报表信息对于不同需求方的满足能力。适用性要求母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必须让合并的实体变动信息即满足管理者的实际需求,满足外部投资人、债权、债务者的需求。例如:企业的信贷人对企业偿还能力提出质疑的时候,集团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要能够满足信贷人的信息需求,并且政府单位也可以通过合并财务报表、企业经济活动等信息有客观了解。有的时候,合并财务报表会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例如有的母子公司各自拥有自身的经营特色,并存在跨行业发展现象,所以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往往不能全面展示母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并且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也很难保证不存在数据偏差。所以,通?^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项目,增加数据信息的展露方式等方法来增强合并财务报表的适用性。例如:企业可以将多层数据信息整理展示,包括企业的经营范围、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区的数据信息、公司经营状况、产品数据信息、企业服务指导方向、客户的数据信息等。通过对集团各企业多方面的数据信息进行完整、清晰的展示,增强合并财务报表的适用性,为集团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分析资料,满足企业内外部各方面的需求。

三、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信息的局限性

合并财务报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不同报表需要求者所存在的局限性,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理论为依据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合并财务报表,为集团企业控制者更好的服务,因此,对于少数股东来说,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具有局限性。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突破了传统会计主体理论,是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出发,以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理论为依据编制的。这样,与法律上的主体相矛盾,按《公司法》的规定,各子公司都对各自的债权人负有限责任,当一家公司濒临破产时,债权人无权追索其它母或子公司,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的信息对各子公司债权人的意义被削弱。

财务会计对公司的重要性第8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治理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概念界定

现代资本市场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根据委托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上市公司存在自愿性披露信息的动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主要有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决策,会计也藉此达到决策有用性的目的。要使会计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价值,就必须使会计信息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的揭示应符合三个标准:适当、公正和充分。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企业对外财务报表必须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存在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并把“可靠性”作为四项质量要求的核心。在现实中,可靠性集中体现在“真实反映”。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准则,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其后果必然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功能失效,进而危及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弱化各项改革措施政策效果,甚至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整个基础。从虚假财务报告的内容看,有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包括虚计资产、少列负债、虚增利润、少扣费用等;非财务数据虚假财务报告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虚假陈述,如对关联方关系的虚假陈述等,这类虚假陈述同样可以使企业达到造假的目的。从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看,有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主要由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舞弊型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本文讨论的虚假财务报告指的是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

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考察

会计自从诞生起,作为一种由企业内部向外部传递经济信号的媒介,其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差异导向决定了其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以后,会计信息这种具有经济后果的特性日益凸现,诱发了具有决定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能力的主体按有利于实现其特定目的的方向生成和披露会计信息,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种种行为的发生。

虚假财务报告与现代公司制的建立和发展相伴而行,历史上每一次上市公司严重的虚假财务报告现象出现以后都会带来会计信息治理的改进,然而每一次改进无一例外地未能从根本上改善虚假财务报告泛滥的状况,200多年来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依旧,造假的程度有愈演愈烈之势,造假的空间和参与范围更加广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历史性痼疾。随着上市公司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作用的提升,挖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根源,明确其艰巨性对公司治理和健康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早期股份公司发展迅速的英国,自然成为了虚假财务报告的发源地。1720年英国“南海公司”破产案掀起了人们对虚假财务报告不良后果的重视。“南海公司”破产案孕育了世界第一位民间审计师的诞生,同时政府部门意识到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恶劣影响,于同年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并沿用了百余年。然而,该法案只是通过简单地禁止设立股份公司来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以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却严重地影响了英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这显然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

19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以及大量股份公司倒闭,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市场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84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股份公司法》,明确了董事登记账簿义务,以及监事对董事会计记录的审查权力。但由于早期的审计技术不熟练,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审计范围仅囿于审查全部支出是否编制了相应的支出凭证、资产负债表是否与总账余额相吻合等事项,这种简单朴素的会计信息形式的审计在当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难以遏制虚假财务报告现象的发生。

到了20世纪,由于世界经济的中心由英国转移到美国,虚假财务报告这一经济顽疾在美国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1929年至1933年美国证券市场大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当时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的混乱,缺乏正确可靠的财务报告。美国政府在1933年和1934年分别出台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明确了设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会计与审计实务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具有法定审计义务,然而,这也同样没能阻止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件的发生。

近五十年,世界各国由于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引发的案件仍然比比皆是。19世纪60年生的大陆自动售货机公司案,80年生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案,90年代巴林银行理森舞弊案以及近年发生的朗讯、山登、安然、施乐、世通、环球电信、施贵宝等国际知名巨头企业的上市公司舞弊案,引发了新一轮的会计信任危机。为挽回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进行了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广泛调查和研究,开始了对会计更严格的监管,制定了《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并以此为依据重塑会计信息的监管模式。其改革成效如何,尚需时间检验。

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从开始就饱受虚假财务报告的困扰。1992年深圳原野公司案揭开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序幕,随后相继发生了北京“中诚”(1993)、海南“中水”(1994)、海南“琼民源”(1998)、成都“红光实业”(1998)、四川“东方锅炉”(1999)等上市公司恶性财务舞弊案件。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尚未完全消失,2001年爆发的“麦科特”、“银广夏”、“蓝田股份”风暴更是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推向顶峰。针对上市公司造假现状,尽管证券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并没有因此而停止。2004年作为中小企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的“江苏琼花”,上市仅10个交易日即爆出中小企业板首例财务丑闻。该公司上市前隐瞒了三笔金额合计为3555万元的国债投资,而这三笔投资的合作方均为当时的问题公司。2006年初,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snaiFFRC)披露了以“科龙电器”为首的2005年度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公司排行榜。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的不断曝光,会计信息造假性质之恶劣,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自2000年后持续低迷,股价严重缩水,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在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中,尽管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寄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挽救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寻求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根治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现象是我国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以及监管界面临的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国际视角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2002年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仅2002年第一季度就出现了64家会计和财务报告案子,比2001年全年的数量还多。根据美国《商业周刊》的统计,从1995年到2001年重新进行申报的公司从每年50家增加到超过150家,共有772家公司公开承认数字有重大错误,不得不重新申报。其中2001年11月的全球能源巨头“安然公司” 破产案及随后出现的“世界通讯公司”案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震惊了整个世界资本市场。然而上述案件只是美国证券市场财务报告舞弊案的“冰山一角”,美国这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的曝光又改写了一个会计监管时代,新的包括《萨班斯法案》在内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惩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特征的监管措施陆续出台,对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具有一定震慑作用。

欧洲资本市场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扰。2003年2月24日,仅次于美国沃尔玛和法国家乐福的世界第三大零售商荷兰皇家阿霍尔德(Ahold)公司爆出震动全球的“假账丑闻”。阿霍尔德丑闻的发生,让投资者对欧洲上市公司的诚心度和欧洲公司及财务监管机制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并使欧洲在目前的会计标准之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可随处找到虚假财务报告的影子。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并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世界经验发展的绊脚石,应引起全球会计界和审计界高度关注和研究。

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未来趋势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作为近代工业社会发展以来全球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迄今还未能找到有效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良剂。可以预见,该难题仍将是困扰未来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和核心问题。如果仅仅认为会计认知的有限和会计监管的缺失,恐怕难以找到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路径。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艰巨性。会计信息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复杂性、信息披露的复杂性、信息监管的复杂性。

(一)会计计量的复杂性

会计的学科属性决定了无论是会计理论还是会计实务,假设、估计、判断是会计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主观取向与会计计量结果密不可分,在多种理念交织情形下的会计信息难以简单的以“是非”或“对错”衡量。会计计量的复杂性表现在:第一,会计规范自身的弹性不可避免。准则和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会计估计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professional judgment)。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改进项目”,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推行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等等,旨在削弱对会计实务的人为判断取舍,提高会计方法程序的可比性和会计信息的可信性。但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唯一的会计政策还只是理想。因为,一方面一些不同的会计政策有其各自理论依据,在理论上的争议澄清之前“统一”只是梦想;另一方面是会计政策具有经济后果,政策的选择将导致信息相关使用者决策的差异,信息相关使用者对有助于维持和改善自身效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偏好,其结果是找到一种让所有各方都接受和满意的会计政策是不现实的。会计估计更为复杂,在经济业务不断创新的今天,会计计价中对现在和将来预期的不确定性程度加强,计量中的估价问题是一个长期内难以解决的国际难题。第二,会计准则和制度运用中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动机效应和能力效应。如前所述,由于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准则和制度中自身的弹性扩大了其在运用中的选择空间。就不同的会计主体而言,对同一经济业务出于不同动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对不同的经济业务出于特定动机也可能会有相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基于动机对会计处理的选择违背了会计“如实反映”的要求,对会计方法的滥用从某种程度上就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能力效应是指会计人员准确地运用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能力。一方面会计人员受其自身专业素质水平的影响,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理解、运用可能会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机械性误差是客观存在的。

(二)财务报告能否有效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拥有信息优势,在披露中占有主动地位。财务报告包含的会计信息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有自愿或主动披露好消息而隐藏或推迟披露坏消息的动机。从信息使用者看,信息使用者要将对其有用的会计信息从财务报告中甄别出来,还要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做出判断。信息使用者要在信息的加工成本与期望在信息中获取的收益进行权衡,成本与收益显然取决于使用者对会计系统的熟识程度、特定的信息使用目的,以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披露监管者看,披露监管者的监管对象为数量众多的公司,对每一个公司的财务报告做出虚假与否以及程度如何的判断是不现实的,而且信息披露监管者同样是会计信息的外部人士。然而,在监管内容、监管与惩罚力度方面同样面临来自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等)以及信息提供者之间的压力。会计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后果就是广大的信息使用者难以以合理的成本从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区分出会计信息的良莠,即哪些会计信息是虚假的,而哪些会计信息是可以信赖的。尤其在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对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做出有效评价并且监管制度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威慑与惩罚力不足时,财务报告提供者可以从虚假财务报告中获取额外收益,而且在道德约束弱化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虚假财务报告充斥资本市场的现象随处可见。

(三)独立审计的复杂性

会计信息生产和披露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寄希望于能较多接触和了解内部信息的会计信息验证者――独立审计人员。然而会计信息鉴证中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职能发挥的不确定性。首先,审计师赖以工作的标准――独立审计准则如同会计准则一样存在弹性,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会计职业界、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公司或企业的挑战,审计准则本身也难以提供一个非对即错的绝对标准;其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在社会期望和自身价值取向中协调,审计质量高低是法律风险和利益激励权衡的结果;最后,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如审计人员对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理解,专业判断能力、职业敏感与洞察力等对审计质量,进而披露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从现代审计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不论在详细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阶段,查错防弊始终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然而时至今日,审计师似乎并没有完全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

会计信息的复杂性致使财务报告游离于“真实”和“虚假”之间,而财务报告的“逼真”程度最终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主体的较量与均衡。在会计市场上,公司的差异性以及动态发展性决定了这种博弈的结果是: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而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虚假的;财务报告真实和虚假是动态的,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研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五、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框架与启示

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和治理措施进行系统、深入研究,降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比率和程度,寻求根治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途径,会计理论研究责无旁贷,且需要持之以恒。

通过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历史、国际视角的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是一个历史性难题,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也是财务会计未来面临的首要难题,实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本好转任重道远。尽管每一次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事件的爆发,都会带来理论界新一轮的研究探讨,引起监管界新一轮监管制度的出台,然而,两百多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有增无减,造假的原因及手段并没有什么质的变化。这一事实提醒着理论工作者,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长期、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找准治理的切入点,构建治理框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是解决问题的有益思路。

会计信息的生成由多个环节组成,会计信息生成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有可能导致企业产生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由此作用于会计人员,导致会计人员实施造假行为的发生。其信息的生成过程见图1。

由图1可以看出,出自于会计人员之手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形成是一个多项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随着会计信息在收益分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大,使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要实现会计信息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可靠性,需要在净化公司外部环境、公司治理、内部外部监管、会计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完善会计信息生成系统、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等方面采取措施,并且要保持各要素、措施的协调。但在上述所有影响会计信息生成的要素中,尽管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起主导作用的不一定是会计人员,然而主体一定是会计人员,因此,会计人员应该属于治理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逻辑起点。会计人员是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则主要取决于对其造假行为的发现机制和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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