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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赏析八篇

时间:2024-02-19 15:23:44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1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法律制度;环境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城市化是我国目前发展的主要目标,而过度的城市化也带给我们更严重的环境问题。非农业人口的大量涌入,自由市场的开放和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变,大大增加了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量为440斤,且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全国1/3大中城市,陷于垃圾包围中。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基本原则,主要对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相关管理活动。绝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或直接焚毁的方式,对城市空气、水资源造成污染,威胁着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市民身体健康。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还未形成完善体系,给环境污染的治理提出巨大挑战。

一、现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体系存在的缺陷

(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大概有两百多部法律,然而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却缺少必要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宪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法条除了提出保护珍贵动植物的要求,也申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职责。在根本大法中的此项规定,奠定了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198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成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明确将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在单位、企业和个人身上,从环境保护的整体出发,对各项重大问题做出了综合性的法律规定和调整,构成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它们偏重于垃圾的运输、收集和污染防治。而对垃圾的处理更多的停留于规范性文件,并没有上升到立法的高度。我国其他法律法规在垃圾处理的规定上基本也是一片空白,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和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迁,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一个完善、全面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急需建立。

(二)缺乏体现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原则的相关法律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然而在法律规定中更多的是体现倡导奖励的性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以及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我国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是以防治污染为主要目的,如何将生活垃圾变为资源利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资源化的法律规定较少。现有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垃圾资源化的方式方法。2007年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虽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然而在法律责任上仍然存在责任归属不明确、处罚力度较轻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所处的罚金最高才十万元。正是由于责任归属和处罚力度的问题,造成我国目前因城市生活垃圾所造成的环境侵权屡见不鲜,而受害者仍难以得到合理补偿的现象。

(三)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力度不够一直是环境法难以落到实处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的立法中,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行为处罚较轻,在现实生活中对随意堆放垃圾的居民或单位,惩罚的方式基本靠口头的教育,法律的威慑力不强,认为“违法成本低”进而产生侥幸心理,肆意破坏法制。环境执法要硬起来,当务之急就是要丰富执法手段,加大处罚力度,要让违法者感到“切肤之痛”,让违法成本大大高于守法成本,从而使违法企业和个人买不起单。政府和执法者对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视程度不够,也是造成执法力度弱的重要原因之一,导致公民即使受到生活垃圾污染侵权损害的同时,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四)公民合理诉求难以实现

社会发展的首要出发点在于强调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核心,是一切发展之根本。现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体系忽略“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缺少法律对由于城市生活垃圾造成污染的受害者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受害者找不到诉求的法律依据和途径。防止城市生活垃圾的侵权更多的依赖于地方政府的管理。然而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城市生活垃圾的侵权具有主体多样性、对象不特定性和危害结果轻微的特点,难以真正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当侵权发生后,其公民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公民的诉求难以实现其根本上在于国家在这方面立法上的不足,缺乏强制性规定。

二、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

(一)美国。早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就通过立法方式解决由于发展过快造成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所引起的问题,目前已形成一个非常完善的法律体系。在对固体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如:《资源保护及回收法》、《固体废物处置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污染预防法》、《资源回收利用法》等。此外,其制定的国家优先名录和危险排名体系,提高了公民对于环境侵权的维权意识,对企业造成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染起到了很好的限制作用。1976年实施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标志着美国开始将循环经济思想运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不仅使企业从源头上减少了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而且将大量先进科学技术运用于垃圾废物的循环处理和可再生利用,促进了垃圾处理产业的兴起和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完善。美国的垃圾处理法律制度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和环境押金制度。通过可得利益的方式,让更多的公民自觉加入到环保建设中,增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意识。

(二)日本。日本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构建了以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为核心,垃圾分类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早在60年代末就开始倡导并建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至今已经制定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来完善该体系,主要的法律有:《公害对策基本法》、《提高可循环资源利用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等。日本的垃圾分类制度相比其他国家垃圾分类制度更完善,同时也更复杂。日本政府直接将生活垃圾分类规定为每位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除了将垃圾分为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和粗大垃圾几个大类外,每大类继续划分为若干小类。生产者责任制度由日本最早提出,指将垃圾处理直接体现到生产过程中,使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制造易处理的生产包装,同时标明具体构成成分,在使用过后严格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垃圾也要进行环境友好处理的法律制度。日本将环保概念深入日常生活,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环保建设,值得称道。

三、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启示

对美国、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建立必须适合本国国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将垃圾的运输、收集、利用提升到法律的层面。

(一)针对性的立法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过于原则,因而缺乏可操作性,严重影响环境污染的治理和防治。美国、日本乃至其他发达国家,都拥有符合自己国情的针对性法律。比如美国对塑料污染制定的《塑料袋禁用法》,日本针对产品包装污染制定的《容器包装循环处理法》。在立法上符合现实国情的基础上,调动地方政府立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更为严格的地方法律,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

(二)确立生产者责任制度和垃圾分类制度。从发达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经验上来看,仅仅依靠垃圾处理阶段进行法律调整显然是不够的。目前,发达国家更注重垃圾处理方式的多样性,更强调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减量化处理。垃圾分类制度也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从而确立生活垃圾资源化。日本为了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化处理,直接将其规定在具体的法律中,成为必须履行的义务。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是指打破政府在垃圾处理当中的垄断地位,鼓励垃圾处理单位的建设,将政府工作职能转移到监督过程中。国外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上充分发挥经济在垃圾处理当中的促进作用,如美国的垃圾收费制度和环境押金制度。通过在政府的监督控制下,提升垃圾处理企业的良性竞争,从而最终发挥经济在垃圾处理上的激励作用。

(四)地方政府的积极管理和公民的维权意识。法律制度的有效建成,一方面在于具有全面客观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相关政府机构的执行。美国、日本重点突出地方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和环境侵权后公民权益的保护,致使企业、个人都具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并具体体现到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四、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制制度构建中,需要立足“市情”。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垃圾处理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却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分析处理。比如,地形因素,人力因素,技术因素,资源因素。其次,虽然中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法制不健全,但是,更重要的是让每一部已经成形的法律制度真正落实和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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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群,张叙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法律化的措施[J].经济与法,2011,(1).

[3]袁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法律化的措施[D].

[4]牛雪超.我国城市垃圾治理法律制度研究[D].

[5]赵婷.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D].

[6]何文初.我国城市垃圾污染防治的立法研究[D].

[7]高音.我国城市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研究[D].

[8]周长玲,于立杰.中国城市垃圾处置收费制度的健全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5)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市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不高、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不广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明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按照“一主、多点”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着力形成市中心城区和郊区生活垃圾物流既相对独立又资源共享的格局。

2.坚持环境优先、资源利用。着眼于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切实提高各类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清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率。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市、区县、街(镇)三级垃圾管理体制,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技术、标准、政策及物流。区县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承担相应费用;街(镇)组织发动市民群众、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的工作格局。

5.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二)工作目标

1.切实控制生活垃圾年增长幅度。大力推广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力争将全市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3%左右。

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12年,基本实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与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到2015年,基本实现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利用。

3.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2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万吨/日。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约2.7万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三、落实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1.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2.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二)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1.完善废品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健全社区废品回收利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2.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推进建筑装修垃圾水运中转码头和浦东、闵行、宝山等装修垃圾、拆建废料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设立区域分拣处置场,逐步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就地消纳和再生利用。依托生活垃圾集装化运输中转码头,在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装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加快研究装修垃圾资源利用技术,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3.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4.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各区县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5.提高日常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程度。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促进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垃圾资源的再利用。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深化相关鼓励扶持政策,着力提高生物气发电和焚烧发电产业利用水平。

(三)加速推进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1.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老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不断适应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持续增长的需要。按照“就近消纳”的原则,着力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置”的处理系统,以适应郊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的生活垃圾处置需求。2012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一期建设;2015年,完成老港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基地二期和金山、奉贤、嘉定、浦东、闵行和长兴岛等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2.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级。以改进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重点,通过改建、扩建现有处理设施,提升餐厨垃圾处理综合能力。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度假村、高校校区、职工食堂等应按照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不断规范餐厨垃圾处置行为。

3.改善垃圾处置设施周边环境。加快原老港一、二、三期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关闭金山、青浦、松江等区域内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堆场,实施环境改善工程。对已投入运营和在建、规划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实施规划控制,严格控制人流聚集性项目开发,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防污染隔离林带建设。

4.规范渗沥液减排。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管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技术更新,规范渗沥液收集、排放行为,消除收运过程滴漏现象。改造、更新生活垃圾小型压缩式收集设施,推广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码头渗沥液的就近规范排放,减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中转、集装化运输系统建设,努力减少二次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四、确保生活垃圾管理有序进行

(一)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国有控股企业参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新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为主;郊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包括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对郊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强化价格调控机制

根据“按量收费、按类收费”的原则,规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实施机制研究。完善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价格机制,健全各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计量收费制度,继续实施“超量加价、减量奖励”政策,鼓励源头减量。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办法。对社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按照“保本微利,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

(三)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按照法定程序,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研究,加快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理等政府规章、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研究并落实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套单位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各类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和资金补贴机制。研究制订适度包装和绿色包装标准,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技术规范和监管办法。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垃圾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突破制约生活垃圾处置行业发展瓶颈的新技术研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中渗沥(滤)液处理、臭气控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加快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六)增强公众责任意识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普宣传,创造客观、公正、友善的舆论环境。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公众智慧,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置中的难题。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创新公众参与途径,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3篇

关键词:日本;威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收稿日期:2011-05-26

作者简介:刘建华(1989―),女,山东青岛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日语专业学生。

中图分类号:F3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7-0113-03

1引言

在环境日益糟糕、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垃圾处理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课题,因为垃圾是世界上惟一增长的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也越来越多。这些垃圾本可以成为无穷的资源,然而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再送去填埋。垃圾填埋的费用是高昂的,处理1t垃圾的费用约为200~300元人民币。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储备的增强,各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研究和应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填埋场、机械化堆肥厂和焚烧厂等多种处理设施。由于每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均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从技术本身、经济性和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均只适宜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某些组分,因此这种单一处理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长、成分日益复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而且使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前处理和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复杂,处理费用高。日本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当完整的体系,垃圾处理的经验对于我国城市摆脱“垃圾围城”的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2日本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近年来,日本城市生活垃圾的总产生量和人均垃圾产生量无明显变化,循环利用率和减量化率呈现出逐年增加趋势,最终处理量呈现出逐年减小趋势。焚烧是日本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炉排炉和流化床是最主要的焚烧处理方式,填埋处理所占比例很小。日本仍在不断改善垃圾焚烧技术,以实现高温、高效率的燃烧,降低环境污染。日本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高度重视为了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在垃圾产生后,要迅速地进行无害化卫生处理。日本政府近年来加大了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建设,推出了更强更有效的环保政策。二战后的日本,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日益严重,生活垃圾处理速度明显落后于经济快速增长速度,大量城市生活垃圾非法堆放,造成了很大的环境问题。由于土地资源匮乏和能源需求加大,在日本无法建设大量垃圾最终处置场,促进了政府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行动。日本政府根据日本的实际情况,在近20年来,主要推行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政策。

2.1垃圾分类

(1)可燃垃圾。主要有鱼、蔬菜等厨房的加工废料、纸、衣类、生理用品、烟头等。

(2)不可燃垃圾。不适合燃烧的垃圾。塑料类、金属、玻璃、陶瓷器、橡胶、皮毛类、刀类、针、电灯泡、荧光灯等,没有危险的东西则放入可以看到里面、透明度高的塑胶袋后丢弃。

(3)粗大垃圾。家具、电器制品、自行车等,大东西的回收是要收费,要申请的。可致电清扫事务所申请收集。

2.2因地区丢垃圾的时间不同

分类的垃圾要丢的时间及场所因地区的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来说可燃垃圾是1星期收集2到3次,不燃垃圾是1星期回收1次。

2.3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

焚烧是日本最主要的生活垃圾中间处理方式。随着垃圾产生量及其成分的变化和环保要求的提高,日本政府对垃圾焚烧后污染物排放制订了严格的标准。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燃烧效率和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指导。

2.4对生活垃圾进行最终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经过中间处理(如焚烧处理)后,其固体产物(残余物)要进行最终处理。一般,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送到最终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送到危废处理场专门处理。

3威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威海地级市成立20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第一个“部级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等桂冠,2003年被联合国人居署授予“联合国人居奖”,在国内外成功叫响了“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品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在不断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威海得到了有效推广,逐步实施了建设打造精品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的目标。

3.1威海市垃圾分类收集现状

2003年9月,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威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意见》,对威海市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确立了基本原则和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全面规范单位和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大力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产业化,不断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威海市环卫处立足实际,致力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研究与推广,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大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并于2004年5月在长征小学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在学校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利用废弃的清洁站成立了12作废品回收站,建立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利用回收废物研制生产了新型环保系列产品,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垃圾分类收集已逐见雏形。

3.2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

威海市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已经近5个年头,分类收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仍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垃圾分类收集规划措施落实不到位。威海市虽然于出台了威海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垃圾分类收集等都提出了详细的管理意见,但是由于缺乏管理部门组织对该项规划进行落实,致使这项工作没有得到扎实有效开展,成为影响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

(2)重视程度与资金支持不够,要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顺利开展,资金方面的压力是巨大的,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特别是经费的扶持,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最终必然会流于形式。

(3)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意识淡薄,没有想过这项工作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作用,更看不到垃圾分类收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4)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前期分类投放、中期分类收集运输、后期分类处理利用”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

(5)垃圾分类回收效益成本低。垃圾终处理分拣设施建设是巨额投资的大项目,小项目达不到规模,毫无效益可言。

(6)垃圾分类收集的形式单一。主要是将传统的垃圾收集点的一个垃圾桶转变为2~3个分类桶。

3.3日本与威海的对比分析

(1)日本有一套较成熟稳重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有全面的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机构,而威海市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分类垃圾回收系统。

(2)日本政府的环保管制和宣传工作较彻底,而我国还未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宣传工作。

(3)日本人有着很强的资源节约和环保意识,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而威海市民环保意识不够,环保知识欠缺,大部分居民不能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环保。

(4)就资源垃圾而言,从回收到再利用,变废为宝还有着十分细致的工作,而威海市对于资源回收处理的投入还不充足。

(5)日本有较发达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技术,而威海市垃圾回收利用技术还是十分不成熟,效率和范围具有局限性。

3.4对于威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启示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我国实施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广与普及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任重而道远。总结全国8个试点城市第一阶段经验就是:政府倡导、公众参与、企业运作、科技支撑”,按照这个原则,结合威海的实际,要想顺利推进分类收集工作,主要对策有以下几点。

(1)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政府调控。政府在整个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分类收集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要继续巩固完善中小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在此基础上,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成立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机构。威海市应针对垃圾分类收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和教育;对垃圾分类收集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工作等。

(3)做好上中下游的配套工作。对于上游,应加强分类收集方案制定,加强宣传教育;对于中游,应设置合适的分类收集设施,尤其是要配套专业的分类收运车辆;对于下游,应建设分类回收物质的临时储存场所,并确定分类后的各种物质的消纳途径或处理场所。

(4)努力营造社会互动氛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工程,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5)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必须建立专业部门、社会机构、市民共同参与的评估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实际推进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6)利用科技支撑作为基础。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设备、设施以及管理,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混合收集,都需要科技作支撑。

4结语

垃圾分类是以有利于垃圾处理和资源有效利用为目的的,对于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垃圾是没有被利用的资源,我们应该将它回收再利用,把它为变废为宝,让它为人类造福。

参考文献:

[1] 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市《关于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意见》[R].威海:威海市人民政府,2009.

[2] 张益,陶华.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4篇

[关键词]城市垃圾;分类;物理成分;措施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06-01

一、相关理论依据

1.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定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两种,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垃圾分类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的具体方法,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按一定技术标准的收集方法来分类,它与城市生活垃圾的混合收集相对。而广义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泛指城市对所有固体废物的处理过程,具体包括提供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这几个环节。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过程和分类系统是最完整的,垃圾源头分类从系统的角度来看是最有用的,特别是研究到垃圾输送各个环节。本文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包括两种含义。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可以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处理、处置或回收利用区分。目前有两大类:一为可回收利用废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另一个是厨余垃圾、可回收利用废物、有害废物、其他垃圾。

1.2 垃圾资源化利用定义

垃圾的资源化一般是指一些现有的固体废物在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后变为可利用的资源。现在国内外普遍的观点是将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划分为三种定义。一是物质回收利用,固体废物进行材料回收利用,废物经过处理和回收如纸张、玻璃、金属等材料;二是材料转换,即利用该系统对废料进行转换,通过转换变成新形式,如使用废橡胶和废玻璃生产铺路材料,利用炉渣生产水泥和其他建筑材料,采用堆肥产生有机废物。

二、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物理成分分析

2.1 生活垃圾产量及影响因素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的逐年增长,影响了城市建设和居民的生活发展水平。发展的城市生活垃圾要进行处理,影响垃圾产量变化的原因中主要包括人口和居民生活水平这两个因素。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大城市人口在100~500万人,而且增长迅速,随着近年来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商业经济活动增多,人均工资不断提高,人均消费量也有所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如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增长这些都是城市垃圾产量增长的原因。

2.2 生活垃圾物理成分及影响因素分析

表1和图1可以看出:城市垃圾的总体改变趋势是无机物的组成下降,有机成分和固体废物的整体趋势已经逐年提高,垃圾中水分含量高。这些特点应该在处理过程中引起注意。

城市固体废弃物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有机物,产生高浓度的有机物主要是由于植物的有机成分比例继续增长。市政废物垃圾中含有纸、布、塑料、金属、玻璃、木材、橡胶、皮革这些可回收利用的资源,由于城市可回收网络发达,大量的高价值、便于运输的废品通过废物回收,可集中资源再利用,最终达到处理厂是几乎没有市场价值,被污染过的不容易拆解的固体废弃物。

三、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3.1 垃圾源头分类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

垃圾源头分类对废物管理措施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相关政策垃圾源头分类很难实施。通过促进源头减量,并针对垃圾分类推广,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地方政府,通过改进垃圾源头分类技术来有效控制城市固体废物,以及相应的目标和实施措施,目前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仍处于试点阶段,还很薄弱,需要大力推动。

3.2 垃圾源头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一步就是要进行垃圾的源头分类,这只是垃圾分类资源化的开始。如果在居住区还要加一种分类垃圾箱,除了两种类型的可回收和其他垃圾,厨房垃圾在居住区也很多,如果没有明显的标志提醒,群众很难清楚如何分类。

3.3 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

在很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中,还是采用旧的管理办法,没有相关的源头分离及废物管理实施细则,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到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方面环节,需要协调卫生、环保、环卫、社会和企业等不同部门解决。但是,这些部门都是相对独立的,需要设置有一个协调机构来协调这些部门的工作共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四、方法和措施

4.1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原则上按“四大类”区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采用的分类投放方式:在试验区的基础上,定义了4种不同的颜色,放置在不同的垃圾桶上。在居民小区的公共区域放置分类垃圾箱。在小区的指定位置放置一个有害垃圾回收桶,并做好安全防护。

4.2 分类运输方式及处理方法

主要涉及在收集、运输的方式上,依然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分类收运。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及资源和利用如图2所示。

五、结论

总之城市垃圾分类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有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和收运体系来加快城市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步伐。本文研究表明如果建立生活垃圾三级分类体系,就能为垃圾资源再利用提供基础,保证终端垃圾综合利用。

参考文献

[1] 瞿利建,陈 全,瞿志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研究现状[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3,12:25-29.

[2] 木木. 垃圾减量分类 让城市更美好[J]. 青海科技,2013,06:42-43.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5篇

随着资源日愈匮乏,环境问题成为即将面临的重大问题。如今“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已经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每个人的真实行动。但总有人会有各种疑问,归根到底就是“要怎么做才能使生活做到真正低碳?”其实很简单,最基本就是做到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如垃圾分类。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真正的垃圾分类,即使是有分类的垃圾桶,也有许多人“视而不见”。做此垃圾分类调查,希望能够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2.活动准备

方案A:在“问卷星”网站上设计一份问卷,问题包括“能做到垃圾分类吗?”、“什么情况下可做到垃圾分类?”、“有垃圾分类意识吗?”等问题,向所有人开放。

方案B:在天一中学随机抽取10名学生做调查采访。

方案C:在街头随机采访几位老人。

方案A主要是将这个调查向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人开放,从而提高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及全面性;方案B是为更好地了解同年龄段学生对垃圾分类的做法及看法;方案C是为这个社会的特殊人群――老年人准备。

这次调查涉及多层面与年龄段的人,可更好地找出“无法垃圾分类”这一问题的主要来源。

3.活动过程

方案A:实行比较顺利。将调查问卷贴到网站首页,说明意图,做好不泄露个人隐私的保证。许多人尤其是年轻白领与在校高中、大学生,也同样对环境保护与垃圾分类十分注重,都填写了问卷。短短两天,收到七十多份填写认真的问卷。在此向这些人表达衷心感谢。

方案B:实行有点波折。首先一些学生对待此问题不是特别严肃,而且有些同学未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回答。反复给他们强调,问题没有对错之分,根据自身情况回答即可,平时没有做到的,现在知道重要性,就从现在开始做。于是有许多同学敞开心扉,调查也得到很大收获。

方案C:最难实行。首先老人对环保本身不特别重视,“垃圾分类”也许未听过;而且很少有老年人愿意接受采访。面对这种态度,首先选择看上去比较“和善”的老人。在一位老人接受采访后,又有许多老人愿意接受采访与调查,方案C告一段落。

分类整理得出调研结果。

方案A:78%的人有垃圾分类意识,但其中只有5%能做到真正垃圾分类;剩下95%中,有70%人认为,使用大街上的分类垃圾桶可做到垃圾分类,而家中的单个垃圾桶则不能做到,理由普遍是使用多个垃圾袋比较麻烦和浪费。

方案B:大多数同学都有垃圾分类意识,但10名学生中只有1名能做到真正垃圾分类,有4名平时基本能做到垃圾分类;7名同学认为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是应当为地球做的保护措施;3名同学认为垃圾分类对于环保的意义不大。

方案C:老人普遍不太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也很少有环保意识,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是将家中所有垃圾归于一个垃圾桶,所以基本不能做到垃圾分类。

4.活动收获

分析产生“垃圾不能分类”问题的主要原因:公民垃圾分类意识普遍不强。大多数公民家中只一个垃圾桶,所有垃圾全部扔进其中。尽管有许多人在有分类垃圾桶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垃圾分类,但不是所有地方都有分类垃圾桶。

学生与年轻人基本都有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的意识,而中年人半数有环保意识,老年人则基本没有环保意识。因为学生与年轻人在校园和网络等地接受宣传与教育,耳濡目染,对环保有一定了解;中老年人较少参加社会活动,有许多老年人连“环保”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一点值得反思。垃圾分类设施不够完全,社会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渠道不完备,小区收垃圾的垃圾车把所有垃圾都归在一起收集,按照这样收垃圾方法,和没分类又有什么两样?同时,收好的垃圾是如何回收和处理的也无从知晓。所以,要想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需要完善。

5.活动总结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6篇

内容摘要:减量化和资源化是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原则。本文对贵州省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现状进行剖析,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由此提出了加强政府统一引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征收垃圾处理费由定额制向从量制转变;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市场,推进垃圾资源产业化;开展可持续填埋,实现填埋场向巨型中转站转变等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生活垃圾 减量化 资源化 分类 可持续填埋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和人口规模的增长,垃圾围城的局面在众多城市正日益显现,有效地应对生活垃圾危机受到广泛关注。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吕军和董斌(2007)通过模型从理论上证实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城市环境。孙晓杰(2009)等从社会进步和分工角度认为生活垃圾应先混合收集再分类。刘莉(2007)、周宏(2007)等分别就加拿大、日本等国生活垃圾的管理举措进行探讨,以期将其成功做法应用于国内实践。这些研究对于国内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实践依据。但鉴于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条件差异较大,有些做法在特定地区不具有普适性。而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是主导原则。为此,本文将以贵州省贵阳市为研究对象,对其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研究。

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现状分析

生活垃圾减量化是指尽可能减少流向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量,通常的措施有:生活垃圾产生之前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减量化;生活垃圾产生之后通过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本文主要从垃圾分类角度对减量化问题展开研究。资源化指将生活垃圾中能回收的、可再利用的物质分离出来加以利用,使生活垃圾最终填埋量降至最低。近年来,贵阳生活垃圾清运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仅2009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1.02万吨,比2008年增加了17.86%,卫生填埋为主要处置方式。但是,贵阳目前营运的高雁和比例坝填埋场日处理能力仅为1530吨/日。显然,垃圾产生量已经远远超出现有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为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需要,贵阳拟在花溪区、息烽县、开阳县和清镇市新建四个卫生填埋场。可是,填埋场兴建意味着巨大投资,同时因垃圾卫生填埋的技术处理、地点选择等因素影响,垃圾填埋可能会引发地下水、空气和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为此,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是贵阳应对垃圾危机的重要举措。至此,贵阳市已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的进程

2009年12月,贵阳市委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调研后指出在2010年开始进行垃圾收集试点工作。为逐步形成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机制,贵阳市城管局在云岩区和南明区选定30多个社区和学校作为试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输。在这些试点区域分别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并向居民和学生发放绿色和黑色两种垃圾袋,垃圾袋上印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种类。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而不可回收垃圾包括普通生活垃圾、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计划从2010年开始,按照先试点推行、再逐步推广的方式,在贵阳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二)引入新式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长期以来,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都以混装为主,家庭通常是“一袋制”,垃圾箱是“一桶制”,贵阳也不例外。目前,云岩区、南明区的部分街道,仍然可以看到混装式垃圾箱或大型垃圾桶。近年来,贵阳在生活垃圾收集上逐步引入垃圾分类收集思想,如在中华路等主干道用三格式垃圾箱替换混装式垃圾箱,摒弃了“一桶制”,这种垃圾箱与混装式垃圾箱的不同在于,垃圾箱分为三格,分别存放不同类型的垃圾;箱外喷涂“可回收”、“不可回收”、“废旧电池回收”字样及标识,便于市民正确投放垃圾。除三格式垃圾箱外,在其他街道还有两格式垃圾箱,但这种垃圾箱仅包括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个格间。

(三)尝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国内许多城市都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途径有:第一,将垃圾费收缴附征于营业税和产品税等。第二,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等公用事业收费。第三,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费。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定额制和从量制。定额制以户或人头作单位,收取固定垃圾费;从量制按垃圾量收取费用。为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贵阳垃圾处理收费选择定额制。从2010年1月起,对产生城镇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城镇居民等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城镇居民为2元/月•人,一般随水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为贵阳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提供了资金保证,可以扭转因资金短缺而导致垃圾处理不力的局面,建立垃圾处理产业,同时提高了市民的垃圾付费意识,强化了环境卫生观念。

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存在的问题分析

贵阳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依旧制约这两方面工作的开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

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但却未引起市民足够的重视。主要因为:第一,长期养成的垃圾混装习惯短期难于改变。因垃圾分类异于传统垃圾处理,客观上要求市民分类放置垃圾,这需要人们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个体工作量。第二,市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很好保护。有些市民对垃圾进行了分类,但因贵阳生活垃圾多采用混合运输,使得市民垃圾分类的努力没有得到体现。第三,缺乏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和设备。目前,贵阳尚未建立起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无论街道、社区还是企业用于装垃圾的垃圾箱和垃圾桶各种样式的都有,难以引导人们正确地投放垃圾。第四,缺乏相应监督机制和强制性惩罚措施。目前,生活垃圾分类都建立自愿基础上,垃圾分类与否、分类是否正确没有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来监督和管理,使得倡导垃圾分类流于形式。第五,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很多市民对如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不了解,这客观阻碍了垃圾分类在社区和家庭的开展。

(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不足

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缺乏,使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很难推动。贵阳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较为落后,主要表现如下:第一,垃圾容器配置不规范。市区街道配置的垃圾箱部分是混装式,部分是两格式,还有部分为三格式,且前两种垃圾箱所占比重较大,这种设施布局不利于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因为前两种垃圾箱无法阻止废电池、日光灯管、杀虫剂容器等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同时,许多居民小区也是混装式垃圾箱与分类垃圾箱并存,并建有垃圾池,而这些垃圾池实质上就是大型的混装式垃圾箱,这些均不利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第二,运输设备配置不合理。目前,市区生活垃圾的运输工具主要有手板车、人力三轮车和垃圾车。当垃圾运输时,不论垃圾是否分类,都将垃圾直接倒在车上,垃圾分了又混、多种垃圾互混现象普遍,运输工具没有做到专车专运,专类专运,使得垃圾箱的分类效益无法体现。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完善

没有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垃圾资源化工作难于开展。贵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第一,征收定额制垃圾处理费不能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为贵阳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提供经济支持,但是定额制收取方式对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起不到激励作用,可能还会产生负作用,排放更多生活垃圾。第二,混装运输降低了分类效率。贵阳生活垃圾运输一般先由手板车、三轮车将垃圾箱、垃圾桶的垃圾收集到垃圾转运站,再由大型垃圾车运至垃圾填埋场。这样常出现将已分类好的垃圾混装后拉到垃圾转运站,这客观上要求进行二次分类。但是,转运站的分类程度非常有限,价值较高的垃圾通常被分拣出来,而价值较小、分类难度大的垃圾往往得不到妥善处理,从而导致可回收垃圾不断涌入垃圾填埋场,缩短了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尚未产业化。尽管生活垃圾可在不同层面开发利用,但是目前贵阳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对其开发利用还处于较低级阶段,并且贵阳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参与生活垃圾开发利用企业较少。

(四)生活垃圾资源化没有延伸到垃圾填埋场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手段,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随着贵阳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增加,填埋用地的需求也同步增加。目前,贵阳在拟增建四个垃圾填埋场,再次突显了贵阳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所面临的巨大用地压力和环境压力。垃圾填埋用地是有限的,但生活垃圾产生却是无限的。不断增建垃圾填埋场应对生活垃圾处理危机,从长远看不可持续。同时,出于垃圾焚烧厂可能带来环境危害的考虑,贵阳市取消原定在高雁垃圾填埋场二库区建设垃圾焚烧场的计划,这表明通过焚烧垃圾减少填埋用地的做法暂时在贵阳行不通。因此,当前唯一可行的是加大对填埋场生活垃圾的开发利用,提高填埋场的使用寿命,但在现实中对被填埋生活垃圾的开发利用关注较少。

促进贵阳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对策建议

生活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是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和减轻生态环境压力的必要举措,是贵阳生活垃圾管理理念的一次变革,是贵阳市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一种提升。

(一)加强政府统一引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为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工作,首先应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的统一规划,避免垃圾分类收集流于形式。为此,贵阳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垃圾回收系统,如向市民下发“垃圾回收日历”,规定不同类型垃圾的回收时间(王子彦,2008),引导市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源头分类的实施。其次,应该明确垃圾减量进度规划,制定长期的削减目标,并随时公布削减进度,让民众了解垃圾分类效果,有利于赢得到民众支持。最后,应该加大对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如推广三箱式垃圾收集方法,即给每个家庭都免费配备红绿黑三个垃圾箱,其中红色的装普通生活垃圾,绿色的装玻璃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黑色的装厨房垃圾。同时,在社区也配备红绿黑大垃圾桶,从而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另外,改变混装式运输,力求做到专类专运、专车专运。垃圾分类运输承接源头分类,客观上要求对现有垃圾清运车进行整改。

(二)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逐步实现垃圾收费由定额制向从量制转变

市民观念上的认同是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关键因素。市民应当成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主力军,使垃圾源头有效分类成为可能,这需要他们对生活垃圾分类有着正确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因此,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多层次宣传,着力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争取做到人人管垃圾、处处管垃圾和时时管垃圾。广泛开展循环经济教育,使市民懂得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对个人、社会和环境的积极意义。另外,垃圾处理费征收逐步由定额制向从量制转变,并提高费率。随着垃圾付费意识增强,特别当很多家庭按从量征收的垃圾处理费较低时,实行从量制将使垃圾排放量大大减少。

(三)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市场,推进垃圾资源产业化

贵阳是商务部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绿色回收站500个,乡村绿色回收站119个。可以说,在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贵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生活垃圾资源化方面还有许多问题急待解决。以前,垃圾处理投资主要来源政府,这使得当地政府背负了很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应逐步开放、规范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与运营市场,引进具有较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企业,鼓励兴办专业化的垃圾处理公司,将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机衔接起来,使企业实现对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另外,虽然价值较高的生活垃圾得到了回收利用,但有大量价值低的生活垃圾被填埋。基于此,本文建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力求使可回收垃圾得到最大限度利用,在资金、市场、技术投入方面政府给予企业必要支持。

(四)推进可持续填埋,实现填埋场向巨型中转站转变

因土地、资源等紧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正朝着可持续填埋方向发展。可持续填埋使生活垃圾这种资源得到重复有效利用,同时填埋场的空间能够得到持续有效的重复使用(楼紫阳等,2007)。为达到此目标,一方面必须采取人为措施提高填埋场内微生物的活性,加速填埋场的稳定化,另一方面则需尽快导出并利用填埋场降解过程中的产物,尽可能减少垃圾在填埋场中的停留时间,即填埋场仅作为部分垃圾的最终归属。具体来讲,作为垃圾填埋场主体物质的生活垃圾,可从两方面加以利用:第一,原位利用,主要用作相关植物种植的苗圃;第二,异地利用,主要包括矿化垃圾的开采与利用。另外,除了对生活垃圾的实体进行开发利用外,还应加大对填埋场沼气的开发利用,从而实现填埋场作为部分垃圾的巨型中转站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EB/OL].中国环保网,2000-5-29

2.吕军,董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及其政策效应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7(5)

3.孙晓杰,王洪涛,陆文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分类方式探讨[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9(10)

4.刘莉,李晓红.加拿大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管理[J].环境保护,2007(20)

5.周宏,涂晓玲.日本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理[J].城市问题,2007.7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7篇

关键词:垃圾回收;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效益问题

目前我国的每年的垃圾量总数很多,并且呈增加趋势,再加上垃圾堆存的数量,许多城市已经快要被垃圾包围,城镇的发展也因此滞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甚至严重威胁到人体健康状况。例如厦门市生活垃圾的来源主要是道路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产生的垃圾,由表分析,生活垃圾的年际变化显示出明显的增长趋势。

图1 厦门市每日垃圾收集年增情况 单位(t)

一、垃圾分类的定义

垃圾分类回收是根治垃圾污染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按照我国的标准垃圾可以分为四种: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国内在此方面的措施刚起步,某些地方对一些成分无法处理,只能运送到填埋场。如果不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那么会对垃圾资源化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现如今很多国家已经颁布相关法律,取消填埋场。综合处理厂是将回收废物送到相关企业再处理。其他垃圾也是按照垃圾的不同类别和用途,采取措施分为置放和分拣,这样有利于对资源回收利用,能够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和减量化。

二、城市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能够实现垃圾资源化,成为垃圾产业化的必经之路

城市生活垃圾有其时空相对性,时间、空间和经济的变化,垃圾能够实现资源化利用,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二)城市垃圾经过分类回收后,能够减少垃圾的处理量

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有些垃圾会被分离,然后循环使用。以台北市为例,台北市从1997年到2010年居民垃圾减量67%,垃圾填埋量减少97.5%。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前提条件是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达100多种,例如。一粒纽扣电池能够污染60立方米的水,能够使1立方米的土壤不能使用。

三、垃圾分类处理现状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以厦门市为例,2000年以来,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因各种原因,中途多次“熄火”,又多次启动,目前还只少是停留在少数小区进行试点,以厦门市的湖里区为例,目前只有康乐二期和源昌豪庭在做试点工作。

四、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对垃圾合理分类的理解很是缺少

能够确定的垃圾种类很多,因此需要很多回收设施和空间,因此会增加垃圾回收的难度,其面对的阻力也会增大。可如果分类不细,那样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并且对于垃圾分类后的后续利用和处理造成不利的影响,降低回收资源利用率。

(二)对垃圾分类空间的研究淡薄

从比较的角度而言,国外在此类方面有优势存在,在城市之外大范围的垃圾空间存在,我国对于回收空间的属性研究缺失,从根本上限制了空间研究。城市文化、城市规模、城市结构、城市环境和城市人口都能对垃圾分类回收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合理制定垃圾分类回收政策,为其科学性依据。

(三)对于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运输的前提条件是垃圾中转站必须有垃圾分类压缩装置,否则,居民把垃圾分类收集之后到了中转站就混在了一起,就极大地挫伤积极性,同时也谈不上分类运输,而分类处理就必须要有末端处理设施,如果没有末端处理设施或不完备,经过分类运输后的垃圾最后也是混合在一起。目前国内很多城市还没有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垃圾分类的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厦门市目前正在建设和完善之中。

(四)法律不健全且执行不力

目前我国关于垃圾分类技术管理的研究较为充分,但法律方面的规定和研究却很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起步较晚,相应的立法体系也不够健全,存在立法过于原则性、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缺乏综合性法律和配套法律法规等不足。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配套法律、法规只有一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以无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裁机制。

(五)政府部门合力不够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的面很宽,人力、财力、物力一样都不能少,需要很多政府部门合力来做,比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市政局、执法局以及新闻媒体系统等多个部门来做,但在现实中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都是环卫部门在主导,除了财政部门会给予资金的支持以为其他部门的支持力度很小,环卫部门推进这项工作的时候常是举步维艰。

五、垃圾分类的效益

(一)经济效益

1.垃圾分类可以促进旅游业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2013年,厦门市成功入选“2013中国特色休闲城市”,并获得“浪漫休闲之都”荣誉称号,同时还荣获“全国温泉旅游示范城市”称号。2013全年共接待境内外游客4663.8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20.95亿元,旅游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GDP已达9%,成为厦门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旅游在某些程度上是依靠于环境的,环境好的情况下,游客的数量也会随之增加。厦门是旅游城市,良好的环境条件是厦门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因此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能使垃圾减量,能够改善厦门的环境状况,给厦门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垃圾分类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后的治理费用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成本,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沉重的包袱,而且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环境被破坏后的治理需要花钱,无论现在还是今后都要从全社会所创造的财富中扣除。环境债拖欠的越多,后续治理的成本就越大,支付这部分的费用一定会对经济造成影响,若要拖欠至资金充裕的时候再还,“利息”将是沉重的。在实践中,厦门制定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并批准了《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了《厦门市低碳城市建设规划(2011-2015)》。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可以节省土地、控制环境的污染、使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加强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二)环境效益

1.垃圾分类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美化环境,提升城市的品味。厦门市城区主干道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果皮箱经测算约就有20000多个, 社区和居民生活区有垃圾桶20000至30000个,因为一些人和店家的不文明行为把垃圾也扔进了果皮箱,这些果皮箱和垃圾桶的设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人乱扔垃圾的问题,但是对城市的环境卫生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在夏天更容易产生异味,容易滋生蚊蝇,造成疾病传播,在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后,同时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就可取缔这些垃圾桶或者果皮箱,让我们的城市道路,尤其一些居民区和小巷、胡同、弄堂变得更加干净,整洁。现已有的垃圾填埋场可以建成有教育和纪念意义的观光景点,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同时也可以提高厦门市的整体形象和层次,提升城市的魅力。

2.垃圾分类末端建设有利于提升环境的治理能力。厦门市市容环卫部门提出了实施生活垃圾分拣、堆肥、焚烧、卫生填埋三者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处理路线,也就是在生活垃圾源头管理和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将热值高的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将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后利用,最后将不宜焚烧、堆肥的垃圾及焚烧余渣和堆肥余物进行卫生填埋的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根据近、远期城市发展需要,厦门市正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要求,建设东、西、南三个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即岛内后坑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西部(海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东部(翔安)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分类末端设施的完善,为垃圾分类的推广和覆盖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净化空气、控制地下水的污染、杜绝城市生活垃圾在道路“跑冒滴漏”,进一步提升美丽厦门的良好形象。(表1)

(三)社会效益

1.创造文化气息的人文环境。环境意识正成为一个人素质高低的标志,未来能否做好垃圾分类,将成为一个城市文化教养和文化品位的标志。垃圾分类处理能够带动了厦门市民更广泛地参与到节约资源和垃圾分类的行动实践中来,,将环境教育和垃圾分类活动带向更高更深的层次,能够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垃圾分类回收是一项保护环境,能够造福后人的事业,丰富了人民的环保精神,垃圾分类得到有效的处理,能够改善周围的环境,人民能够增加对政府,对社会的认可和信任,避免因为垃圾问题而造成更严重的污染问题,其社会效益很是显著。厦门市计划在2016年岛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现全覆盖。到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现全覆盖。

2.塑造绿色环保的人文精神。厦门市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深入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通过学校、社团、企事业,电话家访对市民进行演讲、咨询宣传,指导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通过编写《垃圾处理实用手册》,通俗的向居民讲述生活垃圾处理的处置方式和原则,使垃圾分类家喻户晓;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处理的设备和方法,以利于市民形成正确的观念,充分认识垃圾是可利用资源,增强节能和环保自律性;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增强对儿童和中小学生的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的好习惯。全市人民都从日常小事做起,从垃圾分类入手,积极选择更低碳、更健康、更负责任的生活,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让厦门的天更蓝、水更绿。

六、结语

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垃圾资源化重点要求,也是未来的一种趋势,正确认识垃圾分类综合效益,妥善解决垃圾分类中存在的“短板”积极完善城市的垃圾分类系统,提高垃圾的资源率利用,从而缓解因为垃圾随意收集而导致的环境现状。垃圾分类属于一种环保工程,应当按照要求有序的进行,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样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第8篇

目前,由于农村生活垃圾的不断增加,农村环境承载力已处于超载状态。大多数农村没有垃圾固定的收集点,而是长久地堆积在道路两边、闲置土地、房前屋后,而这些没有经过分类处理、无害化处理的垃圾,严重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资源,极大地破坏了村容整洁,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存环境。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着鲜明的特点,即种类杂,总量大,处理乱。如今,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成分变得更加复杂,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增高,垃圾处理难度加大,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的生活健康。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之所以十分棘手,是因为不同地区和村庄情况不尽相同,呈现出难度大、问题多的特点。但总的来说,普遍存在这些问题:

1.立法与监管环节薄弱,缺少有关的法律法规支撑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一大困境,就在于几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这就使得完善相关立法工作迫在眉睫。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有关部门无法依法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强制性管理,直接削弱了管理强度,加大了管理的困难度。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各级领导为了政绩业绩考核,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把生态效益置之不顾。在生态环保问题上责任不明确,往往相互推诿,能拖一天是一天,财政投入能少则少。这些不良思想的影响,使得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更加困难。

2.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亟待创新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健全、受地域限制较大。没有明确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处于空白状态,最多是由村委负责环卫工作。而基层的区县级环保部门权力很有限,对偏远地区的管理更是处于有心无力的状态,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力度。垃圾处理应该是一项全社会都积极参与的事情,然而,如果环境管理部门组织动员不力,村民对此漠不关心且配合不积极,那么,参与的主体必然会缺失,最终导致这一工作无法落实下去,不能形成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因为没有有效的工作机制,导致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不到位,形成恶性循环。

3.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持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缺乏经费资金投入,导致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大部分农村地区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都比较落后,缺少垃圾集中放置点的村落比比皆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需的财政投入巨大,然而县、乡两级财政无法负担。村里出资和村民出资更是困难多多,村民们生活不富裕,无法负担数额庞大的垃圾治理费用。垃圾处理设备、清运车辆、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等都处于严重不足的境地,这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进步、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障碍。

4.缺少专业技术人才

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是一项复杂而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专业的、高质量技术人才作支撑才能落实到位,若缺少有关专业人员,势必会影响工作成果。而目前,从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人员普遍缺少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面对专业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普遍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与管理,使垃圾处理效果不佳。

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已成为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公害之一,只有采用循环经济理论来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真正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才能够达到资源的可持续循环利用,才能保护生态、保护资源,造福人类。

1.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又称物质循环流动型经济,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深刻反思后所推崇的一种经济形态。它侧重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下的物质循环应用,注重开发、消耗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里,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进行良性循环,表现为资源被多次重复利用。循环经济这一概念,是针对工业革命以来,高耗能、高排放的线性经济而言的。人类社会在经过经济迅猛发展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大危机中,资源危机、能源危机、环境危机、生存危机层出不穷,促使人类深刻反省自身的发展模式,而后形成了一种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变,是人类在面临各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它需要把现行经济活动行为,转变成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流程,少投入、少排放、高利用,达到所有的自然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并不断进行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此减少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相对于新兴的循环经济,传统的经济是资源产品废弃品的单向直线过程。创造的财富越丰盛,则消耗的资源和产生的废弃品就越多,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而循环经济则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自然环境成本,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生态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十分和谐,促进资源无限利用。因此,循环经济是对高生产、高消费、高废弃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具体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就是在垃圾处理中实现经济循环,不仅要做到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更要资源化,变废为宝,使农村生活垃圾变成能给村里带来利益的资源与能源。而在如何构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方面,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的有效方法,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有利于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是一种能在垃圾处理系统、自然生态系统、社会经济系统三者之间实现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的模式。具体表现为:

(1)人类产生生活垃圾,并人工干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进入处理系统之后,农户将生活垃圾按各类别分类,并根据垃圾分类的结果,对各类别垃圾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其中,对废金属、玻璃、塑料、废纸等可回收废品垃圾,直接外售于废品回收站或农村环保合作社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可堆肥垃圾,采用堆肥处理技术获得有机肥;对不可堆肥垃圾,统一收运进入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2)经过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可堆肥垃圾通过堆肥处理,最终将农村生活垃圾转化成有机肥。这部分有机肥作为肥料施用于农户家绿色植物,而绿色植物供人类社会消费后,又形成可堆肥,从而形成生态循环链。焚烧发电后,剩余的灰渣等可用来填坑筑路,构成生态循环链,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稳定。这种处理模式对废玻璃瓶、废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回收外售,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这部分经济效益反哺于构建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提高垃圾生态化处理的积极性,在社会经济系统形成内循环。

循环经济理论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应用

具体来看,循环经济理论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应用,可从4 个方面来认识:

1.垃圾产生环节中循环经济理论的应用

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是种类杂,总量大,分类乱。要从治理垃圾源头上应用循环经济理论,就要减少不必要垃圾的产生。为了做到减少生活中的垃圾,加强宣传很重要。通过向村民灌输环保思想,避免和减少不必要垃圾的产生。例如,在生活中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筷子,村里统一发放环保布袋等。桐庐县在这方面的宣传就做得非常到位。县环保局将大量宣传册、宣传单发放到每家每户,上面写着垃圾分类等环保理念。走在街道上也可以看见宣传标语。乡镇政府还鼓励扶植本地企业的创新设备,加强垃圾处理机器的研发,改善农村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2.垃圾分类环节中循环经济理论的应用

农村生活垃圾产生后,要在垃圾的最初分类上抓住两个环节,充分发挥村民和环卫工人的作用。第一个环节,垃圾的最初分类,必然是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者村民直接完成的。因此,做好垃圾的最初分类,需要对村民进行培训,或挨家挨户上门指导,让村民具有基本的垃圾分类知识。这一步非常重要,做得好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桐庐县各村镇都设置了黄、蓝色垃圾桶,分别代表不可堆肥垃圾桶、可堆肥垃圾桶。蓝谐音烂,是为了帮助村民理解区分可否堆肥,能够腐烂的垃圾就放置到蓝桶,其他垃圾放置在黄桶。但是为了做到这简单的一步,村委在前期做了很多工作。桐庐县的做法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老龄委的先进带头作用,以及他们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每个党员都分配了村户,上门进行沟通协调,甚至亲自帮助解决垃圾的分类。在这方面,一些村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经验。例如,横村镇阳山畈村在工作开展初期,村委会定期把每家每户的妇女召集起来进行动员,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荻浦村垃圾分类的做法是从娃娃抓起,在村小学各班级里设立分类垃圾桶,让教师通俗地讲解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并布置任务让学生回家给父母家长也进行复述,非常好地利用了小学生这一群体的高效作用。第二个环节,环卫工人负责垃圾的分拣,在垃圾处理分类中是非常重要的。对蓝色垃圾桶里的可堆肥垃圾,环卫工人直接就运往村里的垃圾资源化利用站。对不可堆肥垃圾,环卫工人负责把其分为,可回收垃圾(如废金属、玻璃、塑料、废纸等)、不可回收垃圾。将可回收垃圾运往废品回收站出售,将不可回收垃圾统一运到村里垃圾集中点。其中,要求环卫工人能够分清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由于村民一般受教育水平较低,所以要对农村环卫工人进行集中的培训,且要定期培训。

3.垃圾运输环节中循环经济理论的应用

垃圾的运输环节包括:垃圾的分类装车、分类运输、中转运输。垃圾分类后,需对垃圾进行分类装车,使得其在运输过程中实现分类运输,不造成垃圾混合收运;分类运输的目的,就是保障垃圾不再混收混运。在这个基础上,前端分类如果做得细致、彻底,那么,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就能够保障运送到不同的处理终端,以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目的;环卫工人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运至村垃圾集中点后,再统一运到镇里中转,由镇垃圾集中站统一送至县焚烧厂处理。

4.垃圾处理环节中循环经济理论的应用

垃圾处理目前有垃圾堆肥、垃圾填埋、垃圾焚烧三种方式。

(1)堆肥法是一种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是依托微生物的作用,将固体废物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又称可堆肥),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受人口、地域条件等影响,堆肥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人烟稀少的偏远农村地区,多采用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置模式;另一种是在人口稠密、可堆肥垃圾产量大、有机肥需求量高的农村地区,多采用微生物发酵的处置模式。垃圾堆肥产生的有机肥回用于农田,既避免了施用化肥污染环境,又能就地无害化消减垃圾。有机肥在激活土壤活性,改善土壤肥效方面优于化肥。例如,桐庐县横村镇阳山畈村采用微生物发酵处置模式,对传统的堆肥法进行改良,即经过研发设备的发酵、堆肥处置,实现可堆肥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这种模式的垃圾处理设备,是桐庐县与中科院一起研发制成的,并成功申请获得国家专利。目前,已经由桐庐本地机械制造企业生产,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基地。将分类收集的有可堆肥垃圾(厨余垃圾、废弃蔬果、枯枝落叶、畜禽粪便) 投入本地企业生产的TOP-SC-Z300 B 型微生物有机废弃处理机(主发酵槽),通过调控通风、搅拌、温度等条件,在菌剂作用下,完成第一次发酵。出料后堆肥二次发酵,最后成为有机肥料。

(2)垃圾填埋是应用最广泛的一项技术。一是因为它的运行成本很低;二是因为垃圾处理前基本上也不需要像堆肥法那样把垃圾分成可堆肥、不可堆肥;三是因为操作简单,没有什么技术性。但它的缺点也十分明显,即在垃圾日益增多的今天,填埋所侵占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多,甚至有些耕地也受到了侵害,地下水也受到了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村民权益。

(3)垃圾焚烧是一种是将垃圾高温分解并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采用焚烧技术可利用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变成蒸汽或用来发电。把垃圾焚烧后,就能将其彻底消毒,高温可分解垃圾中的有害成分,同时彻底杀死病菌病毒。尽管它似乎是一种彻底的垃圾处理手段,但是工程投资和运营成本却远远高于填埋与堆肥,并且还有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它会产生一种危害人体的叫二噁英的强致癌物质;二是处理焚烧所产生的灰渣的成本很高。对焚烧法这两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桐庐县的解决措施是:通过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将不可堆肥垃圾集中转运到焚烧厂,进行统一焚烧发电,其灰渣用来填坑筑路。

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量身定制相关政策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第一步就是要有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

(1)2003 年1 月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开端。

2009 年1 月1 日,又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3 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纳入平时管理,公布了循环经济试点市与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也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相关内容。然而,仅有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需要制定更加完善、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改革。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政府应完善有关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从而形成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

(2)我国政府应加快地方循环经济法律建设,若地方政府能出台针对其乡镇量身定制的政策,使循环经济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结合,就可形成一个可以产生利益的循环机制,让村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其成果将更加显著。

2.加大资金投入

在一项新政策出台和实施过程中,财政上的支撑是必须的。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放宽对环保项目的贷款政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把发展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作为重点,重要项目直接投资。由于村民在资金上不能负担过多,所以地方政府、村委会应共同承担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并对乡镇村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以此鼓励村民进行垃圾的循环处理。此外,还可号召当地领头企业进行融资,发挥其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上的带头作用。只有资金跟上了,政策才能更好更快地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村民的循环经济理念

培育村民的循环经济理念,让他们能明确了解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和做法,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1)向各家各户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小册子,向村民宣传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以提高村民的自觉性。此外,电视广播的公益广告、报纸杂志、网络宣传等也可达到这个效果。

(2)村里进行集中培训或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进行讲解,特别是对老年人进行重点讲解。让村民知道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的基本流程,并且让他们知道,这样做不仅能让村里变得干净美丽、提高生活质量,并且还能打造村中的品牌,带来经济效应。对环卫工人尤其要做好垃圾处理的培训,因为环卫工人承担着垃圾处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垃圾分拣。

(3)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比如,进行垃圾分类优秀家庭的评比,对做得好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嘉奖,鼓励他们继续带头做下去,并督促他人。村镇干部也要定期下村户走访,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使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垃圾分类行为蔚然成风。

4.加强科技创新,引进先进技术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对拉动经济的作用是显著的,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上也是如此。发展垃圾处理循环经济,要有先进的技术做支撑。由于农村生活垃圾种类杂,总量大,处理乱,因此,要发展能够正确处理无用垃圾,并将可利用垃圾变为能源或资源,变废为宝,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先进技术。目前,国内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主要的技术手段有,环境污染治理、清洁生产、废物利用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不但要能够让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可实施,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即成本花费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科研人员要积极创新垃圾处理技术,使之进入每家每户,还应帮助农民掌握技术,并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育农技人员。当然,地方政府也可引进其他地区成熟的技术,并对其进行适当改进,使之更适合于在本地区的应用。

结论与建议

1.研究结论

推动循环经济顺应了时代潮流,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将垃圾变成垃圾资源并以此创造经济效益,既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又节约了资源,提高了资源再利用率,成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事实上,循环经济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正和博弈。提出并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系统,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型社会,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共赢,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