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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成因赏析八篇

时间:2024-01-02 14:48:54

家庭的成因

家庭的成因第1篇

关键词:家庭暴力 伦理道德 舆论监督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还直接或间接地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伤害和威胁,严重的家庭暴力还会对创建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描述家庭暴力现状和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源于调查访谈基础上的家庭暴力现状

本次调查总共随机发放了100份问卷,实收99份,有效问卷99份。其中性别分布:男生69.6%人,女生30.4%人;年龄分布:12岁45.5%,13岁48.5%,14岁6%;生源地分布:城镇63.6%,农村36.3%。学历分布:小学 4.5%,初中 31.3%,高中 40.9%,大学以上 22.7%。本次调查关于家庭暴力现状得出以下结论:

1、家庭暴力的现象较为普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未处于家庭暴力环境中的人数为43人,占总人数的43.4%;处于家庭暴力环境中的人数为56人,占总人数的56.6%,其中“有,而且次数很多”的人数为10,占总人数的10%。

2、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是躯干虐待、言语羞辱。

调查得知,“徒手或用工具打”、“言语羞辱”这两种形式仍然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但是一些非传统意义上的暴力形式所占比例也不容忽视,有14.3%的人曾经被父母“不予理睬”,有13.2%的人曾经被“限制与同伴交往”。这些冷暴力形式虽避免了子女的皮肉之苦,但对子女的人格发展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3、很多人对家庭暴力认识存在偏差。由于中国特殊的教育传统,家长对子女拳脚相加、恶语相向被认为是属于“教育”的一部分,许多人都不把它们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认为只有像媒体披露的一些极端案例才能算是家庭暴力。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来加以分析:

(一)宏观原因

1、传统伦理道德中 “男权”和“父权”文化的浸染。几千年小农经济的价值观念,传统的家长制还残存在部分人的头脑中。很多丈夫对妻、子的占有、支配意识很强,把妻儿视为私有财产。在家本位的价值取向下,成年男性是家庭的主宰。这就决定了男女之间、长幼之间在家庭地位方面的不平等性和非均衡性。

2、社会舆论监督不力和媒体导向错误。家庭暴力历来被视为家庭私事,村(居)委会不问,司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宽容。媒体错误导向也是引发家庭暴力的因素之一。

3、反家庭暴力法规尚不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虽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不是针对特定主体的规范且缺乏细致的规定,可操作性差。

(二)微观原因

1、父母婚姻关系的裂变。在调查中发现,暴力家庭中父母婚姻裂变的比率为10.7%,而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这一比率高达20%,而非暴力家庭中父母婚姻裂变的比率仅为7%。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婚姻关系的裂变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阴影。

2、家庭经济压力。在调查中发现,非暴力家庭的经济状况要明显好于暴力家庭。非暴力家庭中家庭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人数为55.6%,而暴力家庭中家庭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人数为69.6%,这一数值比非暴力家庭高出14个百分点,这说明暴力家庭承受着更大的经济压力。

3、夫妻之间经济收入的差距。在调查中,53.5%的非暴力家庭中的子女选择“家人之间收入基本持平”,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子女选择这一选项的人数仅为20%。与之相对地,50%的暴力家庭子女选择了“父亲”这一选项,这一数值比非暴力家庭子女高出12.8个百分点。以上两组数据说明,家庭成员收入方面的差距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因素之一。

4、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在“你的家庭成员之间经常开展友好沟通吗?”的调查中,暴力家庭的子女选择“经常开展友好沟通”的人数为19.6%,仅为非暴力家庭的1/3左右,而选择“几乎没有或沟通方式极不友好”的比率为21.4%,非暴力家庭子女这一选项比率为0%。通过对比以上两组数据,我们可以感受到暴力家庭和非暴力家庭在沟通方式上的巨大差异。

5、施暴者文化水平不高。在调查中发现,在经常处于暴力环境的家庭中,父亲文化水平在初中及初中以下的比率为67.7%,母亲为88.9%;在偶尔处于暴力环境的家庭中,父亲文化水平在初中及初中以下的比率为34.8%,母亲为32.6%;在未处于家庭暴力环境的家庭中,父亲文化水平在初中及初中以下的比率为25.9,母亲为30.2%。对比以上两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父母的文化水平与施暴频率是成反比的。

除了以上所总结的几点主要因素以外,家庭暴力还与子女的性别、年龄、生源地等方面有一定联系。此外,父母感情不深、自身性格缺陷、就业困难等微观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家庭暴力的起因。

参考文献:

[1] Kate standley:. Macmillan Press Ltd., 1997p.71

[2] 转引自马原:《坚决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93-94页。

家庭的成因第2篇

关键词:幼儿 行为问题 家庭

家庭是幼儿主要的生活环境,父母是幼儿接触最多的人,家庭关系的好坏、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教育态度等都直接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尽管幼儿行为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幼儿自身生理和心理特质的原因,也有幼儿园和社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在研究幼儿行为问题成因时,常常都追溯到家庭因素的影响。因此,探讨幼儿行为问题与家庭因素的关系对防止幼儿行为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一、幼儿行为问题概述

幼儿行为问题是属于发育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变异,一般是指对身心健康发展有重要障碍的异常行为表现,是在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上都超过其年龄段、社会道德所允许范围的异常行为,不仅包括遗尿、挑食、夜惊、抽动、多动等一般行为问题,还包括暴力行为、违纪行为等品行障碍。这些行为问题不但影响幼儿的生长发育和社会化过程,还可能导致其成人后社会适应不良、违法犯罪和精神疾病的发生。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幼儿行为问题通常指幼儿的不良行为,如:攻击行为、说谎行为、吮吸手指、害羞多动等。在日常生活中显现出来的不良行为习惯也会对幼儿的形象以及日后的发展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幼儿期常见的行为问题一般有如下几种:

1、退缩行为:退缩行为指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表现为特别胆小、害怕、不愿意与周围的小朋友交往,遇到陌生人或进入陌生的环境就会胆怯、退缩甚至哭闹。当送这类幼儿上幼儿园时,这种行为表现得更加突出,他们会拒绝入园,或者明显地表现出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和他人交往,总处于被动地位而缺乏积极主动性。

2、不良习惯:不良习惯经常表现为吸吮手指、咬指甲、挖鼻孔、用手抓饭吃、睡觉不脱衣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方便、咬衣襟、有的则表现为经常摆弄生殖器等,这些习惯在幼儿身上将会持续往复的出现。

3、过度焦虑:有过度焦虑行为问题的幼儿常表现为对外界事物反应较为敏感,对生人或环境表现出胆怯或惶恐不安。这类幼儿常给人感觉缺乏自信心和安全感,较为内向,总是担心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将要面对的事。

4、攻击或辱骂行为:这类行为的幼儿常表现为对同伴习惯性攻击或辱骂,脾气暴躁、发作时异常激动,还会用力掷东西、哭骂、动手打人或其他发泄愤怒的过火行为。

5、撒谎行为:有撒谎行为的幼儿常表现为把某些事物偏离事实而根据自己想象的情节表达出来,谋求表现自我或有习惯性戏弄别人的嗜好。其目的都在于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达到某种动机,引起别人对自己的注意,从而得到某种安慰。

6、多动症:“多动症”是儿童常见的一种以行为障碍为特征的综合症,其主要行为特征是:活动多而杂乱,缺乏组织性和目的性;注意力不集中、情绪不易控制、行为冲动不考虑后果;运动时协调性差,有知觉、语言、记忆的障碍,特殊学习困难,不良行为(好顶嘴、霸道、纪律性差等)。

7、违纪行为:违纪行为是指幼儿习惯性的或无意识的违反规章制度,以引起别人对自己的关注,具体表现为侵犯他人的行为,过度亲昵行为,盲目反权威行为,冲突纷争行为等。

二、幼儿行为问题的家庭成因分析

家庭因素对幼儿行为问题的产生有着重要影响,本文主要从家庭结构、家庭氛围、家长的教养态度与方式、家长素养等方面对幼儿行为问题的家庭成因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一般是指家庭的人口结构或家庭人口的组成,家庭结构的健全性、完整性、稳定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现代社会,离婚率急剧增长,单亲家庭很普遍,幼儿如果生活在家庭结构不完整或有变动的家庭环境中,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照顾,甚至被忽视,缺少欢乐和睦的家庭气氛,接触的语言简单、贫乏,甚至是粗俗的语言,没有安全感和幸福感,容易使幼儿产生孤独、不合群、暴躁等行为问题。

(二)家庭氛围

家庭氛围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过程中造成的某种心理情绪和环境气氛。家庭气氛融洽,孩子安全感强,有利于心理发展;反之家庭矛盾性大则易致孩子产生焦虑、紧张、自卑、消极等不良影响。经过人们不断的分析研究发现家庭亲密度、情感表达、文化性、道德性、组织性好,则儿童行为问题发生率低;而家庭的矛盾性高,儿童行为问题发生率也高。再者家庭成员之间常公开表露愤怒、攻击和矛盾,譬如夫妻常常相互争吵、打骂孩子等会对儿童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可能会增加儿童各种行为问题发生率,尤其易导致儿童的攻击和抑郁症状。总之,家庭气氛的好坏是幼儿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相关因素。

(三)家长的教养态度与方式

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一般可分为宽松型、严格型和说服型。经研究发现,前两种方式均不利于儿童心理行为的正常发育。据了解,少年犯罪者的父母经常使用嘲笑和体罚即严格型的教养方式。身体遭虐待的儿童在与同龄人玩耍中,比同龄人有更多的攻击、打架、卑劣行为和行为,且在学校有更多的违纪现象、破坏。父母对子女过分严厉,非打即骂,也会使孩子脾气暴躁、对人粗野无礼或羞怯、说谎等。反之,若对幼儿过分溺爱,百依百顺,任其所为,放纵不羁也会使其形成自我中心,蛮横不逊,喜怒不定,骄、娇、自私等的行为问题。因此家庭的教养态度和方式也是影响幼儿行为问题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家长素养

父母的文化素养、心理素养决定了他们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从而构成了对儿童抚养的基础。许多研究都证实父母文化程度低的家庭,其子女行为问题的发生率高;父母文化程度高的家庭,其子女行为问题的发生率就低。因为父母的文化素养越高,就会越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同时在幼儿的学习上也能较好地给予指导。从心理素养方面说,父母的心理障碍常会投射到孩子心灵上,造成孩子的行为问题。幼儿在心理或生理上的某些病态往往可以在其父母的精神状态中找到原因。

三、纠正幼儿行为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一)提升家长自身素养

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家长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身体、心理、文化、道德和教育等方面的综合素养,对幼儿进行科学教育,才能使孩子适应国际化、全球化激烈竞争的发展需要。父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第一,未育的父母可参加育前培训,学习如何科学育儿,已育的父母可以参加育儿学校,学习科学育儿经验;第二,不能无条件的满足幼儿,对幼儿的期望要合理,不能给幼儿施加过大压力或养成幼儿任性、霸道的习惯;第三,不能盲目的教育幼儿,要依据科学理论对幼儿实施教育,防止幼儿行为问题的产生;第四,家庭与家庭之间可以组织“家庭互动会”彼此评价对方的育儿方法,以提高科学育儿的能力;第五,家庭可以多让幼儿独立参加旅游活动、社团活动等。

(二)加强家园合作

解决幼儿行为问题必须加强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使家园协调一致,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预防、纠正和减少幼儿的行为问题。我国幼教专家陈鹤琴先生说过:“幼稚教育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儿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教师与家长要建立和谐伙伴关系,经常保持双向沟通,使托幼机构和家庭的教育能有机结合、和谐统一。

首先,家长要根据老师的要求督促幼儿的行为,使幼儿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同时要注意观察幼儿行为,及时有效地把幼儿在家里出现的行为问题反馈给老师,积极采取措施,对幼儿进行及时有效地教育;其次,在幼儿园里开展多种形式的亲子共育活动,如:家教园地、家教沙龙、家长开放日等。家园双方相互商讨、沟通取得共识,更好的实现家园共育,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再次,组织家长会,围绕如何纠正和预防幼儿行为问题进行讨论,可以让有经验的家长谈谈教育幼儿的体会,或请家长观看幼儿行为规范方面的录象,指导家长用科学的育儿方法,循序渐进地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

参考文献:

[1]刘全礼著.儿童行为塑造及行为问题矫治[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2]高月梅 张泓.幼儿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6月第二版。

[3]李生兰著.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8-第一版。

家庭的成因第3篇

关键词: 幼儿 问题行为 家庭教育

作为幼儿主要的生活环境,家庭在幼儿行为问题发生中起着最直接和最重要的作用。尽管幼儿问题行为发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幼儿自身生理和心理特质的原因,也有幼儿园和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但人们在探讨青少年犯罪等问题的时候,常常会追溯到其孩童阶段家庭方面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探讨幼儿问题行为与家庭因素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防止幼儿发生问题行为、养成健康人格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案例

笔者深入到幼儿园和家庭,选取了三个有明显行为问题的幼儿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观察记录及对幼儿教师和家长的访谈,得到了比较丰富的资料。

案例一:某女孩,4周岁。据教师讲,她刚入园时,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是不能离开她的妈妈,放声大哭,不肯进班。即使在妈妈走后很长时间,还是在哭。直到哭累了,才看看别人,但一看到教师看她,就低下头,吮手指。其实,幼儿刚入园哭闹是正常的。但一般幼儿适应期比较短,像她这样持续时间较长的幼儿并不多见。笔者对这个幼儿进行了观察,发现她在幼儿园一天的活动中,很少开口说话,也很少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活动室的玩具和游戏也吸引不了她。这些说明她与其他幼儿不同,她的害羞、焦虑等表现反映出她具有一定的儿童社会退缩行为特征。

通过了解其家庭状况,笔者得知小女孩自小由爷爷奶奶带着住在乡下,接触的人较少,平时也少与其他同伴交往。直到3岁多才回到父母身边,但其父母因为工作繁忙,接送小孩都是匆匆忙忙,没有太多时间与孩子交流。

案例二:某男孩,五岁半,非常好动。据教师介绍,他是前段时间从别的幼儿园转入该园的。刚来的几个月里,他表现出了十分好动的状况。平时不能安静地坐着,室内活动时手脚不停,常离开座位乱跑;吃午餐时玩勺子,不能安静地吃饭;午睡时东翻西翻,不能好好睡觉。笔者观察到,他上课时根本不听教师讲,自己在那儿搞小动作,或逗别的小朋友。通过了解其家庭情况,得知他的爷爷奶奶很宠他,小错不批评,犯了较大的错,也总在其哭闹中了事。而他的父母由于工作忙,常把孩子交给其爷爷奶奶带。虽然该小孩父母对孩子要求严,但是教育方法简单,非打即骂,结果与孩子关系紧张,对此两人不知该怎么办。

案例三:某男孩,六岁,据说他不能和其他小朋友友好相处,常有小朋友告他的状。笔者观察到,在活动中他表现霸道,常跟其他幼儿抢玩具,难以和别的同伴合作。小朋友们说他常欺负人,不喜欢跟他玩。笔者对其家庭情况比较了解,其父母在外地做生意,照顾他的是其姨父姨母,由于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们对其比较宽容,甚至可以说是纵容,所以他一贯很霸道,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乱发脾气。

二、成因分析

通过对以上三个幼儿的问题行为的分析,可以归纳出发生问题行为的两大影响因素:

第一,亲子教养对幼儿身心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以上案例中的幼儿由于种种原因或不能与父母一起生活,或是在一起的时间不多,虽说孩子的抚养者也爱他们,但终究无法代替父母的爱。在案例一和案例二中,孩子比较多的时间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主要涉及我们通常所说的隔代教养问题,即由祖辈承担起对孩子抚养和教育的责任。从案例中不难发现,隔代教养存在的一些不良影响:一是隔代教养影响儿童性格的健康发展。虽说祖辈对孩子的疼爱之情溢于言表,但祖辈之爱与父母之爱终究是不同的,祖辈毕竟年纪大了,比较喜欢安静,还难免有抑郁、焦虑等的消极心理,儿童如果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容易产生像人际交往恐惧等心理障碍。二是隔代教养阻碍儿童智能的培养开发。总体而言,大多数老人文化水平不高,对新观念、新知识接受能力差,缺乏超前意识。对孩子只讲吃饱穿暖,不重学习教诲。有些老人喜静,和幼儿少交流,从而影响了孩子表达能力的培养,这些易使儿童形成孤僻的性格。而且,老人出于安全的考虑,常限制儿童的自由活动,使儿童失去许多感知世界的机会。三是隔代教养易导致儿童的“恃宠”。许多祖辈对孩子十分宠爱甚至溺爱,无形中滋长了孩子的依赖性,容易使其形成任性、骄纵等心理特点和不良习惯,孩子与祖辈日益亲近,而和父母关系疏远,亲子关系受到影响。

因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当由父母直接抚养和教育幼儿,以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在和谐的亲子交往中,父母随儿童做各种活动,使儿童用探索的眼睛感知世界,获得各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亲子感情的沟通,使父母能更好地了解孩子,发现孩子需要引导的问题,同时孩子从父母那里深切感受到关怀和爱,获得一种充分的安全感,心理得到健康发展。

第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是幼儿问题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

可以说,家庭是幼儿社会化的第一课堂,而家庭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传达着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等。家庭教育方式主要分为专制型、放任型、民主型三类。专制型的教育方式是家长把孩子作为附庸,对孩子的行为过多干预,要求其遵从自己的意志行事,稍有违背就训斥和惩罚。放任型的教育方式主要表现为家长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对孩子不作严格要求和必要约束,任其发展,孩子做错了事,也不及时批评教育和正确引导,而是无原则地宽容、庇护,与孩子较少交流和沟通。民主型的教育方式主要表现为父母把孩子作为活泼个体,采用民主平等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培养他们自理、自制的能力,对孩子的要求、期待及奖惩比较恰当,常与孩子交流沟通,并能及时纠正自己在教育孩子中的失误。在案例中不难发现,案例二中的男孩由于受到爷爷奶奶的宠爱,不受约束,在放任型的教育方式下,养成了任性固执、自由散漫的性格。回到父母身边时,父母对孩子的控制约束,激起了孩子的反抗情绪。案例三中孩子的姨父姨妈因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不敢严格要求,也采取了放任型的教育方式,结果孩子变得自以为是,脾气暴躁。

三、教育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要防止幼儿问题行为的发生,作为家长应特别注意:

1.两代人教养的和谐统一。

现代社会中,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加,双职工家庭在我国城市居多,这样,父母与幼儿每天分离时间较长,在一起活动交流的时间较少。显然,隔代教养为年轻的父母们解决了一些现实问题,祖辈对孩子的慈爱宽容,也可以让孩子自然成长。但是,隔代教养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弊端。这并不是隔代教养本身的错,关键在于如何实施教养。因为即使是亲子教养,若父母教养不当,也会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教养与祖辈教养需要注意相互协调。

其一,父母应明确自己对孩子的教养责任,让孩子真切感受到关爱。一些父母认为把孩子交给祖辈带,他们就该对孩子全权负责,在潜意识中忽视了自己对孩子的教养义务。因此,即使孩子与祖辈住在一起,父母再忙也应抽时间与孩子相聚或生活在一起,多关心了解孩子的状况,让孩子体会到爸爸妈妈对他的爱。

其二,父辈与祖辈优势互补。一般而言,祖辈们生活阅历丰富,注重对孩子生活方面的照料;而父辈接受能力快,理论知识较多,重视对孩子智力的开发。

其三,注意保持两代人教养态度的一致性。家长之间对孩子教养意见和态度的不一致,会使孩子觉得有机可乘。比如,孩子一不称心就哭闹发脾气,而祖辈出于对孩子的娇惯,常常无原则地迁就了事,易使孩子逐渐变得任性、骄纵,在祖辈的一味保护下,孩子会觉得自己有了靠山,即使父辈教育正确,也敢和父母作对,这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两代人应该相互理解和彼此支持,努力在对孩子的教养方面做到配合统一。

2.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触的环境,父母对待孩子的正确态度、严而适当的教育方式、和谐的家庭气氛及父母的榜样示范是孩子形成健康个性和行为的必要条件。孩子在充满关心和爱护的环境中可以自由、幸福地成长,有利于形成健康的人格。第一,家长要尊重孩子。家长应既是孩子的长辈,又是朋友和伙伴,和他们共同玩耍、活动、探索,鼓励孩子动手动脑并有自己的见解。对于孩子好的表现应赞赏、表扬;对孩子的不合理要求或错误言行,不能简单粗暴对待,而应循循善诱,给予正确引导。第二,父辈和祖辈应相互体谅,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欢乐祥和、尊老爱幼的家庭环境。其三,家长应做个“有心人”。作为孩子的父母,需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有的父母不懂教育规律,孩子犯了点儿小错,就把孩子批评得一无是处,甚至打骂相加,结果可能使孩子形成胆小、压抑或反叛的性格,也可能为孩子所模仿,变得粗暴不讲理。因此,家长必须时时留心自己的言行,给孩子做个好榜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家长还要善于观察孩子的日常活动和心理变化,使一些不良情绪和行为能够被早发现、早制止。

3.教育内容不可偏废,改进教育方法。

现实社会中,不少家庭在设计和安排教育内容上存在片面性,具体表现为重视培养特长,如教孩子弹琴、跳舞、画画,而忽视了夯实基础;重视孩子智力的开发,而忽视了儿童健康人格的培养。笔者认为,这样做容易使孩子在个性上变得自私自利、骄傲任性、自理能力差。因此,家长在开发孩子智力、培养其特长的同时,应更多地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纠正孩子胆怯、孤独、恐惧等不良的心理问题,及早防止幼儿问题行为的发生。

另外,家长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非打即骂是不可取的,家长应正确认识孩子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孩子的正面教育。我们知道,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本身具有好动、好奇的特点,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来认识外界事物。所以家长们不能用成人的眼光评价幼儿的行为。如案例中那个多动的男孩,比其他幼儿显得多动了些,但不能就此认定他的行为都是不好的。笔者发现他喜欢干的事儿不少,玩儿时也很用心,但他不知什么时候玩、该怎么玩,所以常出现一些多动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家长和教师注意教育方法:第一,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先制止其不良行为,再对他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让他知道错在哪儿,该怎么做;第二,可采取行为引导方法,引导孩子把比较多的精力花在他感兴趣且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上,如陪孩子做智力游戏、玩积木拼图等;第三,多和孩子在一起,引导他如何正确地与同伴交往;第四,孩子有一点进步,注意及时表扬鼓励,并适当提出新的要求。

幼儿的问题行为会妨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我们应注意幼儿问题行为发生的诸多影响因素,并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尽量避免一些不科学的教育行为,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他们发展的良好的家庭环境。

参考文献:

[1]魏燕.幼儿问题行为的家庭原因分析[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18(3).

[2]汤燕辉.有社会行为问题幼儿的个案研究[J].教育导刊,2004,9.

家庭的成因第4篇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渐渐改变了“无病即健康”的传统健康观念,更加重视人的整体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不仅是躯体没有疾病,还要具备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有道德”。心理健康是继躯体健康之后的又一重要定义。它是指个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以及妥善地处理和适应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说来,心理健康至少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无心理疾病;其二是具有一种积极发展的心理状态。“无心理疾病”是心理健康的最基本条件,具有“积极发展的心理状态”则是从积极的、预防的角度提出要求,目的是要保持和促进心理健康,消除一切不健康的心理倾向,使心理处于最佳的发展状态。

对中小学生来说,积极的心理状态表现在热爱学习,精力充沛,上进心强;对生活热爱,自尊自重,有强烈的责任心等等。相反,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缺乏自信、悲观厌世、抑郁、焦虑、失眠、逃避、恐惧、烦躁和过多的内疚自责等。说明已经出现困扰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尤其是其中的对他人的严重焦虑、恐怖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孤独倾向和冲动倾向交织在一起,就形成了交往障碍学生的主要心理问题。

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交通更为便捷,地球成了一个“村庄”,人与人之间外在的物质交往更加频繁和密切。与此相对应的,心灵的沟通却越来越少,人的内心世界包裹得更紧,人的心理疾病也大大增加。一位著名的心理医生曾谨慎地说:“你可以随意站在都市的任何一个角落,然后把你见到的人从1数到20,那么必定有一个是心理障碍者。”作为“地球村”村民的一员――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不容乐观。

眼下的中小学生生活在这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背负着沉重的考试压力,与外界的接触更少,交往的范围更狭窄,“精神家园”日渐封闭,他们的心理健康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交往障碍是这些问题中较为典型的一种。所谓“交往障碍”现象,是指学龄阶段的儿童、青少年在心理上自我封闭,游离集体氛围,家庭亲子关系冷漠,怯于交往、难以融入社会生活的特征,这实际上是一种心理不健全的现象。有交往障碍的学生,不象问题学生或不完整家庭学生那样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交往障碍”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但鉴于家庭环境在中小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有必要对“交往障碍”现象产生的家庭原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并寻找改变这种现象的策略,以促进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成长。

一、“交往障碍”现象产生的几种典型的家庭原因

1、问题家庭给子女带来了严重的心理问题。

“问题家庭”是相对于“和谐家庭”而言的,它指的是在家庭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因素。主要有这么几种:

一是家庭不和睦,父母关系紧张,“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据中国家庭调查,每周纠纷在两次及以上的:30岁以下组占52%,30―45岁组占34%,45―60岁组占21%,60岁以上组占16%)生活在这样家庭中的孩子往往处在紧张不安之中,甚至被父母当作出气筒。

二是父母不完整,或是父母离异(据统计数字表明,当今离婚率已将近22%),把孩子当作“皮球”任意踢来踢去;或是父母一方早逝,家庭经济负担重,一天到晚为生计而奔波,无暇顾及子女。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往往没有安全感,容易产生压抑、烦躁、自卑、孤僻、冷漠、仇视等变态心理,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父母顾了事业难顾家庭,缺少与子女的沟通交流,久而久之使孩子的内心世界封闭起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生活的节奏更快,竞争意识更加突出,危机感更加强烈,作为父母工作压力更大。于是为了工作为了事业,平时无暇顾及自己的孩子,要么托付给爷爷奶奶,要么雇保姆照看。自己很少安排时间与子女在一起沟通交流,一起聊天做事,使孩子与父母之间容易产生“陌生感”和“距离感”,使自己的子女在心灵深处形成一个不愿轻易向人开启的自我封闭的世界。有心理学家指出,如果家长对孩子冷淡、拒绝将造成孩子自卑、焦虑、退缩,或反抗、适应、交往困难。

3、家庭教育缺乏科学性、民主性,方法简单,亲子关系紧张。

目前,中小学生的家长大多是“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由于历史原因,他们的文化学习被耽误,心理上受影响。经过拨乱反正,一部分人抓住机遇而重新走进学校,但仍有不少人因心有余力不足而未能弥补过去在文化上的“空白”。因此,他们对家庭教育科学不甚了解,对待子女的教育方法也大都沿袭长辈的传统或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获得。一位中学生家长曾对孩子的老师说:“老师,说起来心理很惭愧,如今糊里糊涂当了家长,却不知道怎样来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样的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往往走两个极端:一是由于家长补偿心理的影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非常心切。“文革”使这些家长成为像错过季节的庄稼,他们是带着无尽的遗憾步入社会、步入中年的。他们把不能实现的理想寄托在孩子身上,节衣缩食为子女提供优厚的物质条件,把子女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惟恐错过这个成长季节。他们把子女逼进书房题海,稍有不从,或用大道理压人或“棍棒相加”,结果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紧张,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二是重养不重教。重肌体健康,轻心理健康;重物质投入,轻精神投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大为改善,生理发育也明显提前,但中小学生的心理发育由于家庭、学校的保守,封闭滞后于生理发育,对他们的思想、情感、内心世界的关注更少,父母与子女的心灵沟通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4、独生、独门独户,把同龄人拒之门外,缺少伙伴。

随着城乡住宅建设的发展,成千上万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不少家庭搬进了套房或别墅,摆脱了“老小三口一张床,煤炉、马桶去一房,一门多户矛盾多,三代同堂难分房”的困难境地。家庭居住条件改善了,生活环境优化了,中小学生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有利于他们的学习和休息。但独门独户的居住环境缩小了中小学生的生活范围,使他们与同龄人的交往大大地减少。要么与父母、祖父母作伴,要么独处一室。许多心理学家做过实验,结果表明孩子的天性是合群的。当他们与大人在一起的时候,多少是拘谨的,不能达到无所不言、无所不为的“自由”境界,而一旦与同龄或基本上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那种高兴劲头是成人难以理解的。而孩子长期独处,又会使他们的气质受到损害,养成一种胆怯、怕事、怕交往的不良心理。

二、矫正中小学生“交往障碍”现象的基本策略

1、加强问题家庭父母的责任感,孩子是无辜的。

家庭是孩子人生中一所永不毕业的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好子女是父母的天职。作为问题家庭的父母绝不能因个人的情感、是非问题而置自己的孩子于不顾。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你们生育教养子女,不仅是为了父母的愉快,在你们的家庭里,在你们的影响下,成长着未来的公民,未来的事业家,未来的战士。”傅雷也曾说:“爸爸不为儿子烦心,为谁烦心?爸爸不帮助孩子,谁帮助孩子?儿子有苦恼不向爸爸求救,向谁求救?”为此,经常争吵的父母要学会理智,忙于应酬的应尽可能早点回家,经济不宽裕的也应尽量不要牺牲教育孩子的时间去挣钱。即使是分道扬镳的也要计划好教育子女的方案,再去处理双方的诸多事宜。

2、加强沟通意识,留些时间与孩子交往。

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心孩子的内心世界和精神世界。对孩子的内心世界忽视和冷漠会导致很多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的产生。为此,作为家长应多与子女进行思想交流,了解自己孩子的思想趋向。随着当今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节假日日益增多,作为父母也应提高节假日的水平和质量,多安排一些时间给孩子,可以和他们聊聊琴棋书画,可以一起种花、吟诗、听音乐、集邮、旅游、登山等等,多留一些时间给孩子,多一些交流,多一些沟通。

3、改进教育方法,发扬民主作风,转换角色,做到既是长者,又是朋友。

作为父母要了解孩子成长的生理、心理知识,并按照他们的生理、心理规律来制定教育计划。我们要反对“棍棒型”“溺爱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倡导“民主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要讲民主讲平等,要给孩子更多的发言权,使民主成为家庭一面永远飘扬的旗帜。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大家都是平等的,要使孩子觉得家长不仅是孩子慈爱的父母,循循善诱的导师,志同道合的同志,而且还是真诚的朋友。据调查分析,中小学生喜欢“朋友式”的父母亲。心理学家提出“家长民主意识的十条建议”,值得所有的家长参考:(1)不训斥孩子,经常训斥会形成厌烦的气氛。(2)不当别人的面批评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3)纠正缺点不要笼笼统统,总体否定,应具体就事论事。(4)不要显示权威,而是提出具体办法。(5)决不打击孩子,如“我有你这孩子真倒霉”一类的话。(6)尽量应用表扬和鼓励。(7)尊重孩子意见。(8)多说:“你自己决定”。(9)常交谈。(10)与孩子的朋友建立联系,邀他们到家玩。

4、创造空间,营造良好的伙伴交往环境。

老一辈的教育家刘绍禹先生曾谈到了教育儿童的原则:“儿童应与年龄相同的儿童生活,然后才能学得与人相处之道。与成年人一起,相依赖式的自卑心理,颇难打破,将来离家入社会是莫大之困难。”因此,家长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子女提供与小伙伴交往的时间和空间。放学路上少接送,让孩子与他小朋友结伴而行;周末和节假日让孩子邀请小伙伴来家玩,鼓励孩子利用空闲时间与同学小伙伴进行电话交流,或主动到四邻八舍走动。通过串门,扩大交往的范围,学会与各种人交往的经验,消除一个人独处的寂寞和惧怕交往的心理。

5、学校应建立学生的“心理档案”,联合家庭开展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家庭的成因第5篇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6)03―0030―01

一、对单亲家庭的界定

1. 单亲家庭的含义。所谓“单亲家庭”又叫做“不完全家庭”或“残破型家庭”,是指丧偶、离异、父母不双全的家庭;亦即指子女只与父母亲或祖父母中的一方生活在一起的家庭。

2. 单亲家庭的类型。单亲家庭大致有三种类型,其中以离异形式存在的占主体;其次是因丧偶而形成的单亲家庭;另外一种更特殊的形式――非婚生的孩子与母亲组成的单亲家庭。

二、单亲家庭幼儿的心理问题及表现

(一)情感方面

1. 孤独感和抛弃感:丧偶或离异、父母不双全的家庭的孩子最明显的感受是寂寞孤独。单亲家庭的孩子得到父母的关注和陪伴的时间少,孩子在心灵深处有父母一方或双方都不爱自己的感觉,易产生被抛弃的感觉。

2. 自闭自卑心理和自尊心扭曲、逆反、仇视心态。丧偶或离异、父母不双全的家庭的孩子情绪易发生变化,这种负面情绪会使孩子变得敏感、畏惧,导致他们自我封闭,长时间下去易造成自卑、封闭等心理。

3. 自责感和不安全感:父母离异的原因是幼儿很难明白的,有的孩子还会认为自己是父母分开的主要原因,由此产生自己不是好孩子的想法,并且深深自责。

4. 猜忌心理和不信任感:在缺乏正常家庭应有的温馨和关爱中,孩子易出现消极的情绪和不良的情感反应,没有幸福感,不信任他人,对未来的家庭生活充满不安和恐惧。

(二)性格和行为方面

1. 易出现严重的性格缺陷。由于父母整天争吵,对孩子缺少关心,孩子缺乏安全感,逐渐形成孤僻胆怯的性格,极端冷漠;而有些孩子则由于长期目睹父母的争吵,变得情绪暴躁、蛮横,表现出任性、放纵的性格等。

2. 易出现性别角色混乱。儿童的成长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性别角色认定的过程。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父亲作为一个勇敢、坚毅的男性性别角色,对男孩子男性化的形成起重要作用。而单亲家庭中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的男孩,往往受到母亲过分的关爱和保护,容易养成女性化的气质倾向。

(三)智能发展

有研究显示,离异家庭幼儿的智力发展明显落后于完整家庭幼儿,学习成绩从总体上显著差于完整家庭儿童。

三、单亲家庭幼儿的心理问题成因

1. 受家庭环境与家庭教育的影响。第一,从孩子的心理、情感、情绪发展的角度来说,由于长期生活在不协调的家庭环境当中,缺乏家庭应有的温馨和父母亲的关爱,使孩子得不到充分的教育和温情,孩子容易产生消极的情绪和不良的情感反应。第二,受儿童周围的榜样的影响和对成人行为的模仿。如果是男孩子跟母亲一起生活,孩子就缺少了阳刚之气。那他的性格当中就缺乏了某一个方面的素质, 对其以后生活、行为以及社会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都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2. 受幼儿园的教育条件以及师生的接受程度的影响。幼儿园是幼儿生活的重要场所,幼儿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幼儿园中度过的,因此,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对幼儿的身心健康影响也很大。

四、对策

1. 切忌期望值太高。失去配偶之后, 许多家长便把孩子作为自己唯一的精神支柱, 往往把自己全部的希望、梦想都寄托在孩子身上,但如果期望值过高,势必会导致孩子的心理负担过重。有些心理素质不佳者,受不了这种压力便索性走向了反面,不思进取,乃至“破罐子破摔”。另一些孩子也许能坚持发奋,但是长期超负荷地运作,一旦超出了承受极限,便有可能走向崩溃,结果反而更遭。

2.培养其独立性。许多单亲家庭的家长对孩子百般照顾,造成孩子依赖性强,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因此,父母能为孩子做的最有价值的一件事,就是教会他们成为能独立生活的人。

家庭的成因第6篇

关键词:家庭贫困;弱势群体;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5)03-0005-08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贫困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社会达到小康水平的重要因素。贫困既是个相对概念,也是个绝对概念,且基于具体研究或实际工作的需要有着多种界定。本文所研究的家庭贫困,是指较长时期内没有足够的收入或财产来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需求和子女的教育需求造成的贫困。与同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这些家庭缺少衣食住等生活必需的生活资料和服务,对疾病缺乏有效的治疗,对子女缺乏必要的教育投资。这个界定将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统一起来,既包括了绝对贫困,也包括了临近绝对贫困的部分相对贫困。

我国的家庭贫困在城镇和农村有所不同。城市绝对贫困家庭较少,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无论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高于城镇。而且其贫困成因在具有相似性的同时,也有个别差异。经济体制转轨是城镇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突出地表现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导致大量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而区域性的自然条件、经济文化环境差则是农村家庭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城乡家庭贫困的总体看,我国目前的家庭贫困不仅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是多种因素促成的一个历史累积过程。因此,考察目前的家庭贫困,不能不遵循历史的逻辑。改革开放前,在生产率低下、物质产品匮乏的状况下,存在着大量的、普遍性的绝对贫困。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贫困问题的重视,绝对贫困在减少。但由于分配政策上打破平均主义,提倡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倡导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使得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结构性的相对贫困有所增加。这些家庭贫困,无论是历史遗留的,还是近期出现的,其生成都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因素背景,有个体因素,也有自然条件、社会文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等方面因素,既体现在初次分配、再分配的主流分配层面,也体现在三次分配、通货膨胀隐性分配的非主流分配层面。

多年来,我国在初次分配层面上,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然而,现实中,由市场机制或非市场机制决定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作用更加明显,因家庭拥有的生产要素状况不同而导致的初次分配贫困,几乎涉及了所有的贫困家庭,并成为我国家庭贫困的根本层面。

(一)分配机制的作用

市场机制作为个体竞争的择优机制,由于个体拥有的要素禀赋不同,本身就蕴涵着扩大贫富差距的内在机制。20世纪70年代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改革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首先在生产流通领域引入市场要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活动的市场化,要素市场逐渐发展起来,市场机制对生产要素配置发挥了越来越大作用,收入分配逐步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按要素分配方向演变,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使用者通过生产要素市场的供求、竞争、价格等机制的相互作用,按照所提供要素的数量、质量和市场价格而取得收入。而提供的要素的数量、质量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拥有状况和市场机会,要素的拥有状况和市场机会又受个体的先赋性因素和后致性因素影响。先赋性因素往往导致贫富的相关条件在代际间延续,造成下一代在初始条件上的差距,因而那些生产要素质量和数量处于劣势的家庭,生活往往陷入困境。有研究发现,我国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比重,在1988年父辈处于贫困状态的子女中,2008年仍然处于贫困状态的高达69.6%。

但是,在市场机制不断发育进程中,要素配置和要素收入并非都是按照市场方式进行,一些生产要素的配置和价格形成还来自某些行政机制,一些要素收入还来自市场规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情况下的、有悖公平竞争和法治原则的经营所得。这些都影响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交易秩序,剥夺了一些弱势个体应得的经济利益,乃至使其家庭走向贫困。

(二)市场机制下生产要素数量的约束

家庭贫困除了与个人不够勤奋努力有关外,也与世代累积的家庭贫困有关,主要是因为没有财产可继承,社会关系网络相对封闭,婚姻圈通常局限在经济状况相近的家庭之间,而且在缺乏义务教育保障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偏低。因而,这些家庭普遍缺乏能够带来较高收入的人力资本和经济资本,更多的家庭只能提供简单劳动力或者依靠农村承包地。有的贫困家庭还存在着可供投入的劳动力比例偏低的问题,也存在着贫困农户只拥有极少量承包地的问题,这两种情况更容易导致贫困。

家庭可供投入的劳动量偏低包括家庭劳动力不足和未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闲置劳动力两种情况。首先,家庭劳动力不足是指家庭中无劳动能力的人口相对多,有收入人口相对少,家庭负担系数大。这类贫困家庭中,有的是因长期患病或残疾,全部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即使能够提供简单劳动,其就业机会也不多,谋生空间狭小;有的是单亲家庭或多子女家庭,后者大多来自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多子女现象既有重男轻女的观念原因,也有农村社会保障乏力的原因。而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家庭的多子女现象,还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照顾有关,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族群不实行计划生育或放宽生育数量的限制,造成少数族群人口生育率普遍较高,未成年子女偏多。其次,未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闲置劳动力是指具备劳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人,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尝试进入劳动力市场,其闲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没有直接关系。这类贫困者中,一般在社会认知、社会心理、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上形成了一种“弱势文化”,有的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不愿从事苦、脏、累的体力工作和“不体面”的服务工作;有的小农意识严重,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因贫困而求稳,害怕风险,不愿走出穷乡僻壤到外地打工。再次,也有一些贫困者地处偏远农村,交通不便、人际关系网络狭窄、信息闭塞,难以得到有效的致富信息,没有能力支付外出打工的流动成本和承受流动风险,只能滞留于贫瘠有限的承包地上,或从事零散的养殖业。

农户家庭土地供给数量的约束主要源自自然条件和政策因素。因土地资源少而贫困的农户大多居住在高寒地区、石山区、沙漠化地区、深山区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土地利用率低,耕地资源受地形因素限制。《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居住山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51.9%。1993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但是,后来再生子女农户的人均土地会随人口增长而明显减少,土地所提供的人均收入也相应减少。

(三)市场机制下劳动力质量的约束

知识或技能贫乏是贫困的普遍原因。大部分贫困者都是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学习掌握新技能和新知识的能力差,缺乏专业技能和经营能力。无论是自主劳动经营,还是受雇于他人,他们只能靠简单劳动而获取微薄收入,而且因低端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而经常失业,其收入偏低又不稳定。

与所能提供的简单劳动力相对应的是劳动力价格长期偏低。简单劳动所能创造的价值已经内在决定了其价格处于低位,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社会保障不足、工会组织难有作为时,简单劳动力在价格博弈中更显弱势,只能根据失去工作的机会成本来被动接受企业给出的偏低待遇。同时,简单劳动力大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一般比较低,利润空间小,决定了劳动力价格的上限不会很高。

与所能提供的简单劳动力相对应的是就业的不稳定。我国处于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产业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也使简单劳动力的就业弹性不断降低,低端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低端劳动力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低迷时,知识或技能贫乏的劳动者往往成为首先被裁减的对象,成为劳动力市场中最后雇用或不被雇用的人。尤其是知识或技能贫乏的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少数民族成员,因语言障碍就业更为艰难。这种语言障碍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政府的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政策,在少数群体人口规模较大并相对聚居的自治地区,政府为族群建立了“民族教育”体系,少数族群学生在学校主要使用本族语言接受教育,汉语水平普遍较低。而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倾向于雇用有一定汉语能力的人员,这使汉语能力较差的少数族群在就业机会和收入方面受到影响。

(四)多重机制下农户家庭土地收益的约束

农户家庭土地收益一般包括耕种收益和转让收益,与市场机制、行政机制有很大关联性。在现实中,有些农户因土地收益的约束而陷入贫困状态。

从土地耕种收益的约束看,贫困农户分布有很强的地域性,其所处的地域自然环境脆弱,耕地资源受地形、气候和水源等因素限制,土地贫瘠,农作物产量低。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有限、财政直接补贴有限,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不断大幅上涨的情况下,贫瘠土地的耕种收益极其微薄。

从土地的转让收益看,农户家庭因行政机制下的扭曲土地价格而致贫。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开发区建设的加快,开始了大规模征地拆迁,农村征地拆迁价格被压得很低。这源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复杂性和政府、相关人员的利益驱动。在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或经营权,没有转让、抵押、入股等处置权以及相对应的收益权,政府掌握了土地的最终处置权。农民土地转让必须先由政府征用,转化为国有,政府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使用者,或者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社会公益性事业,或者用于开发区和房地产等商业性项目建设。其中,转为商业用途的土地溢价收益,大多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有部分进入政府可随意支配的小金库,或者成为政府官员与开发商、农村集体组织负责人瓜分的经济租金。在这样的利益机制驱动下,个别政府凭借行政权力,违背农民意志,以种粮产出为基数强制性压低土地收购价格,没有考虑被征土地的机会成本和预期收益,没有兼顾到土地产出的复杂性。另外,强制征地时,也伴随着房屋拆迁行为,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来补偿,补偿标准往往低于法定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部分村民被拆迁后买不起商品房。由此造成个别没有其他技能、仅靠土地生存的农民失去了生存基础,沦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

初次分配层面的市场机制是导致贫富分化的重要因素,贫富分化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在再分配层面发挥利益调节功能。然而,这些年来,我国政府的利益调节职能存在缺位、错位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利用税收、社会保障、财政转移支付、公共服务供给等手段向经济弱势群体倾斜,反而存在一些“逆向调节”,出现高收入者在再分配中获得更多,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失衡。

(一)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安全制度,主要功能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抑制贫富差距幅度,为低收入和无收入的经济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在我国社会转轨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并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应有的功能。虽然近几年有较大改进,但依然存在保障覆盖面不够、保障标准低等缺陷,一些经济弱势家庭得不到很好保障。根据调查统计分析,非贫困户被调查者中的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是贫困被调查者中相应比例的3倍与4.4倍,而非贫困户被调查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得分均值则是贫困户被调查者的相应均值的3倍。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城镇养老保障覆盖率达到84.7%,月平均退休金1527元;农村养老保障覆盖率34.6%,月平均退休金74元。这意味着很多老年人因从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而未能享受到养老金,或只享受低水平的养老待遇。

从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看,没有保障全部贫困人口受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曾经将大量农民、城镇体制外人员排斥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外,这些人口生病无医保,进入退休年龄后没有养老金,更难以享受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障。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范围有所扩大,但还有一些人因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没有被社会保障体制完全覆盖。2009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分别为30%、52%、16%、19%。截止2013年底,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8.2亿人,但还有近2亿人未纳入覆盖范围;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以上人口,还有几千万人游离在制度之外。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跨地区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不顺畅,影响了流动人员参保积极性。由于社会保险不是全国统筹,大多在县或市一级统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制度衔接不够,使得具有较大流动性的职工在跨地区流动时,无法转移社保关系,已经参保的人只能退保。而退保仅能拿到个人缴纳的那部分,拿不走企业为其缴纳的部分,因而造成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的问题。第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放弃参保。过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直接影响企业的人工成本及盈利水平,很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得不逃避参保。即使某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也不是为所有员工缴纳,只为核心骨干员工缴纳。而很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因过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而放弃参保,这其中包括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公有制企业改制时分流出来的职工。当时,很多企业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需要职工补缴,而较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使一些经济困难的人放弃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社会救助制度还没有覆盖所有应该救助的贫困人口。例如:救助对象管理制度不规范,暗箱操作行为时有发生,人情救助、关系救助、虚报冒领等问题时有发生,而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却不能享受救助。医疗救助有明确的救助对象和限定的病种,没有将所有的贫困患病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制度规定只有住院才能获得救助,那些住不起院最需要救助的特困人口却无法享受医疗救助。

从社会保障水平看,相对于经济弱势群体的收入,保障水平偏低甚至很低。第一,我国的医疗、失业、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低,几乎没有积蓄的贫困家庭成员一旦患重病、失业,其生活会更加艰难。如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并不高,需要患者自付的医疗费用较多,而且患大病使用的不少药物和治疗手段,也完全需要患者自己支付,而社会救助有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的限制。因此,对需要大量医疗费用支出的疾病,贫困家庭面临看不起病和因病更贫的问题。第二,社会保障还没有实现全国范围的均等化,贫困地区的保障程度要低于经济富裕地区,多数情况下贫困人口的保障程度要低于高收入的人口。这是因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地方化和人群化特征,不同地区、不同身份的人实行费用来源不同的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障地方化使地方财政承担了主要责任,个人的社会保障程度依赖于其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越是富裕的地区,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越高。即便在同一地区同一社会保险制度标准下,越是收入低的群体,保障程度就越低。因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措施,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且以个人账户为主。这种保障方式为资金累加方式,缴纳的多就享受的多,而收入高的人缴纳的多,收入少的人缴纳的少,所以富人享受的比穷人多。

(二)民生方面财政投入乏力

财政本应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工具,但我国财政却没能有效发挥调节分配的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与低收入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投入规模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符。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中央财政权力下放,实施财政包干体制,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的相对比例不断下降,再加上国企亏损严重,导致20世纪90年代初财政收入占比大幅度下降,制约了政府的再分配能力。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分税制提升了中央财政收入,而且全国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已经很高,但是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投入相对不足。1980-2003年,政府的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从36.2%下降至17.2%,社会卫生支出从42.6%下降至27.3%,而个人卫生支出却从21.2%增加至55.5%,政府只承担了39.4%。为了解决教育医疗领域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教育卫生领域进行改革,经费由从完全依靠政府转向政府与社会、个人相结合,教育卫生单位的创收活动逐渐普遍化。在过去相当一段时期内,教育收费直线上升,部分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名不副实,令一些家庭面临困境;医院不断提高收费标准和进行过度检查治疗,在医疗社会保障水平本来就很低甚至没有的情况下,低收入群体往往因病致贫或返贫。2003年卫生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卫生医疗调查显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占全部贫困农民的比例上升到33.4%。虽然近些年的财政投入不断增长,但还是落后于几乎所有发达国家。

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结构也不尽合理,不利于低收入家庭。第一,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中较大部分用于补贴社会保险基金,高收入群体获得了更多补贴。由于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问题,对社会保险的补贴给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收益大于低收入群体,对城镇居民的收益大于农村居民。第二,教育投入中,用于农村的少,用于义务教育的少,大部分用于高等教育的硬件建设。而实际上,能否获得较好的义务教育恰恰是家庭贫困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占70%的农村居民只使用了国家义务教育投入资金的30%。1999-2010年年均农村中学教育经费支出约占总教育经费支出的8%,比应有经费支出比(13%)低约5%;而小学经费支出比约为16%,比应有经费支出比(22%)低约6%。虽然近几年的财政投入结构有所改善,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不足问题在经济落后地区更为突出。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使中央掌握了主要财权,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财政收入明显不足,不足以承担中央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大量事权,需要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规则并不明确,真正属于均等化转移支付形式的只是所占比重很小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而在其他转移支付形式中,遵循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并不多。在有条件拨款中,主要看各地的讨价还价能力,结果是经济不发达、贫困人口基数大、最需要中央财政支持的地区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低于经济发达地区,应对民生问题尤其是贫困家庭民生问题力不从心。民生方面财政投入乏力不仅导致了当时一些家庭因病残致贫、因子女教育致贫,而且也是目前家庭贫困的一个因素。一些家庭因当时病残没有医治,或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获得最基本的教育,从而将贫困延续到现在。

(三)贫困家庭获得扶贫资金不足

尽管国家投入了大量扶贫资金,但由于扶贫资金往往是多渠道筹集、多层次管理、多部门参与,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资金在使用上存在着很大盲目性和随意性,很多资金被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或进入小金库,最终受惠于贫困户的扶贫资金已经打了折扣。同时,在项目扶贫中,一方面,为保证扶贫项目成功实施,扶贫部门往往将项目交给懂技术、有经验的非贫困户,而缺乏能力的深度贫困农户则很难参与扶贫项目。另一方面,扶贫部门为了降低项目的实施成本和利于监测,重点考虑项目要有一定的规模,且须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规模偏好使多样性、分散性及小规模的贫困人口需求被筛选掉,把难以支付配套资金的最贫困农户排除在外,更多受益者则是有能力支付配套资金的相对富裕农户。另外,扶贫资金投入中,没有将提高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素质作为扶贫投入重点。而贫困人口突出的特征就是自我劳动技能缺乏、自我生存能力差,从而不可能根本改变贫困人口在初次分配中的弱势。

(四)低收入者税费负担重

城乡低收入者普遍承担着相对高的问接税负。我国税收结构中,直接税比重低,间接税比重高,间接税大多附在商品上,要加在商品价格中,随着商品的销售和消费而转移给消费者,消费者成为税负主要承担主体。由于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消费支出又以购买商品为主,其实际税负反而更重。

在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在其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时,还要履行交纳农业税的义务,又要负担集体的提留、摊派,税费额占收入的比例远高于城镇居民,而且大部分税费按照土地面积或者住户人口征收,没有对贫困人口实行统一的、规范的税费减免政策,造成低收入农户比高收入农户要承受更高的税费率。只是在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民才得以解脱,但多年累积的贫困难以让一些贫困家庭走出相对贫困境地。

除了农民普遍缴纳的税费,以社会抚养费名义征收的计划生育罚款也使一些农户陷入贫困。由于观念陈旧和缺少农村养老金制度,为要男孩而超生的现象大量存在,与之相伴随的就是当地基层政府的计划生育罚款,一些低收入农户在抚养更多子女与支付罚款的双重压力下陷入贫困。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任何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中都居主要位置,以慈善为主要方式的三次分配和通货膨胀导致的隐性分配居于次要位置,属于非主流的分配方式,但有时对个别家庭的贫困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三次分配薄弱

三次分配是指以慈善捐赠为主要形式的自愿和道德的社会善行,是社会财富的自觉分配阶段,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补充。然而,我国公民慈善活动参与度低,慈善捐助积极性不高,慈善捐款不多,慈善救助能力有限。这既有文化理念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原因。

慈善捐助理念缺失。中国人的行善心理取向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功利意识和亲情观念浓厚,大多将行善助人的行为局限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亲缘关系的人,很少将行善上升到博爱无私的慈善层次。而因遗产税与赠与税的缺失,不能最大程度地促使富人捐献财产以获得好名声,而是更愿意把财富留给子孙后代。

慈善捐助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够,抑制了人们捐助的积极性。只有向当年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才可以税前扣除。目前有权给捐款人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减免税发票的慈善组织只有中国红十字会等22家与政府有密切联系的公益组织,它们都是教育和民政事业单位,而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事业单位不包含在接受免税捐赠的范围内,无法出据减免税凭证。即便有些单位能够开出减免税发票,减免税发票也不能包括所有的实物捐赠,只是特定情况下允许捐赠的实物。而且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的税收减免,都要经历层层审核以及自上而下逐级批准,且退税程序繁琐,增加了捐赠者的交易成本。

慈善组织公信度缺失,挫伤了人们捐助的积极性。一些慈善组织的运行缺乏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滥用、挪用、侵吞慈善资金等行为时有发生。另有别有用心的人借慈善敛财、出名、洗钱,使慈善在许多人眼里成为伪善。这些都打击着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使人们对慈善组织产生信任危机。

(二)通货膨胀下隐性分配

家庭的成因第7篇

关键词:特殊家庭;儿童性格;教育

一、儿童不良心态、行为、习惯的形成原因

1.家庭的不幸是儿童形成不良心态、行为、习惯的首要因素,父母的离异使孩子从小得不到完整的父爱或母爱。他们只能眼看着同龄人在双亲前撒娇,而自己却孤独无助,于是,他们在感情上产生了严重的失落感,而离婚后的父亲、母亲情绪也很低沉消极,要么把自己的孩子当作泄气的对象,对孩子不理不睬,要么对孩子嫉妒溺爱,缺乏良好的家教,又使孩子变得无拘无束,任性刁蛮,为所欲为。

2.学校教育存在的误区,加剧了儿童不良心态、行为、习惯的发展,过重的课业负担和不正当的学习竞争,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在较沉重的家庭环境和繁多的学习任务中会变得焦虑、彷徨起来,感到无所适从,这样,惧怕学习的心理产生了,厌学情绪自然随之加重。久而久之,学习成绩自然跟不上来,又不服从教师的管教和指挥,很多教师干脆对他们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即对他们漠不关心,甚至无视他们的存在,或者总是批评嘲讽他们,这无疑等于雪上加霜。

3.社会环境对儿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来自家庭周围环境的压力对孩子的影响较大,在农村,由于周边的人对离婚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如人们对这些孩子父母亲的非议,对他们家庭成员的轻视,欺辱,容易导致孩子产生自卑、恐慌和报复的心理。

二、改变儿童的不良心态,挖掘其潜能,使之乐观愉快地生活、学习的策略

1.重视学生个体的存在,用集体的力量去感化他们。首先,作为教师,要多关爱他们,要从感情上安全接受他们的一切。即使他们犯了错误,也要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不发脾气,不辱骂他们。要与他们多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当他们缺少学习用品时,帮他们买一些或发动别的同学给他们捐助一些,多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既激发了他们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珍惜友谊的情感,又帮助他们消除了与学生之间的“心墙”,使他们在被爱的同时也学会了帮助、关心、爱护别人。

2.鼓励学生正确认识评价自己,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和热情。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才,提高人民的素质,而不是根据某些标准把学生进行分类。我经常鼓励他们要在逆境中勇往直前,而不要总是注意自己的不足和劣势,正确认识评价自己。教学中,我充分利用“皮格马利翁效应”,当这些学生答题出错时,我并不急于指责他们,而是先表扬做得好的地方,增加其被肯定的机会。孩子们的学习热情被激发起来了,学习兴趣明显提高,学习成绩也有了大幅度的上升,孩子的自信心明显增强。

3.促进儿童与父母(继父母)的感情沟通,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为了使这些孩子能够真正接受自己现在的家庭,并受到较好的家教,一方面我不断地以具体的事实教育说服这些孩子,要设身处地去理解父母(继父母)的处境和所作所为,不要一味地排斥他们,故意与他们作对捣乱,要用宽广的胸怀去包容他们一点小小的失误或过错;另一方面我又多次进行了家访,还邀请孩子的父母亲(继父母)到学校共同分析现状,磋商教育对策。

只要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始终用一颗爱心去关注这些原本不幸的孩子,不把他们遗漏在某一个角落,那么,我们就能发现他们的闪光点,看到他们的发展前景,他们也就能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家庭的成因第8篇

关键词 贫富差距 房产持有不平等 实体经济 投资渠道 房产税

〔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4)07-0030-09

一、引言

中国的贫富差距日益加剧,既表现在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又表现在财产差距的持续扩大。就收入差距而言,中国的收入基尼系数已经从1981年的0.29快速提高到了2012年的0.47,①远超过国际警戒线水平。如果将“隐性收入”考虑在内,实际收入差距将会更大:2011年城镇最高收入组家庭与最低收入组家庭的实际收入差距是20.9倍,显著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②就财产差距而言,城镇家庭的财产基尼系数已经从1995年的0.52提高到了2012年的0.59。③

对城镇家庭而言,贫富差距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房产持有不平等。房产是中国城镇家庭财产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房产对城镇家庭的重要性已经大大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住房。2005年房产占城镇家庭财产的比重高达67%,2012年也达到了56%。④但是,房产在不同家庭之间的分布极度不均匀,而且房产不平等程度已经超过了财产不平等程度,房产不平等对财产不平等的贡献度达到了60%左右。⑤

由于房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兼具投资品和消费品的双重属性,房产持有不平等不仅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而且不利于社会稳定。城镇建设用地的有限供给决定了住房供给相对有限,而首次置业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等刚性住房需求以及投资性住房需求却持续旺盛,因此城镇住房处于明显的供不应求状态。由于很多富裕家庭持有过量的投资性房产,进一步加剧了房产的供不应求程度。再加上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仍然很不完善,不少城镇贫穷家庭连最基本的住房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这导致他们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长此以往会威胁到社会稳定。正因如此,应该从经济和社会的双重视角来看待房产持有不平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的有效对策。

二、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程度的判断

中国社会科学院收入分配课题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库(以下简称CHIPS数据库)和北京奥尔多投资研究中心“中国投资者行为调查问卷”数据库(以下简称Aordo数据库)是城镇家庭房产相关研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两个数据库。考虑到中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的标志性年份是1998年,CHIPS数据库拥有2002年的城镇家庭房产调查数据,而Aordo数据库拥有2005年和2012年等年份的城镇家庭房产调查数据,因此综合使用两个数据库来研究住房商品化以来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的特点。结果发现,中国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的程度在不断加剧,集中表现为富裕家庭持有大量房产。

1.中国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的程度不断加剧

为了说明房产持有不平等程度,本文选用了房产基尼系数这一常用指标。表1中的计算结果显示,2002年中国城镇家庭房产基尼系数为0.536,到2005年已经升至0.592,2012年虽然略有回落,不过仍然居于0.563的高位。可见,中国房产持有不平等程度已经非常严重,总体而言呈现出不断加剧的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的数据是根据CHIPS(2002)和Aordo(2005,2012)计算得到,英国的数据是根据家庭调查数据库(British Household Panel Sruvey,简称BHPS)计算得到,美国数据根据消费者金融谱查数据库(Swvey of Consumer Finances,下文简称SCF)计算得到,意大利数据引自D’Alessio(2012)。 D’Alessio, G., “Wealth and Inequality in Italy,” Bank of Italy Occasional Papers, no.115, 2012.由于发达国家土地大都私有化,其住房价值是土地与房产市场价值之和。

通过国际对比进一步显示,中国城镇家庭房产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西班牙和英国等发达国家。西班牙的房产基尼系数只有0.48,西班牙的房产基尼系数是2002年的数据,引自:Azpitarte, F., “The Household Wealth Distribution in Spain: The Role of Housing and Financial Wealth,” Hacienda Pública Espaola, vol.194, no.3, 2010.明显小于中国。英国2000年的房产基尼系数为0.59,尚且高于中国,但是2005年以来已经被中国超越。虽然中国房产基尼系数仍低于意大利和美国,不过这些国家拥有发达的住房租赁市场,贫困家庭可通过租赁市场就可以解决居住问题。也正因如此,虽然美国最贫穷的10%和20%家庭中无房产家庭占比分别高达84.9%和86.2%,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表现出对社会的不满。数据来源:根据SCF(2010)计算得到。与之相比,中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供给不足、租赁合同不能充分执行和承租人利益难以保障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贫穷家庭的住房问题。所以,虽然房产基尼系数低于意大利和美国,但是中国房产持有不平等所反映的问题却更加严峻。

2.房产持有不平等的重要特征是富裕家庭持有大量房产而贫穷家庭房产持有量却相对较少

与贫穷家庭相比,富裕家庭房产持有量明显偏高,而且二者差距不断拉大。图1表明,2002年中国城镇最贫穷10%家庭房产持有量平均仅为0.5万元,而最富裕10%家庭的房产持有量平均则为28.9万元。到2012年,中国城镇最贫穷10%家庭平均房产持有量增加到了7.8万元,但是最富裕10%家庭的平均房产持有量已经跃升到了266.3万元。十年间,两组家庭的房产差距从28.4万元急剧扩大到258.5万元。

计算结果显示,最富裕的10%城镇家庭持有的房产占全社会房产总值的比重已经从2002年的34.1%提高到了2012年的40.3%。相比之下,2002年中国最贫穷的10%和20%家庭持有的房产占比仅为0.6%和2.1%,2012年该比例有所上升,但是依然只有1.2%和2.6%。这是因为:其一,富裕家庭往往持有多套住房,而很大比重的贫穷家庭没有房产;其二,富裕家庭住房面积和住房质量远远超过贫穷家庭,所持有房产的市场价值大大高于贫穷家庭。可见,中国城镇地区的房产绝大多数都集中到了富裕家庭。

三、房产持有不平等的形成原因分析不少文献研究了房改对房产持有不平等的影响,发现其中的公有住房出售环节是导致房产持有不平等的重要原因。我们赞同这一观点,但是正如表1所示,房改完成以后房产持有不平等的程度仍然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因此肯定还有其他重要因素导致近年来房产持有不平等加剧,而这正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要解释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的形成原因,需要回答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为什么富裕家庭会持有如此大量的房产;二是为什么贫穷家庭持有房产过少甚至没有房产。对中国城镇家庭而言,住房不仅仅是消费品,更多的被视为投资品。要想解释房产持有不平等的原因,应该从家庭的资产组合入手分析。通过对比中国城镇家庭和美国家庭的资产组合(参见表2和表3),可以发现:房产是中国富裕家庭最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而生产经营资产是美国富裕家庭最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中国家庭更多的以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形式持有金融资产,而美国家庭则拥有股票、债券、基金和养老保险金等多项选择。

基于中国家庭和美国家庭资产组合的上述显著差异,可从实体经济发展环境、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房产投资收益和家庭房产购买能力等方面,寻找中国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的形成原因。

1.实体经济吸引力不足,富裕家庭不愿意经营实业

中国实体经济尤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所处的发展环境比较恶劣,税负过重、融资成本过高和市场进入壁垒等不利因素的存在导致创办实业困难重重而且盈利空间较小,大大减弱了实体经济对富裕家庭的吸引力。

第一,中小企业承担的税费负担过重。由于税收制度不健全和税收优惠政策不合理等问题的存在,企业需要缴纳种类繁杂的税费,不仅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包括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各项费用。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收费项目多达69个大类,全国工商联:《2011年中国中小企业调研报告》,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1年。73.4%的民营企业家感觉税负过重。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1年中国企业家生存环境指数研究》,2012年。

第二,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困境。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但是银行惜贷和对抵押品要求过高等问题导致信贷融资难度很高。国家统计局2011年的调查发现,只有15.5%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李建军、胡凤云:《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融资成本与影子信贷市场发展》,《宏观经济研究》2013年第5期。直接融资方面,由于资产规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不符合准入条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投资人对信用风险等的顾虑使其亦难以借助债券融资。《2011年中国企业家生存环境指数研究》显示,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的中型企业占比分别为4.6%和5.6%,小型企业则只有4.3%和1.4%。

第三,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不足。长期以来,电力、电信、石油和金融等重要行业都被国有企业垄断。尽管“旧36条”和“新36条”理论上大大提高了垄断行业向民营经济的开放程度,但事实并非如此,“玻璃门”和“弹簧门”等隐形障碍继续阻挡着民营中小企业的进入。以石油行业为例,商务部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定,申请设立成品油批发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原油一次加工能力需要在100万吨以上,这对中小企业而言是很难跨越的。中小企业只能在有限的行业展开激烈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发展空间被大幅压缩。

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富裕家庭投资渠道匮乏

表面上看,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比较丰富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不仅有股票、债券和基金,而且还有期货和信托等金融衍生品,但是富裕家庭能够真正参与其中并且实现财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并不多。

第一,中国股票市场长期低迷,投资收益没有保障,富裕家庭很难通过投资股市获利。中国的上市企业大都以融资为目的,很少分红,投资者难以享受到企业的盈利;扩容过快使得股市资金“失血”严重,致使市场整体低迷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收益。1992~2005年间,上证综合指数几乎一直位于2000点以下(仅2000年达到了2073点),深证综合指数则始终位于500点以下(仅2000年达到了636点);经历了2006和2007的短暂牛市后,中国股市再次跌入低谷。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2)》显示,投资于股市的中国家庭中只有22.3%能够盈利,多达56%处于亏损状态。

第二,与股票类似,基金盈利性同样较差,亦不是富裕家庭的理想选择。由于金融市场发展滞后,金融产品种类有限,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股票等少数几类,股票市场的持续低迷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基金盈利性同样不佳,而股票市场上期货和期权等衍生工具的缺失进一步制约了基金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陈晓虹、刘肯、杨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中国货币市场》2008年第10期。《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显示,2008年以来,投资于基金的家庭中获利家庭占比从未超过50%,2008年、2011年和2012年仅为20%左右。而且很多家庭处于亏损状态,如果将“亏损超过30%”视为严重亏损,那么2008年基金严重亏损的家庭达到了31.2%,2011年和2012年也有20%左右。

第三,债券种类有限而且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富裕家庭很难参与其中。中国目前发行的债券仅包括国债和金融债券等少数几种;相比之下,发达国家债券品种繁多,例如美国除了国债等常见债券外,还有住房抵押贷款债券、资产抵押贷款债券、通货膨胀指数型债券和金融创新产品本息剥离债券等等。此外,当前中国的债券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富裕家庭投资机会很少。以国债为例,中国个人持有的国债仅占国债发行总额的0.08%,而美国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国债占国债发行总额的10.2%,是国债的持有主体之一。郭玉洁:《债券市场产品的国际比较及其多维度改进》,《改革》2011年第6期。

第四,期货等其他金融衍生品发展尚不充分而且专业性强,投资者很难驾驭。一方面,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有限。2008年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不足GDP的15%,而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是GDP的14倍之多。王屯于、金酉:《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金融论坛》2010年第2期。另一方面,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与股票、基金等一般金融投资产品相比,需要更为复杂的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来控制风险,而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城镇家庭并不具备这些条件。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调查结果表明,87%的居民根本不了解期货投资,而且只有32.8%的期货投资者实现盈利。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中国人期货投资情况调查》,《金融博览财富》第2013年第2期。

3.房产投资收益高、成本低,富裕家庭因此而大量投资房产

第一,房产需求持续旺盛和供给相对不足使得房价不断走高。需求方面,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家庭规模不断小型化、适龄购房人口规模快速增加等因素共同催生了大量刚性住房需求,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创造了大量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中国城镇住房需求持续居于高位。陈彦斌、陈小亮:《人口老龄化对中国城镇住房需求的影响》,《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3年第5期。供给方面,为了维持居住用地价格、保证土地出让金收入,地方政府严格控制居住用地供应量,最终导致住房供应不足,房价因此不断上涨。全国城镇平均房价已经由1998年的1854元/平方米升高到了2012年的5430元/平方米,年均房价增长率达到了8%。全国主要城市的房价增长率更高,2002~2012年35个大中城市年均房价增长率达到了12.8%,福州、厦门、宁波和杭州更是在15%以上。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得到。

房价的持续快速上涨意味着房产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很高。《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2)》将家庭持有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和购买时的价值进行了对比,发现家庭持有的第一套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是购买时价值的4.4倍,持有的第二套和第三套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也分别高达购买时价值的2.4倍和2倍。在其他投资渠道均不理想的情况下,房产投资的高收益(和低风险)刺激富裕家庭大量持有房产。

第二,房产税的缺失使房产持有成本极低,强化了房产的投资品属性。个人住房房产税(以下简称房产税)可以有效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性房产需求,从而稳定房价以促进房产市场的平稳运行。目前全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征收房产税,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丹麦、荷兰、新西兰、西班牙、瑞士和美国等15个OECD国家2000~2009年的平均实际房产税率为4%,其中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和美国实际房产税率超过了5%,法国更是高达8.7%。况伟大:《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来自OECD国家的证据》,《财贸经济》2012年第5期。不少国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家庭和不同类型的房产制定了差异化的房产税率,为了方便国际对比,况伟大(2012)计算了各国的实际房产税率,即各国本年所征房产税总额占上一年房产价值总额的比重。

与发达国家不同,中国的房产税一直处于缺位状态。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除了上海和重庆从2011年开始进行房产税试点之外,其他城镇并没有开征房产税。而且,目前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率偏低,上海房产税率仅有0.4%和0.6%两档,重庆也只有0.5%、1%和1.2%三档。

房产税的缺失使得房产持有成本极低,富裕家庭购买房产之后几乎可以毫无成本、毫无风险的等待房价上涨,坐享房产升值的收益,这便是中国富裕家庭大量持有房产的根本原因。根据上一节计算出的房价增长率,在不开征房产税的情况下,扣除CPI之后,城镇家庭持有房产的年均净收益率将高达6%,35个大中城市更能达到10%。如果参照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征收4%的房产税,则相应的净收益率就会分别下降到2%和6%,这无疑将大大削弱富裕家庭投资房产的动机。

4.购买房产需要大量资金,贫穷家庭无力支付

第一,与股票和债券等资产不同,房产具有不可分割的大宗资产属性,购买房产需要大量资金,持续飙升的房价增加了贫穷家庭购买房产的难度。本文选用房价收入比这一常用指标来阐明贫穷家庭房产购买能力不足的问题。吕江林在综合考虑消费倾向、按揭贷款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等因素后,计算得出中国城镇家庭可以承受的房价收入比的合理上限在4.4~6.8之间。吕江林:《我国城市住房市场泡沫水平的度量》,《经济研究》2010年第6期。毫无疑问,当前中国城镇贫穷家庭的房价收入比大大超出了这一合理区间。2000~2012年城镇最低收入户(10%)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大于20,这意味着他们要积攒20多年的所有可支配收入才能够购买一套房子。可是,贫穷家庭还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必要的生活开支,靠积攒收入来购买房产所需要的时间之漫长可想而知。

第二,贫穷家庭也难以借助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房产购买能力。由于贫穷家庭收入和财产水平极其有限,而住房抵押贷款对借款人收入和财产都有严格要求,因此贫穷家庭往往难以获得住房贷款。Aordo数据显示,2007年资产水平最低组家庭中只有8.5%获得了住房贷款,2012年是降到了5%。富裕家庭中获得住房贷款家庭的比重则明显偏高,2007年资产水平最高组家庭中有37.8%获得了住房贷款;随着房产“限贷”政策的实施,2012年资产水平最高组家庭办理住房贷款的比重有所降低,但是依旧达到了22.1%。

与住房贷款类似,贫穷家庭也很难使用住房公积金服务购买房产。国家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余万,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占到了缴存人数的67%。由此不难推测,贫穷家庭的住房公积金参与度很低。由于自身财力有限,大部分贫穷家庭即便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无法迈过住房首付的门槛,因此难以有效使用住房公积金服务。世界银行的《中国经济季报》指出,截至2005年底,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并且他们基本上都是富裕家庭,而贫穷家庭很少受益。

第三,由于政策执行不力,贫穷家庭鲜有机会购买相对廉价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缺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动机,全国经济适用房供给量明显不足。为了限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提高贫穷家庭的房产购买能力,《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的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因此,房地产企业建造经济适用房的盈利空间很小。同时,免征土地出让金等规定也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使得地方政府缺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激励。正因如此,全国经济适用房一直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2000~2010年,城镇经济适用房建成量只有482.5万套。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得到。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全国有2.07亿个城镇家庭,这意味着2000~2010年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只能满足2.3%家庭的住房需求,而城镇中实际需要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占比显然大大超过2.3%。说明:2000~2010年经济适用房总共为482.5万套,而2010年中国家庭总数为2.07亿,前者占后者的比重为2.33%。

四、为什么要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

现实生活中,城镇家庭之间消费品(如服装、电器)或者投资品(如股票、期货)的持有量不平等是非常普遍的,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表现,政府不需要做出过多干预。因为,这些商品并没有由于富裕家庭持有过多而导致严重的供不应求或者价格持续高涨等问题,而且这些商品持有量不平等的事实并没有对贫穷家庭的基本生活造成实质性的障碍。与之不同,房产兼具投资品和消费品的属性,房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加以干预,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程度。

1.房产的特殊性决定了房产持有不平等能够威胁到社会稳定

为了更好的理解房产持有不平等引发社会问题的作用机理,可以借助于服装和汽车等普通商品进行比较分析。虽然服装和汽车市场上分别存在着价格不菲的奢侈服装和豪华汽车,其价格甚至不低于一套房产,但是居民并没有表现出对服装和汽车市场的明显不满情绪。这是因为,服装和汽车市场上提供商品的种类和档次繁多,市场上不仅有高档的服装和价值千万的汽车,也有几十元甚至几元一件的服装,有普通家庭轿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购买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消费。

房产与普通商品在如下两个方面的差异决定了房产持有不平等能够威胁到社会稳定:其一,房产的大宗商品属性决定了其供给量不可能像服装和汽车等普通商品那样充裕,一旦富裕家庭以投资为目的持有了大量房产,必将加重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继而推高房价,这将大大提高贫穷家庭的购房难度。由于房产持有成本几乎为零,富裕家庭持有的投资性住房很多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将“偶尔居住”的存量住房视为空置房,全国城镇存量房空置率已经从2007年的2.8%大幅提高到2011年的3.8%,东部地区城镇存量房空置率更是从3.2%提高到了4.5%。资料来源:REICO工作室的历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报告》。其二,房产不像服装和汽车等普通商品那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贬值,与之相反,房价在不断升高,因此房产也在持续升值,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富裕家庭只要购买房产之后便可以坐享其成、不劳而获;而贫穷家庭却在与房价赛跑,积攒存款的速度甚至比不过房价上涨的速度,贫穷家庭因此而产生不公平和被剥削的心理落差。不仅如此,保障性住房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的缺陷使得很多贫穷家庭不得不通过商品房买卖市场解决住房需求,然而他们根本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终处于没有居住场所的窘境,无房家庭便产生了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进而威胁到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府所实施的房产“限购”和“限贷”政策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可以缓解住房供需矛盾、降低房价

如果政府能够削弱富裕家庭投资房产的动机,让富裕家庭释放所持有的过多投资性房产,那么无房家庭便可以通过购买或者租赁富裕家庭所释放的房产来解决住房需求问题。而且,富裕家庭投资性住房需求的减少和其所释放房产带来的市场上房产供给量的增加能够缓解房产供求矛盾,从而削弱房价的增长态势,这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贫穷家庭的房产购买能力。

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城镇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所占比重为13%,拥有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占比为2.51%,甘犁、尹志超、贾男、徐舒、马双:《中国家庭资产状况及住房需求分析》,《金融研究》2013年第4期。下面以此为基准展开计算。供给方面,假设每个家庭只保留一套住房,那么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累计释放的住房数量相当于当前城镇家庭总量的18.02%。需求方面,目前城镇主要有两类家庭存在刚需,一类是没有住房的城镇常住家庭(占15.3%),还有一类是没有住房的进城农民工家庭和“北漂”家庭(占8.8%),累计有24.1%的家庭需要住房。因此,如果能够有效的将富裕家庭所持有的过多房产释放出来,那么将有18.02%的城镇无房家庭有机会获得房产,这意味着目前住房供需缺口的3/4将会得到满足。

富裕家庭释放的房产能够大大缓解房产市场的供需矛盾,从而使房价上涨态势得以缓解,以便一定程度上提高贫穷家庭的购房能力。关于如何解决高房价的问题,目前主要有两派代表性观点。一派期望通过打压投资和投机性房产需求来减少富裕家庭的住房需求,从而使房价降低。另一派则认为房价持续高涨的根本原因是住房供应不足,因此期望通过增加住房供给量来降低房价。对于前者,毕竟城镇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还在不断进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在继续催生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刚需相对旺盛,打压需求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通常会“误伤”刚需,而且政府越是出台打压需求的政策,越会使投资和投机者形成房价还会继续上涨的预期,无益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后者,虽然政策方向是对的,但是增加建设性土地供给并不符合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实施难度很大。本文认为要想降低房价,更加有效的措施或许是通过调整房产持有结构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程度。决定房价走势的除了存量住房供给和需求,还有新增需求和新增供给。图2显示,2014~2018年间城镇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等因素平均每年将催生8亿平方米左右的新增住房需求。凭借房地产商现有的供应能力,再加上“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房供给,未来5年城镇新增住房供给将会超过新增住房需求。因此,将新增住房供给和新增住房需求考虑在内之后可以发现,未来城镇房价上涨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减小。

五、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的具体措施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城镇家庭房产持有不平等程度非常严重,主要表现为富裕家庭持有大量房产,而贫穷家庭持有房产太少甚至没有房产。究其原因:实体经济发展不足导致富裕家庭很少从事实业,而投资渠道匮乏又使得富裕家庭难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房产投资的高收益吸引富裕家庭持有大量房产;贫穷家庭不仅自身的购买能力极其有限难以购买普通商品房,而且难以获得相对廉价的经济适用房,最终导致持有房产水平很低。富裕家庭持有的房产大大超过了自身需求,导致了住房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加重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的不完善使得贫穷家庭的住房需求难以满足,引发了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若能够通过调整房产持有结构来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状况,富裕家庭释放的房产将会解决住房供需缺口的3/4,从而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问题,并且缩小贫富差距。

因此,缩小房产持有不平等的核心内容是减少富裕家庭的房产持有量。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提高房产持有成本,降低房产投资收益,从而降低富裕家庭的房产投资动机。

1.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提高房产持有成本

征收房产税可以显著提高房产持有成本,削弱富裕家庭的房产投资激励。然而,目前关于中国是否应该征收房产税还存在不少争议,不少学者反对征收房产税。郎咸平认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征房产税的前提是家庭拥有土地所有权,然而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因此不应该征收房产税;而且目前没有相关立法出台,征收房产税是不合法的。郎咸平:《郎咸平说: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这么难》,东方出版社,2011年。许善达认为房产税是在房产没有带来任何实际收益的情况下征收的,需要家庭用其他税后收入来交房产税,是不合理的。许善达:《开征房产税不符合中国国情》,《新京报》2013年11月15日。作为回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规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这将为房产税提供法律基础和信息基础,有助于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

2.发展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拓宽投资渠道,降低房产投资吸引力

实体经济应该成为富裕家庭资金的重要目的地。要想增加实体经济对富裕家庭的吸引力,需要重点在三方面做出改进:一是加快税制改革,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二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困境;三是进一步破除垄断,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

由于投资渠道匮乏,富裕家庭的大量资金流向了房地产市场,要想减少富裕家庭的房产持有量,就要加快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拓宽富裕家庭可选择的投资渠道。尤其需要注意,不仅应该增加投资产品的种类,更应该完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投资收益。如此,才能减少富裕家庭的投资和投机性房产的持有量。

3.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是长期租赁市场)的发展,着力解决贫穷家庭的住房需求

政府应该继续增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的供给。目前还有不少城镇贫穷家庭亟需解决基本的住房需求,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意味着将有更多的贫穷家庭进入城镇。为了增加这些家庭的房产持有量,需要政府制定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供给量,并且提高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有效控制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和价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让贫穷家庭真正“有得买”,而且能够“买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