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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12-11 10:07:06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1篇

【关键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实践

1研究背景

职业教育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劳动技能,强化实践环节,而“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是最重要、最有效的实践方式。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环境和资源,把课堂教学和岗位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学习与岗位工作完全一致,让学生们在一线岗位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训练,提高实践操作技能,适应社会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目前,省内外开办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院校比较少,在工学结合方面均处于摸索阶段,在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由于受到教学环境、师资队伍、实践条件、政策支持等多方面的困扰和限制,导致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进行实质性工学结合的院校较少,仅停留在探索或尝试阶段。

2研究目标

通过“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旨在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工学结合办学之路,创建特色鲜明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能力模块”型课程体系;实施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做评”一体化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建立功能齐全、设备一流、社会服务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实训基地;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团队。

3研究内容

对2007级、2008级、2009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进行“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通过行业调研,确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研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建立课程体系;探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模式;研制并实施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教结合、校院共育”课程标准;建立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

4课题已经取得的成果

4.1探索了“医教结合、校院共育”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深入的调研及多年来人才培养经验的积淀,确定了专业培养目标,提炼了临床检验技能、微生物检验技能、免疫检验技能、生物化学检验技能、血液检验技能及寄生虫检验技能等6项核心能力,围绕着岗位能力的形成过程及教育教学规律,形成了早期接触临床、临床见习、校内实训和医院顶岗实习前后贯通的“医教结合、校院共育”的培养模式。第一学年在校内完素质课、专业基础课学习的同时,将学生分组在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兼职教师的带领下分别到门诊化验室、临床微生物室、临床生化室、临床免病室等科室轮转见习,参观各科室的先进医学检验仪器设备,了解医学检验的最新进展及各科室开展的检验项目等。让学生了解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能力需要,使学生早期认识专业、早期接触专业、早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第二学年专业课教学全部在医学检验实训中心和临床教学医院交替进行,校内实训中心以专业理论学习、专业技能虚拟实训、仿真实训为主,教学医院主要进行综合检验项目实训,专、兼职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教学。第三学年顶岗实习40周。其中临检室、临床生化室、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免疫室、细胞检查室、门诊化验室各6周,输血科4周,实训指导老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培养学生专业综合技能和职业素质,实习结束时由学院和医院共同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考核,使学生毕业后就能适应医学检验技术岗位的工作需要。

4.2构建了基于医学检验工作岗位的“能力模块”型课程体系

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以行业专家为主分析医学检验工作过程中各具体岗位需要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确定各岗位的具体能力要求;根据能力要求归纳总结出行动领域;以行动领域为课程开发平台,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及认知规律,淡化学科界限,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金字塔。

4.3建成了一批工学结合的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的需要,课题组开发了一系列与职业岗位相关的技术应用性课程,取得了一系列课程和教材建设成果。(1)课程教学建设:有计划性地进行课程建设,深入行业调研,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与实践,依据医学检验岗位任职要求,结合专业核心课程的特点,分别探索以检验流程和检验项目为载体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重组与序化教学内容,设计以校内仿真教学、岗位现场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的教学活动方案,实施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教学模式。(2)精品课程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微生物检验技术》先后被评为部级精品课程和国家资源共享课程。《临床检验技术》、《免疫检验技术》、《寄生虫检验技术》、《血液学检验技术》和《生物化学及检验技术》也先后建成了院级精品课程。以精品课程建设为起点和契机,本专业正在积极备战部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3)教材建设:主编部级规划教材4部,湖北省规划教材4部,校本教材2部。副主编部级规划教材3部,参编各级教材共14部。

4.4实施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做、评”一体化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在行业专家共同参与下,借鉴部级精品课程《微生物检验技术》建设经验,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标准进行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依据医学检验岗位任职要求,结合课程特点,分别推行以检验项目、检验流程或检验技术为载体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对教学内容进行重组与序化,并融入职业标准和行业法律法规,使教学内容与临床工作任务高度统一。设计以校内仿真教学、岗位现场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的教学活动方案,实施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教学模式,整个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引导、辅助、答疑、评价等作用,教学活动融“教-学-做-评”于一体。

4.5建成了集教学、医疗、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医学检验实训中心

按照课堂与实训实习地点相一致的原则,将校内医学检验实训中心和学院附属医院检验科合二为一,科学设置教学区域和医疗服务区域,学生在教学区域完成虚拟实训和仿真实训后,在临床兼职教师的指导下,在医疗服务区域进行岗位训练;同武汉康圣达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快速、准确的标本检测服务,目前,已经开展TCT宫颈细胞学检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和结核杆菌检测项目。

4.6培养了一支专兼结合、教学能力强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

打造专兼结合“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是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加强对专任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对企业兼职教师加强教学能力的培训。本专业聘请了十多名行业专家为兼职教师,每年安排所有专业教师在企业中专业实践,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0%以上。以“专业教师下医院,行业专家进课堂”为途径,以着力建设专业教学团队、课程建设团队、科研技能团队为抓手,整体提高教学团队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首席教授”、“楚天技能名师”和“襄江能人”岗位聘任,与襄阳市检验学会联合,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校院共享、素质精良、富于创新、充满活力的“双师”师资队伍,并将其建成了院级优秀教学团队。

5课题的创新及推广价值

5.1“医教结合,校院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校内学习两年,实习一年,三年学习期间全部由学校专任教师和医院在岗的兼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从一年级的临床见习,到二年级的临床见习和岗位现场教学,再到三年级的岗位顶岗实习,均有校内校外教师全程参与,共同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满足行业要求的医学检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5.2以检验项目或检测技术为载体的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改革初见成效

通过行业调研,创建“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能力”为引领的课程体系改革;依据医学检验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以检验项目或检测技术为载体,开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做评”一体化教学组织模式,促进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相互渗透,同时课余时间开放实训室,为学生训练各项操作技能创造条件,并建立实践操作技能单独考核制度,加强学生实践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

5.3国内率先与医学独立实验室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

我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湖北省内第一家和医学独立实验室(武汉康圣达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专业,近年又先后开拓了艾迪康、兰卫等实习基地。在校内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的成立,使本专业服务地方卫生事业的能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学校与公司合作开设“康圣达”订单班,为该公司培养独立实验室所需要的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吴芹,高璀乡.以能力为本位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课程设置[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0,07(19).

[2]王富伟,陈秀敏.关于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双师型"团队建设问题的的思考[J].中国医学创新,2010,07(30).

[3]刘家秀,侯云华,杨学艺等.高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项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效果评价[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0,24(02).

[4]姚春艳,张波,府伟灵.医学检验专业教学现状及人才培养思考[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0,31(02).

[5]黄泽智,曾铁功,马新华.高专医学教育考试模式的改革研究与探索[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0,31(05).

[6]罗阳,高维寅,张波,黄君富,府伟灵.检验医学临床教学中综合能力培养的探讨和实践[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0,31(10).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2篇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完善内部管理

1、按照三甲医院审核的标准,对检验科的各条检查内容进行分解对照,逐条梳理,认真准备,对没有达标的项目尽快落实解决的措施。力争检验科在三甲医院复审中顺利通过。

2、进行检验科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范的制度、流程和措施。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实处,要进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系统学习,对各岗位上的责任人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职责执行情况;

3、通过完善科室内部细节化管理,增强安全忧患意识,逐步达到监督检查制度化,操作流程规范化,使科室的每一项规章制度均能落实到实处,贯穿到科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严格质量控制提高检验准确性

1、室内质量控制目标:继续做好生化室各个检验项目的每日质控工作,完善临检室各个常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做到有记录、有失控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

2、室间质量控制目标:20xx年检验科继续按时参加卫生部和自治区临检中心的临床化学、血液学、免疫学、微生物室和血库的室间质量控制活动。力争所有参加项目均达标。

3、血库配发血准确率达到100%,登记完好率100%;成份输血使用率达到99%;

4、将各室的室内和室间质控结果纳入对科室的质量考核指标,提高检验准确性、将科室的化验差错率降到最低点。

三、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作好现有各实验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要求每一个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要求维护和保养仪器,并能对出现的各类故障,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及时解决。保证本室各类仪器的正常运行,这样既节省了维修成本也保证了日常检验工作的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2、引进新设备:20xx年争取购进……………

四、增加工作量提高业务收入:

1、标本量:20xx年计划完成……人次,比20xx年完成……人次,增长…%;

2、业务收入:20xx年计划完成……万元,比20xx年完成……万元,增长……%;

3、血库用血:20xx年计划用血……万毫升,比20xx年完成……万毫升,增长……%;其中成分输血率达到99%,(三级甲等医院规定标准为90%)。

五、开展新项目完成科研教学任务

1、20xx年检验科计划开展的新项目有……

2、争取科研课题立项一项。

3、全科在医学杂志5—8篇,其中在统计源和核心期刊3篇以上。

4、申报院内新技术新项目……项,争取获得院内奖项。

5、教学工作:接受来自xx医科大学实习生的临床实习,实习生管理规范有序。

六、人才培养与业务学习

1、计划引进本科生2名、硕士研究生1名,做好引进人员的培养工作。

2、全科业务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计划全年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次。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3篇

Medical laboratory specialty undergraduate clinical practice bas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ZHAO Liping1 QUAN Zhibo1 ZHOU Xuening2 WANG Li2 DING Yanping1

1.Department of Medical Technology, Shaan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Shaanxi Province, Xianyang 712046, China; 2.Department of Clinical Laboratory, Affiliated Hospit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Shaanxi Province, Xianyang 712000, China

[Abstract] In the great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is papar explores the medical laboratory undergraduate clinical practice base selectio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experience and expound on the four aspects of the practice base management including arouse the enthusiasm of practice teaching hospital, standardize clinical teaching process, strengthen the internship process management, strengthen the communication practice, which has an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cultivation of high quality talents of medical laboratory specialty.

[Key words] New situation; Medical laboratory; Clinical practice bas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2012年教育部在高等院校本科专业调整目录中,医学检验专业从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被剥离出来,被划归为医学技术类,专业名称相应调整为医学检验技术,学制统一调整为4年。无论是医学检验还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都要经过临床实习这一不可或缺的环节,临床实习是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将学校所学理论知识同临床实践相结合并强化实践技能、培养其独立思维、独立工作能力的必经之路。鉴于学制的缩短,医学检验专业本科(为文章撰写方便,暂且将医学检验与医学检验技术两者不加区分,统称之为医学检验)理论课及临床实习时间必然压缩,故新形势下要重视和加强临床实习这一重要环节,而临床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是这一环节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因此,必须强化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否则,必然造成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质量的急剧下降,引起医学检验专业发展的倒退,影响临床诊断与治疗工作。现就医学检验专业本科临床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等有关问题探讨如下:

1 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建设

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是学生毕业前重要的必修课,在医学检验专业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临床基地建设的好坏事关后期临床教学的成败。主要包括临床实习基地的先期遴选和后期建设两个方面:

1.1 重视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遴选

检验设备和带教能力是遴选临床实习基地最重要的两个硬件因素,必须认真进行考察。

1.1.1 考察拟选临床实习单位检验设备 医学检验设备是决定实习医院开展医学检验项目的多少及检验方法的硬件设施,其优略直接决定着实习学生能否按照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因此,高等医学院校在医学检验专业学生临床实习前一定要把实习医院检验设备是否能满足临床实习需求作为考察首要条件,遴选的对象一般应是三级医院或条件较好的二级医院,不能因为属地方便或经济原因就近遴选硬件设施不符合实习要求的单位作为实习基地。

1.1.2 考察拟选临床实习单位开展的检验项目 拟选实习单位开展检验项目及项目所作频次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医学检验学生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所以,考察拟选临床实习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应涵盖或部分超出医学检验学生实习的基本检验项目范畴。

1.1.3 考察拟选临床实习单位实验室布局 实验室布局合理与否反映着医院对检验诊断的重视程度及其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对学生临床实习今后工作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实验室布局直接影响检验结果,如PCR、临床微生物等实验室不合理的布局将会由于交叉污染造成检验结果错误,故实验室布局合理也是实习基地考察不可或缺的方面。

1.1.4 考察拟选临床实习单位的实习带教能力 拟选临床实习基地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及职称背景情况是体现实习带教能力的主要方面,因此,在遴选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单位时要选择学历水平较高,临床职称分布合理、具有潜在过硬带教师资队伍的医院作为临床实习基地,只有这样的临床实习单位,才能更好地带教实习学生完成实习教学计划。

1.2 加强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建设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普及,承担后期临床教学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数量及能力已远远不够,高等医学院校为了临床实习需要就必须扩大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的数量。但目前一些医院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加之原卫生部在医院等级评审中要求三级医院必须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要求,在这种扩大数量及评审要求的背景下,高校便产生了许多不受其直接领导的非直属附属医院,于是高等院校便有了直属与非直属附属医院之分。

1.2.1 直属附属医院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建设 直属附属医院受高等院校直接领导,高等院校可根据医学检验专业建设需求指导性地规划医院检验相关科室的设备购置与人员梯队组成。目前国内大多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检验设备配置先进,检验人员自身学历水平较高,带教实习经验丰富,临床带教能力较强,而且检验相关科室本身就参与其高校医学检验专业临床专业课教学,故高等院校直属附属医院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建设硬件一般不存在问题。

1.2.2 非直属附属医院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建设 同直属附属医院相比,非直属附属医院不受高等院校行政直接领导,高等院校一般不可以直接指导性规划其某些工作,非直属附属医院一般是新近遴选的教学单位,在教学带教能力方面往往不如直属附属医院强,故对于非直属附属医院高等院校只能通过协商或直接用专项经费解决非直属附属医院在医学检验设备方面存在的不足。

2 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管理

临床实习基地是实现医学生培养目标,顺利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保证,临床实习基地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和毕业生的质量[1]。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基地需要筛选、需要建设、更需要加强管理,基地筛选与建设主要涉及硬件方面即检验设备和人员学历水平状况;基地管理主要涉及高等院校与临床实习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等软件方面的问题,高校应建立与临床实习基地医院沟通协调机制。临床实习基地无论附属医院还是其他医院,特别是后者,它们的职能和高等院校有非常大的区别,而且一般有其固有运作模式,重视医疗,教学、科研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新近被遴选为临床实习基地的教学医院教学环节可能更加薄弱,因此,在高教大众化的今天,高校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管理临床实习基地医院,加强与临床实习基地医院的协调与沟通,解决学生临床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规范、合格、乃至标准化的临床实习基地。

2.1 强化教学意识,充分调动医院实习教学积极性

医院重视医疗无可厚非,但医、教、研相长也无异议。因此,高等院校应不断在医院管理者、不同专业学科带头人中强化临床实习基地医院医、教、研相长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通过带教实习学生可以促进医疗水平提升、医疗提升可以更好地带教临床实习学生。

2.1.1 选拔合格的临床带教教师 师资队伍建设是临床实习基地内涵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优良的师资队伍结构和良好的人员素质是关系实习教学质量好坏的关键。教学过程不仅是向学生传递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也是学生在学习中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过程,教学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临床带教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他们的工作热情[2],因此,选择合格的临床带教教师非常重要。在临床带教教师人员选拔上,要选择业务过硬、责任心强、医德高尚的医师到教学第一线,我校规定带教老师必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并具备完成毕业论文的指导能力,尤其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毕业论文要求更为严格。同时带教教师还要注重提升自身素质,除了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责任心强外,还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操作技能,要熟系各种疾病的实验室诊断特点,注重收集专业领域最新进展知识,丰富实习教学内容。

2.1.2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临床教师带教 医院应制订临床教师从事教学的鼓励措施,将教学业绩考核纳入职称评定或年终考核范畴,如我校附属医院要求临床教师必须参与教学与实习带教,如不能完成规定任务,年底绩效考核时将相应扣分。学校还可聘任医院检验科带教老师为相应技术职称的教授、副教授等,如我们学校特聘各基地实习带教老师为兼职教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每2年遴选1次,充分调动带教老师的带教积极性。为鼓励医院重视临床教学,学校或医院还可开展优秀实习基地、优秀实习基地管理者、优秀带教老师、优秀论文指导教师等评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不但提高了医院对实习管理的重视,调动了临床教师的带教主动性,也使学校和医院的沟通进一步加强。

2.2 进行临床实习学生岗前及带教老师培训,规范临床带教过程

我国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建设相对比较晚,2012年前曾是教育部布点专业,因此发展较其他医学专业滞后。尽管我国医学检验专业近三十年来发展迅猛,但检验及其相关实验室医学检验本科以上高学历人才所占比例仍然偏少,而且检验人员学历背景比较复杂,西部偏远地区尤为如此,有鉴于此,高等院校应进行临床实习学生岗前及带教老师培训,规范临床带教过程。

2.2.1 进行临床实习学生岗前培训 对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生在进入实习基地之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学生进入实习点前,我们首先对学生进行思想、劳动纪律、专业实习方面进行教育,明确实习要求,让学生尽早完成从在校学生到实习生的角色转换,并对以往实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自动化分析操作、质量控制进行专门培训。学生进如实习岗位后,对学生实行规范、严格的入科教育是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和保证[3]。学生入科前,我们应对其进行科室岗前培训,向他们介绍科室设置、设备配置、规章制度等,使学生尽快熟悉科室周围环境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自己在科室实习中的责任、义务,端正实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实习同学良好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2.2.2 进行带教教师培训 对临床实习基地带教师资队伍进行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内容、实习带教技巧、以往带教存在的不足等进行针对性培训以便规范带教过程,注重过程管理,解决带教老师重视不够等问题[4-8]。带教过程中,带教教师应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临床操作技能的训练、实践能力的培养、专题讲座等各种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习生的质量管理意识和生物安全意识。同时,带教教师还应打破以往的带教中专生的方式,认为学生只要学会操作就可以,随着现代医学检验的快速发展,仪器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9-11],要让实习的同学们同学明白,临床实验室对检验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更高了,它要求大家不能仅是会简单的操作自动化仪器,还应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12];学生不但要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常用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培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树立实事求是、严谨的科研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结合作的能力,并逐步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13-14]。同时学校或医院还应做好带教教师的培养教育,我们应支持和帮助带教教师通过脱产或在职学习,提高带教教师的学历;通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新技术理论学习培训班或教学技能培训班,掌握最新的医学检验发展,充实教学内容或提升大家的带教水平。

2.3 健全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医学检验专业本科生临床实习是专业后期临床教育教学和毕业生进行岗前临床实践适应性训练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既是对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学习的检验,又是学生实践技能强化与成熟的关键所在,这一阶段将会使医学检验专业学生终生享用和难忘,因此,应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2.3.1 健全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要保证实习效果,医院必须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并健全相应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临床能力考核标准,如实习生实习考勤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实习生出科考评制度等、带教老师考核制度等。

2.3.2 加强实习教学管理 为了更好地培养应用型高素质检验人才和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15],实习基地医院检验科应设教学秘书1~2人专门负责临床实习带教工作,要求医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详细的教学内容和实施计划,定期召开是实习生专门会议,收集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临床困惑及其他问题,并积极同临床教学相关部门沟通,或请有关专家向实习生解惑答疑,使实习学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同时还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把每一个实习环节都落到实处,高校及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检验相关科室临床带教记录,询问学生实习带教情况,如对学生进行的学术报告等活动情况,检查实习阶段考核,学生出勤记录、科研能力培养即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情况[16]等,通过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使实习生认真扎实实习,达到实习天天有收获、月月有进步的目的。

2.3.3 严格实习考核 科学的实习考核制度既可考核学生的实习效果,也可考评教师的带教水平[17]。考核小组由教研室和科室共同组成,学生实习考核一般包括出科考核和实习结束前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操行评语、理论知识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和病例分析等,临床技能的培养和考核是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中的一个重要方面[18],这既是对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的检测,也是对学生实习情况的检查,学生如出科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下一轮实习阶段。对实习带教教师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考核完毕后对优秀的带教教师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对不合格教师要求其改正,以此督促改进实习教学质量。

2.4 加强沟通,共同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4篇

作者所在学校从2011年起就开设了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经过4年的教学实践和课程建设,已完成医学检验导论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医学检验导论校本教材(第二版)以及课件、习题集、病例资料等教辅资料的编写。在教学同时,积极开展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开发研究工作,已发表《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开发与实践》一文,对该课程的开发过程及必要性进行了论述。本文主要就该课程作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必修课程的必要性进行论述,进一步明确该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也为同类院校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建设提供经验。

1.医学检验导论课程作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必修课程的必要性

1.1  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各大院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招生规模的扩大,传统的医院检验科、血站和疾控中心等单位人员需求越来越少,人才培养过剩与人才需求变小的矛盾日益尖锐,而由于国内外医学模式的转变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飞速发展,医学独立实验室、检验试剂及仪器生产营销企业及生物制品企业等医学检验相关企业得到迅猛发展,以医学独立实验室为主的医学检验企业的发展壮大有力地促进了医学检验行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升,也使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就业面向发生重大转变。因企业人员需求量巨大,且发展空间广阔,成为未来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向。因此,为满足行业的需求和专业的长远发展,必须改革传统的以培养医院临床检验岗位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既适应医院临床检验岗位需求又适应医学检验相关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岗位”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

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实施是“双岗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体现该课程明确指出传统的以医院临床检验岗位为主的“单岗位”人才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要想紧跟行业步伐,必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培养医院临床检验岗位和企业工作岗位的“双岗位”人才培养模式,这就要求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必须围绕“双岗位”人才培养而进行。该课程也明确指出要实现“双岗位”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及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该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规划自身学习、提髙学习成绩具有重要作用。

1.2 是实现“双岗位”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   医学检验导论课程设置医学检验行业和企业发展现状、医院临床检验岗位相关课程、企业相关岗位课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就业面向等内容。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从宏观层面了解到医学检验市场变化和人才需求情况,促使学生努力学习,增长能力,具备“双岗位”人才综合素质,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才能在就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3 是改变学生就业观念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与传统的就业观念的矛盾,已迫使大学生不得不拋弃传统就业观念,树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型就业观。作者所在学校学生主要来自长江三峡库区城乡基层,学生思想观念较为落后,受传统就业观念影响,90%以上的学生仍把医院检验科作为自己首选就业方向,选择企业的不足10%。基于以上情况,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双岗位”人才培养模式,改变学生的就业观念,满足国内就业环境势在必行。这就需要设置相关课程,传输全新就业理念,改变传统就业观,使更多的学生认同企业并选择企业就业,以适应企业巨大的需求,而医学检验导论课程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选择。

2.医学检验导论课程作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础课程的必要性

2.1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大模块课程体系   根据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双岗位”人才培养目标,开展职业岗位能力分析,确定学习内容,根据学习内容设置课程,依据学生认知及知识递进规律优化课程,结合大学生基本素质及人文修养,并参照临床医学检验技士资格标准,形成由人文素质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群和专业拓展课程群组成的四大模块课程体系。

2.2 医学检验导论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程的必要性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校内学习时间为两年,第一年是基础课程(人文素质课程和职业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年是专业课程(职业技术和职业拓展)的学习。医学检验导论课程是由绪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医学检验行业和企业发展现状、医学检验工作任务、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知识、检验工作者素质和能力要求、检验与临床沟通等八个部分组成。在内容选取上既是人文素质课程学习的延续,又是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是联系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桥梁和纽带。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往往安排在第二学期教学,在整个课程体系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将该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程是必要的。

3.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实施成效

为了解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实施成效,有的放矢做好课程改革,课题组对2013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55名学生开展医学检验导论课程问卷调査,主要围绕课程学习后专业认知度、人才培养目标、就业面向、专业学习兴趣等方面展开。调研结果表明,所有学生均赞同开设医学检验导论课程,认为通过课程习,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就业面向和岗位需求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专业课的学习有信心。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实施效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学生对专业认识程度更加深刻,学习目标更加明确   调研结果表明,学习前,只有27%的学生对专业非常了解,52%的学生对专业有一定了解,21%的学生对专业完全不了解;43%的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属于学习主动型学生,46%的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属于随波逐流型学生,11%的学生无学习需求,属于混日子型学生。.学习后,对专业非常了解的学生从27%提高到78%,对专业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从52%下降到22%,对专业完全不了解学生为零;学习目标明确的学生从43%上升到78%,学习目标不明确的学生从46%下降到17%,混日子学生从11%下降到5%。可见学习该课程后,学生对专业的认识程度更加深刻,学生的学习目标更加明确。

3.2 学生的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明显提高   学习前,因多数同学对专业不了解,目标不明确,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效果一般;学习后,学生们的出勤率、课堂互动和学习认真程度明显好转,学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由第一学期的75.5分提高到第二学期的80.2分,提高了近5%,这些均表明该课程对于提高学习成绩的作用显著的。

3.3 学生的就业观念改变明显,选择企业就业人数逐年递增  课题组对2013〜2015届毕业生开展了就业统计,2013届毕业生选择医院就业比例为80.1%,企业就业比例为12.1%,其他就业比例为7.8%;2014届毕业生选择医院就业比例为72.3%,企业就业比例为20.6%,其他就业比例为7.1%;2015届毕业生选择医院就业比例为71%,企业就业比例为25.4%,其他就业比例为3.6%。毕业生选择企业就业比例连续三年上升,从12.1%上升到25.4%,而选择医院就业人数连续三年下降,反映出学生就业观念改变明显,这也是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实施后的另一显著效果。但总体上选择医院就业人数仍在70%以上,选择企业就业人数不足30%,与医院和企业各占50%的就业目标相距甚远,故改变学生就业理念仍需大量的工作。

3.4 对课程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在肯定医学检验导论课程价值的同时也对课程内容、学时安排及教学方法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建议课时从32学时调整到16学时、增加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增加临床见习以及经常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人员到校开展讲座等,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课程内容、修订课程标准和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4.关于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4.1 进一步对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必要性进行调研   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査、电话访谈等形式针对性开展了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必要性调研,结果表明,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对于学生早期了解专业,提髙专业学习兴趣很重要,大家一致建议在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开设该课程。但因调研范围较窄,调研数量不够,说服力不强,医学检验导论课程设置必要性到底有多大,是否一定要作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必修课程,仍需要有强大的数据支持,建议有关组织和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对医学检验导论课程必要性调研,获得更为准确的数据,以指导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建设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课程体系的完善。

4.2 尽早明确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   虽然已经制订了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课程标准,也选取了课程内容,但由于调研局限、能力有限,选取的内容能否满足人才培养需求仍是未知数,该课程要达到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设置的教学内容,还需通过调研来确定。建议有关组织和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医学检验导论课程的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的调研,以尽早建立完善的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5篇

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医学检验学科也需要不断的发展与适应。由于医学检验是一门综合了多学科和多种技术的交叉性学科,而且又是针对于临床诊断以及病情监控为主要目标的应用医学学科,其人才需求量不仅大,还要求从事医学检验人员有着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水平。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种流行疾病相继爆发,各地的相关医疗机构都急需大量医学检验人才。然而,我国专门的医学检验学科起步比较晚,特别是在高职高专阶段,该门学科的教育还处在低的发展水平,与国外先进的医学检验培养模式还有着不小的差距。英美等医学教育发展较先进的国家,在医学检验教育中有着比较全面的教学规划。国外先进的医学检验教育中要求学生一方面掌握检验仪器的使用和检验过程的完成方法;另一方面,还要求医学检验专业的学生能够具备根据检验结果,初步分析病情,为临床提供前期咨询的能力。发达国家的医学检验专业学生都会受到良好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以及检验医学的教育,而且有丰富的临床实习经验。这有利于他们在毕业之后能够快速胜任其岗位,并且能和临床医师有很好的沟通能力。此外,医学检验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很强,它是以病人的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为标本,通过科学的实验技术,为临床查明病因、分析病情和治疗观察提供客观的判断依据。准确高效的医学检测可以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良好的支撑和帮助。与此同时,现代高科技技术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医疗领域,特别是在医疗检测设备上,自动化和智能化已经呈现出普及的趋势。作为高职高专的医学检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往往第一时间就会充实到医学检查的第一线,因此,必须在校期间加强其综合能力的培养,不仅仅在理论上要夯实基础,在实践操作上也应该得到更多的锻炼机会,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合时代需求的合格应用型人才。

2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医学检验专业长期以来缺少独立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仅仅被当做介于基础与临床之间的辅学科而存在,对于医学检验的高职高专教育的定位也不甚明确。一方面,社会急需专业的应用型医学检验人才;另一方面,高职高专院校只能通过现有的资源,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能力而忽视了学生的日常实验和临床实践,导致高职高专学生毕业以后既缺乏扎实的理论功底,又缺少实践经验。难以符合多数用人单位的需求。此外,医学的发展,特别是医学检验的智能化,会让医学检验的实际操作工作变得更加容易。然而,也正是由于目前医疗检查仪器的发展迅速,要求医疗检测工作人员能够从准确的数据中为临床诊断和医疗提供更多的参考。所以,高职高专在培养医学检验类人才应该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特别是医学相关学科的综合知识。然而,高职高专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理念对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检验人才还缺少支撑能力,因此必须要加强教学资源的建设。

2.1优质教师资源较少

我国医学检验专业的发展起步还比较晚,水平也比较低,在实际医疗工作中的优秀的医学检验人员也不多,这导致了近几年来众多高校虽加紧了该专业的建设,招收了大量的学生,然而优秀的医学检验专业的教师却增长缓慢。要培养大量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才必须要建设一支专业的教师队伍。一方面,教师要覆盖面广,既要有专注于科研教学的专职任课老师,也必须要邀请工作在医学检验第一线的专业化检验医师,两者相结合,前者侧重理论教学后者侧重于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另一方面,教师应该不断扩宽自己的知识面,理论教师也应该经常深入到医疗服务第一线,了解检验医学的发展和应用情况,结合实践,更好地向学生阐释理论内容。实践第一线的兼职教师也应该了解理论动态,在实践课程中将实践现象和手段与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相印证,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目前高职高专院校的相关教师一般都是较年轻的医学研究生,理论知识比较扎实,然而却缺少临床经验。而聘请的一线检验医师又往往由于工作的原因,在教学准备上很难专注,缺少与学生实际情况的结合,甚至有些时候向学生灌输经验主义的思想,理论水平略不足。

2.2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理论知识的教育是医学检验专业的基础,实践是印证理论并且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利用的基本能力。加强医学检验专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提高该专业授课水平的根本措施,是重中之重。然而,目前许多高职高专类院校对于理论看得过重,在有限的课时中安排了过多的理论课程的学习,从而导致了学生实践的机会不足,以至于毕业生在工作中不知如何真正去操作检测仪器。学生学了不少理论,却难以学以致用,这是对教学资源的浪费。与此同时,由于理论课程往往比较枯燥,学生难以提起兴趣,特别是在高职高专生源质量不高的情况下,理论课程过多只会让学生产厌学情绪,不利于院校该学科的长期发展。此外,临床实习是专业学习和临床技能训练的重要一环,实习教学质量好坏对学生毕业后能否成为合格检验师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有些院校只看重学生在校的成绩和表现,对于临床实习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没有一套相应的适用性较强的严格的临床实习管理制度。结果学生临床实习时反而觉得比在学校还轻松,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2.3缺少专门的教材与设备

目前高职高专医学检验专业的教材内容大多和本科教学相同,不仅在理论方面比较完整,而且教材的编写也比较细致。这样的教材虽然可以保证知识的完整性,但是对于大对数高职高专学生来说,专业性过强而实践性较少,忽视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实践性重点,为实际教学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而且,由于医学设备更新较快,而相关教材的更新再版却比较少。高职高专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教学中没有及时地对最新的医学检验技术方法进行教学补充,使用一成不变的教材以及一些旧的实验设备,这样都导致学生进入社会以后不能快速地融入到实践中上手各种工作。教学实验课程中很多的实验设备以及环境的建设都存在滞后性,不能满足高职高专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教学需求。

3优化培养模式的对策

3.1教学中加强联系实践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具有非常强的实用性,特别是高职高专学生,毕业之后一般直接进入工作实践,因此要求在教学中更加注重教学内容的宽度,突出所教内容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教学中多引入学生实验的环节,把各种检验,如细菌学检验、临床检验、生化检验等融入到各门课程的日常教学中去。此外,增加实践教学课时,一般情况下,专业课程以实践课时占总学时的1/2以上为宜。这样可以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将所学的内容应用于实践操作,便于学生的吸收,同时也可以为以后的工作积累动手操作经验。与此同时,教学中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高职高专与本科教学不同,更加注重知识能力的应用性,因此,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培养决定了学生在日后工作中使用所学知识的效率。在方法上,要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在探索问题上的主动性。特别在实验实践教学中,要让学生探索新思路,改善工作方法,提高检验效率。

3.2培育优秀师资力量

①完善教师的进修制度。院校应该根据教学反馈情况、现有师资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院校教师到高等医学院、相关医院检验科室进行进修。进修中主要培养院校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并要求教师有针对性地利用课堂所授知识来指导工作实践。此外,要加强进修期间与一线检验医师和临床医师的交流,掌握最前沿的检验技术,增强教师的教学中联系实践的能力。此外,在进修期间要加强对进修教师的考核并引入淘汰机制,根据教师的进修表现、进修成果和教学优化等方面对教师进修考核,并挂钩其职称与收入。

②引入优秀的兼职教师。要保证教学培养的质量,应该引入更多的在一线工作的医学检验专业人员,直接在课堂中为学生带入最新的工作信息,模仿工作情景,丰富学生的见识。此外,还应该让兼职教师为学生演示工作实操,让学生能够更加直观了解到更加真实的工作情景,以便今后工作中学生能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

③加强教学管理。由于高职高专的教育往往容易流于形式,教学质量必须严格把关。一方面,对教师的教学计划、课堂设计、考核标准统一审核,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控进度,保证教学内容和质量;另一方面,引入教学评价机制,让学生评价、领导评价和教师互评相结合,对教师个人的教学情况多方面进行考察反馈。此外,还可以让任课教师兼任学生的班主任、辅导员,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提高教学交往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3.3优化及改编教材

①精简教材内容。相关部门或者院校自身,编写一批满足教学改革要求、应用型人才需求和个人专业发展的教材。突出重点,增强教材的实用性,避免教材的冗长和枯燥,便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②突出教学重点。不同的高职高专的生源质量和教学资源非常不同,而且不同地区由于医学服务水平的不同,所要采取的检验手段也各自殊异。因此,在教材编写中应该有多个版本,各个版本突出不同的侧重点,各个院校可以根据本校所在地区或者学生就业主要方向来选择或者编写教材,形成重点突出的优质教材。③保持教材与时俱进。医学检验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经常会有新的技术和新的理论被应用在实际医学检验工作中。高职高专的教材应该经常更新,注重引入最新的内容,让学生走出校门之后,所学知识不会马上过期。

3.4完善实验室条件

实验室应该是医学检验的主要教学场所,各个院系应该加强实验室建设,一方面做好现有实验设备的养护;另一方面要引入更多高新技术的设备,让学生接触到检验科学发展的前沿。

3.5扩展实训基地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6篇

    

一、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辖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抽取比例见附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监督。

    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

    (二)采供血机构监督。

1.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特殊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检查资质情况、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供应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2.单采血浆站。检查单采血浆站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情况、检测与采集情况、血浆储存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三)放射诊疗机构监督。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检查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和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机构和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制度建立情况等。

三、结果报送要求

各市州要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医疗卫生国家监督抽查信息报送工作,汇总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附表:1.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5.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

        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

        查工作计划表

      6.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7.2021年甘肃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

        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

        表

      8.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9.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附表1                   

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医院(含中医院)

12%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

3

卫生院

4

村卫生室(所)

5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附表2

2021年甘肃省医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

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

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技术管理

医疗文书管理

临床用血管理

查处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诊疗科目单位数

执业许可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人员资格管理(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健康体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外国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台湾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乡村医生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护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技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抗菌药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禁止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限制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临床基因扩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处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病历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学证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用血来源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血液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

用血管理组织和制度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应急用血采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院(含中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院

 

 

 

 

 

 

 

 

 

 

 

 

 

 

 

 

 

 

 

 

 

 

 

 

 

 

 

 

 

 

 

 

 

村卫生室(所)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附表3              

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一般血站

100%

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 天的浆员的血浆;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3.血液检测:血液(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特殊血站

100%

3

单采血浆站

100%

附表4

2021年甘肃省采供血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资质管理

血源管理

血液检测

包装储存运输

其他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未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单位数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单位数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单位数

未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单位数

未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单位数

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的单位数

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单位数

血液(浆)检测项目不齐全单位数

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的单位数

未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单位数

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单位数

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单位数

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单位数

一般血站

 

 

 

 

 

 

 

 

 

 

 

 

 

 

 

 

 

特殊血站

 

 

 

 

 

 

-

 

 

 

 

 

 

 

 

 

 

单采血浆站

 

 

 

 

 

 

 

 

 

 

 

 

 

 

 

 

 

合计

 

 

 

 

 

 

 

 

 

 

 

 

 

 

 

 

 

 

附表5

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

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放射诊疗机构

(含中医医疗机构)

20%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0%

1.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3.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3

职业病诊断机构

20%

4

放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100%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持有效资质(批准)证书;2.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3.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人员、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文件情况。

 

 

附表6

2021年甘肃省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诊疗场所及其防护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开展放射诊疗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事件预防处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职业病人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核医学诊疗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性同位素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治疗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放射诊疗机构

 

 

 

 

 

 

 

 

 

 

 

 

 

 

 

 

合计

 

 

 

 

 

 

 

 

 

 

 

 

 

 

 

 

 

 

附表7

2021年甘肃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出具的报告书、诊断证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单位数

仪器设备场所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单位数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质量控制、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档案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劳动者保护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

 

 

 

 

 

 

 

 

 

 

 

 

 

放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

 

 

 

 

 

 

 

 

 

 

 

合计

 

 

 

 

 

 

 

 

 

 

 

 

 

 

           

附表8

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妇幼保健院

100%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00%

3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100%

 

附表9       

2021年甘肃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

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制度建立情况

查处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执业机构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人员资格证单位数

机构执业资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人员资格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机构未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单位数

人员未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单位数

不符合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单位数

未按要求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进行查验登记单位数

未按要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数

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未按要求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单位数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数

病历、记录、档案等文书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数

未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警示标志单位数

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单位数

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未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初生缺陷报告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单位数

不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单位数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合计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7篇

第66号

《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已于2006年12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27日

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6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统筹协调,落实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第六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艾滋病防治协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的社会捐资和慈善活动,鼓励和支持建立关爱场所及志愿者服务组织。

单位和个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的,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工作,对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建立职业意外感染的应急处理、治疗、工作、生活等保障制度。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九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并报宣传主管部门。

宣传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和检查有关媒体的具体执行情况。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无偿刊登、播放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城镇繁华地段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宣传教育信息、师资培训等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当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并为其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用工单位应当对员工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

有关部门和干部培训院校在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培训时,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策略列为培训内容。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城乡居民和外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诊疗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提供艾滋病防治资料。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加强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演出艾滋病防治节目和播放宣传教育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其经营场所内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全省艾滋病监测网络。

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全省艾滋病监测规划和工作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省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艾滋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筛查检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免费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承担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进行艾滋病强制性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测;对符合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收容教育所、收容教养所、劳动教养所等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检测、预防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建立筛查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需要,经本人同意,可以对孕产妇、手术病人进行产前、手术前艾滋病检测,但不得收取检测费用。

第二十二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入境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中被检测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取医学监护、消毒措施,并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令其提前出境。

第二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供血(浆)机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县(市、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县(市、区)一级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艾

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和确证实验室的条件、审批、管理及检测规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艾滋病疫情。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艾滋病疫情互相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

艾滋病疫情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公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经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在吸毒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经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清洁针具免费交换工作。

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自毁型注射器的销售。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和在车站、码头以及其他人员聚集的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传播的措施,组织实施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设置、维护和安全套社会营销工作,向已婚育龄人群(含外来人员)免费发放安全套。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干预措施的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

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套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套质量。

第二十七条 宾馆、旅店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其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

旅游、文化、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服务人员落实防治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必须进行严格消毒,保证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招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采供血机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禁止采集或者使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血液制品。

第三十一条 禁止采集或者使用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但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对用于艾滋病诊断、治疗和可能造成皮肤、粘膜破损的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安全处置废弃物,防止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菌(毒)种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扩散。

第三十三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并协助公安、司法行政、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性药品储备库,确保职业暴露后使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的需要。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在履行职务活动中,有关人员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艾滋病职业暴露专家组指导下处置。

第四章 治疗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艾滋病临床指导医疗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艾滋病诊治医疗机构。

指定的临床指导、诊治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艾滋病诊治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三十五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疗、住院治疗和门诊手术、透析治疗、内窥镜检查、口腔治疗等侵入性操作的诊疗,应当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将诊断结果告知其本人、配偶或者监护人,并给予医学指导。因艾滋病防治和社会保障等工作需要,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将有关信息告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由经常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医学管理,建立个人档案,并定期进行医学随访。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干预工作,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和预防工作,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营造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其采取积极的生活态度,配合检查、治疗。经常居住地已建立关爱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在关爱场所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八条 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收容教育所、收容教养所、劳动教养所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被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监管单位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在监管场所内对其进行医学管理;但对于已经发病的人员,由监管单位配合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隔离治疗或者依法申请监外(所外)执行。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依法获准离开监管场所时,监管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及其直系亲属。

第三十九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日常消毒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死亡后,其尸体应当在死亡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火化。入境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死亡后,其尸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监督火化。

第四十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的工作可能传播、扩散艾滋病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

单位调整工作,所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调整其工作岗位,但不得因此解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并对其病状及调整原因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亲属,不得侵犯、剥夺其依法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保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

(二)就医时,将感染或者患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三)申请结婚登记前,将感染或者患病的事实如实向对方说明,并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指导;

(四)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先将感染或者患病的事实告知对方;

(五)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第四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用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等威胁他人。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五章 保障与救助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检测、监测、监督、关怀和救助所需的各项经费。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及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并将符合规定的艾滋病专科医院纳入定点医院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和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婴儿检测试剂及婴儿人工代乳品。

第四十六条 因职业暴露而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等容易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相关工作的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

第四十七条 对本省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接受基础教育制度。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对象,学前教育阶段免保育费,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第四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所在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对低保对象以外的困难户,应当给予生活和医疗分类救助。

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救助手续,可以适当简化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未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或者未实施目标责任制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布艾滋病疫情的,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配合有关部门对服务人员落实防治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未进行严格消毒,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对医疗器械进行严格消毒,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由未经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医务人员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阻碍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医学检验的职业规划第8篇

关键词:医学检验;专业课程;专业信息;专业思想

由于在医学诊断上所需的各种检验越来越多且又复杂,致使检验医学专业性越来越强。医学检验专业是医学院校为培养专业医学检验人才而开设的一个重要专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本文主要通过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2级检验医学班级学生在主要课程中学习情况,以及对于本专业相关信息的了解和重视程度的调查,分析低年级医学检验学生在专业学习初期存在的问题,并依此为参考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目的:通过针对12级(大一)医学检验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学生在主要课程中学习情况,以及对于本专业相关信息的了解和重视程度的调查,同时结合低年级医学检验学生在专业学习初期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2 调查方法:收集并统计12级医学检验班级全体共47名学生的调查问卷,分析主要课程学习情况和专业相关信息了解和重视程度。本文利用描述统计学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采用百分比分析,并经过统计分析得出结果。

2、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研究主要统计了12级医学检验班级全体学生对于主要课程的学习及难度认知情况,以及对于专业信息的了解和重视程度。学生们对初次接触的专业课程的学习方法了解程度都不高,对学习方法的了解程度与对专业课程的难易程度的认知大致呈负相关。对于与目前情况联系不紧密的专业信息方面了解和重视程度较低,而对与自己切身相关的专业信息表现出较高积极性。

2.2 专业课程了解程度因素分析

调查显示,在课程学习方法方面,除了有机化学这一与高中课程关联度较大的课程外,学生们对初次接触的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方法了解程度都不高。见表一。学生对分析化学这门课的学习方法了解程度最低,反映难度最高,其原因可能是由于老师讲授的重点不明确,课件与教材不完全匹配,导致在课后复习中也感到力不从心。见表二。

结合表一和表二可以看出,对学习方法的了解程度与对专业课程的难易程度的认知大致呈负相关,课程的抽象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课程的难易度,如解剖学。

2.3 专业信息了解程度因素分析

调查显示,在科研以及考研等与目前情况联系不甚紧密的方面,被调查人表现出了较低的了解与重视程度,而在于目前密切相关的专业设置与专业学习方面表现出了更高的积极性。对毕业后的一系列问题,如就业率,薪资待遇表现出了较高的积极性但知之甚少。

所以建议通过邀请一些高年级直系学长学姐或者相关方面的专业指导老师给学生们开设相关的拓展课程,如职业规划,游学项目介绍,研究生事宜,学长学姐经验交流等。

2.4 其他调查因素分析

调查显示,近半数学生对本专业是喜欢的。同时不可忽视的是,近1/3的学生对本专业喜欢程度一般,还存在个别不喜欢该专业的,这表明学生们对该专业的整体热情并不高。以下是一些可能原因的分析:

1.喜欢的原因大致分为3类:(1)相比其他医学专业轻松,就业率高,就业面广;(2)适合个人兴趣;(3)学医是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

2.感觉一般的原因大致分为2类:(1)对本专业缺乏兴趣、了解以及感情,不是第一志愿;(2)动手实践的机会少

3.对专业不喜欢(仅1人)的原因:专业枯燥、乏味,有文科偏向

基于此调查结果建议开设一些提高专业认同度的课程和讲座,让学生们对自己所学的专业有一个全方面的、充分的认识。同时建议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充分考虑学生们的意见和倾向,对课程开设的形式做一些改变,使学生们更乐于接受,提升学习效率。

另外,调查显示,其余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惑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1. 感情问题比较突出

2. 在繁重的课业压力下,如何安排课外活动以充分利用时间以及课外活动的形式

3. 大学课程的要求层次不甚明朗,无法抓住重点,以致无法准确合理的安排学习重点,偶有徒劳无功之感

4. 学习内容在实际生活中不能得到运用

5. 如何有效的进行记忆

6. 毕业后能否进入三甲医院工作,三甲医院的人才需求是否已经饱和

7. 在“学院的活动是否应该参加”这一问题上应该抱有什么样的态度,如果自身感觉能力不足是否真的有必要去参加此类活动

在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中,其中主要问题集中在如何安排学习和娱乐时间,如何将这二者做一个较好的平衡上。由此分析,还需要增加这方面相关的讲座,重点在于解决学习与生活的矛盾。另外,个人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假期的慢节奏与开学的紧张学习生活节奏无法及时磨合的缘故。

3 讨论

3.1 医学检验专业学生专业课程教学有待优化

检验医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操作技术性强是其突出的特点,虽然多数医院检验工作已基本实现自动化或部分自动化,但实验室手工操作仍然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方法,并且某些手工检验也是参考、校正自动化检验仪器的方法。为适应新形势变化,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除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设置课程外,还应该注意课程的授课方式的高效性,使学生易于接受,并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规律,在讲课中联系临床实际,选择恰当的案例教学,尽可能帮助学生把抽象的知识转化为系统性和逻辑性的知识网络,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实验课程方面,要将实验内容清晰明朗地呈现给学生,并且在简单的重复实验的基础上允许学生们有所创新,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实践环节,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高素质医学检验人才。此外,在教学中需充分引入最新理论与技术,将专题讲座穿插在教学之中,扩大学生知识面,使其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及趋势有充分认识,又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3.2 医学检验学生学习能力有待提高

在专业课程的学习当中,老师授课固然重要,自己的学习能力更加重要,尤其是在大学里。每一次课结束后老师不可能再对所教授的内容进行复习,而学生在一遍式的课堂教学不可能将知识全部掌握,因此自学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由于专业课程内容较多,光靠死记硬背是不能将知识融会贯通的,而且也不利于培养自己对学习的积极性,因此需要一定的方法来辅助学习,让枯燥的记忆事半功倍。

3.3 医学检验专业思想教育需加强

长期以来,无论是在整个医学界,还是从社会角度,对检验医学均不够重视,部分毕业生专业思想不稳定,有自卑感,认为检验人员在医院被人瞧不起。如何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以及如何提高医学检验专业在医疗工作中的地位,一直是检验教育工作者探索的方向。学校应该把专业思想教育放在重要的地位,努力帮助学生扩大知识面并带领学生进入学科前沿,提高其对本专业的认识和学习兴趣,不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梯队建设,丰富人才培养路子,建立起高级检验人才培训基地,使学生对未来充满信心。

针对医学新生中的专业思想不稳定的因素, 学校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对新生进行思想教育。包括以讲课的形式进行专业课程介绍, 聘请有名望的医学专业人士以讲座与讨论的形式介绍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优秀的医护人员进行操作表演等方式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知。

3.4 医学检验专业学生需进一步构建核心价值观

与临床医学相比,检验医学是一门连接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新兴边缘学科。随着现代化仪器的广泛应用,检验医学得到了迅速发展,临床医生的诊断与治疗越来越离不开实验室的检查结果,检验结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培养检验医学生是医学教育工作的重点,不仅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

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应从新生入学开始。新生入学时,大多数对检验医学十分陌生,普遍带有新鲜感和好奇心、求知欲,迫切希望了解专业特点及未来发展前景。此时正是对其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最佳时期,可以利用广播、板报和网络等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校园医学文化氛围,弘扬医学道德精神,引导和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同时把学习和辅导工作与日常生活有机结合,而非简单的课上理论知识。 许多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是盲目的、被动的,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是模糊的,直到就业后才发现这个职业和自己的意向并不符合。为此,学校应提前指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并想方设法为学生开设与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以开拓学生的视野,活跃学生的思维,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沟通能力,培养他们成为具有广博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可持续发展的医学检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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