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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29 09:57:17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1篇

【摘 要 题】聚焦青少年社会热点问题

【关 键 词】儿童安全/安全现状/系统工程

【正 文】

1991年12月29日,我国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公约国成员,按联合国有关规定,18岁以下的“任何人”都应列入儿童范围。换言之,每一个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应享受家庭、社会对他们的特殊关爱。这种对儿童扩大化的保护范围的确立,不仅符合国际社会对儿童问题认识基本统一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中国重视儿童权利事业发展和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

一、关于儿童安全的界定

在我国,对儿童安全认识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传统意义上,我们对儿童安全的理解都是从它的反方面来理解,即从对儿童伤害的角度来理解儿童安全问题。例如,我国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和儿童安全问题最为紧密相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同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也都采取了“人身伤害”的定义。这种对于儿童安全问题的理解固然考虑到了中小学生作为发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群体,但明显具有狭隘化之缺陷。

在当今开放、信息化社会中,一个健康的儿童不仅仅是要求人身的完整,更要求具备精神的健康。同理,对儿童的伤害不仅有大量有形的即显性人身伤害,也逐渐出现了很多无形即隐性“精神伤害”,还有,随着网络普及程度的提高,网络对于儿童的多重伤害也正日益增加。因而,我们认为对于儿童安全的界定应该是:使儿童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免受人身和精神上的侵害,并得到特殊保护。这样理解既能体现儿童安全的完整性和时代性,也具有了内在的逻辑合理性。

由于对儿童安全问题的视角不同,我们还可将儿童安全范围做一个界定。从空间范围看,儿童安全主要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三个主要领域;从时间范围看,儿童安全主要包括学校教育期间、家庭生活期间和社会生活期间;从对儿童安全影响因素来源看,主要涉及网络影响和现实影响等。当然,所有这些儿童安全范围的划分只是为了研究这一问题之便利,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大多是以上多种领域影响的综合结果。

二、当前我国儿童安全的现状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儿童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儿童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和发展,这同我国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儿童工作是分不开的,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由于传统影响,我们的儿童安全状况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根据对有关调查数据(注:劳凯声、孙云晓主编:《新焦点:当代中国少年儿童人身伤害研究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的梳理,我国儿童安全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因意外伤害造成儿童死亡占我国儿童死亡总量约1/4 统计表明,我国儿童伤害最大因素依次是:交通事故、中毒、跌伤、烧伤、溺水、动物咬伤和其他意外损伤。我国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即每100名死亡儿童中就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目前每年约有16万0至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儿童因伤致残。儿童意外伤害已经超过4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的总和,不仅导致儿童伤亡、残疾,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儿童身心健康、正常发育和学习。

(二)游戏和运动中受伤居校园伤害之首 2002年一项全国10个城市12岁至15岁(S=5846)学生调查显示,在游戏和运动时受伤的比例最高,“经常”和“偶尔”的选择率为53.6%;其次是“由于学校楼梯或其他通道拥挤所导致的事故”,“经常”和“偶尔”的选择率为13.1%;“上实验课时受伤”的人数比例是6.0%,其中“因受伤而住过医院”的人数比例为5.5%。调查还发现,有41.3%的人选择“上学、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从来没有专门维持交通秩序的人员”。这说明一些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严重漏洞,这无疑增加了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目前,在我国存在安全事故及其隐患的学校比率较高,而且,游戏和运动中的儿童最容易受到伤害,这个时间段特别需要父母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

(三)放学之后、自由活动是儿童最易发生伤害事件的时间 在对教师、父母调查儿童“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时,教师认为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依次是:学生自由活动时间、放学以后、体育课上,选择率分别为:47.0%、38.9%、8.8%;父母认为最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依次是:放学以后、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课和实验课,选择率分别为:41.3%、40.3%、12.9%、1.5%。统计发现,容易发生伤害事件的时间均是儿童活动较多的时间段,而恰恰在这一时间段,基本没有成人在场。

门卫制度方面的漏洞已经成为公认的校园安全隐患,应引起学校管理者注意。同时,儿童校园伤害问题已经成为教师和父母“最不能放心”的事情。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是无成人在场时,儿童活动较多的场合,因此急需对儿童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

(四)家庭暴力是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 暴力伤害通常对儿童身体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是严重的。重者可造成残疾或死亡,轻者造成身体损害。近年来,儿童所受到的暴力伤害有增加趋势,成为儿童生活中的重大伤害源。调查发现,家庭暴力是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父母在管教孩子时,经常采取打或骂方式。调查显示,60.9%的孩子在家中挨过打,84%的孩子在家里挨过骂。同时,儿童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具有强烈反抗愿望,甚至想采取极端的自毁手段来报复施暴者。

儿童对暴力伤害的恐惧比其他伤害要严重。例如他们对“害怕受到别人威胁、打骂”的选择比例高达41.2%。调查显示,西部城市和中小城市中,对“害怕受到别人威胁、打骂”选择比例要高出大城市约15%。值得注意的是,教师打学生现象仍有存在,有15.4%被访学生报告曾被教师打过。此外,高年级同学的暴力也是儿童遇到较多的一种暴力伤害,有38.6%的学生有过被高年级同学欺负的经历。我国儿童无论在家庭教育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普遍地存在着被打的现象,父母打孩子的现象更为严重。虽然打孩子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的行为,而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所明确禁止的行为,但在现实中,这一现象却较普遍地存在。这一事实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有关儿童权利、成长等观念的进一步反思。

(五)我国儿童的隐性伤害多发生于家庭 儿童对在上学期间睡眠状况进行自我报告的结果显示,在全国10个城市抽取的5846位学生中,10.4%儿童在12岁以下每天睡眠不足8小时;13岁、14岁、15岁儿童中,分别有22.1%、33.1%、44.6%的学生每天睡眠不足8个小时,这些年龄段的儿童绝大多数为初中学生。数据表明,儿童睡眠状况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相当部分孩子睡眠不足,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父母关注。

儿童所受到的隐性伤害还包括饮食状况。调查发现,接近8%的儿童午餐没有规律,或用零食、方便面代替,或在快餐店或用盒饭解决。比较而言,小学生的午餐状况好于初中学生;初中阶段午餐无规律者的比例逐渐上升。也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对食品中的人工添加成分的有害性缺乏认识。这些都会给儿童带来隐性身体伤害。

隐性精神伤害则多发生在家庭中。8.6%的孩子说“父母经常把我一个人留在家中”;47.4%孩子说父母偶尔把自己一个人留在家中;11.7%的孩子曾经遇到过“父母只顾自己,不关心我”的情况。此外,还有9.1%的孩子把父母不关心自己列为最害怕的事件。近20%的儿童在遭遇伤害或受委屈时不告诉任何人或找不到人诉说。而把父母吵架、打架列为“自己最害怕的事件”孩子的比例高达35.7%;45%的孩子遇到过父母吵架或打架的情况。

(六)社会及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欠缺 与高发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儿童对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却很差,由于自身行为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比例很高。其中骑车带人、骑车逆行、在马路上玩耍、翻越隔离栏杆等行为的发生率分别为46.6%、24.6%、21.9%、19.8%。在遇到紧急事情时,儿童闯红灯过马路现象就会更加严重。

在儿童生活环境中,例如“公路正在修建,无安全提示”、“下水道窨井没有盖子或盖子没盖好”、“建筑施工现场无安全隔离设施”等安全隐患比例均较高。这表明社会诸多部门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还没有树立应有的防范意识。儿童好动的天性与社会环境中充满安全事故隐患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也是教师和父母们担心儿童自由活动时间和放学之后活动时间受到伤害的重要原因。

(七)城市儿童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乡镇 城市儿童在生活环境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机会要明显高于县镇和乡村。分析城市儿童多发的安全事故类型可以发现,它们多与儿童的活动空间、家庭中的现代设施等因素有关。城市儿童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也明显高于乡镇儿童,城市儿童因受伤而住过院的人数比乡镇要高出两个百分点,并且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当然,这种情况也与城市在医疗方面便利有关。同时,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相对乡镇儿童来说过于狭小,城市中有关儿童安全防范措施明显不足。

另外,现代城市生活出现了许多新的儿童安全事故隐患,增大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例如,各种新交通工具的使用、电器、煤气、游戏娱乐设施、城市建筑工地等都是儿童人身安全危险源。现代城市在建筑设计时,并没有对儿童的活动及其安全予以充分的注意,致使城市儿童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八)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亟待加强 食品安全尤其是儿童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所关注。最近,在我国发生的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案、浙江省“雀巢”奶粉案、麦当劳的“苏丹红”一号案和郑州光明奶业案等都涉及儿童安全问题,并向我国儿童食品安全现状敲响了警钟。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了现有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漏洞(注:徐澜波:“食品安全事件拷问食品安全法律机制”,《社会观察》2005年第8期。),如《食品安全法》内容不全面、儿童食品检查以时段性抽查为主、缺乏儿童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生产商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九)网络新媒体对儿童的心理伤害不容忽视 儿童在接触网络时,多数情况是进行交友、聊天和影视娱乐,有些人被算卦等带有迷信色彩的网站所吸引,还有少数人接触所谓“成人保健”方面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实际上对儿童来说是非常不合适的,因为它们远远超过了儿童理解水平。调查显示,有22.5%的儿童有经常联系的网友,有12.4%的儿童在网友提议见面时会去见面。儿童是否有经常联系的网友、是否选择与网友见面,与其学业成绩和其父母的学历有显著相关。学业成绩越低,父母学历越低的儿童,越愿意与网友保持经常联系,并且更愿意与网友见面。同时,年龄越大的儿童,越可能与网友见面,男生较女生更多地选择与网友见面,城市儿童较乡镇儿童更多选择与网友见面。调查显示,网上聊天中的不健康内容比例相当高。

考察父母对子女使用电脑时间的控制情况时,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父母意识到了长时间使用电脑可能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不管孩子是否用电脑学习,他们都会嘱咐孩子注意休息,不要连续使用太长时间。另一方面,仍有47%的父母对孩子使用电脑不加限制,或在孩子用电脑学习时不加限制;11.6%的父母对孩子使用电脑根本“没有限制”;18.7%的父母认为只要孩子把电脑“用于学习则不加限制”;16.6%的父母只是限制孩子上网玩游戏。他们显然没有考虑到长时间使用电脑可能给儿童造成的身体伤害,如视力下降、肌肉劳损等。父母对子女身体健康状况缺乏关注,也是导致儿童身体伤害的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三、我国儿童安全现状原因分析

(一)传统社会对“儿童安全”观理解不全面性的影响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儿童安全观念在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片面性。这种片面性主要表现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

从实践来看,整个社会对儿童安全持狭义和客体性的理解。所谓狭义是指认为儿童安全主要是人身即生理上的完整性,忽视了儿童精神即主要在心理方面的健康。在这种观念支持下,社会群体更多只关注儿童的存在,关注儿童最基本的需要,忽视了对儿童安全整体把握。所谓客体性的理解是指由于儿童在诸多方面和成人的差异,我们在理解儿童安全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把他们视为成人行为和观念的受体。这种观念容易越俎代庖,导致从一个成年人角度出发去看待儿童安全需要,忽视他们本身也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主体的最自然的需要。

从理论上看,儿童安全观念片面性体现在儿童安全有关的学科研究上。我国目前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的主要缺陷是强调打击犯罪而忽视权利保护。这种以犯罪和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针对儿童的保护,在方向上显然是有误的。我们应该多考虑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去保护他们的权利,如何为儿童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当下,很多人缺少法律观念和基本的法律知识,这种社会背景容易导致弱小的儿童特别是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二)独生子女教育的误区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独生子女大量涌现。虽然对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群体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的认识上存在争议(注:蔡扬眉:“近五年我国‘独生子女’研究的现状与问题”,《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7期;),但不可否认独生子女这一群体容易出现问题。如独生子女的“三高”(过高保护、过高期待、过高溺爱)现象明显存在并易于导致他们产生不易接受挫折、孤独感强、缺乏独立性等心理特征,具体为:其一,他们的价值观、认知的统一性受到挑战,与长辈之间文化差异大,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中生活,自我内心冲突,容易造成心理缺陷。其二,隔代抚养的利与弊。由祖辈照料的独生子女群体非常普遍,如何克服隔代抚养的不足也是确保儿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三,“压力后置”的潜在忧虑。独生子女看上去“压力”小了,实质上是一种“压力后置”现象,压力事件被推迟到下一个家庭历程中以另一种形式出现。(注:陈建强、包蕾萍:“‘独生父母现象’及其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上海社会报告书(200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

(三)对生命与权利教育的忽视(注:杨雄:“第五代人:自身特点与发展趋势”,《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3期;) 在当前学校中,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方针落实到操作层面上仍存在问题,对学生评价标准和价值导向仍以分数至上,甚至好分数可以掩盖学生其他问题。情感、审美、自理能力、社会合作等人文训练被忽视。文理科过早分流,造成了理工科教学缺乏人文精神关怀。现实社会中物质与精神的失衡,现实教育中知识本位、技术至上等外在于教育因素的介入,使教育演化为工具教育,教育过多谋求“何以为生”的本领,而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思考,忽略了情感培养,没有教育学生对生命尊重,没有引导学生对人生负责。过分强调智育、强调“快餐文化”教育方式,使学生成为考试机器,班级成为竞争的“战场”。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他们面对的是无情的竞争。快餐的教育方式又使他们缺少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和欣赏。他们面对挫折和打击,缺少耐挫力和容忍度,轻则产生心理问题,或逃避,或消沉,重则走向自我毁灭,或报复他人,造成许许多多不应该发生的生命悲剧。

另外,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我们对儿童权利教育的普及工作仍显不足。首先,在现今学校教育中,我们过多关注集体主义、纪律教育和统一教育模式,忽视个体作为生活主体而应享有的多种权利的教育;其次,在家庭教育中,我们更多关注教育的功利性,忽视对儿童进行爱的教育和美育等以儿童权利为基本内容的教育;第三,全社会没有确立一个完整的尊重儿童权利的教育氛围。儿童在学校或者家庭中接受到的权利观念和相关的权利意识容易与现实社会中他们接受到的观念相冲突,使他们无所适从。

(四)对网络及其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缺乏准备 高科技和新媒介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潜在的威胁,网络世界就是一个最明显例证,尤其反映在当代儿童安全问题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2004年我国已有网民9000多万,其中19.4%在网吧类经营性场所上网,初步估算,网吧接纳了1000多万网民。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37.3%;其次就是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17.6%;最引人注目的是,在最近两年间,青少年网民的数量增加了15个百分点,而且预期可以上网的人当中青少年又占了17.5%,他们无疑是将来网民的主力军。曾光顾色情网站的占46%;76%的学生网民沉迷于聊天,近三成同学选择“搜索信息”、“下载软件”;另有35%的学生选择玩游戏。由于儿童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还不能对外界的信息进行正确的筛选,如果他们频繁接触网络,就可能对其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儿童阶段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还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完全自我控制。如果儿童通过网络接触虚拟世界,上网成瘾,脱离现实,会对其日常学习、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使其荒废学业。当前的网络世界的内容可以说是良莠不齐,儿童通过网络可能会接触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甚至引发网络犯罪,对其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问题严重性在于,我们成人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儿童安全问题仍缺乏必要准备。

四、关于儿童安全若干政策思考

我们认为,儿童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参与,针对现阶段中国儿童安全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新的儿童安全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曾提出未来教育的四大支柱,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儿童应该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人,一个“清晰而有效的沟通者,自我指导的终身学习者,创造性和实际的问题解决者,负责任的和参与的公民,合作的和优秀的工作者,整体的且富有信息的思考者。”要达到上述这个目标,当前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儿童安全观。不仅要保护儿童的人身安全,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尤其是心理健康,并为他们创造一个“绿色”成长环境。同时,要从尊重人权角度出发,切实尊重儿童参与主体性,从他们自身需要出发,全面理解儿童安全需要,为儿童发展与保护儿童安全在观念上创设思想准备。

(二)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注:杨雄:“生命教育与青少年发展”,《当代青年研究》2005年第1期;) 面对青少年自杀增多和逐渐低龄化趋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对中小学生进行“死亡教育”。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已经尝试开展“生死教育”计划。我国内地许多学者也提出应当在中小学开设“生命课程”。上海市教委在二期课程改革中也加强了就中小学生“生命教育”课程内容。生命教育对儿童安全重要性在于,通过系统教育,使青少年懂得珍爱生命,懂得生命的价值,战胜生活中的挫折,去创造有意义的生活。这是应对现代文明自身内在危机的一项明智举措,非常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生命教育是珍惜生命的教育,包括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使学生学会保护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首先表现为保护生命。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成长的考验,有些甚至是灾难性的。尽管绝大多数不是直接来源于教师,但作为学生成长的守护者,教师既要关注学生自身精神发展的规律,又要教给学生各种生存的知识、方法和遇到各种生存危机的处理办法、逃生的本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任何可能性的伤害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有效防范儿童伤害事故的根本要求。从目前来看,主要应做的是:(1)从立法角度完善现有的有关儿童安全法规。由于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的认识存在争议(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研中心《民法典》建议稿;),所以导致对教育部现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存在不同理解,这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对儿童伤害事故的保护力度。应尽快对相关法规加以完善和修改;(2)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安全的法律意识。儿童安全保护强力保障是法律,但这种保护同样有赖于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家长、教师和儿童自身等多种主体的法律意识,才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儿童安全的法治环境。具体来说,我们应该通过在政法院校、师范院校开展教育法律教育,通过学校尤其是广大中小学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接受教育法律的继续教育等工作,提高他们的儿童安全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司法部门的司法公平,通过各种举措使我国的教育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法律体系进一步的完善,为切实保护儿童安全确立一个良好的法治平台。

(四)强化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学校是儿童白天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学校管理不善或疏忽是导致儿童伤害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儿童年龄、环境等因素差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形成符合实际、系统、严密和切实可行的校本管理制度。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比如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按制度要求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避免外来因素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体质特殊儿童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意外伤害;建立体育场地、器材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或处理损坏器材,防止体育运动中伤害事故的发生。此外,还应建立儿童活动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防范值班制度、医疗卫生安全制度、后勤管理物业供应安全制度等,使事故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其次,学校应建立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同时,应将儿童伤害事故防范工作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安全奖惩制度,以增强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心,使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避免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相互推诿扯皮,人为地造成和扩大伤害事故。

(五)确立新的家庭教育观念 保护儿童安全应强调儿童的参与能力的提高,必须鼓励孩子到群体中去。日本教育家山下俊朗强调要以“儿童教育儿童”,即互教。他认为这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根本原则。儿童从模仿开始他的学习生活,而模仿最好的对象是儿童伙伴。尤其是从一些优秀儿童身上,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他们之间往往是无所不谈,一旦形成一个健康、活泼、向上的学习共同体,最容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成长阶段良好的同伴关系,是他们一生的财富。家长要鼓励孩子出去找伙伴,并且尊重他们的活动圈子。同时,也要欢迎他的伙伴进家门,给他们固定的活动范围。

锻炼坚强意志,培养健全人格。广大父母在煞费苦心为孩子补充生理钙质的同时,容易忽略儿童成长所需的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钙质”,那就是精神上的钙质。这种钙质是儿童成长至关重要的元素。这就是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和自信,就是拥有坚强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耐心,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会勇于面对生活带来的压力,不会被困难所击倒。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良好的儿童在遇到突发事件,涉及人身安全危机面前,会沉着冷静,想方设法保护自己,逃离危险,战胜困难。当代教育就是要培养人格健全、素质全面的新型儿童。

(六)改进与完善社会公共政策 社会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向社会公共领域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其目的是协调社会公共领域中人们多方面的关系,以保证公共领域的积极、正常的运行与发展。也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自身多方面职能的有效手段。现有的社会公共政策在保护儿童安全方面应该加以改进:第一,完善保护儿童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宪法规定的儿童权益保护是根本性的,需要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来配套。要进一步明确社会群体对儿童安全事业的具体职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更具有操作性;第二,强调儿童安全公平性。目前,儿童群体具有复杂性,大量失学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安全现状更不容乐观,他们比正常儿童面临更多的安全威胁。因而,制定一些保护特殊儿童群体的倾向性政策是完全有必要的;第三,努力缩小儿童安全的地区差异。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决定了在儿童安全问题领域也存在差异,合理的社会政策应该努力缩小这种差异,使得儿童安全的保障措施不因经济差异而有过大区别,力争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使社会整体对儿童安全保障实现平等的保护和对待。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2篇

一、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分析

(一)缺乏家庭教育,学习成绩不佳

留守儿童大部分自控能力差,对自己不能严格要求。同时,监护人多数因文化素质较低或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孩子学习,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据教师们反映,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在完成家庭作业方面有明显差别。非留守儿童的作业完成得比较及时、认真,而留守儿童的作业经常拖欠,甚至还会出现抄袭、不写的情况。此外,经过抽样调查我县29所中学的辍学率及学习成绩显示,留守儿童辍学率约为5%,在学留守儿童46%成绩较差,42%成绩中等偏下,仅有12%成绩较好以上。

(二)缺乏家庭关爱,性格发育不健康

留守儿童正处在生理发育、心理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但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这些变化。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缺少家庭的温暖、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许多留守儿童的心理不能健康发展。据我们对全县36 735名留守儿童调查发现,有24.6%的孩子出现不同程度的顽皮任性,有些甚至出现心理问题:内向孤僻、自卑多疑、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

(三)缺乏有力的监管,不良行为多

监护人往往只管留守儿童的吃住问题,忽视其他方面的监管,致使一部分留守儿童抵制不住社会上的诱惑,出现了厌学、逃课、迷恋网吧、玩游戏等现象,有些甚至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逐渐染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恶习。

(四)安全意识差,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由于缺乏父母的教育和管理,多数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判断能力较低,不能对人身安全方面的隐患和危险因素作出准确的判断,对诸如交通意外、溺水等突发性灾难的应变自救能力差。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因留守儿童存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和严重,我们必须尽快着手解决。笔者通过对横县留守儿童现状的分析,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出一些对策,旨在给当地政府、学校和教师提供参考,使其以后更好地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一)政府要认真重视,加大投入,有的放矢抓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当地党委和政府要把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除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还要重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净化社会环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整治(如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别让这些不良社会环境影响到留守儿童。

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严打、抓管各个帮派,共同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积极和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让留守儿童共享同一片蓝天。

二是政府要大力支持创办寄宿制学校,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坚持树立“教学相长,和谐共进,全力创办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思想,以“留守快乐,寄宿温馨”为目标,把留守儿童都集中在学校住宿。同时,应给学校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尤其是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使学校能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例如,针对留守儿童自卑、怯懦的心理,组织学校开展“确立一位心中崇拜的英雄人物,确立一条激励、奋进的人生格言,练就一项受益终生的生存技能,培养一种愉悦身心的业余爱好,参与一次提升素养的实践活动”的社会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和情感问题,开设留守儿童活动室,开通热线电话,让缺少亲情的留守儿童有机会通过电话与父母倾心交流。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实行“学校主管、家长学校搭桥,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管理体制,为留守儿童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教育部门要帮助学校通过梳理留守儿童的情况,制订行之有效的计划。例如,除了让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校刊、班刊,与监护人、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教育、健康教育、生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促进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开展之外,在具体的班级活动中,还要让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也联动起来,深入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摸清留守儿童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有什么愿望等,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学会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这样留守儿童才能得到帮助,让自己也坚强起来,学会做学习和生活的主人。

(二)学校教育应主动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学校教育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极其重要,强化学校教育能在一定程 度上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一是加强多方合作,齐抓共管,建立社会监护体系。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大事,学校应积极争取和动员社会各方参与,不断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努力构建覆盖到边、监护到底的社会监护网络。

二是搭建平台,构筑校园关爱网络。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学校除了传授知识外,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例如,发挥学校、班级大集体的资源优势,以争当文明学生活动为载体,组织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让他们成为学习上、生活上的知心朋友,营造浓厚的关爱氛围。学校还可动员班主任成为留守儿童的“爸妈”,对重点留守儿童实行结对子帮扶,全程跟踪教育,通过为他们洗衣服、拉家常、改作业、解难题、聊生活等,让他们感受家的亲情和温暖。另外,各校还可根据本校条件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机制,动员教职工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中。例如,在学校内选拔优秀的青年教师帮扶留守儿童,并明确帮扶的内容(主要是义务参与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学习跟踪,义务承担留守儿童突发性事件的辅处理,义务参与学校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活动)。

三是建立档案,强化留守儿童自我管理能力。每年新学期开始,学校应要求班主任对留守儿童登记造册,将其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纪律情况以及其他表现记入档案,明确留守儿童的问题根源,以便“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潜力生的管理、教育和转化。首先是明确对象,对症下药。哪一个是留守儿童潜力生?存在哪些问题?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教师要深入调查了解,建立潜力生档案,并组织教师进行对口帮教,对潜力生进行心理疏导,为潜力生消除障碍。其次,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留守[!]儿童,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政教处汇报每天的学习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其改正缺点的时间。最后,学校还可通过多表扬、多鼓励的办法,挖掘留守儿童的优点或创造机会让他们做出成绩,促进留守儿童培养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促使他们的行为习惯有所改变,在心理素质、安全意识、自控能力和学习成绩方面也能有一定的提高。

(三)应多方协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是最直接也最容易出效果的,所以留守儿童的父母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学校、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留守儿童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由于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所以社会各方也要配合留守儿童家庭抓好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营造留守儿童安全上学的良好环境。针对留守儿童可能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学校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社区、村委会、家庭等联动,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上学环境。如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向家长传达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重视安全教育问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板报、演讲、安全演练等手段,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其次,明确监护人承担保护学生安全上学的重要职责。另外,学校教师、公安人员、社区人员、村委会人员还要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与监护人沟通的责任,让监护人重视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的时机让家长代表作打工感言,使学生理解父母的辛劳,或让留守儿童一周打一次电话给父母,或召开留守儿童主题班会等,以此让孩子明白父母外出务工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儿女,从而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遵守纪律、好好学习,感恩父母,报效社会。学校还可以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如要求留守儿童的父母每周给孩子打一个电话,每月给孩子写一封信,每季度与孩子的班主任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看望自己的孩子等,让留守儿童得到爱的浇灌。

二是加强引导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和交流。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留守儿童的父母应在满足孩子物质条件的前提下,关注他们的成长与发展。我们建议家长在外出务工前,首先要慎重考虑合适理想的委托监护人。其次是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各方面加以关心,如多打电话给委托监护人、孩子及教师,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切实关心孩子的行为养成和学习情况。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3篇

一、幼儿教师安全压力现状分析

(一)幼儿教师安全压力内涵

对幼儿教师职业压力的认识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指特定教育、教学情境下教师所产生的压力;一是指教师从事该职业所带来的压力,重点在于职业的特殊性。教师安全压力属于职业压力的一种,但它更多倾向于安全方面,且这种安全压力与幼儿园安全有着莫大的关系。一般来说,幼儿园安全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广义上的安全是指幼儿身体、心理安全以及幼儿教师人生安全、幼儿园的财产安全;狭义上的安全是指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在园内与园所直接相关的地点和场所的伤害性事件。本文将幼儿教师安全压力与狭义的幼儿园安全相结合:幼儿教师安全压力是教师对幼儿在园受伤害性事件的担忧下集聚而成的心理状态,且教师过度安全压力对教师教学质量和个人职业幸福感呈反比关系。

(二)幼儿教师安全压力来源分析

1.政策方面

因幼儿年龄的特殊性,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需要得到成人的支持和引导。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儿童权利公约》,旨在为儿童创造合理的环境,维护幼儿权益。我国也越来越关注到儿童健康,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确保幼儿安全健康。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教师应该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也明确提出: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幼儿安全可算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在具体实施中幼儿教师是关键,政策的意图在于警示教师注意。薄建国将政策的颁布看作是在教师身上施加了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形容人能够而且应当预见到危险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应尽的责任,又称安全注意义务。教师的注意义务包括教导、监管、警告、安全设施维护以及事前了解与事后及时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注意义务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该对幼儿作出合理而谨慎的安全预见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违背教师注意义务并造成后果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追究责任。注意义务有明显地加大幼儿教师责任倾向。幼儿教师职业因教育实施对象的特殊性,教育工作有很大的繁重性,且在一些师资不足的园内,教师工作量更是不堪重负,为此很难要求幼儿教师对任何工作都做到面面俱到。政策本是一个规定性和方向性的指标,但在现实幼儿教师身上,应有实际情况的责任明确依据,否则只能是不断加重教师的安全注意义务压力。

2.家庭方面

我国施行了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家庭人口普遍出现了“四二一”结构。“一”指独生子女;“二”指独生子女的父母;“四”指独生子女父母的父母。幼儿成为三个家庭的“小太阳”,父母为孩子包办一切,可谓是“端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此教育观严重影响了幼儿的能力发展,尤其是城市幼儿。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下降除了对自身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外,还将加大幼儿教师的工作量。因为这意味着幼儿教师需要更多的精力去看护幼儿。幼儿天生具有好奇心,在成人的极度保护下,反而加大了他对外界的新奇,对一些危险的事没有危险意识,也缺乏安全措施,所以教师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以防事故发生。但又因人的精力有限,幼儿园有些意外事故肯定是在所难免的。而面对这些意外事故,家长想到的第一责任人是教师,很多时候忘记了自我反思。丰子恺的“似爱之虐”正是告诉我们家庭教育观的不当。如果某幼儿因历来受到过度的关爱,自护意识和能力等极其缺乏,他在园内一旦发生事故,教师便往往首当其冲,要承担极大责任。这显然有失公道。

3.社会舆论方面

随着社会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的传播也越来越快,一些幼儿伤害事故往往马上被报道出来,这便加强了舆论对幼儿安全的关注力度。与此同时,幼儿在园内发生事故,园内有关教师多半会受到过重的惩处,还会立刻在社会上引起高度关注。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也是相当不利的。

二、幼儿教师过度安全压力对儿童幸福影响的分析

康德的“人即目的说”告诉我们:教育应将人看作目的而非手段。对儿童来讲,教育目的就应该是去追寻儿童的幸福,教育应是使儿童幸福的手段。但是,在过度的安全压力下,教师只能将儿童高控,由此带来的只能是儿童幸福的缺失。

(一)儿童幸福内涵

在费尔巴哈看来“幸福不是别的,只是某一生物的健康的正常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下,生物能够无阻碍地满足和实际上满足为它本身所特别具有的,并关系到它本质和生存的特殊需要和追求。”史谨的《儿童幸福观之比较研究》指出:儿童所理解的幸福不同于成人,它是具有朴素性和单纯性,对幸福的感知与当下生活紧密相连,主要以自身的内心体验来评价幸福。由此看来,儿童的幸福是对当下生活的一种快乐体验,是基于生活的,能够在成人无阻碍下获得。如能玩就是快乐,能穿衣也是快乐,能看到好看的风景也是快乐。幸福不是高高挂起的,生活中处处是幸福的来源,只要成人不阻挡,儿童可以成为幸福之人。

(二)儿童幸福缺失现状及原因分析

从上世纪90年代到近几年,我国基础教育从开始追寻“快乐教育”“愉悦教育”的改革试验走向生命教育,教育从强调关心儿童,还原儿童快乐童年到强调关注儿童当下生活的幸福。教育对儿童幸福的关注从一个广而大的范畴走向一个限定性的、具体的、可见的目标范围,那就是关注儿童当下幸福。缘何关注?关注背后充分说明当下儿童是不幸福的,需要当作教育目标去着力改革之。而造成儿童不幸福的原因有很多,造成对教师过度的安全压力就是原因之一。

对幼儿园教育一直强调保教结合,且把“保”置于首位,更是突出了幼儿教育健康、安全的重要性,对幼儿教来说,适当的安全压力是有利于幼儿安全质量的保证。但是,一旦过度就会带来种种不利影响,它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不仅给教师个人带来不利,更是对幼儿自身也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处于高压下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对幼儿安全时刻保持警惕,在园内,各项活动的开展第一紧要的是看安全,如感觉有一丝不安全因素,活动就即刻取消,开展的活动也是必须将幼儿置于教师视线中,决不允许幼儿有任何挑战性的活动。有些幼儿园在幼儿下楼梯时怕幼儿摔着,教师负责将幼儿从高处抱下来。此时此刻幼儿往往呆若木鸡。不难看出,幼儿这时一点儿也不快乐,因为他连最基本走的权利都被教师剥夺了。在园外的活动开展上,就更是教师最忌讳的了,特别是在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教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但是对儿童来说,相比每天的园内生活,园外世界将对他们更有新奇性,这种新奇的眼睛和心灵更是幼儿去探索、发现生活美的窗口。幼儿对生活美的发现最能触动他对快乐的体验,这是一种真正的心理感受。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晓东在其专著《解放儿童》中说:“物质生活虽然贫穷,但乡间广阔的天地却赋予孩子一个美丽的值得永远回忆的童年,培养了人间最醇厚的品格。与物质生活优越的城里孩子相比,乡下孩子在精神上是自由的幸福的。”乡下孩子的幸福是来自无拘无束的在田野中自在的玩,去发现田间的乐趣。然而城里的幼儿这一切都与他们无缘,他们被放置在圆形中间,教师的金箍棒为他们画好安全地带,风不侵、雨不淋。他们安静地甚至有些呆呆地坐在那里,为了避免他们无事可干,教师提供各种玩具,让他们“快乐”地玩耍。这种看似“快乐”的背后,幸福的真正意义何在?“防守”下的保护,儿童真的幸福了吗?答案不言而喻。

三、让爱由“防守”变“放手”

(一)让爱由“防守”变“放手”

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爱是教育的原动力”。爱的教育使儿童处于教师和父母的无限关怀下,“小太阳”既是家里的也是园里的,但它一定会是社会的吗?人是社会人,儿童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家长和教师的保护之下,他总要自己去生活、去成长,未来的路是需要自己去走的。家长的过度保护已使爱失去了本来面目,如丰子恺的“似爱之虐”。因为爱是从来不讲理性的,无理性的爱让爱走向“防守”,防止孩子摔着、磕着,防守教师开展一些看似影响孩子安全的活动。“防守”之爱不仅让教师筋疲力尽,也让孩子寸步难行。所以当前最紧要之事应是转变爱的教育观,让爱由“防守”变“放手”。“放手”之爱是加入理性之爱,如果说“防守”之爱是指向情感的,那“放手”之爱不仅是情感的参与,还将有认知的参与。这也符合刘庆昌教授在《爱智统一的教育原理》中提到的“爱是一种深刻的情感,智是一种灵动的思维,爱讲求关怀性,智讲求策略性,教育精神在于教育思维的转变与升华,思维的转变就是去转变教育观,让爱智达成统一”。“防守”变“放手”正是讲爱的思维下有智地参与,让爱不被动、不盲从。

(二)解除过度安全压力,还以儿童幸福

家长以及其他人士一定要思考:将孩子放入幼儿园到底是为了什么?也就是教育过程到底留给孩子什么?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孩子的安全,那这种教育必然是失败的。如果意识到这些,就请将孩子的双手放开,放心地交给教师。在没有家长等外界因素的干扰与施压下,教师必定更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教育中不仅是“牵”着幼儿,更是“支”着幼儿,“支”是给予幼儿自我探索、自我发现等机会,是真正的教育支持者。“放手”下的儿童一定是这样的。儿童可以通过自己的双脚走下楼梯,当他回头欣赏自己的路程时,内心的快乐定比教师抱他下去要多得多。当他有权在户外游戏活动中做一些挑战性的任务时,这时他一定是幸福的,因为挑战不仅给了他身体动作的发展,还给他带来了自信心,这将是他幸福的力量之源。当他有机会可以随心地奔跑在教师安排下的郊外时,他可能看到的正是童话故事《丑小鸭》中所描绘的美丽景象:“小麦黄澄澄的,燕麦绿油油的。干草在绿色的牧场上堆成垛,鹳鸟迈着悠长又细的腿在那里散步……在田野和牧场的周围有一些大森林,森林里有一些很深的池塘……”儿童幸福就是在生活中通过自我的解放感知出来的,幸福源于生活,体现在当下,幸福还是七彩的,它将绚烂整个童年。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4篇

    一、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分析

    (一)缺乏家庭教育,学习成绩不佳

    留守儿童大部分自控能力差,对自己不能严格要求。同时,监护人多数因文化素质较低或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孩子学习,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据教师们反映,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在完成家庭作业方面有明显差别。非留守儿童的作业完成得比较及时、认真,而留守儿童的作业经常拖欠,甚至还会出现抄袭、不写的情况。此外,经过抽样调查我县29所中学的辍学率及学习成绩显示,留守儿童辍学率约为5%,在学留守儿童46%成绩较差,42%成绩中等偏下,仅有12%成绩较好以上。

    (二)缺乏家庭关爱,性格发育不健康

    留守儿童正处在生理发育、心理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但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这些变化。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缺少家庭的温暖、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许多留守儿童的心理不能健康发展。据我们对全县36 735名留守儿童调查发现,有24.6%的孩子出现不同程度的顽皮任性,有些甚至出现心理问题:内向孤僻、自卑多疑、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

    (三)缺乏有力的监管,不良行为多

    监护人往往只管留守儿童的吃住问题,忽视其他方面的监管,致使一部分留守儿童抵制不住社会上的诱惑,出现了厌学、逃课、迷恋网吧、玩游戏等现象,有些甚至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逐渐染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恶习。

    (四)安全意识差,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由于缺乏父母的教育和管理,多数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判断能力较低,不能对人身安全方面的隐患和危险因素作出准确的判断,对诸如交通意外、溺水等突发性灾难的应变自救能力差。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因留守儿童存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和严重,我们必须尽快着手解决。笔者通过对横县留守儿童现状的分析,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出一些对策,旨在给当地政府、学校和教师提供参考,使其以后更好地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一)政府要认真重视,加大投入,有的放矢抓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当地党委和政府要把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除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还要重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净化社会环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整治(如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别让这些不良社会环境影响到留守儿童。

    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严打、抓管各个帮派,共同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积极和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让留守儿童共享同一片蓝天。

    二是政府要大力支持创办寄宿制学校,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引导学校坚持树立“教学相长,和谐共进,全力创办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思想,以“留守快乐,寄宿温馨”为目标,把留守儿童都集中在学校住宿。同时,应给学校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尤其是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使学校能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例如,针对留守儿童自卑、怯懦的心理,组织学校开展“确立一位心中崇拜的英雄人物,确立一条激励、奋进的人生格言,练就一项受益终生的生存技能,培养一种愉悦身心的业余爱好,参与一次提升素养的实践活动”的社会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和情感问题,开设留守儿童活动室,开通热线电话,让缺少亲情的留守儿童有机会通过电话与父母倾心交流。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实行“学校主管、家长学校搭桥,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管理体制,为留守儿童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教育部门要帮助学校通过梳理留守儿童的情况,制订行之有效的计划。例如,除了让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校刊、班刊,与监护人、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教育、健康教育、生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促进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开展之外,在具体的班级活动中,还要让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也联动起来,深入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摸清留守儿童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有什么愿望等,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学会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这样留守儿童才能得到帮助,让自己也坚强起来,学会做学习和生活的主人。

    (二)学校教育应主动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学校教育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极其重要,强化学校教育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一是加强多方合作,齐抓共管,建立社会监护体系。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大事,学校应积极争取和动员社会各方参与,不断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努力构建覆盖到边、监护到底的社会监护网络。

    二是搭建平台,构筑校园关爱网络。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学校除了传授知识外,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例如,发挥学校、班级大集体的资源优势,以争当文明学生活动为载体,组织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让他们成为学习上、生活上的知心朋友,营造浓厚的关爱氛围。学校还可动员班主任成为留守儿童的“爸妈”,对重点留守儿童实行结对子帮扶,全程跟踪教育,通过为他们洗衣服、拉家常、改作业、解难题、聊生活等,让他们感受家的亲情和温暖。另外,各校还可根据本校条件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机制,动员教职工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中。例如,在学校内选拔优秀的青年教师帮扶留守儿童,并明确帮扶的内容(主要是义务参与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学习跟踪,义务承担留守儿童突发性事件的辅助性处理,义务参与学校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活动)。

    三是建立档案,强化留守儿童自我管理能力。每年新学期开始,学校应要求班主任对留守儿童登记造册,将其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纪律情况以及其他表现记入档案,明确留守儿童的问题根源,以便“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潜力生的管理、教育和转化。首先是明确对象,对症下药。哪一个是留守儿童潜力生?存在哪些问题?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教师要深入调查了解,建立潜力生档案,并组织教师进行对口帮教,对潜力生进行心理疏导,为潜力生消除障碍。其次,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留守儿童,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政教处汇报每天的学习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其改正缺点的时间。最后,学校还可通过多表扬、多鼓励的办法,挖掘留守儿童的优点或创造机会让他们做出成绩,促进留守儿童培养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促使他们的行为习惯有所改变,在心理素质、安全意识、自控能力和学习成绩方面也能有一定的提高。

    (三)应多方协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是最直接也最容易出效果的,所以留守儿童的父母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学校、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留守儿童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由于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所以社会各方也要配合留守儿童家庭抓好家庭教育工作。

    一是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营造留守儿童安全上学的良好环境。针对留守儿童可能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学校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社区、村委会、家庭等联动,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上学环境。如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向家长传达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让家长重视安全教育问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板报、演讲、安全演练等手段,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其次,明确监护人承担保护学生安全上学的重要职责。另外,学校教师、公安人员、社区人员、村委会人员还要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与监护人沟通的责任,让监护人重视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的时机让家长代表作打工感言,使学生理解父母的辛劳,或让留守儿童一周打一次电话给父母,或召开留守儿童主题班会等,以此让孩子明白父母外出务工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儿女,从而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遵守纪律、好好学习,感恩父母,报效社会。学校还可以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如要求留守儿童的父母每周给孩子打一个电话,每月给孩子写一封信,每季度与孩子的班主任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看望自己的孩子等,让留守儿童得到爱的浇灌。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5篇

关键词:留守儿童教育 教育政策 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

2010年7月29日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新纲要)四次出现“留守儿童”一词,并在第三章“学前教育”、第四章“义务教育”和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三个章节专门论述了留守儿童教育,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留守儿童教育的高度重视。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乡或寄宿在亲戚家中,长期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留守儿童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工作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向城镇的工作人口不断增多,留守儿童也随之增加。近几年来,留守儿童教育已成为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自古就有,但我国留守儿童教育成为社会问题是近几年的事。分析留守儿童规模等基本情况,是分析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前提。

1.留守儿童规模。我国目前有多少留守儿童,还没有精确的全国权威数据。近年来,一些学者和机构对留守儿童规模进行过分析,但结果不一,差距较大。根据罗国芬评述,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庞大是有共识的,然而,由于统计口径不一,具体版本较多,如2004年5月31日,教育部召开留守儿童问题座谈会,提到农村留守儿童已近1000万人,这里的留守儿童是指16岁以下的儿童;段成荣、周福林估计,我国0~14岁农村留守儿童有1981.24万人;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组织河南省城调队对河南鲁山、叶县4个乡镇的4所学校500名学生进行调查的结论是,留守儿童比例为33%。而段成荣、杨舸的研究结论是,全国17周岁及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高达5861万人,其中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总规模为3264万人;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迅速,2000年至2005年间增长了140%。根据对赤壁市神山镇的调查统计,全镇在校中小学生1598人,其中留守学生达613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8.36%,这个数据与上述33%的比例接近。因此,可以认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大约三分之一是留守儿童。

2.留守儿童分类。目前,多数研究者将留守儿童分为单亲监护型(父亲或母亲)、隔代监护型(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上代监护型(亲友)、同辈监护型(哥嫂姐)或自我监护型等。实际上,留守儿童主要有二种:一是隔代监护型,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进行监护。父母对这种监护比较放心,但监护人大多对孙辈过于溺爱,生活满足较多,宽容放任过多,管束引导较少;祖孙年龄差距大,代沟明显,沟通困难,祖辈往往以他们自己的成长经历来教育孙辈,观念保守,方法简单,而孙辈见多识广,喜欢新潮、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对祖辈的思想观念和教育方法难以接受。另外,老人岁数大,健康欠佳,精力不济,监护力不从心。二是上代监护型,即由父母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友进行监护。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儿女,监护人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导致上代监护也多属物质型和放任型,容易养成留守儿童的任,对较为敏感的留守儿童,则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虽然在生活自理等方面有一定优势,但由于发生长时间的亲子分离,其教育问题已成为基础教育的重大问题。

1.学习滞后问题。由于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监护不力,与学校教育配合不够,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滞后。特别是在隔代监护情况下,监护人文化水平偏低,加上存在重养轻教倾向,致使留守儿童学习得不到有效辅导、督促和引导。同时,有些打工父母工作不顺,怨天怨地,对留守儿童不闻不问,使留守儿童的幼小心灵承担着很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正常学习;还有些打工父母认为“能读就读,读不好打工也能挣钱”,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没有明确要求,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整体上学习滞后,且男生学业失败的风险大于女生,具体表现为:学习自觉性较差,迟到早退较多,上课不专心听讲,作业草率了事,纪律性不强,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显著下降,个别甚至产生厌学逃学辍学情况。

2.心理健康问题。亲子关系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因素直接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由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正常的亲子互动,很少有机会向父母表达自己的心理感受,父母也很少有机会直接传达对子女的关爱,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健全的关爱和沟通,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亲情支持;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帮助、引导,久而久之,会使父母与子女产生心理隔阂,使留守儿童丧失基本的心理归属和心理依恋,形成心理问题,产生心理障碍。观察表明,由于亲情长期缺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整体上不如非留守儿童,主要表现为:内心封闭,亲情淡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自信心不足,性格变化明显,人际交往困难,不主动与人交流,压抑、苦闷与孤独感严重,有些甚至冲动易怒、常为小事与人发生纠纷。

3.德行失范问题。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摇篮,父母担负着对儿童的养育责任。养育不仅仅是抚养,更重要的是教育儿童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习得正确行为习惯,为长大成人奠定基础。由于留守儿童监护人缺乏必要的监护能力,对其学习、生活监护尚且困难,更谈不上德行教养。正是缺乏有效的德行教养,有些留守儿童是非不分,不能正确地看待问题,容易受社会负面因素影响,养成不良习惯。观察表明:有些留守儿童经常说谎、爱说脏话、不服管教、悄悄拿同学的东西;有些由于家庭经济有所改善,零花钱较多,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个别甚至利用零花钱沉溺于网吧玩游戏等。虽然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德行表现整体无显著差异,但留守儿童德行缺乏必要约束,分化明显,个别留守儿童违法乱纪严重,成为留守儿童教育的难点问题。

4.安全保障问题。如前所述,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隔代监护人,由于年龄偏大、健康欠佳以及劳动负担重等影响,导致其安全监护能力不足;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留守儿童面临玩耍、劳动、生活中的安全问题,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更易遭欺负,交通安全威胁比较大,安全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此外,还面临三种安全隐患:一是学校布局调整后,多数留守儿童上学较远,没有监护人接送,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女孩的安全隐患更大。二是临时监护人不住一起的留守儿童,有的独守一栋房子,存在侵扰、盗窃等安全隐患。三是临时监护人缺失时,留守儿童生病了,在学校有老师、同学们关心,回家便无人照顾,如果在家突发疾病,安全就更无保障了。

三、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

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加强留守儿童教育,要落实新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作用。

1.政府落实政策。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以新纲要为依据,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多管齐下,落实留守儿童教育政策。一是落实农村学前教育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二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三是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

2.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关部门要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留守儿童教育合力,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妇联、团委、少工委等组织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难题;村镇组织要要创新管理模式,考虑以村、组、镇为单位,创办托管中心,配备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和安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大中专学生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以多种形式为留守儿童提供教育支持;组织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同时,基层党委和政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把关心留守儿童作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3.学校加强教育。学校要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做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留守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一是制定留守儿童教育规划。将留守儿童教育纳入学校主要议事日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二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建立“镇村组”和“镇校班”两线三级调查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掌握留守儿童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三是全面推行家长制度。发动广大教师争当家长,为每个留守儿童确定一位学校临时监护人,重点加强“问题”留守儿童的转化教育。四是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认真落实生活补贴政策,改善住宿环境,开展互助活动,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五是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在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花名册,开通亲情热线和师长热线,方便家长与留守儿童电话联系,让老师随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利用春节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责任感。六是加强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教育。配备生活和心理辅导教师,加强留守儿童的生活指导和心理辅导,定期进行体检,传授健康知识,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4.家庭主动配合。学校要组织监护人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意识。家庭要主动配合留守儿童教育,强化监护意识,尽量避免双亲同时外出;外出后要经常与留守儿童进行电话和书信交流,询问其学习、生活、安全、健康情况;利用节假日定期回家探望,寒暑假可接孩子到自己身边团聚,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父母双方均外出时,要委托责任感强的监护人,否则,如果为了打工赚钱而放弃对孩子的教育,那就本末倒置了。留守儿童父母教育责任缺位导致的家庭教育缺失,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需要家庭主动配合,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强化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监护人的教育功能,促使他们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作用,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罗国芬.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问题评述[J].青年研究,2006,(3).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6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儿童 家庭内部教育 走访调研

一、特殊教育儿童的现状分析

家庭教育作为儿童的第一教育,孩子出生后的第一任启蒙之师。而特殊教育儿童,他们比普通家庭儿童更需要一个温暖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家长在特殊教育儿童的一生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孩子的特殊性,孩子的家长必须要承担其他家庭常面临的紧张和压力,还要加上抚养特殊教育儿童的额外压力,因此他们要经受比一般家长更大的压力。在经过了五天对桂岭镇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走访,我们也了解到了一系列相关的情况:

关于对平安村几户特殊教育儿童的家访:

桂岭镇平安村是贺州市的众多贫困村之一,全村8500人左右,适龄儿童600人,在校学生618人,其中幼儿150人。在平安村,75%的青壮年农民人士选择外出打工,所以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较多,留守儿童一般由爷爷奶奶或是哥哥姐姐照顾,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却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在此,我们了解到,平安村的特殊教育儿童占全村儿童的0.5%,且全部为留守特殊教育儿童。

通过我们对这几户家庭的访谈,我们了解到许多因病致贫返贫的家庭,家长为了治疗特殊教育儿童,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外出打工也是迫不得已。同时,山区的落后,资源的匮乏,家长们并没能受到更多的教育,所以也并不能给孩子更多的教育保障。而在这里的特殊教育儿童并不能受到必须的特殊教育,仅有1名可以跟着正常儿童一起上课,已在桂岭镇中心小学上到了三年级,成绩优秀,并能够很好地和大家相处。

二、桂岭镇平安村特殊儿童家庭内部教育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意识薄弱

在几天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平安村,无论是哪类家庭,家庭教育普遍薄弱,而这又要分成3类去分析:

(1)监护人文化背景欠缺。监护人作为孩子从小最早接触到的人,应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就我们在平安村了解到的情况却并不如人意,平安村的特殊教育儿童占全村儿童的0.5%,在这区间内的78%的特殊教育儿童家庭,孩子的监护人普遍为长兄长姐,祖父母,他们所接受过的教育程度在高中以上的几乎为0,初中以上的也仅仅占到了11%。这样的文化背景并不能够对这些孩子起到典范作用,也没有办法去真正的以特殊教育的方式去教育孩子,在他们眼里认为保障孩子的温饱才是最重要的,并不对他们报太大的希望。

(2)家长默认了不完善的全纳教育的存在。据了解,学龄残障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为4.53%,学龄特殊需要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不到2%。在平安村,能够接受正常教育的特殊教育儿童也只有1名,其他情况严重的儿童在学校并不予以录取。针对这点,大多数的家长默认了这种情况的存在,如果孩子不能够接受到正常学校的录取,多数家长将放任孩子在家,不接受任何教育。

(3)没有特殊教育概念。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缓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评估制度等不能适应为残疾儿童少年今后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的需要。全区58所特殊教育学校(含3所民办学校)仅有111所开展了职业教育,占19%,而高达8l%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本没有开展职业教育。平安村作为仅有一所普通小学的贫困村,在特殊教育的领域还落后于其他地区,并没有针对教育,仅有11%的特教儿童会与正常儿童一起上课,89%的特殊教育儿童则放弃上学,家长在教育方面并没有太高的要求,所以很容易就错过了孩子恢复的黄金阶段,以至于孩子成长压力比其他正常孩子要大许多。

三、桂岭镇平安村特殊儿童家庭内部教育问题的解决措施

关于平安村特殊教育儿童所面临的众多教育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家庭教育意识。家庭教育既然作为孩子的启蒙教育,家长的作用则不容小觑。将家长的整体教育意识增强,才能贯彻落实到孩子的身上。无论是乡村还是城镇,树立家长对待孩子进行良好教育的观念才是当务之急,只有将这些观念根深蒂固到家长的脑海里,特殊教育儿童的前景才有希望可言。我们将会定期回访桂岭镇平安村的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向家长们推广有关于特殊教育儿童家庭教育的教育方式,并讲解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2、重视全纳教育。针对于桂岭镇平安村的家长默认不完善的全纳教育问题,我们认为,除了要对平安村家长们定期的开展特殊儿童需要教育的知识讲座以外,我们还建议贺州市政府要加快对于完善教育机构的专业化问题,鼓励社会就业学生学习专业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促进学生上岗就业,在教育机制完善的前提下,创造新颖独特的康复训练,正确引导特殊教育儿童,给予他们所需的特殊教育,让乡镇儿童也能一样的接受到所需要的特殊教育。

3、贡献一份力量,呼吁社会团体加强支持意识,特殊教育不容小觑。经我们对于贺州市桂岭镇平安村的调查走访,我们发现,有92%的乡村人民对待特殊教育儿童处在一个模糊的概念,有相关了解的人民群众仅占8%。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用自己的力量,联合桂岭镇社区机构呼吁并宣传,定期在乡镇组织关爱特殊教育儿童的活动,宣传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让大家了解,并不断重视起来,让他们的教育前景变得更为敞亮。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7篇

前不久,党中央召开了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全国各族人民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力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勾画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美好蓝图。带领少年儿童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少先队义不容辞,大有可为。少年儿童的平安健康事关千家万户,只有每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亿万家庭才会幸福安康,全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平安和谐。“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是少先队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深入持久地抓下去。

前一段时间看了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总结,今天又听了各位获奖代表的展示汇报,我感到*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在各主办单位的指导下,致力于完善奖励体系,加强典型宣传,开展示范活动,强化机制建设,真正起到了指导、推动的作用。各地的活动也开展得很踊跃,在活动内容上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在活动形式上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在实践体验中学会了自护知识,提高了自护能力。“我自护、我平安”知识竞赛单项活动参与人数达到了60多万,“新安全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平安自护夏令营”等活动被全国数十家新闻媒体竞相报道,这都说明“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这个品牌活动受到了少年儿童的热列欢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年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对共青团、少先队事业来讲也十分关键,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要认真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活动定位,找准少先队参与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少先队参与这项工作,主要是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的优势,通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主题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课堂教学之外学习、宣传安全自护知识,在实践体验中把这些知识变成自救自护的技能。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方面有很多具体的举措和重点工作项目,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少先队的定位是做好配合,切入点是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自护技能的培养。只有找准了定位,把“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有机衔接,这项工作才会具有长远的生命力。

二是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使“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获得持续不断的发展动力。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宣传安全自护知识方面,我们要重点发挥好雏鹰奖章中的“自护章”的作用,把会背一首平安童谣,认识10个以上的安全标识,向一个以上的同学宣传安全知识,对家庭安全或校园安全提出过一个建议等作为“自护章”的争章标准。现在全国学校少先队组织正逐步按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完善“雏鹰奖章”体系,“自护章”是小学3年级少先队员的基础章,把这个载体用好了,“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发展就会有巩固的基础。在引导少年儿童开展自救自护的体验教育活动方面,要重点推广“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平时少先队大、中队可以组织“平安自护一日营”,把应急演习、游戏活动和教育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寒暑假,可以组织“平安自护夏令营”、“平安自护冬令营”,时间长一点,规模大一点,既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又易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反响。要根据少年儿童的成长需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使少年儿童快乐参与,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长本领。

三是加强领导和协调,促进“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不断深化。加强领导,首先是加强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在制定规划、强化协调、指导基层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人民日报《新安全》杂志社是“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承办单位,具体承担着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的各项职能,为活动的深入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认真规划、部署明年的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几件实事,更好地发挥作用。要定期向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汇报和沟通,获得更多的指导和支持,使“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与各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达到多赢的效果。要加大典型宣传和信息交流的力度,尤其要加强《中国少年儿童平动行动专刊》和相关网站的建设,使好的经验和做法迅速传播,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要加强活动理念和主要活动载体的推介,尽快出台《中国少年儿童平动行动指导手册》,适当举行全国性的示范活动,使各个基层少先队组织按照正确的定位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少先队组织都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城乡少年儿童生活环境的差异,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活动,引导他们远离危险,平安健康地学习、生活、成长。

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第8篇

【论文摘要】亲子关系是人生中形成的第一种人际关系,也是家庭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关系,它对青少年的社会认知、情感和社会行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亲子关系的界定分析亲子关系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三个方面影响,并提出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的方法。

亲子关系是儿童社会化发展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人们试图通过对亲子关系的探讨,为儿童不同的社会化发展进程及后果提供解释通,通过对亲子关系所特有的行为系统及其内部表征机制的研究,分析亲子关系的不同形态,有利于深入到儿童第一个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的深层,这有助于人们理解儿童社会关系的发展。

一、亲子关系的涵义

亲子关系原是遗传学中的用语,是指亲代和子代之间的生物血缘关系。在教育学心理学领域亲子关系的内涵有所扩大。台湾学者从生物条件——血缘关系、社会条件——法律或制度关系(如入赘或婚姻)和心理条件——当事人双方以亲子互许,有亲子情感交流这三个纬度把亲子关系分成七种类型:A型(通常的血缘之亲子关系);B型(真实的亲子,却无心理沟通);C型(有血缘关系,也有心理沟通,因某种理由未入籍者);D型(收养的亲子关系);E型(只有血缘关系,无社会、心理联系);F型(名义上的亲子关系);G型(因约诺而成的亲子关系)[1]。近来有人将其界定为“以血缘和共同生活为基础,以抚养、教养、赡养为基本内容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统一体”[2]。这一界定排除了非血缘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的亲子关系,同时也排除了虽有血缘关系但未共同生活担负抚养、教养、赡养等义务的亲子关系。毫无疑问,这样来界定亲子关系对于亲子关系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不过这一解释对于亲子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亲子之间的双维活动、双向原则的内涵表现得不够明显。“抚养、教养、赡养”等只说明了父母对子女的影响,而子女对父母行为的影响则不够清楚、突出。刘晓梅、李康将亲子关系进一步理解为“以血缘和共同生活为基础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亲子双维行为体系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统一体”。这样既可以排除非血缘关系的亲子关系,有血缘关系而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亲子关系,又突出了亲子关系中的双维双向原则和亲子之间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为亲子关系的研究提出了较为明确的研究内容、范围和方法。

二、亲子关系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

在社会学中,伊恩?罗伯逊指出儿童社会化(初级社会化)是发生在生命早期的基本的社会化,它主要向儿童传授语言和其他认知本领,使儿童将文化规范和价值标准内化,建立感情联系,并了解他人的角色和观点。《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编辑委员会则解释儿童社会化指一个人在儿童阶段(通常指0—14岁)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最初行为方式,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能力的过程。

陈帼眉根据《规程》的基本精神以及幼儿心理发展的具体特点,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目标进行了较多研究,概括起来儿童社会化的结构包括如下内容:(1)自我系统的发展,包括: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成就感与好胜心、自信心、主动性、独立性、自制力与坚持性等。(2)情绪情感的发展,包括:一般情绪状态、情绪情感的表达与控制、同情心、责任感、好奇心与兴趣等。(3)社会交往的发展,包括:交往态度、交往能力(合作、轮流、分享、遵守规则、解决冲突)、人际关系等。(4)品德发展,包括:爱周围人、爱集体、爱祖国、礼貌、诚实、爱劳动等。[3]结合以上分析,笔者通过三个方面分析亲子关系对儿童社会化发展的影响。

(一)亲子关系与同伴交往

儿童是在与周围人的相互作用和交往中不断发展的。儿童的交往对象主要有家庭和家庭外两大系统,其中亲子关系、同伴关系是儿童主要的社会关系,对其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父母与子女形成和谐的亲子关系,儿童会获得安全感,信任感,这对他们的社会性和情感性模式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的同伴交往中。如形成安全型依恋的儿童,老师反映他们的朋友多,自尊、同情、积极性情感较高,更多地以积极性情感来发动、响应、维持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同时他们攻击性低,对新鲜活动表现出较少的消极反应,更具社会竞争能力和社会技能。同伴也反映他们比不安全依恋的儿童更容易接近。安全依恋的2-3岁儿童,在玩伴中有更强的人际吸引力,积极、利他行为比较多,而焦虑、反抗型依恋的儿童常对同伴做出消极、攻击的行为,因此人际吸引力差。对4岁儿童配对游戏的研究发现,虽然冲突在所有儿童之间都是普遍存在的,所不同的是,安全-安全型组队的儿童能够很好地解决分歧,慎重地对待朋友的不同意见,协商出公平的解决办法;而安全--不安全型对子的儿童更倾向于相互挑战,靠武力解决冲突,往往最终以生气或赌气而结束游戏,显示出两组儿童友谊质量的差别,安全依恋的儿童之间更协调,更善于合作。[4]

所以亲子关系对儿童同伴交往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其形成和谐人际关系,更好的适应社会。

(二)亲子关系与社会认知

亲子关系不仅与儿童的情绪、情感及行为表现有显著联系,与社会认知模式也关系密切,而且以认知模式来解释亲子关系的作用机制,这就是“内部工作模型”假设。许多学者同意,亲子关系对儿童后期适应性发展的持续影响,是通过自我认知提供的一种机制来完成的,工作模型的假设得到了实证研究的支持,至少母子亲子关系质量和儿童对自我的知觉之间有显著的联系。有研究比较了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各自与幼儿自尊、自我认识之间的关系。自尊、自我认识的评定分为三部分:教师评定的儿童自尊性行为表现量表、以玩具为道具的访谈、幼儿对自己社会接纳性与社会性能力的知觉绘图量表,后两者均为投射技术。结果发现,母子关系质量可以预测儿童的自我肯定水平,父子关系对儿童自尊性行为表现及社会性能力的预测性更强[5]。验证了Bowlby的思想:安全性水平高的儿童,更自信、更主动,自我效能高。由于儿童认知发展平的局限,亲子关系与社会性认知的研究大量来自成人及大学生。从社会性认知角度对依恋的研究表明,工作模型对个体日后的人际相互作用有强有力的影响。安全被试对积极关系结果的辨别反应更快,也就是说他们更敏感,而不安全被试对消极关系更敏感。除反应速度的比较外,对反应频数的比较也显示了类似的结果:不安全依恋的大学生更多地回忆起日常生活中的消极人际关系结果,并与安全依恋的大学生之间的差别达到了显著程度,这些发现表明过去的人际关系经验以一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了进一步知觉人际关系的认知准备。

(三)亲子关系与心理健康

Bowlby认为,“儿童心理健康的关键是婴幼儿与母亲(或稳定的母亲)之间建立一种温暖、亲密、稳定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婴幼儿既获得了满足,也感到愉悦。”相反,早期主要亲子关系的破坏会导致儿童情感上的危机,并将在其后的生活中以突然的抑郁或焦虑形式表现出来,而这些抑郁焦虑似乎与当前的生活压力无关,因此儿童早期生活中亲子关系的形成与否会影响整个人生的顺利发展。因此早期亲子关系成为儿童精神健康研究的一个突破口。亲子关系与心理健康之间的联系不仅表现在婴幼儿期,也会在成人期表现出来。那些回忆其早期亲子关系为稳定、安全的大学生,同伴反映他们焦虑水平和攻击性低,他们自己也报告了较低水平的孤独和压抑。与母亲形成安全依恋,有良好亲子关系的小学五年级儿童,报告了较低的孤独感。父母婚姻质量对儿童社会化有重要的影响,有关离异家庭的研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比如抑郁、焦虑、孤独、孤僻等一些内部行为问题,是父母离异儿童的常见症状。这主要是因为父母婚姻质量差,互相争吵,对儿童关注较少或经常指责儿童,缺乏沟通,亲子关系差,儿童没有安全感,进而通过影响儿童的情感影响其社会性的形成。

研究表明,(1)母亲在与子女交往中,给予最多的是抚育、照料和丰富的情感反应以及言语教导、具体示范、行为榜样、平时鼓励与错误纠正等等。其中,母亲对婴幼儿的交往态度和丰富而又积极的情感交流,对子女未来一生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健康的情感具有奠基性的影响。(2)父亲与子女的交往具有母亲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父子交往内容偏重于游戏、游玩和学习指导活动,具有更多的认知性和活动性交往内容。方式上偏重于身体运动、户外活动和科技工艺性活动等,它具有更大的活动量和更强的刺激性。父亲在与子女交往中,常常成为子女游戏的伙伴、学习的指导者和品行的榜样。孩子在与父母的亲密交往中,获得安全感,学会独立和与人合作,并在未来的生活中为发展其完美的人格和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奠定基础。[6]

三、培养良好亲子关系的途径与方法

第一,开展亲子教育,传播科学育儿方法,提高家长的自我教育能力。在家庭教育中,往往亲子关系不当的家长其本身的愿望都是好的,但由于他们不懂得正确的育儿方法,不了解子女的真正需要与真实水平,从而使教育与实际相脱离;这样既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又使亲子之间的关系僵化,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要改善亲子关系,首先要使家长提高自身的素质,掌握一定的科学育儿方法,真正从子女发展的需要出发,学会做一名可亲可敬的称职的家长。第二,利用亲子游戏进行亲情教育,改善亲子关系。游戏是婴幼儿日常生活的主要活动,他们通过游戏学习并发展自己各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所谓亲子游戏是指父母鼓励性参与婴幼儿的游戏活动,与孩子一起动手完成任务并在这一过程中激发儿童的积极情感,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使孩子乐于学习,愿意接受父母的教育。同时也使父母对子女更关心,更真切地感受和了解子女的内心需要,为家庭教育指引正确的方向。第三,提倡“三亲、三和、四自”教育,改善家庭教育模式,实行亲情教育。三亲是:距离要亲近、教育要亲切、关心要亲热;三和是:态度要和气、方式要和顺、交往要和谐;四自是:要让婴幼儿在自由自在中玩得开心,在自说自话中鼓励开口,在自作主张中逐渐开窃,在自由活动中给予开胃。通过这种教育模式的实践使人们感悟到,只有研究婴幼儿的心理需要,给予适当的满足,就能建立起亲密、亲爱、亲热的亲子关系,在教育上也能得到超常性的教育效果。为此,我们概括出这样一些体会:“亲子教育以亲为主;亲而不教,也有成效;亲而又教,效果更好;不亲而教,等于无效。”随着年轻父母学历的不断提高,他们对子女的教育也逐渐趋于合理化。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培养与发展,正越来越受到家长与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其相关的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的涌现和发展,亲子关系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必将对子女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7]

参考文献

[1]台湾教育学会主编:亲职教育研究,华欣文化事业中心,1983年12月出版

[2]刘晓梅、李康:亲子关系研究浅识,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3]我国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4][6]于海情:亲子依恋对儿童社会性发展影响的研究进展,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