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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12 17:09:09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1篇

关键词:金融租赁;行业问题;应对策略

一、引言

融资租赁兼具融物和融资两大功能,以融物为形式,以融资为实质。在我国,融资租赁通常以监管部门作为分类标准,分为商务部监管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外资租赁)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内资租赁)以及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换言之,在我国,金融租赁特指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比如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活动。除此之外,与其他两类相比,金融租赁的不同之处还表现在财税政策、资产登记方式、租赁标的物以及业务范围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金融租赁的业务范围较广,比如额外允许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同行拆借、吸收股东存款、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赋予其明显的运营优势(李佳,2016)。

2007年之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比较缓慢,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仅10家,资产总计仅300亿元(孙磊,2016)。2007年,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允许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银监会将金融租赁公司的审批权下放各地银监局;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金融租赁放在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统筹考虑,这些支持促进了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蓬勃发展。2015年,金融租赁公司同比增长57%至47家,2016年6月总数增至52家,虽然这仅占所有融资租赁公司的0.9%,但其租赁合同余额已达1.8万亿元人民币,占所有融资租赁公司总额的38.9%(见图1)。据《世界租赁年报2016》披露,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渗透率(租赁行业渗透率=租赁交易量/设备投资额)仅3.4%,远小于前九大发达国家21.6%的平均水平。根据国际经验,这说明我国金融租赁行业总体仍然处于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本文将对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在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予以提炼、剖析,并对行业发展得出相关启示与建议。

二、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股东依赖度高,市场化运营程度低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存在对股东“依赖度”过高的问题(郭清马,2010),尤其是业务主要来自股东,资金来源主要依托股东基础信用等。此时,金融租赁公司只是因为拥有独立的公司牌照起到了一定的风险隔离作用,实质上只是母公司的一个部门,运营模式受母公司战略主导,行政化调度和非市场协调特征突出,独立运营能力较弱,市场竞争力不足。

(二)业务模式简单,类信贷特征突出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的业务模式以售后回租为主(占比超过80%),直接租赁为辅(占比不足20%),联合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风险租赁、结构式参与租赁等国际通行租赁模式开展极少。售后回租在操作上为企业固定资产变现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短期流动性缺乏问题,很多企业实质上是变贷款为售后回租。故中国金融租赁业务的“类信贷”特征较为突出,比如某上市公司旗下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中,售后回租占比约80%,直接回租占比约17%,其他占比不足3%。

(三)标的行业集中,行业优势缺失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定位不准确,以简单粗放的规模增长为主,客户类别集中于大客户、标的行业集中度高、同业竞争加剧等问题突出。据统计,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比如国银金融租赁和中银航空租赁扎堆于航空、航运、工程机械设备等行业。资产公司旗下金融租赁公司标的行业集中在采矿、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制造、建筑等行业,比如信达2015年这五大行业占比超过90%,华融的相应占比超过70%。

(四)人才储备不足,制约行业发展

金融租赁涉及面宽、覆盖域广、交叉性强,只有具备金融、财务、法律、产业等多方面知识储备的从业人员才能充分发挥“融资”和“融物”功能。但目前仅有南开大学等少数高校开设融资租赁专业,中国金融租赁从业人员大都没有经过全面、系统地学习,行业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从业人员往往熟悉金融市场,但对特定“租赁物”及特定市场缺乏长期跟踪研究,压抑了产品创新能力和租赁服务供给能力,难以充分挖掘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潜力,制约了行业发展。

(五)多重风险重叠,风险管控压力大

金融租赁业务的风险来源多样,如经营性风险、信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金融风险、宏观风险等,任何一种风险爆发都会影响整个业务的正常运作和租金的安全回收。随着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存量资产地域分布广泛、管理半径变长、现场管理难度加大等,风险暴露可能性大大增加。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崛起受惠于股东背景,如交叉授信的资金优势、股东行的业务班底、股东行客户资源共享等;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规避业务风险,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加大业务合作;这些都会导致风险更加集中。由于业务模式和融资渠道单一,金融租赁行业的通病是风险管控单一化,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关注项目审核和操作层面的微观风险,对税务风险、金融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等关注不够。

(六)行业竞争无序,行业整合需求大

截止2015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公司一共4508家,注册资本总额1.52万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47家,平均注册资本29亿元,非金融租赁公司平均注册资本不到5亿元,企业数量占比却达到99%。融资租赁行业,尤其是外资租赁公司存在壁垒低、竞争无序的状态,行业未来势必进入整合阶段,具备规模优势和差异化优势的租赁公司将进入高增长和高盈利期。据Bloomberg披露,自2011年以来,针对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兼并收购交易金额增长近13倍,仅2015年交易金额就达69亿元人民币。但与行业高达1.52万亿元的注册资本总额相比,这只是开始,未来行业整合的频率和力度将不断加大。

(七)融资渠道单一,流动性风险隐患突出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包括银行系和非银行系金融租赁两类。前者通过母行交叉授信和增加资本金获得发展资金。后者无母行优势,主要以银行信贷和增加资本金作为发展资金,尤其是以银行贷款和股东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行业的保险资金、互联网金融融资及资产证券化融资占比较少。而金融租赁项目大多是中长期业务,短期资金支持长期业务可能导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银行短期贷款与租赁业务期限不匹配,最终面临流动性风险隐患。

三、对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启示与建议

(一)厘清与股东的合作机制,深化市场化协同运营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主要采用金融控股集团构架。金融租赁公司与股东加强协作、优势互补的同时,还要坚持独立运营,比如整合股东和自身的业务渠道、业务决策机制、风险管理团队、风险管控信息系统等,但不依附;尤其是资金来源要依靠自身专业化运营形成的品牌,股东的基础信用仅用于最终的流动性风险控制;同时搭建相对独立的营销、决策和风控体系,形成与其他平台子公司的差异化发展策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在金融控股集团构架下,金融租赁业务快速发展可以带动商业银行子公司资金清算、汇划和结售汇等结算业务,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以及投行、理财等其他金融服务。采用这一模式须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业务合作中的利益冲突和系统内竞争问题,比如真实的交易费用支出和基于交易的利润考核分配机制等。此外,要在业务协同中采用公允关联交易,确保关联方交易风险和控股股东声誉风险可控。

(二)优化业务模式,拓展增值服务

金融租赁的关键在于联系供应链的上下游,其作为资金流的入口为供应链提供融资服务,发展多样化的业务品种,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服务方案,通过增加非息收入提高企业收入。要实现上述目标,金融租赁行业需要实现两个层面的转变:一是从资金提供方向专业的资产管理人转变,积极拓展经营租赁业务。此时,金融租赁不仅作为资金提供方,更主要通过发挥专业化资产配置和余值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经营租赁业务主要基于物权,租金回收仅影响盈利,基本不存在本金的信用风险。而且经营租赁资产的保值增值性较好且收益稳定,能够平滑长期内利率波动的影响,获取持续稳定的收益。二是从以利差为主向兼顾资产管理和交易等非利差收益转变,优化盈利模式。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和利差水平收窄,金融租赁公司需要培育以管理和处置资产获得持续稳定利润的能力,要基于行业可持续发展空间优势、资产保值优势、区域优势以及国家政策导向优势原则选择优质租赁资产,提升资产投资能力。同时积极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开展交易类业务,通过做大资产流量,降低资本占用,获得更多非利息收入,将资金部门建设成为利润中心。建立租赁资产有效退出机制,丰富资产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手段,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实现更高的资产增值收益。

(三)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实现准确战略定位

金融租赁公司的母公司往往是金融控股集团,拥有金融全牌照。金融租赁业务要与其他金融平台相区分,形成互补协调的业务布局。一是与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差异化定位。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主要提供融资服务。金融租赁业务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要大幅缩减类信贷业务,强化对“物”的管理和研究,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优势,与商业银行实现差异化发展。二是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的差异化定位。金融租赁公司可利用商业银行、信托、保险等多元化金融平台获得融资,但融资优势不应是其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对“物”的独有管理能力才应是金融租赁的核心竞争力。从定位上看,应把金融租赁业务作为金控集团构架中的一条重要产品线,通过专业化的租赁物采购、租赁、管理和处置,在满足客户长期投融资、财务优化、降低成本等需求的基础上,延伸集团的服务领域和手段,并与系统内其他产品和服务互相联动、共同形成综合化竞争力。三是不同金融租赁公司的差异化定位。目前,金融租赁行业的业务模式和标的行业同质性较高、竞争激烈,行业整体亟需深化转型,各公司要在细分领域持续跟踪、研究,专注、做深、做透,锻造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

(四)培育创新型团队,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

创新型团队和专业化经营能力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源泉。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一个良好的协同机制,将具备良好金融及租赁知识和熟悉特定行业领域的人才培育成架构清晰、合作无间,具有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的创新型业务团队。二是突破“贪大求全”发展模式,结合禀赋优势(如人力资本和项目资源),选择特定细分行业重点发展、差异化经营。三是优化客户结构。选择大客户资本消耗较大且议价能力弱,反而降低长期利润率。除国银金融租赁和中银航空租赁等拥有大型央企作为股东外,普通金融租赁公司可考虑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形成大、中、小型客户协调互补的客户结构。

(五)厘清风险来源,完善风控机制

独立自主的风险管理部门,完善的风险识别与预测机制,健全的风险管控体系,科学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决策机制是减少风险发生的重要保障。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注重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完善前、中、后台相互制衡的内控架构,扩大内控覆盖面,尤其重视投融资产业链风险,关注与股东以及其他金融平台的关联交易和集中放大的风险。二是建立企业信用评级的行业标准,完善市场风险监测体系,建立租赁资产价值内部评估体系,健全租赁项目担保和保险制度,落实租赁物和抵押物产权归属,加强租赁物保险管理。三是建立责任到人制度和回笼率考核制度,与年薪和奖励挂钩,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四是要善于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风险转换给市场投资人承担,实现风险分散。

(六)加强境内外并,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全球著名企业无不通过资本运营和全球并购发展壮大起来。中国金融租赁行业正面临良好的境内外并购机遇:一是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初级阶段,行业竞争无序,整合需求较大。并购整合有助于快速积累规模优势和差异化优势,实现高增长和高盈利。二是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际并购机会不断涌现。国际并购既能引进先进技术、促进行业发展,又能提升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七)拓宽融资渠道,择机IPO上市

要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改变银行贷款为主的行业融资模式,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可采用如下的融资模式:一是通过创新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比如利用租赁资产具有现金流稳定、风险可控的特性,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二是借助母公司的多元化平台发行金融债、信托产品和引入保险资金等。三是发行香港离岸人民币债券、美元债、通过自贸区分公司融入境外资金等。四是通过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出售租赁收益权融通资金。五是择机通过IPO进入资本市场获得低成本权益融资,再采用股债轮动融资模式发挥杠杆效应,加成经营效益和放大业务规模。

(八)抓住时代机遇,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面临良好的“国际化”机遇: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机械、钢铁、工程设备制造企业急需走向国际市场;其使用期限长、资金占用量大、现金流稳定,是良好的租赁标的。此外,融资租赁在盘活固定资产、促进设备销售、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独具优势。从国际化实施路径来看,设立综保区或境外运作平台是行业国际化的可行模式。一是通过子公司对旗下SPV的统一管理,可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不同业务领域的风险隔离。二是母公司直接注入资本金可提高子公司的资信程度,助其获得信用贷款额度,发挥杠杆效应。三是利用各种融资品种,推进境内外融资,可以实现负债端和资产端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杜岚.金融租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中国金融,2014,(1).

[2] 郭光.金融租赁新规利好行业发展[J].中国银行业,2014,(9).

[3] 郭清马.银行系金融租赁:扩张、风险与对策[J].当代经济管理,2010,(4).

[4] 韩英彤.金融租赁业将迎来大发展[J].中国外汇,2015,(24).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2篇

关键词:国际融资租赁;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9—0059—04

一、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融资租赁的发展趋势

(一)借助资本市场,业务增长迅速

目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国家很多,全球融资租赁业务量以年平均30%的速度增长。融资租赁已经成为许多国家设备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仅从我国来看,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统计,2010年以来,共有12家融资租赁公司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融资额度超过198亿元人民币。

(二)发展中国家或将成为“中流砥柱”

后危机时代,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较为迅速,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开始从危机中探寻扩大规模跨国经营的机遇。发展中国家不再仅仅作为“进口方”,通过国际融资租赁从发达国家获得外资支持和高端技术,更开始注重转变身份为“出口方”,逐渐把自有的前沿技术和大量闲置资金通过融资租赁向国际市场输送,促使国内企业“走出去”。在后危机时代,国际融资租赁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便是发展中国家或将成为“中流砥柱”。1996年全球融资租赁排名前50位的国家中,新兴市场国家占了21个,但排名较后,仅占全球租赁业市场份额的12.17%。但金融危机时期,在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欧美等诸多国家融资租赁业出现负增长的态势下,16个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融资租赁业务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率,其中8个经济体的增长率超过25%,如2008年巴西和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务增长率分别达到46.3%和87.5%。在2008年全球租赁业排名前50位的国家中,新兴市场国家增加到28个,其中,巴西、俄罗斯和中国(大陆)跻身前十位(见表1)。

(三)多元化发展趋势

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国际融资租赁出现了全方位、多领域的综合模式。与创新模式相对应的,国际融资租赁未来的发展趋势必将多元化。

1. 国际融资租赁模式多元化。近年来,根据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承担标的物成本比例(一般为20%—40%)、对特定项目财产和收益的不同考量、租金与盈利挂钩、参与阶段(分为注资、还租、回报三个阶段)等的不同,出现了杠杆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抽成融资租赁以及结构参与融资租赁等创新模式。

2. 国际融资租赁资金来源多元化。通常来说,融资租赁公司除自有资本金外,还有以下几个资金来源渠道:法人或机构委托租赁资金、发行金融债券、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向金融机构借款、外汇借款、同业拆借业务等。看似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在实践中却困难重重,严重制约了融资租赁的发展。为突破资金来源这一瓶颈,国际融资租赁业开始通过金融市场,寻求与信托、保险、银行等不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3. 租赁交易退出机制多元化。融资租赁公司通常采用资产管理方法或负债管理方法克服流动性不足,融资租赁交易只有在租金全部收回时才算完成“货币—租赁资产—货币”的循环过程,租金的全部收回成为传统租赁交易唯一的退出通道。单一退出渠道给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资本市场设立了关卡,使得融资租赁资产难以变现,造成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公司资本金缺乏,迫切需要多样化的租赁交易退出机制。目前来看,租赁证券化将成为未来国际融资租赁的主要退出机制。租赁证券化退出渠道的资金流动过程可用图1来表示。首先,租赁债权的拥有者(租赁公司)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相同或类似的租赁债权打包卖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在此是指将融资租赁的债权证券化的机构,以下用SPV代替),从SPV那里回收得到租赁债权销售的资金,此时租赁公司就实现了资金的退出;其次,SPV 以租赁债权作为抵押物支持,发行不同级别的租赁债券;最后,由二级市场的中介机构把由SPV证券化后的融资租赁债权出售给投资者,最终通过销售租赁的抵押证券从社会投资者处取得资金。

图1:租赁证券化退出机制的资金流动方向

二、国际融资租赁业的创新模式

传统的国际融资租赁模式主要有直接购买融资租赁、回租租赁、转租租赁、委托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这些也是当今各国使用较为成熟的融资租赁模式。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与影响,也给国际融资租赁带来深远影响,单凭传统的融资租赁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和业务的拓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以传统融资租赁方式为基础,衍生出多种新的融资租赁方式。

(一)杠杆融资租赁

在国外,杠杆融资租赁的运作方式很复杂,参与的当事人也较多,除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外,还涉及物主受托人、物主出租人、债权人、经纪人等。该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仅承担设备成本的一小部分(例如20%—40%),这部分资金就是“杠杆”,剩余的大部分由银行或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保险受益权、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受益权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收益权等转让或抵押给贷款人,一般贷款人对出租人无追索权。适用该种模式的融资租赁对象多是飞机、轮船、卫星等购置成本特别高的大型设备。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3篇

融资租赁业是一种新兴服务业,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现代交易方式,已成为当今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国家商务部于年12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487号)。目前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现状,迫切需要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为重点行业和企业拓展市场、产业升级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更好地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为促进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对有效扩大相关行业投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带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初期,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为我国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支持国内企业技术改造等作出了积极贡献。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规模和能力显著提高,服务领域日益广泛,业务范围不断拓展。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很少,尚无一家融资租赁企业。因此,加快发展我市融资租赁服务,繁荣金融市场,构建多层次、多领域金融体系,对于有效利用社会资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基本模式

根据我市的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结合融资租赁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融资租赁业,可以参照以下基本模式。

(一)以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为发起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装备制造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鑫盛机床、锻压、林州重机等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在行业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占有率,生产的主要产品单件(套)价值较高,非常适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作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重点行业。可以由这些龙头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分别成立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服务本企业大型产品的市场客户。

(二)以行业协会会员为主要发起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的纺织行业、制药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等传统支柱产业中,分布着众多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普遍面临着扩大规模和设备更新的现实需求。然而由于企业实力规模较小,又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融资难问题十分突出。因此,在这些行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化解融资难题。可以这些行业的协会部分会员为主要发起人,成立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服务本行业协会会员在新建生产线购进大型设备时的融资需求。

(三)以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为主要发起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由社会上有资金实力的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组建融资租赁公司,支持我市企业改造升级,满足企业采购新型装备和生产线的资金需求,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在新建生产线购进大型设备时的融资需求。

(四)引进外商为主要发起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人在我市组建融资租赁公司,特别是鼓励国内有实力、管理经验丰富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开办分公司,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在新建生产线购进大型设备时的融资需求。

三、资金来源

要引导融资租赁企业增加中长期资金来源,规避资金风险。支持融资租赁企业运用保理、上市、发行债券、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租赁资产,创新融资模式。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强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

四、风险防范

积极引导融资租赁企业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客户风险评估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强化资产管理能力,积极稳妥发展售后回租业务,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定期行业发展报告,加强信息引导。推动建立融资租赁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担保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担保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租赁保险产品。

五、措施保障

(一)营造氛围。充分认识融资租赁业务对于我市发展资本市场、建设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融资租赁理念和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广泛宣传融资租赁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的优势和作用。

(二)加强指导。结合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我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为解决企业发展和资金问题提供可行的途径。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4篇

1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分析

1.1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出现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分析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即金融租赁主体公司将大量用途、性能、租期等方面存在较大相似性甚至完全一致, 具备生成较稳定且规模较大的现金流可能的租赁资产进行育机集合和结构完整, 使其转化成金融市场中具有流通性证券的过程, 金融租赁主体公司可以引进资产证券化, 主要是因为, 金融租赁在股东背景、资金成本等方面均较理想, 使其基础资产方面优势明显, 而且在担保服务的作用下, 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稳定性明显提升, 使资本风险明显降低, 随着近年来我国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我国投资环境得到了法律规范, 为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发展提供了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 我国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并不是偶然现象, 而是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首先, 在资金利率和同业拆借资金成本不断增加, 而融资期限不断缩减的市场条件下, 金融租赁在成本方面的优势被逐渐削弱, 而银行贷款和金融债券发行均存在弊端, 使金融租赁企业不得不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资产证券化; 其次, 虽然相关规定中明确商务部和银监会主管的金融租赁企业的资本杠杆分别为10 倍和12 5倍, 但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 仍受到资本金的制约, 而将租赁资产进行真实出售不仅可以实现其出表和资金快速回笼, 而且在扩大金融租赁业务覆盖范围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 所以金融租赁企业在发展中也必然会选择资产证券化。

1.2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重点

在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 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合约中规定的租金, 而且具有对承租人担保债务偿还能力所用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而出租人的前一种权利受S P v 管理, 后一种权利由出租人管理, 这种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金融租赁企业和客户建立稳定的关系, 并减少融资成本, 但在实际应用中, 并不排除出租人破产的可能, 使投资人面临一定的风险, 因为如果第三方在物权方面被侵害, 其有权对承租人和不创看设备的所育人提起诉讼, 所以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 应重点把握物权管理方面。其次注创看资产不仅已经覆盖现代大部分行业, 而且在进行还款期限设定

、还款方式选择等方面可以结合双方的需求进行协商, 这直接导致租赁合同具有非标准化特征; 在业务流程的实际落实和业务风险控制方式多样的作用下, 这种非标准化特征被进一步强化, 这直接导致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调查难以被规范, 使资产证券化发展受到制约, 所以改善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开展的非标准化特征也是其重点方面。

1.3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分析

2 0 0 8 年一2 01 5年,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售后回租的比例分别为8 4 7 5%、7 7 石3%、6 4 9 4%、6 5 2 6 %、7 5 6 6%、8 3 7%、8 2 6%、8 9 4 %,随着售后回租比例的不断提升, 承租人所要承担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 如果承租人不具备及时付款的能力, 将直接打击金融资产证券化; 其次,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状态的下滑, 各行业进行的直接租赁也面临着严重的信用风险, 据资料显示我国2 01 5年部分行业的租赁违约现象已经超过20 %, 这与租赁资产未全面准确的登记有密切关系, 使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不面临直接租赁模式下的信用风险。再次, 在我国逐步开展营改增财政政策后, 融资租赁行业原本的基础资产所有权逐渐向特殊目的载体转移, 此时应向租借的当事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但截至目前其并不具有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权利, 这使我国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在深化的过程中不得不面临营改增环境的制约。除此之外, 在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性不强、评级结果公信力不足、第三方信用评价公司在此方面经验较少的经济和社会信用环境下, 我国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结合远东租赁事件、交银租赁案例、汇元一期租赁案例等可以发现, 目前我国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内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均进行了资产证券化的探索。最后, 结合大量租赁案件的经过和结果可以发现, 我国要实现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深化发展, 需要对我国的资产池资产条件进行明确, 使资产的选择、模式的选择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这要求我国现阶段积极建立中央优先权登记系统、统一的交易服务平台、完善相关法律和税收政策、提升相应的信用评级公信力。

2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分析

2.1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的运行机理

20 14 年1 2月, 我国证监会提出对企业资产证券化实施事后备案+ 负面清单 的管理模式, 将事前行政审批取消, 而且使管理人的范围逐渐向子公司扩展, 这使我国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环境更加宽松, 现阶段我国存在出售回租、转租赁、融资租赁等金融租赁业务种类, 在各仲业务模式开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机理。

2 1 1 配置资源的机理

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 主要考虑非证券化环境中投资人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资金需求群体的相关信息, 而且受自身专业知识、信息掌握能力等方面的制约, 其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判断和经营能力分析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极端性, 这直接导致投资者只能按照自身对市场的了解和可以接触的最大市场范围进行投资行为的判断和操作, 这直接导致投资者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闲置资金未被利用, 使资金的利用率和利润空间极大缩减。另外, 部分金融租赁企业虽然具有较稳定的现金供应, 但在短期资金长期被占用的过程中, 会使其资金成本投入不断增加, 加大其经营实际压力, 此时需要通过配置资源使投资人和承租人之间建立较稳定的关系,并有意识的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以此提升参与资产证券化主体的合法收益。例如在资源配置的作用下, 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主动性、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规模均会明显提升, 而S P C 管理机构也可以通过L B C 的发行, 获取相应的利润, 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流动效率提升, 进而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实现更好的发展, 各类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得到扩展, 这对其提升市场风险的适应能力和防治能力也具有重要作用。可见在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开展的过程中, 通过资源配置机理可以更好地保证参与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主体的经济收益,推动其进一步深化。

2 1 2 组合资产的机理

组合资产机理实际上就是在保留每笔资产自身特点的同时形成资产池的过程, 这直接决定构成资产池的各部分资产都有其特殊性, 可以使其自身存在的风险受到一定的控制, 并使各部分资产的收益以整合的形式存在, 为资产证券化的实现提供动力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 组合资产机理在运行的过程中可以向市场投资者出售, 在出售的过程中, 组合资产机理将被视为削介证券。由于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在流动性、标准化等方面特征显著, 将其应用与金融租赁行业中, 对提升租赁设备流动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使原有的债务关系和债权形式的流动性和转让性得到强化, 可见组合资产机理在业务模式中的应用, 实际上是对原本债务和债权关系的破坏和充足, 使原本混乱的风险收益关系得到有效地分离和整合, 这对提升配置的科学性和定价的准确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可以进一步保证相关主体的收益。

2 1 3 隔离风险的机理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实际上就是金融租赁企业的融资过程, 所以在进行的过程中, 金融租赁企业要对风险隔离、资金流剥离、信用等级提升等方面高度关注, 受资产证券化对可预期现金高度依赖的影响, 在对资产收益进行分割重组的过程中, 要对其整体资产池中具有某方面相似性的资产进行剥离和重组, 从而形成所需要的基础资产, 可见隔离风险机制在业务模式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提升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等主体对资产风险的抵制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是推动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实现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2.2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的案例说明

为对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产生更加深入的了解, 笔者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在甲金融租赁公司与乙承租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 乙的总公司丙公司提供了担保服务,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租金总额和租赁期分别为9亿元和2年, 以半年/次等额支付的方式完成租金回收,租赁利率为6 9%, 为保证自身利益, 甲公司向丁证券公司提出了申请, 请其担任计划管理人。可见在此次金融租赁资产化的过程中,公司具有向甲公司购买基础资产的权利, 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提出所有权益的相关权利, 而乙公司要按照合同向甲公司定期供应租赁资金, 在乙公司的供款能力受到严重冲击的情况下, 丙公司要通过担保款向甲公司继续供应租赁资金。在对各方主体的权利进行明确的基础上, 可以进行发售方案的设计, 在具体设计的过程中要结合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的三种机理以及市场实际情况进行, 在设计完成后要对各品种的发行利率进行反复确定, 保证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5篇

关键词:飞机租赁 国内保税区 SPV模式

1998年后,我国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的方式由直接购买逐步转为飞机租赁,飞机租赁业务开始在我国发展起来。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机的需求不断增加,航空市场潜力巨大,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航空运输产业的核心增长区域,航空运输业处于迅速发展时期。据预测,未来二十年,我国将新增两千余架干线飞机。但是,截止到目前,我国的飞机租赁市场主要由国外租赁公司控制,这种现状不仅造成税收流失,更不利于我国航空运输业的长远发展。我国航空企业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借鉴国外飞机租赁模式,寻找出一条适合我国飞机租赁发展现状的道路。

一、传统租赁方式概述

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兴起,以租赁设备为主、租赁期限较短、租赁行为受到契约约束为特点的传统租赁应运而生。传统租赁的出现,不仅满足了人们的日常所需,而且节省了购买设备的资金。所以,直到今天,人们一直保持着对传统租赁的需求。

传统租赁方式多种多样,其中经营租赁、融资性租赁、杠杆租赁、售后回租是最常用的租赁方式。下面具体介绍四种租赁方式。

(一)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承租人直接向租赁公司进行租赁,承租人需要在承租期限内支付租金,从而获得物品的使用权,基本不会选择购买。这种租赁方式使用范围广、租期短,是一种可撤销的租赁方式,租期满时,出租人收回物品,得到租金。同时对于比较特殊的物品,如机器设备,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提供维修与保养服务。

经营租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灵活性较高;(2)租期时间短;(3)表外融资;(4)不足支付;(5)租赁机构提供维修管理服务,对出租设备负责。

(二)融资性租赁

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租赁时,提供具体的参数,在租期内,承租人拥有设备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在租期满后,承租人既可以续租,也可以低价购买这批设备。总结来说,融资性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可能发生转移,也可能不发生转移。

融资性租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承租人需要提供设备的参数;(2)租期内,合同不可撤销,租期满后,承租人可选择退租、续租或购买;(3)租期长,租金一般按季交或者半年交;(4)融资性租赁中一般涉及至少三个当事人,协议多而复杂;(5)租期内,承租人对设备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三)杠杆租赁

当出租设备的金额较大时,出租人只需投资设备购买价格20%到40%的资金,剩余资金以出租人名义借贷取得,同时,出租人要将设备的所有权抵押给贷款人,这样,出租人不仅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享有同等税收待遇,更重要的是,承租人可以得到较低的融资资本。

杠杆租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涉及的当事人较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风险;(2)出租人通过这种方法,使出资金额减少,还可以享受抵税带来的好处。

(四)售后回租

承租人把设备出售给出租人,后期出租人把设备租给承租人。对于承租人来说,不仅节省了设备购买的资金,还可以以便宜的租金使用设备。

二、飞机租赁业务SPV模式的发展历程

传统的飞机租赁是基于以上四种形式进行租赁的。飞机租赁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飞机在制造时,技术要求相当高,造价昂贵,导致其租金较高,对于航空公司来说,购买一架飞机就需要几千万美元,如果购买较多的飞机,就给航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虽然飞机的租金较高,但相较于购买飞机,飞机租赁仍然是最省钱的方法。

其次,航空公司飞机租赁的租期非常长,几乎接近飞机的使用寿命。

第三,由机在制造技术方面要求特别高,所以需要拥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的生产商生产飞机,而且业务涉及金融、保险、担保、税务等诸多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航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传统的租赁方式存在着许多弊端,已经不能满足当今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航空需求,在此背景之下,一种新的、更为灵活的租赁方式――SPV,应运而生。

SPV是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租赁飞机用以运营。目前,SPV已经成为飞机租赁业务普遍采用的模式。SPV方式起源于爱尔兰和开曼群岛,由于这两个地区优越的地理条件、较低的税负和完善的金融服务,飞机租赁贸易逐渐转移到这里,并发展壮大。爱尔兰和开曼群岛的飞机租赁业务采用的方式多为:每个承租人对应一家SPV公司,在飞机租赁时,降低租赁风险。2009年,我国借鉴国外SPV模式,结合我国自身情况,设立了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在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内设立SPV公司,通过降低税收和完善流程的方法,降低飞机租赁的成本,促进飞机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飞机租赁业务SPV模式与传统租赁业务的比较分析

飞机租赁业务SPV模式和传统租赁模式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区别。

第一,税收缴纳不同。采用传统飞机租赁方式,关税增值税需要一次缴纳,而且税金都是按照飞机购买价格计算的,对于当事人来说,经济压力非常大;SPV模式可以分期缴纳关税增值税,而且税金是按照每期飞机租金计算的,大大降低了承租人的经济压力。

第二,所需条件不同。传统飞机租赁方式要求租赁公司必须具备租赁资质,而SPV模式下,租赁公司只需具备设立SPV公司的资质即可进行飞机租赁。

第三,主体不同。传统飞机租赁方式飞机进口机电证与空白三证的办理主体为承租人,SPV模式的办理主体为出租人。

第四,合同不同。传统飞机租赁方式所涉及的合同主要为购机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SPV模式在三种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飞机购买协议、转让协议或新的购机协议。

总的来说,SPV模式对于承租人来说,税金按照每期支付的租金进行分期缴纳,降低了承租人的经济压力,而且盘活了资金流,有利于承租人加强对现金流的管理。此外,SPV模式下,引进飞机的价格由SPV公司支付给飞机制造商,所以在价格上,更为公道。SPV模式对于出租人来说,有利于增加收益,降低项目风险,SPV公司是公司对飞机价款进行支付,这种模式保证了出租人免受承租人挪用资金风险的影响,起到了隔离风险的作用。对于设立在保税区或保税港区的SPV公司来说,还可以享受国家各项的优惠政策,比如差额征税、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这无疑有利于减轻SPV公司的税收负担。

四、关于加快飞机租赁SPV模式发展的建议

虽然我国飞机租赁SPV模式快速发展,但是还不够成熟,所以更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呵护。政府部门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出台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政策,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完善相应的配套体系,鼓励飞机租赁业务更快、更好发展。

(一)放宽国内航空租赁企业的购机资格

以租赁公司和航空公司的租赁合同为依据,如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检测,则允许国内航空租赁公司引进飞机。此外,如果飞机的承租方是国内航空公司,则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二)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的发展。从很多发达国家的飞机租赁市场来看,国家都在税收上给予了相当大的优惠。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刺激我国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进一步发展。除此之外,由于营业税差异较大,给我国飞机租赁业务带来了巨大的税收负担,所以建议消除税收差异。

(三)租赁公司需拓展新的融资渠道

国家应作为主导力量,根据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租赁企业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为飞机租赁公司的发展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银行企业应对飞机租赁企业放宽发行企业债券等审批条件,帮助企业在市场上进行融资。

(四)对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实行优惠政策

国内保税区聚集了大批的飞机租赁企业和高技术人才,实现了企业的融合和人才的交流,所以国家要为国内保税区提供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国家通过提出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企业落户国内保税区,吸引更多的高科技人才到国内保税区进行技术交流,从而促进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更好、更快地发展。

五、结语

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飞机租赁模式,不仅为承租人降低了交易成本,而且增加了出租人的收益。目前,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逐步向国内的大型城市普及,随着我国政策、法规的大力支持,在不久的将来,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一定会成为飞机租赁主流模式。

参考文献:

[1]季念,梁朝晖.飞机租赁创新模式的探讨――以天津东疆港SPV租赁为例[J].华北金融,2013(7).

[2]刘冬平,苟晓锋.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探讨[J].中国商贸,2013(5).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6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融资租赁,风险

我国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第一,在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第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第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指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除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的款项,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的现值几乎相当于(指90%或以上)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下将结合工作实践分析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与风险。

1、融资租赁业务概况

1.1 业务介绍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完成交易。承租人向出租人租入的固定资产(即租赁物),租赁期间租赁物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目前融资租赁方式有直接融资租赁、出售回租、杠杆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 其中直接租赁和出售回租的租赁方式较为常用。

1.1.1、直接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和设备供应商为主体的租赁模式。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并以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的使用、风险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

1.1.2、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与供货方为同一人,租赁物不是外购,而是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约前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的设备。承租方将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作为租赁物返租回来。在不影响运营的同时,改善了企业现金流。

1.2 融资租赁业务优势

1.2.1 融资租赁是一种运作便利、功能完善的创新型融资渠道,可以在期限结构、操作模式方面与贷款、股票等资本运作方式形成良性互补,为企业丰富资本运作内涵,提升企业竞争力。

1.2.2无论是直接融资租赁还是售后回租,都可以以经营租赁的形式运作,实现表外融资效果。以经营租赁方式运作,不影响设备使用,设备不计入企业资产,租金作为费用税前扣除、不计入企业负债,可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调整税负;并且项目时间视企业需求而定,期限灵活。融资租赁可以节省或置换贷款规模,保留银行授信额度。以租赁公司为负债平台实现融资、融物,不占用企业自身信用额度,保留银行授信。售后回租业务可直接腾出等额授信额度用于再融资,真正将信贷额度用在“刀刃”上;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流动性;有效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缓、免税收,降低财务成本;提升企业资本运作水平。

1.2.3融资租赁业务比较优势,在企业因设备升级改造、增强资金流动性等因素需要融资的情况下,融资租赁与股本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相比具备明显优势。股票增发、可转债等股本融资模式,涉及股东利益,同时需要监管部门层层审批,操作周期长,交易成本高。短期融资券适合于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限制,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购置、产品研发等中长期资金需求;而银行贷款使用上限制因素较多,功能单一。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短期融资券,都会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企业再融资和资本市场增发的能力。而融资租赁恰恰能解决上述问题,融资租赁不稀释股权,不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性,审批程序简单,可操作性强;同时资金使用期限灵活,既可以满足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又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增强企业资产变现能力。

2、电力工程融资租赁的操作模式

2.1 电力工程特点

电力工程融资租赁的承租人通常具备运行维护专业技术、具备经营投资实力的经济实体。由于电力工程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项目,设备费用占项目投资比例较高。对于出租人而言,虽然承租人负债率通常比较高,但企业投产后的现金流量比较稳定,对于租赁公司而言是非常理想的承租人。同时承租人可以利用租赁通过表外融资方式降低企业负债。

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是电力工程的特点,一般租赁公司虽然具备资金优势却不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即使知道是个很好的租赁项目也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有的甚至不知道租赁物是些什么样的设备名称无法与客户进行沟通,更不要说设备的价值、制造工期和到货安排等其他需要协调的工作了。

2.2租赁业务要点介绍

租赁业务的重点在于业务沟通,在租赁合同签订之前必须与承租人就下列要素达成共识,签订合同之后履约就比较简单了。

2.2.1租赁方式和租赁物额度

2.2.2供应商或建造商及租赁物、起租价值确定

2.2.3租赁期和起租时间

2.2.4租金及年租金比例

2.2.5 租金支付方式及租金公式

2.2.6保证金及其它保证方式

2.2.7维护和保险

2.2.8 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3、融资租赁的平台构建

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开展租赁业务的资金、二是租赁业务必须具备的专业素养,了解租赁物的特点,两者缺一不可。租赁公司只有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特点,才能掌握其潜在的价值,针对客户需求和自身风险防控的承受能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电力工程的租赁业务资金需求比较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如何降低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将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因此降低资金成本是租赁公司生存和发展长期关注的重要课题。

3.1  融资租赁公司在银租合作中的作用

     融资租赁业目前是我国的朝阳产业,具有与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同等重要的地位,是世界上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将金融与贸易相结合,成为企业筹资、技术改造、促进投资及推动商品销售和出口等的重要手段,成为买卖交易以外最重要的商品流通主渠道,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融资租赁公司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主要起到业务承揽、银行媒介、融资担保、融资平台作用。

     3.1.1、租赁公司可将一些优秀的项目向合作银行推荐,银行通过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或提供应收账款保理的方式,为项目提供资金 ,做成低风险项目。

     3.1.2、银行媒介基于融资租赁的业务优势,如银行自已的客户适合做融资租赁项目时,可以联合我公司做成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相对于银行贷款的优势主要有:

* 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分离;

* 租赁物比银行抵押物处置渠道广,处置手段多样化;

* 应收租金有债权加物权双保险功能。

     3.1.3、融资担保租赁公司介于客户和银行之间,起到信誉叠加、分散风险的担保功能,成为屏蔽银行风险的防火墙。当承租人无法归还融资租赁公司租金时,融资租赁公司做为借款人,首先履行第一还款人义务,归还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国家审批监管的投融资企业,注册资金大,企业信誉比较好,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从而起到项目担保的作用。

     3.1.4、融资平台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实现了出租人与承租人、供应商与购买方、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等多方沟通,实现了资金需求方融资或融物的目的。

     3.2 银租合作模式的主要几个好处

     3.2.1 有利于银行开展多种中间业务,拓宽业务品种;

     3.2.2有利于银行开展项目的审查管理、控制风险;

     3.2.3有利银行降低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费用;

     3.2.4有利于提高银行信贷资金投放收益和服务收益。

     3.2.5租赁业和银行业不是竞争而是互补银行业与租赁业的合作源于双方共同发展的需要,通过良好协作、优势互补和高效分工,双方能实现双赢。

对银行而言,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较银行信贷有许多优势:操作程序简单,手续易行,能够锁定资金用途,有利于保证专款专用,避免了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可以较好地把握资金的所有权,资产质量要比贷款安全。银行通过与租赁公司合作,银行可利用融资租赁的众多优势,与银行传统业务相配合,弥补银行信贷功能单一的缺陷,可以为企业提供集银行、租赁等优势于一身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从而分享企业利润,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银行具有十分充裕的资金来源,有着遍布全国的业务网点,有着发达的结算服务系统和丰富的资金管理经验,同时也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这些优势无疑为租赁公司实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

两者开展合作,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资金安全投放,也有利于拓宽租赁公司的融资空间。租赁公司在融物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经验,也是商业银行防范融资风险的保障。可以充分利用双方的长处进行互补,从而实现共享资源、共同获益的目标。在加大资金融通合作力度的同时,银行也可以在中间业务方面与租赁公司开展广泛的合作,如结算业务、保理业务、担保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通过全方位的合作,更有利于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及中间业务优势和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优势。

市场单一的租赁业务对于租赁公司来说暂时的生存是可以满足的,但市场单一的租赁业务无法让租赁公司成熟、发展和壮大,因此只有通过银行或其他非银行系的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业务范围,才能有利于提高租赁公司的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1]段永利,郭志刚,徐鹿等. 财务管理[M].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09:103-104.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7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一、融资租赁的类型

融资租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出租人是资产的所有者,承租人对资产有使用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直接租赁

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设备,由出租人购买相关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设备有使用权,并且负责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出租人对设备有所有权,并且不对设备的使用负任何责任。

(二)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是用于做大型项目且有税收优惠的租赁方式,通过银行和社会资金为项目募集资金,与一般的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方式相同,但是由于可享受税收优惠、费用低、租金易于回收等优势,用机、轮船等大型设备的租赁。

(三)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设备所有权人先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将设备卖给租赁公司获取现金,之后设备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再与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设备租回。承租人按照合同付完租金之后,并付清设备的残值之后,对设备重新拥有所有权。

(四)委托融资租赁

委托融资租赁是指拥有设备的人不具备从事租赁业务的资质,转而委托给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受托人作为第二出租人,第一出租人为委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设备,根据其上面委托承办融资租赁业务。这种情形主要是让没有租赁业务资质的企业,可以“借权”进行业务的开展。这种形式类似于银行的中间业务,租赁公司可以在没有任何风险的形式下利用自己专业优势,收取手续费。

(五)项目融资租赁

承租人以自身的资产与收益作为保障,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之外的财产与收益无追索权,租金只能来源于项目的收益,此种方式用于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大型基建项目。

二、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市场渗透率是衡量融资租赁行业整体发展程度的核心指标。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晚,与发达市场相比,市场渗透率较低。据估算,目前中国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约为4%-5%,远低于发达市场15%-30%的市场渗透率。但是由于一系列利好政策出台,国内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

(一)行业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突破4.44亿元人民币大关,比2014年底的3.2万亿元增加约1.24万亿元,同比增长38.8%。2016年和整个“十三五”时期,中国融资租赁业若继续保持30%―40%的增长速度,预计今年第二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即可超过5万亿元,从而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

(二)各路资本争相涌入

在行业规模迅速扩张和利好政策频繁出台的双重刺激下,各路资本纷纷涌入融资租赁行业,上市公司、大型国企以及证券机构等积极布局融资租赁行业。如2015年,上市公司安琪酵母和国栋建设纷纷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大型央企集团中铁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等券商纷纷收购、新建或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三)优势区域逐步形成

目前,北、上、广、天津四地已成为中国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四极”。在上海、广东、天津三地,当地政府依托特区区位优势,鼓励发展船舶、飞机等交通设备租赁业务,在融资渠道、税收政策等方面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扶持;北京则依托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尖端人才,促进科技租赁产业的发展。

(四)融资渠道拓宽

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在互联网金融火热的大背景下,融资租赁与P2P的结合可以将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匹配,有利于解决众多融资租赁公司自己短缺的问题,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有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融资租赁P2P产品累计成交额接近550亿元。

不少租赁公司加快了登陆资本市场的计划,民生租赁、国银租赁、中建投租赁均透露出计划上市的消息,中行也同意其子公司中银航空租赁择机赴港上市。同时,不少租赁企业也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随着一系列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鼓励政策出台,中国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取得了迅速的进展,资产证券化有望成为租赁公司高效、正规的融资模式。

三、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规模的迅猛发展,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与融资租赁企业专业化运营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明显。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服务功能比较简单,基本上以向承租人提供资金为主;大多数租赁公司的产品较为单一,以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为主,回租业务比重较大;租赁行业尚处于风险积累期,风险尚未集中显现并引起社会的关注,风险处置模式尚不成熟,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下行和银行不良资产的上升,专注于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的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将增加;国内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健全的人才培训机制,专业化人才紧缺,成为阻碍行业整体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因素。上述不足严重制约了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化运营能力的提升,使得众多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同质化严重,缺乏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较大改善空间。

参考文献:

[1]孙琦.我国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M]现代商业,2008(02)

[2]姜仲勤.融资租赁在中国问题与解答(第二版)[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

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第8篇

一、台湾融资租赁业发展概况

台湾的融资租赁业发端于1973年,随着台湾自身经济情况的变化、国际经济局势的变迁、以及受金融业改革和创新的冲击,其发展具有显著的阶段性并呈鲜明的特点。

(一)初创及高速发展期(1973―1983年)

上世纪60年代台湾经济处于以农业为主、外汇短缺、劳动力过剩、人均收入低的境况,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决心大力发展加工出口工业带动经济发展,并陆续修正或制定旨在促进出口的政策与措施,鼓励民间储蓄、对外销厂商实行税收和融资的优惠、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等。这个时期如何吸引外资以促进工业化和扩大出口,是台湾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台湾的融资租赁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973年,台湾地区财政部门公布了《信托投资公司办理机器设备租赁办法》,希望信托机构以租赁的方式,为工商企业购买机器设备融资,促进产业升级。以私有为主体的信托投资公司积极响应,国泰、中国、中联、第一、华侨等5家信托投资公司陆续开办租赁业务。在此之前,财政部门曾试图促成银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但当时的银行多为官办机构,缺乏相应的人才和经验,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积极性,方案搁浅。

1974年国泰信托与日本东方租赁合作成立了首家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此后陆续有专业租赁公司成立,并且不再受“财政部”监管,业务发展迅速。

台湾上世纪70年代的经济转型,生产上依赖日本,市场上依赖美国,虽然工业得到了高速发展,但是基础非常薄弱,极易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冲击。1978年第二次石油危机爆发后,台湾通货膨胀率高企,台湾地区有关部门采取通货紧缩政策,民间企业融资困难,刚刚引入的融资租赁很快成为解决融资问题的首选。同时,台湾大量引进日本科技成果,经济高速成长,更加剧了资金供不应求的局面。由此,迎来了融资租赁业的首个发展高潮。截至1983年,台湾地区成立了近百家租赁公司,加入台北租赁公会的有43家,租赁交易额达到177亿新台币,占当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23%。

(二)行业调整期(1984―1995年)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资产泡沫破灭,新台币兑美元汇率大幅升值,劳动力短缺,工资大幅上涨。台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工业逐渐丧失比较优势,导致民间投资意愿低落,经济发展陷入困境,中小企业大量破产。这一情况,使得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的租赁业呆账损失激增。由于之前成立的租赁公司大多资本金较少,实力较弱,受呆账拖累,纷纷出现倒闭。1984年租赁业首度出现负增长,参加台湾租赁公会的租赁公司迅速降至24家。

面对经济困境,台湾地区有关部门于1986提出了实行自由化、国际化、制度化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并以产业升级和拓展美国以外的外贸市场作为新的经济导向,确定以通讯、信息、电子、半导体等为支柱产业,开始了近10年的经济转型。

经过1984―1986年的自然淘汰,体制健全、管理规范的租赁公司存活下来。台湾地区政府也陆续出台一些支持政策改善租赁业的经营环境,如放宽租赁公司营业项目的限制,使租赁标的物的范围扩大、业务品种增加;逐步放开可承做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范围等,这一期间租赁业开始恢复成长。至1992年底,租赁交易额达新台币199亿余元,租赁公会登记在册的会员租赁公司稳定在16 家。

(三)稳定发展期(1995―迄今)

1995 年,台湾租赁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台管理办法,租赁公司可以开展分期付款业务。从此,租赁和分期付款业务成为台湾租赁公司的两大主要业务。这也是台湾租赁业的显著特点。分期付款业务的引入,增加了租赁业的盈利能力,为行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租赁公会开始将分期付款纳入统计范围,1995年租赁公司业绩总和达到新台币586.2亿,其中租赁交易金额达318亿,占54%,分期付款交易金额达267亿,占46%。此后,分期付款业务在租赁公司的业务占比逐年攀升,近年稳定在70%左右。多数银行及各大型财团开始拥有自己的租赁公司,全行业交易额逐步上升,至2000年底,契约额达1008亿新台币。2006年全行业整体业务的契约金额为1148亿新台币,较2005年减少16%,主要因为受政府放松银行增设分行为限制政策鼓励,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比重,从而对以中小企业租赁和分期付款为主要业务的租赁业产生挤压作用,同时受双卡(信用卡、现金卡)效应影响,租赁公司承做的车辆分期付款业务也出现大幅下滑。

2008年后因全球金融海啸冲击,台湾地区制造业对固定资产投资意愿低落,连带使得以中小企业生产机器为主要业务的租赁业亦深受影响,设备租赁市场呈现逐年衰退的现象。2006―2008年间租赁业承做的业务件数大幅增加,但契约总额却仅微幅上升,显示整体承做的单件金额不断下滑。2009年,租赁及分期契约总金额约1191亿新台币(见表1)。

总体而言,近10年来,台湾的融资租赁业相对稳定,但成长缓慢。

二、台湾地区融资租赁业特点

目前台湾地区融资租赁市场虽然成长性不高,但是非常稳定,即使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也没有出现类似银行业的严重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台湾地区融资租赁业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的自然淘汰,生存下来的公司经营谨慎,对宏观经济、国际局势的变化更为警觉,风险应对能力也大大提高,从而能迅速地应对危机,避免出现巨大损失。

在台湾,租赁公司不能向公众吸收存款,业务范围包含以下几类:一是资本性租赁,即传统意义上融资租赁,以生产性资产的融资为主;二是营业性租赁,即经营性租赁;三是分期付款业务,主要面向消费领域,如购买汽车等;四是应收账款业务,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目前,台湾地区租赁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租赁业务和分期付款业务。租赁业务中,租赁公司仍然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经营性租赁因涉及到设备二手市场的风险,只有部分专业化较强的租赁公司涉足这一领域。

经过多年发展,台湾地区融资租赁业已经形成一些显著特点:

(一)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在台湾推出后,一直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根据台北租赁商业同业公会的统计,1989―1993年间,租赁公司的客户中,资本金在2000万新台币以下的公司占了40%,1亿新台币以下的占了70%。而且,规模越小的企业对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方式的评价越高。

这是一个很值得我们研究的特点。台湾地区租赁公司的不良率相对较高,通常在5%左右,就是因为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危机的可能性相对较高造成的。租赁公司在开展这类业务时要求的内部收益率也相对较高。然而近年来,内地的融资租赁业务迅速发展,其业务却更多地偏好于大型公司,真正集中开展对中小企业业务服务的更多地只是集中在厂商租赁。这可能与内地多数上规模的租赁公司更多地是依托大的金融机构和国资集团有关,筹资容易,资金实力强,定价也接近银行。内地的这些机构更像是在办银行,主要发挥的是租赁公司的融资功能,而不是融物功能。

(二)租赁公司数量多,大多规模较小,但大型专业化租赁公司一支独秀

融资租赁虽然与银行贷款一样都是间接融资方式,但受到的监管却相对宽松很多,因此进入租赁业的门槛并不高,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也较多,达上百家,但规模较大的却很少。根据2008年统计资料,规模较大且加入租赁公会的有23家租赁公司,其中资本金50亿新台币以上者仅有1家,20―50亿者4家,10―20亿者2家,5―10亿者5家,5亿以下11家。可见,台湾地区融资租赁业集中度较低,大型化不足。

台湾地区开办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银行系,包括台湾第一银行、富邦、永丰金等12家;二是企业集团系,包括中租迪和、中泰、永欣等3家;三是汽车厂商系,包括裕融、和润等4家;四是外商系,包括台湾欧力士(ORIX)、友邦(AIG)等4家。根据2007年台北租赁公会对这23家租赁公司业务情况统计数据的分析,四类从事租赁业务的机构中,银行系虽然数量占52.17%,但是市场份额只占14%;企业集团系(独立的租赁公司)占市场份额的54%,其中中租迪和一家占了50%;厂商系占27%,外商系只占5%。

(三)与厂商合作密切,设备融资占比重高

台湾融资租赁业的客户,来自制造业的占了60%;在租赁物方面,尤其是工程机械、运输设备等占了大约30%。台湾中租迪和、裕融等租赁公司,有的具备厂商背景,有的与多家厂商建立合作关系,整个融资租赁业非常注重与厂商合作。厂商提供销售网络和技术支持,租赁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表2是近年来台湾地区租赁行业租赁标的物的统计情况。

台湾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很注重发展直租,注重租赁物的可变现性,也更倾向于选择通用性强的设备作为租赁物,期限通常在3年以内。而内地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业务模式更加接近银行信贷。

(四)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融资方式较少

根据台北租赁公会的资料,当地融资租赁公司的自有资金比重约为10―16%,其他部分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商业本票、公司债券等方式筹集。

在欧美等国,金融市场比较发达、流动性充裕,GE、卡特彼勒等的租赁公司可以很容易地发行债券、股票融资。而在台湾地区,银行借款占租赁公司外借资金的60%以上,并且银行对租赁公司的授信一般为中短期(1―3年)。能否获得充裕、成本低廉的资金,成为决定租赁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竞争力的关键。

三、主要经验

(一)风险控制意识强,风险控制手段先进

台湾的融资租赁公司都非常重视控制风险,大多引进国际最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一是把风险按类划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不同类别,分别加以控制,从而更有效地防范;二是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设置多层次(如业务单位―管理层―治理层)风险控制制度;三是注重量化分析,广泛采用专业化信用风险模型;四是注重与国际风险管理技术接轨,引进内部评级法(IRB)、信贷风险估算模型、多层风险防御体系等风险控制技术,主动遵守《新巴塞尔协议》,提高控制风险能力和运营效率。

(二)创新意识强,业务模式和品种丰富

台湾租赁公司众多,从事租赁业务的既有银行,也有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激烈的市场竞争,使租赁公司非常重视业务模式、品种的创新。应租赁业者的强烈呼吁,台湾地区政府顺势放开租赁业,除一般性融资租赁业务外租赁公司还可以办理应收账款买受、分期付款融资等业务。另外,租赁公司也不断尝试融资方式的创新,创造出了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保理等融资方式。这一点很值得内地同行借鉴。

(三)开拓意识强,积极向内地等新兴市场发展

台湾地区租赁业面对着内外发展均受限的局面,在岛内因产业趋于成熟后成长力道迟缓,而近年来内地经济崛起,巨大的商机吸引台商积极寻找机会投资内地。租赁公司也跟随其中。目前内地已有中租迪和转投资设立的仲立国际租赁、裕融集团转投资设立的苏州格上汽车租赁、和润企业转投资的和运国际租赁等。去年两岸金融监管备忘录生效和ECFA签署后,富邦集团又率先与中信集团合作,合资成立了中信富通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已经投入运营。

(四)注重自身定位,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密切

在台湾,融资租赁业务有一半掌握在银行手里,其他机构也都和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保持着紧密合作关系。这主要是由于租赁公司筹资手段非常有限,除了依靠票据或证券化以外,其余基本都要依靠银行。因此,台湾地区的租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十分注意和银行业务之间的差异化,避免与银行的直接竞争。台湾的租赁业还将自身专业的租赁资产管理能力、营运能力与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的销售渠道相结合,并通过交叉销售保险、信托等其他产品,提高租赁业务团队整体经营业绩。台湾租赁机构还很注意同供应商的结合,以并购或策略联盟的形式密切与产业链上下游的联系,以期稳定客户资源,保持行业地位。

(五)监管宽松,税收法规相对完善,行业发展基础好

台湾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并未受到如银行一样诸多的监管,自主发展空间大。在台湾,租赁公司之运作主要是以公司法为准则。其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之资金,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贷与股东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间或与行号间有业务往来者。二、公司间或与行号间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者,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贷与企业净值的40%。”直接融资业务受限,则必需透过融物以达到融资的目的。各类机构开展租赁业务的法律环境基本统一。

在税收方面,台湾已经实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合并,对于商品和劳务的流转只对增值部分征税,很好地解决了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中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

内地租赁公司目前除厂商租赁外,同质化倾向普遍,但监管环境不统一,各地给予的扶持和税收政策也不一致,这可能是行业发展初期的必然现象,但统一的政策和法律基础,显然更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①中租迪和公司. 台湾租赁产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策略之探讨,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