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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方式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27 16:13:56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1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研究成果; 转化方式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0)06-002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及转化方式都作了明确的界定,根据该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我国法律中的“科技成果”主要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但并未完全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排除在外。因此,本文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出发,探究属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成果”(以下简称“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及其转化方式。

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内涵的界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由此可知,科技成果转化广义上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的科技成果等所进行的进一步科学研究活动;二是指科技成果在生产领域中的商业性应用活动,此即科技成果转化的狭义概念,本文将其命名为“技术成果转化”。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转化”概念界定类推,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广义上也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为了完善大众化研究成果所进行的进一步研究或大众化研究成果在新的大众化研究中得到应用;二是大众化研究成果被应用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活动。无论是科技成果的转化还是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第一部分“转化”实质上都属于科学研究活动范畴,其最终目的的实现都在于第二部分的“转化”。因此本文对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采取狭义理解:即为了提高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在大众化实践过程中或某个环节应用大众化研究成果的活动。

探讨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的内涵,首先要分析“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尽管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广义上“不仅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且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其他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研究”[1],但普遍的看法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众化,“就是使这个理论体系由抽象理性转变为生动具体,由深奥思辨转变为通俗易懂,由被少数人所理解和掌握转变为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掌握,并使它转化为人民大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内化为人民大众自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2]因此,可以将整个大众化工程理解为以下两个层面:一是针对人民群众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信仰教育活动,即前述定义中的“转变”、“转化”部分,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的“内化”阶段;二是人民群众相应的自我教育、提高并以此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即前述定义中的“内化”,而这恰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的“外化”阶段。[3]尽管第二层面的大众化活动是整个大众化工程的归宿,但第一层面是整个大众化工程的基础,决定并制约了第二层面的效果,应该是整个大众化工程的主要部分。许多语境下的“大众化”概念指的就是第一层面上的大众化,如学者强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质是全民树立共同理想的实践活动”[4]。

大众化研究的主要任务和目的,就在于如何实现上述的“转变”、“转化”,提高第一层面大众化工程(即“内化”阶段)的有效性,为人民群众自己的“外化”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组织实施大众化教育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将有关大众化问题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实践经验总结引入第一层面的大众化实践过程,就实现了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由此可以说,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过程实际上就是第一层面的大众化实践过程,第一层面大众化实践应该是众多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的集成。

由于大众化实践主要部分是思想信仰教育活动,因此,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在性质上也属于意识形态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大众思想信仰教育的有效性。也正如此,任何组织或个人,出于大众化活动目的而使用大众化研究成果,一般情况下既可以不要征得成果完成者的许可,也无需支付相应的报酬。这与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的性质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方式的类别

技术成果的转化是技术的发明创造者自己或由他人将该技术引入生产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行为过程。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9条的规定和实务,技术成果的转化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技术的发明者自行投资转化生产;二是将技术的支配权转让他人所有,由他人投资生产;三是保留技术的支配权以许可的方式由他人生产应用;四是以技术作为出资与他人合资、合作或合伙生产;五是以技术服务指导的方式应用转化。显然,该五种转化方式的区分,是以技术成果作为商品并享有产权为基础,是技术成果商业交易的法律形式,显示了技术成果的转化方式就是技术这一商品被引入生产领域的方法和形式。

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则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将已经完成的大众化研究成果尤其是大众化方法的研究成果应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中并取得良好效果的行为过程。由于大众化研究成果本身(或说成果所体现的思想)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保护的只是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表达(即作品),技术成果无论是其本身(解决某一技术难题的方案、设想),还是技术成果的表达(作品)都受法律的保护;因此,诠释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方式不能完全套用技术成果的转化方式,后者转化的方式是以作为商品的技术成果为基础所作的区分。本文认为,探究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方式,要抓住“意识形态教育”这一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性质,遵从意识形态教育的规律。所以,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转化方式,一方面是成果被引入到大众化实践中来的方法和形式,这类似于技术成果转化方式的内涵;另一方面则是大众化实践的具体方式,因为大众化实践是众多大众化成果转化的集成。

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方式的类别,可依不同的标准作相应不同的区分。

以转化的接受主体(即大众化实践中的“受教育者”)的类别为标准,可分为以学生为接受主体的转化方式和分别以公务员、农民、工人、企业主等其他不同类群体为接受主体的多种转化方式。在以学生为接受主体的转化方式中又可进一步区分为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为接受主体的若干种转化方式。

依转化行为是否集中于特定的接受主体为标准,可分为课堂式的转化方式和广告式的转化方式。前者是大众化的实施主体针对特定的接受主体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所实施的方式,比如课堂讲授法、集中学习讨论法、组织群众集体观看相关的电影、纪录片或表演等;后者是大众化实施主体通过一定的媒介,如网络、报纸、广播、电视、悬挂标语等,向不特定的人有关大众化研究成果信息、内容、精神的方式。

以成果转化的具体用途为标准,可分为面向大众化实践的转化方式和服务于决策部门的转化方式。前者是实施主体将大众化研究成果应用到具体的大众化教育实践中,它将直接面向接受主体;后者是大众化研究成果被大众化的决策管理部门所接受,为这些部门领导、布置、落实、监督大众化实践活动提供参考。

以大众化实践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为标准,可以分为大众化素材准备中的转化方式和大众化教育宣传行为中的转化方式。

以大众化实践的形式和载体为标准,可以分为灌输式的转化方式和娱乐式的转化方式。前者是实施主体在显性的大众化实践中引入大众化研究成果的行为;后者则是实施主体在隐性的大众化实践中,比如在电影、戏曲、猜谜等娱乐性活动中引入大众化研究成果、宣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行为。

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方式的选择

一项具体的大众化研究成果被引入大众化实践,是否一定有助于提高大众化实践的有效性,仍然会受到该成果的引入是否恰当及如何引入的影响,其中转化方式的选择无疑是重要的。本文认为,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方式的选择要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遵从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原则。一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是“适应超越律”,即“教育者(实施主体)的教育活动既要适应受教育者(接受主体)的思想政治品德基础和发展需求,又要超越受教育者的原有基础,体现社会思想政治品德要求的规律。”[5]对大众化教育实践而言,“适应”意味着实施主体要研究接受主体、熟悉接受主体,对大众化研究成果的应用多采用自主式的转化方式、重视大众化素材准备中的转化方式;而“超越”则意味着实施主体必须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灌输”理论,重点抓好大众化研究成果课堂式的转化方式,等等。

第二,重视与接受主体关联性的原则。大众化实践要以适应接受主体的身心发展为基础,但接受主体的差异是客观而绝对的。因此,针对不同群体的大众化实践,在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方式的选择上,要特别注意接受主体的差异性,坚持一般、特殊与个别相结合的方法论,分清不同的群体而采用不同的转化方式,如课堂式的转化方式或广告式的转化方式、灌输式的转化方式或娱乐式的转化方式,使转化方式同接受主体的特征相匹配。

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方式的选择,除要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尽可能采用自主式的转让方式。大众化实践效果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既主导着大众化的实践,也决定了大众化实践的成败。他们作为大众化实践的实施者,不仅自己要精通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而且要掌握如何使接受主体自觉自愿接受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措施。因此,作为大众化实践的实施主体,有必要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行深入研究,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大众化实践中来,使自己既成为大众化教育实践的名师,又成为大众化研究的名家。

之所以提倡采用自主式的转让方式,这是大众化研究成果本身的特殊性及其转化的性质、复杂程度所决定的。技术成果是可以用一些技术指标加以定量确定的,因此其产权无论交易多少次,产权落入何人之手,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凭着该技术成果的资料,都能准确掌握该技术成果、实施复制性的商业生产,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相反,大众化研究成果针对的是有关人的信仰问题,其内容更多的只是对某类规律性事实、用一些定性的词汇加以描述,很难进行完全复制性的应用,其应用效果要同实施主体、接受主体相互匹配。他人大众化研究成果所依据的基础与自己眼前所实施的大众化教育实践,无论是在时空上还是面对的接受主体必然存在巨大差异,应用他人成果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当然,提倡自主式的转让方式,也并非排斥借鉴式的转化方式,对他人成果的转化应用至少要掌握精要、合理而灵活运用。尽可能采用自主式的转让方式,就需要在制度、措施上促使第一线的大众化工程的实施主体从事大众化的理论研究,使两方面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重点抓好课堂式的转让方式。课堂式的转化方式实质上就是一种科学性的灌输。首先,这是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且后继有人的客观要求。其次,这是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行为作为大众化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由思想信仰教育工程的属性所决定的。任何一种信仰的形成绝不是天生而自觉自愿的,都是外部他人灌输的结果,让广大人民群众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是如此,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关于这一点,列宁在《怎么办》中曾做过精辟的论述。

第三,重视大众化素材准备中的转化方式。大众化教育实践作为一项思想信仰教育工程,其难度无疑是巨大的。但事实也说明,课前做了充分准备、内容紧密联系实际、案例生动感人的课堂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因此,在大众化实践工程中我们应该特别重视大众化素材的准备工作,使大众化研究成果能够在其中得到转化应用。

第四,加强娱乐式的转化方式。强制的、课堂式的转化方式虽然是我们进行大众化研究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但这种转化方式下的大众化实践所面对的群体毕竟只是整个社会的一小部分人,其他更广泛社会群体所面临的大众化实践教育都是零星、广告式的。因此,如何使大众化教育实践深入这些群体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比如,鼓励扶助文学艺术作品宣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维持作品公开出版发行强制审查机制等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刘建军. 关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若干问题[J].思想理论教育,2008(7):25-30.

[2]王贵泉等.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研究[J].理论探索,2008(5):37-40.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2篇

关键词: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瓶颈;分析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科教兴国,科教强国的战略,因此我国的很多科研院所都在积极的响应国家号召,不断的组织优秀人才进行科研创新和研发。我国科研院所在研发成果上的成绩还是非常可喜的,但是科研成果最终是需要工业转化的,工业转化不仅能够有效的检验科研成果的最终质量,更重要的是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价值。但是我国的科研院所在工业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并不是非常的顺利,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瓶颈。现在困扰我国科研院所进一步研发创新的不是研发经费或者是研发难度,而是研发成果的成功转化率。作为我国科研院所研发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成果转化必须向深层次的领域迈进,大力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成功率。我国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助科研院所处理上述的问题。我国科研院所必须向产学研结合,多途径创新机制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的有效工业转化,突破科研成果的转化瓶颈。

1 我国科研院所在科研成果转化问题上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瓶颈

关于我国科研院所在科研成果转化问题上存在的瓶颈和制约问题的阐述以及分析,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个方面是在我国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中,相关的技术交易以及技术转让市场并没有得到完善。第二个方面是在我国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促进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转化。第三个方面是在我国的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中,利益分配不均衡是科研成果转化的一个瓶颈问题。下面进行详细的论述以及分析。

(1)在我国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中,相关的技术交易以及技术转让市场并没有得到完善,造成信息不对称。现阶段在我国的科研成果市场中,还是缺乏相对统一和开放的科研成果技术交易市场和科研成果转化市场,这样就导致了我国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不能够及时的让相关企业知晓,企业就没有选择以及购买科研成果技术的途径,这种情况说明我国的科研院所和技术需求单位并没有一个非常顺畅的接触和沟通渠道。同时我国的相关企业也不能够将需要的科研技术及时的通过相应渠道反馈给科研院所中。我国现在的科研院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科研环境,重视理论研究,对于技术应用则没有看重;重视技术研究,对于成果的进一步开发则没有看重。这种研发态度和环境就导致了我国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的过程中,同外界很少联系或者是不联系,这样就会进一步的导致成果的供应单位和需求单位的不了解和不信任。导致科研成果的理论知识和具体应用脱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以及工业应用。

(2)在我国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促进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在我国科研院所中,科研成果转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创建科研院所自己的高科技企业,这样能够有效的,及时的将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转化,实现成果的商品化。但是我们在这里需要正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科研院所成立高科技企业需要很多的资金,同时也需要科研院所具备进一步经营的能力,特别是需要经营型人才。这一问题是科研院所的难点之一。我国的科研院所技术型人才密集,但经营型人才缺乏,缺乏商业化运作能力;同时大部分科研院所对于高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有限,需要高科技企业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资金的招募,但是高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有高投入以及高风险的特点,因此很多的资金投资者对于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处于观望的状态,银行也由于高风险等原因不愿意将资金借贷给高科技企业,这样就给高科技企业的运行和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我国相关部门规定,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是不具备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资格,这样就导致我国的高科技公司不能够通过股票发行或者是债券发行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上述的问题也是我国科研成果没有有效转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和瓶颈。我国科研院所成立的高科技公司在成立之初,没有充足的资金进行科研成果转化运作,主要的原因有三个,第一个是高科技企业并没有充足的资本积累;第二个是高科技企业没有畅通的资金筹集渠道;第三个是由于高科技企业的投资项目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因此资金筹集的能力较弱。上述三个原因就导致了高科技企业的运行不畅,没有足够的能力将科研院所研发的科研成果进行有效工业化,商品化转化。是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瓶颈。

(3)在我国的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中,利益分配不均衡是科研成果转化的一个瓶颈问题。在我国的科研院所中,科研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面非常广泛。在研发期间主要有三个因素推动了研发的有效进行。一个因素是充足的科研经费;第二个因素是科学的市场检验;第三个因素是衍生问题的动态处理。上述的三个因素在研发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研发过程中,研发成果的转化离不开上述三个因素的帮助。虽然我国对于科研人员的待遇问题出台了很多的政策。这些政策都旨在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但是科研院所的相关领导对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并没有足够的支持和重视,没有严格的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来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在我国的科研院所中,科研成果主要的成果为职务成果,具体的成果转化利益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难以确定最终的受益主体。在我国现在的科研院所中,科研成果的转化主要功劳在于相关领导的正确领导以及科研单位提供的优质的科研环境,忽视了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的付出和努力。因此在成果转化利益分配过程中,科研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大部分的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全部给了相关的领导。这样就直接的伤害了科研人员的科研进取心以及主动性,积极性。这样的问题进一步发展就是个别的科研人员同外界人士合作,造成科研院所的技术流失,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 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分析

(1)我国现阶段科研院所在对待科研成果态度上具有形式化的问题以及表象化的问题。在我国科研院所中,科研项目的立项以及相应的后续程序严格的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在遇到科研难题时,会找相关的科研同行进行咨询,或者是查阅文献以及检索引证。关于科研项目的具体进程只是汇报给相关的管理部门。我国现在的科研立项大多是一些形式化或者表面化的东西,导致科研项目本身就存在着先天不足。很多科研院所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项目获取经费。很多的立项科研成果是通过不计成本的投入在实验室中模拟形成,但是在我国的商业领域需要的是最小的投入最大的回报,因此我国的科研成果很难到达商业上的要求。我国的科研成果在投入生产过程中长时间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这就是科研过程中形式化或者是表象化的危害。

(2)在我国的科研院所进行科研成果研发过程中为了片面的追求洋化的科研成果而忽视了科研成果的本土化。科研院所撰写的博士或硕士科研论文,以及各项科研课题的申报与获批,其中,均有“国际相同研究领域、成果及水平”等模板要求。瞄准国际前沿本身并没有什么瑕疵,但一味最求国际先进,与国内的需求和实际脱节,这种追求洋化的重复投入,从根本上遗失了本土化和适用化的内在需求,也忽略了我国工业化短暂进程的内在特点。

(3)在我国的科研院所中,相应的科研管理机制和体系制约了科研成果研究的正常运转,这样就导致了科研成果的虚拟化问题科研院所的评职机制、教学科研考核机制和名利驱动机制等,导致科研人员注重的目标不是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而是科技成果本身的研究过程与成果鉴定。简单说,科研证书完全满足了名誉的需求。“用与不用、用好不用好”完全是企业与社会的行为,学术研究呈现了虚拟化和泡沫化的乱象。

3 我国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工业转化过程中遇到瓶颈的处理方法

关于我国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工业转化过程中遇到瓶颈问题的处理方法的论述以及分析,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个方面是在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实行产学研三位一体化方针,同时要创新拓展转化过程中的实施路径。第二个方面是在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的过程中,我们正确的使用风险投资相关运营模式,同时还要对风险投资的相关运营模式进行创新。第三个方面是在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的过程中,相关院所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研发转化激励体系。下面进行详细的论述以及分析。

(1)在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实行产学研三位一体化方针,同时要不断拓展转化过程中的实施路径,多模式,多渠道实现成果的市场化。转化技术合作模式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技术合作是一种资源优势互补的合作,高校和企业能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合理分工,这种需求和资源结构的互补性能够产生比单一资源单独使用更大的效率,在合作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资源的配置也更加合理。

(2) 在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的过程中,我们正确的使用风险投资相关运营模式,同时还要对风险投资的相关运营模式进行创新 风险投资是科研院所通向资本市场、促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条捷径。利用风险投资有助于缩短科研研究到工业生产的周期,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的择优培植机制,为我国科研院所附属科技企业的成熟创造了条件,对我国科研院所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催化作用。

(3)在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的过程中,相关院所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研发转化激励体系。对于科研人员来讲,科技成果转化成的实际收益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有效的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我国的科研院所应该不断的完善和建立科研收益分配制度来鼓励相关的科研人员。在美国,科研成果的转化收益有三分之一是用于奖励科研人员的辛苦努力和付出。这样的结果能够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有效的处理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让科研人员积极的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进程。让科研成果真真正正的转化成为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帮助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刘静,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模式选择[J],当代经济,2013(3):92-93.

[2]左猛杰.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运营模式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2010:28.

[3]朱双庆.技术入股型公司治理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10:46-50.

[4]林东明.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运营模式的思考[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6:14.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3篇

论文摘要: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系统研究了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的转化问题。从科研成果在促进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同步发展过程中所起的承上启下作用,分析了科研成果对于促进教学内容更新与升级的重要作用;针对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时所出现的问题,研究了影响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直接转化的诸因素;研究了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基本方法和主要途径,以及转化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科研成果对于促进教学内容更新与升级的重要作用

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课程教学内容体现出来的,是根据社会需求确定的。对应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也必然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这就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必须面向社会需求,及时地实现更新与升级。而科研成果正处于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逐步靠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对于促进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同步更新具有重要作用。

1.科研成果是体现社会需求的重要形式

社会需求可通过多种形式体现出来,而在高校内部,科研工作是体现社会需求的最直接形式,社会需求是引导科研工作方向的指挥棒。社会需求在科研成果中会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出来。从满足社会需求的时效性来看,可将社会需求分为短期需求与长期需求。一般来说,横向课题、工程性课题是针对社会短期需求的,主要用于解决某一领域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纵向课题、基础性课题是针对社会长期需求的,主要研究今后有潜在应用价值的理论、技术与方法。从满足社会需求的学科领域来看,可分为机械工程领域社会需求、管理工程领域社会需求、电子工程领域社会需求等,这些专业领域的科研成果分别满足相应领域的社会需求。从满足社会需求的地域范围来看,可分为部级社会需求、省级社会需求、市级社会需求等,相应的部级科研成果、省级科研成果、市级科研成果分别满足相应地域范围内的社会需求。

上述科研成果一般都有一定的课题背景,属于一种任务性的科研成果。此外,在学术领域还广泛存在着自主性研究,尽管通过该类研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缺乏明确的课题背景,但其也是面向一定问题的,该问题的解决必然会促进相应领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满足社会发展的一些内在需求。

2.科研成果是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靠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

教学内容应当及时反映社会需求的总体趋势,其应处于一种动态的调节过程之中,但这种调节并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需要一定的动力机制推动这种调节功能的实现。科研成果就是推动课程教学内容发生调整的一种重要推动力,在这种推动力下,实现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同步发展。

之所以认为科研成果是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靠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是因为教学内容难以实现一次性的向社会需求靠拢。教学内容主要取自于当前已取得的、较为成熟的知识成果。从这种角度来看,教学内容是直接面向某领域相关科研成果的,而其满足社会需求的功能则是通过该科研成果间接体现出来的。因此,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的靠拢具有传递性。首先教学内容应当向科研成果实现第一次直接的靠拢,然后科研成果再向社会需求实现第二次直接的靠拢,从而实现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的间接靠拢。而在这种传递性的靠拢过程中,科研成果起着承上启下的媒介作用(如图1所示)。

在图1所示的教学内容调节模式下,科研成果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如果缺乏相应的科研成果则教学内容无法实现与社会需求的同步发展,致使教学内容因循守旧。

从另一方面来看,科研成果的先进水平与成熟水平直接决定了课程教学内容的先进水平与成熟水平社会需求的满足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受到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对于社会整体需求总会存在一定的缺口,因此相应的课程教学内容也难以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它只是反映了人们当前对某一领域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当然也有某些科研成果超越了当前的社会需求,如某些基础性研究课题据此转化而来的教学内容也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其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则是深远的。

二、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时存在的问题

科研成果是针对比较具体的问题的,主要体现为解决相应问题的技术路线,可通过规范、图纸、技术数据、技术手册、技术报告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这些科研成果的描述方式是以相关人员的实际需求为基础的,重点体现成果的创新性,以及成果的可操作性。而课程的教学内容是针对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高的,主要体现为富有逻辑性的专业知识体系,通过循序渐进的知识章节,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知识表述形式,实现系统化人才培养目标的。

显然,将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是不妥当的。该做法忽视了学生知识基础的薄弱性、教学内容的系统完整性和授课过程的逻辑连贯性。虽然科研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但将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由于忽略了教学的内在规律,容易产生使学生想不明白、学不清楚、用不到位等问题。

2.影响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直接转化的因素

(1)学生的工作背景。科研成果往往立足于比较具体的实际问题,属于问题驱动型的知识产品。为了更好地理解科研成果的重要意义,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工作背景。而通常情况下,学生要么不具备工作背景,要么工作背景与科研成果不一致,难以在科研成果的重要性方面与科研人员形成同等高度的认识。这就影响了其对科研成果的学习主动性。

(2)学生的知识基础。科研成果通常是站在某一领域专家、学者或工程人员的角度来描述问题的,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知识基础才能理解科研成果的基本思路。而教学内容针对的是一般学生,相对于科研成果,这些学生的知识基础往往是薄弱的,这就影响了其对科研成果的深人理解。

(3)科研成果的表述方式。科研成果有比较规范的表述方式,如手册、图纸、报告等。相对而言,教学内容在表述方式方面则要灵活得多,可通过语言、文字、图形、声音、影像、试验等多种形式进行表达。科研成果相对单一的表述方式不符合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影响了其对科研成果的掌握程度。

(4)科研成果的体系结构。科研成果主要反映科研人员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在体系结构上重点突出其攻克关键问题的详细方案。相对而言,教学内容的体系结构则要系统完整得多,它强调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体系结构要反映学生“从不懂到基本懂,到非常懂,进而到能灵活运用”这样的一种学习递进模式。科研成果相对单调的体系结构不符合教学工作中循序渐进的一般规律,影响了学生对科研成果的完整认识。

三、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实施

1.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主要途径

(1)以教学案例方式佐证学生所学知识的有效性。某些科研成果是一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在具体领域的应用,它拓宽了该理论和方法的应用场合与范围,因此从教学角度来看,这些科研成果进一步证实了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有效性。这类科研成果适宜以案例的方式,充实到当前课程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对学生所学知识有效性的一种佐证。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以学生当前所学知识为主体,以科研成果为支撑,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案例,进一步夯实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刻理解。

(2)以理论引申方式扩展学生所学知识的深入性。某些科研成果是对当前理论和方法的进一步发展,它或者进一步深人挖掘了该理论和方法的深层次内涵。或者进一步改进了该理论和方法的不完善之处,或者进一步拓宽了该理论和方法的体系结构,所以从教学角度来看,这些科研成果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进一步延伸。这类科研成果适宜以理论引申的方式,充实到当前课程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对学生所学知识不完善性的一种弥补。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以学生当前所学知识的不完善性为驱动,以科研成果为解决问题的契机,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理论引申,从正反两方面拓宽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全面理解。

(3)以教学试验方式提升学生所学知识的实践性。某些科研成果是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变相表现形式,或者说将基本理论和方法通过另外更直观的形式表现了出来,如基于一定的理论和方法,或者开发了相应的软件系统,或者制作了相应的试验仪器,或者生产了相应的实际产品。这些科研成果从多角度展示了教学内容的立体结构,从眼睛看、耳朵听、鼻子嗅、双手触等多种感官角度全方位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这类科研成果适宜以教学试验的方式充实到当前课程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通常可将此类科研成果转化为三种不同类型的试验,一是分析型试验,主要针对理论性较强的定量知识模型,用于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实现活学活用的目的;二是操作型试验,主要针对流程性的定性知识模型,用于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系统认识,以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三是演示型试验,主要针对较为复杂的教学内容,通过教师演示的方式,增强学生对抽象知识的感性认识。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以科研成果的可操作性为基础,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试验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4)以全新知识方式填补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空白。某些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创新性,它采用全新的方法系统,构建了解决问题的基本知识体系,填补了缺乏相应课程教学内容的空白,使原来难以解决的问题获得了崭新的解决思路。从教学角度来看,这些科研成果具有极高的教学价值,它不但可以进一步完善学生的专业知识体系,而且有可能催生全新的社会行业,促进社会知识水平的整体提高。这种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全新知识,可以在教学内容中通过三种形式体现出来,一是以当前课程为基础,增加新的、自成体系的教学章节;二是创建新的教学课程,全面阐述解决某一问题的系统化理论;三是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增加学生培养方向的多样性。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内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与前沿性,它在更高层次上满足了社会的一种全新需求,这样的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行业指导性与前瞻性,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更高级形式。

2.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具体过程中,应当遵循课程教学的基本规律,以适当的方式方法,将科研成果以一种更符合学生学习心理特征的形式,转化为相应的教学内容。为实现该目的,在转化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围绕科研成果适当扩展的原则。科研成果往往集中在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上,如果缺乏与其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一般学生很难全面理解该成果的理论内涵。从教学角度出发,则需要围绕科研成果这一核心知识点,对其进行适当扩展,将科研成果系统升级为富有逻辑性的教学知识体系,便于科研成果的进一步传承。扩展可从如下方面进行:一是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基础理论。理解科研成果的理论内涵,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针对科研成果,在学生当前所学知识的基础之上,向学生讲述必要的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基础理论;二是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应用领域。为使学生理解科研成果的重要性,针对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向学生讲述该成果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情况或潜在的应用价值;三是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分支知识。科研成果所涉及到的理论与方法往往隶属于一个更大的专业知识体系,在讲述科研成果的核心理论基础上,适当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其他分支知识。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4篇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政府激励

作者简介:翟华明(1978-),男,辽宁本溪人,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注册会计师;石善冲(1968-),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天津 300401)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项目编号:08020180)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4-0012-02

高等学校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方面要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知识文化水平,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科研,研究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并将这些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然而我国高等学校目前存在着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问题,这限制了高等学校在我国技术推进中的作用,也不利于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社会生产力,之所以存在着较大的困难,是因为在转化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相关利益方,有许多的矛盾需要解决。第一个相关利益方就是高等学校本身,它是我国科研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吸纳高学历人才,整合各学科科研资源,组织人员开展各类研究项目,最终将取得的研究成果推向社会,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从其功能上来讲,是我国科技成果的发源地和提供方;第二个相关利益方是中介服务机构,在高等学校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它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了解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并寻找拥有相关技术实力的高等学校立项,开展技术合作,解决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也可以首先了解高等学校掌握的科技成果,寻找适用企业,完成双方的结合;第三个相关利益方就是企业,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直接推动者,面临着残酷的竞争,迫切需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供创新产品,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是科技成果的需求方,需要与高等学校联合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可以看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相关利益方是有着共同的目标的,就是顺利完成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此过程中,三方都会获益。然而,多年来,我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始终比较低,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政府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本文将从政府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成果转化相关利益人的有效激励模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一、高等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激励行为互动

高等学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相关利益方,需要在政府的帮助之下,将取得的科技成果推向社会,既取得自身经济利益,又能激励科研的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激励行为互动主要应从以下一些方面入手。

1.明确目标导向,转变评价方式,强化激励体系建设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的科研激励存在着问题。长期以来,高等学校科技成果总是强调学术价值,而忽略其市场价值;通常课题结题只评判学术价值,而不问市场效应如何。例如高等学校通常以论文、课题、论著以及获奖等为依据来制定激励措施,科研人员的职称晋升通常以的期刊类别评价,而不是论文内容,课题以级别而不是实际意义来评价。这一导向造成了我国高等学校大量的科技成果无法应用,沦为废纸,浪费了宝贵的课题经费。

要扭转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不力的现状,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转变激励方式,将“市场”作为科研项目的真正导向。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目标,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必须以能够带来实际的社会效益为目标,课题的立项和科研的开展都要围绕着最终的实际应用来进行。其次,要在高等学校内部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用制度保证科研的正确方向。最后,要有有力的激励手段保证科研的正确方向,根据科技成果实际社会效益水平,给予不同的奖励,将教学、科研、效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学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紧密结合,真正使科研务实。

2.改革分配体制,激励科研人员

在当前的高等学校激励体制中,过分注重课题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当然,课题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是非常重要的科研推动者,在整个科研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认清,任何科研项目的完成都不是单独的一个人可以实现的,需要很多专家、学者的共同参与。而这些专家、学者也需要得到应有的激励,否则对项目团队的建设是极为不利的。尤其是我国目前存在着科研腐败行为,导致很多课题负责人只是一味拉课题,并不参与课题研究,而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又拿不到相应的奖励和报酬,这造成了科研的浮躁。另外,高等学校往往只是重视对主要成果研究者的奖励,而对于成果转化者、管理者、中介者则没有任何激励,这一倾向也影响了从事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导致大部分科研管理人员仅做课题申报和上传下达等行政性工作,而极少走入企业和社会,制约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付出极大努力,因为现有观念和体制已经根深蒂固。首先,需要依靠政府力量来扭转现状。政府应该从立项和考核等方面转变高等学校的科研观念,将成果转化纳入评价体系,让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成果转化的重要性。这里所指的科研人员,不仅仅局限于学科带头人或者课题负责人,还应包括成果的转化者、管理者和中介者。要通过科学的制度来保证这些利益相关者都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其次,高等学校需要根据政府的导向,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具体制度,实现劳动、知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力求公平、合理。再次,可以考虑将科技成果开发团队与转化团队进行一定程度的结合,科研人员在完成科研任务之余,可以到科技成果转化单位做一些适合的兼职工作,或者辅助完成自己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激励行为互动

企业一直在政府设定的环境中经营,其行为受政府的影响极大,政府的导向作用会直接体现在企业的行为上,因此,政府应该利用这一导向作用,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1.提供法律法规保障

提供法律法规保障是政府最大的职能,落实到科技成果转化这一问题上,就是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让科技成果研发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能够得到利益保障,这样可以促进科技成果快速有效地走入企业,顺利完成转化。因此,政府在设定法规时应倾向于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合作,接受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将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从税收、贷款以及行政审批等方面奖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突出贡献。同时,还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浪费科研资金、窃取他人专利以及学术腐败行为要严厉惩治,对于破坏科技成果转化的良性市场的行为绝不手软。只有激励与打击两手并重,才能保障企业、高等学校的专利发明和合法权利,才能维护好市场的公平竞争,理顺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2.鼓励灵活的融资方式

融资无论对企业还是对高校都是一个重要的主题。一方面,高校的科研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笔资金通常来源于政府和企业,而目前的科研资金仍然相对匮乏,不能满足科研需要,限制了科研的发展。另一方面,企业要完成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仍然需要大量资金,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银行和民间,然而目前企业资金也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发展受到制约,进一步加大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因此,政府还应该在加大投资的同时鼓励灵活的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的激励行为互动

正如前文所述,中介机构是高等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对科技成果转化起和促进的作用。它的存在有利于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政府与企业共建中介服务机构

为了能够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中介机构的存在非常必要,而要使中介机构更加充分发挥作用,可以考虑政府与企业共建中介机构,这样可以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政府应创造条件,鼓励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鼓励高等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中介网络化服务平台,以提高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质量,为高等学校和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政府一方面需要与企业多多接触,收集相关市场信息,了解市场需求,之后调整指导政策,引导高等学校的科研方向,面向市场需求,将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科技水平作为科研的目标,致力于具有明确市场价值的研究工作。此外,政府还需要与科技成果的接纳方和企业的投资人保持沟通,提供诚信的信息平台,帮助企业了解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相关信息,明确其市场价值以及新产品的市场空间,同时也要清楚这一成果蕴含的市场风险,帮助企业和高等学校完成科技成果交易和开展继续合作。

2.培养科技中介人才

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持。因此,政府还应辅助培养专业化的中介服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人才具有其特殊性,由于科技成果都是高等学校的高层次人才研发,是大量高新知识的结晶,中介人才需要对这些成果有足够的了解才能顺利帮助其转化,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中介人才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并且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才能胜任这份工作。然而目前市场上的中介结构严重缺乏这样的人才,其工作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素养,这也造成了目前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的现状。因此,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中介人才也是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结论

综上所述,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政府的激励行为可以有效地提高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因此,政府需要充分重视自身的作用,从高等学校、企业和中介机构三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首先,政府需要为高等学校提供正确的市场导向,推行新型分配制度,重视保护科研人员的利益,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政府需要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灵活的融资方式,降低投资风险;最后,政府还要为中介机构培养专业的人才和新颖的发展模式。这样,高等学校、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便可以在一个积极的大环境下,相互有效交流沟通信息,加快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加快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

参考文献:

[1]许百涛,安沛旺,曾卫明.“三主一辅”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探讨[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2):99-102.

[2]李红宇.重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角色的路径设计[J].中国高等学校科技与产业化,2009,(9):66-68.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5篇

模式。

关键词 大学生;成果转化;科技传播;协同创业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5-0221-02

科技作为拉动国家经济增长和综合国力提升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政府关注的重点。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是21世纪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也被国家日益重视。在国家的倡导下,各部委部门、各级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多种多样的政策和措施,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旨在培养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能力,并鼓励其进行技术转化,大学生通过专利成果转化、技术创业的案例屡见不鲜,相应地高校中开展和从事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的大学生数量和规模稳步增加、参与形式也变得丰富多样。通过专利成果转化与科技传播协同创业成为一种新趋势。

1 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与科技传播协同创业优势

科学技术始终是国家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衡量指标,一直是国家科技领域工作的重点。国家对于公民或科研机构开发科学技术一直秉持支持态度,出台了多种形式的鼓励措施。专利成果转化与科技传播协同的协同创业模式符合国家支持的导向,是国家支持和倡导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国家的倡导下各级职能部门也出台了有效的扶持措施,国家通过加大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和有效引导,倡导高校重视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并鼓励大学生通过专利成果转化获取技术。来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例如国务院明确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取消资金限制,降低创办企业准入门槛,同时更加大对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提供创新创业便利条件。

传统行业领域的自主创业主要通过市场化的商业经营模式开展,除了需要充裕的时间、资金及人脉支持,还需要专业化的工商税务、市场竞争、风险规避等诸多知识、经验和能力,需全身心的投入。高校大学生虽然具有思维活跃,学习能力强,接触新事物快,理论水平高的优势,但是由于处于高等教育阶段,在学校以课业为主,无法做到全脱产创业,同时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群体而言,在企业管理和经营知识储备上均有所欠缺,从事传统行业领域显然是不具备优势的。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和科技传播,承接企业项目研发、合作或者技术入股转让合营,具有更加长期和稳定的优势。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技能和科学技术的自身独占特性优势,科技创新与技术协同创业模式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学生创业的市场稳定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创业者的亲睐。

2 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及科技传播制约因素研究

分析

2.1大学生群体自身研发能力和转化意识不足

据调查结果显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没有兴趣、觉得没有用、成了大学生对科技创新以及科学技术转化主要认知。鉴于我国长期以来应试教育的模式,以及现有的大学教育整体态势,在步入高等教育前接受中等教育的大学生们,在科技创新能力的基本素养,是亟需提高的。大学生交叉创新意识薄弱,也成了制约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主要需要交叉学科的能力培养,不仅涉及到自然科学方面,同时更加涉及到社会科学方面,往往需要结合自然学科和社会科学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大学生群体在校内的交际面和科技创新人脉的储备,也决定了其是否能够在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上有所突破。在对数据的整理和研究中发现,从源头而言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是科学技术能够成型的源头,大学生科技创新需要引导,科学技术的转化需要进一步系统的规划,扩大科学知识在大学生群体中的知晓度,只有首先抓好大学生科技创新技术,才能进一步的有相应的科学技术方法,从而实现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可能。

目前而言,由于知识和视野受到限制,大学生在从事大学生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选题的时候,存在盲目的现象,导致研发出来的科技成果没有市场应用转化的前景,从而加大了科技研发成果的市场转化难度,致使大批量的科学成果,无法被有效转化。还有就是大学生科技研发产品、研发成果虽然具有较强的市场应用价值,由于信息资源、以及财力物力缺乏有效的支持,现有的科学技术有时候无法实现转化,欠缺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指导。对科学技术申请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大学生对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过程的概念并不清楚,较多的同学因为不了解觉得很神秘,这些因素导致了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能力的信息闭塞。从而未能使其顺利的进行市场的转化和有效

引导。

2.2 大学生自身资源、人脉有限,缺乏必要的有效引导

各高校先后设置了相应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例如《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供学有余力的同学进行申请。通常情况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制作类、人文社科类研究。大学生通过自主选题以及教师选题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书的撰写。然而高校大学生提交申请的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在自身的研究条件下无法完成的更好。

就目前而言,一是要加强对大学生选题的引导,通过练习对接教师的科研项目中的子课题以及相关的课题的延伸和综合,提升大学生研究项目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围绕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的实际需要,进行非均匀的基金项目划分工作,改变传统的不论大小,统一一刀切的形式,将大学生科技创新的资金实际使用到位。另一方面,大学生在从事科技创新研发的时候,需要技术以及相关硬件条件支持。现有高校运行机制应充分合理使用高校的科研设备以及教师指导资源,协助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研发,促使其专利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尤其是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向科学申请技术方面转化的支持力度,促使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更好更加平稳地的向科学技术

过渡。

2.3 在校大学生于社会市场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

技术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于市场的反应滞后,要加快对技术市场环境的预测监管机制,形成一个有需求有研究,有研究有科学,有科学有转化的一套尽力而为的推动推手,就要建立起一套高校自身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引导机制。科学技术的开发不同于一般的科技创新,需要满足技术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等相应的硬性要求,同时对于科学案件的申请也是需要专门的业务知识,常常有科学机构来完成对科学的文件撰写、提交,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申请相对复杂,科学机构需要收缴一部分费用,因此造成了科学申请成本的增加,打消了大学生科技创新研发向科学技术转化的积极性。

例如现有的科学案件的申请,已经由传统的纸质文件申请,转变为现在的电子科学申请,网络时代的来临,加快了科学申请的速度同时也提高了对科学申请人综合素质的要求。有鉴于此,大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在完善自我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需要熟悉科学的申请流程,加强对科学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学习,需要进行有重点的突出学习,从而才能够更好地保证研发出来的科技创新产品能够及时申请成为科学技术,充分稳定保障科技创新成果,为后续的科学转化奠定相应的

基础。

3 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和技术协同创业模式

大学生科技创新产品需要引入外力进行推波助澜效益,协同创业模式一方面充分使用校内的教师资源,要引入高校专家、学者、例如教授、高级工程师,通过加大教师教学实践补贴,让教师成为大学生科技创新路上的技术引导者,借助教师科研的经验和思维模式,通过教师的引导,更进一步地激发和提升大学生从事专利成果转化的能力,对大学生原始的科技创新研发作品的性能做进一步的优化和验证,进行二次开发设计,符合工业或者市场的使用,其具有更加科学、合理、经济的特点,使作品形成产品,以便于同市场进行更好地接轨,获得企业孵化的亲睐。

协同创业同时探索“双导”牵引制。通过社会邀约、特聘的方式,开放理念,着力聘请社会上具有突出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推广和营销能力、手段、资源的社会专家,同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转化产品进行对接,促进产学研用同步协调接轨,实现在专利成果转化的源头有作用,在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有指导,在研发之后又转化,转化之后能够形成创业企业的配套推动模式,在大学生创业扎根生存、市场开拓,销售营销及后续的创业过程中予以全程指导、并可通过其引入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将科技创新产品的科技创业做到资源最大化利用的程度;另一方面需要对科技创新产品进一步进行市场推广研究,根据科技创新产品类别特点,设置大学生科技研发和科学技术转化协同创业营,对其自身的科学技术申请进行培训,同时进行开设相应的科学技术向企业创办转化过渡的培训学习班,以提升广大大学生群体科技创业的意识和知识储备,为大学生群体开展科技创业提供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4 结论

在现有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下,基于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科技创业即将成为大学生科技创业的主要潮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科学技术研发,符合大学生创业的实际需要,能够为大学生提供低成本、高收益的创业渠道,而且能够促进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但目前而言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过程还缺乏有效的必要的沟通互动协调机制。

通过大学生自身的科技研发能力基础,结合高校和政府的有效引导,建立起一套沟通协同机制,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能力,并把控研发源头和方向,加快加深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进程和转化程度,并探索高校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对接,引导相应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科学技术进行协同创业,在创业过程中反促大学生专利成果转化。

21世纪是创新的世纪,无法创新或者不具备创新能力,都必将成为制约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瓶颈,要结合大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进行引导。然而克服这个困难,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高校间、政府职能部门、大学生群体自身的协同工作,探索大学生科技创业、低风险创业的工作机制和机理,实现大学生科技创新研发和科学技术转化协同创业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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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士军.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研究[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05(3):55-56.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6篇

Abstract: Technology transfer is an effective way to promote the connection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economic, which is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system. The func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is to speed up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s well as serv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a series of issues still exist in the growth process of college and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It is needed to optimize management operation mode, set up comprehensive talent team, build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draw support from the Technology Transfer Alliance and enhanc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 order to raise the transformation yield of scientific-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boost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

关键词: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研究

Key words: university;technology transfer center;research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6-0237-02

0 引言

技术转移是指为提高生产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等一系列活动[1]。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是依托高校建设的技术转移中介结构,利用高校的人才、技术、信息及科技成果等资源,以实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起点,围绕人才培养、企业孵化、融资并购等方面开展服务,是联系高校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2]。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宗旨是利用高校科技资源,帮助企业获得科技成果,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问题,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际技术创新合作。

1 建立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意义

技术转移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手段。党的十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明确要求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2013年底,科技部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新法案将消除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以法律手段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1.1 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高校建立技术转移中心有利于加强产学研合作,不仅能形成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的有效纽带,还可以整合高校人才、技术、分析测试中心等科技资源,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多层次的复合型人才,将高校的优势资源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实现产学研全方位合作,缩短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的周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1.2 促进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高校聚集了技术研究人才、掌握了先进的科技成果,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是高校服务地方的载体,是科技创新连接经济发展的桥梁。通过高校技术转移,使得前沿技术向地方企业扩散,不但满足了企业科技创新需求,还有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企业技术结构的升级,会培育新兴特色产业,将引导更多人才、资金和基础设施投入,从而推动区域内产业集群,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现状

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有关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开始进行研究,许多国家将技术转移机构作为是政府推动技术创新和扩散的重要载体,高校、企业、研究机构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活动也高度关注,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70%,美国和日本甚至达到了80%[3]。

我国20世纪80年代建立了第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部分高校开始进行产学研合作。2001年,基础比较好、科技力量比较强、科研成果比较多的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6家大学的技术转移机构被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利用大学优势资源、集中高校科技力量,解决国家、行业、企业急需的共性技术问题,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加强国际技术创新合作,成为我国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度,6所大学的技术转移中心共与企业签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委托开发等合同2922项,合同金额达8.24亿元。随着技术转移中心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方面作用日趋明显,许多高校都成立了多功能的技术转移中心。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277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其中依托于高校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有66家,占全国总数的23.8%。

3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技术转移体系,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在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达到20%,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到10%,大量的科技资源未得到有效使用[4]。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转移中心的运营效率不高。由于高校的科研评价机制滞后、科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加上技术转移中心很难回避高校的行政干预,不能真正实现高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导致转移中心运营市场化程度不高。

二是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缺乏。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一般是由科技处或产业处管理运营,市场合作意识淡薄,谈判、经营等方面能力薄弱,缺少专业的管理队伍,不能适应过程复杂、风险较高、周期较长的技术转移工作。

三是技术转移资金投入不足。高校的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赖纵向经费支持,大部分用于基础和应用研究,对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过程中的资金投入较少。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运营经费的匮乏,已成为制约中心业务拓展、推动地方产业结构升级的瓶颈。

另外,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普遍规模较小、服务水平低、信息流通不畅、跨国技术转移方面能力弱等问题。

4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建议

4.1 优化管理运营模式 运营模式是技术转移机构实现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率的基本保障,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模式,既要接受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还要适应企业的市场化运营机制。高校技术转移中心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化”运营模式,对校内作为职能部门进行科研管理,可以快速调动和整合科技资源,面对市场以企业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真正成为高校与企业链接的桥梁。同时,实行企业化管理运营模式,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将工作人员的收益与业绩挂钩,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市场竞争力。

4.2 建立复合型人才队伍 技术转移是一项涉及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法律金融等多学科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素养要求很高,所以建立高水平复合型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是技术转移中心的首要任务。要培养懂技术、懂市场,兼具管理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立足高校学科结构,发展一支涵盖各学科的教授顾问团队,为技术转移提供决策咨询;招聘或培训一批具有技术背景、市场判断能力以及商务谈判能力的技术经纪人,组建一支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团队。同时,高校应配合技术转移中心,出台鼓励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配套政策,建立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培养机制,保证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3 构建技术转移金融服务体系 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失衡,加上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导致高校技术转移工作难以打开局面。因此,转移中心有必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和投融资机构协同创新机制,将科技金融服务贯穿研究立项、孵化、产业化等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链条。按照市场化运营机制,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与投资机构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专门用于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吸引社会创业投资机构、民营风险投资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等机构建立技术转移投融资服务体系,主动介入高校和企业技术转移环节。联合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服务,拓宽科技中小企业研发、技术升级、规模生产的资金渠道,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快速发展。

4.4 借力技术转移联盟 技术转移联盟是集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投融资、成果对接、项目咨询、会议展览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服务平台,一般由科技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孵化器、高科技产业研究院、企业及其它科技中介机构组成,具有丰富的科技成果、企业技术需求等资源。借力技术转移联盟,共享科技信息,整合社会创新服务资源,围绕企业创新需求提供高质量、深层次、专业化的协同服务,构建高端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跨区域、高辐射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促使不同区域内的科技资源综合集成和高效配置,弥补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规模小,服务水平低等不足,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4.5 加强国际技术转移 国际技术转移是技术成果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动,有单向技术输出、合作开发、共享科技情报等转移方式。国际技术转移是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技术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推进国际技术转移具有战略意义。引进跨国专业技术人才,联合国外技术转移机构,拓展丰富的国际创新资源渠道,建立国际技术交易信息网络,实现国际与国内先进科技成果的双向流动。推动跨国技术转移,引进世界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提升国内企业自主创新的起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5 结论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对于加快技术转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综合国力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需要高新技术支撑和战略新兴产业带动,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要发挥技术转移的职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程度,强化社会服务功能。高校要完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纳入绩效评价指标,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产学研活动。国家要加强政策环境和法规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科研评价体系,引导高校进行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实现社会经济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王雨生.中国高技术产业化的出路[M].北京:中国宇航出版社,2003.

[2]苗露.卓越工程师培养中的实践教学体系研究[J].价值工程,2011,30(5):252-253.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7篇

我国每年都取得数以万计的最新科技成果,其中高校科技成果每年就达3万多项,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显示出了我国的科技潜力和实力,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到20%、专利实施率不到15%,而发达国家高达70%、80%。同时,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贡献方面也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后,能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的只占被转化成果的30%,而真正形成产业的还不到5%。国家知识产权局2003年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的调查资料显示:高校为了独占市场而申请专利的动机比重不足1/3。目前,在高校明显存在专利申请量年年上涨,但成果转化情况令人担忧的现状,这样势必影响到技术进步。面对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严峻挑战和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加快国民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战略转变已迫在眉睫。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一定时代的实践主体基于已有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条件,为了提高或扩散技术、促进和发展生产、丰富和改善生活,在研究、开发、试验、生产、营销等实践活动中所实现的已有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它的主要特征在于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科技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突出强调已有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产业化生产、社会化普及。

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必须经过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的传播、技术的应用、应用结果反馈与改进等环节,这是一个随时间螺旋式推进的过程。

阶段I是技术开发阶段。主要是研发人员通过创造性的探索活动产生出创新思想和技术设计思路,并通过一定渠道使其广为人知。此阶段可能涉及到研发者和技术潜在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互动。

阶段II是技术推销阶段。同时涉及技术开发方和技术使用者,其目标是通过有效地交流使两者对技术的功能和评价达成某种共识,使技术的潜在使用者能够采纳或至少了解该技术。

阶段III是技术应用阶段。一般而言,这一阶段技术开发方应该仍和用户保持联系,以跟进技术使用状况,提供必要的后续技术支援。

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模式和关联方

成果转化有多种模式,根据成果的性质和类别差异、具体的转化途径、关键因素和过程也有很大差别。在总结大量实际案例和有关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提炼出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模式。

启动阶段(选题立项):发端于高校教师通过对市场或社会需求的把握、或通过申请国家公开招标的课题(纵向课题)、或接受企业委托(横向课题)而确定研究题目或方向。

研发阶段:一般情况下,研发工作在高校中独立进行,企业很少参与。其结果就是产生实验室成果。此阶段,如果技术中介机构开始介入,并在技术供需双方开展双向服务,则可加快对技术的了解和价值评估上的认同度。

中试阶段:在科技成果真正应用到企业生产中前,中试环节非常重要,但在目前,中试却经常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成功的新技术中试,需要除高校和作为潜在技术使用者的企业之外,中介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应积极介入和推动。

工业化试验和产业化合作阶段:通过中试的成熟技术,就可以在大学和企业的协商下投入工业化试验和生产。在实践中,有时出于分散风险或融资的需要,一些专门的投资机构会参与到产业化的合作中来。

在上述模式中,我们不难发现,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主要的相关方包括政府、高校、企业、中介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

政府:主要作用是提供一个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律环境和条件,同时还直接为高校的科研任务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近年来,政府主导下的技术市场、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园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校:是科技成果提供方,他们逐步认识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性,其内部制定了一些相关的科技政策,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成效。

企业:是科技成果需求方,也是体现科技成果最终效益的实现者。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与高校开展科技合作。企业通过向高校提出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市场信息,并提供研发经费实现与高校的科技合作。这也需要企业在引进新技术的同时,注重自身消化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形成可持续的增值创新。

中介机构:是大学与企业间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渠道,起到桥梁和催化剂的作用。加快中介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技术市场中最活跃的因子。“机构专业化、组织网络化、市场国际化”是我国技术中介组织的发展方向。

投资机构:通过资金投入和合理地参与管理,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帮助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产业化技术,然后再售出股份或最终从企业效益中获利。

从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模式出发,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总结出一些实用模式:直接技术转让和使用许可;企业出资进行合作开发;企业与高校共建研发中心;高校以技术入股与企业合资合作;通过高校技术中介孵化后与企业共同组建高科技实体;直接成立校办企业;国家创办博士后流动站、国家倡导建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倡导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倡导建立国家大学科技园等。

3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分析

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因素很多。问题的症结在于“基础理论研究、工程研究、产业化运作实施”三者严重脱节,没有以市场导向、共同的利益为驱动,造成高校科研成果束之高阁,随着时间的推移,科研成果走入“先进落后淘汰重新研究”的命运怪圈。

另外,由于科研开发规律与产业经济规律间的矛盾,科研工作者不问经济效益,在国家经费的支持下致力于创新活动,科研成果大多只能走到鉴定就宣告结题,然后再度进入“申请经费科研鉴定”的循环。企业在原有产品中发展,难以推出满足市场的新产品,期盼高新技术产品却寻路无门。而在科研成果与产业化实施之间起着桥梁作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承担市场风险、生存压力,或因信息渠道不畅或因成果不适应市场需求等原因,很难找到适合的产品进行开发。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一是目标不一致。研究人员追求先进性,开发人员考虑如何获得开发经费,如何交差,并不真正关心产品。企业关心产品,但是却难以得到适合市场的产品。二是信息不通畅。现在的科技成果与企业的结合基本上是个别科研人员和企业领导个人努力的结果。有的企业希望投资,却找不到投资方向;有的科研人员有好的成果,却找不到资金进行产品转换。即使最终实现结合,也不一定是最佳搭配,或者由于时间的浪费而失去市场商机。三是没有利益驱动机制。产学研三者的利益脱节,没有构成闭合回路,形成不了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4结论和建议

(1)加强信息沟通,兼顾各方利益,不拘一格转化科技成果。不同特点的科技成果,由于适用的领域和具体的合作者不同,转化的方式也可能不同。应该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以技术转化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鼓励社会多种投资主体发挥作用,并因地制宜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

(2)成果供需双方的全方位合作思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要成功并可持续,就必须站在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战略高度上。只有企业能有效地消化、吸收高校的科技成果,才能有意识和能力进行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的投入,才能保持持续的技术进步需求。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不仅是向企业提供技术,更重要的是要全方位地为企业创新系统的建设服务,强化学习主体间的相互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向广度和深度扩展。

(3)高校要通过内部科技资源整合,加强集成单项技术能力,提高技术成熟度。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专利申请工作,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教师兼职创业,处理好相关的知识产权、股权分配等问题,处理好兼职创业与正常教学科研的关系,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高校开发技术的扩散应用。

(4)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其科技成果推广体系。要注重和技术需求方或潜在技术需求方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地沟通和交流,注意把研发人员、技术需求者以及投资机构、社会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都吸引到统一的平台中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估、检测、包装和推广。

(5)以中试基地和风险投资机制建设为重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条件。这需要政府牵头,吸纳企业、高校、市场和技术中介等组织参与并使各方面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相关方需要协调利益关系,分担风险,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条件建设。

科研成果转化方式第8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本化运营;增值方法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2

一、引言

无形资产本身并不具有实体性,它的存在主要通过知识形态并且是一种很重要的经济资源。由于企业资产的组成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与壮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一样,企业可以通过对其所拥有的多种无形资产进行谋划与运营,使其价值得到最大的增值。结合电科院的实际情况,本文采用对科研成果资本化运营、科研成果增值交易等可以使电科院的科研成果得到增值的方法进行了研究。

首先,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电科院可以通过使用其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独资创办企业,合办企业,科研成果入股,利用无形资产资本扩张等方式进行资本的运营,使电科院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增值。

其次,电科院可以灵活对其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进行市场化交易,使无形资产得到增值。其方式包括通过对其科研成果的转让以及科研成果的许可使用,为电科院带了收益,完成无形资产的增值。

二、科研成果的资本化运营管理模式研究

1.利用科研成果自办企业。科研单位自办企业,是科研单位使用自身已有的技术、材料和设备并且出资办企业,将其所拥有的先进技术应用于技术产品的生产,并将生产的产品通过一定的渠道出售从而获得收益。

电科院有着坚实的科研基础,经过多年积累,掌握了较为丰富的科研资源。同时,电科院的研发队伍,具有学历、水平较高、科研思路先进这一特点,并且已经掌握了先进的科研技术。经过长时间累积,使科研设施和科研手段在研究与实践中得到了改进与提高。目前科研单位通过自办企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用取得的效益来补充科研经费的不足,这一方式得到了国家鼓励和支持。电科院具有国企的背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风险不大,从银行得到贷款的速度相对较快难度相对较低,企业的资金链便得到了保障,保证了企业日常的良好运转。因此电科院应充分利用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以转化科研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创建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面向市场,为电科院获得盈利。

由于电科院创立的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1]。股东会职权的行使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均由董事会操作,董事会成员由电科院派出;监事会进行监督与控制,其成员来自公司委派的成员和职工代表;战略的进行和日常事务管理有总经理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电科院改变过去由院长管处长,处长管经理的模式,通过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代表、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手段加强对自办公司的监管。

对于电科院来说,出资创办企业,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技术优势,将与电力相关的技术产品作为其未来重点研发方向。同时可以利用所拥有的科研成果通过取得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办理相关注资手续,并向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注册,完成相应的程序。

电科院自办企业,其益处体现在:(1)电科院自行实施产业化,不存在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模式,所以其新的科研成果转化生产的速度较快,并且有效的减少了产业化过程中的技术障碍。(2)因为电科院有着强大的科研团队,在企业的对技术支持和后续开发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够通过快速的对科研成果进行优化升级,更好地迎合市场。

电科院自办企业这一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有:(1)如果电科院自办企业,那么电科院必须解决如建立销售渠道、良好的生产管理、资金的筹措和运作等实际问题。(2)电科院自办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很多来自于科研战线,许多人缺乏企业管理的必要知识与经验,即使具备良好的态度与热情,但大多数都无法成为合格的管理者。(3)电科院自办企业在发展初期,其自身资源,能够取得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与电科院的特殊关系却束缚了经营者的胆略,使企业和管理者失去了做大做强的气势。

2.利用科研成果合作创业。科研院所可以将评估后的科研成果作为资本投入进行企业创业,即合作创业。电科院可以通过合伙制合资企业这种方式进行科研成果的合作创业。合伙制合资企业这种合作形式是通过合同形式而不是股权安排来明确合作中的责任和关系,例如技术研发、管理合同和特许专营权等,其实施共同控制的程度依其合同条款,取得利润也依据合同条款分配[2]。

电科院合作创业的益处体现在:(1)通过签订契约进行合作,其合作方式灵活,能够促使科研成技术快速的产业化。(2)电科院与他人合作能够使电科院将自身的技术优势与他人拥有资金、渠道和经营企业经验等优势形成良好的结合,从而有效避免了科研成果产业化中技术障碍、市场销售障碍的出现。

电科院合作创业这一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有:(1)公司分裂。当电科院与其他投资者合作设立企业,当企业效益下滑时,其内部双方就会产生矛盾,某一方很可能去做有损害企业利益的事。甚至个别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利用非常规手段而侵害公司的利益。(2)对于科技成果的价值如何确定以及升级优化后的技术成果权属分配,这些问题容易引起电科院与合作企业之间的纠纷。

3.利用科研成果入股。科研成果入股是指电科院将其所拥有的科研成果,经过专业评估之后,以股份的形式与其他企业进行利益共享,承担共同的风险,形成一个联合体,同时其利益和责任根据股权结构来明确。

电科院经过多年的发展,拥有大量的先进技术等科研成果,可以将科研成果作为非货币资产对一些需要电科院技术的企业进行作价出资,去获得一定的股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按股权获得收益

电科院利用科研成果入股这一模式的益处包括:(1)电科院拥有企业股份,全程参与企业的经营,能按期得到分红;(2)对合作企业来说,面临的风险较小,合作企业所支付的股权知是一种虚拟的价值,如果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不好,企业收益情况不好,技术股权虽然什么收益,但企业几乎等于没有支出[3]。

电科院采用科研成果入股这一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有:(1)只有当科研成果的价值足够大,在企业中所占股份才能达到一定比例,电科院位才能获得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力;(2)技术价值评估困难,公允的技术评估价值难以获得,因此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直接效益无法准确预测。

三、科研成果的交易增值模式研究

1.电科院科技成果的转让。科研成果的交易可以通过出让、许可使用权等方式,从而实现科研成果的增值。权利人在技术型知识产权研发成功后可能由于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权利人可以通过出售、租赁等方式实现技术型知识产权的价值。

电科院也在长期的工作中掌握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因此电科院可以在对科技成果的运营时通过借助签订、合同进行有偿转让,这是电科院将其所拥有的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资本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转让等方式允许受让方使用该种无形资本的一种商业交易方式。在这一种模式下,电科院既获提升了社会知名度又得到了继续科研的资金支持,并且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题和困境得到了解决,实现了资源的最大优化率。而企业借助高校的科技成果改进技术,优化结构,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实现最大投资回报率和获取高额利润[4]。

电科院科技成果转让的优势体现在:(1)这种模式实现了技术成果创造与实施转化的分离,有利于研究创造者与实施产业化者分别发挥各自的优势。(2)交易程序较为简单,电科院与合作的企业只需就价格等相关事宜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就完成了合作。(3)对电科院说,迅速获得现金收入,可以解决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所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小[5]。

电科院科技成果转让的问题主要是:(1)该技术成果往往只能有一个买主,这使得买家要支付较多的费用,但电科院所得价款却并不多。(2)科研机构的科研与市场实际需求不对口,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难题可能十分的复杂,其超出了电科院的科研能力。

2.电科院科技成果的许可使用。因为电科院掌握了大量科研成果,因此电科院可以继续对其所有的科研成果的所有权进行使用,同时授权许可其他企业在使用该专利技术。这种方式下科研成果所有权不转移,企业通过支付使用费获得科研成果使用权,高校通过收取使用费获得收益。

电科院科研成果租赁的优势在于:(1)实现了技术成果创造者与技术成果使用者的分离,更好地发挥创造者与使用者彼此的优势。(2)电科院可以向多人多次转移科研成果使用权,同时被许可人交付的科研成果使用费相对较低,而电科院的收费总量却较高,大大提高了双方合作的满意程度。

电科院科研成果租赁的所面临问题是:(1)如果过度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会造成高技术使用泛滥、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滞销。(2)另外,购买方在购买一些保密的科研成果时,必须要对该项技术有全免的了解以及详细的认识,才能够有效地对这些科研成果进行消化。

四、结论与建议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电科院可以通过使用其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独资创办企业,合办企业,科研成果入股,利用无形资产资本扩张等方式进行资本的运营,使电科院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增值。

参考文献

[1]左猛杰.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运营模式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2010:28.

[2]朱双庆.技术入股型公司治理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46-50.

[3]林东明.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运营模式的思考[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