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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档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9 17:11:50

企业诚信档案

企业诚信档案第1篇

论文摘要:企业档案机构作为企业重要的文化机构,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章以我国企业档案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关系为出发点,结合企业文化理论,探讨了如何在加强企业档案工作的同时,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新发展。

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趋势使得文化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提高企业的文化内涵和文化附加值,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手段和追求的目标,经济竞争正在悄悄演变为更隐蔽的文化竞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精神和企业形象带给企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逐渐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活动中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新颖的社会文化现象企业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密切联系的企业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它不仅仅是企业技术储备的一种形,而且也是企业文化储备的一种形式。作为企业基础管理不可缺少的子系统,企业只有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企业档案工作,才能适应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出的新要求。

一、企业档案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关系

企业档案与企业文化都是企业基础管理的一部分,虽然分属不同的管理范畴,但二者之间既存在区别,又有着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尽管企业档案具有多种性质各不相同的载体,但其都以具体的物质形态存在,具有直观性、形象性的特征。而企业文化不仅可以通过具体的物质形态表现其精神内涵,又可通过内隐的精神和意识形态体现企业文化的独特性。企业档案具有文化特性,企业文化又通过企业档案记载的内容体现出来。企业档案与企业文化之间的必然联系,决定了二者对企业的成长发展起着保障作用。

企业档案和企业文化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依托:

1.企业档案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历史文献,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历史借鉴和参考,对企业文化建设起着宣传推广和教育作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过程。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企业成长、发展历程的真实记载,需要有关企业经营哲学和企业精神文化宣传的记载,而企业档案作为记录企业成长、发展历程的载体,真实地记录了企业文化建设所需的全部资料,它为能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宝贵的材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保障。企业档案工作者在收集企业档案时,要充分考虑企业文化建设的需求,分析哪些文件、档案或资料是企业文化建设所需的资料和素材,能推进企业文化的建设进程。因此,企业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较强的企业文化建设敏感性和企业文化建设意识。

2.企业文化建设影响着企业档案的收集范围和企业档案的价值和鉴定工作。企业档案的价值表现为企业档案客体对企业主体的需求和满足程度。企业档案价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呈现出大小不一的价值体现,对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企业档案,其档案价值要大于对企业经营决策没用的档案。企业档案价值的鉴定工作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档案信息收集的重点,同时它也影响着企业档案信息价值的鉴定工作。在企业档案价值鉴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文化建设的影响,使企业档案价值表现出多重价值,赋予企业档案更为丰富的价值内涵。

二、加强企业人事档案工作,实现以人为本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文化

企业人事档案作为企业选用人才、开发人力资源的基础,是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离不开企业人事档案工作的支持,与人事档案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有着密切关系。企业人事档案工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在企业内部最优化地配置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在选聘、考察员工的时候,不仅要看他现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要了解每个员工的全部历史和工作情况。人事档案是个人社会经历和实践活动的全部记载,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个人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素质等基本内容。

健全企业人事档案制度,优化开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完善健全人事档案内容制度,适应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时展的要求;结合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对人事档案工作进行评估,形成切合企业实际的人才评价体系;企业人事档案实行社会化开放式的管理模式。

三、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发企业诚信文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日益完善的今天,企业的诚信、质量、创新构成了企业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三要素。建立企业诚信文化,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构建企业信用形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迫在眉睫的工作。诚信经营从长远来看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口碑和信誉,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战胜对手、赢得客户,从而赢得整个市场。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诚信成为一种竞争力和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存之道、发展之本。企业诚信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经营哲学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文化精神层面的直接体现。企业应该树立“诚信第一,品格第一”的企业文化价值理念,使诚实守信、公平合法的经营理念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渗透到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部分。美国惠普公司的企业理念是“以诚心换忠心”,我国海尔集团把“真诚到永远”作为企业的座右铭。这些都表明企业己经意识到诚信文化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企业诚信文化的建设已经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

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基石,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成为建立社会信用档案的重中之重。企业信用档案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起到了凭证作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隐形利润。企业信用档案,就是指在企业和有关管理机关中形成的,反映企业从事各种社会活动时的有关信誉和行为规范状况的原始记录,它可以纸质或其他存储载体的形式出现,具有一定的保存备查价值。不同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同,因此其信用档案记录的内容也各有不同。但都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企业的信誉、诚信记录,具备查考利用的价值。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诚信文化的载体,企业诚信文化则是企业信用档案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依存,构成了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诚信文化的建立离不开对企业信用的管理与监督,而对企业信用原则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是建立在掌握了企业真实、准确、可靠以及系统全面的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的,即对企业信用的监督与管理是建立在对企业信用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基础上的。从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属性来看,系统、全面的收集并管理企业的信用数据,保证企业信用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保证企业信用数据的原始凭证性,正是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建立一套规范的企业信用档案,是构建企业信用监督与管理机制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即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是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根本。

四、建立企业形象系统,实现企业档案的文化价值

企业档案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真实可靠的原始记录。它反映了企业在其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全部活动,蕴含着企业深厚的文化底蕴,囊括了企业丰富的信息资源。企业形象是社会公众对企业及其行为产生的各种感知、看法、认识、感情的综合印象,是企业以体貌特征等图像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文化。企业档案与企业形象宣传,是企业管理文化的不同层面,它们都对企业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良好的企业形象,不仅能推动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还能在企业外部产生巨大的形象推动力,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档案中记载的企业在成长、发展历程中所荣获的各种奖项和成果,都是树立企业形象的典型素材。

企业档案与企业形象宣传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企业档案与企业形象宣传都是企业的宝贵财富,都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档案信息中心应当主动与企业宣传部门合作,积极开发深层次的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的发展做好专题服务工作。企业档案机构可以收集企业荣誉档案,对荣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通过整理荣誉档案,提取出最能代表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念的典型代表,树立能代表企业经营理念的形象,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编写先进人物宣传册,发挥企业英雄模范作用。企业先进人物是企业精神的体现,是企业行为和群体行为规范化和合理化的优秀代表,是无数默默无闻的员工点点滴滴的企业精神实践的集中反映,是企业组织力量的缩影,是企业文化的枢纽。企业发现了这样的英雄人物,将其行为和实际行动表现,及其所创造的成果与企业的价值观联系起来,将其作为人们学习的典范加以表彰、宣传和榜样化。企业先进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利于影响其他员工形成和坚持正确的观念。企业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挖掘企业的品牌价值,树立企业的外在社会形象和企业内部的英雄人物形象,提升企业社会地位,增加企业的文化附加值,不仅拓展了企业档案信息中心的档案保管和提供利用职能,丰富了企业档案工作的内容,还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企业文化建设的进程,促进企业全面经营管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玉媛.现代人事档案管理[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

[2]于秀芝.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刘光明.企业文化(第三版)[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4]张遭英.新经济时代的企业文化[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3.

[5]罗长海.企业形象原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企业诚信档案第2篇

关键词:医药营销;执业制度;注册

药品是人们用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它既是 商品又不同于一般商品。目前,人们将从事医药销售人员称之 为医药代表。在西方国家,医药代表这一职业至少已有上百年 历史,国内的医药代表最初也是来自改革开放后进人中国市场 的外国医药企业及其合资企业,由于外资、合资企业中的医药 代表非常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业绩的增长,随 后,国内医药企业开始纷纷效仿。我国各地也陆续出现了这一 新职业―――医药代表,而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规范却严重缺乏和 滞后.

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对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 实施了认证管理,有着较为严格的准入门槛.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简称 RDPAC)、38家跨国制药会员公司在全体会员公司中全面推广 “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并于2006年制定新的“药 品推广行为准则”,旨在建立行业自律和防控医药商业贿赂的 长效机制。2003年,RDPAC开始对英国、日本和香港的相关认 证项目进行研究。在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现有经验的基础上, 2004年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正式立项,确定了“医 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的初步框架。由于发达国家和我国在医 疗卫生保障体系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有较大差别,因此其管 理模式只起到借鉴和引导的作用。而我国外资企业建立的“医 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牵涉的企业同我国17 000家医疗企业相 比,所占比重非常小。加之企业内部监督不具有强制力,在现有 国情下很难发挥较大作用。因此,应建立以政府主导的行业自 律的医药注册认证模式.

目前,我国医药营销行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文化程度偏 低、法律观念淡漠、职业道德观念不强。针对医药营销行业存在 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监局)应建立市场 准入制度,从认证入手,加强医药营销行业管理,提高我国医药 营销行业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医药营销行业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我国医药营销行业逐步走上规范有序、 公开统一的健康发展轨道,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营销人 员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医药营销人员诚信保障体系等.

1建立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应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一准入门槛,提高医药营销行 业从业人员素质.

1.1考试组织和内容 医药营销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 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内容包括:中国医药 卫生概述、医疗机构组成和现状、制药工业概述、基础医学、临 床医学药理学、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1]。相关部、 局负责编制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等工 作,组织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同时负责审定医药营销人员执 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并 对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 格标准。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 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食药监局用印《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药营销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1.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相关部门可以借鉴执业药师考试设定报名条件,如相关学 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年限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条件和准入的 规范.

1.3医药营销行业执业人员注册制度 国家对医药营销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凡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药营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从事医 药营销活动。对执业资格注册规定年限,在注册有效届满需要 继续从事医药营销活动的,可按规定的程序换发新证书。对违 反相关规定的采取收回、注销等手段规范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行 为.

2建立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体系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医药营销人员失信成本,是医药 营销人员诚信体系的重要一环。诚信档案,就是把医药营销人 员个人在履行职责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个人诚信信息汇集起 来,进行整理存储,从而形成个人的诚信资料。医药营销人员的 个人诚信信息将与履行诚信信息一起纳入档案记录和考评范 围。诚信档案主要由医药营销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履行职责诚 信信息和社会诚信信息3部分构成,总的思路是以履职诚信为 主、社会诚信为辅。建立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应由政府的专 门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其诚信信息,全面、准确、 及时记录医药营销人员的行为活动。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对 加强医药营销人员诚信建设有重要作用。在美国,某人一旦有 严重的诚信缺失行为,就被记录在案,他从事任何活动都会受 到影响,可谓终生损失巨大[2]。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建立 个人诚信档案是一项约束个人行为及个人进行自我约束的有 效制度。我国国内一些地方政府也先后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 在建设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2.1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的构成 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是医药营销行业信用的重要组成 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 记录、业绩汇总、继续教育情况、能力表现、投诉情况等.

2.2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的管理 随着网络的发展,可将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与有关部门 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过渡,实现信息 共享,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医药营销人员的诚信状况.

(1)管理原则。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按照“统一规划、分 级建设、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进行,逐步实现医药营销 行业诚信档案系统覆盖全行业的目标。各级医药营销行业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内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工作.

(2)组织实施。食药监局组织建立一级执业人员诚信档案 系统。各省食药监局负责一级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 作,包括有关诚信信息的征集、登记、审核、更新及管理等工作, 提供网上诚信信息查询服务;并负责起草相关的诚信信息管理 制度,包括信息征集、使用和更新的规则与方法,信息公示的内 容、范围和保留时限,投诉信息的处理办法等.

(3)信息采集。诚信档案信息依法从多种途径采集,充分利 用现有信息资源,从政府部门、医药营销行业等多种途径获得, 并与机构资质、年检制度及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机结 合。不良行为记录,除要求医药营销行业自报外,各级食药监局 也应及时报送医药营销人员的违法处理情况,医药营销人员诚 信档案将按规定予以公示.

医药营销人员获省级表彰或荣誉称号,也可作为良好行为 记录载入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良好行为记录由医药营销行业 采集或执业人员直接报送.

医药营销人员出现违反医药营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受到处罚的,即可将不良行为载入该执业人员的诚信档 案。不良行为记录以营销行业组织报送为主,记入档案视情节 收回或注销执业资格证书.

(4)信息维护和更新。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是由政府组织建立的,由系统管理部门对信息进行收集和更新。对涉及企 业商业秘密的信息要注意保密,实行授权查询;未经核实的信 息不得在网上公示;不良记录在公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 批准程序.

(5)投诉处理。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系统专门设立了网 上投诉栏目,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对执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进行投诉,社会公众可按统一格式提交有关医药营销方面的投 诉。系统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信息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并根据 被投诉对象和投诉内容,转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处理,或 转给被投诉机构进行处理。医药营销行业对系统管理部门转去 的投诉在15天内反馈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反馈的,将在网 上公示投诉情况。此外,还要公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

整改结 果。如要撤销公示,须由被公示单位或人员申请,经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同意,方可从网上撤销;不良行为记录分类在医药营销 人员诚信档案中保留一定期限.

(6)信息查询。按照依法、合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分类、 分级管理原则,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可分为公示信息和授权 查询信息两大类.

2.3诚信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1)为了保证建立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要认真总结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

此项任务是一个标准化的体系,在具体操作中,绝非一个档案 部门所能承担的,应由医药营销人员管理部门来研究和牵头运 作,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并且要有现代技术的支持。具体内容 包括:个人诚信信息的收集、登记、评价、考核和诚信信息资源 的共享、诚信档案管理、诚信等级认证等.

(2)对医药营销人员诚信信息的记录采用以“0”为基准的 正负分记录方式,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 级.

(3)保证医药营销人员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的公开、透明。信 息既向本人公开,也向广大群众公开,让医药营销人员的诚信 受到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有关授权单位和个人可以在规定范 围内查询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医药营销人员对有异议的个 人诚信信息可以提出申请,诚信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程序进 行更正.

(4)要有针对性的对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情况进行跟踪考察, 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专门的诚信档案管理部门,使之能定期对 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信息进行更新.

(5)在诚信档案中根据医药营销人员个人实际情况,追加 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可对出现非诚信行 为倾向的医药营销人员起到提示和警示的作用.

以上探讨建立我国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从 业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制度的个人见解,主要是从政策层面规范 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行为,包括制定医药营销人员的准入制度、 加强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的管理等。要全面提高医药营销人 员的执业素质,还应加强其职业道德与职业修养.

企业诚信档案第3篇

关键词:规范 建立 企业 信用档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我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的文明程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与发达中国家相比,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在我国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我国企业和个人对信用还是漠视的,社会信用缺失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这些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的不良后果,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也影响了与国际间的经济往来。企业信用档案是在诚信危机中产生的,是作为一种新生的档案名词,在档案工作的诸多方面还处于探讨和研究阶段,如何规范和建立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应把企业、个人的诚信表现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已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就如何规范和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谈几点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如何规范企业信用档案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是做好信用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规范企业信用档案,才能确保企业信用档案得到良性发展。党的十六大曾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这些是当前解决信用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措施规范企业的信用档案。

1.信用建设靠教育、更靠法制。在企业信用档案创建中应该遵从一定的规则,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没有法制的创新就没有章法。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去探索出解决信用档案的新方法、新思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将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将失去运行之规。

2.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上要力求统一规范。一是从源头抓起,逐步使企业信用档案从单位到部门系统形成一套完善的信用档案体系为提供利用服务;二是应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统一的数字信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企业信用档案有效资源共享。

3.在档案管理上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是建好信用档案的必要保证。企业信用档案收集的内容是有一定范围的,特别是收集渠道涉及到方方面面,企业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经营的合法证照、遵纪守法、诚实经商、规范运行、还贷的能力及收付款信誉度等方面形成的材料;还有企业成立的文件批复、章程以及各种管理体系的认证材料等;政府及有关部门(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的年检及其他检查材料;履行合同材料等情况。信用档案的建档方式拟采用按被建档对象为单位,每个单位应分别建立档案和分别管理档案为宜,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利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到单位、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使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4.要有严格的执行处罚措施,如果只有激励机制,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将会使信用档案的价值大打折扣。前不久,在媒体上见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中国留学生学的专业非常之好,成绩非常之突出,答辩非常之成功,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准备在美国进一步发展。于是他先找了一家“世界五百佳”的一家公司去应聘,一切都顺利。但是,最终的回信,开头是“我们十分抱歉地通知您”,意思就是没有被录取。那好,大的公司不行,去中、小型公司再去看一看。到了中、小型公司如鱼得水地进行了面试,可万万令他没能想到的是,开头仍然是“我们十分抱歉地通知您”。大、中、小公司统统不予录取,为什么?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使得他在海外难以安身立命。那就是当年他做留学生的时候,曾经乘坐火车逃票时被人家抓到了,于是在他的代号中就永远有了这么一笔偿还不完的诚信帐,道理在此。信用、诚信在西方发达国家本身就是安身立命的基础。而在我国制假、售假、不信守合同的赖账行为,登记就能办厂等现象是屡见不鲜的。不知信用为何物?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一切为了向钱看”。其主要原因,一是市场还不成熟,还不规范;二是法制建设滞后,相应的处罚手段还不到位。在规范和建立信用档案过程中,应建立健全激励、及处罚制度,让缺失信用者无从遁形。否则,这些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惯和意识是很难改变的。

企业诚信档案第4篇

[论文摘要]人才市场诚信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才市场中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才之间的纠纷已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市场秩序,降低了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强化诚信制度建设。重构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市场诚信体系尤为重要。

人才信用是指对人才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它是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以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人才资信服务为目的,通过对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调查评估、分级归类、交互运用及保障追究,实现对人才资源科学系统有效管理的人才宏观管理系统。

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为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一些国有的企事业单位在学习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在市场上提供征信服务。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个别地方组织也开始投资征信行业,一些著名的外资征信机构也开始登陆中国市场。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以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应收账款管理、信用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信用体系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作为信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国的人才市场信用制度相对于中国的经济信用来讲,区别很大,差距也很大。人才市场中的信用制度需要有更多的政府部门的介人,如人事、劳动、教育、科技部门,而目前中国人才市场征信信息尚不能够满足人才求职、就业、使用、发展的需求,同时也存在层次偏低的缺陷,法律支持还不到位。

一、中国人才市场信用缺失的程度、范围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签订的经济合同有40亿份,履约的只有20亿份。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近300万件,约占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1%。由于社会信用污染严重,人才市场也受到信用危机的影响,假学历、假文凭、假档案、假接收、假鉴定、假证明等时有出现。中国已经加人WTO,在同国际惯例接轨中信用制度建设突出地提到议事日程。各地政府都在重视信用制度建设,在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同时,也启动了个人信用体系建设。1999年5月中国首先在上海成立了资信有限公司,并开始试点个人信用联合征信,随后深圳从2002年1月起也开始了同样的试点。这些试点侧重于个人的经济行为的信用,例如上海联合征信的信息主要是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信用与透支及付款记录,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不良信用特别记录,个人的民事和刑事诉讼记录,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和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处罚记录等。然而,综观整体人才市场同经济信用相比还存在着各个方面较大程度的信用缺失。

(一)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制贩假证件、假文凭、假档案现象普遍,信息缺乏真实、完整性。成熟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应该是诚信经济。然而,加人wro后的中国,信用问题已经严重危害我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人才的快速流动,择业的双向选择,使得制售假证的不法行为泛滥成灾,人才信用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受到影响。

(二)信用信息的开放度与透明度

资讯的收集、使用相对封闭,缺乏公开和透明。长久以来,中国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规范的信息和收集渠道,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个人资讯没有合法开放,增加了企业和征信机构信息获取的难度。另一方面,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育较晚,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和信用产品,但是市场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技术力量不强,市场竞争不规范。人才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相对封闭,不公开,不透明。

(三)信用档案的管理与监督

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管理目标操作不规范,档案材料没有法定责任和缺少监督保证。现阶段,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企业生存周期缩短,人才流动频率加快,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标与分散操作不规范的管理矛盾加剧,用人单位对进入档案的材料没有法定责任和缺少监督保障。目前国有经济单位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单位自主管理,而大部分民营企业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只好委托人才市场进行有偿管理,或干脆不要档案。这样,不但在社会上造成了民企人才社会地位差人一等的不公平感觉,影响人才进入民营企业的积极性,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大量民企人才断档、弃档,使这些人才的信用在社会上受到怀疑,给人才的流动制造了障碍,也增添了社会的失真度和无序度。另一方面,现在的档案有偿管理可能导致部分人才市场见利忘义,容易滋生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还有,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滞留、接收、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造成流动人员原所有制身份不能保留、档案工资不能调整、工龄无法计算、难以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应享受的保障无法实现,甚至双方发生人事争议时也无法进行仲裁。

如上问题说明,在人才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管理由于日益分散的操作,规范程度不断下降,信度、效度受到影响。进行人事档案制度改革是建立人才信用制度的重要一环。

(四)信用档案内容的适用性与规范性

原有档案内容已不完全适应市场需要。中国传统的人事档案可以看作是中国特色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但随着市场化就业机制的推进,内容简单、条目单一、千人一面的人事档案已经无法满足招聘双方的需要,更无法成为打假的有效手段。这是由于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干部的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为基础档案材料的内容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档案材料的收集、使用在统一的制度规范下由各用人单位分散操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原有的人事档案内容已经表现出若干不适应:首先是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已经实行分类管理,统一的“干部”概念和管理体制已不复存在;其次是原有档案是组织部门用于考察和了解干部的工具,它记载着个人的成长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等内容,是用人单位选拔和使用人才的依据。但是,现在进入档案的内容越来越少,档案不能满足用人单位了解和掌握一个人全部信息的要求,特别是缺少反映当事人综合能力、素质、职业生涯以及综合信用信息和有权威部门认定的业绩考核资料。由此可见,修改原有档案内容,建立社会化的人才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五)信用管理人才缺失度

根据上海市紧缺人才办公室2005年公布的紧缺人才报告,目前上海从事信用服务行业的公司不过20家,从业人员仅500余人,每年有数千人的“信用”人才缺口。而据中国市场学会统计,在今后10年内,中国将至少需要50万信用管理人才。该报告介绍,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2005年上海80%的大型企业和50%的中小企业都要建立贯穿企业经营和交易各个环节的信用管理制度,建成内容完备、管理规范和定期归存的企业信用档案。而在企业经营中,随着国际化程度提高,中国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急剧增加,其中企业缺乏信用管理机制造成的风险将是最主要的。今后,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及政府相关监管环节中将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信用报告。由此,一个信用社会的诞生,将出现对信用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

就目前而言,中国高校从200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信用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在上海仅有两所高校开设该专业,每年的招收人数只有二三十余人,最早的毕业生也要到2006年才能就业。“信用”人才缺口今后每年都有数千人的“空当”,信用管理人才即将成为企业争相抢购的“紧俏商品”。

目前上海市已经按照“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3年行动计划”,芷式启动了上海市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由上海市信用管理培训与考核办公室主办的《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实行全市学大纲、统一考试、统一发证。重点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知识扎实,创新与管理能力较强,能够熟练运用信用管理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以满足整个国家对此类人才的需求。

二、中国人才市场信用缺失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

(一)信用缺失是造成人才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失调的内在原因

目前中国低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高端劳动力市场尚有缺口需要满足,整个人才市场的结构并不均衡。通过培养和开发来提高人才价值是人才市场长期的发展政策。而人才的价值由三部分组成:能力价值、资源价值和道德价值。在一个成熟的人才市场中,人因为守“信”而得“用”,因“用”而集“资”,三者内在统一、相互促进。人才的道德价值是资源价值和能力价值得到实现的保证。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信用是形成企业与个人双方雇佣关系的前提条件。然而,信用缺失导致了人才市场道德机制的缺失、人才信用与人才价值背离,从短期来看使雇用双方遭受损失,从长远来看,人才市场上有利于人才价值提升的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进而制约人才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信用缺失提高了人才市场上企业与个人匹配的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

近年来,职业经理人违约跳槽事件经常见诸报端。职业经理人在获取了企业生产经营经验、关系资源和客户资源,甚至一些商业机密之后,转而加入原企业的竞争者或另起炉灶,给原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虽然企业针对此类风险采取了一些对策,如加大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空间、内部人推荐及增加试用周期等,但所有这些方法都不能非常有效地避免道德风险。同时,还会引发另一些问题:如用人的选择面狭窄、难以获得一流人才、容易引发裙带关系等,造成人力资本开发和有效利用的低效率,无形中增大了人才开发与利用的成本。

(三)信用缺失导致逆向选择问题严重,从而造成人才市场价格信号机制失效

虽然人员素质测评技术对于减少逆向选择动机有一定的作用,但与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信度和效度不高的问题。企业在人才市场上面临这样一个困境:以一个薪酬标准来招揽人才,吸引而来的往往是低于该薪酬标准对应能力的人,而高于此薪酬标准相应能力的人则不会被吸引。这类逆向选择问题对人力资本的激励会产生负面影响。而欠缺信用体系的信息披露和监督以及职业中介的辅助,中国人力资本的各种类型还未得到有效的市场细分,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商家靠广告效应高薪招揽人才的被动局面,大大增加了逆向选择行为的机会。

(四)诚信缺失引起的劳动争议和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人才的诚信度和忠诚度偏低感到苦恼,由于个人缺乏道德与自律意识,企业花巨资送人出国培训,受训者学成回国后却甩手就走,经理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委托人利益,流动之中窃取机密、带走客户及管理团队跳槽给企业管理造成真空等等行为屡屡发生,折射出中国人才市场缺乏诚信的现状,也引发了许多相关的法律诉讼和媒体上的口诛笔伐。同时,由于人才市场上企业与人才双方互不信任,缺乏承诺,对契约关系如同儿戏。为了应对人才泡沫,企业对人才也进行“海口承诺”,许以不切实际的待遇和机会,到最后难以兑现,人才只好跳槽报复。

三、构建中国人才市场信用体系的对策

分析市场经济体制的诚信缺失直接影响着企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是增强企业诚信的根本途径。为了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明确产权归属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无诚信。如果没有真正的个人所有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誉。所有者是否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所有权是否能有偿转让。这就是说,明晰的产权是企业经营诚信的基础。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建立在产权界定清楚、产权的有效转让和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基础之上,产权的界定、转让、保护及其相应的制度可以充分调动个人的积极性,私有权的存在是维系和支撑诚信原则最基本的制度基础。当私有产权不存在或保护不足时,诚信的成本就非常昂贵。因此,明晰产权可以有效地降低失信的概率。

(二)培育信息对称的环境,促进重复博弈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来进行,信息主要是在各个交易主体之间横向传递。目前,中国人才市场上的信息量空前增大,但由于市场机制远未完善,尚未形成一整套有效的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正、公开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人才市场上授受信双方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坚持诚信可以看作是一种风险。而诚信机制发生作用的条件是信息畅通,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能够被及时观察到,交易关系须有足够高的概率持续下去。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而缩减信用缺乏的滋生土壤。二战后美国建立的信用报告机构和目前中国汕头市政府大力推行的“信用网”都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建立信用网,塑造一个信息对称的环境是大势所趋。可见,诚信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只有塑造信息对称的环境,保障信息畅通,促进重复博弈,才能建立起诚信经营的机制。

企业诚信档案第5篇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有权对所有企业进行信用数据、档案、有关文件及资料的调查,企业都必须无条件的配合,必须坚持权威性的原则。每个企业都应该树立该企业档案的权威性,让企业信用档案发挥其重要的作用,也是企业的信用保障所在。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等来说,企业信用档案是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一种重要的依据,任何部门、单位都不能擅自改动该企业的任何信用资料数据。要坚持开放性的原则。即企业信用档案应向社会开放,然后为社会所用,是一个全方面开放的系统。必须坚持动态性的原则。企业的信用度的保证是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保持不变的,就像人不管发生任何事都应该诚实一样。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机构要对企业的信用档案进行动态的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资料,补充该企业最新的信用文件以及信用数据。要坚持实效性的原则。企业信用档案的数据不仅要全面反映出企业的信用情况,还要做到简明实用。

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档案还处于萌芽的阶段,这就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我国要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就必须要政府领导、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就物业管理而言,各省、自治区的建设厅,直辖市的建委、房地局等部门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部门,他们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是否具备经营的资质进行审批。物业管理企业与工商、税务、物价等有关行政部门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就这样看来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信用档案的过程中是需要与各方面进行充分合作的,这样才能快速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的健全信用档案系统。

房地产的后期开发与管理工作都属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地产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我们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档案时就必须考虑到和房地产的信用档案系统的连接,还要体现物业管理企业的重点和特点。据资料显示,截至到2003年6月,我国的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已全面或者部分开通就有14个地区,还有17个地区也在陆续开通中。我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建立了34个省级的房地产信用档案。总得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该企业的信用档案时必须要突出自身的优点,还要注意吸取以前的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的经验以及教训,然后根据各地区的环境不同建立信用档案系统,坚决避免重复的建设。

据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档案系统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府的行政机关来收集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信息。比如市工商局的企业的登记注册档案、市工商局的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物业管理企业自己在经营业绩和历史记录两方面形成的相关的信用记录,比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的审定状况,以及企业所管物业项目的获奖情况,还有业主的投诉和满意度情况等。总得来说,各个物业管理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因此就形成种类繁多的信用档案,只有“苦练内功”即做好基础工作,才能开展有特的企业信用档案,这样既能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还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系统,要不断更新。

企业诚信档案第6篇

虽然,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作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也已引起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全国很多省、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相继在其网站上开通了信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但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与平台。目前,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单位有很多,如省、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各部门及单位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彼此之间互不联系,相互割裂。这种情况的后果是既造成系统的重复建设,也不利于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整体的评价。正是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对于公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大多缺乏统一的监管措施和手段,致使一些无效信息长期放在网上,不利于整个信用体系的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征集力度不足,内容过于简单陈iei,查询方式不够灵活。从各地网站的信用档案专栏上公布出的信息来看普遍存在信用信息内容过于简单陈旧、查询不够灵活的问题。一些网站只是将处罚文件加以简单罗列,根本不具有分类查询功能,有查询功能的也只是企业简单信息、往年业绩等,而且数据很长时间没有更新,整体缺乏对处罚记录、履约记录等征信过程中更广泛的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三是缺乏有效的应用已经成为制约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瓶颈。目前,很多地区不能将信用档案系统与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联系起来,致使很多信用档案系统不能发挥作用,很多系统流于形式,成为“鸡肋”,更不能起到奖优罚劣,警醒企业的作用。四是没有通用的数据接口,数据共享性差。现有的一些信用信息系统特别是省、市级的系统虽然具有数据采集功能,但是数据录入完成后就与录入单位没“关系”了,缺少有效的下行机制,直接影响了信息录入单位的积极性,也成为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目前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应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要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完善、灵活

信息数据库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各单位对建筑企业处罚项目各不相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为了能使各单位的信息得到共享,这就需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一套完整、统一的信息平台,并建立完善而又灵活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设是整个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建立统一、完善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为了能使建筑企业在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中具有唯一性,就必须建立独立完备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企业信用情况的整体综合评价。它的建设也是实现整个系统“四个统一”的基础。

2、按类别建立不同的数据库。系统应按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如按处罚或奖励文件建立信用档案文件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建筑市场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等。只有按类别建立详尽的数据库才能使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提供完备的各类信用信息。

3、各个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尽量的格式化、规范化。基础数据库应按一定的格式和规范加以建设,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也是将来数据共享的基础。目前,可参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分别建立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企业不良行为数据库,并以此为蓝本建立企业获奖情况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情况数据库。

二、要配合建设部对监管主体与职责的要求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

由于信用记录的录入分属不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使公布出去的信用信息做到及时、完整、真实,必须建立完善的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系统应根据不同部门建立相应的用户并赋予一定的权限。如对下属单位只具有信息的输入、上传、修改和删除本部门信息的权限,而上级主管部门有对记录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最终决定是否的权限。通过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可以减少或杜绝一些不实信息的,也可避免本部门信用信息被其它人员篡改,进而有效建立起信用的责任机制。

三、要建立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

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能否被有效利用的关键就是看其是否具有一套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浏览和查询系统应分别满足建设系统内部查询和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功能。内部查询主要是对信用档案的利用情况加以查询,如信用评价情况等。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应满足以下几个功能:

1、诚信行为记录公布。根据建市[2005)138号文的要求,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这就要求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建设一套完善的记录公布模块。

2、信用信息分类查询。系统应具有按不同类别,如大的方面按企业、个人、文件等查询,细部按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所属地区、文件编号、处罚(奖励)单位、处罚(奖励)时间、有效性等的查询功能。

四.要扩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应用范围,使其日常化、制度化

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录入制度,不断扩充自身功能,扩展应用范围,要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相结合,逐步实现信用评价、自动评分等功能。

企业诚信档案第7篇

一、开展食品抽检及落实监督后处理工作

配合省、市局开展监督抽查,积极争取抽检经费,力争做到全覆盖,强化对抽检结果分析及运用,做到发现一个隐患、杜绝一个问题,对不合格产品快速反映、处置得当、监督有效,严格落实不合格品整改、处罚、停产、退市等相应制度。

二、抓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县域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时收集相关风险监测信息,开展风险研判,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较高风险食品企业重点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植物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品、标签标识以及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肃清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环境,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强化管理

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换证及取证工作为抓手,通过严把初审门槛、严格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后处理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现隐患问题严肃整改、发现违规问题严厉惩戒、发现重大问题严格退出准入等举措,推进企业自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软环境及硬件配备。

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通过普及《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固化企业从业者诚信生产意识。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承诺制度,大力宣传诚信企业模范典型,切实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水平,探索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企业诚信档案第8篇

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有效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治理腐败、预防贿赂犯罪中的作用,西湖区院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导投标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竞争,惩戒招投标市场中的失信行为和违法行为。2008年至今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00余次,充分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预防贿赂犯罪中的特殊功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深入宣传,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招投标中的影响力

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宣传不够,建设业主对它还不了解、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西湖区院从两个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把握宣传的时机、方法和步骤。以区建设局、建管中心、招投标中心为重点宣传对象,向招标单位、招标公司宣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让建设单位和建设局、招投标中心详细了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

二是召开业务培训会议,确保查询工作的有效性。向招标单位、招标公司以及参与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宣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及要求,让招标人明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工程建设的利害关系,是加强招投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单位选择廉洁诚信施工企业的重要保障,与工程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共同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在推进查询工作中,西湖区院秉承“服务到位不越位,监督到岗不越权”的理念,着重把握“三个加强”。

首先,加强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联系,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了“重点抓、抓重点,分步走、全面推”的工作思路。2010年在全区招投标市场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选定区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查询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招投标市场的监督作用。

其次,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提高服务水平。主动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制定《关于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建设局专门组织力量办理查询申报材料。在查询结果作出后,共同对查询结果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存在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建筑公司进行必要的处置。

最后,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在参与招标程序监督过程中,要求业主单位自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运用查询通报机制监督落实。对于开标而没有进行查询的项目工程,采取向区纪委、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的方式,加大对查询工作的监督落实力度。

三、正确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确保查询实效

在查询工作中注重查询与落实结合,监督与服务并重,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发挥作用。

第一,正确引导查询工作,促进查询结果正确运用。为防止少数工程业主和投标人忽视或者回避查询工作,对没有提供《查询告知函》的投标工程项目,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认真执行,防止《查询告知函》工作走过场。

第二,严格规范查询范围,防止查询结果被滥用。为确保查询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西湖区院制定了“三查”、“二不查”原则。对有业主单位申请查询要求的查,对被查询单位证照齐全的查,对被查询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施工组成人员身份明确的查;对查询目的不明确的不查,对可能滥用查询结果的不查。

第三,坚决制止挂靠行为。施工挂靠行为一直是国家禁止的,但实际情况是屡禁不止。为了制止挂靠行为,明确规定如果查询发现挂靠企业或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挂靠的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

河南省南召县:基于调查,实现“四个转变”

今年,河南省南召县院基于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细致的专项预防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使南召县委、县政府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开展。

一、通过专项调查发现问题症结

南召县院主要针对物资采购、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对县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国土局、水利局等九个涉及招投标项目较多的主管单位和五家建筑工程公司进行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发现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被调查单位片面认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与他们关系不大,只是被动参与查询;二是在认定投标方资质时,招标单位只重视审核投标方提供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等有关资料,忽视或较少考察投标方过去有无行贿、串标等不良记录,使不法企业浑水摸鱼,带“病”竞标;三是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监督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流于形式,不能有效防范暗箱操作,存在职务犯罪隐患。

二、提出建议,推动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政规范性文件

基于调查,南召县院撰写了《预防调查专题报告》,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细则》。2011年5月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强力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请示报告》,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规定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前置条件之一,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实行限制准入;二是相关的行政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三是对不履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报告》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长鄢国宾和县委副书记、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毕跃杰对报告都做了批示。6月,南召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项目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适用范围、查询主体、查询过程、监督管理和罚则都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发生“四个转变”

自南召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融入了地方行政规范,产生了地方行政效力,实现了“四个转变”。

第一,查询单位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以往,南召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高、行政强制力不足,只有重大工程的投标企业、法人和招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存在不少查询“盲区”。现在,南召县将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单位、投标企业和法人都应进行查询。同时,还硬性规定了一次性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项目以及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大大提高了查询工作的社会覆盖率。

第二,查询程序由不规范向规范转变。过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程序没有明晰规范的要求,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随意性很大。现在,明确规定了查询的流程,制定了各种表格,统一要求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单位,必须集中查询拟投标企业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查询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经预防办内勤受理、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执行查询。同时还规定了异议申请复核的期限和时效。

第三,查询结果处置由虚向实转变。以前由于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查询结果的执行力不强。为解决这个问题,南召县规定受理查询后,须向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方为有效。如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坚决取消其竞标资格。为防止查询结果处置流于形式,强化了相关行政部门和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的监管职责,最终的处置结果必须报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预防办备案存档。

第四,查询工作由软任务向硬任务转变。根据规定,县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必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建立专门档案,确定专人管理,与业务目标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对不履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职责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南召县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成为一项硬任务。■

山东省济宁市:科学对接网络,扩大查询范围

近年来,济宁市检察院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政府采购平台科学对接,不断扩大查询工作范围,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受理查询申请358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3577个,涉及被查询个人3492人,查询回复率100%。

一、领导重视,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济宁市院党组充分认识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重要作用,专门研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部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警力进行了科学调配,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开展了专业培训。同时拨付专款,添置笔记本电脑,购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网站,制定济宁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迅速推进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到位,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迅速拓展

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作用,济宁市院主动深入街道、社区散发宣传材料,向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协会会员单位寄送宣传单,邀请济宁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利用《济宁日报》、《济宁市职务犯罪预防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通过宣传,深化了人们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认识,主动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和个人逐渐增多。2006年受理查询申请10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24个,涉及被查询个人6人;2007年受理查询申请280次,涉及被查询单位360个,涉及被查询个人297人。

三、科学联网,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效率与质量

伴随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拓展与延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量迅速增加。为适应新形势下查询工作的需要,济宁市院以建设采购网络平台为契机,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政府采购平台和招投标管理平台科学对接,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准入制度的一个环节。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或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无行贿记录后,方可成为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的参与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同时,济宁市院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络查询,全天候提供服务,不论本地还是外地企业,必须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审核全部网上进行,确保随时申请、随时登记、随时查询、随时反馈,所有工作全部实现网上流转,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四、注重实效,拓展延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服务功能

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济宁市院与济宁市金融部门沟通协调,联合规定凡100万元以上的贷款,全部纳入行贿犯罪查询范围,一旦发现行贿劣迹,一律拒绝放贷,从而减少了贷款风险,维护了资金安全。通过行贿档案的录入和查询,济宁市院发现煤炭系统贿赂案件所占比重较大,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及时撰写了指出煤炭系统存在贿赂犯罪问题的检察建议,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孙守刚同志作出批示:“此案的教训是深刻和沉痛的,也是我市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活教材,全市各级都要从中受到警示和教育。”并同时要求市国资委,“对检察建议书中的建议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市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纳了济宁市院的建议,组建了“济宁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江苏省吴江市:推进社会廉政准入管理

近几年,吴江市检察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推进社会廉政准入管理的重要途径,积极完善查询运行机制、创新查询运行方式及查询结果应用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吴江市检察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73次,被查询单位11011家,被查询个人19068名,11家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处置,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影响力

首先,紧扣社会热点,形成宣传合力。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支持下,将宣传工作纳入廉政宣传大格局,广泛宣传通过查询推进廉政准入的职能优势。去年发生的“7・28”南京化工厂爆炸案暴露出相关主管部门忽视廉政准入管理的问题。由于没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承揽了拆迁业务,结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爆炸。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分析讨论,凸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关口前移的优势,提高了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认识。

其次,凝聚社会力量,拓展宣传深度。向全市228名农村、社区检察联络员发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册,做到全市各中心村、社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全覆盖。通过预防职务犯罪电子杂志《立人》、走访等形式对全市各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政府采购部门宣传查询全到位。利用工程专项预防等形式,向全市工程建设人员发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材料279份,提高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认知度。

同时,借力媒体优势,延伸宣传广度。利用吴江电视台、广播电台、《吴江日报》等媒体,向全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宣传查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各重要路段设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宣传户外灯箱广告,延展宣传广度,提高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影响力。

二、完善查询机制,增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执行力

吴江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社会化预防,努力构建检察主导、市镇联动、各方参与、规范运作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运行机制。

首先,纳入全市预防工作考核和效能管理。近年来,吴江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全市机关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在市委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支持下,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考核,并作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了各单位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查询工作约束力。

其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市镇两级全覆盖。针对吴江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按投资额度分为市和镇两级主管的实际,在将市属工程纳入查询的前提下,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市各镇(区)工作会议,明确各镇(区)5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一律纳入查询,将查询作为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截至目前,开展政府投资工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7次,比去年同期增加92%。对应查询而未查询取得招投标资格并中标的单位,一经查出,即向有关部门建议启动追责机制,取消中标资格,由招标方重新招标。去年,发现吴江市某镇属工程中标单位未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向该镇招标办发函后,镇招标办取消了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再次,扩大查询范围。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查询范围较窄等问题,主动与政府采购部门协商,并走访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市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发文,将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全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截至目前,共为政府采购项目查询投标单位1995家,执业人员3639人,实现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关口前移。

最后,确保查询工作规范运行。为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范化和执行力,起草了《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下发全市施行。该《办法》明确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的材料、查询程序、用途、结果处置的回复及查询所用的标准化格式表格等,从而使查询工作更规范,更有执行力。

三、创新查询形式,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生命力

依托信息化建设和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优势,不断优化完善查询方式方法,提高查询效率,切实服务社会。

第一,实行两级联查方式。为方便全市企业或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依托自主研发的即时通讯工具“RTX”、内网查询系统授权,将派驻各镇区的四个检察室与预防科信息联网,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由一个(预防科窗口),增加为五个(一个预防科窗口,四个驻镇检察室窗口),做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就在“家门口”。

第二,推行申请查询单位实名认证。针对吴江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由招投标机构统一查询的特点,给予申请查询单位互联网邮箱实名认证。申请查询单位将查询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该院外网查询专用邮箱,通过“移动存储加密系统”将查询信息从互联网转移到检察内网,节省了文字输入时间,使申请查询单位无需上门查询。同时通过内外网物理隔离,杜绝泄密问题发生;对查询结果,通过电子扫描以图片形式传输申请查询单位专用邮箱,使申请查询单位在电脑前便知查询结果。

第三,提供专业服务。明确各查询窗口由专人负责查询工作。对专职人员加强查询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保障全面掌握查询系统软件操作要领,熟练掌握查询各个环节。同时加强查询窗口硬件建设,确保查询工作“软硬件”双过硬,凸显专业、高效服务。

四、延伸服务触角,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准入”效力

一是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吴江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法院等15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全市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全市凡政府投资项目要采用中介服务的,均需选择B级以上信用等级中介机构,选择C级的要向市中介监管领导小组说明原因,D级的坚决禁用。对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或个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中工作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降低企业的信用分,取消评选诚信企业资格。2011年,市检察院与其他14个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吴江市测绘、拆迁、货运、监理等23个领域的513家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有90家被评为A级,358家被评为B级,34家被评为C级,21家因有行贿行为等违法违纪问题被评为D级。

二是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分体系,对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降低信用分。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纳入政府投资工程“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个人执业资质升级的参考要件。在吴江市重点工程“盛泽新城区”建设工程中,通过查询发现两个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招标单位后,招标单位迅速取消了两个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截至目前,吴江市共对有行贿记录的31家企业和38名个人分别给予降低信用分或者一定期限禁止参与政府投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