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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6 08:31:52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1篇

关键词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结构

一、前言

环境会计,也被很多人称为绿色会计,是一门结合了会计学、环境学与环境经济学、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并且对企业和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与计量的一门新型学科。它研究的主要要素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效益。从社会利益角度来看,为了明确对环境的各种影响,它以这些要素计量和报告有关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公司等的社会活动。提高整个社会的各种效益是环境会计的主要目的,所以它将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调配以及高效利用作为首要任务。因此,对于环境会计的研究来说,它的信息披露问题也逐渐成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如今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属于刚起步阶段,各方面的研究都还只在理论研究,相关的体制法则也都没有明确的颁布和实施,在实务中运用则更少,所以能早日建立起成熟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制将极大地推动整个环境会计体制的健全与发展,促进我国环境会计在其他方面更加标准化的建立。

在今天,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的焦点问题,由于在过去几十年中国社会只追求高速度发展而忽略了高效率利用环境资源,导致近年来环境问题的频发,而这两三年以来曝出的雾霾事件更是将环境保护问题推到了每一个社会成员面前,环境的严重污染问题不仅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严重威胁,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限制。企业作为当今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虽然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它也成了引起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于环境的保护,企业有着不能推脱的责任和义务。由此来说,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以使企业更好地得到政府和公众的认同,不但有助于企业对外营造良好形象,而且也有益于企业对于本身的环境问题有更为明确的认识,更好地做出相关决策。

二、背景回顾

从社会层面来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从微观层面看,它又是公司进行内部自我管理的需要,故而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是公司的主流趋势。组成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一种组织结构,不仅包括了公司的所有者、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有公司内部的高级执行人员等,他们同时承担着公司的监督职能、战略决策职能以及经营决策职能。关于这两者之间联系的研究,国外的起步较早,自从20世纪70年代揭开序幕的几十年以来,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公司的规模方面,Eng.L.L和mak.Y.T(2003)发现趋向于自愿性更高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往往是公司规模较大的公司;资本的结构方面,Ferguson(2002)的研究结果与L.L.Eng&Y.T.Mak(2003)的相反,前者认为,当负债程度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越高,公司就会主动提供更多的环境会计信息,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增强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的信任,而后者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他们认为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资本结构呈负相关关系;关于独立董事分歧则更大,有意见认为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越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越高,也有认为二者呈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更有甚者认为二者负相关。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也开始了有关它们之间联系的研究:张俊瑞(2008)、飞(2009)等人认为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增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也逐渐有所提高;范德玲(2004)等人认为与公司规模、公司业绩和公司所在地相比,资本结构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并不明显。除了小部分观点不一致外,大部分学者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独立董事比例呈正相关。与国外的研究成果对比,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和资本结构等是我国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主要因素,但很少对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和经营者等因素进行研究。

三、相关建议

(一)对外部治理结构及其披露加以研究

在狭义角度,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构成,它被认为是用来协调股东权利以及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而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是协调公司和相关者的利益关系的一种机制,同时它可作为一种法律或文化存在。目前已有很多研究者从狭义公司治理结构角度,对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影响进行了相应的假设分析并且得到了很多相关结论。这样的看法已普遍得到证实,但是笔者认为若想更全面地得出结论,应当对外部治理结构也加以研究。因为外部治理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它也与内部结构相适应,是一种属于外部的约束机制,它是由外部社会治理机制、外部政府治理机制和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组成的。内外公司治理结构是小和大环境,会计是信息提供者和监督管理者的系统,当这一系统与环境相适应并且达到协调统一,整体目标才会进一步实现。

(二)结合行业性质进行披露

蒙立元、李苗苗和张亚淘(2010)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框架下,采用逐步回归、描述性统计分析、多变量回归检验等方法,通过对来自沪市的制造业中重污染的公司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这一因素并不明显;当董事持股人数比例较大或者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担任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就较低;当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就相对较高。王博、余海宗(2012)通过采用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选取了2002~2012年全部158家川渝地区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得出了以下结论: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的特征;董事会规模与其无显著相关性。郭秀珍(2013)利用多元回归方法以及模型,通过对已上市的重污染中的制药行业进行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越高以及经理的薪酬水平越高时,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就会越多;而对董监两会规模和董事长是否与总经理两职分离的分析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首要原因可能是董监两会以及职责分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形同一个摆设,并没有发挥出太大的实质作用。

(三)其他方面

为了加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水平,除了本文所说到的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提出的相关建议,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提出完善措施:向企业宣传环境保护,加强培训相关会计人员;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大力发展环境审计;在国家与企业相结合方面,有效结合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使用,共同提高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

(作者单位为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尚霖,范亚东.公司治理结构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J].会计与公司治理,2015(5):65-67.

[2] 胡健强.关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财经纵横,2015(7):225-226.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2篇

为科研,他上下求索

出生于历史悠久的安徽省砀山的席北斗博士,继承了祖先勇于开拓、刻苦钻研的精神,2002年他获得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博士学位,2002年8月赴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做高级访问博士后。期间,他主要从事有机固体废物高效菌种培育及堆肥资源化、石油污染场地和地下水高效工程菌生态修复工作。2003年他放弃国外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毅然回到祖国,被聘为固体废物创新基地副研究员,并于当年到2008年间,先后担任刘鸿亮院士助手、科技处副处长、总工办副主任。目前,他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地下水与环境系统工程创新基地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国家中组部“”第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并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主要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地下水污染模拟与过程控制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多年来,席北斗研究员以创新为基点,从环境系统工程理论出发,坚持城乡统筹、水陆统筹、技术管理统筹,从2008年开始,主持或负责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基金和国际合作等20余项科研课题,围绕有机废弃物生物强化处理处置和二次污染控制,深入开展了生物反应器系统微生物作用过程及优化调控理论、技术和装备研究;提出了有机废物生物强化多阶段接种分质资源化理论;发明了动态返混-自动反馈控制腐殖化技术与装备;揭示了生物反应器填埋场碳氮同步快速转化和二次污染协同控制机理;开发了渗滤液等高浓度有机废水深度处理专利技术。他研发的废物处置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控制技术装备与绿色修复材料,实现填埋场碳氮同步快速转化、有效控制渗滤液对土壤地下水的二次污染,关键技术与装备实现规模化工程应用,为我们共同的美丽“中国梦”贡献了不竭的动力。

此外,席北斗研究员还从事了多项工程技术服务方面的工作,在北京、上海、河北、宁夏等10多个省市建立示范工程,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多年的科研创新,让席北斗研究员取得了诸多科研成果,形成了以阐明污染代谢过程和环境效应―提出防治原理―攻克关键技术―支撑科学决策的科研思路,及固体废物资源化、地下水污染模拟与修复、村镇地下水环境系统工程相结合的研究方向。此外,他紧密结合发展方向,开展环境技术服务,重点加强环境系统规划、规划评估以及地下水专题评价,并与地方结合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治理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综合整治,科技为民

随着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加快,村镇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席北斗研究员担任项目负责人。该项目意在通过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共性技术和装备研发、技术集成和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典型村镇的综合示范,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技术创新和科技工程支撑能力,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村镇环境质量,保障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席北斗研究员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国北方寒冷地区进行了针对性研究,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开展了技术适用性评估。

形成村镇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系统整治,优化管理。

针对高油脂、高盐分的餐厨垃圾,科研团队开展了餐厨废弃物制备多肽菌体蛋白饲料关键技术、餐厨废弃物湿热水解预处理与厌氧发酵能源化关键技术研究;针对高纤维素垃圾开展了菌源、物料预处理技术优选与厌氧联产能源化利用技术研究;针对混杂垃圾提出了前分选与连续进出料的转筒仓式沼气干发酵技术、多阶段接种堆肥腐殖化技术。建立了以元蛋白质组学方法为基础的总蛋白提取、蛋白功能的质谱鉴定、序列引导分离、工程菌剂制备的技术方法,筛选获得了高效功能菌剂。同时针对我国不同区域村镇环境整治技术进行系统集成,关键技术进行了研发优化。

形成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耐低温沼气池、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系统整治,优化管理。

针对生活污水处理,科研团队开展了污水高效预处理技术、微创深开挖土壤渗滤技术、生活污水达标回用处理技术、复合分子筛(MCM-41-A)去除污染物等关键技术研究;针对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冬季保温技术、低温强化脱氮除磷实用技术研究;针对耐低温沼气池,开展了冬季保温产沼气菌剂技术、北方沼气池低成本越冬技术、秸秆原料沼气技术研究;针对生活垃圾,开展了有机生活垃圾混合物料干发酵技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能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建立了成本低、效率高的新型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同时针对北方寒冷缺水型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进行了系统集成,关键技术进行了研发优化,并在宁夏、山东省进行了工程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该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且符合国家目前推崇的环保政策的好项目,适用于目前众多正在进行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且没有很好的污染治理技术的村镇,因此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席北斗研究员介绍说,该项目针对快速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的村镇环境问题,通过三类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共性技术和装备研发,“三低一易”型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创新,形成了五大典型区域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模式,并开展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筹建成立了村镇领域首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硕果累累,继续攀登

凭借着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环境治理领域取得的成绩,席北斗研究员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相关研究成果先后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排名第一、第三),省部级环境保护科技奖一等奖3项(2项排名第一)、二等奖2项,国家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将科研成果系统集成,建立科技示范工程6项,技术在我国北京、上海、河北、宁夏、贵州等10多个省市推广应用,完成各类工程、规划咨询项目20多项。他个人先后获“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先进个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六届青年科技奖、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创新青年奖”等荣誉称号。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3篇

纵观国内外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最为活跃的投资主体之一,他们在公司治理中能够发挥的作用被学者们反复验证。随着我国股权分置的完成,机构投资者越发受到关注,俨然已成为证券市场上热捧的新星,他们对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资本市场效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而企业绩效恰能反应上市公司治理效果。加入制度环境因素,把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后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串联起来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1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制度环境作为一种外部宏观治理因素,能够影响到存在其范围内的所有经济主体,从而使他们在制度环境的差异下做出不同的行为决策,这些决策效果又会通过企业绩效和市场经济增长等方面来反映,因此本着制度理论中“制度-行为-绩效”的行径,制度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进而影响到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从制度环境对机构投资者治理效应影响的研究成果看,国内外研究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国外学者多是基于国别或者是法系的差异来研究制度环境差异所造就的不同,而国内多依仗樊纲等编制的各省份制度环境的差异来进行研究。尽管如此,国内外的研究结论却是基本相同的,即处于一个好的制度环境更有利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同样也更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发挥积极股东效应,从而促进企业绩效的提升。

Ferreira和Matos(2008)从不同国家的制度差异出发来探讨影响机构投资者治理行为的共同因素,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更偏向于投资制度环境相对优良的国家。具体实证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持股票比例与国家整体信息披露质量、国家法律环境好坏显著正相关;另外,机构投资者更加偏向投资于制度环境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新兴市场国家。这一系列发现都说明制度因素已经成为影响机构投资者治理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Ke et al.(2008)比较了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在美国公平披露原则实施前后的差异,他们发现在公平披露制度实施之前,机构投资者有机会利用相关渠道了解到公司的内幕信息,往往会赶在上市公司低于市场预期的季度盈余前大量减持公司股票,而在公平披露制度实施之后,不论公司的季度盈余是否低于市场预期,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该研究结果显示:制度的变化显著影响着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Ameer(2010)把研究范围定在了亚洲国家的机构投资者。其结果同样显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机构投资者偏好投资于政府管理效率较高、政治稳定和制度完善的国家,而不会投资于腐败程度较高或是法律环境不佳的国家。因为一国政治、经济的发展程度的高低往往会直接影响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是否成功,所以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会更加关注国家制度环境的影响。

国内关于制度环境的研究开始于樊纲等(2003)对我国不同省份间的市场化程度用市场化指数进行量化,使得市场化指数的评分综合考虑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要素市场的发育、市场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环境五个方面,有效的反映了我国各省的市场化发展差异,此后国内学者基本引用中国市场化指数这一指标来衡量地区维度差异下的制度环境。

伊志宏、李艳丽和高伟(2011)采用Level和Change两个模型,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考量了不同市场化进程水平下,机构投资者行为对高管薪酬激励影响的差异。实证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且起关键作用的是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结论还显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积极效应会受到市场化进程等外部宏观环境因素的制约,所以改善制度环境对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效应的发挥十分重要。

李海英和毕晓芳(2012)以制度分析为基础,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中国机构投资者提升企业市场价值的制度条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如果是国有控股会降低机构投机者的积极作用,但是高的机构持股比例始终是上市公司提升市场价值的重要条件。

范海峰和胡玉明(2012)在探究652家制造企业中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研发支出的影响时发现处于市场化程度低的企业,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研发支出的促进作用要小于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这说明了机构投资者的积极股东形象在处于不同环境下也是有一定差异的,市场化程度越好机构投资者越有动机参与到公司治理中,造成的正向效用越大。

2 研究结论与展望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综述研究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90后学生入学高职院校,相较于80后而言,90后高职大学生的思想动态、人生观、价值观有许多不同之处,这也给高校辅导员、班主任、政治思想课程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而本文的研究,希望通过综述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文献的策略,给国内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一些启示。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外高校对学生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与国内大不一样,所关注的教育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日常想想行为事物、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管理等方面,相关的研究文献综述也十分有限,通过对万方、知网等文献查阅数据库进行搜索后,仅找到为数不多的关于国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文献,现列举如下: 

1.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研究 

受风俗、法律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也呈现不同的态势,整体而言,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有完善的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整套环境体系。例如,在美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被定义为“公民教育”,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打造一体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在日本,早在1947年,政府就颁布了《学校教育法》和《基本教育法》,并制订了“以培养完美人格为目的,尊重个人价值,注重劳动与责任”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体系,各级高校也以此为标准,对学生展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研究 

国外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也有着鲜明的国家特色。例如,在美国,高校主要采用“区分化”的教育方法,在具体的实践中,将学生的日常学习、思想动态分开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并构建绩效考核制度,对学生的思想工作进行定量化考核。在英国,所有的高校则采用导师制的模式,由一名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老师,专职对4~5名大学生进行定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并定期对学生的思想观、价值观进行评估。在新加坡,各级高校打造了“社会工作+思想工作”一体化教育体系,将社会工作的理念渗透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的教育管理中,取得了不俗的成效。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关于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十分广泛,切入点和研究焦点也十分众多。通过调研相关的研究文献发现,国内学者对于该课题的研究范围主要分布于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概念的界定、制约高职院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因素、“90后”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提升的方式方法等几个方面。 

1.关于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概念界定的研究 

刘书林等人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理解为:平时工作方法的可操作性,实践应用中的可行性以及应用效果的良好可靠性。古人伏则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出发,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理解为:教育者通过德育思想教育过程对接受教育者施加教育所产生的效应,而这种教育的最终效果会反映在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中。张文凯则认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与有效性是同一个概念,是指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的实际运作对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即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后的能效属性。 

2.关于制约高职院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因素的研究 

我国学者唐凌将影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归咎为社会、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学生个体差异等几方面。而学者甄勇指出:90后高职大学生的成长环境、教育环境较80后大学生而言,都有了很多不同的地方,这使得他们的人生观、思想观也发生了很多改变,倘若高职院校辅导员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不能把握上述因素,便会给教育有效性带来负面影响。 

3.关于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对策研究 

陶乐以教育内容为出发点,提出了五种措施:第一,弘扬历史文化;第二,构造人文教育环境;第三,开展层次教育活动;第四,优化教育内容和教育体系;第五,将法律道德理念融入日常政治思想教育中。刘清林探讨了新时期“90后”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第一,不断优化辅导员队伍的综合素质;第二,辅导员应完善课堂教育,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实践能力;第三,辅导员应不断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境。 

三、研究评述 

通过对国外研究现状的综述和总结,不难发现,由于社会体制、国情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不小差异,国外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较为稀缺,仅有的研究成果也有浓重的本国、本地域色彩,因此,对我国同类课题的借鉴性和价值并不大。而国内学者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研究成果则较为丰富,主要从理论概念、影响因素和教育策略三个方面出发,给出了详尽的研究结论。然而,通过研究也发现,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工作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鲜少有学者采用实证法、调查法等策略,展开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 一进行和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实践性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十分稀缺,这也给同类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创新之处。 

参考文献: 

[1]MaxAzicri.Cuba Today and Tomorrow,Reinventing Socialism[M]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2000:285 

[2]古人伏著.德育实效性研究与实践[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9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5篇

[关键词]生态政治;全球治理;国际政治

[作者简介]曹德军,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剑煜,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自然与国际政治之关联的研究可谓源远流长,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和斯皮克曼(Nicholas John Spykman)等人的论说对早期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各国间相互依赖趋势的增强,自然环境议题向更广泛的领域蔓延,并与政治学相交叉,其研究视野也拓展至区域乃至全球领域,极大地丰富了对国家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随着生态政治①的国际实践的深入发展,作为生态政治与国际政治的融合创新成果,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应运而生,它在坚持“生态关切”内核的同时,与新自由制度主义、新现实主义等主流国际政治理论进行对话②。整体上,国际生态政治是国际政治吸收环境议题的结果,与国内生态政治一起构成环境政治研究的两个主要领域③。本文重点从西方国际政治学的视角,审视和梳理国际生态政治的理论图谱,把握学科史主线,进而总结阶段性规律和学理不足。

一、全球化与生态政治起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国际议题。当生态政治的脆弱性在某些地区被激化,生态议题就可能引发政治冲突,因此,国际政治和资源环境有着紧密联系。自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召开以后,全球范围内的人口增长、废物污染、交通拥挤、食物短缺、森林过度砍伐、河流改道、饮用水源被污染及大片区域沙漠化,油轮泄漏、电子噪音、化学废物和核威胁的迅速扩散,以及地球自然物种急剧减少、气候变暖等,各种生态问题引起了广泛反思①。在此背景下,跨境环境因素与国际政治交织在一起,全球层次的“自然之维”愈发突出。联合国于2001年6月宣布启动了“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项目,其目标是满足决策者对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之间相互联系方面的科学信息的需求。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个成果,《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评估框架》报告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类在局部地区、国家和全球尺度上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才能改善生态系统的管理状况,从而提高人类福利和消除贫困②?

综合而言,全球层面的生态分析不仅关注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强调作为整体的人类内部的生态问题,特别是国家间生态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从学科发展脉络的角度来梳理,国际生态政治理论正式被纳入国际政治理论体系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但其研究议题和关注内容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侧重,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③:

第一阶段为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末,国内生态政治发展迅速,为国际政治视域下的生态研究奠定了基础。二战后,国内生态政治研究迅速发展,但没有进入国际政治的研究视野,因此,这一阶段的学术成果大都源自非国际关系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这些研究成果对传统的国家发展理论中“资源无限假设”产生了冲击,并对自由理论与社会理论形成了有力挑战④。在研究内容上,资源与人口等问题常被单独研究而非系统研究,南北合作问题也很少受到学界重视。学术成果主要出现在美国和英国,并且随着战后美国霸权地位的确立和国际机制的扩展,日益向美国倾斜。作为少有的国际关系研究者,斯布罗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被认为是国际生态政治学的先驱⑤,但其研究更多着眼于传统的地缘政治环境视角。20世纪60年代,生态政治随着现实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认同,最具标志性的是罗马俱乐部的成立和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生态问题的重视进入新的阶段。这些都为国内生态政治进入国际研究议程奠定了基础。在相互依赖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国内的环境治理离不开国际合作,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全球资源分配体系不可分割⑥。

第二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在美国主导下国际生态政治研究开始起步。囿于冷战的紧张气氛,全球生态政治一直被视为一种“低政治”而饱受冷落。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70年“冷战战略大师”乔治・凯南(George Frost Kennan)却发现,环境问题本质上不是一国可以解决的问题①。生态政治由此正式进入国际政治的研究议程,当然这种转变也与国际生态治理的实践进步密切相关。一方面,随着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冷战后期的经济起飞,其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升国际治理话语权的呼声日益高涨,尤其是在资源环境方面,争议与斗争不断。此外,国际会议与组织也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罗马俱乐部活跃于公共知识领域,而1972年联合国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奠定了全球环境治理的政治基础②。另一方面,在国内政治层面,绿色政党开始出现。1969年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绿色”政党――新西兰价值党,而且绿党并非单纯地拥有国内政治诉求,也拥有世界或区域的环境主张,并积极开展国际生态合作。这一时期,“环境研究所”(Environmental Studies Section,简称ESS)等国际科研组织和“斯布罗特夫妇奖”等激励措施③的出现,极大地激发了各国国际生态政治的学术研究。当然,这一时期国际生态政治研究整体上仍聚焦于“发展”问题,区域研究的视角较为盛行,而对全球范围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生态政治的“公平与正义”等问题,仍然没有成为国际关注的主要内容。

第三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国际生态政治研究在世界范围兴起。80年代早期由于“反环境主义”(Anti-environmentalism)的盛行,国际生态研究受到较大压制。80年代后期,环境主义重获关注并得到发展,学术成果数量明显攀升。在国际生态政治领域,出现了“治理”的概念,同时“安全”“公平”“正义”等传统议题也不断被重新定义。除美国之外,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陆续涌现出一批环境研究机构和学者,在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国际生态政治研究也开始兴起。

第四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生态政治理论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无论从研究内容还是研究过程来看,国际生态政治都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首先,从研究内容看,对南北关系及发展中国家问题的研究已经较为普遍。其次,从研究国别看,发展中国家的研究人员和研究机构不断充实,研究成果也日益受到国际学术界的重视。再者,从研究议题看,全球环境治理研究的兴起,带动了可持续发展、认知共同体等新议题不断被纳入国际生态政治的研究议程。不同行为体构建起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反映了由一种纯粹“以国家为中心”的政治向一种复杂的“多中心政治“转变的趋势④。

经过这四个阶段的发展,国际生态政治的研究方法渐趋成熟,研究议题也更加深入广泛,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即在空间上向全球层面扩展,在时间上向代际方向延伸。

二、国际生态政治理论的传统流派

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可以被界定为一种全球视野下的生态关切,它探寻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国家关系模式的深刻变革⑤。基于全球化流动带来的“外溢”后果,传统的国内生态问题成为国际治理困境的一部分。从学理发展角度来看,国际生态政治理论是在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国内生态理论的深刻影响下构建出的一种“嫁接式”理论架构。原本属于国内政治的理论被借用和引申到国际政治领域,将基于国家的生态关切折射或放大到全球层面。

(一)国际政治理论的议题扩展

有两种国际政治理论在生态政治议题上出现了学术争论,分别产生了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框架下的生态理论①。就共性而言,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将“公地悲剧”和人口、技术等流行趋势看作是国际生态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认为国际环境治理处于无政府状态。就差异而言,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制度约束下的国家更能够达成环境治理合作,而新现实主义学者则认为环境问题必将导致国家冲突,各国应当将安全利益放在核心位置。

具体而言,新自由制度主义学者对生态政治的研究,聚焦于无政府状态下各国合作的可能性②。在应对生态问题的过程中,由于各国利益彼此依赖,只有通过协调才能达成集体行动。即便追求理性自私的国家利益,当国家面临生态危机的破坏性后果时,也存在将自私利益与共同利益统一起来的可能。新自由制度主义者承认无政府状态与国内秩序有本质不同,但他们主张将焦点放在跨国层面和次国家层面上,使环境政治超越传统的国家单元,在多个层次寻找合作的可能,特别是集中于国际制度协调与公民社会培养。相对而言,新现实主义者则对生态安全给予了关注,常见的焦点议题有两类:一是国际环境变化中的国家冲突行为,二是环境安全③。在权力分散的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环境治理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公地悲剧”,难以达成长期合作,投机性、欺骗性的权宜之计会恶化生态环境④。而当前国际领域的合作仅被看作是“例外”或者是短期合作,非常脆弱。例如,美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说明国际生态合作的局限性。

从理性主义出发,两大国际政治理论都将生态政治置于自私动机与理性博弈基础之上,面对日新月异的全球变迁与观念转变,两者的分析视野无疑显得越来越“狭窄”。对此,著名学者丹尼斯・皮雷奇斯(Dennis C. Pirages)就主张建立国际关系的生态理论,以替代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框架下的国际生态理论⑤。在这种背景下,国内生态理论开始渗入到国际政治领域,产生了一批适用于全球层面的国际生态政治学说。

(二)国内生态政治理论的渗入

将国内生态政治理论引入全球政治分析,需要处理国内与国际两种秩序的差异问题。在一个有政府的法制化社会中,对生态治理的认同与动员能力显然要强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一些外溢到国际政治领域中的国内生态理论,根据国际现实进行了一定的自我转型,最终形成了较有特色的全球层面的国际政治生态学说,具体包括生态帝国主义、生态社会主义与生态女权主义三种,如表1所示⑥。

生态帝国主义作为西方生态政治领域重要的左翼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早由阿尔弗雷德・克劳斯比(Alfred Crosby)在其1986年出版的《生态帝国主义:欧洲生物扩张1900-1900》中提出。随后,福斯特(J. B. Foster)将克劳斯比的“生物扩张”概念扩大到全球层面的经济、政治领域,正式确立了生态帝国主义理论。生态帝国主义理论的核心在于揭露帝国主义生态掠夺和剥削的本质,将生态和帝国主义视为对立的两个层面②。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把边缘地区的自然资源集中到了中心地区,而且还把有毒的垃圾和肮脏的工业输出至边缘地区,是对全球自然资源和生存环境的双向掠夺和双重剥削,是一种彻底的生态帝国主义行径①。西方国家造成了目前全球的环境问题,却以“环境卫士”自居,逃避国际责任甚至遏制后发国家的发展。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本质,导致其为实现经济增长不惜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②。布兰德教授曾以“帝国式生活方式”的概念解释南北不平等的生态关系。北方国家通过无限占用全球性的自然资源、全球性的劳动力和过度利用全球性的生态环境,促进发达国家生活方式的普遍化,但却使“全球化的南方”陷入了生态环境危机③。

生态社会主义是生态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派别,本质上是左翼马克思主义理论绿化的又一结果,其核心思想在于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认为资本主义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案都是无效的④。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并在不同阶段产生了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张:20世纪70年代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绿化”阶段,也是生态社会主义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代表学者有“罗马俱乐部”成员、波兰共产党人亚当・沙夫(Adam Schaff),此时生态社会主义主要寻求生态运动和共产主义运动在理论上的结合;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代表学者有威廉・莱易斯(William Leiss),他提出了资本主义异化和寻求建立稳态经济的主张;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安德列・高兹(Andre Gorz)、戴维・佩珀(David Pepper)等生态社会主义学者寻求建立“红色绿党”。从社会主义思潮来看,促进人类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知识与物质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存在,又或者很容易被设计出来(比如小规模的太阳能和风能装置、有效的交通手段和节约能源的住所),而我们严重缺乏的是有助于我们实现这些目标的意识与感知,不仅要包括以一种人类主义方式进行逻辑思考和情感回应的能力,还要包括一种对事物间相互联系的新型意识和对未来可能性具有想象力的洞察⑤。这些国内思想在全球范围内都有对应的学说,主张在全世界形成绿党联盟,共同应对环境恶化问题。但是,西方的生态社会主义有着许多缺陷,如乌托邦的成分较多,缺乏完整理论框架,也没有提出具体的未来世界构想⑥。

生态女权主义思想流派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重要发展。关于其称谓有两种提法,即女权主义的生态学(the Ecology of Feminism)和生态学的女权主义(the Feminism of Ecology)。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德奥博尼(Fran■oise d’Eaubonne)在《女权主义・毁灭》中最早提出生态女权主义思想⑦,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西方文化在贬低自然和贬低女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历史性的、象征性的和政治的关系。”⑧生态女权主义从性别的角度解构地球面临的生态危机,认为男性主导的社会是造成城市化、技术化和过度生育的主要原因,呼吁依靠女性的力量改变地球的生态模式。生态女权主义是激进的生态运动与女权主义的结合,把自然看作是女性的盟友,并衍生出文化生态女权主义、社会生态女权主义和哲学生态女权主义①。在国际生态治理议题中,女性主义反对男性在议程设定与话语权上的霸权,主张增加女性代表的权利,将相互包容而不是理性争夺的思维带入全球生态治理框架中,甚至认为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优先于人与自然的关系②。美国麦克勒斯特学院的哲学副教授沃伦(Karen J. Warren)认为,统治妇女和统治非人类自然界之间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历史的、形象化的联系,这些联系在认识上是植根于以统治逻辑为特征的压迫性家长制的概念框架中,所以,一方面传统的女权主义应当在逻辑关系上向生态女权主义延伸,另一方面生态女权主义为构建清晰的女权主义伦理学提供理论框架③。但是由于生态女性主义批判有余、建构不足,被视为一个遵循生态主义与女性主义原则的乌托邦。

三、国际生态政治理论的新兴流派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开始不断寻找新的研究方向,努力摆脱传统理论框架的限制,形成了新的研究视域。在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之后,建构主义对于环境政治的分析日益兴起,尤其是“认知共同体”理论的崛起,它重新审视了环境政治中的“知识”问题,是对理性主义研究的有力补充。从体系层面看,传统理论将治理主体主要定位为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但全球化带来的冲击却冲破了这种主体边界,形成了一种“次国家―国家―超国家”的多层体系。在超国家层面上,全球环境治理将传统的主体和议题重新整合在综合性的框架之中;而在次国家层面上,环境公民权也为解释全球环境治理的动因和机制提供了依据。

首先,在建构主义对环境政治的分析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认知共同体”④理论。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问题,治理过程的科学性日益受到重视,扩散的环境政治议程需要寻求跨国性的观念共识。彼得・哈斯最早将“认知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ies)概念引入全球环境政治的研究中,强调依靠科学家共同体的联系网络,发挥专业特长对政策作出权威性解释⑤。认知共同体拥有四个特征,即共同的原则理念、共同的价值判断、共同的合法性理念及共同的政策规划。共同体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界定环境问题中的议题、行动方案和国家利益。认知共同体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从动态角度否定了国家利益与偏好既定的传统看法,提出对知识和现象认知的重要性,并强调科学家群体的互动认知网络的重要作用⑥。在国际生态政治的现实中,认知共同体发挥着凝聚共识、促进认识、增加知识的作用。一方面,动员环保个人、公司法人、利益集团以及新闻媒体以“警报器”角色参与其中,建立起一个间接、分散的网络式监督执行体系。例如,“欧洲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网”(Climate Action Network Europe,简称CAN-E)就是基于专业知识的、规范议程的设定、抗议与游说活动,对欧盟环境治理起到有效的补充、监督与思想库作用①。另一方面,提供生态应对的专业信息与知识利用。例如,荷兰的“气候知识”项目,支持八个区域联合体去制定区域和地方适应战略。此外,欧洲气候适应平台(CLIMATE―ADAPT)起到了气候适应信息港的作用,为该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了广泛的数据、计划、活动和评估支持。

第二,基于对环境公民权运动的分析,全球公民社会理论兴起②。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关注宏观上的全球问题和中观上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而最新的环境公民权理论则将关注点着眼于个人本身,从国际法、国际人权(平等权、生存权等)、代际关系等角度强调环境治理的必要性。环境公民权研究的代表学者是安德鲁・多布森(Andrew Dobson)。他认为,环境公民权提出的直接动因,是如何克服实现生态可持续性目标上公民个体行为变化与态度改变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有助于创建一种真正可持续发展的社会③。环境公民权理论并非完全强调个体权利,而是借助个体强调集体权力,强调公民的全球性和跨国性诉求④。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全球环境治理批评主流学者在“权力―市场”的两分法上各执一端⑤。查利・杰弗里(Charlie Jeffery)认为,完整的多层分析必须超越“超国家―国家”的双层视角,找到第三个层次,即“公民社会”的力量。为此,他强调关注“由下至上”(bottom-up)的参与式治理,在国际环保领域要发挥非政府组织、公民个人、利益集团等“次国家”行为体的独立治理力量⑥。也正是地方性生态政治观念与全球性的生态政治观念存在反复互动,多元价值与议题网络才能得以充分伸展,也有助于环境主义者做到“全球思考,地方行动”⑦。总而言之,环境管治包括来自上面的规制和来自下面的动员。公民社会的动员与整合能力是巨大的,在不同团体围绕某一议题而实现的动员中,阶级身份、区域或国家归属以及环境关切之间的差异并不是特别分明。这些群体规模小,关注特定议题,致力于捍卫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特定利益⑧。

第三,生态环境的安全化理论发展迅速。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理论为生态政治安全化过程提供了理论工具。安全化理论的核心论点是“安全是这个行为自身意见的表达”,包括三个相互连接的步骤:(1)识别存在性威胁;(2)采取紧急行动;(3)通过破坏和摆脱自由规则来影响单元间关系⑨。某个行为主体希望“安全化”某个议题必须首先识别“威胁”,而识别者往往是安全化施动者。施动者指定“威胁”,通过媒体渲染、框定,让听众接受。从社会权力来看,这种过程其实是不对等、不对称的,因为只有国际大国才掌握了发现、解释和给出政策建议的完整“话语权”。哥本哈根学派毫不犹疑地指出:“安全行为主体常常是言语―行为集团,这个角色中常见的参与者是政治领袖、官僚机构、政府内阁、政治说客和压力集团”,即国家机器中的精英主体。从全球层面看安全化的主体又是谁呢?显然,只能是且仅仅只能是结构性权力的拥有者。生态安全上的话语不对称,就促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付出更加巨额的环境治理成本,从而加大了环境治理自我挫败(self-defeated)的风险,这对将环境安全质疑为“去安全化”提供了动力。“去安全化”理论强调建立施动者和听众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卫・维克多(Dawid G. Victor)认为,巴黎气候谈判标志着全球治理转向自下而上的模式①,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年鉴(2014)》也开始注意到民间科学的潜力②。显然,只有当地方环境治理主体或者听众觉得自身的政策和行动受到全球层面强大行为主体保护和激励的时候,才可克服对异己的安全化冲动的恐惧和内在抵制,最终演化出真正的伙伴关系。

第四,跨国生态环境运动的社会资本理论兴起。从环境治理的角度出发,部分学者主张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概念引入全球生态政治分析中。布迪厄(P. Bourdieu)是最早提出社会资本概念的法国社会学家,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者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③从结构主义角度来看,社会资本也是一种“投资在社会关系中并希望在市场上得到回报的一种资源,是一种镶嵌在社会结构之中并且可以被汲取的资源”④。正因为个体嵌入在连带关系中,社会资本就可以成为提高气候治理绩效的有力工具。戈兰・海登(Goran Hyden)指出,社会资本和集体行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资本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公民社会⑤。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欧盟开放式协调及多层治理模式推动了早期的跨国城市网络发展⑥,诸如欧洲城市(Eurocities)、气候联盟(Climate Alliance)、能源城市(Energie-cities)和城市气候保护网络(Cities for Climate Protection)等气候治理的跨国城市网络相继出现。这种次国家层面的跨国城市网络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垂直性的全球多层治理,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横向网络治理结构⑦。笔者曾指出,以城市网络为中心的区域气候治理依赖于社会资本。欧洲城市气候治理中的社会资本,是指城市与其他行为体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善意(关系社会资本)和正式制度与规则体系(制度社会资本)。其中,社会资本的制度维度关注信息流动、利益分配,关系维度则包含了相互认可、信任与共享的互惠规范①。全球跨国城市网络通过倡议、游说与抗议等方式,培育并传播生态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成为社会团结的黏合剂。例如,气候联盟网络为整个欧洲的地方组织发展设立了“气候之星奖”(Climate Star Award)。2004年,来自17个国家的203个地方组织中有22个因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努力而获得表彰。通过模仿、标杆学习(benchmarking)、荣誉授奖等方式,跨国城市网络刺激了气候治理积极性。在国际关系理论界,从凯克(Margaret Kecky)与辛金克(Kathryn Sikkink)提出的跨国倡议网络解释生态规范的传播,到米尔斯・卡勒(Miles Kahler)围绕“网络治理”探讨全球生态议题②,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理论作为一种新兴的研究方法,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国际生态政治研究中。

四、国际生态政治学的理论评估

(一)学术价值与理论贡献

国际生态政治理论是在与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理论的争议中逐步成长起来的。纵观理论发展过程,可以发现其成长存在着鲜明的特征:早期理论在回应与解释现实问题中形成,对传统理论报以较多的批判性思考;后期理论则侧重于设计全球环境治理之道,包含更多建设性成分。同时,与大部分国际政治理论一样,国际生态政治理论也有着深深的美国烙印,不仅表现在学者、研究成果以及研究机构的归属上,更体现在研究议题的设计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印记渐渐淡去,全球视角逐渐兴起,空间上的南北研究和时间上的代际研究打破了单一国家视角的理论主导,环境政治日益成为一个全球议题并融入全球治理的过程之中。总的来看,国际生态政治的理论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对传统观念的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内独立与对外统一的标志,但面对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各民族国家的观念发生了改变。包括约瑟夫・凯米莱里(Joseph A. Camilleri)在内的部分学者都认为,国家受到削弱,是因为环境问题的跨国性要求国家树立区域意识或全球意识,以改变传统的国家利益观。一方面,跨国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间要求国家让渡部分生态权力,以在更高层面解决全球性问题;另一方面,新的国际合作机制将日益减少国际无政府状态带来的利益分歧,形成共同利益与挑战,民族观念相对减弱而全球观念相对提高。当然,罗伯特・基欧汉等学者认为,生态问题延伸至全球层面并非完全是坏事,因为国际制度有助于解决国家层面难以完成的任务,对国家的改善作用要大于其对国家的削弱作用③。

其二是重视与提升了国际组织的治理地位。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必然催生更多的应对机制和程序,大批国际组织的兴起与环境治理直接相关。一方面,政府间国际组织以联合国为中心④,形成了较权威的国际环境治理组织体系,欧盟等区域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也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作为国际生态政治的主要操作实体,国家及国际组织承担了更多责任。另一方面,随着非政府组织在生态政治领域的作用不断增大,其治理能力得到初步展示,如绿色和平组织、罗马俱乐部、世界自然基金已然成为国际生态规范的传播者、监督者与教化者。随着国家权力的减弱,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①。当然,面对环境问题的国际外溢与国内沉淀,国际生态政治理论需要深入思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权力边界在哪里,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地位如何维持?

(二)理论不足与发展空间

首先,各种流派理论对环境政治的解释都存在一定偏颇。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均假设国家是理体,忽视了国内政治结构的影响②。国家在处理国际环境问题时,可能会受到国际组织、国内利益集团的影响,也会受到国际舆论、博弈过程的影响,环境议程的结果并不体现完全理性。同时,环境问题对各国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导致各国在制度中的认同和作用也存在差异,忽视了对程度差异性的分析。批判主义理论虽然对主流生态政治理论提出了批判,但自身也存在不足:一是解释国家体系破坏环境的逻辑还不清晰,二是忽视了对国家环境保护行为的分析③。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在早期将自身定位为批判主流理论的理论,过多地注重“破”而非“立”。

第二,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在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上后劲不足。虽然现有理论在分析国际环境问题的“是什么”和“为什么”上卓有建树,但其解决现实问题的实用性(即“怎么办”)却受到质疑。在指导实践过程中,理论与政策之间面临对接困难,现实操作过程远比理论设想要复杂得多,而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女权主义等理论针对环境制度和未来社会的设计上存在大量乌托邦成分,难以指导实践开展。国际生态政治理论力求在环境和经济间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寻求平衡,而在现实情况中却难以实现,尤其是应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时候,很难找到一条有别于传统工业国家的发展道路。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6篇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成都 611130

[摘要]“Green Paradox”在近些年受到了欧洲经济学家们的热议。然而在中国学术界,尚且没有对应的翻译与文献研究。本文权且将“GreenParadox”译为“绿色悖论”,并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进而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扩展了“绿色悖论”的外延。进一步,笔者分析了环境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时机、政策威胁、被治理行业的替代技术都对于“绿色悖论”产生的影响。

[

关键词 ]“绿色悖论”;气候问题;环境政策;环境治理

针对于全球变暖问题,世界各国很早就意识到了其危害性,并且做出了承诺要治理该问题。随之,一些针对性的环境政策出台。但是近些年,全球变暖问题依然在持续加重,这引起部分学者的反思。“GreenParadox”正是其中的一项研究焦点。

一、概念内涵

“绿色悖论”的主要提议者是德国慕尼黑经济研究所汉斯-维尔纳.辛恩。辛恩多次警告称东京气候会议所指定的气候政策会造成“绿色悖论”的产生。他进一步声称其主要原因是当前的大部分气候政策是为了减少对化石燃料的需求,比如对燃料消费量进行征税,以及对低碳能源的提供者进行财政补贴,而这些势必会引起化石燃料价格的下跌,如果燃料所有者预测气候政策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变得更加严格,那么可能会推动该燃料在近期的销售,以求错过价格跌落的最差时期,随之可见,气候变暖的问题也更加严重了(2008)。可以说,“绿色悖论”的基本原理是体现在化石燃料的拥有者对待气候政策的反应之中。

二、基本假设

辛恩(2008)在霍特林的“不可再生能源获取模型”基础上提出一个资源获取的基本模型。他指出“绿色悖论”产生的一个重要假设是被治理企业占有一个给定的外生性资源储量。在这种环境下,税收或者其他减小需求的政策措施都将通过导致化石燃料销售的缩减而降低矿业项目的价值。这也被证实会降低对矿业项目的投资兴趣而使得化石燃料的生产总量减少。基于上述假设,辛恩推理出碳消耗税对于化石资源的作用机制,认为如果税率高于利率的话,将会导致“绿色悖论”的产生。

辛恩的结果也是建立在另外一个强假设之上:并不存在一项替代技术。这项假设在短期内来看,也许是合理的,因为现阶段的确没有化石原料的合适替代者。但是一旦替代技术成为可能,那么替代的就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形式,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性替代。迈克尔·赫尔(2010)也表明如果一项替代技术的引入将会使“绿色悖论”效应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

斯泰莱(2012)扩展了霍特林的模型,提出了新的假设。在这个模型中,资源开发活动的前期投资变量被包含进来。这个模型与辛恩的基于霍特林模型而建立的模型相比,更有可能说明在税率足够高的情况下,气候问题会得到缓和。

三、概念外延扩展与理论扩展

(一)概念外延扩展

就“绿色悖论”的外延来说,已有的研究将“绿色悖论”的理论局限地运用于全球变暖、气候政策研究之中。这无疑会限制更多领域的学者去研究和发展“绿色悖论”的概念。此外,过往理论研究全部是站在全球性层面讨论气候问题,这种特点无疑会限制“绿色悖论”在更多的国家获得理论发展与理论实践。

因此,在中国环境治理背景下,有必要对“绿色悖论”的外延进行扩展,以求其理论更广泛的运用在中国环境政策制定实务之中。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的影响。它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是由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是因人类活动引起的,主要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绿色悖论”原有的概念外延聚焦的气候变暖问题属于此生环境问题中的生态问题。而无论是污染问题还是生态问题都是因为人类活动造成的,其都与人类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而相关政策的制定就会产生于气候政策所类似的“绿色悖论”的现象。所以,“绿色悖论”概念的外延可以适度扩展到与人类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次生环境问题之中。这样,“绿色悖论”理论可以更广泛的运用于中国的环境治理。

(二)理论扩展

1.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时间间隔对“绿色悖论”的影响

环境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时机对于一项政策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绿色悖论”描述的现象背后的一个重要机制就在于环境政策在讨论与制定的过程中以及这种政策实际执行的规划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使得被治理行业中的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去生产与制造原有产品,并且在运输使用这些产品的过程中破坏了环境。如果将环境政策的制定时间以及其实施前期时间大幅缩短,将会限制这些企业的原有产品生产,更好达到环境政策的期望效果。

2.政策威胁对“绿色悖论”的影响

一项环境政策的执行效果、最综效果如何,还要依赖于环境政策对于被治理行业内企业的威胁。这种威胁可以来自于政治压力,也可以来自于社会舆论压力与经济压力。“绿色悖论”产生的其中一个作用机制是被治理企业预见了自身产品在将来会受到该环境政策的影响,为了依靠此产品获取更多的利益,企业只有加大生产与销售。所以,当一项环境政策对企业的产品威胁很大时,被治理企业更倾向于在短期内加大生产与销售,最综造成“绿色悖论”的产生,加剧短期环境问题。但是较大威胁的环境政策会降低远期高污染产品生产与使用量。

3.被治理行业的替代技术

被治理行业对待环境政策的反应与该行业的替代技术的成熟度、市场占有率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一个替代技术成熟的行业或企业,其应对环境治理政策,将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面对在税收等措施面前,行业或企业更多的只能遵守。相反,若被治理行业或企业处于一个替代技术不成熟的背景下,其具有强市场权利,面对环境治理政策,将有更多的余地做出有利于其利益的措施。在政策实施之前,若替代技术不成熟,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在营销等方面做出回应使得企业在短时间内可控制的扩大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不利于环境治理,最综产生“绿色悖论”。

四、总结

当经济学家们积极投身于“绿色悖论”的研究之中,现实世界的气候政策的研究却发展缓慢,这主要是因为“绿色悖论”是否发生与存在缺乏实证性研究的证明。当然,“绿色悖论”的理论模型也仅仅依赖于假设,所以可想而知,“绿色悖论”受到的质疑在所难免。

但是“绿色悖论”对于中国环境政策的制定还是具有一些理论意义:一是合理规划环境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时间,减少被治理企业的反应时间并限制其逆向选择行为。二是治理的手段与机制要多元化,合理给予传递被治理企业相关政策威胁。三是针对于垄断性较强、替代技术不成熟的行业给予较严厉的政策规定,抑制其不利于环境问题的生产行为。

参考文献

[1]Hotelling,Harold.The Economics of Exhaustible Resources[J]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1931

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7篇

【关键词】 环境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结构;董事会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公司治理结构在形式上的改变并没带来全新的管理机制,其固有的治理理念使公司经营还充斥着短期行为,导致许多企业上市后依然不注重环境效应。不少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只是在法规的要求下做出有选择的、有限的披露,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公司透明度成为证券监管的核心,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扩展与深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反映了公司透明度,需要对其进行理论上的深入研究。

但是目前国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只有一些规范研究的成果,有影响力的实证研究成果尚不多见。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主要涉及到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与模式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二是用实证研究主要揭示了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如汤亚莉,陈自力等(2006)研究了上市公司规模、公司绩效和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王建明(2008)研究了行业差异和外部制度压力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而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性研究在国内尚为空白。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企业行为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公司治理结构是实现环境信息披露的微观基础。笔者认为只有从公司治理结构入手,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本文试图在构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基础上,以沪市a股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相关环境信息为依据计量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以期找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联系,为改善我国企业的治理状况和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一些实际的依据。

二、研究假设

目前,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公司环境信息都是属于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一些主流文献表明,对自愿性信息披露产生影响的公司治理结构因素大致有所有权分散程度或集中程度、董事会规模及独立董事的比例、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高管持股比例等。

(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一般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越强,其操纵信息生成及披露的“运作或治理”空间越大,那么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可能会越低。但也有理论认为,股权集中可以使大股东具有足够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高度分散情况下的“搭便车”问题,这种监督包含对管理层生成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从而股权集中有可能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由此得出假设1: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相关。

(二)股权制衡度

由于存在有其他大股东的监督,控股股东通过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获取不正当控制权利益的成本和风险会增大,从而有助于抑制控股股东的侵害行为。因此,股权制衡具有抑制大股东侵害、维护公司价值的积极作用,包括促进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由此得出假设2:股权制衡度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

(三)董事会规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和聘用权,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组成实施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所以,如果董事会规模比较大,即董事会人数比较多,一般认为可以降低ceo控制董事会的可能性,也可以避免任人唯亲,聘任有能力的外部董事领导公司,从而促使公司管理层披露更多的信息。由此我们得出假设3:董事会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

(四)独立董事比例

在董事会中,拥有更高比例的独立董事将有助于加强董事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可以更好地对执行董事的行为进行监控,同时也将更好地限制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chen和jaggi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重与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因此本文提出假设4:独立董事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

(五)两职合一或分离

在理论看来,人具有天然的偷懒和机会主义的动机,为了防止人的“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两职合一意味着要总经理自己监督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总经理往往倾向于对外隐瞒不利的信息,由此可以预期假设5:两职兼任会降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六)高管持股比例

薛祖云、黄彤的研究表明董事适度持股能够激励其真正履行监督职责,持股董事人数较多,持股董事比例较高的公司,其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较小。这表明董事、经理持股有利于激励其监督的积极性,进而改善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本文假设6:高管持股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三、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分行业随机选取2008年沪市20%的a股上市公司共139家作为研究对象,每一个行业抽取的样本数大致为该行业内公司总数与这一比例的乘积(取整)。在抽取样本的过程中,执行了如下筛选程序:(1)考虑到新上市的公司可能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尤其是环境信息披露政策把握不准,不能较好反映信息披露真实性,因此加以剔除。(2)考虑到极端值对统计结果的不利影响,剔除了st、pt公司。(3)考虑到金融保险行业对环境信息影响的特殊性,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

笔者使用环境信息披露指数衡量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该指标是通过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进行测量而计算得到的。采用年报的原因在于年报是外部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信息非常重要的途径之一,而且年报的信息披露水平与其他途径的披露水平正相关。样本公司2008年年报下载自巨潮资讯网,2008年财务数据数据来自天软数据库。本文使用的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软件是spss13.0。

(二)概念界定

1.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计量。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本文结合各类文献相关研究成果,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出发,归纳和理解为环境信息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相关性,主要包含企业环境政策、企业环境责任信息、企业环境保护信息;二是可靠性,包括企业环境信息的质量控制;三是可比性,包括遵循统一的信息产生的制度;四是充分性,包括企业特殊环境信息的补充披露;五是明晰性,要求明晰易读。

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的确定,本文以环境信息的五个方面内容为标准对样本公司2008年会计年报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逐个收集,每含有其中一个方面,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为“货币计量信息”则赋值2;为 “非货币性信息”则赋值1;无信息则赋值0。然后按相应的加总得分为该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某个公司的最高可能得分为10分。

2.其他变量。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因变量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自变量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或分离,高管持股比例。控制变量为公司规模,财务杠杆,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哑变量为行业差异,其中重污染与非重污染行业的划分依据采用国家环保部2008年制定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变量定义见表1。

(三)模型构建

为了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和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在关系,本文构建下列模型来考察公司治理结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性。

edi=b0+b1x1+b2x2+b3x3+b4x4+b5x5+b6x6+b7x7+b8x8+b9x9

+b10x10+b11x11+u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从表2中可以看出,样本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均值为0.98,说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总体不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最小值为0,有几乎一半(49.6%)的企业2008年年报中没有披露环境信息。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39.063%,“一股独大”现象明显,董事会平均人数为9.76,独立董事的平均比例为35.996%,董事长没有兼任总经理的公司为91%,高管持股比例的均值为0.128%,说明大部分公司高管持股比例是很低的。

(二)变量相关性检验

为考察各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计算除定性变量(两职合一或分离、行业差异)以外的其它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矩阵(见表3)。

根据表3,自变量之间最大的相关系数存在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股权制衡度之间,为-0.530,根据hossain等的研究表明,解释变量之间的系数只要没有超过0.8或0.9,就不会对多元回归分析产生严重影响。

(三)多变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具体结果见表4。

从回归结果来看,独立董事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两职兼任会降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这与假设4、5相一致,也与forker(1992)的研究结论相同,但这一结论不同于国内学者以往研究的结论,如马连福(2007)、殷枫(2006)、李豫湘,付秀明(2004)、王怀明(2007)。他们通过实证研究都认为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兼任与自愿信息披露不相关,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选取的样本都是2006年以前的,而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优化,目前的情况已有改变,独立董事不再是“花瓶董事”、“不懂事”。这项结果将会使企业经营者在选聘独立董事时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会使政策制定者思索如何来提升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同时也意味着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应要求上市公司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以增强公司的透明度。

回归结果还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董事会规模、高管持股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相关不显著,从而假设1、2、3、6不成立,表明在现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效应并未显现,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尚待大力加强与改进。

另外,结果显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行业差异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显著正相关,说明公司规模越大、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相对较高。

五、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沪市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关联性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总体不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正相关,两职兼任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治理结构的其它因素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不显著。为此,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财政部应尽快制定环境会计准则,证监会应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进行有效评价,继续推行股权结构改革,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

本文的局限性在于:(1)本文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对象局限于沪市部分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没有穷尽上市公司披露包括环境信息在内各种信息的全部。(2)本文主要检验了公司治理结构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虽然考虑了部分控制变量,但还有某些影响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没有涉及,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研究结论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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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环境治理的研究第8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环境,财务关系,财务主体

财务管理环境和财务关系在财务管理理论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不同的企业或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时期,其所面临的财务管理环境是不同的。不同的财务管理环境对应着不同的财务关系,因而为协调财务关系就需要采用不同的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国有企业来说,在经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之后,其财务管理的环境和财务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必将导致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和模式的变革。本文拟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和财务关系进行探讨,为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和模式创新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

一、财务管理环境及其分类

(一)财务管理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个相对的概念,它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客体。任何事物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是一个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系统,作为人类重要实践活动之一的财务管理活动也不例外。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财务管理主体需要不断地对财务管理环境进行审视和评估,并根据其所处的具体财务管理环境的特点,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以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就是影响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不难看出,由于影响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外部条件和因素错综复杂,且变幻莫测,因此,财务管理环境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

(二)对财务管理环境进行分类的方法

如何对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进行分类?已有的文献多是从企业整体作为一个财务主体来对财务管理环境进行划分,因而一般把财务管理环境区分为宏观财务管理环境和微观财务管理环境或企业外部财务管理环境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环境(郭复初,1997;王化成,2000)。我们认为:研究财务管理环境的目的就是使财务主体明确影响其财务机制运行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以便正确地进行财务决策。但由于企业的财务主体是多方面的,因此财务管理环境必然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单纯以企业为界划分内部财务管理环境和外部财务管理环境或微观财务管理环境和宏观财务管理环境的做法,可能难以满足企业中的各个财务主体进行财务管理的需要。遗憾的是,人们在谈及财务时,往往只是把其与企业这一主体联系在一起,而忽视了企业本身是由若干个财务主体按一定契约形成的结合体这一事实。与此相对应,在分析财务管理环境时,也少有对企业中包括的各个财务主体所面临的财务管理环境的深入分析。

不可否认,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财务主体,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和财务目标,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每一个企业的经济利益和财务目标的实现肯定是有影响的。但是,企业外部环境是通过影响企业中各有关财务主体的财务决策进而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产生影响的。因此,仅停留在以企业作为财务主体的层面上对财务管理环境进行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深入到企业的各有关财务主体的层面上对其进行研究,才能得出有意义的研究结论。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从经营者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经营者是财务主体,其他利益相关者则构成财务管理环境的一部分;从出资者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出资者成为财务主体,除出资者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则构成财务环境的组成部分。显然,对不同的财务主体而言,其财务管理环境构成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本文后面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研究主要是站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的。

虽然不同的财务主体所面临的财务管理环境可能千差万别,但应当看到,各个财务主体的财务管理环境是相互交错、相互联系的。事实上,各个财务主体本来就是通过契约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任何一个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的设计和运行都要考虑其他财务主体的经济利益要求,要在契约各方达成的企业治理契约的框架内行事。因此,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是对企业各有关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都有直接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

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具有直接、具体的特征,其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影响是直接的。每一个企业和特定的财务主体,其财务管理首先要适应这种具体的财务管理环境。但财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环境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适应与被适应的关系,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环境也具有反作用,而且这种反作用也首先是作用于其具体财务管理环境。财务管理环境研究除了要使财务主体明确影响其财务机制运行的因素以外,另一个重要目的则是研究改善或加强财务管理需要什么样的财务管理环境,从而变被动适应为主动要求变化,营造有利于财务管理的良好财务管理环境。对特定财务主体来说,优化财务管理环境也只能是从其微观的、具体的财务管理环境着眼,从完善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入手。

公司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以外的其他方面,如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将金融市场环境、产品市场环境、经理和劳动力市场环境等也包括在内)、社会文化环境和科技教育环境等,其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影响则是间接的,其最终都要通过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才能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产生实际的影响。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以外其他方面的环境因素虽然具有宏观性,但由于其必须通过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才能对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产生实际影响,而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又具有微观性,因此上述宏观性环境因素对各个企业的实际影响也就具有微观性。因此,财务管理环境归根结底是微观的,至少从每一个财务主体的角度来看是这样。

鉴于上述分析,我们把财务管理环境按其对财务主体财务机制运行的影响不同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这是对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因此将其称为具体财务管理环境;另一部分是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以外的其他方面的环境因素,由于其对财务主体财务决策的影响是间接的,因而将其称为一般财务管理环境。一般财务管理环境对所有企业的财务都可能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往往是间接的,并通过具体财务管理环境体现出来。

二、财务管理环境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一般环境

这里的一般财务管理环境就是指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以外的其他影响财务主体财务机制运行的外部条件和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技教育环境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

1、政治环境

一个国家的政治环境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决策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有利于企业的中、长期财务规划和资金安排。政治环境主要包括:社会安定程度、政府制定的各种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及政府机构的管理水平、办事效率等;

2、法律环境

财务管理的法律环境是指企业发生经济关系时所应遵守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管理企业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三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手段逐步减少,而经济手段,特别是法律手段日益增多,把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组织法规;(2)税收法规;(3)财务法规等,这些法规是影响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重要约束条件。

3、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所面临的宏观经济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发展状况。(2)政府的经济政策。(3)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4)金融市场。(5)产品市场。(6)经理和劳动力市场等。其中,金融市场的影响最为显著。

金融市场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也称短期资金借贷市场,主要是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资金借贷市场。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是指长期债券和股票市场。

金融市场与企业财务管理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金融市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市场是企业筹资和投资的场所。企业需要资金时,可以到金融市场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方式筹资,如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有了剩余资金,也可以灵活选择投资方式,为其资金寻找出路,如银行存款、投资国债和购买股票。(2)企业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使长短期资金互相转化。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在规定的持有期到期后在证券市场上卖出;持有的可上市流通债券可以随时转手变现,成为短期资金;远期票据可以通过贴现,变为现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也可以在金融市场卖出,成为短期资金。与此相反,短期资金也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变为股票、债券等长期资产。(3)金融市场可以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有意义的信息。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反映了资金的供求状况;有价证券的市价波动反映了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客观评价。因此它们是企业经营和投资、筹资的重要依据。

(二)具体财务管理环境

具体财务管理环境是指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有直接影响的那部分外部条件和因素。具体财务管理环境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来概括。当以所有者和经营者作为财务主体进行分析时,具体财务管理环境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债权人;

债权人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提供者,他们的利益要求决定了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成本的高低。除此而外,债权人还对企业的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有直接影响。他们通过与企业签定具有保护性条款的契约的方式对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财务决策施加影响,以促使企业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变现能力。在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还可取得对企业的财务控制权。

一般财务管理环境中金融市场环境的作用主要通过该要素得以体现。

2、供应商和顾客;

供应商包括原材料、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提供者,顾客则是吸收本企业产出的主体。良好的与供应商和顾客的关系是企业增加价值的重要源泉,其对企业降低成本、赢得竞争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不同类型的与供应商和顾客的关系所导致的成本、利润、存货、应收账款、现金流量等有显著的差异。因此,供应商和顾客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利润管理及战略财务管理等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环境因素。20世纪90以来,风靡全球的业务流程再造、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出现,则是企业管理主动营造良好财务管理环境的典型例证。一般地说,产品市场、通货膨胀及经济周期等一般财务管理环境的作用主要通过该具体财务管理环境因素得以体现。

3、政府;

政府对企业财务机制运行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社会管理者所制定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直接限定了企业作为财务主体开展财务活动的范围;二是作为征税者的政府运用税收手段直接参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取得税收收入。我们认为,作为征税者的政府与投资者、供应商、顾客等一样,其对企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足额征收企业应交的税金,满足作为征税者的政府自身的利益。从这一意义上说,作为征税者的政府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之一,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是企业具体财务环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等一般财务管理环境的作用主要通过该要素得以体现。

4、职工;

职工是企业经营的主体,他们是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所有者、经营者来说,他们相互之间及各自与职工在财权和利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博弈,始终是其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职工的财务激励和约束也始终是财务管理的难题之一。除此之外,企业职工的素质和精神风貌也直接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而且对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程度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财务决策时必须认真考虑企业职工这一环境因素。教育、科技、文化及经理和劳动力市场等一般财务管理环境的作用主要通过该要素体现出来。

财务管理活动总是依存于特定的财务管理环境。但是,不论是一般财务管理环境,还是具体财务管理环境,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恰恰相反,不断发生变化是它们的基本特点。因此,每一个财务主体必须随时关注其具体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并注意一般财务管理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其所产生的潜在影响,以便尽快适应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变幻莫测的财务管理环境中得心应手,运营自如。当然,财务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环境特别是对具体财务管理环境也有一定的反作用。科学的财务管理应当使财务管理环境不断改善,从而更有利于财务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

三、财务管理环境与财务关系

财务管理环境是影响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财务管理环境既有自然属性的一面,更有其社会属性的一面。因此,财务主体与财务管理环境的交互作用的结果,就不仅体现了一种技术关系,还包括了财务主体与其他财务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内,这种社会关系则集中表现为各种财务关系。财务关系的存在说明财务管理绝不是类似自然科学的一种技术或方法,而是蕴涵了丰富制度内容的社会科学。

(一)财务关系: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研究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有关各方所发生的经济利益关系。对财务关系的研究受企业理论的影响很大。事实上,企业理论对整个财务管理理论的形成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传统的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一个“黑箱”,主要从技术的角度,运用边际分析方法,把它们当成行为方式与消费者完全一样的生产者来研究(费方域,1998)。这种理论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完全有效的黑匣子,在它内部,任何东西都能十分顺利地运行着,这显然与实际不符。可以说,对制度和经济关系研究的缺乏是传统企业理论最大的缺陷。与传统的企业理论相对应,传统的财务管理也是偏重于数量和技术层面的分析和研究,而对制度和财务关系层面的研究却没有得到重视。

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等经济学理论的提出,把经济学的研究从重技术层面的研究转向了重制度层面的研究。这些理论使人们认识到制度因素是影响经济效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成为企业理论领域的研究热点。与此相关,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也开始从重视数量研究逐渐转向重视制度和财务关系的研究。

我国对财务管理的研究,一开始就比较重视对财务关系的研究,这可能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比较重视生产关系的研究有关。有不少学者认为,财务关系是体现财务本质的最重要的方面。但由于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那时企业本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务主体,因此对财务关系的研究更多地是服务于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而很少涉及企业内部的诸财务关系。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引进西方财务管理理论的过程中,比较重视财务管理技术和数量分析方法的引进,而对西方现代财务管理理论中有关制度的内容则很少提及。这种做法导致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也开始转向了技术和数量层面,对财务关系的研究在一段时间内被忽视了,这无疑是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一大失误。

事实上,这种研究失误的后果很快就显现出来。特别是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以来,企业的制度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已逐渐转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财务主体,企业的各利益关系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明显,而如何协调这种矛盾和冲突,我国现成的财务管理理论并没有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解释。因而,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薄弱,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的现象在那一时期非常普遍。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仅从数量和技术的层面研究财务活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制度的层面深入研究财务关系。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对财务关系的研究又开始成为财务管理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而且在这一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大多数财务管理学者都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即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研究要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进行,并与企业治理的要求相适应。近年来我国财务学界提出的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财务经理财务等,都是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形成的研究成果。因此,对财务关系的研究仍然应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财务主体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因此对财务关系的研究就显得更为重要。

(二)财务管理环境与财务关系:现象和本质

如前所述,企业财务管理环境是影响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按照财务管理环境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影响不同,我们把财务管理环境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具体财务管理环境,即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中对对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外部条件和因素。从所有者和经营者作为财务主体的角度来看,其主要包括债权人、供应商、顾客、政府和职工等方面;另一部分是一般财务管理环境,即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以外的其他方面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技教育环境等等。我们认为,上述分类虽然把财务管理环境与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联系起来,但主要还是从财务管理活动的现象和客观方面进行分析和描述的,尚没有触及财务管理活动的本质,这也是由财务管理环境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深入分析财务管理环境与财务主体财务决策的联系,并侧重从制度的层面研究财务主体财务决策的内容,就不难看出,财务主体的各种财务机制其实质都是在处理与其他财务主体的财务关系。虽然影响财务主体财务机制运行的有具体财务管理环境和一般财务管理环境两方面的因素,但是从其所涉及的财务关系来看,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企业治理结构内部各特定财务主体与其他财务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这种财务关系涉及的空间范围是在企业治理或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以内,一般财务管理环境的诸因素只是对财务主体处理上述财务关系时产生影响,而并不是另外产生一种超越企业治理契约或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财务关系。这一解释可以从另一角度印证我们前面阐述的财务管理环境归根结底都具有微观性的观点,也充分说明了与企业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相联系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在企业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研究财务关系,我们可以把财务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所有者作为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2、经营者作为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3、债权人作为其他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4、供应商作为其他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5、客户作为其他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6、职工作为其他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7、政府作为其他财务主体与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