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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理解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2 16:35:47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1篇

【关键词】 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 关系研究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技术及信息科技的发展与普及,一种有别于传统金融的新兴金融模式诞生。“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金融业态,已让整个中国金融业感受到了它巨大的冲击力所在,确实对整个中国金融生态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互联网提升了金融的效率,改进了相关金融产品的质量,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广泛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各种问题和缺陷也逐步暴露出来。归根结底就是互联网金融如何解决和实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本质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全球范围内都开始蓬勃发展。但针对“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实务研究领域以及学术研究领域均没有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笔者通过多方查证认为,从概念上讲互联网金融可以分为狭义的与广义的,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指的是指依托于先进的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技术而诞生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它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金融化与金融企业互联网化。而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互联网企业所开展的金融类业务。因此只要是依托于互联网为媒介从事的金融活动都可以称作互联网金融,它不仅仅包含金融企业在互联网上所进行的金融活动,同时也包含互联网企业所提供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

二、信息不对称与互联网金融

从信息不对称概念来看主要是指在交易中的各方所掌握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数量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使得掌握准确的、充分的信息的人在交易的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从信息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主要分为事后的道德风险以及事前的逆向选择这两个方面。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所存在的信息对称是具有相对性的,然而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反而具有绝对的。这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也成为了当前中小企业难以融资或者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影响因素。与此同时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许许多多的逆向选择方面的问题以及道德风险方面问题频繁的出现,这也为第三方支付以及其他互联网金融工具出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契机。以第三方支付为例,在支付过程中出现的第三方成为了交易过程中缓解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担保者,这有效的缓解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了的金融难题,在当前信用体制不健全的大环境下有效的促进了交易的正常开展。归根结底,这也是近年来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呈现出高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关于互联网金融能否真正缓解和解决信息不对称对金融活动的影响成为了当前金融界研究的热点。从金融学理论的角度来看,作为融资过程重要承担者的银行肩负着解决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信用方面的问题。信用作为金融的本质,与此同时真实、全面、对称的信息是信用的基础。从互联网金融的起源来看,它在大数据、互联网互联互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对于解决金融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信用增强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就目前的金融市场而言,互联网金融以及平台的出现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互联网上所进行的交易都是虚拟的电子交易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的交易,从而使得在身份确认以及信用评价方面存在着缺陷。另一方面信用中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存在着个别会员会利用平台编造虚假信息去误导另一交易方谋取个人利益。与此同时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着发展迅速但各种基础设施缺乏,金融监管缺乏等各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当前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由此看来,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仍然无法完全的解决信息不对称从而不得不面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制约和影响。

三、解决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策略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联网理财;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领域也在飞速发展之中。此时互联网技术的产生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这样一来将大大缩短了交易的时间和资金的消耗,最终使得我国金融服务市场更加广阔。与此同时,因为互联网金融自身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虚拟性的特征,另外再加上目前法律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强,使得风险管理变得更加繁琐一些的,这对我国的金融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1 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和发展过程

当前互联网的发展形势大好,有效的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今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也取得突破性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不断扩大,而且互联网金融触及的领域日益增多,其金融地位也日益增强。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对固有的金融业产生极大的影响。现在不仅是互联网产业投入了互联网的金融业,就连传统金融企业也渗入了互联网金融业,包括P2P平台、网上众筹平台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断涌现,因此形成了目前互联网与金融业共同发展,一片繁荣的景象。

1.1 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共同结合而成的,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可以进行资金交易、融资交易和信息中介处理等工作。我们所理解的互联网金融只是以非实体金融机构为主体,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发展金融业务。实际上互联网金融不但可以进行非实体金融机构中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可以进行实体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有关的业务工作。

1.2 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

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为三个阶层:第一个阶层是初始阶段(2005 年以前),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中开展业务,构建电商网站。第二阶层是起步阶段(2005~2012 年),互联网企业的数目开始增加。第三支付机构发展迅速。2006 年起P2P 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呈现,金融和互联网的相互融合解决了技术方面的问题,使得金融业务范围大大增加。第三阶层是突飞猛进阶层(2013 年至今),投融资道路和产品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平台被很多的金融软件所占据。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所施行的线上业务也在进行变革,从原来的网上载体发展到手机银行、手机证券、网络保险等方面,并且产生了大量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2 互联网金融模式

现在互联网技术发展十分迅猛,也出现了很多的互联网投资载体。现在,互联网金融主要有六种运作形式。

2.1 过去的金融机构是以互联网为基础来进行相关的电子交易

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以前的金融机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现在已经出现了更加完整、详细的电子化交易载体。以前的金融机构是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基础进行资金交易工作,消费者购买相应的产品,可以不用去实体店进行消费,只需要在网上或手机上就可以实现相关的操作。现在,许多银行都在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能够保证银行的有序运作,并且构建成为“网络银行+ 金融超市+ 电子商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2.2 互联网企业涉及金融范围中的基金、保险销售等内容

比如,支付宝中最为常见的余额宝,需要客户把暂时不用的钱存入余额宝中,并且公司利用这些资金来购买天弘基金中的余额宝货币基金,从而获得相应的利润。余额宝中的资金能够进行消费和存取。余额宝的成功引发了很多企业的争相模仿,同质化情况比较严重。现在这类产品的出现使得投资理财的范围大大增加,投资者的实际理财需求也在扩张,这种产品模式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所以很多互联网企业开始构建具有创新价值的理财产品。

2.3 P2P 网上借贷平台

P2P(peer to peer,个人对个人)。网贷主要是利用第三方互联网载体来完成投资借贷的工作。需要资金的人员可以使用网上的借贷平台寻找具有出借能力,而且愿意进行借贷的投资人,双方进行一对一制的交易模式。P2P 网贷主要依靠市场来完成借款项目,网贷平台运作方和第三方机构可以进行相应的风险承担,从而降低风险,保证其实际收益。

2.4 众筹

众筹主要是以集体力量为主的筹资模式,主要是以网络为载体,向网友收集项目资金的形式,主要使用“团购+预购”的模式。其操作是以资金需求方为基础,把相关的项目策划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展示,该平台也会对项目进行审查,最后把一些合理的筹资项目公布于众,φ庑┫钅坑行巳さ耐蹲收叨钪С终呖梢越行相应的资金帮助。有些项目活动使用众筹的方式得到了相应的资金帮助。比如:灾后复原、软件探索、研究创造、自主创业等。

2.5 互联网金融企业

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是以“搜索+ 比价”为主体的交易服务平台。其特点是能够把一些繁琐的资料进行系统化的处理,把一些金融机构产品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对照,投资者对多种金融产品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后,选择科学合理的产品进行购买。例如天天基金网就公布了很多基金公司的产品信息,并对其中的基金信息进行查询、基金值进行估算、产品进行对照研究。

2.6 互联网金融票据理财平台

互联网金融票据理财是以质押为主要模式,对银行承兑票进行相应的审查,再把票据中相关的理财资料公布到网络中,投资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合理的选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已到,企业在得到资金后需要返还投资者本金和相应的利益。

3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风险和过去的金融风险进行对比,其过程更加复杂,监管的难度性也在增加。主要因为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不受地域限制,而且有关法律存在问题,这就使得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系统受到破坏。其内容主要有:

3.1 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属于创新型产物。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很多人对其认识还不全面。在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不论主体是金融机构化还是个人,操作存在问题都会造成经济的阻碍、交易双方因为对专业化知识了解不全面,以至于对虚拟交易过程中对信息的肯定、身份的辨别等评价内容存在问题,同时企业员工也会因为操作不合理从而产生经济损失。

3.2 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过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技术相互融合而成的。互联网技术的不足使得互联网金融技术发展存在问题,计算机病毒极容易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如果病毒侵入到交易程序中,就会损害电脑的运作。互联网金融技术的风险性在一些重要的节日中表现的更加明显,像是双11、情人节、圣诞节等表现的更为明显,这个时间段的交易数量比平时的交易数量要多得多,也容易造成系统的不稳固性。实际上,像是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都出现过在重要节日活动中网页瘫痪的情况,下单体系不能运行、银行无法进行支付等状况。

3.3 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法规认识还不到位,其中金融法律主要是对过去的金融企业进行限制,所以有些人就使用互联网金融中的漏洞进行一些非法经营,获取不正当资金,还可能出现非法集资等行为,从而使得当事人遭受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阻碍互联网金融的有序运作。

4 处理互联网金融的解决方案

4.1 业务风险措施

有些业务风险,能够使用的解决方案:第一,构建完善的信息揭露体系,保证交易过程的公正化和清晰化。第二,构建健全的个人信用系统,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的有效帮助。第三,强化对专项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特别是一些技术方面的内容,以此来加强互联网金融操作的合理化,对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约束。

4.2 技术风险对策

技术风险问题,可以采取下列的解决方案:第一,互联网金融机构要合理使用计算机中的软硬件技术,并且和技术供应商进行交流,建立高水平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使其具备互联网金融的特征。第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注重其交流性,同时可以建立互联网金融活动小组,针对互联网中的重点内容进行配合调解,促进技术的正规化使用。

4.3 法律风险措施

现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史比较短暂,对于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体系构建还不完善。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急需要强化,不然就会阻碍互联网金融的顺利运行。第一,立法部门要结合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逐渐进行改革和调整,从而构建顺应现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规体系,要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限制,不需要构建地方性的法律规范。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对象比较多,互联网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所以不需要构建地方性法规;还有,要强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让人们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的时候,更加的安全、顺利。

5 总结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当下创新型的金融形式,当前发展的速度十分迅猛,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交易的空g较大,时间更持久,交易的资金消耗更少,有效的提升了资金的流通性,并且也完成了多种交易形式,这些优势是当前我们实体金融机构所不能比拟的。所以,我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质,但是其中的问题我们也不容忽视,怎样减少它所存在的业务风险、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是现在急需要处理的。所以,传统的互联网金融需要融合发展,取长补短,优化资源配置,最终使得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闫真宇. 关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若干思考[J]. 浙江金融,2013,12:40-42.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管建议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飞速发展以及其在今天所获得的成绩,让大量的金融资源都开始逐渐的涌入到互联网领域中来,高投资回报率也蕴含了相对较高的风险,让互联网金融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不但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金融监管工作的难度。所以清楚的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探讨如何有效对其风险进行监管,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

(一)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中,参与交易的双方往往无法面对面交易,同时因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能造成信用风险的产生。更有甚者,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匿名性以及隐蔽性,其信息身份不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便能够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中介平台来实现资金流转而进行非法洗钱,此类交易安全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金融市场带来相当恶劣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市场风险。因为互联网信息传递表现出的便捷性以及不受时空制约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常常会扩大传统金融的市场风险,同时这一市场风险的危害性有很大的提升。在金融网络化不断加深的新时期下,投机分子往往会依靠利率或者汇率的波动在互联网融资平台中进行关联交易,对资金的有效流动带来很大影响,容易导致支付危机的出现,从而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1]。

(三)操作风险。一方面,金融网络系统自身安全性会造成操作风险的出现。账户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消费者的信息交流等往往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因为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相关规范流程不是非常了解,容易造成投资者蒙受损失,同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信誉度带来影响,降低公众的信心。

(四)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业务,其独有的特性让目前的金融政策法规不能够对其予以非常全面的制约与管束,例如说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标准、运作方式是否合法、交易双方之间的身份认证以及金融市场监管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增加其不确定性,面临法律冲突的风险同时陷入法律困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建议

(一)大力推进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应当真正清晰明确的了解金融监管的概念,对监管层次予以详细划分。监管由松到紧一般能够划分成为四个层次:市场自律、注册规范、一般监管以及严格监管。要按照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实际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中所含风险实际大小来进行科学评估,同时按照评估结果来对风险监管范围进行划分,从而准确量化监管强度,之后结合最终评估反馈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比如说利用市场自律以及注册手段来管理风险较小、影响程度不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而对一些风险较高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严格的监管方式。另外按照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对监管范围予以合理调整,对各类产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计划。

(二)互联网金融数据监测与分析。为更好的防止互联网监管漏洞以及监管黑洞的存在,必须要对互联网金融数据实施全面的监测,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进行整体评估,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情况予以科学判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过程来制定出合理的监控标准,比如说对数据类型进行确定、对监控指标予以定义、对统计范围科学划分等。针对一些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且风险影响人数较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当同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经营性指标以及风险性指标,同时对采集的数据予以实时分析。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实际发展状况予以实时追踪,从而获取到最新的风险情况,以便于制定合理的应对措施。

(三)建立通畅有效的沟通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督管理部门保持一种通畅有效的沟通状态,应当建立良好顺畅的沟通渠道。针对被监管单位,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了解到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全面监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发展,确保监管方与被监管方能够真正共同配合进行风险防范。作为互联网市场中的主体,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自律行为非常关键,若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运作,不但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管单位保持一种有效的沟通,真正支持和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监管中来,接受监管单位的意见[2]。

(四)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会对消费者带来直接损失,但因为信息不对称或知识水平有限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基本上都不了解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的差异,也不能够了解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所以相关监管机构必须要开展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可以真正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性,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监管机构还必须要尽可能的维护借款人、支付人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对存在的金融欺诈现象予以严厉惩处。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互联网和金融业之间融合度持续加深的新时期下,互联网金融也表现出了一片祥和的发展态荩也逐渐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建议国家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充分注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制,借助于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手段,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朝着更加科学化和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文,李师航,罗晓玲.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监管[J].合

作经济与科技,2016,24:48-49.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4篇

【摘 要】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诞生引发了金融领域的革新。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相结合的而产生的新兴领域,因此

>> 以“余额宝”为例浅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因与未来 浅谈中国互联网金融―以余额宝为例 以余额宝为例探究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及启示 基于余额宝和支付宝分析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陆如此风靡?以余额宝为例对其背后所隐藏的巨大危机的调查报告 “余额宝”引爆互联网金融 谈“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理财 就余额宝与支付宝窥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互联网理财时代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以微信红包为例分析移动支付对互联网金融的促进作用 论战余额宝 互联网金融向左向右? 从余额宝看互联网金融 由余额宝的兴起看互联网金融下银行的应对之道 从会计的角度浅析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核算 余额宝的扩展解读及互联网金融展望 余额宝:让基金垂涎三尺的互联网金融 透过余额宝看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 余额宝视角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监管研究 基于余额宝案例探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 从余额宝谈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风险及防范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②张博:《互联网理财的今天与明天》,《金融博览》,2013年7月。

③潘静:《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企业服务创新探究――以余额宝为例》,《新西部》,2013年。

④范敏:《“余额宝”业务发展趋势、影响及政策建议》,《时代金融》,2013年9月。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5篇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困境 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新兴行业,利用新兴的互联网技术、在线支付功能和通信技术形成的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拥有互联网、在线支付、搜索引擎等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市场信息不流通的问题,使市场具有充分的实效性。运用互联网交易的双方在资金安全上所要承担的风险非常低,金融产品的审阅、交易都可以运用在线支付的方式在网上进行,这种交易方式可极大降低交易过程中交易的成本,避免其他因素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行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采用的媒介不同,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性赋予互联网金融强透明度、高参与度、更好的协作性、更低的中间成本以及操作便捷等一系列传统金融行业不能比拟的优势。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研究

1、网络安全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问题一方面是客户信息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支付安全问题。首先,客户信息安全问题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最近又引起了国家信息办公室的重视。其次,就是支付安全问题,以支付宝为例,现在不但提供购物支付服务、银行之间及银行与“支付宝”之间的转账服务等基本第三方支付服务,最近又开始推广“当面付”产品。支付服务品种越来越多,支付安全问题也是亟待解决。如何通过技术等手段更好的解决客户信息安全问题和支付安全问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社会认知问题

包括余额宝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着大型互联网企业成功的互联网商务平台实现的。由于本身拥有众多的客户和支持者,互联网企业基本实现了新产品上线,立刻赢得广泛关注和信任,这也为新产品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如此成功的互联网平台也经历了阵痛期才积累了众多客户源,并非一蹴而就。这样成功的互联网平台毕竟还是少数,消费者是否能够认同其他互联网企业开发的金融产品还不一定。这就使得类似互联网金融的大规模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3、互联网金融产品管理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此,成功案例基本上都是由互联网企业牵头的。互联网企业在互联网营销管理方面积累了非常多的经验,传统金融行业已经发展了若干年,在金融行业发展中的积累是互联网企业不能相提并论的。面对老练的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持续管理好自己的金融产品,并与实力雄厚的传统金融行业一较高下还是未知数。

4、法律规范问题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新生事物,到底适用哪一部法律进行规范,至今仍有非常大的争议。就现在而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出现问题,客户的利益是否能够真的有保证还不得而知,消费者是否有法律保障也还不确定。由于互联网金融主体界定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主体权利义务不清晰,监管主体不确定,监管范围和方式不明确。另外,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界定不明确,金融行业也应有份权力清单,这样可以在有效地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下为民间金融提供相对自由的金融创新空间,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注入动力。我国既有的监管部门都是针对金融机构设立的,尽管有人认为功能监管可以解决监管缺位问题,但是思维定式导致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缺乏针对性,从而可能诱发互联网金融创新发生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异化。

5、金融监管问题

传统金融行业的监管已经发展的比较规范,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肯定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相结合所推出的金融产品因为并不受空间和时间约束,且客户范围广泛,比传统金融行业监管难度更大。如果不能解决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对于其未来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对此,博鳌论坛上提出了“疏导”的方式。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刚刚开始,过度的监管会扼杀创新。余额宝是搅动金融市场的鲶鱼,它的意义不在于颠覆传统,而在于敦促金融机构进行自我革新,因此,对余额宝的监管也应以疏导为主。

三、互联网金融问题的对策研究

1、网络安全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支付宝选择尽量将风险控制后台化。例如,后台会对客户的支付进行在线监控,发生场景变化、支付习惯变化等做出跟踪,如有异常安全等级自动提升。此外,还要完善金融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满足各种移动终端(包括电脑、手机等)的电子认证问题,有效保障资金交易的安全性,如CFCA新推出的三款产品。通信行业的运营商要建设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通信网络,不随意外泄客户信息,保障业务的健康发展。要实时跟踪网络安全走势,面对新出现的病毒,要在第一时间推出杀毒软件,以帮助用户及时杀灭病毒,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及时升级网络,确保理财软件的安全运行,达到较高的安全级。客户对大额在线支付要谨慎,对网站可靠性要有基本的甄别能力,遇到欺诈受骗等行为,及时行使权力举报。对客户因网络安全所造成的资金损失,要提供有效的理赔保障,与保险公司合作等等。

2、社会认知问题

国家应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接纳国外有成功经验的企业来华投资,形成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相互竞争的和谐格局。动辄上万、十万的投资底线会让不少资金紧张的投资者望而却步,也会让基础消费人群心有余力不足。因此应降低投资下限,让更多的普通人受益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宣传力度,让普通百姓了解足不出户的理财所带来的便利和收益,带动更多的人资金投入;拓宽业务渠道,让客户享受更多的便利和服务,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理财投资,比如支付日常生活开支以及消费;加强监管,提高安全性监控和资金保障,让投资者有信心进行投资。

3、互联网金融产品管理问题

要借鉴学习传统金融行业的经验,加强对产品的宣传力度,吸引客户投资;提高产品的风险监测,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早做好应对措施;明确精准的客户定位,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加强对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风险的管理,保持其优势;投资门槛的下限优势也是吸引客户的重要因素,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但要防止特殊时期的高密度赎回风险;履行风险告知义务,防止风险规避型客户转出资金,对理财产品的规模产生威胁。

4、法律规范问题

(1)建立互联网企业的征信制度。应当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制度,对P2P融资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相关参与人和利益相关方的交易数据建立信用数据库,并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与银行合作,实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同时,应当建立有效的反洗钱调查工作数据库,对大额、可疑、复杂、跨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重点排查,防止互联网金融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

(2)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实施业务许可证制度。现阶段监管部门可以先对某些实力比较雄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互联网企业颁发业务许可证,特别是要严格掌控P2P融资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作模式和资金流向,在这批互联网企业发展成熟之后再逐渐放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

(3)建立互联网金融纠纷救济制度。互联网金融立法应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进行强制性要求,因风险揭示、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投资者有权进行追偿。同时,立法应当畅通投资者的投诉渠道,如设立受理投诉的专业委员会、设置投诉咨询热线和网络平台等;应当强调互联网金融投资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制定监管规则及虚拟金融服务行业自律准则。对监管机构而言,由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形成的虚拟金融服务市场是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对其进行监管需要多方协力。政府应制定监管规则,细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界定互联网金融业的经营范围,设立规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设定网络金融行为的指引性规范和国家标准,甚至可以采用负面清单模型对违规行为进行明确警示,以实现市场良性竞争。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成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5、金融监管问题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体系。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针对互联网交易特点,通过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针对跨国互联网金融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监管合作与协调。

(2)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规则以及安全法规。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测。

(4)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的经验教训,加快金融监管的步伐。任何事物都有其初级的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但其在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都是巨大的挑战,应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的经验教训,加快金融监管的步伐。

【参考文献】

[1] 张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5(9).

[2] 白静: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律规制――以余额宝的发展与监管为例[D].河北经贸大学,2014.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小微企业 融资

一、互联网金融以及小微企业的含义

(一)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贷双方以互联网为媒介进行资金交易的一种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是网络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这种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不同,具有服务效率较高、客户群体较广、融资成本较低、风险系数较大以及产品更新换代快等特点。

(二)小微企业的含义

小微企业顾名思义就是规模小、利润微薄的企业。小微企业主要存在于工业和第三产业中,这类企业销售额、资产总额以及员工人数都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因此其发展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不过,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由于规模小,在经营方式上就较为灵活,不用墨守成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小微企业都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涉及行业很广,在我国企业结构中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现实意义

(一)信息透明度得到了提高

以往的金融模式在信息传递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当一部分信息只能在小范围内传递。而互联网具有开放性、高效性等特点,信息传递范围广,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网络平台上就可以全面直观地了解和掌握金融产品信息,不必再到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去获取信息。同时,互联网金融不同于银行借贷,企业可以通过将相关信息上报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方式使更多的投资者了解企业状况,信息更加透明,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充分对社会闲置资金进行整合。

(二)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企业融资成本包括交易成本和贷款利率两大部分。第一,交易成本。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融资模式进行融资时,其以往财务状况、内部管理状况以及信息情况都能够通过网络平台直观地体现出来,实现借贷双方信息对称,省去了评估考察环节,在简化小微企业的融资流程的同时还节约了融资时间,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效率,间接降低了融资成本。第二,贷款利率。传统金融模式下,小微企业可选择的产品相对较少,为了能够获取足够资金来保证企业资金链,无奈之下只能选择一些贷款利率高的金融产品。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企业选择金融产品的空间大大增加,企业可以通过对比的方式选择利率较低、适合企业现状的金融产品,降低了融资成本。

(三)促进企业完善自身经营管理制度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我国小微型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存在随意混乱的现象。虽然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信贷存在着一定区别,但是都对融资企业的信用状况提出了一定要求。这样一来,小微企业为了能够及时顺利地获取资金,就不得不努力完善自身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章程,提高风险控制和监管力度,以保证企业良好的信用评级,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后难以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情况的发生。

(四)带动行业良性循环

小微型企业在融资时选择空间的扩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自身金融产品的服务质量,形成行业良性循环。拿银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必然会给银行信贷造成一定冲击,如果不积极应对就面临着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对此,银行业也紧跟金融市场发展步伐积极推出了各类网上金融服务产品以应对挑战。各金融机构相互促进,金融产品质量提高,更能够使小微企业享受到优质的产品服务。

三、现阶段小微企业常用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分析

(一)P2P融资模式

P2P融资模式主要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平台或进行担保,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自主选择贷款对象进行融资交易。而融资平台根据企业贷款情况采取分期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获取利润。P2P方式是站在第三方角度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的,具有独立性、客观性的特点,但是由于不提供指导,所以小微企业在对金融产品选择过程中花费时间较多,容易出现交易效率低的情况。

(二)大数据融资模式

大数据融资模式的主要参与者是小额贷款公司,这一融资模式的主要流程是先由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小额贷款公司等借款方发起融资申请,申请时间一般是几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借款方通过对小微企业进行大量数据评估,分析其资金偿还能力。小微企业即使通过这种融资模式成功进行融资,融资完成后也不能终止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而是需要定期将企业经营管理数据传递给小额贷款公司,由其对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这种融资模式存在一定针对性,企业可以享受小额贷款公司所提供的专项贷款服务,但存在着评估繁琐的情况,而且企业所获得的资金额度通常较其他模式低。

(三)众筹融资模式

在众筹融资模式下小微企业具有一定被动性,小微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和展示项目优势来吸引投资方。这种融资模式相对于其他融资模式来说筹资时间较长,缺乏及时性,对于一些急需资金的小微企业作用较小,容易出现融资不及时对企业日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

(四)门户融资模式

门户融资模式与P2P融资模式具有一定相似性,都是在借贷双方融资交易时起到桥梁的作用。但是门户融资模式与P2P融资模式相比有两点区别:第一,提供搜索和比价服务可以为小微企业节省对金融产品的选择时间;第二,不提供担保,不承担风险可以促进金融产品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

四、现阶段互联网金融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上的几点不足

(一)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对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来说,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发展存在一定滞后性,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在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一旦出现纠纷,经常会由于法律法规存在漏洞而使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这样不仅不利于小微企业顺利融资,而且还会造成互联网金融可信度下降。同时,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也不够清晰,没有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相关措施对其发展方向进行引导,容易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偏离正确轨道,而且也没有开展针对互联网金融融资的监管工作,难以切实提高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

(二)资金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传统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大多采取面对面服务的形式完成小微企业融资,而互联网金融是在线上进行融资交易,存在一定的虚拟性。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对融资平台和金融产品的了解不够真实全面,在同客服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时,由于不熟悉对方情况,对咨询结果的信任度会产生质疑。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信息传递速度较快,更有利于大中型企业融资。从这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一些信誉度高、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下受益匪浅,而小微型企业则处于劣势。一些信誉不好的小微企业负责人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以至最终跑路,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存在顾虑,而不愿意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融资中去。

(三)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完全实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联,自身也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库,使得一部分信息仍然需要企业来提供。这样一来,借贷双方在融资交易过程中,借方无法在平台上第一时间获取企业经营管理相关信息,即使从企业手中取得了相关信息,对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也无法查证,致使一些投资人不愿意贷款给小微企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对于互联网金融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几点完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政府应当重视对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应当对各互联网金融管理平台提出一定要求,要求其针对小微企业融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彻底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同时,政府还应当设立专门负责互联网金融融资监管工作的部门,安排人员对其运营状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质量。

(二)提高资金的安全性

互联网金融运营商应当加大对互联网金融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安排足够的线上客服人员对小微企业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细心解答,而且还要安排客服人员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提高小微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同时,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也要重视对小微企业的筛选,安排专人到企业中去考察,对于一些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的企业可以拒绝为其提供金融服务,规避风险。尽最大可能选择业绩优异的小微企业,为其融资提供平台和机会。

(三)优化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在对相关信用信息数据的管理以及交易业务处理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对此,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与互联网金融服务运营商相互配合,构建一个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控制和防范一些小微企业为了能够获取贷款资金而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发生。同时,互联网金融运营平台一旦发现企业造假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相关部门应给予企业相应处罚,并将这种不良行为录入征信系统。这样就能为小微企业正确利用互联网金融融资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还能够起到间接优化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天捷,张贻.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3(45).

[2]谢群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4(8).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7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转型 

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随着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认可,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凸显出了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落后,商业银行的转型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遵循开放、平等、共享、合作的原则推动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快速崛起,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大背景下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客户需求了,需要商业银行作出积极的转型。互联网金融虽然被普遍应用并不会取代商业银行的地位,但商业银行转型势在必行,商业银行的转型既可以调整并优化内部结构,还可以实现经济业务的增长。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两者之间既相互竞争又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发展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在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数据规模及技术不断趋于完善,互联网技术的市场及利润空间也相对较大,在经济技术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下,为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而出现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分析,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就是遵循开放、平等、共享、合作的互联网精神,只要是遵循这样的互联网精神进行的经济交易都可以成为互联网金融,比如在商业银行中引进互联网先进技术,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金融业务的办理,从而提高金融业务的便捷性既为互联网金融;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经济的交流。互联网金融可以不通过中间的实体金融机构直接进行资金的交易,资金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就可以完成现金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效率,可以实现金融资产的灵活配置。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进行移动支付,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是不相同。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势 

1.门槛低收益高 

对客户来说,收益是影响决策的关键因素。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的收益往往要比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要高,有些创投的年化收益更是商业银行利率的6倍左右,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安全性越来越被客户认可,客户对互联网推出的金融产品也越来越关注,因此互联网金融被广泛应用发展速度也相当快。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会有资金限制,达不到一定数额很难投资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门槛很低,没有资金数额的限制,让人们更容易接近并参与其中。 

2.信息收集与处理的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互联网高科技处理技术和网络平台的绝对优势,可以有效实现信息的高效整合。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个人的资产、信用等级及风险评估,客户可以通过查询不同网络平台的即时信息,随时比较各类金融产品的优劣,解决了金融行业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实现了金融产品的公开透明,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的优势。网络平台对数据信息可以有效整合,能够全面了解客户的消费情况及投资方向,从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 

3.操作快捷简便 

客户在商业银行办理业务需要按照银行的业务流程来进行,操作不够灵活,需要花费很长时间。互联网金融可以为客户提供快捷简便的操作,移动支付可以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现金交易平台。网络借贷也可以让小型企业或个人在短时间内获得资金,而商业银行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推出各自的APP将金融产品与智能终端相连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转型的定位分析 

(一)依据实体经济进行转型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转型是提升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盲目过度的转型可能会造成原有经济模式的瘫痪,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商业银行转型不能盲目过度,要切实了解实体经济转型的需求,根据实体经济实际情况进行商业银行的转型。 

(二)以客户需求为目标 

商业银行传统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在很多方面都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转型要全面了解客户需求,以满足客户需求作为商业银行转型的目标,提高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水平使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更加的方便快捷,从而使商业银行通过转型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吸引更多的客户。 

(三)开创金融市场新局面 

互联网金融不断向前发展,商业银行之间的金融产品竞争更加激烈,金融市场新局面也在逐渐形成。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需要在新局面中找好自身的定位,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完善自身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参与到金融市场竞争的新局面中,实现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相融合,共同进步发展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商业银行转型的有效途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给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加快转型,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进而能够适应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转变。基于此,下面本文就对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商业银行转型的有效途径进行深入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理解第8篇

一、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互联网金融行业正面临着人才饥荒与人才乱象的双重问题。IT技术、运营、产品设计、客服、营销、风控等专业人才缺口较大,企业间挖墙脚现象严重,行业人才竞争恶劣,非实战型或者非能力型的人才在金融所无法生存。据了解,目前众多P2P平台招聘条件无下限,工资待遇无上限。打开部分网贷平台让对业务经理、理财经理的招聘可见,任职要求很多为“1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不限学历”,而对于金融行业的从业经历却无明确要求。开出的薪资却十分诱人,另外,据了解,员工入职后,不是接受系统性业务培训,而是提倡高销售提成的高薪洗脑培训。但是,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具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集于一身的人才。在当前行业发展尚未完全成熟的状态下,必须建立人才数据库,为行业建立人才征信系统,通过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为行业发展创建更健康的人才生态圈。互联网金融人才的稳定性很差,流动性大。智联招聘发起的《2016年春季白领跳槽指数调研报告》显示:IT、互联网行业、通信、电子与金融行业的白领跳槽比例排名居前,平均跳槽率应该在10%以上,从业人员的不稳定性,对企业的发展构成不利因素。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也是造成互联网金融企业人员稳定性差的原因之一。

二、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需求的人才

根据互联网金融协会2015年调研数据显示,未来的三年时间里,全国P2P企业的人才缺乏达到142万,全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管需求率每年在4.2%左右;风控人才的需求率每年在21.1%左右;技术人才需求率在16.4%左右;营销人才需求率在58.3%左右。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随着业务开展需要专业人士参与,另一方面,相比传统金融业,其对从业者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上来看,迫切需求以下几类人才。

(一)同时掌握金融业务和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互联网金融主要利用互联网、信息通信等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等业务,且还能提供中介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具备互联网和金融两种属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能够掌握金融产品的定价、相关数据的量化分析以及风险防范等金融业务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互联网思维,对互联网有深度和全面的了解,掌握必要的网络安全、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技术。当前,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需求特征。

(二)既具备创新思维又兼有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互联网金融主要由于金融的创新而产生。互联网金融通过对金融资本和互联网技术的跨界整合,不断创新业务发展模式,设计出便捷的金融产品,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为适应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创新,从业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有创新思维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不仅需要学习和掌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成果,还需要将这些知识与技术结合起来,创新业务的发展模式,拓展多种互联网金融业务,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将会取决于这种创新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三)兼备风险意识和法治思维的管理型人才

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广泛性等特点。因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各种风险意识,强化自身对业务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互联网金融常见风险的应急防控能力,在风险发生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权益。与此同时,全国以及地方政府都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还必须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互联网金融企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

当前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需求量尽管较大,但相应的人才库与供需的差距也越来越大,目前来看,尽管一些院校已注意培养相应的人才,但目前,各高校还没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况且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恐怕短时间内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结合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系统的培养新金融人才是今天面临一个新的课题。

(一)建议政府部门在政策措施上制定人才战略规划

构建系统的培养模式首先要有一个长远的战略目标,因此建?h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人才建设要有完整的布局,统一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范围、职业发展方向,以及相关的职能。对于教育体系来说,国家应逐步建立一套以高等院校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业余培训为辅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同时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认证资格、管理办法,具体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鼓励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走进“课堂”进行授课,帮助社会培养适合的专业人才。

(二)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企业在对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加强校企联合,逐步构建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具体来说,企业与学校可以尝试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企业引入到校园中,在企业的帮助下构建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促使高校专业发展与产业人才需求,专业与就业契合得到不断提升。对于企业来说,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顶岗实习,从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学生毕业后可与企业签订协议,实现学生与企业的无缝衔接。

(三)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在探索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以及行业协会的约束优化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培养。行业协会通过结合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标准,对人才培养工作加以约束。积极开展业内交流、培训,促使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得到显著的提升。

(四)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