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外贸的结算方式

外贸的结算方式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28 17:05:25

外贸的结算方式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1篇

关键词:边境贸易 人民币国际化 结算 外汇核销

一、人民币国际化在边境贸易中的地位

(一)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以人民币做为结算货币的数量正在逐步提升,同时在结算中地位不断加强。边境贸易已经逐渐从最简单的以货易货方式发展为以美元为主多种外币为辅的贸易结算。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人民币结算方面的合作,通过签订双边人民币结算协定,明确双方开户银行可以相互开立账户,规定人民币结算的具体程序和条件、跨境现钞调运等问题。这些制度人民币结算量在边境贸易的地位,过去大量存在的通过非正规渠道办理的支付结算业务也被渐渐引导到银行体系中,促进和便利了边境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边境贸易的蓬勃发展,人民币在边贸的结算中日益成为主要货币。

(二)“地摊银行”对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市场的作用和影响

边境贸易兴起之初,我国主要的结算方式是以货易货(如:在中俄边贸中的“衣服换农药”),伴随着边境贸易的扩大,货币的结算成为边贸结算的主体,除了传统的易货交易、现金交易、存款账户结算及国际结算以外,边贸结算中还出现了另外一种“地摊银行”结算方式。特别是在中越贸易中,由于人民币和越南盾是不可自由兑换,且芒街市的银行不开办人民币结算业务。人民币币值稳定,因此,在边境贸易结算中被大量使用,这使得从事货币兑换的“地摊银行”应运而生。但是 “地摊银行”帮助进出口收发货人逃避海关监管,影响汇兑政策和外汇管理的正常实施,从一诞生就带有非法性质,为整顿金融秩序,政府也进行了长期的打压,“地摊银行”的总体数量急剧减少。但是“,地摊银行”这种形式并没有在打压中消亡,相反,他们以“民间银行”的形式继续出现。有的分散式的个体银行摊点已经向着规模式经营实体发展,甚至已经形成了少数实力雄厚的金融实体。它们的经营理念和组织形式套用银行管理模式;经营范围从主要以货币兑换为主发展到异地汇兑、货款结算和贸易融资等具有银行性质的多项业务;不仅如此,他们还根据央行公布的人民币和周边国家货币对美元现钞的比价,算出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交叉汇率,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浮动。“地摊银行”经营灵活,实力雄厚,诚然已经成为了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市场汇率的制定者。

二、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币在南北边贸结算中地位不同

近年来人民币在南北边贸结算中地位不同边境贸易中人民币支付比重大幅上升,但是对不同的地区的边境贸易而言,人民币的地位并不相同。在南方边贸结算中,人民币的结算比较普遍。但是,一方面由于人民币只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海关不将其作为报关币种,采用人民币签订的合同还不能在海关电子系统上申报,这在客观上限制了人民币计价结算;作为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商业银行出于汇率风险考虑,通常也不会授权口岸支行在人民币账户上保留余额,在每日营业结束时,必须将人民币账户内的余额兑换成美元,这种繁杂转换的手续,不利于本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另外,我国周边国家的货币与人民币一样,也属于国际上不能够流通的“软”货币,在许多边贸结算中美元这样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硬货币仍然是受欢迎的。特别是在北方边贸结算中,人民币的使用还是很有限的。

(二)人民币以现金形式的结算的比重较大

边境贸易中,出现大量的边境小额贸易。由于是小额贸易,现金结算是由于边境交易的需要,在边境贸易结算手段不足的条件下,人民币现金跨境流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结算手段不足带来的矛盾。但是,随着边境贸易量的扩大,人民币现金在边境贸易中的使用不再只是最初的简单动机,伴随着纯粹的方便贸易结算的目的,还存在着大量的投机、价值储备等目的。这些非交易动机的大量人民币跨境流动助长了非法外汇交易,如,为洗黑钱创造了机会,加剧了内地资本外逃,扩大了国际收支统计误差。

(三)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仍处于试行阶段

近年来,人民币处于不断升值阶段表现坚挺,在周边国家信誉度高。特别是中越贸易货物出口商在与我国的边境贸易中乐于使用人民币,经过长期的贸易积累,他们手里拥有了数额不小的人民币,有能力用人民币从事货物进口。但是,按照我国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出口货物一般以外汇,主要是美元计价和结算,目的是为了鼓励创汇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但是如果按照人民进行交易,按现有的贸易政策,进出口货物贸易商用人民币收汇,将无法退税。税务机关是按货物海关监管编码(HS)计算退还出口货物国内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单位只有一般货物报关出口以后凭据出口收汇核销单,才能向海关办理结关手续、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如果出口货物不能换回外汇,就无法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所以也就无法办理退税。但是又由于海关规定出口货物需要以外汇结算才能退税,导致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不能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 从而大大降低了中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使中国出口商品在边境贸易的占有份额逐步降低。目前,人民币已逐步成为与我国开展边贸的大多数国家可采用的结算工具,如果长期对边贸人民币结算退税进行限制,客观上阻碍了边贸的发展。在现阶段一些边境地区,外汇管理局边贸进口付汇备案及核销报审业务数据与当地海关、商务局边贸进口数据相去甚远。这一方面说明大量的边贸结算游离于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监管之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现行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对边境贸易的发展已经构成阻碍,从而构建人民币退税的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2篇

1.现阶段我国银行的结算账户、收支管理及审批存在差异。根据我国颁布的《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境外贸易机构和个人可以向他们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核准,在我国的边境地区银行开通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但是该账户也有限制条件,即只能用于边境贸易结算的资金收付,但是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账户可用于所有合法开展的跨境人民币的收支结算,与此同时,该条例仅仅规定境外机构之前已经开设的人民币结算用户才能继续使用,而且不需要做任何的改变及销户处理,也没有涉及到境外机构及个人是否能够开设账户及相关审批条件是否限制等问题。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两项政策在账号开户等问题上存在差异。

2.对是否能够使用人民币现钞交易的意见看法不一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边境省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条例规定,对于边境小数额贸易企业出口所收取的现金,我们可以依据现金进账单来办理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而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它与前面我们所说的政策相差很大,该条例指出境外机构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不可以通过其办理现金业务,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获得人民银行的批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知到两项政策在能否使用人民币核算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异议。

二、我国现阶段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工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范围及企业数量有限。因试点地区范围不大及企业数量较少等因素的限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这些因素也成为了人民币跨境结算量的主要障碍。其次,由于各个周边国家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人民币的跨境结算在各个国家中的发展进度也就不是一致的,总体呈现出了南部边境地区发展迅速,北边地区发展相对缓慢的布局,而且,人民币结算的形式及习惯,也受到不同交易国家及交易商品的影响,进而存在差异化现象。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广西的边境贸易方式是通过双边银行对开本币结算账户或者是一些外资企业在我国银行所特设的“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跨境结算的方式,在黑龙江,它的边境贸易模式就大不一样了,在它们的贸易模式中出现了直接使用人民币结算的“串人民币”现象。

2.大多数试点企业的议价能力亟待提高。现阶段我国最大的两个合作贸易伙伴分别是欧盟和美国,欧美企业是我国众多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企业所接触主要客户,这些国家因受到早期工业革命的影响,所以它们的制造业生产能力明显强于我们,再加上现阶段的国际分工体系采用的是生产链条的方式,这样对我国来说更为不利,在全球的重新配置和延伸过程中我们很难占据有利位置,我国现阶段仍然处在“世界工厂”链的中下游层次,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仍以商品结构的附加值为主,在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谈判时没有主动权,尤其是在现今国际经济危机的隐患下,我国的试点企业更加难以拥有结算货币的选择权。

3.对我国本外币账户管理方式的影响。分别管理的方式是我国现阶段本外币账户管理的主要方式,它在所有的管理方式上占据着主导地位,它的作用至关重要。分别管理方式不是由一个系统或部门来掌控的,它由多个系统和部门共同监管。结算账户科学、合理的安排关系着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的结算工作是否按照正常轨道发展,更有甚者它还将主导着我国众多商业银行结算渠道的安排,以及风险的控制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在我们进行试点的时候,我们除了大力去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外,还要准确、合理的去对人民币对外贸易计价结算的一系列账户进行定位,准确的去判断其为普通人民币结算的账户,或者还是其他的外汇账户等等,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有效制定相关账户跨境收支管理的条约制度。最后,因为我国外汇贸易收支检查制度的适用性也受到它的影响,所以通过对我国对外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的核查及核销制度,可以有效的确保货物流与资金流的一致性及对外贸易的真实性。

三、进一步协调好二者发展的建议

1.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促进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形成。到目前为止,我国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制度仍然停留在试点阶段,若将人民币的跨境结算量的版图扩大,势必会加大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开发程度。鉴于此,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耐心的、合理的、稳定的去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完善,进而促进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在此期间,为了促进人民币国际价值储藏功能的形成和完善,我们不仅需要发展包括债券、股票在内的人民币金融市场,还要发展包括金融衍生品在内的人民币金融市场,让投资者在一个科学、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发展。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快人民币交易网络的建设步伐,从而发挥我国在区域贸易和直接投资中的比较优势,提高在进出口贸易中人民币价值定价的比例。也就是说在做好国内均衡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人民币跨境结算市场拓展的速度。

2.统筹规划好人民币计价结算外汇管理政策。做好人民币计价结算外汇管理政策工作,首先需要我们去做好国外商人直接投资的管理工作,支持并鼓励一些境外机构通过跨境贸易与我们进行结算;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行的出口核销系统统计,监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现行出口的核销系统早已对出口报关和出口企业银行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这主要体现在它们相关数据得到了有效的搭配和监管。另外,一些比较新颖的贸易推广方式例如网上自动核销、货到付款等等,也大大提高了各个部门的效率,并使他们能够及时的共享整个数据,这对筹规划好人民币计价结算外汇管理政策至关重要。最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外汇贸易局限性的规定中,也是一个不错的举措,这样将会更好的规范整个工作的流程。

3.制定人民币跨境收支监管制度。我们知道,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措施的实施,很有可能会大幅度提升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比如说,国际短期资金就可能会借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这条渠道,为逃避外汇管理,进而在我国境内外频繁流动,借助融资渠道进行一些非法行为,这将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带来巨大的隐患,也不利于整个人民币跨境贸易的发展。因此,加强预防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风险,制定好相关的监管制度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国相关的外汇管理部门要实际行动起来,要从大局出发,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均衡管理,落实好监管的着力点,将外汇收支作为监管工作的主体框架,从严管理,对于那些违反跨境人民币结算规定的不法行为实施打击与处罚,以保障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秩序的稳定与发展。

四、结语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3篇

    讨论过程中,可以联系多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1、该企业对内对外贸易活动支付方式的现状

    2、该企业贸易活动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可以提供的经验

    3、该企业贸易活动支付方式改进的空间和具体措施

    所谓对外贸易活动中的汇率风险,是由于在国际市场上,当采取某一货币结算时,应是该货币对本国货币的国际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在当今国际市场,货物贸易已经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货币汇率息息相关,当今国际市场,仍然是以美元结算为主的国际贸易和结算体系,因而,国际市场上美元对各国货币的汇率是至关重要的,各国政府或采取紧盯美元的固定汇率方式,或者采取的是自由的浮动汇率制度,前者带来的市场汇率风险虽然很小,但并不能真正反映一国货币对另一国货币的真实比率,而后者虽然是浮动的市场汇率,但是在经济出现剧烈波动,并加上国际金融市场的恶意炒作时,更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我国自二零零五年采取一篮子货币的有效浮动额度的货币汇率制度,不再盯住美元单一货币,但是考虑到美元在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体系中,美元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具有主导地位。目前我国金融系统能够实现贸易结算的货币主要有美元,日元,港币,欧元,以及英镑,但是与我国有着经贸往来的国家几乎囊括全球大多数国家,在我们的对外贸易结算中,在以美元结算为主的国际货币结算体系中,也不得不要求与除美,欧,日等主要经贸往来国家以外的国家采取美元结算。由此也给我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带来巨大的汇率风险,尤其是自2007年12月份以来,发端于美国的金融危机造成全球经济的哀鸿遍野,美元对主要货币大幅贬值,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更是下跌了12%左右,从7.82下降至6.81,我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普遍承受了巨大的因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下降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我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了,这是个值得深入讨论的课题,以下以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例,做一些如下的分析和探讨。

    我公司是一家以进料加工为主的加工贸易企业,我们的对内对外支付方式是,对内的采购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对外采购使用美元和港币两种货币结算,对内销售采取人民币计算方式,而对外,主要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贸易结算方式。由此,在美元不断贬值的情况下,用人民币结算的国内原材料的成本上升,而以美元结算的贸易则会带来利润的下降,同时,由于国际市场上很多商品也是以美元为计量货币的,美元贬值也会事实上造成国际市场上的原材料的价格的上涨,从而造成我公司进口材料的价格上涨。而在我公司资金结算中,我们收到国外客户的汇款,往往会在第一时间结汇并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等到需要支付国外供应商的货款时,我们又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在人民币持续走强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承受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损失,由此,在美元走软的情况下,我们遭受了国际原材料涨价和汇率损失的双重损失。在对内的采购中,我们也碰上类似的问题,在国际市场上人民币走强的情况下,人民币却对内贬值,在2007年,国内出现流动性过剩问题,一些主要的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升,钢铁和石油价格持续走高,我公司生产用的原材料主要是五金和塑胶,由此带给我们的成本上升的压力是巨大的,而与此同时,我们还得承受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带来的汇率损失。

    根据以上的情况,我公司也多方寻找好的解决方法,在不断的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以供探讨:

    一、 采取非全额结汇的方式应对美元贬值的压力。

    既然我公司有很多的国际美元支付,我们必须减少美元贬值带来的汇率损失,由此,我公司在收到货款以后,不再将美元全部兑换成人民币,而是将一部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一部分预留在美元账户上,这样我们就可以再需要支付海外客户时,直接从美元账户上支付美元给海外供应商就可以了,这样我们就避免的汇率损失,同时也没有美元贬值的附带风险了。但是这样做就要求我公司做好资金预算,必须合理的安排资金,在资金预算中区分好人民币和美元的需求计划。

    二、 采取外汇远期结售汇的方式

    外汇的远期结售汇,实质是一种金融工具,是对汇率风险的一种对冲工具,在预期人民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工具为外贸出口型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由于人民币执行的是渐进式的升值,一些外贸企业在采用这一工具时也尝到了一些甜头。

    在人民币汇率改革4周年里,针对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等地170余家外贸企业所作的一项抽样调查结果却显示:采用金融对冲手段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依然没有成为外贸企业的主流选择。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2008年上半年尽管有37.06%的企业预期未来12个月内人民币升值幅度在5%~10%之间,但是,在谈及面对人民币持续升值预期,企业将采取的措施时,选择“采用远期结售汇,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工具”这一选项的企业,仅占整体调查样本的5.41%。

    上述调查结果还显示,采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汇率波动风险的企业比例,远远低于选择“提高出口产品价格”(25.68%)和“尽快收汇、提前结汇,预收货款”(25.00%)的企业。

    由此可以想见,这一金融工具需要有很专业的人员操作才可以,而对于我公司来说,没有条件也不大可能聘请专业人士来操作远期结售汇。

    三、 采取成本协商,价格联动的方式。

    我公司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碰到的情况是很复杂的,由于国外的客户站在商业链条的顶端,商业规则由他们制定,很多中国企业只能跟随和服从,由此国内企业很是被动,我公司也不能例外,例如,我们自主生产产品,但是拿到国外客户的订单后,客户要求使用指定的零配件和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但客户不对供应商的付款期和价格作出任何的规定,造成我公司无法和供应商商谈价格和付款期,尤其是价格,有时即使有一些理由要求对方降价,但也往往很难达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做好平时汇率带来的损失记录,在向客户报价的时候,要求采取价格联动的方式,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的材料因汇率而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因由客户全额吸收。在这一点上,从我公司的实践中来看,是具有充分的可操作性的。但是这要求公司必须做好平时资料和信息的收集工作。

    四、 采取人民币定价,外币结算的方式。

    在当今国际贸易中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的体系下,要想实施以人民币定价的贸易结算方式是很困难的,曾经有学者建议中国要加紧推进国际市场上石油一人民币定价,这个难度是很大的。

    在2008年11月召开的“能源与金融世界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表示,石油波动是美元现象,我国要建立石油期货交易所,就应该逐步寻找与其他国家石油交易结算货币的非美元化。众多专家认为,应推动人民币结算石油交易,并抓紧时机建立石油期货市场。

    事实证明,到今天为止,这只是我们停留在讨论阶段的事,要真正实施,其实是很困难的。但是对于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每一个单个企业来说,却是可以和国外客户商谈的事情,站在商业谈判的角度,采取人民币定价,外币结算的方式是可以写进合同条款而不违背国际贸易法规的。这一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彻底的规避人民币对各国货币汇率变化的风险,尤其是在对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的贸易体系中,我们可以不必担心汇率不断下降的风险。可以明确的写进合同中,可操作性很强,但是,也会有一些实际的困难,因为汇率的损失是实际存在的,非彼即此,国外客户也得承担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五、 采取人民币定价,人民币结算的方式

    从国家的政策层面来看,我们不难理解中国政府积极主导和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似乎美元的走弱给人民币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是仔细想想,美国有那么发达的金融体系,仍然没能阻挡住美元不断下跌的趋势,以我国的金融体系,和人民币没有开放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政府的主导能够落到实处的恐怕不是我国政府一家说了算的。

    最近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谈到了有关人民币对外支付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时说: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并要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制定并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这次国务院批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是人民币对外支付结算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安排,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4篇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其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开展人民币本币边境贸易结算,至2009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开始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4月8日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迈开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关键一步,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逐步提升。

借助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云南省正在向中国西南边陲的金融大省稳步迈进。 7月27日,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一批中外银行签订了人民币结算意向协议,部分企业与银行签订了使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意向性协议,成为了云南省在遵循国际结算一般规则和惯例基础上,人民币采取国际主流结算模式、服务中外实体经济的有益尝试。

自2010年6月,云南省被划批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省份之一,至7月27日云南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云南省走出了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事实上,云南的贸易商人们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并不陌生。从2004年开始,云南省就开始了边贸人民币结算工作,试行与缅甸、老挝和越南的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予以办理出口退税政策。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经走过了一段不算短的路。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5篇

关键词:中朝边境贸易;结算

1 中朝边境贸易现状

边境贸易通常被简称为“边贸”,既包括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也包括边境地区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其中边民互市贸易被限定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以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者数量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而边境小额贸易,系指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以下简称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的贸易活动。

中国和朝鲜两国不仅山水相连,交往历史源远流长,而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断巩固和发展中朝传统友好合作关系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方针。进入21世纪后,中国仍然是朝鲜的最大贸易国之一。作为我国最大的陆地边境城市,辽宁丹东市与近邻朝鲜在资源要素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在经济技术结构上也具有相对的超前性,因此沿边开放潜力十分巨大。近几年来,丹东对朝贸易进出口总额每年都以25%左右的速度递增,已经初步形成了我国最大的对朝贸易商品集散地和对朝贸易物流中心。据丹东海关统计,2005年丹东口岸对朝贸易总值8.4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1.7%,其中进口1.9亿美元,出口6.4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4.5亿美元。到目前为止,经丹东口岸过境的货物量约占我国对朝贸易总量的70%,居全国首位。

另外,近年来朝鲜方面积极促进经济改革,仿照我国香港和澳门的做法,建立经济特区,大力吸引外资企业, 并通过采取经济核算、放开物价等一系列经济变革措施使朝鲜国内市场需求迅速增大,需求数量增加、品种增多、档次提高,平壤国际商品展览会也由过去的一年一次增至一年两次。朝鲜国内市场的新变化,为丹东进一步扩大对朝贸易提供了新机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仍存在着如交通拥挤/贸易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地干扰和阻碍了中朝边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在诸多问题中,边贸税收和结算问题尤显突出。

2 中朝边贸结算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中朝边贸主要以易货为主,结算方式单一,国际贸易通用的一些结算手段还不能实行,导致一些贸易机会的流失。迄今为止,中朝两国银行间仍未建立边贸结算关系,不能直接进行边贸结算业务,所以两国银行之间采用的是间接式现汇结算,即通过第三国(或地区)银行进行电汇和信汇,结算单位一般是美元。

尽管从1992年开始两国之间就实行了间接现汇贸易,但由于朝鲜境内没有与中方银行直接汇兑的外汇银行,有些朝鲜商社通过朝鲜银行在澳门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朝鲜光鲜金融会社的办事机构同中国企业进行信用证或单向支付结算,多数情况是通过朝鲜首都平壤的银行与香港的银行间汇款,手续复杂,时间拖得很长,使边贸企业资金流转速度放慢,严重地阻碍了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现钞结算在目前的对朝边贸结算活动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这种结算方式很快捷,但却与现有政策相矛盾。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民币入境每人每次最多可携带20000元”。因此超出部分企业也不可能长期留在朝鲜,要想方设法将其携带入境,造成大量现金在体外循环或沉淀在朝鲜。

(2)《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只对具有人民币汇款证明及资金划转证明的边贸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作出明确规定,对现钞结算如何核销并无相关说明,因无政策依据,海关不接受企业外币现钞和人民币现钞的入境申报,这既给企业造成损失,又容易导致货币走私,给外汇管理部门及海关对外汇的监管造成风险。

另外,由于通关不畅,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受到很大的限制。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与朝鲜中央银行签订《中国人民银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间支付结算协议》,批准中国银行丹东分行与朝鲜光鲜银行之间通过丹东口岸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开展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但由于该协定只是中、朝双方中央银行签署的,海关部门没有参与,因此,中国海关禁止人民币现金以朝鲜银行的名义报关入境,使两地银行间无法实现现钞调运并将人民币现金存入其在丹东的账户内,影响了银行间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也使大量沉淀在朝鲜境内的人民币现金无法实现正常回流。

3 改进中朝边贸结算方式的建议

(1)积极推进中朝双方银行相互关系,建立银行间结算制度是改进货币出入境管理、扩大和发展辽宁对朝边贸的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应与朝方协商,在对方税关辖区内设立能与中方银行直接汇兑的外汇银行,实现双方通汇通兑。

(2)疏通人民币现钞回流渠道,鼓励和引导外币现钞的流入。鉴于人民币在中朝边境的大量流通,而双方结算方式又不能在近期内改变,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根据边境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管理办法。①对中朝口岸边境贸易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的额度限制作出单独规定;②允许边贸企业将他们携带入境的外币现钞和人民币现钞向海关申报,海关在验核其有效凭证后为其签发相应的申报单;③取消对朝鲜银行现钞跨境调运的限制。

(3)加快建立中朝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机制。可选择的方法有:①人民银行与海关、商务部门之间建立申报、数据反馈制度;②人民银行地方分支行可将业务量较大的边贸企业及频繁出入境人员纳入监测体系,对其信息适时追踪,及时、准确掌握边境贸易进出口、出入境人数、人民币现钞流入流出等情况。

(4)严厉打击边境口岸货币走私行为,切实加强对跨境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人民银行可加强与公安、海关、缉私、边防、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对货币出入境的各个环节采取严密的管理和制约措施。

(5)协调海关、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抓住36号文件“研究在东北地区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税试点”政策的机遇,尽快争取国家率先把丹东列入对朝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的试点城市,扩大对朝贸易中朝方的资金支付渠道和结算方式。

参考文献

[1]曾晓华.中越银行边贸结算的特点及改革建议[j].南方金融,2004,(10).

[2]徐文吉.东北振兴战略与中、朝、韩合作前景[j].东北亚论坛,2005,(3).

[3]张宝仁.近期中朝经贸合作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剖析[j].东北亚论坛,2005,(5).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6篇

[摘 要] 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是研究农产品贸易问题的基础。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不完善,影响了农产品贸易领域内相关研究的展开。本文对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及测算方法做了全面比较,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产品贸易价格指数测算应注意的三个关键问题。 【论文关键词】 农产品贸易对外贸易价格指数 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是研究农产品贸易问题的基础。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不完善。目前编制并公开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机构只有商务部,从2002年1月起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中公开农产品月度出口价格指数;从2005年2月开始进、出口双向价格指数。 一、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现状 目前可以获得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来源非常少。各国际机构(或组织)中,只有WTO在每年的ITS(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中公开报告部分农产品的全球出口价格指数。WTO将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的一部分在ITS中报告了1995年以后的食品和饮料 和农业原材料 两个农产品大类(各包括若干小类)的出口价格指数。根据WTO的统计口径,ITS的初级产品的统计范围包括4个大类:食品和饮料、农业原料、矿物和不含铁的金属以及能源,其中食品和饮料以及农业原料属于农产品范畴。 事实上,FAO曾经编制并公开过各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根据FAO贸易年鉴的解释,由于缺少新独立国家在1989-2001年间贸易统计数据,FAO暂时中止(temporarily discontinued)了对按照大陆(by continent)区分的各国农产品贸易指数的测算。这对于保证各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数据的完整性是不利的。 国内机构中编制并公开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部门只有商务部。从2002年1月起,商务部开始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中公开农产品月度出口的单向价格指数;直到2005年2月才开始同时进、出口双向的价格指数。此外,商务部还针对农产品的主要进、出口市场分别测算得到针对主要贸易市场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特别地,从2005年6月起商务部针对某些重点产品 进行测算,在重点产品层次上得到进、出口双向价格指数。这样商务部编制并的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是包括总体、重点国别地区和重点产品三个层次在内的指标体系。 二、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回顾 鉴于目前编制并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机构只有WTO和中国商务部,本文首先对上述两个机构采用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分别做出讨论。 1.WTO的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 基于SITC(Rev.3)的产品分类标准,WTO的ITS仅仅了部分农产品的全球总体对外贸易指数,并没有涉及国别数据。相应地,ITS只对全球总体指数的测算程序做了说明,没有对国别数据的来源或测算方法做出明确解释。根据WTO的解释,ITS全球农产品总体对外贸易指数的测算分两个步骤完成:首先由秘书处做出估计,将各国的缺失数据补齐;然后将各国数据加总得到全球总体指数。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过程分别在国别和国际两个层次上完成。由于对国别价格指数测算程序的解释并不完整,WTO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对国别贸易指数的获得并不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2.商务部的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 商务部编制并公开的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数据使用帕氏公式测算得到。就测算方法而言,除了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中注明其报告的价格指数为全样本指数外,商务部并没有对价格指数的具体测算程序进一步解释。考虑到帕氏公式为固定权重的指数公式,公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只有在考察期内价格指数的数量权重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使用该公式得到的价格指数结果才能较为客观的反映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综合变动规律;否则使用固定数量权重的价格指数公式进行测算是有风险的。 由于国别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同样适用于农产品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作者将考察的范围扩大,对国别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做出讨论。除WTO和商务部外,目前测算并国别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国际组织有UNCTAD、IMF和WB等;国内机构包括海关总署和国家统计局。其中只有海关总署对其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做了说明。 3.海关总署的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 海关总署从1994年开始试编 我国的对外贸易指数,这也是国内指数编制方面的最早尝试。2000年海关总署对贸易指数的编制系统做了修订,并于2003年正式启用新方案编制我国对外贸易指数并在内部资料上刊登。2005年起海关总署正式编制出版《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并在季末和年末编制季度和年度指数增刊。 海关总署的《中国对外贸易指数编制说明》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编制说明中最为详细的一个。根据编制说明的解释,海关总署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采用费氏公式编制。价格指数测算之前首先对样本数据做筛选,根据最详细的海关进、出口记录计算出同种产品的价格变异系数,从中挑选出部分HS的8位税目上的产品作为计算样本,样本覆盖率占全部贸易产品的70%以上。获得测算样本后,在HS的8位税目数据上计算单位价格指数,然后使用费氏公式测算得到6 位税目上的价格指数,进而向4位目、2位目和全部贸易产品汇总,最后得到我国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 三、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评析 现有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并不完善,不能满足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的实际需要。海关总署的贸易价格指数编制程序较为细致,对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海关总署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的优势 海关总署的指数测算方法有三个显见的优势: 一是其公开的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使用费氏公式测算得到,这种同时考虑两期数量权重的价格指数公式避免了固定权重公式对指数测算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是海关总署的价格指数测算建立在8位税目数据基础上,因此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价格指数的混频程度。农产品的经济属性差异大,在8位税目数据层次上进行指数测算的数据处理思路对农产品价格指数的测算有明显的借鉴意义。 三是海关总署的价格指数测算程序从8位税目数据开始,进而向6位目、4位目、2位目和全部产品汇总。这种测算程序反映了指数在层级之间的递推关系。农产品的多样化特征显著,使得分类价格指数更能反映农产品贸易价格的变动规律。价格指数在层级之间的递推关系为建立农产品分类指数提供了思路。 2.海关总署贸易价格指数测算方法的不足 借助变异系数指标,海关总署在全部贸易数据中人为地剔除了某些税号上的数据。这种数据处理方法显著降低了数据的变异程度、有利于价格指数的测算;但同时具有两个明显不足: 一是这样得到的价格指数不再是全样本指数。仅仅根据变异系数剔除数据,有可能导致某些重要信息的丢失,从而无法全面、客观反映全部贸易品价格的综合变动规律。 二是参与测算的样本数据占全部贸易产品的70%以上,从一定程度上讲属于固定权重的指数测算方法。这种人为剔除数据的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是,对贸易产品结构变动产生的影响估计不足。如果贸易产品结构在考察期间变动显著,则价格指数的测算结果无法反映贸易品价格的真正变动规律。 四、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中的关键问题 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涉及数据少、时间序列短,尚未包括分类层次上的指数信息。对外贸易价格指数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农产品贸易领域内相关研究的展开。本文认为,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指数测算应注意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1.建立农产品分类指数。农产品范围广、产品经济属性差异大,使得分类指数更能客观反映农产品对外贸易价格的变动规律。 2.选择合适的价格指数测算公式。可供使用的指数公式很多,不同的指数公式具有不同的统计性质,因而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价格指数测算公式做比较,并对使用不同公式得到的结果做出预期。根据研究的具体需要选择某一个或某几个指数公式用于农产品价格指数测算。 3.测算全样本价格指数。这种处理方法会将很多变异较大的数据包括在内,但是避免了人为剔除某些税号上的数据可能导致的某些重要信息的丢失,这样得到的价格指数结果能够更为客观的反映农产品贸易价格的综合变动规律。 参考文献: 商务部:农产品进出口月度报告[EB/OL].http://wms.mofcom.gov.cn 海关总署:中国对外贸易指数编制说明[EB/OL].http://www.chinacustomsstat.com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7篇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一)人民币国际化仍处于渐进过程

目前,虽然人民币在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可接受程度较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形成了一定规模,但由于人民币还不是国际货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完全自由兑换,在国际上可接受度仍较低。从全国范围来看,截止到2010年6月底,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的境外地区主要集中在香港、新加坡、瑞士、澳门、印度尼西亚和日本,其他地区仅占1%。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尚处于起步阶段,离国际上普遍接受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缺乏主导权

目前,对外贸易的话语权一般都掌握在外商手中,国内企业基本没有自主定价权,在进行商业谈判或签订合同时,受外商的制约较多,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进口产品多为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中方企业地位比较被动,谈判过程中很难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二是部分中方企业缺乏精通国际贸易的专家,不能将对自己有利的国际惯例和规则灵活地应用到谈判当中,贸易主导权掌握在外方手中。三是外需仍然较弱。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欧美国家居民的消费观念逐渐转变,储蓄率开始上升,境外借债消费的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市场需求不可能在短期内恢复,出口形势比较严峻。在需求主导的市场中,中方企业很难在谈判中取得有利条件。

(三)调整结算币种需要较长时间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启动以来时间比较短,而企业与客户协商调整结算币种需要一定时间。一方面有的贸易合同周期较长,从合同签订到履行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短期内很难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对正在执行的合同调整结算货币,需要双方重新谈判和修订合同,短期内很难完成。如:山东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1-6月份已经进口达2588万美元,全部用信用证方式,合同的金额大、笔数少且周期较长,如用人民币结算,需几个月后同客户协商谈判才能办理。

(四)部分企业对采用人民币结算尚存顾虑

一是多年来涉外企业已经习惯使用美元等国际货币进行结算,同时企业对用国际货币结算及报关、退税等业务流程较熟悉,如果改用人民币结算,报关、退税等业务是否受影响,企业存在顾虑。二是部分企业自身出口收汇量可满足对外付汇需求,不需要承担汇兑成本,同时企业可根据收付汇情况对自身财务情况进行管理,如果采用人民币结算,将对企业财务管理情况产生影响,所以其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结算方式。三是人民币升值压力影响业务开展。虽然企业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企业成本,由于合同从签订到对外收(付)款时间较长,目前人民币升值压力影响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一方面,国内企业对外付汇不愿意用人民币支付,影响跨境支出人民币结算;另一方面境外企业付汇不愿意支付人民币,影响跨境收入人民币结算。

二、相关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

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要形成合力,共同采取措施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广泛的宣传培训,引导涉外企业充分认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对推动企业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意义,让涉外企业切实体会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环节、降低汇兑成本等方面的好处,从而自觉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

(二)商业银行应积极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

各商业银行应尽快推出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的贸易融资、保值避险、资金理财等金融产品,进一步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满足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同时,针对业务量较大的企业,银行应深入实际考察,加大需求分析和营销力度,争取这些企业率先办理该业务,再通过示范效应,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快速增长。

(三)企业应加强主动性和积极性

企业应该以长远发展的眼光来认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优势,主动与外商沟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结合我国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实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让外商普遍接受该结算方式。

外贸的结算方式第8篇

关键词:对外贸易 风险 新疆

随着新疆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入、新疆对外贸易的发展,新疆对外贸易结构趋于合理化。虽然总体结构走向合理化,但是内部结构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区域结构中存在的问题逐年明显,而导致新疆对外贸易以及外贸企业面临的贸易风险日益显露。

一、新疆对外贸易区域结构现状

贸易区域结构指以一国或一个地区对贸易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总额占贸易对象国或地区进出口额的比重来表示,反映的是该国或地区在贸易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中的地位。

1.新疆贸易市场多样化程度提高

早期新疆的主要贸易伙伴是原苏联和东欧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改革开放以后,新疆以“原有的贸易市场进一步巩固,不断扩展新贸易市场”为目的,而逐步提高新疆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程度。目前新疆有150多个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其中新疆出口贸易对象国已超过(地区)120个,进口贸易对象国已超过(地区)110个,基本涵盖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从进出口总体区域来看,新疆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相对是比较集中的,主要面向与新疆临近的国家和地区。详细数据请参考表1。

2.亚洲成为新疆第一大贸易伙伴州

据表1可知,目前新疆已经于世界各州进行贸易来往,但是贸易总量看,新疆对外贸易中亚洲占得比重远远高于其他洲际。详细区分来分析,新疆对外贸易主要集中在中亚,尤其是中亚五国。据新疆历年的统计年鉴,1998年中亚五国占新疆总贸易额的比重47%,到2012年已超过75%。很明显,新疆对外贸易主要与亚洲的中亚及中亚五国进行。而且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新疆全部贸易总的比重逐年上升并已经超过总贸易的一半。

3.新疆对外贸易市场主要是哈萨克斯坦

表2很明显的表明,新疆与哈萨克斯坦贸易额占新疆总贸易额的比重是46%,而且新疆与其他国家贸易额的差距较大。这意味着,新疆主要外贸市场是来自于哈萨克斯坦。新疆作为中国唯一与哈萨克斯坦接壤的省区,在新疆与哈萨克斯坦贸易中,与哈萨克斯坦共有5个重要的边境口岸。这五个口岸分别是:巴克图公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霍尔果斯口岸、吉木乃口岸和都拉塔口岸以外,还哈萨克斯坦近年来,一直坚持“资源立国”战略,扩大资源类产品的出口。而且从哈国进口资源运距短、价格相对较低,因此越来越的企业看好哈萨克斯坦,于是进口额逐年扩大,而引起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总额增加。但是近十几年的绝对数据来看,新疆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额是下降趋势,即1998年哈萨克斯坦占新疆对外贸易额的比重68%,到2012年下降到62%。这一方面“俄白哈关税同盟”建立后,哈萨克斯坦上调了5044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占其进口商品总量的32%,平均税率水平由6.2%提高至10.6%。2011年新疆主要边境地区伊犁、博州、喀什对俄、白、哈三国关税同盟区出口18亿美元,同比减少18%。另一方面,新疆与其他中亚国家之间的贸易量迅速上升,使得贸易结构中出现了绝对量增长导致的国别结构此消彼长的局面之结果。所以从短期看,新疆对同盟区出口有所下降,新疆与哈国贸易在整个中亚五国贸易中所占比重开始下滑,但是总量仍然很高,比重仍然过半,增长幅度仍然较高,贸易地位仍然重要,长期内还是贸易重点。

二、新疆对外贸易贸易风险日益显露

在对外贸易中由于与贸易国政治关系、贸易政策关系、社会文化关系、贸易结算方式等不可避免的一些列的风险,即政治风险、贸易壁垒风险、汇率风险等等。

1.新疆对外贸易集中度较高

据表1和表2看出,虽说新疆贸易市场化程度提升,但是新疆对外贸易主要进行亚洲。据新疆统计年鉴数据,进一步总结,新疆主要与中亚五国进行贸易来往。在这样的贸易状态,加剧新疆的对外贸易风险。由于中亚国家尤其新疆主要贸易伙伴的中亚五国内部市场购买力较弱、政治尚未稳定、“俄林、白、哈”关税同盟建立、尚未使用人民币结算方式等原因,新疆对外贸易以及外贸企业所面临的政治、贸易壁垒、汇率等贸易风险日益明显。

2.新疆外贸企业依赖性逐年扩大

据新疆历年统计年鉴及新疆区域贸易结构分析看,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贸易总量逐年上升。这意味着新疆外贸企业主要的外部市场集中在中亚五国,尤其较高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在这样过度集中的贸易区域结构,新疆外贸企业自身发展具有约束,他们在这样贸易市场格局下只满足大贸易伙伴国的需求为主,而忽视新兴的市场开拓。与此同时,新疆外贸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尚未健全,对付贸易风险能力较弱等原因对新疆外贸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大。如果这些贸易国发生一点的贸易波动、贸易政策变动、贸易国政治改变或社会动乱,会及时影响新疆外贸企业经营及生存并发。

3.汇率风险逐年强大

随着新疆与中亚国家之间贸易额的增加、新疆边境贸易主要以美元支付,美元结算贸易额可占到90%以上,其余多以人民币结算,但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这又给贸易结算带来阻碍。

三、预防贸易风险的措施建议

1.更一步提高市场多元化,多方位、立体式构筑全球多边贸易体系

虽然新疆贸易区域覆盖了世界大多数洲际,但是主要集中在中亚五国。因此巩固新疆传统市场的基础下,加大开拓外部市场以及增加贸易份额。逐步建立进行市场多元化,多方位、立体式构筑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促进新疆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2.加速实施人民币结算方式

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推行信用证、保函、国际保险等安全快捷的结算方式为基础、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银行结算体系为目标、逐步推广人民币结算在边境地区应考虑使用人民币结算。加速人民币结算方式的运用,保护新疆外贸企业利益,增加新疆外贸总额。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