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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11 06:51:37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1篇

义乌外贸历史很长,但长期扮演土特农副产品的出口供应地角色。19世纪末,义乌已有对外贸易,清朝光绪年间有金华火腿出口的记载,中华民国初期,义乌出口货物以传统土特产品为主,主要商品为火腿、桐油、南枣、毛猪、猪鬃及萤石等。1989年义乌第一家“合资”企业批建,1990年开始有自营出口。1994年义乌第一家外贸流通企业成立,从此以后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开始增加,外贸出口总额有一定的增长。19世纪90年代末期,小商品出口开始兴旺。21世纪初,来自中东、东亚、欧美大批外商长驻义乌直接开展小商品采购,境外企业驻义乌商务机构越来越多地设立起来,开展业务联络、产品介绍、技术交流等活动。同期,众多外地进出口公司来义乌设立办事处采购进货,从而形成了外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和外地进出口公司等共做外贸的大格局。

一、义乌外贸出口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1、外贸出口总额稳定增长

2004-2007年,义乌外贸出口总额平稳增长,年均增长率为22.95%,高于同期义乌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其年均增长率为15.78%,而低于同期全国和浙江省出口总额年增长率,全国29.18%,浙江32.63%。2004年义乌外贸出口总额为9.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03%,2005年10.92亿美元,增长26.1%,2006年13.41亿美元,增长22.8%,2007年16.7亿美元,增长24.87%。

2、外贸出口商品种类繁多

我国海关把出口商品分成22个大类和99个小类。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义乌出口商品19个大类72个小类,2007年出口商品18个大类69个小类。

3、外贸出口市场广阔

2004年义乌商品出口到182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回落到160个,2006年又增加到178个,2007年又小幅回落到177个。对欧洲与亚洲的出口超过其他各洲,2004-2007年对欧洲和亚洲的出口基本上平起平坐,2004年出口亚洲3.15亿美元,欧洲2.53亿美元,2005年出口亚洲3.47亿美元,欧洲3.53亿美元,2006年出口亚洲4.22亿美元,欧洲4.10亿美元,2007年出口亚洲5.14亿美元,欧洲5.19亿美元。

4、出口经营主体多元化

义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出口经营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而且义乌民营企业出口不断增加,在全市出口总值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且有超过国有、“三资”企业出口额的趋势(表1)。

5、出口产业聚集

义乌原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县,改革开放以来,小商品批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实行“以贸促工,贸工联动”的策略,通过贸易促进了一大批工业企业的诞生,形成了纺织、服装、工艺品、印刷、纸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等优势行业,这优势行业的总产值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40%,这些行业的发展为义乌的出口提供了重要平台。小商品市场和工业与超过万人的常住外商相结合,使得义乌外贸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外贸管理和服务功能日臻完善,在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的征途上,步入了一个新的里程。义乌外贸出口发展不仅带动了义乌市以至周边地区小商品产业的集聚发展,而且在金华、台州、衢州和丽水等地区形成了以义乌为中心的小商品产业带。

6、对本地区、浙江中西部地区及全国的中西部地区的贡献大

义乌外贸出口的发展对本地区财政收入的贡献大,对浙江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就业都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义乌外贸出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贸出口发展面临的环境威胁

1、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贸出口国际环境恶化

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又开始盛行,义乌出口商品也深受影响。2004年以来,美国、土耳其、欧盟、巴西等国相继对我国出口的木制卧室家具、纺织品、拉链、圆珠笔、袜子、皮革、钢丝衣架等进行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涉及义乌企业30家以上,涉案金额1300万美元以上。特别是04年10月,美国对中国生产的部份袜子产品实施数量限制,而美国市场是义乌袜业出口的重要市场,这种举措冲击了义乌对美国的袜业出口。

2、国内外贸出口政策环境传统优势逐步散失

我国开始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取代了传统的以“奖出限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保护贸易政策。2005年7月21日以来我国人民币开始升值、国家近年来出口退税率一再下调,当地政府在2006年后取消了政府对出口的补贴等等政策的调整,使得义乌商品出口成本上升。

3、外贸管理部门出口管理能力较弱

在我国,外贸出口长期受国家政策扶持,因此,外贸管理部门的管理意识不足、管理能力低弱,即使不管理,也可以工作有成效。义乌外贸管理机构主要为义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华海关驻义乌办事处。海关在义乌实行的“异地报关,口岸放行”模式及 “旅游购物商品货运出口”模式,使义乌小商品出口大提速。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解决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瓶颈问题而开展了“规范化外贸仓库管理工作”。义乌检验检疫局与金华海关义乌办事处建立了关检执法合作机制,共同研究与解决市场采购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当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开放型经济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然而据调查,仅有16.9%的义乌流通企业(公司)认为外贸管理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2],大多义乌流通企业(公司)对外贸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和业务优化仍有较高的期待。

(二)外贸出口模式和结构缺陷

1、外贸出口模式落后

义乌现有外贸出口模式的特点是量性增长较快,而质性增长较慢。这种外贸出口模式为低层次的创业活动提供了很好的机遇,然而这种模式本身有很多缺点,许多的外商来义乌直接进行人员采购,成本很高。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小商品,产品结构简单,价格竞争异常激烈,外贸交易模式较为原始,资源消耗较大,规模与效益不对称,部分传统的出口商品规模大,但附加值不高,导致效益不高。

2、外贸出口主体结构失衡

2001-2007年间义乌自营进出口企业数量剧增,然而在数量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两种逆势的现象,一是获得出口权但未开展业务的企业多,2002年为16家,2003年50家,2004年116家,2007年高达962家,占出口主体总数的66.5%。二是2006年6月到7月中旬出现了50多家小型外贸公司倒闭,是同期新增外贸公司数量的两倍,且有多家小型外贸公司当时正面临经营困境和倒闭的结局。

3、外贸出口产品来源地结构欠佳

2006年义乌八个镇街道中,出口较大的有江东、稠江、大陈、北苑,这些地区出口已超过亿美元,其中稠江出口达15053万美元,居各镇、街道之首,江东、北苑紧跟其后,分别是14163、14022万美元。几个工业基础较薄弱的镇,出口总额不大,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4、外贸出口商品结构优化不够,出口产业结构和市场结构不合理

义乌出口商品中仍以低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为主,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出口比重低,2006年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最多,占全市出口额的51.84%,同比增长22.57%。前五大类商品为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杂项制品、塑料及制品、金属及制品、化学工业及相关产品,这五大类商品的出口额占全市出口额的82.41%。因此义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任务很重。义乌至今已培育出针织袜业、饰品、工艺品、玩具、拉链和毛纺等16大极具竞争力的优势行业,市场占有率都占全国30%以上,但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带来过度竞争、资源耗费等与可持续发展相悖的问题。义乌产业结构急需由轻型加工业为主向深加工化、高技术化和服务化转化。出口产业结构决定了出口商品结构,并最终决定着出口市场结构,义乌的出口市场结构也应由低端市场向高端市场转化。

三、义乌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对外贸人才的需求分析

本论文中所说的外贸人才指外贸经营管理人才,是在其工作岗位上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对工作所涉及的业务具有前瞻能力,能推动外贸业务发展的经营管理人才。具体来说,包括中高级外贸人才和一线应用型人才。中高级外贸人才包括外贸企业的负责人和企业外贸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而一线应用型人才为在外贸企业中从事一线工作的外销员、跟单员、采购员、制单员、报检员、报关员、核销员和退税员等。

1、知识需求

外贸出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外贸人才具有扎实的外贸专业知识,良好的产品技术知识,优良的外语知识,高超的电子商务知识,必要的风险管理知识以及基本的世贸组织知识。在外贸专业知识部分,要使得外贸人才的外贸理论、政策和实务知识结构合理,其中外贸理论和实务知识在专业知识体系中的重要性提升,而外贸政策知识的重要性下降。

2、能力需求

1)外贸人才应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在严峻的外贸出口形势下,开拓型外贸人才的需求最为迫切。客户是外贸出口主体的生命,因此,各出口主体都把开拓型外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放在首要位置。这里包含了外贸人才的专业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跨文化能力和创新能力。

2)外贸人才应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首先要有良好的业务决策和组织能力,其次要有较高水平的财务管理能力,还要有人员管理能力。此处则包含了外贸人才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素质需求

1)外贸人才应具有科学的发展观,廉洁自守等高尚的道德品质。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最终还是为了人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在出口发展过程中,失去了人的宝贵道德品质,那是得不偿失,所以应摈弃“出口至上”、“物质至上”的思想,应回归到人的终极关怀,这样才不会在出口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2)外贸人才应往最需要的地方去。外贸人才应积极介入外贸出口落后的镇街,帮助这些地方发展出口,外贸人才还要往未开展业务的外贸出口主体中去,帮助这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3)外贸人才应具有创立实业,争创出口名牌、引导行业发展的精神。外贸人才不应与同行进行盲目的低价竞销,而应以自己的优质服务和优良的产品质量赢得顾客尊重,外贸人才不应在低端市场与同行进行竞争,而应在中高端市场大显身手。

4)外贸人才应具有“大经贸”的综合素质,既要有引入外资的国际融资素质,又要有“走出去”战略具体实施者的必备素质。

5)外贸人才应变具有灵活应变的素质,大胆开展客源渠道创新、组货渠道创新、内部管理创新。

4、种类需求

1)中高级外贸人才需求增加

据2007年7月义乌工商学院国贸教研室对外贸出口主体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义乌外贸出口主体中有86%需要中高级外贸人才。

2)一线外贸人才需求相对减少

同期进行的调查显示,义乌外贸出口主体对除外销员等岗位以外的一线外贸人才的需求为零。

3)开拓型、知识型、环保型、决策型、市场调研型人才需求将不断增加。

参考文献:

[1]根据2007年从义乌市外贸局获取的《义乌外贸志》稿件整理而得.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2篇

论文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己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整体竟争力低下。本文就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对策。首先,论文阐明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提供方式和特点,然后,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服务贸易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一、国际服务贸易方式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of 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 (C rossB orderS 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 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 业 存 在(CommercialP 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 fP 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二、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1.发展速度快,但整体水平低下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11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 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 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 ,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发展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性服务,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性服务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3.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 (2 )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4.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优化产业结构 (1)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服务业的 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 (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2.调整政府职能 (1)灵活运用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3)完善服务贸易体制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 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3篇

[摘要]当今,服务贸易以高于商品贸易的速度增长,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和竞争的重点也从商品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本文从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出发,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服务贸易现状问题发展思路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

随着服务业在全球的崛起,1986年9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首次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从而引发了全球服务贸易研究大热潮。此次谈判的重要结果是产生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根据关贸总协定(GATT)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归纳为商业、销售服务、金融服务、娱乐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服务、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环境服务、旅游服务和其他服务12大类。同时,根据GATS的定义,服务贸易有以下四种方式:

1.过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的服务。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指在一成员国增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指通过一成员国的服务实体而向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的服务,包括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或机构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nel)——指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的服务。说得确切些,就是允许其他国家的人员进入本国提供服务。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增长迅速,逆差规模显著下降,进出口总额达2509.1美元,比2006年增长31%,增幅提升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美元,增长29%;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世界第七位和第五位,比2006年分别提升1位和2位。服务贸易逆差为76.1美元,比2006年下降15%。从地区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韩国为我国前四大服务贸易伙伴。

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分析,虽然增幅较大,但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以2007年为例,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1738美元,服务贸易占比不足12%。而据WTO统计,2007年,全球范围内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已超过23%。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要达到4000亿美元。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1994年)外,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领域处于逆差状态。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660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28700亿美元的2.3%。而同期美国服务贸易总额达4735亿美元,占全球的16.5%,是我国的7倍多。加入WTO后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服务贸易逆差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这说明,我国服务贸易整体上国际竞争力弱;目前比较优势仍主要集中于劳动和资源密集型服务,而在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贸易方面劣势明显。

2.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而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其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由下表可以看出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的行业构成。

3.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于商业性存在方面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

4.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仍然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阻碍,因此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1.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着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首先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运输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也可以通过改善旅游环境,提高劳务输出素质,使我们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一国要确定自身的对外贸易优势,仅仅靠比较优势是远远不够的,起决定作用的是其竞争优势。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的需求的分析,以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第二,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换取效率与进步。第三,引进国外的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第四,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个方面的素质,从而提高服务产业的整体素质。

2.保持和促进原有优势产业,同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产业升级。我国的优势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劳务和旅游这两大方面。这两方面总的来说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比较低。但是对我国来说,他们却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的服务贸易应实现由粗放型,外延型到集约型,内涵型的转变,使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出口收入的增长真正建立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而不是靠一般劳动力的大量投入。同时在服务贸易出口方面,在发挥优势,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的出口时,也要对那些尚处于“幼稚”状态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产业加以适当的保护,使其尽快发展并渐进对外开放。

3.有步骤、分层次的放开国内服务贸易市场,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我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比,起步晚,总体发展水平低,许多行业仍处于幼稚时期。同时服务市场发育不完全,服务企业竞争力弱,再加上服务业本身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等特征,不可激进的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而是有步骤的逐渐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既考虑国际惯例、又考虑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一是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思路研究是小柯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的,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思路研究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思路研究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论文,以下是正文。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利用外资试点;扩大国内商业、外贸、会计、法律咨询的开放试点范围;有步骤、有控制地进行开放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二是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并不均衡,东南沿海地区尤其上海、深圳,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比其他地区较大,应在开放服务贸易市场方面先行一步;在后进地区,可通过试点试验,减少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风险。同时,要适当加快对国外第三产业的投资,通过设立服务行业的海外机构,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的渠道。论文来源于小柯

4.努力构筑科学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服务贸易涉及金融、保险、电信等诸多服务业部门,这就需要建立中央、地方、部门、企业之间统筹协调,相互联动的管理体制。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核心管理型、分工协调型和服务推进型。核心管理型是指服务贸易的管理权限相对集中于某一政府部门。美国为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分工协调型以日本为代表。日本具体分为立法机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构、统计机构及咨询和促进机构四大部分。这种类型设多个管理部门,加强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很重要。服务促进型是以服务贸易促进为主、服务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根据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管理的实际,借鉴世界各国管理服务贸易的成功经验,建立以服务贸易管理主管部门为核心、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服务贸易协调管理体制。通过加强宏观规划、调查统计、市场促进、政策协调、对外谈判等工作,使服务贸易管理工作更加务实、高效。

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展望

我国发展服务贸易潜力是巨大的。潜力1: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服务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中国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2007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39%,远低于发达国家72%的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52%的平均水平。随着近年来中国政府重视发展服务业,中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年平均增速为15.4%,远远高于中国经济的平均增速,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论文来源于小柯

潜力2:服务贸易领域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还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占全国的19.4%。而外资服务企业占有的中国市场份额一般仅为百分之几。比如在金融领域,截至2007年12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不到3%的市场份额。随着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比重将逐步增加。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4篇

[关键词] 应用型人才 国际贸易 人才需求 培养模式

一、广东省外贸人才需求的理论分析

1.经济增长引致对国际贸易人才需求的增长

广东是处于全国外贸行业的最前沿,随着我国经济、广东经济的快速增长,毋庸置疑,广东的对外贸易额在近年内可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随着入世,我国的贸易依存度会进一步提高,外贸行业对于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会日益增大。开放型的经济一方面使得我国各行业将更广泛地融入国际贸易,另一方面现有领域的国际贸易将向纵深方向推进,国际贸易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会持续上升。国际贸易被认为是拉动一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未来国际贸易的竞争,不仅仅是各国生产能力的竞争,也是国际贸易环节上人才的较量。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来看,对本科学历的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是一种长期需求,而且会呈增长趋势。

广东省是我国的经济强省,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阵地。近年来,经济增长都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贸易出口额在全国的比重也举足轻重。我国加入WTO后,各种类型的进出口业务迅速增长。纵然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广东省对外贸易增速放缓。就货物贸易规模而言,2007年广东省海关进出口总额6340.35亿美元,比2006增长20.3%;海关出口总额3692.39亿美元,比2006增长22.3%;海关进口总额2647.96亿美元,比2006增长17.6%。2007年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金额达364.66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28.5%。

2.人才需求呈现新的特点

广东的经济、贸易的发展要求广东的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上与人才的需求相适应。广东经济的新发展、发展的新战略对贸易专业人才在数量上、素质上有了新的要求。高校的人才培养应服务于经济的需要,并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这种服务性与适应性要求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在大学专业的设立、办学层次的定位、人才的培养模式等各多个方面体现出来。培养掌握系统理论,拥有实用技能,能为外贸企业能用、实用的本科层次贸易专业的人才是广东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高校,尤其是地方性与民办高校,应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广东经济发展,在体现适应性与服务性的同时,推动各层次的高校的教学模式的多样化、教学目标的多元化,推动高校教育的良性发展。

3.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出口同比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加大。前三季度出口总额10740.6 亿美元,同比增长22.3%,增速回落4.8 个百分点。从各季度增长情况看,出口增速逐季小幅上升,一、二、三季度增幅分别为21.4%、22.3%、23.0%。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特别主要出口国美国经济减速明显,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受到抑制。而人民币升值加快、劳动力成本提高、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家降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等多因素联合影响下,导致外贸出口减速、外贸企业陷入困境,这也必将影响广东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

三、对广东省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的调查分析

1.调查对象、方法与内容

广东培正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市场定位为“立足广东”、“面向中小企业”,因此,针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分析,我们于2008年4月,以广东省的中小型外贸企业或企业的外贸部门以及大型的人才市场为主要的调查对象,选取广东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区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12家,(大型国有企业1家,大型私营企业2家,中小型私营企业10家),6个大中型企业的外贸部门,以及对广州南方人才市场、深圳人才市场进行了调研。

本次的调查方法主要是:实地参观、考察;与主管外贸业务的经理(或副总经理)面谈;与人力资源部经理面谈;未能面谈的采用电子问卷方式调研。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情况(总体性数据来源于人才市场统计);(2)企业对现有国际贸易人才的使用情况;(3)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能力要求。(4)企业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的知识与能力的期望及现实感受。

2.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予以重视:(1)虽然因为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渗透,对于外向型的广东中小企业而言,调查期间虽然未到“寒冬”,但对整个经济持悲观观点的样本,仅占总样本的16.6%。其他企业认为,这种不景气持续时间最多持续一年。金融危机对广东的冲击,不会影响广东整体的出口优势。(2)对国际贸易专业应届毕业,企业普遍反映:新大学毕业生实践经验几近于无,实践动手能力差,难以真正为企业解决外贸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近一年处于学习或实习状态:大多需要半年才能进入工作状态,要近一年才能独当一面,完全胜任工作。(3)对于对外贸易工作中需要的英语,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比较看重学生的英语过级情况,而中小型企业则普遍对学生英语过级情况不予关注,而特别关注学生的商务英语听说写能力。在写作能力方面要求能无障碍地来往外贸函电,在听说能力方面要求能直接与外商进行简单的贸易磋商与签订合同。(4)我国现有国际贸易人才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现有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难找工作的现象客观存在。毕业生找不着专业对口的工作,企业招不到能用可用实用的毕业生,就是找着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发现,课堂上学的与实际中用的相差太多。在快速发展的国际贸易领域专业人才的“供不对求”、知识技能的“供不对求”结构性的问题凸显。换而言之,一方面数量上高校培养的人才数量满足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的人才并没有切合社会的实际需要。因此,面向中小型企业,培养“下得去、干得好”应用型国际贸易人才,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地方院校、民办高校发展的契机。

三、广东省应用型本科层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需求的预测

即使金融危机对广东省的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形成冲击,但一般认为这种影响不会长期存在。其次,广东省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好的政策、制度软环境在下一轮的广东产业升级提供稳固的支撑体系。虽然此次金融危机让广东警醒,现在出口导向型的产业结构亟待转型升级,但广东省国内的先发优势将继续,而下列特征在一定时期仍将影响广东的对外贸易。(1)外商投资企业在广东对外贸易中的主导地位日渐显现,其出口势头增势不减。随着外资的大量进入,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在出口中的作用日趋增强;(2)珠三角地区已成为世界制造基地之一,有力地拉动了广东的出口。(3)粤港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强,在泛珠三角概念下,广州开发区、南沙、大亚湾的进一步开发,石化、汽车、钢铁等项目强大的产业链带动效应也正在显现。在上述趋势下我们的调查资料与数据显示:

1.人才需求数量的分析

广东省全省进出口贸易发展势头较好,包括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山区对外贸易态势良好,一方面得益于濒临港澳的地缘优势,另外深圳珠海都有较好的港口优势。虽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出口同比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加大。

2008年广东省1-11月完成进出口总额6311.8亿美元,增长10.0%,增幅同比回落10.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3716.6亿美元,增长11.1%,增幅回落11.8个百分点;进口总额2595.2亿美元,增长8.4%,增幅回落9.1个百分点。累计完成贸易顺差1121.4亿美元,增长18.7%,增幅回落20.7个百分点。从上述数据可知,虽然金融危机对广东的对外贸易影响大,但绝对的进出口总额同比增加。

如果按2008年11月的数据计算,2008年度进出口额同比增长631.2亿美元。按人才市场经验粗略估计,若按每贸易量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需增加各个环节国际贸易专业人员10名,那么本年度相比上一年度增加约12600名国际贸易专业人员的需求量。因此,在世界经济景气,广东省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广东省经济必将与世界经济进一步融合,市场对国际贸易专业类的人才的需求量也将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增长。在调查及问卷分析显示企业所需的经贸人才种类中,对报关员、报检员的需求比较大,同时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也需要单证员等人才。由于调查对象多为中小企业,调查显示虽然单个企业对岗位的人数量不是很大,但由于广东省地区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数量多,总体对报关员、报检员、单证员的总需求是可观的。

2.岗位需求情况

企业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是我们确定新建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的指南,也是我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调查资料显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的外贸工作岗位主要是出口营销、单证处理、报关、报检四项工作,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24%、36%、22%、18%。企业对外贸人才的新需求首先表现在不仅要能掌握最新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一定年限的实务操作经验,有些企业要求其在岗员工须通过相关的技术资格考试,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从调查可以发现,我们的毕业生若具备报关员、报检员、单证员等职业资格,找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是比较容易。反之,则很难进入这些岗位。发展较好、制度规范的企业普遍要求毕业生需要持有国家通用的资格证才能上岗工作,因此“考证”基本是成为了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进入外贸行业的必经之道。这也为我们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

四、给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

着力培养实践型、应用型的国际贸易人才。应用型人才是相对于学术型人才而言的,是多层次的。地方高校与后起的民办本科院校应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找准自身定位,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学科建设力度,调整专业设置,修订教学计划,培植新的专业增长点,拓宽服务方向。

强化双语教育,英语能力应比过级更重要。推行双语教学,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可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推动高校教育国际化,增强学生的国际化意识。对于国际贸易专业人才,英语是交流的基础。高校尤应以英语能力为重,促进学生专业英语能力的提高。

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做到“毕业证”与“考证”相结合。在世界经济进一步融合的大环境下,企业面临的激烈日益竞争。用人单位对员工选择也更注重即时性与实用性。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准职工”,而“零适应期”的毕业生是用人单位的理想选择。因此用人单位认为仅有文凭是不够的,技能型的人才正逐渐走俏,重实践的从业资格证书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学校的课程要围绕着相关的专业考证设置,为学生顺利通过考证搭建知识平台。

参考文献:

[1]广东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年鉴2008,统计出版社,2008年9月版

[2]广东省统计信息网,“2008年1-11月广东经济运行简况”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5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就业岗位;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2008年4月,笔者承担的院级重点课题《国际商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正式启动由于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培养方向为国际贸易,学生就业目标主要是珠三角地区的外贸企业,因此掌握珠江三角洲地区外贸企业对高职国际贸易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对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至关重要。课题研究团队的老师及我院07级国际商务专业2个班的学生共同参与,完成了对珠江三角洲近200家外贸企业的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86份。

一、调查问卷说明

1.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类外贸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总量需求,了解这些企业国际贸易岗位的设置情况以及这些岗位对人才能力、素质的要求,为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建立提供依据,并以之指导我院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内容的设计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使我院培养的国际商务专业人才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的主体是从事进出口产品生产加工与贸易的中小型民营和三资企业。我们将从事进出口生产、加工与贸易业务的民营和三资企业中进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这类企业数相加,发现这类企业共有126家,占总体调查样本数的68%。这一数字与我们近几年对国际商务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的跟踪调查结果基本吻合。这也说明本次调查对象的选取是合理的,对这些企业的调查结果完全可以反映珠三角地区外贸企业对高职国际商务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3.调查内容设计

调查问卷设置了以下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外贸企业的类型,包括企业的性质、规模、进出口业务比重等;(2)外贸企业在今后三年内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量;(3)外贸企业获得国际贸易人才的主要途径;(4)外贸企业设置的主要国际贸易业务岗位;(5)外贸企业对主要岗位人才的能力、素质要求;(6)外贸企业对现有岗位人才能力、素质的满意情况;(7)外贸企业对高职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外贸企业国际贸易人才需求与来源分析

1.1总体需求分析

对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186家企业3年内对国际贸易岗位人才的需求数量为2076人,平均每个企业需求11.2人。根据这一数据,我们可以大致估算出未来三年内珠三角地区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需求的数量。

据有关资料提供的数字,到目前为止,广东有近4万家加工贸易企业…。按这一数字计算,广东的外贸企业总数应在4万家以上。而这些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因此这些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基本能反映珠三角地区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按照每家企业需求11人计算,可得出珠三角地区未来三年内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在40万人以上。而2009年广东共有各类型高校112所、在校大学生约133万人,近几年内每年毕业的大学生约40万人,国际贸易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生每年不超过2万人,高职毕业生不超过1万人。即使考虑省外人才的流入和省内其他层次毕业生的就业等因素,珠三角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仍然可以为广东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1.2岗位设置与岗位需求分析

问卷结果显示:外贸企业设置的国际贸易岗位主要有外销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商检员等岗位。约65%的企业分别设置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等岗位;约25%的企业则采取“一脚踢”的岗位设置方式,即由业务员兼做其他岗位的工作;还有约10%的企业只设置业务员、跟单员等个别重要业务岗位,单证、报关、报检等工作采取委托或外包的形式请他人代劳。大中型企业多采取第一种方式,采取后两种方式的主要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

问卷还显示,外贸企业对不同岗位人员的需求有较大差异。在未来3年预计需要招聘的2076人中,外销业务员1059人、跟单员374人、单证员270人、报关员166人、报检员145人、其他62人,分别占51%、18%、13%、8%、7%和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珠三角的外贸企业在未来3年中对各种岗位人员都有一定的需求,但需求的主体还是外销业务员。高职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目标应该是以外销业务员为典型岗位的包括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等岗位在内的岗位群。广东的高职院校应该根据这一目标岗位群对就业人员素质、知识与能力的要求,制定出合适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1.3岗位人才来源与要求分析

在回答“企业获取国际贸易岗位人才的主要来源”这一问题时,186家企业有110家选择向社会招聘、61家选择院校毕业生、9家选择企业内部培养、6家选择其他途径,分别占59%、33%、5%和3%。在回答“企业主要录用哪一类院校毕业生”这一问题时,选择“硕士或以上研究生”的仅有2家、选择“大学本科生”的有66家、选择“普通大专生”的有61家、选择“高职大专生”的有50家、选择“中专或职中生”的有7家,分别占1%、35%、33%、27%和4%。

在回答“企业录用院校毕业生时,对人才的专业要求”这一问题时,有9家选择“必须是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151家选择“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26家选择“不考虑专业背景”,分别占5%、8i%和1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首先,外贸企业获取业务人才的来源偏向于社会聘用,直接从院校招聘毕业生处于次要地位。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外贸业务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经验与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2)外贸企业的现职员工流动性较大、跳槽频繁,企业员工流失多,但从社会招聘也相对容易;(3)院校毕业生缺乏社会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差、上手慢,不大适应企业的用人需要。

其次,大专层次的院校毕业生是外贸企业向院校招聘一线员工时的首选。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186家企业中有111家在招聘院校毕业生时主要面向大专层次的毕业生。这主要是外贸业务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因为外贸业务主要是操作层面的工作,企业对一线业务人员的学历要求并不高。

第三,高职大专毕业生在外贸企业的招聘中显示出了较强的竞争能力。虽然外贸企业在用人时仍然偏向普通高校的本科和专科生,但愿意聘用高职大专生的比例也高达27%,与本科和普通大专相比差距并不十分明显。

第四,外贸企业招聘业务人才时普遍重视专业背景。调查统计显示,考虑应聘人员专业背景的企业占比达到86%。这说明外贸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有较高的要求。

2.外贸企业岗位能力素质要求与满意度分析

为了了解外贸企业对业务岗位人员能力与素质的要求,问卷设计了适应国际商务环境、专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等三大类共21个能力项目,还设计了敬业精神、忠诚度、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等4个职业素质项目,要求接受调查的企业对这些能力与素质项目进行评分。每个能力或素质项目依据其重要性最高可以给10分,最低1分。

为了了解外贸企业对现有在岗业务人员能力与素质的满意度,问卷还就上述能力与素质项目要求受调查企业对现有员工进行评分,满意度最高值为l0分,最低值为1分。这两个调查内容的问卷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另外,我们还在每类能力及职业素质下提供了“其他”选项供企业补充和评分,但极少有企业增加能力和素质项目。因此,我们没有在表1中统计“其他”选项的得分。这也反映出列表中所选取的能力与素质项目基本涵盖了外贸企业对业务人员所要求的能力与素质。

2.1重要性得分分析

首先,从表1可以看出,各项能力或素质重要性得分情况是:最低6.04分,最高8.91分,中值为7.57分,平均值为7.55分。以上数据和情况表明:这些能力与素质项目都比较重要,企业对所有的能力与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外贸企业的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其次,表1得分在8以上的项目有运用外语能力、建立与维护客户关系能力、开拓新业务能力、商务谈判能力、敬业精神、忠诚度、吃苦耐劳程度、团队合作精神。这表明:外贸企业特别重视上述4种能力与4种素质;业务人员在注重综合业务能力的同时还必须在运用外语进行客户管理、业务开拓、交易磋商等方面有突出的优势;业务人员在进行业务能力培养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个人职业素质的修养,改善自己的工作态度与人际关系。

2.2满意度得分分析

首先,从表1可以看出,各项能力或素质的满意度得分情况是:最低6.08分,最高7.94分,中值为7.22分,平均值为7.11分。以上数据和情况表明,外贸企业对业务员不同能力与素质的满意度差别不大且普遍偏低。

其次,表中数据显示,企业对业务人员适应国际商务环境的几项能力不太满意,这几项的得分没有一项超过7分。而企业对业务人员专业技能的满意度都在7分以上,在各类能力与素质中得分最高,说明企业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是比较满意的。第三,表中数据还显示,企业认为非常重要的职业素质项目,企业对员工的满意度并不高。这表明员工在职业素质方面的表现与企业对员工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3.院校毕业生使用中的问题与培养建议分析

问卷中设置了两道陈述题,希望企业就院校毕业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高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进行陈述。186家企业中有132家在问卷中提出了问题与建议。我们可以将这些问题和建议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3.1不会做人的问题,包括职业忠诚度不高、频繁跳槽、浮躁不踏实、不虚心学习、人际关系差、没有团队合作精神等。绝大多数问卷都提及这些问题,并建议加强学生的素质修养与职业道德教育。

3.2外语能力差的问题。132份问卷中有87份提到了院校毕业生存在外语应用能力不强的问题,建议加强专业外语能力的培养。

3.3动手能力问题。132份问卷中有66份反映院校毕业生的岗位专业能力不强,建议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证。

3.4适应能力问题。132份问卷中有43份反映院校毕业生适应能力差,不能很快适应岗位要求,建议加强课程设置的针对性。

三、对我院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与建议

从上述问卷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企业实际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存在同样的不足。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作为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除了要符合高职教育自身的规律和要求外,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通过本次调查,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明确定位为:服务于广东外向型经济,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掌握国际贸易领域理论知识、具有进出口业务岗位操作能力、面向珠三角中小型外贸企业的一线业务人才。

2.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外贸企业在引进和使用人才时,对职业道德与素养的要求已经远远超出了对专业技能的要求,而对员工在职业道德与素养方面的不满也超过了对员工在专业技能方面的不满。因此我们建议在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教学与管理中,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念、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3.根据外贸企业岗位能力与素质要求优化课程体系

国际贸易业务岗位是一种操作性、技能性非常高的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不高,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

位技能和综合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据外贸企业业务岗位的设置和各岗位的能力与素质要求来设置相应的课程或课程模块,同时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4.加强学生职业资格考证工作

外贸企业的大部分岗位都需要从业者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调查也反映出了院校毕业生动手能力与适应性不强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职业资格考证来加以解决。通过考证的培训,加深学生对行业与职业岗位的了解,使学生掌握职业岗位必备的基本技能,有助于实现教学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岗位的需要。

5.加强外语教学,提高学生专业外语应用能力

本次调查反映出来的院校毕业生外语应用能力偏低的问题与我们对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前几届毕业生就业调查的结果是可以相互印证的。这说明我们的外语教育确实存在不足。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增加教学计划中外语课程的门类与比重,增强学生在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2)增加专业课程中双语教学的比重,让学生用外语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3)开展多种形式的外语第二课堂活动,改善外语学习的环境。

6.改善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院校毕业生动手能力差的问题,与学校课堂教学中实践教学薄弱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增加学生课堂上的动手机会,改善课堂实践教学效果,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主要要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二是要加强校内实训室建设,为学生进行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训创造条件。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6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就业岗位;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2008年4月,笔者承担的院级重点课题《国际商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正式启动由于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培养方向为国际贸易,学生就业目标主要是珠三角地区的外贸企业,因此掌握珠江三角洲地区外贸企业对高职国际贸易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对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至关重要。课题研究团队的老师及我院07级国际商务专业2个班的学生共同参与,完成了对珠江三角洲近200家外贸企业的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86份。

一、调查问卷说明

1.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类外贸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总量需求,了解这些企业国际贸易岗位的设置情况以及这些岗位对人才能力、素质的要求,为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建立提供依据,并以之指导我院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内容的设计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使我院培养的国际商务专业人才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的主体是从事进出口产品生产加工与贸易的中小型民营和三资企业。我们将从事进出口生产、加工与贸易业务的民营和三资企业中进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这类企业数相加,发现这类企业共有126家,占总体调查样本数的68%。这一数字与我们近几年对国际商务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的跟踪调查结果基本吻合。这也说明本次调查对象的选取是合理的,对这些企业的调查结果完全可以反映珠三角地区外贸企业对高职国际商务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3.调查内容设计

调查问卷设置了以下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外贸企业的类型,包括企业的性质、规模、进出口业务比重等;(2)外贸企业在今后三年内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量;(3)外贸企业获得国际贸易人才的主要途径;(4)外贸企业设置的主要国际贸易业务岗位;(5)外贸企业对主要岗位人才的能力、素质要求;(6)外贸企业对现有岗位人才能力、素质的满意情况;(7)外贸企业对高职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外贸企业国际贸易人才需求与来源分析

1.1总体需求分析对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186家企业3年内对国际贸易岗位人才的需求数量为2076人,平均每个企业需求11.2人。根据这一数据,我们可以大致估算出未来三年内珠三角地区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需求的数量。

据有关资料提供的数字,到目前为止,广东有近4万家加工贸易企业…。按这一数字计算,广东的外贸企业总数应在4万家以上。而这些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因此这些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基本能反映珠三角地区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按照每家企业需求11人计算,可得出珠三角地区未来三年内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在40万人以上。而2009年广东共有各类型高校112所、在校大学生约133万人,近几年内每年毕业的大学生约40万人,国际贸易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生每年不超过2万人,高职毕业生不超过1万人。即使考虑省外人才的流入和省内其他层次毕业生的就业等因素,珠三角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仍然可以为广东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1.2岗位设置与岗位需求分析问卷结果显示:外贸企业设置的国际贸易岗位主要有外销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商检员等岗位。约65%的企业分别设置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等岗位;约25%的企业则采取“一脚踢”的岗位设置方式,即由业务员兼做其他岗位的工作;还有约10%的企业只设置业务员、跟单员等个别重要业务岗位,单证、报关、报检等工作采取委托或外包的形式请他人代劳。大中型企业多采取第一种方式,采取后两种方式的主要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

问卷还显示,外贸企业对不同岗位人员的需求有较大差异。在未来3年预计需要招聘的2076人中,外销业务员1059人、跟单员374人、单证员270人、报关员166人、报检员145人、其他62人,分别占51%、18%、13%、8%、7%和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珠三角的外贸企业在未来3年中对各种岗位人员都有一定的需求,但需求的主体还是外销业务员。高职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目标应该是以外销业务员为典型岗位的包括跟单员、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等岗位在内的岗位群。广东的高职院校应该根据这一目标岗位群对就业人员素质、知识与能力的要求,制定出合适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1.3岗位人才来源与要求分析在回答“企业获取国际贸易岗位人才的主要来源”这一问题时,186家企业有110家选择向社会招聘、61家选择院校毕业生、9家选择企业内部培养、6家选择其他途径,分别占59%、33%、5%和3%。在回答“企业主要录用哪一类院校毕业生”这一问题时,选择“硕士或以上研究生”的仅有2家、选择“大学本科生”的有66家、选择“普通大专生”的有61家、选择“高职大专生”的有50家、选择“中专或职中生”的有7家,分别占1%、35%、33%、27%和4%。

在回答“企业录用院校毕业生时,对人才的专业要求”这一问题时,有9家选择“必须是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151家选择“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26家选择“不考虑专业背景”,分别占5%、8I%和1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首先,外贸企业获取业务人才的来源偏向于社会聘用,直接从院校招聘毕业生处于次要地位。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外贸业务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经验与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2)外贸企业的现职员工流动性较大、跳槽频繁,企业员工流失多,但从社会招聘也相对容易;(3)院校毕业生缺乏社会工作经验、动手能力差、上手慢,不大适应企业的用人需要。

其次,大专层次的院校毕业生是外贸企业向院校招聘一线员工时的首选。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186家企业中有111家在招聘院校毕业生时主要面向大专层次的毕业生。这主要是外贸业务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因为外贸业务主要是操作层面的工作,企业对一线业务人员的学历要求并不高。

第三,高职大专毕业生在外贸企业的招聘中显示出了较强的竞争能力。虽然外贸企业在用人时仍然偏向普通高校的本科和专科生,但愿意聘用高职大专生的比例也高达27%,与本科和普通大专相比差距并不十分明显。

第四,外贸企业招聘业务人才时普遍重视专业背景。调查统计显示,考虑应聘人员专业背景的企业占比达到86%。这说明外贸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有较高的要求。

2.外贸企业岗位能力素质要求与满意度分析

为了了解外贸企业对业务岗位人员能力与素质的要求,问卷设计了适应国际商务环境、专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等三大类共21个能力项目,还设计了敬业精神、忠诚度、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等4个职业素质项目,要求接受调查的企业对这些能力与素质项目进行评分。每个能力或素质项目依据其重要性最高可以给10分,最低1分。

为了了解外贸企业对现有在岗业务人员能力与素质的满意度,问卷还就上述能力与素质项目要求受调查企业对现有员工进行评分,满意度最高值为l0分,最低值为1分。这两个调查内容的问卷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另外,我们还在每类能力及职业素质下提供了“其他”选项供企业补充和评分,但极少有企业增加能力和素质项目。因此,我们没有在表1中统计“其他”选项的得分。这也反映出列表中所选取的能力与素质项目基本涵盖了外贸企业对业务人员所要求的能力与素质。

2.1重要性得分分析首先,从表1可以看出,各项能力或素质重要性得分情况是:最低6.04分,最高8.91分,中值为7.57分,平均值为7.55分。以上数据和情况表明:这些能力与素质项目都比较重要,企业对所有的能力与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外贸企业的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其次,表1得分在8以上的项目有运用外语能力、建立与维护客户关系能力、开拓新业务能力、商务谈判能力、敬业精神、忠诚度、吃苦耐劳程度、团队合作精神。这表明:外贸企业特别重视上述4种能力与4种素质;业务人员在注重综合业务能力的同时还必须在运用外语进行客户管理、业务开拓、交易磋商等方面有突出的优势;业务人员在进行业务能力培养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个人职业素质的修养,改善自己的工作态度与人际关系。

2.2满意度得分分析首先,从表1可以看出,各项能力或素质的满意度得分情况是:最低6.08分,最高7.94分,中值为7.22分,平均值为7.11分。以上数据和情况表明,外贸企业对业务员不同能力与素质的满意度差别不大且普遍偏低。

其次,表中数据显示,企业对业务人员适应国际商务环境的几项能力不太满意,这几项的得分没有一项超过7分。而企业对业务人员专业技能的满意度都在7分以上,在各类能力与素质中得分最高,说明企业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是比较满意的。第三,表中数据还显示,企业认为非常重要的职业素质项目,企业对员工的满意度并不高。这表明员工在职业素质方面的表现与企业对员工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3.院校毕业生使用中的问题与培养建议分析

问卷中设置了两道陈述题,希望企业就院校毕业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高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进行陈述。186家企业中有132家在问卷中提出了问题与建议。我们可以将这些问题和建议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3.1不会做人的问题,包括职业忠诚度不高、频繁跳槽、浮躁不踏实、不虚心学习、人际关系差、没有团队合作精神等。绝大多数问卷都提及这些问题,并建议加强学生的素质修养与职业道德教育。

3.2外语能力差的问题。132份问卷中有87份提到了院校毕业生存在外语应用能力不强的问题,建议加强专业外语能力的培养。

3.3动手能力问题。132份问卷中有66份反映院校毕业生的岗位专业能力不强,建议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证。

3.4适应能力问题。132份问卷中有43份反映院校毕业生适应能力差,不能很快适应岗位要求,建议加强课程设置的针对性。

三、对我院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与建议

从上述问卷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企业实际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存在同样的不足。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作为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除了要符合高职教育自身的规律和要求外,最为关键的就是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通过本次调查,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明确定位为:服务于广东外向型经济,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掌握国际贸易领域理论知识、具有进出口业务岗位操作能力、面向珠三角中小型外贸企业的一线业务人才。

2.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外贸企业在引进和使用人才时,对职业道德与素养的要求已经远远超出了对专业技能的要求,而对员工在职业道德与素养方面的不满也超过了对员工在专业技能方面的不满。因此我们建议在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教学与管理中,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念、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3.根据外贸企业岗位能力与素质要求优化课程体系

国际贸易业务岗位是一种操作性、技能性非常高的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不高,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位技能和综合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据外贸企业业务岗位的设置和各岗位的能力与素质要求来设置相应的课程或课程模块,同时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4.加强学生职业资格考证工作

外贸企业的大部分岗位都需要从业者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调查也反映出了院校毕业生动手能力与适应性不强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职业资格考证来加以解决。通过考证的培训,加深学生对行业与职业岗位的了解,使学生掌握职业岗位必备的基本技能,有助于实现教学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岗位的需要。

5.加强外语教学,提高学生专业外语应用能力

本次调查反映出来的院校毕业生外语应用能力偏低的问题与我们对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前几届毕业生就业调查的结果是可以相互印证的。这说明我们的外语教育确实存在不足。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增加教学计划中外语课程的门类与比重,增强学生在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2)增加专业课程中双语教学的比重,让学生用外语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3)开展多种形式的外语第二课堂活动,改善外语学习的环境。

6.改善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院校毕业生动手能力差的问题,与学校课堂教学中实践教学薄弱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增加学生课堂上的动手机会,改善课堂实践教学效果,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主要要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二是要加强校内实训室建设,为学生进行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训创造条件。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7篇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

世界贸易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变得比以往更为复杂也更为重要。伴随着这股潮流,全球经济一体化急聚发展,而原关贸总协定所未能规范的国际投资领域一时间受到举世瞩目。在此情势下,大多数原关贸总协定成员认为启动新一轮谈判以图加强和扩展该多边贸易体系已迫在眉睫。于是一场划时代的贸易对话于1986年9月28日在乌拉圭拉开帷幕。历时七年之久,经过各种利益集团的不同较量、讨价还价以及相互妥协,遂产生了世人称之为乌拉圭回合的重要成果之一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二)一般原理

1.范围与定义

总协定覆盖的国际服务贸易:

A“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例如外贸海运;

B“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如境外旅游;

C“商业存再commercialpresence”比如某外资银行在他国成立分行并开展业务;

D“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例如,英国律师在香港提供法律服务。

2.机构与运行机制

服务贸易理事会(TheCouncilofTradeinServices)。服务贸易理事会实质上是总协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它行使总协定及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为其设置的诸项功能。此外,理事会必须审查被赋予(连续行使)超过5年以上的任何例外,并决定产生这种例外的基础是否有效存在。

争端解决机制与决议执行机制DisputeSettlementandEnforcement。本协定在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时,仍沿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onRulesandProceduresGoverningtheSettlementofDisputes-DSU)所采用的程序与规则。[1](三)普遍义务与准则

1.最惠国待遇TheMostFavourNation-MFN

最惠国待遇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一项中心原则,它实质上是一项义务-即一国给予另一国及其公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现在或将来)它给予/可能给予第三国及其公民的待遇。然而,这项普遍义务不适用于成员国在签订本协定时所作的保留与例外。[2]2.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

每一个成员国必须公布其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参加的国际协定。但是,机密信息、披露将导致阻碍法律执行的信息、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信息以及使合法的商业利益受到损害的信息不在此限。

3.经济一体化EconomicIntegration4.国内规章DomesticRegulations

5.相互承认Recognition

鼓励成员国之间相互承认教育学历、资历、行业标准、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相关协定。

6.支付与划拨PaymentandTransfers

7.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

几乎所有的国家使用其公共资金引导和发展产业尤其是国防和科研。此外,政府开支已成为创造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提请各成员国迅速将这一领域框架协议纳入多边贸易机制,希望在随后的各轮谈判中尽快达成一致协议。

8.一般例外GeneralExceptions

总协定对环保、人类健康和国防安全等“例外”做出解释。

9.补贴Subsidies

尽管世贸组织设专章(即以“补贴及抵消措施议定书”)将补贴问题纳入其一体化的管理,但服务贸易尚不适用该议定书。

(四)具体承诺

1.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乌拉圭回合就市场准入问题促成了一项初步对等的妥协方案。

2.国民待遇NationalTreatment

国民待遇是仅次于市场准入的重要义务。当一国制定其产业政策时,依照本协定它有义务将给予其国内服务和服务供应商同等的(没必要是完全一致)待遇扩大至其它成员国。

(五)有关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部长会议决定

部长会议决定旨在清理一系列(WTO协议生效前)未完成的工作。部长会议有关金融服务的决定结果是达成一份称之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议定书》的文件;有关电信服务领域则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四议定书》。此外就专业服务ProfessionalServices、船舶运输、自然人的流动、服务贸易总协定内部机构安排、争端解决程序以及服务贸易与环境保护等达成部长会议决定。

(六)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简要评价

服务的种类包罗万象,而服务几乎囊括了现代经济发展的全部要素:资本流动、信息、技术与人员。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紧急稳定增长的压力。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似乎毫无争议也颇为直接:即在增加就业的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众所周知,服务业不但直接吸纳了大量的服就业人口还会在境内外间接得创造许多的就业机会。此外,随着服务水准的提高,人人均可从中受益。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不但符合多边贸易机制的利益,更是世界经济的根本潮流。[3]无可置疑,基于这种对竞争地位混合式的妥协性质,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避免得存在结构性不足。例如,该总协定第二部分有关水平义务与纪律的规定被附加上不少的条件与限制。附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连同自选式的例外,很可能剥夺某些成员国应享有的(贸易)自由化利益,而使另一部分成员成为规则的特权阶层。美国在金融领域武断且自行其是地罗列最惠国待遇例外就是最好的例证。其所持的态度颇为强硬:它可以灵活得评估其它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申请,并在对等的基础上(即美国企业可在对方市场享受的待遇条件)做出申请人能否进入美国市场的结论。[4]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持批评态度较多的方面还集中在其第十九章的规定上。因为它允许“针对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在它们开放新的部门、放宽某些交易、按照它们的发展水平逐步扩大市场准入以及当外国投资进入它们市场的条件成熟时,附加旨在促进它们参与世界经济的条件等方面采取‘适当’的灵活性。”这一点被认为赋予了发展中国家实质性特权,成为它们限制可能提供的开放措施的最有利屏障。[5]中国有句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历史上看,被称之为无烟工业的服务贸易曾经一度,受各国非贸易壁垒的严重制约,这种壁垒往往也是无形的。许许多多的努力,如统一或规范有关服务贸易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均以失败告终。即便是广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1980年维也那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也未能将服务贸易涵括在内。[6]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诞生使世界范围的自由化浪潮为之一振。它首开先河,为解放限制服务贸易的政府性措施而引入一套国际化的机制,使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约束自律。其潜在的影响在于:它为提高服务产业的运作效能、增加出口及和平解决争端,建立起一整套可预测的和以规则为导向的机制。[7]例如,依照金融服务的临时协议,所有成员国已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将它们的新承诺扩大到其它成员国。就连被称之为“规则的玩弄者”的美国,虽在谈判之初始终不愿做出最惠国待遇的承诺。最终,它还是采取积极态度重新考虑其广受批评相关贸易政策。

此外,针对透明度和垄断,该总协定既包括了一般性亦包括了附条件的义务条款;而针对支付与划拨及国内规范,仅规定了附条件的义务。这些均显示了总协定的灵活性。进一步讲,大量未完工的附件、部长级会议决定以及持续进行的谈判,似乎展示了总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不断增强的逐步和有效得消除歧视性和违反公平竞争的信誉度与能力。

作为一项框架性协议,总协定仅仅是最终使国际服务贸易迈向全面自由化的万里征程的第一步。伴随着服务产业近年来对全球经济的巨大贡献,总协定已成功得让全世界认识到其本身的价值。在全球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今天,对总协定的深远影响持怀疑态度的作法,必将被证明是不可取的。总而言之,无论总协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瑕疵与不足,它都是一次对全球贸易(含无形贸易)划时代得解放。[8]二十一世纪之初,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减缓。面对金融和商品市场剧烈波动,倒退回保护主义、放弃对外开放与增加贸易机会、放弃经济改革的作法只能适得其反。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得扩大和加强经济合作,任何一个国家才能从一体化的经济中受益。

二、中国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问题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程序问题

Marrakesh《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2条2款规定:“附件1.2.3所含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是本协定的组成部分,对全体成员国均有约束力。”它隐含着,任何一方申请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必须首先成为WTO成员国。按照WTO的组织机构,总理事会依照上述《议定书》第十二条之规定,负责审查申请方的申请。第十二条,作为WTO准入规范,范围不够宽广且在精确的操作性程序缺方面缺乏细致的规定。这种局限性使WTO对形形申请方敞开大门,也造就WTO多元化的特征……若某个申请方是一个可观的经济大国,这意味着它迅速给它的贸易伙伴提供无数的商机。因此,必然吸引众多的WTO成员直接参与谈判-其后果是使谈判变得更为复杂和冗长。在某种意义上,WTO准入谈判的申请方与感兴趣成员国,就贸易妥协和期望的体制改革等问题上的讨价还价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因此,以最后的加入议定书方式达成退让的机率,大小国家均等。虽然WTO本身以法理清晰和可预见性等原则作为其基石,但中国的加入过程却遵循了一条疲劳性谈判的不平坦道路。

(二)中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问题[9]

1.我国的法律渊源

在我国对法律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也就是说,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实际存在着多个机关行使立法权的情况,即中国国内法律、法规、规章依它们的制定机关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等级效力。

2.国内法律渊源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定案依据的等级效力

我国各级法院必须遵守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可援引国务院各部门及各委员会、省、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均有不同的等级效力:除宪法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制定的行政规章,最后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制定的规章。

这种等级序列意味着处于低一级规章或法规若与高一级的法规或法律相抵触,即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只有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才具有约束力。

就我国的法律系统而言,采纳高一级别法律规范的机关,有权识别该规范与低级别的规范之间的冲突,并进而宣布该低级别规范无效。换句话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和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当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有权废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机关颁布的地方法规;国务院有权废止其下属的各部门、各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依此类推等等。但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即便发现对于一个法律问题同时存在相互抵触的两个以上的不同级别的法律规范,也无权修改和废止低级别的法律规范。进一步说,依照我国《立法法》,法院无权提出动议制定、修改、或废止任何一部法律,因此它几乎不可能引用法律条文要求有权机关进行适当的修正。

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对此尚属空白。但考虑到统一适用法律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有关的案件当中解释法律和法令。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理解是,它有权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就有关案件适用法律和法规,具体做出对各级法院有约束力的指令。因而在事实上,基于这种普遍的约束力,使它的各相指令享有了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法律效力。

3.我国批准和认可国际条约的法律与实践

我国宪法第89条第9项规定“国务院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该法第64条第14项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的权力”。而依照我国1990年《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第4项“条约和重要协定”系指,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和协定。理论上讲,我国宪法隐含着“不重要”的国际协定无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事实上,《缔结条约程序法》第8条“其它法律文件需经国务院审核和通过。故从宪法角度出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在着拒绝批准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的可能性。

实践中,基于政治架构和权利运作的需要,谈判加入继而批准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往往是由中央最高领导层实质决策的。透过缔结和批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的整个过程,不难得出这样一种推论,若以国务院的名义缔结某项条约或重要协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质上不会行使其否决批准权,至少迄今尚无这样的先例。

4.条约作为法律渊源在我国国内法的地位

鉴于国际条约对于国家如何履行其条约义务并未形成统一的确定的规则,除非某项条约另有约定,它的履行和实施就取决于各缔约国的法律传统和宪法体制。换句话说,一项按正规程序缔结和批准的国际条约对各缔约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条约必然成为某缔约国法律体系有机组成部分。各国的实践在理论上大体可归结为“一元论”和“二元论”。前者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并非两种彼此独立的法律,而是同一法律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且传统意义上的一元论者主张国内法律规范是从国际法派生出来的,因此国际法可以自动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并且在效力上高于国内法。属于这种类型的主要是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后者则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国际法所调整的仅限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为国家创设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而国内法所调整的是本国权力管辖之下的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彼此隶属关系,国际条约必须借助于国内法才能在国内层面发生效力,必须在转化为国内法之后才能得到适用,换句话说,对条约当事国来说可适用的是该国实施国际条约的法律,而非国际条约本身。奉行二元论的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

理论上讲,很难确定我国是属于“一元论”或“二元论”系统。实践上,我国在条约适用方面并未采取统一的或单一的模式。首先,我国宪法对条约的法律地位及适用问题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迄今也尚未确立一般性原则。从我国历次宪法的情况来看,宪法虽然也涉及条约事项,但基本上限于缔约程序方面,而未明确条约在国内法中应如何适用。1990年《缔结条约程序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条约问题作了调整,但仍仅限于条约的缔结和国内审批程序而未涉及条约在国内的实施问题。其次,我国立法实践中有多种不同的条约实施方式:1)将条约转化为国内法律,在加入时制定专项法律,将条约的内容和原则在国内法中加以直接规定,或者虽不直接提及条约的规定,但在国内相关立法中体现条约的原则精神以实施国际条约。199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即是很好的立法例。2)不具体规定条约的内容,而是在立法中确立处理条约与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一般是明确国内法律与条约有不同规定的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这里产生一个问题:在国际条约规定不允许有保留条款的前提下,国际条约是否应毫无保留得加以适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规定有限制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体系中之效用的嫌疑。因为,它们暗示只有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才考虑适用前者。这无疑会使WTO成员对我国履行加入承诺的诚信度,打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问好。

5.法律、法规的统一性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在一些政策制定程序、法律体系和一些经济贸易、金融政策制度缺乏透明度,加之有些法规和政策在各地执行时不统一,已经给国内外的投资者造成很大的疑虑。因利益驱使,而导致的一些地方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表现出来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更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中国加入WTO后,会有更多的外国投资、外国服务进入中国市场,如果地方保护主义仍不解决,我国按WTO原则所做一系列承诺就会受到破坏,很有可能引发国家间的无休止的贸易争端。

WTO法无论在性质和内容上都与一般国际条约明显不同,这样一种国际协议在我国如何履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无可置疑,对于WTO这样一个内容广泛以及经济贸易利益重要的协定,使得及时制定相应法律成为各国共同的必要选择。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WTO多边贸易机制的有效合作。要取得其他贸易伙伴的信赖,除了用实际行动在经济领域展示我们扩大开放的诚意,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必将有助于使我们的理念获得世界广泛的认同。

(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实务问题

作为一名WTO成员,它必须保证接受WTO/GATS的全部条款而无所保留。它还必须确保,其本国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符合WTO/GATS项下的一揽子义务。这项义务发达国家须在WTO协议生效立后即执行;发展中国家5年内执行;最不发达国家10年内执行。

1.中国的谈判地位问题

服务贸易总协定包含了不少对发展中国家相对优惠的内容。因为在谈判之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认为它们的服务贸易产业十分脆弱无法与发达国家成员公平竞争,故而极不情愿加入到乌拉圭回合构筑起来的服务贸易大家庭。发展中国家的另一重忧虑聚焦于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可能给其本国脆弱的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仔细权衡入关后可能获得的巨大经济、政治利益;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将会认可,它们为促进本国发展目标而制定和执行新的措施的特殊的经济权利与需要,最终都在协议上签了字。作为相互妥协的结果,总协定一方面许可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不同的甚至是优惠待遇及最低限度的承诺,以鼓励它们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提高这一领域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总协定敦促发达成员建立相关机制以资助发展中国家,在进入它们市场时获得与服务有关的信息、商业与技术帮助、注册登记、认可和获得专业资格证书。[10]例如,在其第四、五、十五、十九章等等,总协定提请将特殊的照顾和特别的灵活性赋予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以便它们加快逐步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但是,发展中国家也被期望采取积极和有效的措施充分得开放本国市场,以便在不久的将来使它们权利与义务逐渐趋于对等。

谈判之初,中国以何种身份(即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加入GATT/WTO(GATS),成为中外各方争执的法律焦点问题之一。虽然中国主张它日渐趋向市场经济(而大多数成员国并不认同这一点),但无可否认,中国经济在服务产业领域的开放程度较总协定的基本要求有明显的差距。不仅如此,中国的谈判对手们将中国视为极具潜在威胁的竞争者。大多数成员-发达国家和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极力反对给予中国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地位;中国则据理力争要求对方充分考虑其承担一揽子义务与国内支持的承受能力问题。因为放弃这个“底线”,意味着中国在入关后立即承担起发达国家的义务,而不是像发展中国家那样有5年的过渡期。通常,所有的WTO成员无一例外要求一个申请方确保:统一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取消所谓的不平等交易规则;公示其重要的对公平竞争可能产生影响的商业和司法文件以及采取其它的“透明”措施。换句话说,中国显然不能这排斥些服务贸易领域基本的义务。作为一个在上国际贸易领域上升的经济大国,中国自然会被期望承担超过其以往的义务。谈判往往是不同利益相互较量与妥协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入关谈判可能需要突破GATT/WTO对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义框架限制。举例说明,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实力,似乎难以接受除广泛得使用“逐步推广”[11]以外的其它改革措施-尽管这样做,WTO成员依照长期形成的有关经济调整的国际贸易政策,会理解为“不公平”。任何一方必须共同面对这样一件事实:中国二十多年来养活着世界1/4的人口,这种处境在21‘世纪的前半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扣除中国官方公布的“下岗”[12](即失业)数字,任何来自外部世界对其稚嫩服务产业-创造新型就业的主要源泉的冲击,都会给其相对脆弱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甚至引发一场残酷的灾难。不给予这种“逐步推广”,中国内部现存的和未来的抵制势力会愈演愈烈,这种事态与各方达成协议的期望背道而驰。故而谈判的两方势必做出相当的退让。从另一种角度看,中国的社会机构尚处于剧烈得调整当中,企望它们(的运作)在入关之始就符合WTO的通行标准或许极不现实。相反,不经过充分计划而顿开国门(即开放商品和服务贸易),很难不引起恐慌;很难让各方取得预期的利益。[13]简而言之,为铺平达成最终协议的道路,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监管能力的现实可能性。除了经济因素,“”亦是不可忽略的环节之一。历史的原因使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实质上形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关税区。但政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迄今是全世界公认的代表“大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历来仅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出于国际法尊重国家以及兼顾这种复杂的政治现实,只有在中国大陆首先加入后,WTO才能接纳中国台湾以一个特别关税区的身份加入该组织。经济上,中国台湾长期以来早已是世界经济及世界市场重要一分子。尤其是自1992年以来,大陆与台湾双双晋升全球贸易排行榜的前十位。因此,缺乏大陆与台湾的共同参与,WTO的广泛使命就难以实现。

进一步说,中国的入世谈判不单纯是中国本身重要,因为针对中国这一特例而形成的原则,为今后可能进行的俄罗斯及其它前独联体国家的类似谈判活动设定一项先例,也必将对WTO框架下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事项(例如国营贸易)进行相应的修改产生深远的影响。[14]2.中国的国内法律、法规与总协定不符之处需要修正的问题

若中国成功得劝说总协定成员国接受其发展中国家的角色,那么直接影响中国入世的第二个法律实务问题则聚焦于,中国能否消除其现存的对服务贸易不公平限制。中国入世前,外资在华获许经营的服务行业的持股比例一直被中国法律限制在49%(例如1990年《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细则)。此外,当地成分要求、外汇收支平衡条款、出口业绩要求、以及合资企业的经营计划必须备案审查等,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屡见不鲜。因为不能以人民币进行业务结算以及不能参与面向公众业务[15],外资可以经营的范围仅仅边际性的,实质上被限制于以外币结算向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消除与服务产业的国际规范不相符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是中国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回避的一步。

这一点上,总协定反复强调:“每一个成员必需保持或尽速建立独立行使职权的司法、仲裁或行政裁决机构。应任何一个受影响的服务供应商请求,这些机构应尽快审查(被投诉的)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必要情况下,责成加害方对受损方进行公正、适当的补偿。”[16]关于修改这些不符点,目前中国仍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

中国的现行《宪法》对国际条约(如WTO协议)在其内国司法系统的法律地位未予以规定。而中央和地方的不少机构享有实际意义上的立法权;甚至法院无权废除相互矛盾的法律,也无权废止与法律相违背的行政性法规、规章。[17]针对中国如何在其国内法律领域兑现WTO协议,WTO成员绝对会要求中国进行大范围的司法体制改革。这样一来,难免牵涉到另一个复杂问题-因为,有时很难明确区分那些是经济问题那些是政治问题。其后果往往造成,阻碍了各方在《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范围平息争议。

三、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为执行服务贸易总协定所作的准备

普遍认为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在经营的本地化问题上存在着显著差异。前者往往通过投资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和雇用当地人员,将母公司先进的国际标准和经营方式引入宗主国。由于竞争带动资金、技术及管理的升级换代,服务产业不断向分工的纵深发展。这种趋势在扩大了就业的同时,反而将服务成本降低,最终使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获益。中国的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使广大民众品尝到商品贸易领域自由竞争的丰硕成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自然要将目光转向服务贸易领域。如同前者在开放之初要经历的阵痛一样,后者一定会在兑变中获得新生。这种求变既是普通民众的呼声,是那些真正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商家的呼声,又符合现政府倡导的和平、稳定及发展的大局观。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解释,中国政府在入世谈判中所显示的决心与诚意是不容置疑的。

中国加入WTO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履行承诺。中国政府根据所做出的承诺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部门颁布了新的审批外资进入中国的法规和条例,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等。对于以上的法规,中国政府各部门还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使这些法规更具操作性。此外,还有一些法规正在积极制定之中,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其中《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还在网上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以上法规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尽快公布。

四、结束语

成功得加入《服务贸易总协定》,使中国得以重新按市场规律配置资源、重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这些都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利用服务贸易创造就业的特征,将大多数农村和城镇剩余劳动力转化到服务产业,既是中国实现稳定走向繁荣富强的梦想,也是其成为区域性乃至全球贸易大国的必经之路。这种成功的转化离不开明确的司法保障和一系列有效的财产权保证,更应增强法治体系加大透明度和监管力度。总之,中国未来面临着沉重的任务和艰巨的考验。一旦抓住机遇,中国一定会履行她向自己的人民以及世界许下的诺言。18即便这一进程是缓慢的。

正如WTO总干事莫尔先生评论的那样:

外贸业务员年中总结第8篇

2007年1月14日,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意味着中国和东盟各国将逐步减少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为充分发挥《协议》对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保障作用,推动中国及东盟各国服务业发展,各成员国应根据自身服务贸易竞争力状况,确定自由化进程。因此,分析和研究东盟各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影响因素尤为重要,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二、东盟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1.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总体规模上看,近20多年来,东盟服务贸易总额由1990年的5710①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36940亿美元,额数增长了5倍多;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份额由1990年的3.57%上升到2009年的5.69%。东盟服务贸易的出口额由1990年的2880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17760亿美元,额数增长了5倍多;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份额由1990年的3.45%上升到2009年的6.10%。东盟服务贸易的进口额由1990年的2830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19180亿美元,额数增长了5倍多;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份额由1990年的3.69%上升到2009年的5.30%。

由图1、图2②可以看出,东盟服务贸易规模在1997年以前增长缓慢,由于1998年的经济危机影响,贸易规模有所下降。在近10年来,东盟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大幅度提高,增长速度很快。在2009年受次贷危机影响,贸易额有所下降。

东盟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在1990年到1997年迅速上升,1998年受经济危机影响有大幅下降,但很快恢复上升趋势,并保持了稳健的比重和上升势头。从总体上来说,东盟服务贸易规模在不断扩大,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逐年增加。

2.东盟服务贸易保持了强劲的增长趋势。从服务贸易增长图(图3)可以看出,东盟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在大多数年份均大于世界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平均增长率高于世界增长率,说明东盟服务贸易增长速度显著。除去1998年金融危机和2009年次贷危机的影响,东盟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在10%以上,1994年和2004年增长速度超过25%。2007年《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更是为东盟服务贸易增添了巨大的动力,起到不小的推动作用,使东盟服务贸易加速发展。

在东盟各国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服务贸易总额增长速度较为明显,具有很强的增长潜力。

3.东盟各国服务贸易规模不均。虽然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在20多年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都显示了平稳的上升趋势,但是各成员国的服务贸易额,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差距巨大,出现严重的不均衡状态。

以2008年为例,新加坡的贸易总额达到1835亿美元,远远超过其他各成员国家水平。依据服务贸易额比重、增长速度以及增长潜力,可把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贸易规模最大的新加坡;第二层次为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第三层次为文莱等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国家。

4.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总体分类来看,东盟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如旅游,运输仍占主导地位,集中在资源禀赋有事部门和劳动密集型部门。此外,新兴的服务行业有着较大的潜力,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其中进口以其他商业服务,保险和特许权利使用费和许可证费;出口以其他服务行业,金融服务和通讯服务贡献较多。

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分类结构来看,东盟各国的产业各具优势。新加坡、马来西亚在航空运输服务、金融服务、酒店和会展服务等方面优势明显,泰国的旅游服务业独具特色,竞争力较强。东盟各国中,新加坡服务贸易领域主要集中于知识含量高的新型服务业:如通讯、金融、信息及技术、其他商业服务等。其他国家都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务贸易领域:如旅游和运输业。除新加坡外,各国总体处于逆差状态,但在旅游及传统服务贸易部门具有竞争力,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服务出口以旅游业为主,除旅游,其他服务贸易有明显顺差外,知识和资本密集型较高的服务部门均出现逆差,这和各国的资源禀赋、技术水平、经济发展阶段和政策鼓励密切相关。

5.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用商品进出口额与服务进出口额的比例来衡量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度。世界总的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匹配度较为稳定,而东盟国家除印尼的匹配度较为稳定外,其他国家比例较大,变化较大,说明大多数国家处于服务贸易的发展期,发展的空间较大。

此外各国的匹配度都有所上升,表明货物贸易的增长高于服务贸易的增长。无论从总数、份额还是质量上,除新加坡外,各国的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而且明显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多数国家服务贸易多年处于逆差状态,与各国总贸易顺差形成了鲜明对比,表明多数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在国际交换中还处于低层次水平,同时也意味发展的空间较大。

三、东盟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1.东盟服务贸易回归模型

选取如下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我们用自变量服务业发展水平、货物贸易发展水平、FDI规模、东盟经济规模来解释因变量东盟服务贸易总额。

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本文中,我们采用服务贸易出口增加额代表服务业发展水平,用东盟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代表货物贸易发展水平,用FDI流量代表FDI规模,用GDP代表经济规模。数据来源于东盟UNCAD数据库,以1980—2008的数据为样本,用计量软件EVIEW3.1对建立的方程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说明模型对于样本拟合程度较好,针对,对于给定的显著水平=10%,,拒绝原假设,检验通过。对于给定的显著水平=10%,,,,对应的统计量均大于,检验通过。

以上检验结果说明自变量,,,联合起来对于因变量的确有显著影响。检验通过说明各自变量分别对于因变量也有着显著的影响。

2.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由于本文所采用的样本数据为时间序列数据,所以有可能出现“伪回归”情况,故要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检验,从检验结果来看,在不同的显著水平下,每个变量的的检验统计量均大于相应临界值,说明服务业发展水平、货物贸易发展水平、FDI规模、东盟经济规模和东盟服务贸易总额序列存在单位根,是非平稳序列。由于上述序列存在单位根,我们分别对服务业发展水平、货物贸易发展水平、FDI规模、东盟经济规模和东盟服务贸易总额的一阶差分和二阶差分别做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为一阶单整不存在,一阶不平稳,二阶单整。

3.协整检验

根据协整思想:多个非平稳经济变量的某种线性组合式平稳的。为了检验服务业发展水平、货物贸易发展水平、FDI规模、东盟经济规模和东盟服务贸易总额是不是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我们需要做协整检验。本文采用EG检验法,证明对于残差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残差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序列。从而说明服务业发展水平、货物贸易发展水平、FDI规模、东盟经济规模和东盟服务贸易总额存在协整关系,他们之间有着长期的均衡关系。即说明上述回归方程合理。

4.结论分析

由回归的参数可知,服务业发展水平、货物贸易发展水平、FDI规模、东盟经济规模与东盟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有着密切联系,呈现正相关性。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每增加1百万美元,服务贸易总额平均增加0.154392百万美元;货物进出口总额每增加1百万美元,服务贸易总额平均增加0.054849百万美元;FDI流量每增加1百万美元,服务贸易总额平均增加0.671628百万美元;GDP每增加1百万美元,服务贸易总额平均增加0.089456百万美元。由此可知,在影响东盟服务贸易水平的四个因素中,FDI规模的影响力最大,其次是服务业发展水平,经济规模次之,货物贸易发展水平影响最弱。

四、东盟服务贸易发展战略

东盟应当积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发展,继续扩大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项目,大力促进计算机和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等重点部门的出口,逐渐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高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加快服务贸易发展速度。

东盟各国独特的自然、文化景观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成为各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但是传统旅游业也已发展成极具竞争力的势态,因此,在旅游业服务方面,东盟国家应致力于开发有差异化、创新性的旅游服务,如绿色旅游、生态旅游等项目,走出一条有本国特色的道路。

此外,东盟国家应当积极有效地扩大旅游开放、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际合作将旅行社人力资源培训、信息系统开发管理、酒店洗衣、绿化等附加值低的环节进行服务外包,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大胆开展合资开发旅游资源,利用外资调整旅游业的投资结构,开展东盟旅游服务链,形成东盟国家之间的旅游连锁。

从目前来看,东盟各国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计算机信息服务产业对于服务贸易影响微乎其微,除新加坡,东盟各国在计算机信息服务领域的竞争力水平都较弱,急需加强和提高。

服务贸易的核心是技术服务贸易,而计算机信息服务业正是属于附加值较高的新兴服务业,有着巨大的增长潜力,计算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将会大大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还会对其他其他行业提供新的商贸机会,因此,计算机信息服务业是东盟重点开发的优势服务业。东盟国家可以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对风险基金设立的引导、协助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立等措施,充分调动科技发明者的积极性,营造出一个有序的科研体制。此外,东盟各国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引导FDI集中而有效地流入计算机信息等高附加值的行业,促进服务外包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