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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12 16:01:57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1篇

第二条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第三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中央有关部门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车辆购置附加费、港口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市话初装费、邮电附加、中央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

(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四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五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水利建设基金首先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具体使用范围:

(一)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大江大河防汛抗洪设施维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大江大河的清淤除障及流域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全国性防汛抗旱通讯和信息系统维护和建设;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局性水利工程。

(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地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地方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地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第七条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分别由中央和省级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其中,用于现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要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水利建设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八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计划部门要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年终,中央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编制水利建设基金收支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还应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水利建设基金和征收标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检查,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行,到2010年12月31日止。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2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需求日益增长,灭火抢险救灾任务日趋繁重,消防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然而,从我省消防力量建设看,存在发展滞后、欠帐较多等问题,影响执勤备战和灭火抢险救灾能力的提高,制约我省消防事业发展。全省*消防队(站)应建消防站356个,实建189个,普遍存在警力、营房、装备器材严重不足或训练、装备设施陈旧老化问题。近*年全省新建的26个*消防站和基层消防执法机构均为内部调剂编制解决,现役制消防编制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站)人员和装备不足,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萎缩,城乡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我省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发展存在的问题,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要求准确把握消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消防力量建设,为确保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明确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目标和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府发〔20*〕36号)精神,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到20*年形成以现役制消防力量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重点,以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联防消防队为基础,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工矿企业、辐射农村和旅游景区的城乡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重点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推进多功能发展。按照城市规划、城镇建成区面积、产业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人口、GDP总量等要素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站点,加快修订和完善消防规划,分期分类达到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站数量基本要求,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安全需求。各地特别是涉及的相关市(州)、县(市、区)应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补建计划(附件)明确建设任务,切实抓紧落实。没有达到城市消防规划的消防站数量的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区应按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含一级、二级)建设标准补建政府专职消防队,补建任务重的可建部分小型消防站进行过渡,但小型消防站总数不得超过主城区应建数的1/3;县级市、县城和远离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的行政区补建标准不低于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保卫任务相对较少的边远贫困地区县城按不少于1辆消防车、2台消防泵的要求补建;建制镇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并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建设。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要有基本执勤用房、训练场地、通讯设备,人员和器材装备应达到执勤备战基本要求。已经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装备、场地不足的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应建未建的要在*期间彻底予以解决。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在完成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同时要积极拓展职能,开展相应的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安全检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二)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企业、工矿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型工程项目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条件建立专职消防队。对生产储存规模扩大而专职消防力量不足的,应督促业主解决。对发展滞后、难以为继、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可采取政企(事)合办、政府接管等方式进行建设,实现消防力量资源共享。*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三)努力发展基层消防力量,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城镇社区和专业消防力量不能覆盖、短期内确不具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乡镇,可依托*派出所建立治安巡逻消防队或组织志愿消防队伍。城市物业保安公司要增强消防安全保卫功能。巩固发展城镇社区、单位、乡村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建设。

(四)大力加强*消防部队硬件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现行的事权划分原则和财政管理体制加大消防建设投入,确保消防部队营房、执勤车辆、器材装备、训练设施、基础设施设备等达到执勤备战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加强现役消防编制的使用和管理,今后新增现役编制只用于解决国家配套经费到位的特勤消防站警力补缺和补充一线消防执法力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实*消防部门非执法岗位的非现役文职人员,通过置换警力达到充实一线的目的。完善调度指挥体系,把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建成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的重要平台,着力完善功能,扩大覆盖,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城区、郊县、乡镇*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实现市(州)范围统一接处警,减少调度环节,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水平;进一步整合矿山救护、地震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利用城市环卫洒水车、市政工程登高车、120救护车等装备及时调集和投入到灭火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中。

三、加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保障力度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涉及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保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消防力量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1.合理规划。各地在城市、城镇建设中要将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对城市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要加强规划、建设和管理,认真搞好城市、风景区等消防规划编制,切实落实消防规划内容。严把消防规划、建设工程和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关,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消防规划的要求保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合理安排公共消防设施用地;对规划确定的消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2.搞好立项。各地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训练设施等重点消防项目的立项工作,积极督促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搞好专职消防队建设。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及技术标准将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训练场地、建筑消防设施等建设经费纳入工程概算,把更新改造和增添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大中型项目投资审查范围,积极改善企事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3.落实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地、本单位消防力量建设所需经费按规定给予保障,应由财政部门保障的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要积极调整*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经常性、消耗性基本支出范围,并结合本地财力尽可能提高支出标准。优先安排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建设等专项资金,对执行重大临时任务所产生的装备物资消耗应酌情予以补助。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维护管理资金,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

4.强化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切实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实行消防工作问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装备和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力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二)切实保障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执勤备战的落实。积极加快消防队(站)建设,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和消防人员安全防护器材设施。将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范围,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按特种车(艇)规定管理。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车在往返途中按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消防力量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起火单位应予补偿,无力补偿的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三)切实保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人员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执勤备战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尽力调动消防队伍履职尽责的积极性。现役*消防部队人员发生工伤的按《军人优抚待遇条例》等法规、政策落实相关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聘用文职人员工资参照当地有关行业工资标准执行,其他补助、补贴按当地同工龄阶段的行业职工待遇确定,但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执勤人员因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牺牲,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工伤待遇。符合条件的申报烈士、荣誉称号。

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管理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3篇

一、以人为本,服务人民,服务官兵,促进警营内外和谐,是实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基础

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把依靠人民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我们公安消防部队,就要做到为群众服务和为官兵服务。消防部队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纪律部队,担负着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的重要职责,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就是始终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始终做到服务人民。

一是要在灭火救援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利益第一,切实贯彻灭火救援“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二是要在监督执法中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不力、不廉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工作,为基层服务、为官兵服务是确保官兵为民服务的基础和保证。在当前消防警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加巨的今天,我们__消防支队从20__年开始,陆续引入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充实到执法、执勤的辅助岗位,这就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体现。那么这支队伍怎么用、如何管,怎么将非现役人员与现役官兵融合,又是一个新的课题,这就是我们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个实践。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士后和非现役人员至上的指导思想,教育关心爱护他们,解决好他们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和物质条件。要充分尊重广大基层官兵和非现役人员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坚定地相信和依靠广大官兵和非现役人员,把推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与官兵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大力培养战斗精神,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军队内部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建设,深入开展尊干爱兵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部队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教育广大官兵正确认识军人的义务和权益,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大力发扬爱国奉献精神,自觉为人民为部队多做贡献。重视官兵人身安全,维护官兵合法权益,促进官兵身心健康,改善官兵工作生活条件,努力解决官兵实际困难,落实基层官兵福利,支持官兵学习成才,丰富官兵文化生活,确保广大官兵思想稳定、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士气高昂,确保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科学研判形势,统筹兼顾,是推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讲的是发展模式问题,落实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中,就要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既要置身消防看消防,更要跳出消防看消防,善于把消防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在加快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进程中来思考,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的更高层次上来追求。在制定工作规划,谋求发展举措时,必须着眼全局,放眼未来,兼顾各方,统筹部署,坚持围绕全局抓局部,着眼长远抓当前,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强化协调意识,正确处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内外关系,做到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三是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既要用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谋划长远工作,着力在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下功夫,更要以务实的精神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把基层做强,基础做大,基本功练扎实,使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效果经得起官兵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铺好路搭起台。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强调的是手段和途径。要实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统筹好“六个关系”。

一是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所以,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对我们__来讲,当务之急是解决滞后的问题,消灭历史欠帐,消除历史形成的隐患,然后逐步实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是统筹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消防工作既具有较强的法规性、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又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群众性,没有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没有专门机关的管理,消防工作就会放任自流,就不能

有大的发展,火灾就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失去了基础,就提高不了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因此,在大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这支主力军建设,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战斗力,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发展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走社会路线发展基层消防队伍上,我们__要在扩大新农村建设成果上下功夫,走乡镇安全监管中心之路,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和救援体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三、坚持防火灭火中心任务,强化部队建设,是推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任务

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求我们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在做好传统火灾扑救上,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从可持续发展观上纵观全局,水上火灾扑救和高速公路救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单从水上消防来看,我们__市目前拥有449个内河港口码头单位,码头总延长58余公里,泊位数达到1100余个,最大靠泊能力为1000吨级,年货物吞吐量已达1.35亿吨,其总量仅次于南京港和苏州港。目前__港的货物吞吐量已居国内内河港口第三的位置。近几年来多次发生船舶事故,偶尔还有大的火灾发生。

从公路交通运输工具火灾和事故救援来看,__境内有杭宁高速公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和杭长高速公路,辖区内高速公路的灭火救援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高速公路全线是全封闭的,且没有设置应急消防水源,因此灭火救援时的供水主要依靠消防车的自备水。而且由于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少、分隔行驶以及全封闭性的特点,一旦有事故发生,其他车辆继续驶入就难以掉头、分流和疏散,从而造成高速公路堵塞,导致交通中断,救援装备和人员难以接近事故现场,人员车辆疏散极其困难。所以,我们要把同传统和非传统的火灾作斗争、减少火灾危害的关口前移,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但是,消防工作的客观规律也表明,完全避免发生火灾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火灾形势逾发严峻,这就要求我们在千方百计搞好火灾预防的同时,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长期以来,我们消防安全保卫重点、消防监督力量、灭火救援力量主要分布于城市。然而,随着当前__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转变过去只为试点,只求经验的做法,要向全市所有乡村延伸,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走城乡统筹发展的消防工作思路,认真总结提高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消防工作经验和方法,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软硬件建设,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

公安消防部队担负着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这是中心工作,必须大力加强。但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又必须以队伍建设为基本前提和保障,所以我们必须要统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践证明,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队伍建设抓不好,业务工作同样无法抓好。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队伍建设置于全面性、根本性、基础性地位,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以队伍建设的成效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以业务工作的成效检验队伍建设的成果,真正实现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两个稳定”。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4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市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目标。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四)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市消防发展时期规划》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每年将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经委、建委、教育、民政、商务、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将本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本系统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年起按省制定的各类重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将消防装备建设和十二支治安联防消防队的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部门要将自来水费中1分钱消防附加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把消防设施的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消防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八)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以及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依法组织制订有关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九)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场所、老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政府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地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半年内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市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省级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利用技术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进入市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要实行不合格消防产品主动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四、加强基础建设。

(十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加快老城区的消防改造;年完成城区市政公共消火栓安装任务,城区公共消火栓数量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经济开发区、周矶、广华、杨市、浩口、张金等地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其他区、镇、处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达到村村都有消防取水台。年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十三)加快消防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市政府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的建设力度。年前。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提高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

(十四)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各地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防火安全组织。组建治安消防联防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落实“七户联防”等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城市社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基层单位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村、社区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镇、办事处活动,夯实消防基础,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十五)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骨干作用。要加大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公安消防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年配备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器材。公安消防队要按照国务院要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灾害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十六)加快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为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建立消防站的单位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车辆、随车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十七)大力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合同制消防力量建设。年。使消防站执勤人数达到国家标准。乡镇要建立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年底前,张金、浩口要组建专职消防队。鼓励其他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企业、社区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相应装备和器材,承担服务区消防安全巡查、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加强群众义务、志愿消防组织建设。年前,每个城市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十八)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登载和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九)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市行政学校要增设消防管理课程。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通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意识。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内容。

(二十)建立消防管理执业资格制度。公安、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建立社会消防执业资格登记认定管理制度和消防执业培训机构。从根本上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年底以前公众聚集场所、年以前易燃易爆场所、年以前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必须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书。

(二十一)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自防自救方法。

七、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

(二十二)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地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状。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5篇

关键词:农村;公共消防;安全体系;机制

中国城乡差别一向很大,这种差别不仅表现为私人品的多寡,而且公共品的供应差异更大。虽然近几年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形势有所改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是农村公共品的提供,仍存在许多问题[1]。现在,一些农民家里的内部设施水平与城里人的差距在缩小,但院门之外,环境脏乱,道路简陋,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农村公共品数量不足,质量很差,缺项很多,公共消防就是其中之一。农村公共品与私人品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公共品的严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是导致三农问题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因此,要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全面认识和解决公共品严重短缺的问题。

一、农村公共消防安全问题

按照需求层次理论,安全是人仅次于生理需求的基本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而安全需求中的相当一部分具有公共品的性质。公共消防安全作为一种公共品,需要由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这样的法定公共权威组织供给,公共消防安全是政府最基本的公共职能之一,公共消防安全的缺乏是社会运行的重大不稳定因素。

随着生活的改善,农村居民对公共消防安全的需求增加,但多年来,农村消防工作一直被忽视,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一直缺乏必要的保护,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几年来,农民增收和减负问题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农民的安全也很重要。就像人们普遍了解的“因病返贫”、“因教返贫”一样,“因火返贫”也较为常见[2]。

由于农村消防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在农村经济逐渐繁荣的背后,农村的火灾起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额正在逐年上升,农村火灾局势严峻。据统计,从1999—2003年五年间,全国农村共发生火灾37.6万余起,造成8 539人死亡,12 1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3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火灾总数的61.2%、65.7%、62.9%和64.6%[3]。2006—2008年三年间虽然有所下降,但除个别指标外,仍在60%左右。

中国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全方位的,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事故分析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归纳起来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极不健全,即使有也得不到有效执行。二是村镇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基础性火灾隐患多,主要是村镇建筑布局不合理,缺乏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低等,截至2006年底全国95%的乡镇未编制消防规划。三是村民消防意识差,易导致火灾的高危行为多,如乡镇企业因陋就简违规生产、盲目蛮干;村民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劣质电器超载运行,柴草等可燃物品随意堆放而疏于防范;儿童玩火、宗教迷信活动用火、纵火报复等都多于城市[4]。四是90%以上农村没有什么消防设施,消防水源不足,灭火设施奇缺。五是农村缺乏消防组织,目前,全国尚有204个县(市、旗)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站,在全国3.7万个乡镇中,有80%以上基本没有消防保卫力量[5]。更谈不上乡村,一些镇的消防组织即使一时建立起来却难以持续运行。

二、农村公共消防问题的成因分析

社会问题的形成必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与城市相比,农村居住密度比较低,公共事业缺少规模效应,公共消防建设的经济性动力不足,这是造成农村公共消防安全落后局面的基础性原因,这也正是城市化的基础动力。另外,社会成员自身的因素主要是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居民收入低,温饱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消防意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而且,大多平房居住,易于逃生,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防范不足。但总的来说,农村公共消防安全落后不能完全归咎于农民,更主要的是农村公共管理的问题和农村公共安全政策问题。

直观上看,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缓慢主要是资金短缺问题,但实际上是公共管理的观念、体制和机制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任何生产活动都外部化了,造成普遍的产品供给不足,形成严重的短缺经济。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1978年开始实行的承包制以及后来的产权制度改革,可以看做是一种内部化的回归过程,它激活了私人品生产的积极性,供应迅速增加,但公共产品却被分离出来了。私人品的增加主要靠个体奋斗,而公共品的增加是个体所不能解决的,因为公共品由其自身特性所决定无法内部化,无法有效地由私人提供,只能由公共组织供给。如果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公共品供给方面缺位或不作为,那么,社会公共品就会产生严重短缺。

第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消防问题提不到议事日程。现实中,乡村政府普遍认为乡村工作的中心是发展经济,特别是招商引资,只有经济增长才是政绩。消防管理工作在农村各项工作中根本挂不上号,无法占据应有的位置。在这样的公共管理观念支配下,乡村公共管理组织即使有了钱,也很少会用在消防上。

第二,计划经济体制破坏了乡村公共事务的自组织机能。在广大农村要像城市那样,按五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这一原则建立公安消防队(站)是不可能的。而离城市较远的乡村,依靠城市消防队灭火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所以,乡村必须建立自己的消防体系,实现自防、自救。古今中外,农村消防基本上都是靠内生的公共管理机制在小范围内解决,也就是要有乡村公共问题自己的解决机制。中国古代社会本来有基层自治的传统,最低的政权级别就是县衙门,在广大村镇,一般是富裕的群体拿出财富和组织管理能力,以自治的方式发展包括消防在内的社区公共事业,并在获得必要的权威性之后,建立起内在的可持续的经费收支模式。但无所不在的强制性计划经济将管制的触角深入到每一个山村,将社会自组织的优良传统给彻底瓦解了,包括义举在内的社会自发性受到严格限制,社会自组织的机制几乎已经被破坏殆尽,而政府又不能像对待城里那样包办公共消防事务,于是就出现了农村消防的真空状态。

第三,农村公共消防的资金来源始终没有一个内生的长效机制。这些年,农村的公共事业主要靠一些富裕起来的乡镇企业的捐助,在消防经费来源上,主要是由当地大户捐献,或者是处于村镇的少数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出于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在政府的倡导下建立了自己企业内部的消防队,或者相互联合组建当地的专职消防队,建设必要的消防设施,同时也为周围群众提供一定程度的志愿服务。发达地区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具有明显的自发性,如浙江海宁市专职消防队主要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镇政府驻地,由企业相互联合建立的。但总的来说,这种奉献式的服务队与地方需求来说是不够的。而且,乡镇企业本来就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思想,加上近些年来效益下降,尤其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生存都存在问题,更是无力顾及消防工作。近几年各地建立的自办、合办、志愿、合同制等专(兼)职消防队,解决了相当大的问题,但这部分队伍的持续发展面临困难,经费保障存在很大缺口,办公、训练、防火检查、器材装备损耗添置费等都严重不足,甚至队员们超长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没有法律规定的补贴和补助[6]。各别消防队的生存面临困境。这就是说,农村公共消防的资金来源始终没有普遍建立一个内在的长效机制。

第四,上级政府缺乏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支持。公共品的成本分摊应该由受益人群为主,但很多农村很穷困,缺乏资金,不能全部负担本地所需的公共服务的成本,而中国政府过去长期实行二元化的城乡管理体制,不仅不能做到城乡一视同仁,而且是在城乡隔离基础上的偏向城市,在财政体制上,政府不断把从广大农村获得的资金集中用于城市。这种“抽瘦补肥”的逆向调节政策不断加大城乡差别,使农村公共品的缺乏越来越严重,农户不仅要自己承担乡村的公共品成本,还要承担城市公共品供给的一部分成本,根本不胜负担。所以,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供给的公共产品极其有限,满足不了起码的需求,造成了严重的历史欠账。多少年来,上级政府一再要求乡村干部高标准做好包括消防安全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但却没有资金支持,逼得乡村干部只能从农民身上想办法。这种大量的无资助指令性支出实际上与“剪刀差”政策一样,都是对农民的制度性侵害。当然,乡镇政府总还是能够得到上级财政的一些转移支付,即便如此,由于缺少监督,有限的资金也往往会被腐败吞噬,不会用到消防建设上。

第五,农村缺乏基层民主建设,公众需求不能转化为政府的行为。硬的公共品不足反映的是软的公共品的不合理。多年以来,人们一直强调基层政府应该切实转变职能,为本地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但问题是他不服务民众拿他也没办法。一个县级专职消防队的运行费用一年需要十几万,财政没有这个钱,但贪官一贪污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且,腐败也是相互攀比,胃口越来越大,不仅对内生的资金横征暴敛,对外来的资金更是如此。现在,上级政府常有各种转移支付的支农资金,但任何渠道下来的资金都会在相当程度上迅速被县乡村各级官员的腐败所吞噬,没有多少用于为村民办实事,农民受益很少。所以,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中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严重滞后,造成严重的政府失灵,农村公共事业很难发展。

第六,乡村干部的管理机制造成公共服务不足。现行政府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组织缺乏做好农村公共服务的动力,原因在于乡村干部的权力来源主要在上级,乡镇政府干部都是上级选聘、任命的,村集体组织的干部选举和任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乡镇政府的控制,所以,乡村干部习惯于贯彻上级政府的任务,只对上服务,不为下服务,不会认真考虑和解决农民的需求。现在农村公共服务如此欠缺,但在乡村干部眼里面还觉得没有事情可做,做好农村公共服务对乡村干部来说没有什么用,收入不会增加,职位不会提升,他干吗要服务?据赵树凯大范围的实地调查[7],发现农村公共服务问题的许多方面并不是钱的问题,或者说主要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干部们没有动力去做公共服务的事情。即使遇到火灾责任事故,乡村干部也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人去真正追究。

三、农村消防工作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

农村消防工作的相对落后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基本原因是城乡差别,因此,推进城市化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城市化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不能消极地依靠城市化的客观进程,必须寻求农村公共消防事业的发展之路。

首先要解决发展观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农村消防工作的状况,最重要的不是投入问题,而是思想观念的转变,消除抑制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思想障碍,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进行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设施建设。科学发展观就是追求全面均衡的发展,讲求经济增长于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干部层面上,需要全面考核评价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将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列入干部考核指标。在村民层面上,要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常识,解决基本的知识性和技能性问题,特别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改变村民不合理的习惯,进行防火、灭火和安全疏散、逃生的演练,使农民切实掌握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最基本的技能。

第二,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消防职责。公共品应该主要受益范围确定其各级政府的职责,公共消防是地方性公共品,应该由地方政府或组织负责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第36条第2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因此,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必须担负起农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目前的情况是,由于消防法和一些省市执行消防法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具体可操作的罚则,导致责任制最终落实不了。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定。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消防执法监督,严格管理,特别是要落实各项消防措施,不能把管理变成单纯罚款和惩罚。

第三,建立农村基层经常性的消防预算。公共品的受益者应该担负公共品的供给成本,这是一个基本的财政原则。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鼓励和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办好乡村公共事业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不能豁免政府的责任[8]。实际上,治安、消防都是最基本的地方公共品,是关系当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其经费必须作为乡镇和村委会预算正常开支的项目,向当地居民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基层公共财政体制的体现,是合情合理的。农村税费改革并不是一切税费都不收,把合理和不合理的收费都取消了。那样的话只能使农村公共品的提供成为无源之水,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农村税费体系重构的关键是把收费与服务结合起来,确定合理水平,建立起与农村公共品需求相适应的、内生的筹资制度,建立公共事务经费的常态化来源。

第四,上级政府应该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必须改变不合理的剥夺农民的财政分配制度,政府要反过来实行“抽肥补瘦”的政策,通过转移支付补贴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不足,至少要弥补历史欠账。这些年,上级政府出了一些资金直接补给农户,但对农村公共事业的资助不够,而农村对公共品的需求是逐渐增长的,是不可逆转的,甚至已经成为农民的急需,农民负担重主要是农村公共品的负担重。要帮助农民就要帮在根本上,否则,农民负担一时被强令减下来了,最终还是会上去。

乡村消防安全规划是改善乡村消防状况的基础,一切建设都要根据规划展开,但目前,全国多数乡镇还没有乡镇消防规划,因此,当前要借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上级政府利用转移支付这一根本措施,设立一个财政专项,资助贫困地区的乡村做好消防规划,促使农村抓住各项建设(如农村集中住宅区建设、道路建设、电网改造、自来水建设、沼气建设、环境整治等)的机会,解决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性问题。目前,全国共有乡镇3.7万个,处于592个部级贫困县的乡镇有6 000多个,中央政府应当通过转移支付支持这些贫困乡镇制定消防规划,其费用不过6 000多万元。①这在近几年中央财政3 000多亿支农支出中是一个很小的数字。村庄的消防规划更简单,费用更为低廉。地方县级以上政府就能承担。这笔投入是值得的,能够大大减少农村火灾损失。并且为乡镇、农村的公共消防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建立起来,还要维持得住。从现实来看,专职消防队建立容易维护难。由于城乡差别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将会持续存在,政府自上而下的规范的转移支付不是一次性,而应该是常备不懈的。

第五,农村消防工作必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高标准。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要达到与城市一样的服务水平是不现实的,农村的公共消防体系必然是初级的。因此,农村公共消防体系建设必须低起步,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适宜的标准。如果强行要求农村消防达到什么统一的高标准,势必会造成农民负担反弹而受到抵制,或者上下互相欺骗,更延缓必要的消防体系建设的进程。乡村消防工作的实体和程序都要简明,切实可行。①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充分利用坑塘、水池、水井等天然水源和简易水罐,利用农业灌溉机械等农机具,再配置少量必要的简易设施、器材即可。农村消防工作也不可能做到像城市那样专管专责,比如消防监管职能可以由派出所承担;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在完成好执勤灭火任务的同时,要承担起消防宣传、培训、检查以及治安巡逻等多种经常性任务,一专多能,一队多用,降低运行成本,这样才能持续存在和发展。避免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可以有效避免执行者的选择性执法,不给借消防监督之名的敲诈勒索创造机会。

第六,必须真正进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减少腐败因素对公共事务的侵害。消防安全符合村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具有充分的群众基础,完全应该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筹资、建设和运行都要实行民主决策、责任执行、民主监督,建立消防安全的自发性基础。否则,公共品供给就难以符合农民的需要,极为有限的资金就会被浪费掉、贪污掉,农民的对抗情绪就会强化,最终也搞不好。所以,基层民主建设是根本,要改变自上而下的干部考核机制,包括什么上级考核的“一票否决制”,而是实行民主考评和否决机制,保证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始终关注当地居民的需求,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和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关键是责任到人,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上,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公开化,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要在村、镇公开栏张榜公布。发生火灾,政府对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主要教训、改进措施、责任追究等情况不仅要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更要向社会公布。否则,暗箱操作,什么问题也发现不了、解决不了。

四、结论

中国农村公共消防体系的缺陷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危害日益增加。这个问题的形成有着农村本身的主客观条件缺陷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农村的公共管理问题,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公共管理上入手,这与以往解决农民增收致富的私人品生产问题是很不一样的。

要建设新农村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平衡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在农村建立起合理的公共治理结构。为此,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农村社会自组织机构的关系,确立农村集体解决乡村公共问题的机制,建立起与农村公共品需求相适应的、内生的、常态化的筹资制度,同时,政府必须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弥补历史欠账。当前最好的切入点就是借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资助乡村消防安全规划,解决基础性问题,花钱不多,作用很大。

农村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公共治理的问题,关键在于建立公共决策和监督约束机制,将公众需求转化为政府的行为,管住干部,遏制腐败因素对公共事务的侵害,有效使用有限的资金。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必须改革农村公共治理结构,使农村具备公共事业发展的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蒋满霖.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农民负担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2]中央综治委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公通字[2007]3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R].公通字[2004]57号.

[4]国华.要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J].农村经济与技术,2002,(5).

[5]关于印发郭铁男局长在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R].公消[2007]367号.

[6]对海宁市专职消防队现状的调查与思考[EB/OL].专职消防网,http://www.zz119.com,2005-04-09.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6篇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切实研究解决了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同时认真编制并出台“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并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机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大依法履职力度,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宣传行动,公安、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经常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合力围剿火灾隐患。广电、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地对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有效增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地在全力做好建党周年、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第七届泛珠大会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市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2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地大力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把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纳入消防安全布局,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各地积极投入资金加大消防站、消防车辆和其他装备建设力度,消防装备得到明显增强。井冈山市新城区消防站建设主体工程即将完工,泰和县二中队消防站已经完成征地工作,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区、新干县均购置了一辆举高喷射车市各购置了一台抢险救援车。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的挂牌成立工作,泰和县率先完成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的征召任务,落实专项经费48万元,县完成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征召任务,落实专项经费60万元。

(四)消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市、县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财行号)的要求,加大对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积极落实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实现了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在保障业务经费的同时,各地大力投入专项经费全面满足装备建设、基本建设和重大活动的要求,特别是青原区、泰和县、县消防经费投入力度比较大。

(五)社区、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平安乡镇”创建达标活动,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将街道、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有效地夯实了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建立了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和示范村,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基本达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加快推进。安福县洲湖镇执勤点专兼职消防员黄新云同志被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全国专兼职消防队员先进个人。

(六)消防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消防“六进”工作要求,开展各类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消防意识。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全市各地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消防业务培训,依托省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保安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泰和四中、永新县实验小学被评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七)“清剿火患”战役进一步深入。全市各级政府层层召开专门会议,下发相关文件,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强化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切入点,深化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按照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单元格划分,层层部署开展单位自查、职能部门排查,切实加大了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社区和行政村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强化消防监督执法,狠抓火灾隐患整治,切实查处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火患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区、农村消防工作还相对滞后。虽然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乡镇对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仍不够重视,有些地方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依然存在,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全到位,宣传教育仍跟不上,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帐率较高。遂川县、万安县、区和井开区的工业园消火栓建设未达标,滞后于园区建设发展。青原区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严重不足。部分县(市、区)消防站建设进展缓慢,万安县、井开区、区二中队、新干县二中队消防站目前仍未完成征地任务,永丰县、遂川县消防站未开工建设。

三是部分县(市、区)消防业务经费增长幅度不大,专项经费未落实。等地未实现年度消防业务经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30%的目标。永丰县、新干县、峡江县、县、遂川县、万安县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万安县未落实打造消防铁军专项经费。除泰和县、县外,其余县(市、区)均未落实合同制应急救援队伍专项经费。除青原区外,其余县(市、区)均未落实派出所消防工作业务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剿火患”战役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加强组织实施,深入打响“清剿火患”战役,切实清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市平安稳定。

(二)要继续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单位员工、在校师生、社区群众和广大农村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要加强新《消防法》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律意识。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7篇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建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抓住着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调整的机遇,实施了退耕还林、风沙源治理、二十一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等一大批生态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工作重点县,全县农村全面实行了税费改革,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可以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内容、形式及其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工作时间也由原来的季节性突击向常年性建设转变,投入机制和建设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工程的设计标准、质量要求、时间安排、后期管理也更趋于严格和规范,这些都对我们开展农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我县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和实施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作物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风沙源治理工程,水保项目今年治理任务15平方公里,节水工程任务40处,水源工程任务50处,投资计划390万元,目前已完成8.36平方公里,完成节水工程32处,水源工程38处。二是水利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项目完成专项投资20万元,先后在第六屯乡、渡口堡乡、左卫镇等乡镇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11个,在试点第六屯乡为自来水用户安装了智能水表20套,为我县25家企业安装了用水计量设施;水库移民工作已申请专项资金150万元,目前该项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县城新区自来水厂已完成征地50亩,新打机井3眼,铺设改造供水管网4.5千米,完成投资21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完成6个村的工程,其余4个村正在紧张施工,已完成投资95万元;西洋河水库完成竣工验收,水沟口水库除险加固和太平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上报到省水利厅待审查批复。三是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全县春秋棚保持06年种植面积1946亩,比06年减少191亩,占去年实有面积的91.1%;07年新建春秋棚277亩,只占计划任务的21.3%。日光温室建设有所发展,全县共新建394亩。截止到现在,全县共有春秋棚2223亩,日光温室4319亩,我县已成为张家口市设施蔬菜种植大县之一。四是退耕还林工程,今年实施的是去年1.5万亩的工程任务,在春季和雨季已经全部完成。五是沼气池建设,2007年争取到国债资金1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4.7万元,到现在全县共建沼气池1200个,占计划任务的80%,出现了一批如柴沟堡镇园子沟村、屈仑屯村、渡口堡乡盘道门村、西湾堡乡西湾堡村等一批生态村。六是农业综合开发,可以肯定地说,今年我县各项农业工程建设实施的进度总体是好的,各级领导也为此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劳动。但是,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总体水平还很低,与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比差距要求还很大,农业生产基础特别是水利基础不稳固,生产条件差的面貌还没有根本改观,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农建工作任务还非常繁重而艰巨。

当前农建工作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投入不足。目前主要是国家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水利建设、生态工程投入,农村集体和群众个体投资的工程很少,投入覆盖面小。二是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存在严重的“等靠要”的思想,不给钱就不搞,没有把农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署不够,力度不大,缺乏主动性和规划性的安排;对长远和近期农建工作所做工程,统筹考虑不够、安排不够详尽。三是缺乏机制创新。面对农村“两工”取消后新情况,一些地方的领导存有畏难情绪,担心农建会增加农民负担,在处理农建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方面缺乏创新。四是工程进度和质量有差距,同为生态工程却进度迥异,很多乡镇立地条件相似却进展千差万别。普遍存在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和要求的现象,尤其在今年春季和夏季严重干旱的条件下,造林成活率极低,其原因也有工作责任制没落实,技术上的关键环节把不严等诸多因素造成的。五是落实国家政策规定有偏差,尤其是在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搭车收费、不按实际标准施工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虽然没有造成很大影响,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年我们已经安排了一次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各单位必须认真整改,确保专款专用,真正使国家的投资落到实处,见到效益。

今年我县遭受了严重的干旱、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农业受灾严重,农作物大幅减产,值得我们进行深刻反思,给我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农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全面抓好今年秋冬季农建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全面做好今年的秋冬农建工作

根据农口有关单位的摸底调查,在充分考虑各乡镇实际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农业工程,今年我们确定了6项农建重点工程。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细致的农建规划,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1、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要坚持实施绿色与生态化战略,把实施好生态建设工程放在农建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构建生态环境,发展“三位一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格局。由县发改局牵头,水务和林业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乡镇具体负责。水保项目:完成造林6357亩,新建水平梯田3600亩,水源工程12处,节水工程8处。林业项目:以补植为主,完成造林补植7410亩。畜牧项目:重点是搞好养殖圈舍建设,提高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完成圈舍建设12000平米。

2、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尚未下达,秋冬造林和补植任务较大,要积极做好退耕还林项目的前期工作,同时完成补植任务15000亩。

3、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以建设节水农业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重在效益,科学规划的原则,以提升农业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增水、节水、蓄水、保水为中心,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尽可能多建设一些节水灌溉工程。今年秋冬季完成防渗渠1000米,渠道清淤2700米,蓄水池1个,桥涵8个,输电1处,修复水毁工程1处。上冻后,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冬季养冰蓄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完成冬季养冰蓄水370万方。

4、人饮安全工程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在封冻前全部完成任务,保障饮水安全。全面系统地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秋冬季完成人饮安全工程3处。

5、农业工程项目:一是发展设施农业。要充分利用农开资金和扶贫资金,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民间投入,发展日光温室和蔬菜园田。今年秋冬季新增蔬菜日光温室2000亩,完成蔬菜园田整地10000亩;二是建设旱作基本农田,大力开展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工程建设,完成旱作农田整地10000亩;三是加快玉米良种推广示范田建设,完成良种补贴示范田整地面积5000亩。四是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抓住秋冬季有限时间,突击完成340个沼气池,确保全年沼气池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6、农开项目:今年农开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在封冻前全部完成任务。实施过程中要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建成标准高、规模大、效益好的精品工程。秋冬季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4600亩,项目中配套防渗渠7000米,新打机井2眼,配套机井2眼,铺设地下管道14000米,并完成配电、道路配套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秋冬农建工作取得实效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大,时间要求紧,我们要与老天爷争时间、抢时间。各乡镇要立即召开秋冬季农建工作动员会,精心组织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来,把握好工程进度,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农建任务。

1、积极探索新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过去我们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依靠在农村实行多年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县已经全面取消“两工”,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怎样在取消“两工”之后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解决这一问题,要依靠国家不断增加投入,从中央到省、到市、到县,各级财政都将逐步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最终从根本上解决投入渠道问题。我们要组织动员群众,主要依靠国家的投资,完成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同时一些面上的小型工程,包括一些田间工程、小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家投资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覆盖到位,这就需要我们改变工作方式,通过优惠政策、灵活机制、资金扶持、技术服务、流通服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引导农民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按照“一个要求”(发展现代农业)、坚持“三个结合”(农建工程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与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相结合),下大力创新农建模式,推进种植、畜牧和林果主导产业上规模、上水平。

2、努力拓宽农建投入渠道。要把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作为搞好农建工程的关键来抓,创新筹资方式,多渠道增加投入,形成政府补助、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广泛吸纳社会投资“三位一体”的投入机制。要在积极争取、使用好上级专项投入的同时,切实加大财政对农建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要构建发展民主谋水利、民营兴水利、民众干水利的“三民水利”建设机制,对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发动农民,加强规划引导;对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的基础上,正确区分农民自愿筹资投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界限,鼓励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要不断探索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多筹多补、先干后补等“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开展农建工作的新形式。

3、全力打造农建精品工程。要把工程建设质量放在首位,坚持规模化开发、科学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科学设计各项农建工程,有机整合各项工程项目,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大规模、高效益”的要求,全力谋划建设一批农建精品工程。各项农业工程,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项目尽可能安排到工程区内,实行多层覆盖,实行综合整治,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大规模、高效益的农建精品工程,农建精品工程要不少于50%,切实抓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样板工程。同时要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发挥科技园区在科技兴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4、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乡镇要健全强有力的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将各项农建任务迅速分解到片,落实到村,责任到人,拿出突击时间表进行强攻。各乡镇的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亲临现场指挥,解决农建工作中的问题,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严格把关。计划、水务、林业、畜牧、农业、农开、扶贫等部门,要对部门的业务工作牵好头,切实为乡镇当好参谋助手。要严格实行行政领导包工程进度、技术人员包工程质量的“双包”责任制,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尤其是造林工作要严把起苗、运苗、座水、栽植、防寒等各个关键环节,科学安排,合理调配,分兵把口,千方百计提高成活率。全县所有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都要推行专业队承建的方式,宜林荒山造林任务的大部分由专业队完成,把一家一户很难完成的工程任务,尽可能多地交给专业队承担完成,确保生态建设质量。

5、加强督导考核。县政府将组织农建工程督导组,对各乡镇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联查督查,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效果等进行定期通报;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深入工地对工程建设实行面对面的督导。对重点工程、重要项目特别是任务较大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要巡回督导、跟踪督导、驻点督导。要分口制定考核标准,组织好对各类工程的考核检查、竣工验收工作。对完成好的乡镇要优先安排下一年度农建项目水利投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增加资金支持;对完成不好的乡镇将削减下一年度投资计划。

四、关于森林防火工作

当前全市已进入防火期。今年严重干旱,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从现在起就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进入实质性工作,安排和实施,做到组织、人员、器具、责任、措施“五到位”,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或不发生森林火灾。

1、提高认识,增强防火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防火期的不完全统计,全县的森林火灾、火警就多达20余起,其中被卫星监控到的就有4起,至使一些森林、林木甚至退耕地遭受损失。今年,尽管我县持续干旱,但森林防火形势依旧十分严峻,旧草未除,新草又长,植旱,极易燃烧。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全县各级防火组织特别是防火第一责任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盛世兴林,防火为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一定要高站住认识森森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督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防火预案的修正执行情况,真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火期安全。

2、加大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森林防火的基础和最有效的措施。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层层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固定、临时、流动一起上,板报、广播、宣传车交替来,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有序、持久地开展下去,把防火宣传贯穿于防火工作的始终,做到防火期不结束,宣传不停止。形成全社会关心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

3、全面巡查,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就必须严格火源管理。近年来,随着林区面积的扩大和进入林区人员的增多,特别是传统的烧荒、烧桔杆、烧田埂等农事用火以及拜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习俗很难从根本上转变,人为火患防不胜防。因此,全县各级防火组织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一是要严禁野外用火,要严格执行防火期野外用火规定,严禁农民野外烧桔杆、烧柴草、烧田埂。遇有高火险天气,要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任何火种进行林区。二是要加强林区相关企业、摊点的生产性用火指导,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天气不适不用火,无人看守不用火,未开设防火线不用火,未做好准备不用火。三是要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防火办、县森林公安局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对违规用火要严肃处理。四是要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要严加管理,对中小学生和放牧人员要加强管理和教育,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要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与其监护人鉴定防火责任书。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遇有高火险天气,要死看死守,不出问题。

4、科学补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老、弱、病、残、幼、妇参加扑火,全县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加强防火技术培训和实战模拟演练,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扑火能力,实现科学扑火、快速扑火、安全扑火,要加强扑火队员的安全防护,为扑火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国防建设的基本任务第8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国家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投入日益加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局面正在形成,如何做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促进武装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既是客观形势的迫切需求,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建设与人民武装工作协调发展。结合社会发展新形势,我同县国教办、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负责同志深入实际就如何做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进行调研,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县驻军及民兵的基本情况

全县驻军有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和276武警中队共4个单位。其中,人武部下设19个普通民兵营、121个民兵连,共有民兵7384人。每个驻军单位担负的职能和任务有所侧重,从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有其共同特点:

(一)驻县驻军共同接受部队和地方双重领导。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直接受部队上级部门和受县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如:县人武部直接上级是都匀军分区,县消防大队的直接上是州消防支队,县武警中队直接上级是州武警支队,然这3个单位同时受**县委政府的领导。

(二)驻县驻军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其职责之一。部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前部队提出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其中: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急难险重任务是部队重要任务之一。和平时期,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是部队联系地方的基层单位,责无旁贷应当走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担负急难险重任务的前列。

(三)驻县驻军应积极参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力量源泉,是抗御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可靠保证。同时,坚持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党我军的性质和军政军民关系的本质决定的,是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必然要求。所以驻县驻军要始终坚持“实实在在拥军优属,面对面拥政爱民”,以抓双拥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发展地方生产力为根本。

二、影响武装工作发展的因素

(一)干部群众对武装工作建设认识不足,国防法制意识不强是影响武装工作建设的重要因素。由于长期处于和平年代,人们对国防建设和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普遍淡化,尤其是对加强武装工作的认识不深,少数干部和群众存在着“国防建设是军队的事,与地方无关”的思想,表现在贯彻落实国防法规自觉性不高,不能从整体和全局上考虑国防建设的需要,认为“抓经济是本行,抓武装是帮忙”。特别是,少数干部和群众对民兵组织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适龄人员参加民兵组织,参与国防建设的意识淡薄,缺少热情和信心。在抓经济建设中忽视了国防建设,这些不利因素和认识上的偏差,一定程度影响了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国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制约着民兵后备力量建设。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过去的一些法律法规与形势的发展已不相适应。比如,过去规定民兵工作经费主要靠乡镇和企业统筹,但随着新政策的出台,民兵工作经费实行了以政府保障为主,其他保障为辅的轨道。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如何用法规来解决对国防后备力量不够重视、不按法规办事的问题,在法规制度上显得软弱。例如: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完备的《民兵法》,这是当前民兵组织建设中最大的困惑和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役人员少,受职责所限,驻县部队对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有劲难使,难起到立杆见影作用。人武部干部职工16人,消防大队5人,武警中队38人,各单位除日常站岗执勤外,机动人员不多。再加上,条令条例要求,不能直接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所以难以结成统一的合力来集中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四)武装工作的发展受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制约大。从人武部看,部队只保障人武部干部工资和每年10万元左右的办公经费,人武部的全面建设主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才能解决。从消防大队看,部队只保障官兵的工资、津贴和每年几千元的包干办公经费,大队配备的消防器材、装备的日常维修、动用车辆的用油等经费,均需要地方党委政府来保障。从县武警中队看,稍好一些,但营区的建设及维修,仍需要地方划拨经费保障。总体来说,受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制约大。

三、加强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的思考

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这是中国国防建设一个长期的基本方针。国防现代化需要国家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国防现代化水平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军队应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国家 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这是我们必需坚持的原则。从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发展武装工作的角度,我有如下思考。

(一)提高认识,强化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意识。加强人民武装建设,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作战、保障能力,是打赢未来战争、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这一论述在充分肯定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战略地位的基础上,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应该遵循的指导方针,深刻揭示了国防和军队建设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内在联系,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意义。人民武装(国防后备力量人员)亦兵亦民、寓军于民,肩负着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双重任务。加强人民武装建设,在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在促进“四个文明”建设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国家战略全局上看问题、思责任,切实以实际行动履行党管武装的义务和责任。要把武装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一道部署,同步推进,要坚持把《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国防教育法》等法规制度纳入各级人大检查工作内容,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把党管武装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人”意识,充分认清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改革创新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自觉做到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国防,对于国防建设的重要问题,要参与决策,重大活动要积极参加,有难题要帮助解决,做到为官一任,强武一方。同时要利用领导班子过“军事日”、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双拥共建”、“全民国防教育日”等各种重大活动之机,大力宣传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宣传人民武装的职能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政领导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做好人民武装工作的自觉性,为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奠定基础。

(二)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武装工作提供机制保证。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我党建立了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地方党委议军等一整套党管武装工作制度。实践证明,落实党管武装的各项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强大国防后备力量,确保人民武装力量正确而有效履行职能,保卫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扬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管武装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增强依法管武装、建武装、用武装的自觉性,确保人民武装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要自觉把人民武装工作纳入依法行政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部署,加强检查督促,依法确保经济建设与武装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