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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26 16:15:14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1篇

关键词:国防;经济建设;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F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055-01

我国发展已经进入到新时期和新阶段,加强国防经济建设,通过准确制定战略视野上的发展规划,突破以往发展上的模式桎梏和定位模糊化,不断建立起新的国防经济建设发展机制,才能实现我国国防经济建设发展的良性与可持续,为国防经济体系建设助力,也为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一、国防经济概述

国防经济是经济和军事相互深化结合而成的,其以军事和经济为基础,是国家在建设国防体系当中必然会形成的国防与经济要素的矛盾关系,包括国防经济内部部门间的矛盾关系[1]。国防经济既牵涉军事领域的矛盾,又联系着经济方面的矛盾,是完成国防力量体系搭建当中牵涉的各种经济关系群。随着国家国防建设的不断加强,国防经济实力的提升越来越成为国家关注的重点,加强国防经济建设也成为国防力量和国家安全力量的重要保障。

二、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一)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

国防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现代化军队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国防现代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军队建设对于资金的要求越来越高。物资、机械和信息设备等有着高资金消耗的特点,在不断强化军队建设的过程中,加快实现军队机械化和信息化,就需要更加庞大的资金作为支撑和保障。而国防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即政府的财政支出,只有不断加强经济建设,实现经济总量的提升,才能保障财政收入的增多以及国防建设拨款的增多。因此,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是进一步实现国防建设水平、推动国防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二)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

现代化的国防对于纯军事性技术的要求相对没有以往那么高,而对于信息技术的要求则在不断提高。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也就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一方面为技术研发创造了相对开放和稳定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为技术应用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条件,让技术的实践应用效率与质量均能得到显著提升。因此,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国防建设在技术上对于经济建设的依赖性将较以往更加突出。

(三)经济建设为国防建设提供充足人力资源

国防建设对于技术的要求更高,在高精尖人才的需求方面也就更加突出。除了军队建设之外,国防体系支持力量的形成也需要更加多元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为支撑,这不是仅依靠政府政策就能够实现的,还需要国民经济水平相应得到提升才能在国民教育和国防支持力量打造方面得到充足的保障。国民教育在国防和军事方面的经济基础足够稳固,相应的教育水平提升才能得以实现,人才队伍的有效培养和建设也才能得以实现。

三、中国国防经济建设的创新发展策略

(一)建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机制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相辅相成,要想实现国防建设,就必须首先保证经济建设的稳定繁荣,而要想推动经济建设,就必须以国防建设作为基础补充。在关注国防经济建O创新发展道路时,就应当充分肯定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并在建立协调发展机制的目标上不断努力。一方面,应当注重平战结合和军民结合;另一方面,则应努力协调好国家发展战略和国防发展战略,使得经济建设能够以国防建设为支持,也能够在经济水平提升的同时反哺国防建设。只有两者协调发展,才能使得中国国防经济建设既在经济基础上更加稳固,又在国防水平突破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技术创新下带动国防经济制度上的创新

国防经济建设要想实现新的突破,在发展道路和发展成果上取得创新,就应当在制度上进行创新。我国国防经济制度创新在以往多通过直接的制度创新得以实现,这往往只停留在制度表层,并不能实现制度本身的根本性改变,改革效果不佳,对于国防经济制度以后的创新突破也并没有实质上的贡献[2]。而实现技术创新,并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带动国防经济制度创新,能够不断为国防经济制度的创新提供结构优化的巨大可能,尤其是在世界范围内科技革命的大浪潮中,技术创新能够给国防经济制度创新带来新的思路,在创新的道路和途径上也更加多元和有效,是有着深远的良性带动作用的。

(三)国防经济人才培养和国防经济法规建设

人才队伍是国防经济建设的一大基础之一,要想实现国防经济建设上的创新突破,就需要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力量,提高人才队伍的数量和综合素质水平。一方面,应当改变以往的人才培养模式,采用军队培养和国民教育培养并行的良好模式,培养出多元化的复合型军事人才;另一方面,创新人才的发展模式和用人机制,依据市场经济和实际战斗力标准为要求,实现人才队伍的优胜劣汰,打造强化的国防人才培养和应用机制。同时,加强国防经济法规建设,一方面要强化国防经济法学研究,为国防经济法规建设制定更加完善和科学的建设目标与规划[3];另一方面充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制建设经验,使得国防经济建设更加规范、秩序发展,最大限度保障国防经济建设拥有配套的法规体系防护。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2篇

关键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富国强军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66-02

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和建立强大的国防,是中国在建设道路上两大非常重要又相辅相成的战略任务。从根本上说,这两大战略任务是辩证统一的。必须在坚持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合理投入国防,军费开销所占比重既不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又满足国家安全利益需要。

一、富国强军之路的历史梳理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面临中国并未全部解放、国际安全环境严峻、财政经济严重困难、国防建设亟待加强等艰巨形势,在如何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的问题上,进行了系统阐述:“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两件大事。”[1] 同志提出了必须坚持一手抓国防建设,巩固国防;一手抓经济建设,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的“两手抓”方针。

1960年以来,以美苏为首的两极世界冷战对抗进入高风险期,中苏关系恶化、中印边境战争爆发、美国侵越战争等严峻的国防安全形势,中央在处理国防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指导思想上作了重大调整,制定并实施了国防建设重于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国防投入加大,工业布局重新调整,并以国防项目为主体在“三线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战略后方建设。以“两弹一星”为标志,这些措施的实施明显增强了国家抵御侵略战争的能力,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的军事威慑力和国际地位。虽然这一时期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产生了惠及今日的经济效应。然而国防建设的过高投入,挤占了经济建设和文教事业的费用,因此国民经济等其他基础工业的有限发展反而制约了国防建设的成效,不仅影响了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且最终也制约了军队的国防现代化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这为中国的和平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针对长达十几年之久的国防建设挤压经济建设的情况,邓小平明确指出:“四化总得有先有后,军队装备真正现代化,只有国民经济建立了比较好的基础才有可能。所以,我们要忍耐几年。” [2] “军队有自己的责任,不能妨碍这个大局,要紧密地配合这个大局,而且要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 [3]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军队各项建设都与国家建设休戚相关,同时,国防建设要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要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支援和保障。基于这一科学判断,我们党做出了一项伟大的决策,即军队和国防建设从原先的临战状态转为和平时期积极投身于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的状态,军队的各项建设和发展紧密配合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建设让路,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较快发展。第一,三年时间裁军100 万,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第二,中国国防费投入水平的偏低,制约了军队的建设和发展。1980—1999年间,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在国防建设上却远远落后于经济建设。据有关专家统计,在1986—1999年期间,军费投入的缺口大约达到4 232亿元人民币。第三,将国防工业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建立军民结合的管理模式。改革开放后,为促进国防工业快速发展,理顺中央与地方的管理权限,实现国防工业与民用经济均衡协调发展,国务院调整国防工业管理体制,将核工业部、航空工业部、航天工业部、兵器工业部由过去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改为国务院直接领导。这是国防工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为国防工业发展民品纳入国家的统筹规划创造了有利条件,解决了国防工业长期存在的军民分离的弊端。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世界新军事变革兴起,中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始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国内外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深刻认识到要认真妥善处理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必须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在国家财力增加的基础上不断有所发展。” [3] “一方面,军队要服从经济建设大局,继续贯彻忍耐的方针,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体谅国家的困难。另一方面,国防费也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年有所增加,使部队武器装备和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4] 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继续贯彻“军队要忍耐”方针的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国防建设的发展,国防费投入明显上升。由于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果断增加了军费开支,军队的武器装备系统以及广大官兵的生活条件都明显得到了提高和改善。确立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赶、有所不赶的重点突出的新时期武器装备发展战略。中国国防费增长速度日益加快,规模也日益加大,已经由原来的忍耐期转入到了补偿期。虽然国防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然而从总体来讲,我军仍然处在机械化半机械化的发展阶段,尽管军费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然而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国防费投入水平仍然偏低,显然与中国显著提升的国际地位不相符合。

二、富国强军:世界各国不变的主题

富国与强军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中国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世界性难题,在这方面,不乏前车之鉴。同为社会主义阵营的苏联和朝鲜,由于没有认清局势,在二战硝烟的负面影响下,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战争,竞相扩充军备,增强军事实力,大搞军备竞赛,导致国民经济严重滞后,顾此失彼。苏联在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国民经济因为军费开支巨大和福利政策等一系列因素而滑坡,尤其是农业生产连年下降,苏联对东欧国家的控制力也迅速削弱,苏联变得外强中干,国库空虚,国力下降,人民生活水平停滞不前,最终导致了苏联的解体。

朝鲜政府大力发展重工业以及国防工业,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有工业占绝对控制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后,民众生活水平逐渐与韩国产生落差。20世纪80年代又由于社会主义阵营在冷战失利,身为社会主义阵营一环的朝鲜处境日益艰难。20世纪90年代,连年天灾,朝鲜经济陷入衰退,进入“苦难行军时期”。在此情况下,朝鲜政府仍然大力发展核武器,先后进行了三次地下核试验。联合国安理会对朝鲜核试验问题实施了四轮严厉制裁,为本不发达的国民经济更添阻碍。

伊朗和伊拉克两国相邻,长期以来两国就因边界争端经常发生武装冲突。从1980年开始两国爆发了长达八年的“两伊战争”。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的两国在联合国的要求下终于在1988年停火。八年的战争使两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遭受了巨大损失,死亡几十万人,导致经济损失至少9 000亿美元,两国的经济发展计划至少推迟二十至三十年。这些事例再次告诫我们,协调好国防和经济发展是关系到国家存亡、兴衰的重要命题。

三、新时期的中国特色富国强军之路

进入21 世纪,中国的发展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针对新阶段新情况,我党适时地总结了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5]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全社会面貌的巨大变化,中国综合国力极大提升的事实雄辩地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所以,我们今天所要做的和所能做的,不是去动摇和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要坚持和完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是解决包括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内的所有问题的重要前提和物质基础。” [5] “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经济建设搞不上去,国防建设就无从谈起。国防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建设搞不上去,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难以保障。” [6] 因此,党中央提出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思想,要求通过不断加强经济建设为国防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军队和国防建设依然要坚决服务服从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局。

十报告提出“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明确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突出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国防和军队建设步入着力提升国家战略能力、与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同步发展的时代。国家主席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指出,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按照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特点与规律,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必须要统筹协调共同发展,唯有此才能实现复兴中华的强国梦。

参考文献:

[1] 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95.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9-128.

[3] 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74.

[4] 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7.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3篇

关键词:富国强军 战略 马克思主义

一、我国古代关于富国强兵的思想是富国强军战略的文化根源

富国强兵,是中国春秋初期管仲关于国家富裕,武装力量强盛的思想和政策。主要思想:一是富民是富国强兵的前提;二是富国是强兵的基础;三是富国强兵要以农业为本,强兵要重视军事手工业。这三点论述了富国和强兵的关系,以及在当时以农业为主的奴隶制社会,以农业为本,重视军事手工业如兵器的制造和发明等强兵的思想。以后的各封建王朝的变法也是以此为基本思想的,自此,富国强兵思想在历代封建王朝根深蒂固,成为王侯将相的治国法宝。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军事与经济的思想是富国强军战略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经济与战争的论断是富国强军战略的理论萌芽

马克思、恩格斯依据“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提出暴力的胜利以武器生产为基础,而武器生产又以整个生产为基础,暴力比其他一切都更加依赖于现有的生产条件。它阐明了战争胜负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战争胜负“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取决于人与武器两种材料,也就是取决于居民的质与量和取决于技术”。列宁也明确提出:“战争是对每个民族全部经济力量和组织力量的考验”的著名论断。这些论断为萌发富国强军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国防和经济建设的思想是富国强军战略的直接理论来源

1.毛泽东军事思想中隐含的关于国防与经济建设的理论初步奠定了富国强军战略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1933年8月12日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指出:“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得到相当的物质基础,才能顺利地开展我们军事上的进攻,给敌人的“围剿”以有力的打击…”。1956年4月25日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国防不可不有”说明了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又说:“可靠的办法就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说明了国防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基础,只有经济建设搞上去了,物质基础扎实了,国防建设才有根基,才有发展潜力。

2.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理论是富国强军战略的重要理论基石

邓小平在《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简军队,提高战斗力》,《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军队要服从整个国家建设大局》,《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做了相关的论述。

邓小平从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为解决中国面临的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问题,关键是把经济发展起来。在国家一时还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用于国防建设的情况下,军队要忍耐几年,保证国家首先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国家经济力量强了,就可以拿出比较多的钱来更新装备。军队要服从整个国家建设大局,要紧密结合这个大局,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积极参加和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同时,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涉及国家大局问题。四个现代化,其中就有一个是国防现代化。中国如果不搞国防现代化,连自卫的力量是都没有,日子就不好过,要受人家欺负。军队建设也不能等,必须在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谋求尽可能快的发展。

3.江泽民国防与经济建设思想推进了富国强军战略的提出

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路子》,《二十年来军队建设的历史经验》,《同仇敌忾,团结御侮》,《十年来军委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十六大报告中做了相关的论述。

江泽民从我国军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较低的基本情况和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提出国防建设要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发展;要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路子,要在适应新军事变革的发展的同时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将科技信息革命与我国国防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国防现代化的伟大构想;认识到国家富强必须的有强大的国防力量做后盾,这样才能保护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果。

三、富国强军战略是对马克思主义军事与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各级党委组织、政府和人民群众要一如既往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军队要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富国强军战略是对马克思主义军事与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富国强军战略认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站有重要地位,直接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衰成败,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要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建设一支同我国地位相称、同我国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它要求:要从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出发,考虑和设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发展战略,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之中,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相一致。它提出: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路子,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持续发展的后劲。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一、二卷).人民出版社, 1966.

[2]江泽民文选.人民出版社,2006.

[3]新世纪新阶段国防与军队建设.人民出版社,2008.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4篇

如何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呢?党的最新理论科学发展观给我们明确的答案。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同时也给如何正确处理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提出了指引方向。

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涉及到国家生存和发展根本利益,事关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其实质就是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处于“一穷二白”的落后状态,国际环境非常恶劣,面对艰巨的国内经济建设任务和严峻的国际安全环境,同志提出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国防建设,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巩固国防,一手抓经济建设,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为新中国的经济大发展莫定基础。这时期,随着国防开支的大幅度降低,军队员额的大规模压缩,使国家将更多的资源投人经济建设,取得了国家经济建设的伟大成就,同时在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上,国防建设也得到了加强。然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以美苏为首的两极世界冷战对抗进入高风险期,加上中苏关系恶化等因素,我国安全环境日趋严峻。面对国际形势的新变化,我国制定和实施了国防建设重于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并在三线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以国防项目为主体的战略后方建设,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邓小平同志在科学地把握国际战略总体格局和我国国家安全环境重大变化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主题已经由“战争和革命”转向“和平与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进一步提出国家经济建设是大局的思想,明确包括国防建设在内的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邓小平指出,“现在需要的是全国党政军民一心一意地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照顾这个大局。我们军队不能妨碍这个大局,要紧密地配合这个大局,而且要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军队各个方面都和国家建设有关系,都要考虑如何支援和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在邓小平同志的主持下,人民自觉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裁减员额100万,国防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以及占GDP的比例也逐年下降,军队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腾出部分机场、港口、设备和空闲的营房、仓库、场地等为地方建设服务,全军和大部分服务设施向地方开放;军工积极发展民品生产,利用军队取得的高成果为地方建设服务,积极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等。由于严格贯彻和落实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方针,国防建设积极主动为经济建设让路和忍耐,国家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为后来国防建设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较为扎实经济基础。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同志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世纪之交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尤其是新军事变革飞速发展的特点,在继承邓小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服从经济建设大局思想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要协调发展的思想。面对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出现的新特点,强调国防建设必须随经济建设发展得到加强。他一方面指出,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大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是解决包括国防现代化在内的所有问题的基础,也是我们提高国际竞争力,顶住霸权主义和强权的压力,维持国家独立和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强调,如果不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努力加强国防建设,提高军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一旦发生战争,我们就可能陷于被动,就难以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必须能够确保国家的利益与安全。与此相适应,中央采取了加强国防建设的重大举措,国防费投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了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的认识,并把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纳入更高层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指导思想之中。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观,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构建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就是尽量减少两者对立矛盾的因素,促进和强化两者互为依托的能力。目的就是要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新军事变革的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党的十七大指出・“我们已经朝着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国防建设的发展趋势来讲,国家经济实力本身就是国防强大的重要体现。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会有强大的现代国防,加强国防必须首先发展经济。为此,我们必须强化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意识,努力使国防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相适应。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富国不等于强国,一个国家即使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若无强大的国防力量,也难于巩固已有的经济建设成果。进入2l世纪后,国际形势纷繁复杂,国际社会的竞争特别是经济、军备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并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一定的现实威胁。面对我国经济建设的艰巨任务和国家安全形势的现实挑战,若不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通过深化经济体制和国防体制改革,加大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步伐和力度,必将使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处于停滞不前或发展缓慢的状态,从而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同发达国家甚至是周边国家、地区的差距,这势必对我党执政能力和社会主义制度构成威胁,进而影响到我国的国家安全。

国家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不仅表现在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更主要的是以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多因素共同构成的综合国力的提升。因此,我们要创新协调发展观念,要从国家总体建设的战略高度来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一方面要看到经济建设在国防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国家和政府必须充分新时期的安全形势,结合世界新军事变革迅猛发展、世界军事强国正进入信息化阶段的实际,从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角度制定完备的国防发展战略,将国防建设纳入到国家总体改革的大框架内统筹考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国防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国防开支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我军仍处于机械化半机械化发展阶段,亟待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信息化条件下防卫作战能力;我国的国防费占GDP比例

还不到2%,低于全球3%的平均值,这与我国显著提升的国际地位不相符合,同维护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不相适应。只有遵循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内在,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防经费投入机制,力求使我国的国防费开支规模和增长幅度保持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使国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强大的捍卫力量,粉碎任何可能破坏我国发展进程的威胁力量,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宏伟蓝图的实现。

二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国防建设与建设协调发展,要求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建立起军民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推进特色新军事变革。做好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打赢未来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高新技术优势和信息、装备优势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要取得这些方面的优势,单纯依靠国防或军队系统内部建设往往难以取得较好的效果。为此,应当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要求,注重发挥民用部门和民用资源的优势,努力实现国防与民用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首先,国家进行大型民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要兼顾国防建设的需要。做到一笔投资取得平、战双重收益。比如,国家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原则对铁路、港口、机场等大型公共基础建设以及光缆、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信息化基础建设进行统一规划,不仅在和平时期能够用于经济建设,满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需要,而且在战时可有效地保障武器装备机动、国防军力部署和军事通信联络、人民防空等方面的需要。其次,国家在进行军事斗争准备时以及战时,可以采取应急有偿使用民间的设施设备的做法,这不仅可以保障有限资源在平时能够最大限度地用于经济建设,而且在战时能够有效地满足军事和战争需求。比如,在渡海作战过程中,通过征用民船提供物资补给、救护、通信等战时勤务保障,改装民船直接或配合执行侦察、封锁、偷袭等军事任务的方式,可以比较顺利地完成军事战略任务。另外,国家可以发挥民用领域的科技优势和加大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力度,来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用高新科技领域研发和生产势头强劲,在通信、产品、航空航天、生命科学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有的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而我国武器装备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仍比较低,因此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军民两用技术和两用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促进民用高新技术成果转为军用,对于加速我军武器装备的信息化进程,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5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 国防建设 城乡规划法

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对国防建设已经产生深刻的影响。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国家经济与城市的快速增长,城市规划已成为国防建设的一个环节。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战略部署,是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实践证明,城市通过城市规划行使政府对国防建设的引导和调控职能,对于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探索城市生活和生产的合理布局,提高国防保障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对城市规划对国防建设的认识,掌握现代化国防建设的规律和机制,寻求城市规划与国防建设的和谐发展,是城市规划的一项任务。

自古以来,城市的发展同国防建设密不可分。《吴越春秋》有这样的记载“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这就说明造城的目的。中国古代的城市规划是具有军事与民用双重功能。城是围绕城邑建造的一套防御构筑物,以闭合的城墙为主体,包括城门墩台壕隍等,也指边境的防御墙和大型屯兵堡寨,具有军事功能,以防御为主的构筑。市是中国古代集中进行商业活动的场所,又称市井,具有经济功能。市中除放置各类商店外,还有酒馆旅馆等。

现代的城市概念,是依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把一定地域组织起来一定规模,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点,是该地域或更大地腹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心。偏重于民用与工业建筑,弱化了该市在整个国防建设体系的地位。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注意原则

(1)符合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与全国城市发

展政策相符,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2)协调区域内各城市在城市规模、发展方向以及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矛盾,有利于城乡之间、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3)体现国家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充分考虑水、土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因素和保护耕地的方针

(4)与周边省(区、市)的发展相协调。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编制全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

(2)确定区域城镇发展用地规模的控制目标

(3)协调和部署影响省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全局性和整体性事项

(4)确定乡村地区非农产业布局和居民点建设的原则

(5)确定区域开发管制区划

(6)按照规划提出的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和整体部署

国防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武装力量建设:战场建设,人力物力的多种动员准备:边防、海防,空防和人防建设,战略物资的储备,国防工业建设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对人民群众和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发展国防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国防法规体系:军事理论研究,发展军事科学,制定并完善符合实际的战略战术原则:后备力量的建设,以及与国防相关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电、能源、水利、造林、气象、卫生、航天等方面的建设。重点是武装力量建设。

从两者的内容来看,它们是紧密相连的,相关的几项有用地指标如城市用地面积经济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社会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产业结构,建设用地结构。工农业生产结构,城市人口结构,就业结构。

国防建设主要依赖科技与经济。国防建设虽然不是与城市规划发生直接联系,但是保障国防建设的的主要力量在于国家经济。而国家经济的发展在于各个城市经济的发展的总和。落实经济的发展在于城市用地的布局,如工业的布局,农业生产的布局和交通线的构筑。

政策法规是针对国防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所制定的规划引导和控制政策和措施。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随着国防的地位不断的变化,政策措施也需要不断进行更换。由于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国防地位,它所处的国防地位特征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必须因地制宜,在符合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城市在国防建设的地位不同,选择适合自己的城市国防政策和技术要点,切忌类同化。因此,在城乡规划法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国防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影响国防发展的因素,这些国防因素,通过城市规划对国防建设产生作用。规划与国防建设因素最直接的联系有:通过规划手段,增强国防建设的优势,发展军民两人用企业,规划孕育着无限商机,推动技术进步,增加新的规划点。加速推进城镇化水平,为国防提供新机遇,提高城市规划集约水平,使城市在经济中获取利益。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国防建设形成了自己的规划内容,重点和一般工作要求,并采用国家安全分析和国家安全论证的方法,把生产力布局与城市布局相联系起来。使之一方面符合国防建设原理,另一方面又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两者将城市规划与国防更好地协调一致。促进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6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规划;布局原则;建设重点;济南市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人防工程规划作为建设城市人防工程、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的重要部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人防工程在战争时具有能抵抗一定武器效应的杀伤破坏能力,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工程,是保证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只有居安思危.才能长治久安。人防工程是提高国家整体防卫能力,提高城市抗御自然灾害和防空抗御能力的生命线工程,又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2]。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正在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向发展,逐步融入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中去。目前我国的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已覆盖到各县级城市,但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及使用功能等要纳入到城市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中,并保留其自身的独特性。

近年来,济南市人防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局,制定了《济南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济南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人防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将人防建设融入城市建设,使人防工程建设实现了新的跨越,带动了整个人防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人防转型升级、加速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济南市是部级的重点人防城市,战略地位更加重要。同时,随着济南市经济建设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必将给人防工程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疏散体系建设、警报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也将面临新的发展空间[3]。

一、坚持与城市建设统一规划

人防工程规划纳入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是落实人防的防护要求,是人民防空法中明确规定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是确定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布局、主要建设项目、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方案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是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的依据、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4,5]。同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适应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符合人民防空的要求。根据济南市自身发展方向及战略目标,人防工程规划应长远考虑,高瞻远瞩,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应坚持高起点综合规划。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确保人防工程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从而达到提高城市在灾害和战争条件下的稳定性和灾后城市功能的恢复能力。

(一)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人防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划,在实践中予以妥善处理。问题主要有:1)人防工程的总体布局上,现有人防工程的分布很不均匀,不能适应战争条件下就近迅速掩蔽人员和物资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临战状态下对指挥设施的分布、防空专业队的分配及城市人口的疏散方向及路线安排方面的要求;2)早期工程数量多,质量较差,不能满足现代高技术战争条件下城市防空袭的需要;3) 与发达国家相比,人防工程在数量、质量及战备要求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6]。国外发达国家如以色列将国民隐蔽于地下的能力为100%,瑞士是89%,瑞典是85% ,美国达到70%。4)工程类型(如地下战备医院、医疗救护站尚属空白)上配套不很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防空袭斗争的需要。因此,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根据人防建设和城市建设的要求,制定出人防工程建设的长远和近期规划,按规划配套、完善建设各类人防工程。

(二)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的难点

1.我国的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起步晚,缺乏成功的人防工程规划参考范例

我国的城市人防规划是以厦门市的“相结合规划”为样板及起点的。这个“相结合”的人防规划带有初期尝试的性质,规划的指标体系、规划的内容、规划的技术途径等均不够成熟 ,毁伤分析的内容较多,人防工程建设方面的规划内容相当薄弱。在国外,由于规划往往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计划,因此,它带有一定的保密性,尤其是人防规划,尽管国外的防空体制为“民防”,但也正由于保密等原因,对外透露情况的规划甚少。

2.各城市普遍缺乏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人防工程规划难以科学系统化

人防工程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当中,并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要真正将人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在一些环节问题,如城市上、下空间能否协调发展,对已建的人防工程如何改造与平时如何利用以发挥其经济功能效益、工程实施时的地质条件能否适合等问题上总找不到十分明确的依据,究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的城市没有编制城市地下空间的相关规划。因此,当人防工程规划缺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时,就难免缺乏系统性、条理性和实施的控制要素。

3.有关人防工程规划的规范、标准不齐全

这些年来,人防主管单位和有关科研院所尽管付出很大努力,但人防工程规划在规范、标准等方面始终不如一般民用工程那么齐全,系统的人防工程规划的规范始终未见出台,有关指标的适用范围也不是很明确,这就影响了人防工程规划的准确性[7]。

(三)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兼顾人防要求的落实

在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中将人民防空要求具体落实,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级人防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人防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人防建设与经济和城市建设相结合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果和新动态;介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巨大潜力以及开发利用与国外的差距,增强其地下空间开发的紧迫感;宣传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实行平战结合的优越性,在全社会形成开发地下空间落实人防要求的共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建设气候。

2.健全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地下空间立法就其系统性讲尚不完备,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需要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无法可依。当前,亟需要国家就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等方面出台配套法规,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的实施细则,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技术规范。

3.着眼长远,科学规划

地下空间开发是一种“不可逆”行为,没有科学规划的指导,盲目无序的开发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此,急需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规划与人防建设规划的对接,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必须兼顾人防建设要求,做到地上地下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二 、坚持人防工程的布局原则

人防工程规划还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更新观念,并坚持规划布局原则[8]。

(一)协调发展的原则

人防工程协调发展主要是指各类人防工程面积应按适当比例进行建设。如在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人员掩蔽工程的建设,同时还要考虑物质储备工程、医疗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建设,使各类工程建设保持适当比例,协调发展。

(二)各防护片区人防工程自成体系的原则

自成体系是指每个防护片区都应有独立的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配套工程。笔者认为,大型的单项人防工程中要划分防护单元,各防护单元自成体系,提高单个工程的防空抗毁能力。城市划分防护片区时,应尽可能与城市的各行政区设置相一致,以利于各防护片区形成独立、完备的人防工程体系。

(三)平战结合的原则

所谓平战结合原则就是人防工程要在保证战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平时的使用要求。由于平时防灾与战时防空在预警、应急反应、救灾物资贮备及抢险救灾等方面有天然的相似性,人防工程建设应将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相结合,使人防工程在平时就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战结合。

(四)功能相适应原则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居住用地上以安排人员掩蔽工程建设为主,在工业用地内以布置防空专业队工程建设为主。人口防护与重要目标防护并重原则。人口和重要目标的防护是人防工程建设的两项基本任务。因此人防工程规划布局时,应优先保证这两项基本任务的完成。

三、做好近期建设规划,明确人防建设重点

“十二五”期间,济南市地下空间建设将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因此,应抓紧城市发展的契机,做好人防规划与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结合,尤其着力做好人防近期建设规划工作:一是加大指挥工程、专业工程的建设力度,集中资源优势,逐步完善各级指挥工程与专业工程建设,将项目纳入“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的主体和建设资金的筹措;二是强化重点经济目标的防护,在经济目标较为集中的区域,应鼓励综合性地下空间及地下通道的建设;三是结合广场、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修建人防及民防工程,并与周围的人防工程或非防护空间有效连接;四是利用城市地下交通系统,尤其是地铁的建设,形成完善的人防疏散系统。

在规划近期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项目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人防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安排好人防工程建设的时序,尤其是近期的建设量。应针对济南市的具体情况,在近期规划中不仅使人防工程建设量在规模上达到要求,还应着重解决好工程类型配套问题,从而为后期人防工程建设的平稳、均衡地进行打好基础。

四、广泛合作

既然人防工程是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一个组成部分,人防部门就应开展与城建、国土、规划、交通等部门的广泛合作,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活动,处理好人防工程与其它地下建筑物相交、相汇、相容等关系,真正贯彻执行平战结合方针,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既能保证近期经济效益、城市功能作用,又能方便地实现功能转换,保证灾时战时的人防功能这一长远目标。

当前,正是济南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高速发展时期,既可以承担战时防空袭,又能承担平时使用功能的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又在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济南市地下整体规划,市政共同沟通规划,编制好人防工程的规划,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高冬梅.对我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思考[J].新建筑,2004(5)25—29

[2]肖连群.浅谈人防工程与城市地下空问利用[J].建筑与工程,2009(9):100

[3]王玉金,张涛.济南市人防办将人防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人民防空,2009(12):31-32

[4]杨延军,姜韦,郭东军,陈志龙.城市人防工程总体规划理论初探[J].地下空间2002(3)79—82.

[5]岳红彬.城市化进程中人防工程的建设规划[J].山西建筑,2004, 30(l9):14-20

[6]程明华,李沁.城市人防地下空间规划与利用探析[J]. 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6,2(7): 1248-1251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7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建议

消防设施在预防和扑救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中起了重要作用。如何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使其始终完整好用,成为当前社会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概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消防设施的内涵。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设施,一般分为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两大类。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公共财产安全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建筑消防设施主要是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的。加强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中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十八、二十条等条款对加强消防设施管理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职责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第七、八、九条等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职责和方法。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一些地方性法规也相继出台。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在现实操作层面,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一些规章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有明显冲突,如《行政许可法》,属于废止的范围。又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质量技术评价标准、消防设施维护规程和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上尚未制定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造成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参差不齐的局面。

(二)责任不够明确,管理不到位。大多数建筑在修建时,施工单位投资建造好建筑消防设施后,一旦经过建设、消防等部门单位验收后,立即将后期使用管理的责任移交给建设单位或者是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再负责后期的维护保养工作。在移交过程中,一些单位存在严重形式化,没有把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方法教授给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从而导致建设和使用脱节现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但是,一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甚至尚未健全,没有发挥应有职责,不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更无从谈起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难以保持完好有效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资金不到位,维护保养难。许多单位对于火灾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对于消防安全重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对于难以直接创造经济利益的消防设施的投入,认为可有可无,甚至看成是一种负担。对于刚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由于性能良好,维护保养费用较低,单位领导还能接受少量费用。

但是,一旦建筑消防设施出现大问题时,单位领导常常以

经济状况不好,资金紧张等理由,想方设法砍掉或者是减少消防设施资金投入,使得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自动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无法实现联动目标,难以发挥甚至是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四)公安消防机构监管不到位。公安消防机构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监督执法中指导思想不端正、监管中受行政干预较多、监督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和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受经济利益驱动,存在乱罚款、乱拉赞助、乱摊派的现象,服务意识差,亲民爱民意识不强。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部分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往往是先建设后审批,先开业后验收,消防监督部门难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消防设施先天隐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监督人员的增长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防监督管理的盲区不断增大,再加上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使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管难以到位。

三、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随着新修订《消防法》的颁布实施,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也相继出台,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这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消防法律体系的建立,与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我们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加快,消防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新《消防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政府要统筹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

之间的关系,加强对辖区消防工作的宏观调控;公安、教育、新闻、安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社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社会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逐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众多周知,消防管理部门的任务就是“防”和“消”,在预防火灾方面,既要检查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也要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从而能够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扑救火灾、实施内攻。新《消防法》加大了消防行政处罚力度,消防部门一定要用足用好这一手段,督促社会单位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纵观近几年火灾发生的原因、火灾危害程度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发展,无不与人们消防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提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火灾防控的源头。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素质,公安部消防局于 2010 年提出的重在提高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的“四个能力”建设,已经在全国推广开来。只有坚持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升全民“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逐渐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重视消防的良好局面,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主要参考文献:

[1]陆幕权.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原因及对策[M].民营经济.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第8篇

论文关键词 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公安消防机关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我国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和西方先进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相比较,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必要对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并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寻找对策,从而不断促进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一、当前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我国公安消防特别行政法,对国务院、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消防行为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中,根本没有对国家机关的消防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的组织法。这样,在执行消防法的过程中,许多国家机关会借口国家机关组织法中没有消防法的内容而拒绝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消防法对于国家机关来讲就是一纸空文。

(二)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和西方先进国家适时进行法律修改不同,我国法律法规修改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相当复杂,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修改,都相当困难,制定法律法规往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持续数年才能制定完成,对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同样如此。并且制定好的法律法规颁布后一旦开始实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便不再发生变化,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我国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同样如此。

例如: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建筑的主力军。但是,在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中,涉及到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以及施工要求的内容尚不健全,导致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与施工无法可依,同时又和原来的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现象。

(三)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不足

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人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执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由于主要领导的干涉而无法执行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的是国家机关、团体以及各种类别的企事业单位,这样也导致了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在执行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不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规定执行的国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如果不能进行限期整改,通常只是对主要领导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且大部分时候处罚力度也相当低。特别是在一些机关单位中,相关责任人一般不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法定代表人,这样就出现了法律责任和消防责任相互脱节的现象,对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程度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二、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改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弱势地位

正是因为我跟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主要依据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法。因此,为了保证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对国家机关的约束力,避免国家机关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确保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必须切实改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弱势地位,按照我国实际状况以及消防工作的特征,制定对国家机关具有约束作用的消防组织法。在消防组织法,必须明确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的手段实现对国家机关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

(二)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面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需要,同时还是保障全体公民生命和安全的需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第一,必须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度,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规划,促进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程,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我国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相适应;第二,要大力加强消防立法机制建设,按照民主以及公开立法的原则和方法,建立专家消防立法机制,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反映他们最根本的利益。第三,要努力完善当前实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不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确保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内部互相协调,互相统一。第四,要认真分析当前消防方面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特别是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必然带来设计理念、建筑风格以及消防安全技术的变化,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以及现代化工厂消防方面,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保证消防法律法规能够符合经济发展的形势,参考西方先进国家在消防法律法规建设上的经验很有必要。

(三)努力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

在我国,要想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主管领导首先必须大力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修养,充分认识到消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决不可凌驾于消防法律法规之上。在国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中,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责任人,从而确保法律责任设定和职责设定相一致,保证在发生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时责任追求的严肃性。

努力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还要努力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力度,大力加强防火设计的审核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在建、新建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检查,避免出现在消防工作上的政企不分、灭火救援体系相对混乱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