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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11 09:22:2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高职;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

面对新时期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高等职业院校承担起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需人才培养的历史重任。相应的,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由过去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调整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培养未来建筑业骨干力量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理类高职院校,也应培养适应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既懂得土木、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1]。在此背景下,对具有较强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进行改革探索有着重要意义。

一、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

1.1 跨学科性、内容多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为了使得建设法规所涉及到的内容更加全面,就将各个学科中的相关内容应用到建设法规中。建设法规的内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法规、建筑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房地产法规和相关法规[2]。

1.2 知识的抽象性

《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教学内容,并不像其他的工程类教学内容那样比较直观,可以通过公式、图像或者实际案例来进行表达[3]。

1.3 课程政策性强,课时有限

《建设法规》课程内容政策性强,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变化及更新密切相关,但一般高职院校的授课时限仅有40个学时左右。

二、课程改革的内容和方法

2.1 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做到因材施教

基于《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分析,我们在授课时应及时改进教学课程教材,把最新的建设法律法规应用到教学中;也可以把一些执业资格考试(如建造师)真题作为练习题,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同时,针对不同专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学内容上应有所区别。例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侧重于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和勘察设计法,工程造价专业侧重于招投标法和合同法,工程监理专业则侧重于施工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法的学习等,在教学内容上做到因此施教。

2.2 教学方法多元化,提高教学效果

针对建设法规课程学时少、内容多的特点,既要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又要切实保证教学效果,必须将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有机整合[4]。现将《建设法规》课程部分授课内容可采用的教学方法总结如表2-1。

表2-1《建设法规》课程内容及授课方法表

注:讲授法是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力的方法;小组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或辩论活动,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角色扮演、模拟演示:让学生以老师的角色进行备课、授课及评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通过全程案例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建设项目的过程,让学生在分析案例过程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从而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及协作学习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3优化考核方式,提高学生自主能到性和实践性

课程考试形式建议采取书面考核和课堂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考核成绩占40%,考核的形式可以以考卷或者论文的形式表现;课堂成绩占60%,具体包括学生的出勤率、在课堂上讨论时的参与程度和对案例分析的深入度等。这样不仅能够克服单纯卷面考试的弊端,又能够把学生参与课堂案例讨论和模拟演练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结语

本文对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较系统的阐述,从岗位需求和学生的发展角度出发对教学方法尝试改革,以培养学生今后进行相关专业工作“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手段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黄洁丽.《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12,12(333):123~124.

[2]马楠.《建设法规与典型案例分析》[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

第2篇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三大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其二,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

其四,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采用规范合同文本,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1)合理进行分包。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要通盘考虑,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

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

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

在施工现场,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第3篇

关键词:地铁施工;工程监理;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U23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1(C)-0133-01

一、提高工程监理意识,适应工程复杂性

工程投资大,施工线路长,施工技术难度大,分设部门多,牵涉单位广,涉及的主要参建单位和部门多,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是对所有参建监理单位的考验。为此,各参建单位,包括政府和地铁建设单位都必须提高监理意识。

(一)坚持独立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调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使这一职能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项目,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包商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从而使监理工程师自身的风险损失降低。

(二)在工程建设中实现权责一致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有关法规和受业主的委托、授权而进行的监理活动。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的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和承包合同中。

(三)严格监理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性,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工程监理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要求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不仅精通业务,而且要有较宽的知识面,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协作,责任心强,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

二、加强工程监理管理具体措施

(一)严把投标队伍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建筑市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前,按照事先确定的资格条件标准,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候选人的资质、业绩、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查,选择合理投标人的活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二是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和严重违法行为。其目的就是要通过预审选择具有经验、资金、能力和愿意承建该工程的投标候选人。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的任何一个投标人都应当具备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审查的方法一般是由投标人(承包企业)填报资格审查表,并有招标领导小组、招标人(业主)共同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间的关系。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三)严格进场人员的资格审查。1、对可动用人员的数量,专业覆盖面,高、中、初级人员的组成结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能力,已获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等进行考查,看其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对监理人员的一些检测仪器、设备考察是否有能力胜任;考察是否能够掌握的计算机管理软件,能不能满足开展正常监理工作的需要。2、通过已监理工程项目一览表考察在其注册范围内,监理过哪些行业的工程,以及哪些专业项目具有监理经验或是其特长;已监理过的工程中,类似于本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工程规模,考察他是否适应本项目。应当要求其完成过或参与过与拟委托项目级别相适应的监理工作。3、判别若交予他该项目后可投入的资源能力能否满足需要,如果对部分不满足专业要求的监理工作,其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否可接受(包括分包监理工作的单位,或拟临时聘用的监理人员资质条件等)。

(四)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制度检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是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是否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有无发生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考察建立人员对合同、图纸、规范的熟悉程度。

第4篇

【关键词】电力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对于其它施工行业来说,电力施工行业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例如电力施工需要大量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当前机组的容量越来越大,对大型施工机具的要求也比其它施工的要求要高,也因此电力施工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而且对于施工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因为竞争的激烈,再加上经济危机的冲击,已经有许多企业陷入了停工或减产的境地,相应的电力需求也大幅度降低,而且基于环保的原则,国家也出台了对于常规燃煤电厂建设的限制政策,所以电力施工的价格也持续走低,而且也由此反应出了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1.合同管理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不可小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1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环节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将贯穿于始终。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通过合同的签订,明确承包内容、施工范围、工程费用、施工期限以及质量标准等具体条款。在合同的法力约束下,各单位在全局统筹下相互协作展开工作,各行其责,履行义务。所以,不管是针对任何项目的施工,对于各相关单位来说,合同管理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环节。

1.2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相关单位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都会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发包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程的进度款;承包方则应该严格以图纸为参照,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力工程产品;最后发包方要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结算等。

1.3合同是解决工程纠纷的可靠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争执或纠纷,例如分包商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业主之间,都难以避免地会出现利益上的冲突,而解决这些矛盾的最主要依据就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好的职责和义务。综前所述,解决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的最可靠依据就是合同。

2.当前施工合同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2.1合同管理的难点

合同条款的不规范往往是造成日后诸多纠纷发生的源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常是业主具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了回避业主的义务,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目的是为了转嫁工程风险,而最终成为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的一个原因。例如,业主为了规避风险,在不适宜使用总价合同的复杂且工期长的项目中使用总价合同,尽管施工方很不情愿,但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也不得不接受,由此需要承担更多额外的风险,例如材料价格、政策风险等。另外,“口头协议”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点,虽然已经明令禁止,却还是屡见不鲜。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对外检查,而双方当事人却不履行。在实际施工中,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君子协定的口头方式为执行标准。

2.2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的部分编制与管理等与施工合同分别隶属于分公司不同职能部门。在工程项目中标之后,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以文件的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而技术交底却流于形式,最终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缺乏牢靠的衔接。在国外,参与施工的单位对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视的,因为这是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而在我国,业主与承包方往往只关注工程的建设,却忽视了合同的管理,而导致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有纰漏、细节表述模糊等问题。而且从电力工程的管理层面上看,相关部门在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对于施工合同的监管、措施等都缺乏力度。

2.3缺乏管理意识,法制观念不足

作为承发包双方的法规性文件,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但是为了规避风险,或获取更多利益,通常有许多企业的法人或合同的管理人员忽视法律对合同的保护与监督作用,未能充分运用法律条款对自己的合法利益进行保护。在合同履行中仅凭主观臆断,具有很强的随意性,而且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改合同条款。严重的,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强行篡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而使得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承包商在中标后,又有可能被强制要求降价,即合同中表述的费用低于实际的中标费用。这也是造成合同索赔难的原因。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受损者的权力,对于承包商来说,依据合同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的合法手段。而目前的不合理竞争、不平的合同条款等问题,给正常的索赔工作带来很多难题,而且许多承包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使合同索赔更加难以顺利进行。

3.改进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既存在着宏观方面的问题,又有着微观方面的问题;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在因素,鉴于此,对合同管理的改进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提高合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和定期培训,使承包商充分认识到合同对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而且合同管理也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通过法律手段,合理运用合同审查等权利,在施工前做好相关工作以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表述不准确或者条款不完善而引起的纠纷和损失。将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在施工过程中,增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水准,为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奠定基础。

3.2加强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既要注重外部环境,也要加强内部管理。最主要的是企业领导要在思想上对合同管理给予足够的认识,将合同管理与企业的发展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列入同等地位。第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为合同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把合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上。第三要有专门的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等。最后,要将合同进行统一归档,除了合同以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双方信函等及时收集、分类和保管。做好这些管理工作,可以为日后的纠纷、索赔等提供全面、可靠的法律依据。

4.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4.1明确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

明确施工合同与招投标之间的关系。施工合同的谈判与订立是以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为标志的,切忌将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分割成两个不相干的过程。而是应该根据工作性质,合理设置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使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

4.2制定与施工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措施

为了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进行,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例如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和交易行为,保护发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提供充足的法律基础。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浪潮中,合同管理是一门深刻的学问,我们应尽快与国际接轨,重视合同管理在施工管理与工程质量方面的重要性。

5.总结

近几年,我国各项工程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然而合同管理却始终未能引起各单位的足够重视,因而造成了许多难以解决的纠纷和不可挽回的损失。笔者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引起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提供良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杨浩.对于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建筑市场与招投标,2007,(4):41-43.

[2]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基础知识及应用[M].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7,49.

第5篇

【关键词】洪潮江水库;财务管理;加固工程建设

洪潮江水库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西北部的南流江支流洪潮江上,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控制集雨面积402km2,设计正常水位28.00m,设计洪水位29.11m,校核洪水位30.12m,死水位22.00m,总库容7.14亿m3,有效库容2.93亿m3。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有:主坝1座,副坝6座,溢洪道2座,和2座灌溉放水涵。主副坝全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为34.8m。溢洪道为宽顶堰型式,总最大泄洪量为1281m3/s。

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913.68万元,工程于2007年5月开始建设实施,2009年12月完工,完建工程达到相关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期间顺利通过水利部派出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的稽察、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等检查。2012年11月通过蓄水安全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各枢纽建筑物达到设计要求,功能正常发挥,防洪兴利效益明显。

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能顺利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法人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在建设管理工作中主要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中,切实履行“四制”,项目法人协调参建各方各司其职

项目建设“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要明确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特别是建设实施阶段的负总责的职责,接受质监机构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配合监理机构加强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的监督检查。依靠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相互制约和各自履行职责的合同关系,协调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框架内形成项目建设管理的合力,加强项目建设在进度、投资和质量方面的保证与控制,以便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在项目建设中,完善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与安全控制到位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承包商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三个体系为: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设计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1.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广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受理并开展质量监督业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来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作为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建全了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文精神组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定项目法人管理人员18人,设立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成立专职质量检查机构,联合监理机构对各道工序、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认证。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将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置于监理工程师的控制之下: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监理部根据建设监理合同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在项目法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更大量的工作,是进行质量控制,项目法人依法赋予监理单位“质量认证和否决权”及“工程付款凭证签字认可权”。

3.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是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三个体系中的最基础体系,对确保工程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勘测)设计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人员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测员、安全生产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重点抓好以上三个体系的建设,参建各方均成立了质量管理机构,在项目法人负总责的前提中使三个质量控制体系相互配合,对项目实体质量进行了很好的控制。顺利通过自治区水利厅认定的质量检测单位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前抽检,抽检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项目法人主要严把如下几项工作:施工承包商在“三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验收,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对不合格的或者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进行返工或修补。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建立、建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试块、试件及中间产品、水泥和钢筋等原材料,在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要求,代表建设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设计单位派出现场设计组,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规格、型号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并符合国家标准。

三、在项目建设中,规范财务管理,使项目建设资金按规范规定使用

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建设以来,项目法人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设立项目专用帐户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法人设置独立财务管理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配有财务人员两名:其中会计1名,会计师职称,出纳1名,助理会计师职称。依据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本项目实际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一般费用开支财务审批按经办人申报、会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工程款审批按承包商申请,监理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支付。整个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没有重大设计变更,投资基本按招标预算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前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顺利通过了审计部门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四、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控制,及时按相关规定,组织或申请各个阶段的验收

本着严控进度,根据工程实体完建情况和验收权限,项目法人及时组织或申请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的原则。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10月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于同年12月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完成了法人验收工作。2010年9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主持的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2012年9月通过市级档案部门主持的档案专项验收。同年11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从整个建设实施过程来看,在进度上基本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实施,从开工到完工经历了三个汛期的洪水考验,全面完成合同建设内容。

五、完善和规范项目的档案资料,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在项目法人总负责及其委托的监理机构的检查督促下,参建各方均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及时进行了工程实体的质量评定和资料系统收集工作,为按时进行法人验收及后续阶段的验收乃到竣工验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建设实施阶段多次请上级档案部门到现场指导档案整理工作,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内容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手续完备,归档图纸按规定要求统一折叠。项目共形成竣工档案87卷,其中竣工图263张,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竣工图反映工程特征和工程实况,档案整理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六、结束语

项目的建设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阶段,项目法人如何在质量、进度和资金等方面重点实施建设管理工作对工程的优劣起着关键作用。纵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管理阶段的工作,在自治区水利厅和北海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项目法人切实负起了法定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四制”,积极协调参建各方在工程质量与安全、进度和资金控制等方面相互配合,各自履行职责又协调统一,圆满完成了施工任务,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质量与安全事故。竣工项目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达到了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保证了水库蓄水防洪等功能的正常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毫无疑问,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为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在后续的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培养了一批有实战经验的技术干部。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

第6篇

关键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建设;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加快了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水库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担负着城乡灌溉、防洪、发电、旅游和养殖等重要任务,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目前,我国一些水库设施面临着使用年限长、管理不善、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般是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招投标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工程实施,其中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关键环节,若出现管理不善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到工程竣工后水库功能的有效发挥,而且也会给水库的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因此,如何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工作就成为施工单位建设实施阶段重点关注的焦点。

1工程概况

某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控制集雨面积402km2,设计正常水位28.00m,设计洪水位29.11m,校核洪水位30.12m,死水位22.00m,总库容7.14亿m3,有效库容2.93亿m3。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有:主坝1座,副坝6座,溢洪道2座,和2座灌溉放水涵。主副坝全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为34.8m。溢洪道为宽顶堰型式,总最大泄洪量为1281m3/s。

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913.68万元,工程于2007年5月开始建设实施,2009年12月完工,完建工程达到相关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期间顺利通过水利部派出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的稽察、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等检查。2012年11月通过蓄水安全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各枢纽建筑物达到设计要求,功能正常发挥,防洪兴利效益明显。

2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要点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能顺利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法人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在建设管理工作中主要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2.1在项目建设中,切实履行“四制”,项目法人协调参建各方各司其职

项目建设“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要明确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含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阶段)特别是建设实施阶段的负总责的职责,接受质监机构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配合监理机构加强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的监督检查。依靠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相互制约和各自履行职责的合同关系,协调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框架内形成项目建设管理的合力,加强项目建设在进度、投资和质量方面的保证与控制,以便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2在项目建设中,完善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与安全控制到位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承包商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三个体系为: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设计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1)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受理并开展质量监督业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来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水库工程管理局作为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建全了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文精神组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定项目法人管理人员18人,设立专门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成立专职质量检查机构,联合监理机构对各道工序、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认证。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将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置于监理工程师的控制之下: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监理部根据建设监理合同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在项目法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更大量的工作,是进行质量控制,项目法人依法赋予监理单位“质量认证和否决权”及“工程付款凭证签字认可权”。

(3)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三个体系中的最基础体系,对确保工程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勘测)设计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人员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测员、安全生产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重点抓好以上三个体系的建设,参建各方均成立了质量管理机构,在项目法人负总责的前提中使三个质量控制体系相互配合,对项目实体质量进行了很好的控制。顺利通过自治区水利厅认定的质量检测单位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前抽检,抽检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项目法人主要严把如下几项工作:施工承包商在“三检”(初检、复检和终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证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验收,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对不合格的或者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进行返工或修补。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建立、建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试块、试件及中间产品、水泥和钢筋等原材料,在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要求,代表建设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设计单位派出现场设计组,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规格、型号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并符合国家标准。

2.3在项目建设中,规范财务管理,使项目建设资金按规范规定使用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建设以来,项目法人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设立项目专用帐户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项目法人设置独立财务管理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配有财务人员两名:其中会计1名,会计师职称,出纳1名,助理会计师职称。依据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本项目实际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一般费用开支财务审批按经办人申报、会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工程款审批按承包商申请,监理审核,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支付。整个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没有重大设计变更,投资基本按招标预算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前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顺利通过了审计部门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2.4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控制,及时按相关规定,组织或申请各个阶段的验

本着严控进度,根据工程实体完建情况和验收权限,项目法人及时组织或申请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的原则。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10月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于同年12月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完成了法人验收工作。2010年9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主持的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2012年9月通过市级档案部门主持的档案专项验收。同年11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从整个建设实施过程来看,在进度上基本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实施,从开工到完工经历了三个汛期的洪水考验,全面完成合同建设内容。

2.5完善和规范项目的档案资料,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在项目法人总负责及其委托的监理机构的检查督促下,参建各方均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及时进行了工程实体的质量评定和资料系统收集工作,为按时进行法人验收及后续阶段的验收乃到竣工验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建设实施阶段多次请上级档案部门到现场指导档案整理工作,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内容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按规定要求统一折叠。项目共形成竣工档案87卷,其中竣工图263张,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竣工图反映工程特征和工程实况,档案整理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阶段。这就需要工程项目各参建方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协调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等方面的工作,并制定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应急机制,避免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高的成绩,得到各参与主体的一致好评,也为水库工程管理局在后续的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的管理来说,行政管理层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减少,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强化等问题屡屡出现。因此,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交底原则

合同签订部门应对建安施工合同进行交底,特别是对合同签订背景、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接口关系等部分进行交底,以便于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二)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该原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因此,合同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唯一依据。项目各职能部门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合同不仅仅是指合同文本本身,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中发包方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包含图纸、技术规范、验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性文件。

(三)工程项目顺利交工原则

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不能孤立的、单纯的为了合同管理而管理。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文字清晰准确,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存在不采用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笼统的文本进行签约的情况,导致常出现合同条款措辞含糊不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描述量不对等以及细则说明缺乏等合同文本不严谨的现象。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规范,致使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施工合同条款多由发包方制定,合同文件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发包方常要求承包商接受“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发包方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作为合同的重要条约;发包方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以及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窝工损失等转嫁给承包方;发包方常盲目压缩工期,又受资金不足、设计图纸不到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工期甚是紧张。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的签订并非一蹴而就的,其需要经历诸多的审核步骤,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的执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这无疑就导致了合同签订和执行中,存在诸多的合同风险。此外,成本核算机制健全与否,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如果企业的预算成本评估能力较差、支付结算制度不完善等出现的话,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与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四)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的需要,而签订一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的合同。比如,一些承包商在进行承包的过程中,不考虑自身的承受条件,为了能够顺利的承包工程,而通过非法的手段,比如贿赂或者假借其他的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此外,有些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的规定中,将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或者对合同内容随意修改,扩大自己的权利范围。比如:发包方在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约来支付工程的进度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等。

三、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一)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1.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2.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从招标出发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是以招标作为基础的,发包方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便要明确相关的合同条款及细节,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应是其关注的重点。而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为主要的合同,是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科学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体现上述三者信息,在对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上,要明确其执行的顺序#工程的范围以及工程的总造价等相关因素,并且明确工程造价调整的办法以及工程进度#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要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变更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且实现风险的合理划分,使合同对于工程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实现。要杜绝一些合同延迟签订或者没有合同先行施工的情况,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三)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实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索赔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建立相应的工程索赔制度,才能更好的规范合同索赔工作。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以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始终以合同内容为依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充分考虑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从而以便在进行索赔时能够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条款相结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寻找索赔证据。

(四)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降低合同的风险。首先,企业要从人员的招聘着手,在选拔人才的时候不仅要对选拔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纠错能力、敏感度能力进行考量,还需要对其计算机水平、工程建设等知识进行测试,保证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在人员的培训方面,应该多举办一些培训会或者讲座,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放在重点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培养起来,使得其自身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素养的水平得以提升。

结束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围绕着这个重要方面来开展,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对其含义能够深刻理解,明确其责任的主体,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对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不同的技巧,善于寻找新的方法,对新问题积极的解决,保证合同的各方能够自觉的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行业的秩序。

参考文献:

[1]张书巧.刍议建筑工程的合同风险与防范对策[J].江西建材,2014,02:241.

第8篇

关键词:方法与技巧;工程建设监理;预见性;洞察;控制;管理者;与时俱进

引言: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以及批准的项目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监督管理。从我监理过的几个水电站工程显示,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管理工作,主要是投资大、工期长,工作量多,关系错综复杂、纵向横向范围广,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广泛的知识面和比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且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足够的管理知识和社会协调能力,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和技术规范,掌握工程管理合同和监理工作管理规程规范的主要流程。遵守各项监理制度,做到依法监理,公正廉洁,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坚持科学、求实、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以技术规范和合同管理为依据,从工程大局出发,努力提高监理工作的原则性、灵活性、预见性、及时和主动性,发挥监理人员管理和技术特长,为业主和承包商出谋划策,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从而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1.1 监理业务范围急需拓展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是目前监理一般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了解,尤其是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控制能力有限,项目监理总体效果难以体现。

1.2 监理市场应规范化

目前有的建设单位仍受旧的管理体制影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在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质量、工期控制方面,不讲科学,不讲程序,不通过监理单位而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把本该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的监理单位置于尴尬境地,不仅造成了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也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 目前监理行业的要求

面对目前监理行业的形势,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没有综合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没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就不一定能胜任监理工作,要想提高监理人员监理管理知识应用水平,就离不开实践的过程,经验来自积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离不开工程经验,而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的经验和阅历,博学多才、见多识广就能对将要发生的问题加以预见,并能够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或方法加以控制、处理,减少工程损失,因此,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的要求,从我近几年来监理工作实践总结如下:

2.1 监理工作的原则

工程建设监理是项新兴管理行业,对监理人员的能力、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思想素质、道德修养有着较高的要求,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政求实。广泛学习有关科学知识,掌握一定深度的专业技术知识并为之所用,只有坚持不懈地用新知识给自己充电,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监理水平,做到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才能有效的驾驽监理工作,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

2.2 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高智能、技术密集型的服务工作,也是一项实践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行业,其效果的优劣,关键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因此,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并且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律、计算机应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工程建设的复合型人才,才能胜任和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2.3 具有卓越预见性和敏锐洞察问题的能力

水电站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投资大、工期长,不可预见的因素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因此,作为一个工程的高级管理者,必须具备卓越预见性和敏锐洞察问题的能力,因为影响工程建设的因素贯穿整个施工进程,一些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没有明显的预兆,某些侵犯对方、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的,有时候还会以假象来迷惑监理人员,如果没有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的行为,必将使工程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最终逃避不了法律的严惩,对于人为的或机械(设备)故障,使用劣质材料等原因出现的一些不可预见问题,如得不到及时得处理或处理不当,就会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或对机械设备造成损坏和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针对工程中的“多发病”、“常见病”,应重点加以预控,尽可能的事先想到处理问题的方案,预料未来将要发生什么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体现监理工作的重点,真正发挥监理这一特殊服务行业的作用。

2.4 监理工作的及时性和主动性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为达到工程预控的目标,要多看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多下现场,多观察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多向工人师傅请教问题,做到口勤、腿勤、手勤、脑勤,只有多动脑筋,善于思考,及时发现问题或隐患,对此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掌握出现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划清楚各方的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在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不要乱说话,弄清楚后再下结论,以免彼此间产生误会,影响我们监理形象,只有对出现的问题加以及时和主动控制,才能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2.5 协调关系能力

监理工程师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除了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工作经历以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无误地掌握工程施工情况。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及国家计委、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项目建设所作的批文批示和建设各方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和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同心同力,克服各种困难,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后续工程高效、有序、顺利的进行。

3 结束语

当前监理工作的任务是完善监理工作体系、规范监理工作程序,通过各种方式与渠道全面提升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管理素质,拓展监理业务范围,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工作。随着我国加入了WTO,我们的监理工作也应力争做到与国际化接轨,多多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只有这样,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做到与时俱进,时刻拥有新鲜的血液,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拥有自己的一片领域。

参考文献

[1]监理概论[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年

[2]中国建设监理学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