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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合同范本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5 18:12:35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1篇

关键词:会计基础;会计信息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管理策略。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实现资金安全目标的重要基础。CD公司以会计基础工作为抓手,总体部署、系统梳理,比对“一本制度”及流程标准化管理环境下财务管理要求与实际工作需要的差异,细化工作要求,将提升资金安全管理与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促进政策、标准执行到位,有效保障财务集约化成果,通过巩固基础工作成果,改善管理薄弱环节,强化管控措施,规范经营管理。

2.范围和目标。以规范报销相关业务为重点,按照基础工作创优达标要求将通用制度和标准流程、前端业务和会计反映、传统方式和信息化手段、问题分析和管理提升相结合,本着全面性、前瞻性、通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建立一套分类合理、覆盖全面的CD公司报销业务操作指引;以同业对标管理提升为平台,将资金安全管理提升至整个公司层面,在公司涉及会计报销业务的各部室、各基层单位范围内全面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明确财务报销流程、时点、附件资料规范等要求,建立起公司上下一致、规范、统一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从流程上保障资金安全;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结合内控建设整体推进计划,将内控建设成果与资金安全管理紧密联系,通过内控流程完善提升工作,实现管理层级清晰,控制点、风险点明确,工作内容详实,监督控制有的放矢的资金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加强顶层设计 确保资金安全。CD公司本着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巩固财务管理成果,确保资金安全的目标,对照指标体系逐一梳理考核事项,成立工作组织,编制资金安全管理方案。按照资金物料管理、薪酬往来款项管理、资产税金管理、工程内控管理、成本预算管理、总账电费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八类将指标进行分解,各岗位专责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总体协调本专业管理工作,从提升专业管理角度查找影响数据质量因素,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立即制定措施整改提升。将专业管理提升措施汇总,按照协同处理和部门内部处理两类进行划分,按照不同要求分级组织,根据推进需要制定不同措施精心组织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2.借助“五位一体”协同机制提升会计基础管理。资金安全管理是一个日常性、连贯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的内容比较庞杂。随着财务集约化工作的逐步深入,财务与业务的融合度越来越高,而贯穿核算始终,作为重要环节之一的报销业务,更是业务部门参与度最高的工作流程。会计基础资料失真直接导致的就是财务信息不准确的重大风险,为保证我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我公司采用审批流程与全面预算管理流程双重管控双重保障的模式,加强过程管控效果。在审批流程管控中以经济事项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为主,采用“五位一体”管理理念,建立上至职能部室下至基层班组的专人负责的预算填报及业务报销专责队伍,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业经理两级审批负责对报销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财务专业负责对经济业务的规范性、合规性进行审批,通过层次审批保证基础资料质量。随着目前财务信息化程度的增强,审批流程已内嵌入管理系统中,为更好地发挥流程管控作用,CD公司从归口管理、层级管控两方面优化流程,结合内控建设完善,系统梳理财务业务融合流程,关注重要风险点和控制点,在系统流程基础上加入费用预算、资本性预算与现金预算上报环节校验核对,执行环节后续实施跟踪比对,在经济事项的计划性和计划执行全过程的完整性上增强管控,确保审批流程、全面预算管控流程双重发挥管控效果,财务业务高度融合,制度标准宣贯快速响应执行到位,也为报销工作及相关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流程保障。

3.以会计基础工作创优为契机,规范报销业务把牢数据入口关。随着财务集约化的不断深入,会计凭证基本依靠业务集成生成,会计凭证作为财务管理基础数据来源和追本溯源的依据,会计凭证是否及时、准确、规范,直接影响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在现形势下会计凭证质量主要依赖于业务部门报销业务原始单据的质量,因此,CD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创优不仅仅局限于财务内部提升,而是将其提升至企业依法治企、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通过经济事项全覆盖提升管理水平的公司层高度进行总体安排与布置。

结合国网公司通用制度规定,完成《国网天津CD供电公司原始凭证管理手册》编制工作,分别从报销资料规范、系统操作规范、报销方式区分等不同层面共同规范各类报销业务要求,把牢基础数据入口质量关,确保接收高质量基础数据。

图1:前端业务处理规范手册

4.注重各类检查成果应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CD公司将各类审计检查作为管理提升成果检验的契机,以各类检查事项要求作为工作的标准,及时将各类检查管理要求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动态优化管理标准。同时,注重检查问题的整改及成果再利用,在日常管理中重点关注问题点的整改管理情况,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CD公司结合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综合审计财务自查工作、2014年度资金安全督查自查活动、人力资源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自查活动,结合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与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人资部等按照检查标准从兼顾业务、财务两个专业管理要求的角度,对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及薪酬管理等费用的报销要求进行了明确,保持公司层面同一事项不同专业管理要求一致,归口管理与财务部门从不同口径互相配合协同推进、规范管理、加强管控,防范检查风险。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2篇

从修法过程来看,基金法的修改顺应了基金业发展的立法要求,顺应了业界和监管部门的实际需要。可以概括为,“三股力量”的立法需求将基金法推上了修改的快车道。

一是“求变”,公募基金发展遇到瓶颈制约。从1998年开始发展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的发展走过了15个年头。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从1998年的100多亿元,用了四年到2002年发展到1000多亿元,又用了五年到2007年发展到3.2万亿元,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

但到了2008年以后,公募基金发展遇到了明显的瓶颈,近几年都徘徊在2.5万亿元左右。

由于原基金法根据基金业早期发展的需要,设定了较为严格的行政许可和监管限制,比如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资格、产品审批、关联交易等方面。

随着基金业的发展壮大,原来的过于严格的基金管制方式已经难以适应基金业发展的需要。基金业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适度地放开行政管制,加强基金监管,促进基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求生”,私募基金长期无法可依。原基金法主要规范了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对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私募基金缺乏相关规定。

实践中的私募基金主要采取了两种变通形式:一种是账户型,即以工作室、投资顾问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等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投资者进行投资管理。这种账户型私募基金,其运作完全依靠民间的个人信誉维系,属于纯民间行为、地下运作,靠君子协议,投资者权益缺乏基本的保障。

另一种是公司型或合伙企业型,即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进行集合理财,按照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约束。但这类私募基金的扩张、退出机制都不灵活,税收和管理成本较高,发展受限。

由于这两类基金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游离于监管之外,其投资活动基本没有约束,投资者利益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这种形势下,私募基金越来越迫切地要求获得合法的法律地位进行规范运作,而投资者也希望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求安”,资产管理业风险不断积聚。

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根据客户资产管理的需要,推出了种类多样的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也快速扩大。

截至2012年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3.53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6万亿元,信托资产达到7.47万亿元,保险资产达到7.35万亿元,券商资管产品达到1.89万亿元。

这些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但在多个方面也蕴含着相当的金融风险。

比如法律关系不清楚的问题、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风险收益不匹配问题等。总之,在资产管理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其进行规范、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也成为基金法修改的重要推动力量。 松绑公募基金

顺应基金业发展的立法需求,此次基金法的修改沿着三条路线展开,对基金业制度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改和调整,为基金业的创新发展打开了广阔的制度空间。

第一条路线,新基金法为公开募集基金松绑解缚,为公募基金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发展空间。

首先,原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将基金管理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专属业务。但在基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基金管理公司也出现了同质化等问题。

引入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公募基金业务,相当于引入“活水”,丰富了基金管理人形式,促进市场竞争。

为此,新基金法第12条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这就为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开了一扇门。

最近,证监会已经出台了规定,计划引入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投资机构、PE四类机构参与公募基金的管理。

其次,放开基金托管人。从1998年基金托管制度实施以来,由于商业银行在安全保管资产、办理结算、投资监督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人才优势与系统优势,因此原来的基金法律法规都将基金托管人限定于商业银行,目前主要业务集中于20多家境内商业银行。

现在,一些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希望能够参与基金托管业务,同时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对托管服务种类与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通过托管市场竞争,提升托管服务水平。

从实践来看,已有个别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试点开展非公募资产的托管业务,积累了一定的资产托管经验,也具备了基本的人力和系统条件。

所以新基金法第33条在修改中对基金托管人也适当放宽到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这实际上是打破了基金托管业务由商业银行垄断的局面,打破了身份的限制,看能力不看身份。

第三,放开基金产品审批。原来基金产品少,市场和投资者对基金产品不了解,由监管部门实行核准制。但这不利于管理人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者的需求及时推出新的产品,随着基金产品的多样化,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都要求法律放宽对基金产品的审核,把精力集中到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上来。

第四,放开关联交易。原基金法对关联交易是严格禁止的,但在实践中遇到新的问题,现在商业银行普遍上市,这些银行托管的基金市值占到全部基金市值的85%以上,这样所托管的基金就被堵死了投资于该银行的股票的可能,对一些指数基金更是不能受限不能投资指数成份股;还有不少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较多,其控股的基金公司因此也不能参与投资于新股上市,这既不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也不利于市场竞争。

新基金法对关联交易根据实践的需要做了适度放开,并同时规定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义务,要求关联交易要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有限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第五,放宽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原基金法没有对基金从业人员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主要是适用证券法的禁止性规定,但实践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在法律修改中,不少意见建议借鉴境外的做法,希望在不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通过增强行业透明度来防范老鼠仓,而不是简单地禁止基金从业人员的证券投资。

新基金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二是他们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三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对这类人员从事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这样规定既开禁了对有关从业人员的证券投资限制,更有利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护。 正名非公开募集

现有很多以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所以很多人建议要把这些现存的公司型基金和合伙型基金直接纳入基金法调整。

但后来发现在法律关系上存在严重障碍,公司是股权关系,合伙是合伙关系,而基金的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

法律关系不顺就带来一系列运作上的矛盾。中国的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主要定位于规范普通的经营性企业,公司也好、合伙企业也好,其自身就是一个经营实体;而基金自身并不从事经营,是一个外部管理的信托财产,是一个纯粹的投资工具,很难按照中国的公司法规定进行运作。

现在所谓的以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运作的私募基金,其实并没有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事实上处于违法状态。

从现行法律规定看,基金运作和公司法、合法企业法之间有四个明显的冲突:

一、企业主体与信托财产的冲突。公司、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工商登记,取得法人或者经营主体地位,而基金只是一块信托财产,只作财产登记,且应由主管机关负责登记。

二、募集与出资冲突。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出资、增资和减资等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不得随意更改;公司的出资、增资要履行验资程序,要支付一定数量的验资费用,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资要经过债权人同意且履行公告程序等。而基金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或赎回是很频繁的事务,如果采用公司形式,就要经常履行增资程序或减资程序,操作复杂、成本很高。

三、自管与他管的冲突。公司成立后,投资者投入公司的资本便成为公司法人的财产,由公司自己经营管理,所以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很多强制性规定,比如通常需要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财务总监等。

基金往往只是一笔财产,是一个投资者资金汇聚成的投资工具,其具体运作由外部的基金管理人来进行,根本不需要叠床架屋来设置这些公司治理结构,所以如果严格按照公司法来运作基金,也将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成本。

四、利润分配的冲突。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而基金的收益基本上都要分配给投资者,如果采取公司形式,基金难以做到及时分配投资收益,也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

尽管实践当中不少基金以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进行注册,但又难以严格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运行,处于实际上的违法状态。将这些现存的私募基金直接纳入基金法并不可行,私募基金也要在信托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构造。

为此,新基金法在原来的契约型公募基金基础上,借鉴公司和合伙企业的治理结构,新设计了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下面设常设机构,可以称作理事会,有点类似于公司股东大会下面所设的董事会,行使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等职权(第49条)。

这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常设机构可以更好地发挥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监督,特别是在相关机构投资者或个人较集中地持有基金份额时,可以通过常设机构对基金活动进行监督。这种类型的基金不仅可以用于私募基金,也可以用于公募基金。

另外一种形式,借鉴有限合伙企业的运作机理,规定私募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强化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第94条)。

依照新基金法设立的私募基金,就和现在市场上所谓的私募基金有明显区别:在组织形式上为契约型基金,而不是用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实体;在基金行业协会进行备案,不进行工商登记。同时,按照第八条的规定,这类基金不是公司和合伙企业那样的纳税主体。 统一资管标准

对于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成分很复杂,很多超出现有法律规范范围。

考虑到现在金融机构分业监管的格局,这些业务也都有各自的监管部门,这次基金法的修订,没有直接明确将金融机构的这类业务全部直接纳入,而是作了一个衔接性的规定即第32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进行规范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章的原则制定。”

也就是说,金融机构采用非公开募集基金形式进行证券投资的,实际上还是由各自监管部门分别按照基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自规范。

基金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从事公开募集基金业务,还可以依法申请证监部门的核准。

修订后的基金法,实际上将为广义的资产管理行业树立标杆,树立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模式,也充分体现了基金业的制度优势。 私募原则监管

新基金法对私募基金规定得很原则,仅第1章第10条,有点像基本法,构建了与公募基金有所区别的法律框架。

合格投资者制度。即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把金融产品提供给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或者称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新基金法对合格投资者从五个方面作了规范。

一是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二是达到规定的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三是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四是基金份额达到规定限额;五是合格投资者累计不能超过200人,200人的限额是与证券法公开发行的规定相衔接。

非公开的募集方式。首先,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自然人募集资金;第二,要求其资金募集中不得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既不得使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进行宣传,也不得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宣传。

基金合同为中心的原则。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主要事务都由基金合同自主约定,由基金当事人自主协商、自律管理。这充分体现了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在基金运作中的中心地位,也符合非公开募集基金灵活运作的需要。

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实行登记制,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合伙企业,也没有严格的股东条件。为了充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行业协会进行登记,而不是基金监管部门。

私募基金的备案。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同时,为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持有人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

基金的托管制度。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托管要求作了一个例外性规定。托管制度作为基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私募基金来说,一般需要进行托管。但考虑到私募基金自律管理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如果基金合同对是否托管另有约定,也可以不托管。

基金的投资范围。原基金法规定了公开募集基金应当投资于上市证券,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更加灵活,投资范围也需要更加宽泛。从国内外实践来看,私募基金有的以投资于上市证券为主,有的以投资于未上市股权为主。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3篇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管理,而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在财务管理上,企业运用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会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是许多企业在运营时没有一个良好的机制,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企业发展缓慢,甚至破产。企业融资也是制约着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途径少等因素都影响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现就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1企业融资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之间的联系

财务管理和企业融资有着密切的关联,企业融资本身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企业在财务管理运营上,融资充当着重要角色。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随之加大,融资成为必要。企业在融资时主要的手段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方式为增资扩股、一级资本市场融资等,而增资扩股或可通过原股东追加资本金,或可引入第三方资本;而间接融资通常采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而融资能否实现预期目的,则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团队建设、运行水平、发展预期等因素,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企业的财务管控水平和能力。因此,实现融资离不开财务管理水平的支撑。

2企业财务管理中影响融资的突出问题

由于企业融资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联性,在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时,对企业融资有着很大的推进作用。但是,如果财务管理体系混乱,管控能力薄弱,即使企业暂时的经济效益好,也会让投资方对企业发展预期降低,造成融资困难。企业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2.1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企业财务的管理与控制直接关联到企业的正常运作,而一个有效的财务管理必须要有一套规范、严密的制度体系。财务管理不似产品创新、营销创新,可以突破常规,只要能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就可以,财务管理本身有严格的法定性,同时又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灵活性。财务管理上,要求对现金的支出与存放、货款支付、报销等各个资金的收取、支付与核算都要有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本身要求的制度规章。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微小型企业,由于偏重于成本的考虑,或者主观上的随意性,对财务制度的建设常被忽视,除了应付不可缺少的税务需要,必要的财务管理与管控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落实。

2.2企业财务管理混乱

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制度的执行上,存在随意性,制度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摆设,成为应付检查的形式工具。反映在领导随意干涉企业财务,以领导意志左右财务管理,往往以自己的喜好决定财务管理具体事项,枉顾具体制度安排。其结果是制度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成本管理失控、支付失控、内部出现贪腐,导致整个企业管理混乱。

2.3资金管控运作失措

有些企业,制度的建设及执行都能得到较好的落实,财务人员能认真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领导也顺从制度的约束,但只能说这只是履行了财务管理的部分功能,即会计核算功能,并没有真正担负起财务管理的另一项重要职能――资金运作。资金运作从宽泛的角度而言是指对企业存量资金的有效利用、企业内资金流的优化、供应商货款支付期限利用、应收款余额的控制及因应企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融资的实施和融资成本的控制等。一个企业要想实现规模发展或跨越式发展,离不开资本的融合,即产品与资本的结合。而企业对资本的结合就需要财务的资金运作,资金运作是资本结合的前提。资金运作能力和水平反映一个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只有良好的资金运作能力,加上资本方对企业产品和未来的预期看好,才能达到产品与资本的有机结合。但是,很多企业都是过多强调财务的规范,而没有重视或加强对财务管理中资金管控运作能力的培养。

以上三个主要问题中任何一个问题的存在,都对企业发展的融资造成负面影响。

3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3.1规范财务,推动企业运作提升,为融资打基础

企业如无法实现本身自有资金运用的滚动发展需要,就需要融资。要融资,除了产品本身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外,要求企业整体的管理运行能力达到资本方或社会企业认可的标准规范的水平。企业管理是一个系统,牵涉人、财、物、信息的系统管理,其中财务管理是系统管理的基础,而规范的财务管理是对企业其他要素经济管理的核心。只要能建立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必能推动其他管理要素的管理规范化,并进一步推动企业系统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而企业运作水平的高低,除却产品本身,就体现在运行是否规范、运行是否高效两方面。所以说规范是反映企业运行水平的标杆,而财务管理的规范则是企业规范的核心。只有规范,才有可能赢得资本方的关注和兴趣,为融资打好基础。

3.2提升资金管控水平,实现融资

如前所说,只有规范管理才能引起资本方或银行等资金融入方的兴趣,但兴趣只是一种可能。要让第三方投入资金或借钱给你,还得考察企业的未来预期、资金的风险管控能力、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的安全性等因素,当然不同的融资方式其要求的侧重点会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资金的风险管控能力及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效率。一个企业,如果财务对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强,企业资金随时会处于风险状态,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一旦资金出现不可控风险,导致资金流断裂,企业就会因失血而破产,任凭你产品如何好也于事无补。同样的,如果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没有能遵循在安全前提下的效益化原则,没有能从企业战略融合角度规划资金使用,简单机械的履行资金的收付职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进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这样的企业,资金融入方是不会把钱放心交给你的。

因此,只有提升资金管控水平,加强资金使用的风控能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才能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4篇

关键词:资金管理平台 资金管理 影响

一、资金管理平台的框架结构

(一)资金管理平台的内涵

资金管理平台是以表单为载体,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资金业务处理平台、过程监控平台、信息反馈平台和决策支持平台。

(二)资金管理平台基本特征

资金管理平台基本特征为:“一个平台、分级管理、全程控制、动态监控、直观反映”。“一个平台”即建立统一资金管理平台,是公司同总部唯一的资金工作平台,同会计一级核算系统(融合方案)紧密集成、同ERP系统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相互融合。“分级管理”即在统一、规范的流程体系下,实行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全程控制”是指对处理资金业务全过程(即从资金计划到资金结算的全程)进行记录、监督和控制。“动态监控”是指对资金流实时进行监督和控制。“直观反映”是指以规范统一的业务流程或业务表单为载体,实时反映资金流量、资金存量信息。

(三)资金管理平台的作用

资金管理平台的主要作用为:在公司范围内搭建集中、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加强对现金流的过程管理和控制,优化资金运行,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同时通过资金管理平台与WEB系统、会计核算系统、ERP系统、合同系统、银行系统、封闭结算系统融合集成,实现资金管理模式从“管理资金”向“资金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资金管理平台主要功能

资金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基本涵盖了资金管理工作的所有业务内容,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票证管理、债务管理、往来管理、银企交互管理、现金流量管理等11个功能模块。其主要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以表单为载体,以流程为控制,进行资金管理的动态监控。通过设立统一系统规则,配置标准化流程,运用信息共享及流程监控,实现资金管理的动态监控。

(2)以业务端发起为源头,实施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应用WEB系统,以业务部门发起为源头,使资金管理从财务管理向业务管理的延伸,从而实现资金管理的全程控制。

(3)规范现金流量、计划要素、资金流向管理,实施资金流量、流向、要素化控制。以现金流量、计划要素、资金流向为表单基础信息,逐笔反映资金的流量、流向、要素及状态,实施资金流量、流向、要素化控制。

(4)设置统驭科目,建立统一平台,实施信息共享。设置货币资金统驭科目,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进行科目统驭设置,使资金管理平台成为唯一处理资金业务的平台,所有资金业务必须全部纳入资金管理平台管理,资金信息共享,实现资金业务高度集中管理,全面提高公司资金掌控能力。

(5)采集客户信息,实施统一客户管理。对收集的各类客户信息进行统一归集整理,并以标准化(文档、表格、字段等格式)的形式体现在系统中,包括客户概况、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经营状况、财务信息、信用记录、行业分析等内容,在全公司范围内统一客户信息。同时对于资金往来信息,开展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现金贡献分析与评价,为实现客户资源的价值化管理奠定基础。

(6)建立“总部对总部”银企互联模式,实施“银企直连”。公司总部与银行总部,建立“总部对总部”的银企互联模式,实现资金业务的归口管理,为公司建立统一的“资金池”奠定基础。

(7)统一基础信息,实施规范化管理。对流程、表单、编码、要素、凭证模版的统一标准管理,明确填制方法,统一操作步骤,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基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原始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资金管理平台实施成效

资金管理平台推广实施,实现了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控,直观反映了资金的运行动态,使资金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不再局限于资金的总量和存量控制,而是充分拓展到资金流向、流量、要素、状态等资金运行方面,对资金管理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1.直观反映资金来龙去脉,全面提升资金掌控能力

所有资金业务全部纳入资金平台管理,通过标准流程和统一管理,对所有资金业务从计划编制、表单填写、付款发起、凭证生成、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和监控,直观反映资金的来龙去脉,全面提升了资金管理者的资金掌控能力。

2.数据信息共享,多维信息加工,为资金管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全面提升资金决策支持能力

资金管理平台同FIMIS7.0、ERP系统、成本系统、合同系统、客户系统、网上报销系统相互融合系统集成,根据管理者的决策需求,运用科学有效的分析方法,对资金原始数据进行多维分析、整理和加工,及时炼化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成为资金管理者“指挥沙盘”,全面提升资金决策支持能力。

3.资金管理平台资金流量、要素化控制,推动资金精细化管理发展,提高资金计划能力、资金保障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执行把关能力

资金流量、流向、要素化控制,改变了过去资金“存量集中、总量控制”管理模式,实现了资金管理的资金流量、要素化控制模式,使资金管理者以现金流为切入点,有效预测现金流量,量入为出,平衡资金头寸,合理有效利用资金;充分挖掘内部资金潜力,确保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优化资金占用;加强风险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预警系统,有效进行资金风险防范;严格资金计划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用途和去向与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一致,有效地支持和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推动资金精细化管理发展,全面提高资金计划能力、资金保障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执行把关能力。

4.突破资金管理局限性,实现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在资金管理平台中,无论是资金计划的编制还是资金支付的发起,全部通过WEB系统由业务部门编制和发起,使资金管理的职能作用不能再局限于对资金本身的管理,而是充分延伸到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当中,通过对每一笔资金流入、流出的实时计划、反映、监督和控制,实现可对企业生产运行的有效管控,实现了财务会计与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

5.逐步形成以“现金流”为核心的资金集中管理体系,促进资金管理水平纵深发展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5篇

    美国次贷危机的出现,加上各国货币政策的影响,全球经济放缓了增长速度,世界金融市场也不太稳定,这是因为货币汇率、能源及粮价的变化影响了世界资本的流向及发展规模。而国内还面临世界短期投机资本的入侵,维护国家经济及金融安全的难度更大。为方便国家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我们必须制定相应的策略,强化控制和管理跨境资本的流动趋势。另外,还应预防和减少运用贸易、商业信用等方式将套利投资资金进跨境转移的问题,应强化管理和规范常见项目的外汇收支行为,并及时查验它同现实的贸易工作是否一致,有效控制和规范短期外债的出现,尤其应做好贸易收结汇及信贷管理工作。

    二、对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完善的建议

    金融体系在国家经济结构中,属于脆弱、敏感而又极其重要的环节,针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其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都较为发达和完善,既包括制定和落实货币政策、采取宏观调控政策的中央银行,同时也有集聚众多功能且在金融体系中占主导作用的商业银行,还有各种非银行金融单位,它们也有着各自的职责。

    (一)防范金融风险金融领域中,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应认真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并对市场展开调查,要及时发现有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确保金融市场安全、规范化发展,同时还应完善防范金融风险的相关法制。

    (二)重视合规金融文化建设注重构建先进的合规金融文化,让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金融活动及行为都能做到有理可循并严格走法定程序,要控制和预防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合规金融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按相关规定经营、道德滑坡等,这些都是影响金融市场稳健和谐的重要原因,风险管理包括合规与违规两种情况,它们是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合规即建立相关的运作机制,完善专业、独立的合规管理机构,并形成集识别、评价、检测合规风险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合规的实施,离不开全员的共同努力、监督等,同时还应坚持合规问责制。合规同时也是金融监管的一种外延,只有监管同内部合规结合起来,方可维护稳定的金融市场秩序。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6篇

关键词:大学生;集体资金;研究思路;方法;管理模式

一、前言

大学生集体资金主要指大学生班费、社团费、兴趣小组及类似集体自然组织的活动经费,是组织成员自发筹集维系组织生存和便于组织管理所发生的人财物等各种耗费。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我国家庭收入水平快速提高,大学生支付能力随之增强,使得学生在大学期间有条件凭业余爱好参加自己喜欢的学生社团,也促使了大学生集体资金形式多样化,数目可观,但管理手段和方法跟不上,导致资金管理者收支随意,其他同学“谈费色变”现象的发生。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大学生不存在缴纳班费、社团费等,而我国大学生班费(学生的社团费等)客观存在,也是必然存在。目前,该资金全部由班级(社团等)自筹自管,至今没有正式提升到学校宏观管理层面上,也没有一个专业的规范可行的管理模式。所以,管理混乱,诸如该领域的乱收费、开支随意、账目不清、私自占用乃至贪污等问题层出不穷,践踏了学生的利益,伤害了学生的心灵,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产生不利影响。

二、研究思路及方法

为了使得大学生集体资金能够“规范、合理、便利、高效”管理,针对大学在校班级和社团等团体展开班费、社团费等集体资金管理情况调研,揭示学生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探索最佳管理模式。首先,围绕大学生集体资金的筹集和运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其次,选择相关人员为调查研究对象,主要面向高校大学生和负责学生管理的班主任、辅导员及代课老师;第三,对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大学生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专业视角分析其原因,利用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对资金管理的要求,设计提出了大学生集体资金的“一站式监管”模式。该模式主要考虑了这样几个关键问题:一是要充分利用《会计法》的严肃性、《会计准则》的严密性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约束性来设计本模式;二是该模式的可操作性要强。对于这种“尴尬资金”不能纳入官方正轨管理,要全权由大学生自我管理,具体对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要求不能太高,相关专业教师或部门工作人员作为顾问指导工作;三是班级(社团等)资金使用灵活便利;四是从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集体资金管理问题,统一。

(一)模式运行原理

1.学校(系、部)集体资金管理站,负责全校(系、部)的大学生集体资金一站总控管理,隶属于校(系)学生管理的负责机构,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2.校(系)集体资金管理站职能及机构职责分工。(1)管理站职能:管理站是下属各班级(社团等组织)的资金管理、核算、监督工作的指导部门。其管理职能是根据班(社团等)维持和发展计划编制和下达资金预算,并对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总结报告。(2)管理站行政部职责:①负责管理站的日常公共事务协调与管理;②负责行政政策的上传下达;③负责管理站外部事务沟通协调;④负责管理站的维持和发展工作。(3)管理站财务部职责:①负责账簿建立、管理和登记工作;②负责接收和审核下属各班级(社团等组织)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并记账核算;③负责登记和保管各资金中心数据信息簿;④负责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和预留印鉴。(4)管理站审计部职责:①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基本财务控制制度,包括财务记账制度、财务审计制度、财务稽核制度;②负责监督本站各种财务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③负责纠正各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④负责审查本站和下属班(社团等)违规行为,保护大学生资金的安全与完整;⑤根据相关制度,详细认真查审下属单位(班(社团等))账务资料信息,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5)管理站稽核部职责:①负责稽查本站账簿资料信息的合理性、合规性及有效性;②负责稽查本站与下属单位(班(社团等))账务资料信息的一致性;③负责进行下属单位的资金盘点工作;④定期出具稽核报告。3.班级(社团等)资金中心职能及职责分工。(1)班级(社团等)资金中心职能:资金中心是班级(社团等)的资金筹集、保管、运用的管理部门,接受上级校(系)资金管理站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本中心下属机构共同协商制定本中心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沟通,将资金管理意见和建议及相关管理政策规定及时上传下达。组织审议费用开支方案。(2)资金中心筹集部职责:①负责合理开发资金筹集渠道;②负责本组织的资金收缴和记录工作;③负责与本组织的资金保管部进行资金移交及记录工作;④负责出具并张贴资金筹集及收缴情况公告;⑤负责结余资金的退还及记录工作。(3)资金中心保管部职责:①负责接收本组织资金筹集部的移交资金及记录工作;②负责妥善保管本组织的全部资金;③负责按照本组织资金稽核部的规范支付凭证办理资金结算;④负责记录资金支付信息并及时传递结算凭证;⑤参与本组织的资金盘点工作;⑥负责结余资金的移交及记录工作。(4)资金中心使用部职责:①负责考察并提出本组织资金使用方案;②负责取得资金支付凭证、办理审核手续及信息记录工作;③负责与资金稽核部进行支付凭证交接工作;④负责定期出具并张贴资金开支情况公告。(5)资金中心稽核部职责:①负责检查资金筹集和收缴工作合理性及资料记录规范性;②负责检查本组织资金保管日常工作规范性;③负责本组织资金盘点工作;④负责掌握市场行情和资金使用合理性审查工作;⑤负责本组织凭证审查、保管及报送工作;⑥负责本组织资料信息与上级校(系)资金管理站账务资料信息核对工作。4.大学生集体资金一站式管理工作简易流程。(1)流程图示(图3)。(2)流程解读。①资金中心筹集部移交资金给保管部。②资金中心使用部将制定的此次资金开支计划交给稽核部。③资金中心的稽核部将计划经过征询、签批手续完备之后交给保管部。④资金中心保管部履行资金结算手续,取得结算凭证。⑤资金中心将取得的结算凭证交给稽核部,由稽核部完备审批手续。⑥资金中心依据完备手续的原始凭证送交管理站财务部报账记账。⑦管理站稽核部对本站财务部账务进行稽核、对资金中的各部资金、信息登记簿和凭证进行稽核。⑧管理站审计部对本站各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各部工作及账务信息进行稽核。5.班级(社团)资金中心的资金运动流程。

(二)该模式解决的问题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7篇

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及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现代商品流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商务、工商、科技、供销合作、知识产权等有关行业、产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财政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负责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资金额度;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及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会同财政部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具体包括:

(一) 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环保服务、信息服务、广告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二) 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

(三) 农村生产、生活用品流通及服务体系建设。

(四) 全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

(五)现代服务业的区域性综合试点。

(六)规范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环境,建设维护诚信等制度体系。

(七)财政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领域。

第六条 专项资金优先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上述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第三章 资金分配方式

第八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以因素法分配,确需考虑专业规划布局、项目特点的,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九条 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依据产业行业布局、支持重点、各地区相关发展指标、工作基础、及当年预算规模、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地方财力等因素,经测算后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 项目法分配资金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选拔,专项资金安排到符合要求的企业或单位。

第十一条 需要选择试点地区时,试点地区以有关专业规划布局或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等方式统筹确定。

第四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视业务需要及工作基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当年专项资金的实施目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

第十三条 符合工作要求及条件的地区,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财政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本省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对各省报送的实施方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预算初步建议进行审核后,于每年6月15日前将专项资金全部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在7月15日前全部下达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额度及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前期报送的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具体方案,于资金下达三个月内报财政部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具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开竣工期限等。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备案前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备案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将项目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报财政部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以及中央财政其他资金的统筹使用,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有效、安全支付。

第二十一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有关业务指导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并及时验收,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总结。

第二十二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三)主营业务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支持范围,业务模式明确,人才资源具备,经营能力突出;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评价重点是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建设实施情况、项目社会及经济效益等。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将不定期抽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备案。

资金管理合同范本第8篇

关键词:企业 内控制度 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270-02

作为中国会计界继新会计准则之后又一项与国际趋同的成果,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科学地构建了一套内部环境优化、风险评估科学、控制措施得当、信息沟通迅捷、监督制约有力的内部控制框架,有利于优化企业管理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有利于保障资本安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无论是对于巩固企业防范风险舞弊的“防火墙”,还是铸牢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安全网”,都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内控制度实施的深远意义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内控制度实施具有深远意义。

1.构建了一个标准框架。科学地构建了一套内部环境优化、风险评估科学、控制措施得当、信息沟通迅捷、监督制约有力的内部控制框架。可以有效地解决政出多门、要求不一、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监管效益、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优化企业管理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有利于保障资本安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2.强化了一种内控理念。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了由内部牵制、单一会计控制向全面、全员、全程的风险控制的观念转变,将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立信守诚、和谐进取、健康向上的内控文化,对深化企业改革,推进金融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建立了一套内控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对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约束,提高了企业资源管理与利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夯实了一个制度基础,基本规范的制定实施,既是促进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度有效执行的配套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推动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令行禁止的重要机制保障。

3.确立了一个实施模式。有效地化解了标准制度与实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提高了内控标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认性,增强了标准的执行力。构筑了一个联动平台,在环环相扣、相互关联的大会计系统之中,完备的会计法规为会计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内控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具体应用

基本规范在企业内控标准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起统驭作用,描绘了企业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必须建立的框架结构,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要素等基本要求,是制定应用指引、评价指引、鉴证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依据。

1.应用指引给企业带来什么。应用指引在内控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企业主要业务与事项的应用指引。目前印发的征求意见稿,基本涵盖了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固定资产、存货、工程项目、无形资产、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协议、业务外包、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人力资源政策、信息系统控制、衍生工具、企业并购和关联交易等,这些都是企业最为常见、带有普遍性、迫切需要加强风险控制的业务环节和领域。随着征求意见的逐步深入,在具体项目构成上可能会作必要调整。二是针对特殊企业或者行业的应用指引。比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类企业,由于其经营业务特殊,涉及金融风险,与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关系重大,在内部控制方面,除遵循一般内部控制要求外,有必要规定特殊应用指引,构成应用指引的组成部分。

2.企业内部控制有章可循。基本规范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惯例,确立了我国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框架,并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科学界定内部控制的内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二是准确定位内部控制的目标,要求企业在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基础上,着力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三是合理确定内部控制的原则,要求企业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全过程中贯彻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四是统筹构建内部控制的要素,构建了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五是开创性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

3.内部控制的着眼点。就《基本控制规范》要求管理层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问题。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和要求,包括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报告的出具和披露等。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鉴证指引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基本规范要求,接受委托从事内部控制鉴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负责内部控制咨询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服务。在具体实施中,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各种因素十分复杂,各企业还必须根据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内控制度执行中的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目标定位于以下几个方面,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是在结合中国企业实际、比较其他国家和经济体企业内控目标之后作出的科学选择。

1.在现金流管理内控机制上。一要加强现金预算管理,重点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的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二要严格现金收支预算控制,及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重点监测经营性现金流与到期债务等情况,调节资金收付平衡,严格控制支付风险;三要规范货币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控方案,实施重大资金筹集、使用、款项的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调度,应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2.在采购与付款内控机制上。一要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成立包括采购、生产、质检、仓储等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价小组,侧重对所购商品性能、质检、价格、付款条件及供应商信誉的综合评价。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采购数量和质量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完整、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二要建立采购价格形成机制,成立包括企业管理层,采购、生产、财务、质检、法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采购价格委员会。应实施大额定单集中采购或以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并密切跟踪市场价格动态,完善价格调整机制,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三要建立存货预警机制,加强存货管理制度,采用经济批量等方法,科学确定存货的最佳采购批量与资金占用,适时采购,有效控制储存成本,实现“最优储备”内控目标。

3.在销售与收款内控机制上。一要建立销售政策形成机制和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根据区域市场的需求情况,制定相应的区域价格、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在客户选择上,应充分了解客户的信誉、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防范应收账款的潜在风险;在合同审批环节,应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收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进行审查,根据预期收益、资金周转、市场竞争等要求,适时调整价格策略。二要建立应收账款管理责任制,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和逾期催收制度,跟踪客户履约情况,定期评估客户信用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通过有效的激励与警戒机制,将货款回笼率与销售人员的业务考核挂购,落实收款责任,有效规避坏账损失风险。三要加强应收票据的管理,制定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管理的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定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强票据合法性、真实性的查验,完善票据到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或票据贴现等管理程序,有效防范票据风险。

4.在重大合同的财务审核上。一要参与重大合同制定的评审,着重对合同中涉及资产价格、数量、收付款条件的形成等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四个方面: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二要强化重大合同执行的审查,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应签而未签订合同的或未通过验收的业务,财会部门应提出意见,拒绝付款。

5.要注重内控机制的动态管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管理需求和发展阶段,建立相应的内控机制;同时要根据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

6.引入中介机构、专家等外部意见。如企业对外重大投资等会计政策的运用,都应征询会计、评估等会计咨询中介机构、专家的意见,再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总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和规范了企业内部控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就能铸牢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安全网”,搭建安全的风险控制平台,促进企业和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这个平台,让内部控制的幼苗成长为替企业遮风挡雨的“参天大树”,为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保驾护航的“守护神”。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李连华.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链接与互动[J].会计研究

3.阎达五,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