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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28 0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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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论文

第1篇

(一)经营管理水平低下。我国尽管已经对金融体制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不仅逐步提高了银行的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银行的管理能力,同时也切实提高了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然而,就银行内部信贷管理而言形势仍十分严峻,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定位不准确使得风险不能得以妥善的控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未对信贷风险进行全面的判别。同时,在贷款过程中忽视后期的管理;二是缺乏成熟、一体化的风险预警系统,使得风险无法被第一时间发现。同时,由于政策的缺失使得风险被发现后也未必能第一时间纠正过来;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风险分析工具。目前所使用的风险分析工具无法与时俱进的满足当前信贷管理的需求。同时,银行内部的效率低下以及缺乏成熟的监测机制也是信贷管理出现问题的重要因素。然而,尽管我国商业银行早已开展了股份制改革,但由于新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使得尚未打牢基础,因此许多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存在以组织结构混乱为代表的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使得信贷无法得到有力的审查以及全面的控制。

(二)信贷人员专业素质有待加强。从选人用人上来看,一些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人员的选聘时,追求的更多的是量而非质,这就使得所招聘的从事信贷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没有树立信贷风险意识,最终导致基层信贷工作的开展停滞不前;同时,从管理与培训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往往并不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业务有关的培训,使得原本综合素质偏低的工作人员更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仅如此,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忽视创建对信贷人员进行奖励与晋升的机制,使得行业中的一些资深人士为了自身的发展与利益,跳槽频繁。这也导致银行无法全面、持续的掌握客户信息。

(三)信贷过于集中。信贷过于集中是导致商业银行濒临破产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拿2008年的金融危机来说,包括一些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承受不了巨大的冲击,濒临倒闭。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信贷过分集中便是主因之一。假设银行信贷过分集中,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的极端风险上升,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情况下,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就目前我国现状来说,由于信贷资源的单一,使得商业银行将过多贷款集中发放于一些利好的行业。不仅如此,为了吸引大型企业的注意力,使其将存款存入本银行,商业银行也只能将贷款集中到这些企业的身上,势必产生信贷过分集中的情形。

(四)政府干预的风险。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不受政府管理与掌控,然而,这并不代表银行与政府毫不相关。我国商业银行从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信贷业务便是其中的代表。一方面,地方政府工作中主推的建设项目通常也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融资项目,具体由哪家银行操办取决于政府,因此,银行常常需要依靠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的要求常常会左右银行是否进行贷款,甚至使其降低贷款的门槛;当贷款方发生经营问题时,便没有能力还清银行贷款,此时,政府通常希望银行不予追究,最终使得贷款“打水漂”。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成熟的企业破产救济机制,而机制的缺乏使得银行遇到贷款企业破产之类的问题时无法将风险平摊,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当前,我国银行监管的立法尚不完善,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无法匹配,难以实现有效的银行监管。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多达4000余部,但仍主要依赖以《商业银行法》为代表的少数几部法律。这些法律建立的相对较早,且内容较为单一,无法适应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这些法律法规也为形成一个较为系统、完整的体制,无法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控探究成对金融体系的实际监管。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银行信贷的综合授信系统。要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进行行之有效的防范,从根本上来说便是要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假设能够建立并健全有效的授信系统,便能够成功掌控贷款的质量。综合授信指的是商业银行基于全面评估信贷相对方的财务情况以及信用状况,确定银行所愿承担的风险量,该风险量便是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对信贷相对方开展集中控制的制度。就综合授信来说,具有简单、有效的特征,基于既定的额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信贷的安全性,将信贷控制在银行可控的范围之内。该办法已经享誉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他们利用最多的是最小值核定法,银行依照贷款人所申请的授信业务余额对其真正的资金需求与还款能力等进行分析,并基于有关法律、规定等指标获取最小值,该最小值便是企业被核准的授信额度。最小值核定法是一种能够为国内金融机构所采用的好方法。

(二)建立并完善银行内部的监控体制。一方面,为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应当专设对风险资产进行管理的专业机构,从而确保信贷的质量。管理机构不但能够对信贷资金开展时时跟踪与管理,对于信贷资金,也能够进行行之有效的划分,同时,对于一些存有问题的项目与单位,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对于明确发现问题的贷款,可及时追讨。同时,要将贷款的追回责任落实到人,例如以停薪等方式处分问题贷款的负责人,力求贷款能够最大程度追回。另一方面,要将贷款的审查与发放的部门分开,两者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又各司其职。审查部门做好贷款相对人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了解其经济状况以及还贷能力、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而贷款部门则根据流程进行贷款的发放,并掌握好贷款发放的额度。两部门分开能够防止贷款权利过于集中,切实规避审批中所存在的风险。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将着眼点放在我国银行监管的实际工作中,同时运用国外先进的经验和管理办法。我国银行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就必须深入研究国外银行业监管领域在立法上成功的经验,并站在世界的高度用前瞻性的眼光看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将我国当前银行发展的现状与监管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特征的法律实践体系。一是要补足短板,完善不足,建立健全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法律制度。比如可以以银行信贷业务的性质与功能为基础,打造出授权分责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规范各类审批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贷款的审批与发放有制度相支撑;又如可以根据规范化监督制约等原则,建立其行之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再如建立并健全资本金等制度,并基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实现信贷资产质量的提升,结构的优化等,使内部控制制度在银行中发挥出积极的推动作用;还有以计算机等高新技术为保障而打造的金融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制度等等。二是要吸取教训,善于总结,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政策。

(四)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首先,应当拓展国际资本引入的途径,并发掘资本引进的深度,调整好商业银行调整结构。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来看,国有企业常常是银行的大股东,处主导地位。这些企业由于自身的设计缺陷使得其在入股商业银行后,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治理结构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拓宽国际资本引入渠道,能够推动银行治理结构朝着良性方向改革,能够有效对信贷风险进行防控。其次,应当设立单独的、能够直接与高层对接的银行内部监控与评估部门,并打造出相应的信贷报告线路。该部门能够时时对银行运营管理开展卓有成效的监督,并就所发现的问题的情况直接向高层汇报。该部门还能够定期向董事会等高层汇报审计情况与信贷情况。由于及时获取了这些情况与信息,使得董事会等银行高层管理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信贷中所遇到的问题,并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得信贷款项被及时追回,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商业银行应当将“经营风险”纳入企业的文化建设中,打造出相应的信贷文化。同时,必须健全与完全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为依托,切实让规章制度发挥效能。

(五)实行积极的贷款定价策略。在信贷管理中,假设银行要取得最佳的经济利益,就必须要对贷款进行合理、正确的定价。根据国外一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可以得知,贷款定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为各大银行所重视。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常常运用固定利率政策,贷款利率遵循统一的标准,因此无论是对大型企业还是小客户,不管企业的风险指数为多少,都采用同样的利率,这种固定利率政策使得银行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也使得资金无法获取最高的收益。对于一些风险与收益都非常高的贷款项目,基于固定的利率政策,让银行无法从中获取更多利润,致使银行积极性不高;而一些信誉不达标的企业同样也能获取这样利率的信贷,让银行风险进一步上升。特别是近些年,国际金融一体化的格局初步形成,利率市场化对我国而言不再遥不可及,我国商业银行在逐渐掌握定价的主动权。

三、总结

第2篇

“关联交易”(connectedtransaction)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称之为“关联方交易”,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对关联者的揭示》称之为“关联者之间的交易”。因此,准确判断关联方是正确理解、识别关联交易的关键和前提。

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关联方的具体定义,但明确规定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这一判断标准给出了各方在横向和纵向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从纵向看,关联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从横向看,当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该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该准则进一步规定,“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去也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而实现控制的方式包括:(一)通过一方拥有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二)虽未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二、关联交易产生的根源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自由竞争的加剧,导致生产、技术和资金的不断集中,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专业化和规模化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模式。为获取最大化利润,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不断扩大规模,于是出现了集团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企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在集团地内部,专业化又成为一个基本特征.以往由一个经济实体完成的企业功能往往转由多个企业来实现,而由于是在同一个控制者之间,所以,这种分工和合作往往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关联交易既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又适应了竞争的需要。而此时如果不存在独立第三者的利益,也就没有所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制度也在发生变化。股份制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制度,又为公司股东设置了风险防火墙。而这种企业法人制度恰恰成为不公平交易产生的制度根源。

从各国立法来看,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司财产权利的独立性;(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3)公司独立人格的完整性;(4)资本多数决。这些基本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原则本身有其先天缺陷,很容易被滥用。例如,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使得“内部人控制”现象便成为可能,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又如,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利用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另外,“资本多数决”规则,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利用资本优势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关联交易的产生尚有一些特殊原因:

(一)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的缺失。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平衡现代公司利益相关者之权益的基本规范,应包括两个关注点:一是股东权的保护与股东的平等待遇,二是董事会的监督与董事会的责任。

尽管我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多年,但很多企业在内部治理方面是“形似神离”,这点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偏差,导致上市公司“重融资轻治理”现象积疴难返、疾重难治。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从国有企业通过剥离生产性资产改组而来,和控股母公司在人事任免、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混同”的现象,有的甚至就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母公司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使其成为母公司的提线木偶,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而由于股权分置和一股独大,对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害在公司内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

(二)公司的外部治理不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当股东对该公司不满时,可以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这样,当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场必然引入新的投资者收购这家企业,更换公司的权力层和管理层。但是,由于目前国有股不能流通,股权过分集中,外部治理结构就无法发挥作用,公司的管理层就受不到来自外部的约束。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多以协议收购为主,这也给关联交易提供了存在的基础。

(三)公平竞争的缺失。成熟的市场经济,是经营主体之间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竞争,任何限制竞争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都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但现阶段,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竞相提供诸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将成本和利润在不同的税负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从而避税,形成所谓的“税收洼地效应”,尽管税法对此也有所调整,但其征收和监管难度很大。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性质上看,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公平的关联交易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前者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后者则会损害其他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法规作要进行规范和限制的。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

(一)人格混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在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经营方面存在依附关系,被控制的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或者和控制公司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也没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因此,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根据自身的利益操纵关联交易的条件。

(二)资本抽逃。我国实行的法定资本制度,遵循资本限额、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三原则,旨在保证公司的赔偿能力,对此《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所必须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抽逃资本的法律责任。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很多关联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企业的注册资金。尽管资本金的多寡和公司的赔偿能力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正相关关系,但资本金的抽逃至少增大了债权债务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表明了公司出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责任削弱。

(三)利益输送。交易的一方缺乏独立谈判的能力,导致交易条件往往显失公允。控制方企业往往可以按照其单方面的利益需求,将成本和费用通过合同交易方式转移给对方,从而操纵利润。

(四)交易虚假。很多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交易,捏造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中国的“银广夏”、“蓝田”、美国的安然等公司无不是通过虚假的关联交易,凭空捏造其收入增长的事实,欺骗投资者。而一些企业在面临债权人的追索时,利用合同进行不对价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甚至直接或授意另一从属公司与被执行公司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使被执行公司财产转移到关联公司其他公司名下,或者在参与分配时占有较大份额

四、关联交易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影响

银行贷款作为目前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企业之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往往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不正当关联交易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

1、信用膨胀、授信过度。有时从单个企业的贷款量看,可能并不会大,但关联企业成员往往串通其他成员,隐名获取贷款,规避法律,而且被控制企业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从关联企业的整体上看,就会存在授信过度的问题。

2、担保虚化。担保制度可使债权的效力扩及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第二还款来源,转移债权人债的风险,为贷款债权提供安全屏障。表面上看,关联企业担保是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之间的独立行为,对贷款是有保证作用的。但由于关联和控制关系,被控制的一方对担保的做出和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控制方,因此,它对控制企业的担保效力和担保能力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3、信息失真,风险信号钝化。其一,借款人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银行在放款时无法准确判断贷款风险。其二,关联交易的隐秘性,使得银行无法监控借款用途。其三,贷款检查失效,风险预警钝化。

4、逃废债务。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关联交易也是逃废债的重要途径。控制方企业往往通过前述的抽逃资金、剥离资产、悬空债务、转移财产等道德异化行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这样一种困境:碍于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无法向转移资产的幕后关联企业直索还款责任。于是,大量的贷款无法得到有效回收,金融机构蒙受极大损失。

五、国外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控制

关联交易所导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都对此有深入研究,并在法律和其他方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揭开公司面纱原则(theprincipleof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s)

日益增长的现代商业社会的复杂性,使人们认识到将每个公司都看作独立法人的传统观点与公司集团通过复杂的组织结构完成统一商业任务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因此而产生.这一理论旨在突破有限责任原则的严格限制,用现实的态度来解决集团公司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揭开公司面纱的核心是否定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此基础上,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判决的基础和依据主要有包括:1、。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制。4、资产和事务的过度混合。即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混合在一起,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5、公平和合理的考虑。

(二)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

又称“从属求偿”原则,是美国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深化和具体运用。其含义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分配破产财产时,将债务人的关联公司作为债权人的求偿予以推迟,直到其他债权人得到偿付后,再将破产财产的余额用来清偿关联公司的债务。国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次级债权”原则。

股东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是否适用深石原则,取决于三个条件:母公司完全控制了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欺诈、不当或不公平的行为;母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子公司债权人的行为。一句话,子公司实质上仅仅是母公司的工具,而非独立存在的民事主体。具体表现为:(1)子公司资本显著不足;(2)母公司对子公司之控制权行使,违反了受托人之诚信义务;(3)母公司无视子公司独立人格而违反公司法规范性之规定;子公司缺乏完整的财务记录;(4)资产混同或不当流动。

第3篇

1.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秩序

当前的信贷市场没有进行规范化、统一化的秩序建立,特别是针对于不同地方的城镇、乡镇里的中小型企业实施一些规定,例如,推行企业暂行条例,乡镇企业经营条例等等,在整个大的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不规范的市场秩序,不仅没有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有效的约束力,也不能对企业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这样不利于保障中小企业的利润稳定和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

2.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

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国家宏观政策对中小企业造成的影响较大:当出现的是限制性的政策时,需要解决供过于求的问题时,中小企业处在生产链条上的末端,自然而然对其生产发展形成很大的影响。而当出现的是较为缓和的政策时,国家鼓励企业的大力发展,首先收益的是大型企业。所以中小型企业受到政策方面是影响较大,特别是利率政策方面的调整,很不利于中小企业控制企业发展成本。例如在2009年上半年国家鼓励各大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是现实的状况却是银行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出现提供给中小型企业的信贷资金很少或者贷款集中流向高质量行业和大型企业的现象,导致中小型企业出现融资难,企业经济生产和发展步履维艰。同样是作为市场的主体在发展,中小型企业在市场上产生的影响力却很小。

3.多样化的经济结构

多样化的经济结构也成为中小型企业信贷风险的影响因素之一。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经济成分较为复杂,主要有股份制企业、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多种形式。很多中小型企业还没有建立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体制改革。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体制改革只是纸上谈兵,没有进行深刻的变化,还存在很多任用和家族具有连带关系的人员,导致中小型企业的产权混乱,不利于企业增添活力,限制企业的生产发展。

4.薄弱的资金体系

中小型企业薄弱的资金体系也是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在前期,中小型企业在进行生产运作时,由于投资主体自身的经济的原因,投资企业的资金较少,加上投资主体较为分散,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为企业的生产运作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这在开始就注定了中小型企业薄弱的资金体系。后期加上国家政策的原因以及地方政府没有建立完整的扶持中小型企业的体制,这对中小型企业再次进行资本扩大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薄弱的资金体系就意味着中小企业的资产薄弱,在银行上用来抵押的信贷资产不足,加大了出现信贷风险的几率。

5.缺乏规范的财务信息的管理

进行借贷双方的信息管理是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产生的必要手段。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对自身的财务信息没有进行有效规范的管理,出现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信息谎报以及财务收入报表不规范等情况,这些都会给银行进行信息核实带来很多的阻碍。此外中小型企业不注重企业信用形象的建立与维持,借贷危机出现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出现拖欠或者逃逸等违反道德与法律的行为。中小型企业自身缺乏对财务信息的有效管理造成信贷风险的产生的一大因素。

二、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中小型企业防范信贷风险解决措施

1.加强对中小型企业信贷信息的评估与监控

银行本身就是生产和汇集八方信贷信息的机构。在对中小型企业进行信贷业务前后,要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加强对中小型企业信贷信息的确认与监控。例如,在进行信贷业务前,派发专门的人员对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评估与核实,进行信贷业务时要求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资料与文件,要求开设实名账户进行资金核算等。对中小型企业贷款后的动态的信息监控也是防范信贷风险产生的重要措施。例如,信贷业务人员要不定时地对贷款的中小型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包括对贷款项目流向、企业项目进展、市场动态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这样可以随时掌握中小型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向,对企业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监控,时刻防范企业信贷风险出现。

2.加强针对中小型企业信贷的预警机制

银行可通过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内容建立一个专门的预警机制,设立专门的机制机构,强化银行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在该机构负责的人员会对企业的信贷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早发现企业贷款的预警信号,一旦发现企业经营效益出现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3.设立中小型企业信贷服务通道

针对中小型企业信贷业务设立的服务通道是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途径。这样既加快了中小型企业贷款审批的步伐,提高了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效率,为双方都节省了办理时间,也有利于银行实时掌握企业的信贷信息,控制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贷风险,建立中小型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加强银行全方位地掌握中小企业企业的信贷风险动态。与此同时,银行方面还可以加快金融领域的体制改革,通过发展企业投资市场和债券市场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企业的发展。

4.有效性选择信贷企业对象

面对众多的中小型企业都有信贷业务的需要,银行要加强对不同企业的进行分析,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地位以及企业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在中小型企业里有效性地选择需要进行信贷业务的企业。制定一些标准提高信贷准入门槛以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例如,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要求且具备一定的企业运作能力,能够获稳定的经济效益,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等。

三、从企业的角度分析中小型企业防范信贷风险解决措施

1.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壮大资金体系

雄厚的资金储备是维持企业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也是中小型企业防范信贷风险的保障。中小型企业可以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与社会、政府的融资合作,扩大企业资金储备,促进企业自身的经济发展。此外还要加强企业对信贷资产进行管理,加强对信贷资产的科学掌握和控制,可以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掌握信贷资产的流向与动向,从而做到掌控企业信贷资金。这样的企业在银行进行信贷业务的时候,不仅可以提高办理的时效性,而且双方来说,这都是规避信贷风险的稳固有力屏障。

2.维护中小企业的信用形象

企业信用形象是企业无形的资产。中小型企业要主动积极维护企业自身信用形象,规范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以及信贷行为,对出现信贷预警的项目要及时处理,例如在银行贷款即将到期的款项要及时还清,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我国现在十分注重信用制度的建设,正在大力建设与发展信用制度,要求在当前的基础上,研究出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分技术标准,这样不仅可以针对信用等级进行实效性的业务办理,也有利于维持双方的信贷关系。

3.加强中小型企业的信息管理

信贷风险的形成多数是因为借贷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形成的,所以中小型企业要加强自身信息的管理,特别是信贷相关信息的管理,通过科学的信息管理不仅可以降低银行收集企业信息的难度与成本,保持双方信息的对称性,这样也规避了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贷风险。

四、结语

第4篇

1.商业理解。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商业目标,即从商业角度确定项目的目标和所要达到的效果,然后根据这种知识确定数据挖掘的目标。在本文中,该目标就是利用银行现有的真实数据,采用最合适的任务安排和挖掘算法,为银行提供一个现成可用的,经过评估的贷款拖欠者预测模板,而不需要用户自己建立模型就可以解决实际问题。

2.数据理解。数据理解的关键是数据源的选择。本示例为了获得现有的贷款拖欠数据,需要从名为bankloan.sav的数据文件中把流bayes_bankloan.str选择出来。然后为数据源添加一个类型节点,我们可以看出,影响default的因素有:年龄、学历、最近工作的工龄、收入、信用卡债务、其他债务。

3.数据准备。在构建模型时,有些目标字段的值不完整或者是空值,如果不经过数据的处理直接进行数据的使用,可能会导致预测结果的错误,为了排除这些观测值以防止在模型评估中使用,就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在例中,我们为类型节点添加一个选择节点,并在在“条件”框中,输入default='$null$',这样就可以达到对数据进行缺失处理的目的。

4.模型建立。Clementine提供了多种预测算法,如C5.0、神经网络、Logistic回归等,本文中我们选用贝叶斯网络节点建模,具体的操作过程如下所示。Step1:将一个类型节点添加到源节点bankloan.sav,并将default字段的方向设置为输出,其他所有字段的方向设置为输入。Step2:由于我们构建了多个不同类型的贝叶斯网络,要对它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哪个模型具有最好的预测效果。因此我们在选择节点之后添加三个贝叶斯网络节点,将模型的名称分别设置为“TAN”“Markov”“Markov-FS”,其中第三个模型不仅具有马尔科夫覆盖结构,而且使用了特征选择预处理来选择与目标变量有重大关联的输入。Step3:通过运行上述三个贝叶斯网络节点就可以生成相应模型,在这里我们可以查看它们的详细信息,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左列包含节点网络图,可显示目标与其最重要预测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预测变量之间的关系;右侧显示变量的重要性,它表示评估模型时每个变量的相对重要性。Step4:将TAN模型块附加到选择节点,将Markov模型块附加到TAN节点,将Markov-FS模型块附加到Mark-ov节点。Step5:为了避免输入,要重新命名评估图形上的模型输出。将过滤节点附加到Markov-FS模型块。在右侧的字段栏中,将$B-default、$B1-default和$B2-de-fault分别重新命名为TAN、Markov和Markov-FS。Step6:将评估图形节点附加到过滤节点上,然后使用图形节点的默认设置来执行它。这样就可以生成一个收益图表。图2显示,每个模型类型都生成了相似的结果,但是马尔可夫模型要稍微好一些。但是要检查每个模型的预测效果,我们更倾向于使用分析节点而不是评估图形。

二、模型分析

为了从多种模型中选择最佳预测效果的模型,需要利用预测集的数据来检验模型的准确度,对数据流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我们将分析节点附加到过滤节点上,然后使用分析节点的默认设置来执行。在完成模型实施阶段之后,数据流设计中的数据流图如图x所示。图3展示了数据挖掘流程的一个完整过程,这些步骤是在数据挖掘工具的指导下一步步自主建立的。完全符合CRISP-DM标准流程,并且将数据挖掘的流程可视化地展示在用户面前,能够让用户了解并指导数据挖掘的全过程。通过运行分析节点,我们可以得到每个模型的预测效果,具体结果如图4所示:图4显示了依据正确和不正确的预测百分比得出的准确性。就像前面的“评估图形”一样,本图显示马尔可夫模型在正确预测方面要稍微好一些,但是,Markov-FS模型仅落后马尔可夫模型几个百分点。这可能就意味着使用Markov-FS模型要更为方便一些,因为它计算结果所需的输入更少,因此节省了数据收集和输入的时间以及处理时间。

三、总结

第5篇

(一)法人客户信贷流程

以《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规定“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为例,基本操作流程可分为:业务受理、调查评价、审核批准、发放和信贷发生后的管理。银行内部机构设置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是业务的发起部门,负责客户申请的受理和调查、信贷业务的具体办理、信贷发生后的管理。后台部门是风险审核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对信贷业务进行评级、控制项目信用风险,核心工作是贯彻落实信贷政策,完善执行管理制度,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监督。前、后台应该是彼此独立,但是又紧密联系的,相互制约的制衡状态,从而实现对于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法人客户信贷流程存在的问题

(1)信贷业务申请行为

支行的业务核查程序过多,影响业务办理的效率。以农行现行流程设置来看,各级行对于其审批权限内的信贷业务遵循逐级汇报机制,对于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的信贷业务必须由发起行向上一级银行申请审批,现在大部分的信贷业务的发起行都是支行,需经历层层审批,影响信贷业务的办理效率。

(2)信贷审查机制存在不足

在整个贷款流程中审查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判断并控制信贷风险发生的非常重要的一环。但审查时仅依据客户经理报告、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如果依据的材料出现偏差,风险就较大。

(3)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审查人员对于贷款发放做了一些前置性条件要求。而在实践中这些前提条件还没有实现,就已经发放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4)贷后管理较松散

贷后管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经理自身判断,很难做到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发现客户风险。在市场经济时代不可预知的情况下,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因素更是各不相同,而企业为了不让银行提前要求还款往往不会主动向客户经理公开经营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客户经理根据市场和企业各种表现及时发现可能的风险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实践中,客户经理很难及时发现或者说不太愿意发现企业中风险,等到风险发生质变才被动知道。

(5)信贷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没有针对客户的不同设计不同的信贷产品,未能满足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银行的优质大客户在银行总体客户数量中占比不高,但是对于银行利润的贡献很高,据统计,15%的大客户为银行创造了近80%的经营利润。

(三)法人客户信贷流程问题的原因

(1)管理理念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贷轻管”思想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银行内的考核注重信贷产品的销售和不良贷款的处理,而不太关注中间环节的管理,没有将风险管控深入到信贷的全流程,这种“重两头,轻中间”的做法,造成了管理盲区。

(2)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还没有完成

银行现在主要收入仍来源于存贷款利差,为了保持高增长率所以追求规模扩张,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管理模式。这种以分工为理论依据的“部门银行”,极具行政色彩,条块分割,各自为营,运转效率低下,其之所以存在的主要是因为我国不合理的存贷款利差,随着类似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在此背景下,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利润中心”的市场化,专业化,扁平化管理模式转变显的十分必要。

(3)信贷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实践中贯彻落实不到位。在信贷业务管理过程中,基层银行对于上级银行的制度办法都是机械的照抄照搬,没有根据自身实际对制度进行合理的完善,导致很多规定不合理,该规定的没有规定,不该规定的规定了很详细,由此,造成了内控制度缺乏科学性,操作性也不强。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原因,信贷业务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信贷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二、完善法人信贷流程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1)逐步完善信贷业务授权模式

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逐步改变分级授权模式,实现因人授权,可由总行内部招聘专业人才,分派到各分行或支行,由他们对信贷业务决策,根据审批人的风险把控能力授予其不同的权限,并且定期要对其进行考核,总行通过集中管理监督这些审批人员,实现对信贷业务风险整体上的把控。实现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

(2)完善信贷业务调查程序

引导信贷部门与“好行业、好企业、好客户”打交道,严格客户准入管理,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坚定地建立谨慎的信贷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各种短期行为和粗放式管理;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增加法律的精神和刚性约束,实现由“人管”向“制度管”的转变。

(3)把控好信贷审查

严格按照信用体系和信贷业务的监管指标,对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安全与效益进行分析和验证,以确保信贷计划中的风险防控措施能够覆盖风险。实行“三限”管理制度,首先,实行“限质提交”,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其次,实施“限次补充”,对于调查人补充调查资料的次数进行限制,不允许调查人无限制的补充调查;再次,实行“限时审结”,规定审查机构的审查期限。

(4)把控好贷款放款审批流程

要求放款审核尽心尽职,认真核查贷款的合法合规性,确认贷款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情况,落实信贷合同签订以及相应的担保措施是否落实。在没有确定信贷满足合法合规性要求,限制性条款的事项没有落实之前,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信用。加强支付管理,防止信贷资金挪用的风险。

(5)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实行例会制度,定期了解贷款企业的基本情况,对担保物要做好重估工作。必须深入企业现场,现场调查,与企业高管保持必要的良好的沟通,必要时,可到上游下游企业和工商业税务部门核实情况。跟踪企业动态,了解贷款资金流向,及时发现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加强担保物的管理,以防止贬值或损失。一定发现担保五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风险,要及时采取风险缓解措施,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6)提高信贷人员综合素质

第6篇

房地产泡沫繁荣—破裂周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长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导致信贷扩张、房地产价格上涨,泡沫膨胀;第二阶段是由于利率、税率提高,或其他因素触发房地产泡沫破裂,价格崩溃,持续时间可能是数天、数月或者更长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特征是资产价格下跌,银行收紧信贷,泡沫时期购买房地产的抵押贷款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拖欠还款。房地产价格波动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抵押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和借款人违约率增加的风险。

房地产贷款主要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开发、建筑贷款;利用房地产抵押获得的其他类型的贷款。对银行房地产贷款来说,信贷风险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房地产价格下降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住宅抵押贷款通常被认为很安全,因为住宅一般是作为消费品,并且偿还贷款的资金来自相对稳定的家庭收入。再则,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不可隐藏、寿命长久、相对保值等特点,抵押贷款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颇为安全的贷款。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是以抵押物的足值、易变现和抵押权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仍存在着不少的风险,如: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理后不足清偿;抵押物存在灭失或损毁风险;法律制度造成银行难以收取和处置不良贷款的抵押物等。房地产价格越趋昂贵和反复,估值就越难确定,银行就这些房地产的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贷款风险比抵押贷款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贷款的偿还需要房地产完工后,以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来支持。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房地产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增大,银行贷款质量因而恶化。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并不局限于与房地产有关的贷款。银行实际承担的房地产贷款风险往往会更大。因为房地产也广泛用于其他类型贷款的抵押,而与房地产贷款有关的统计数字往往不计算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所得的其他个人及公司贷款,银行实际承受的风险可能会较统计数字显示的高得多。房价波动通过资产负债表渠道对银行业有广泛的影响。房价下跌,借款人借款能力下降,从而形成财务约束,限制新投资的规模并降低企业利润。因而,银行其他类型贷款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增加,加剧了银行业的脆弱性。

除了信贷风险影响外,房地产价格下跌也可能通过间接渠道导致银行盈利减少。在房地产价格下降时,抵押品价值下跌,银行呆坏账拨备增加导致盈利减少。此外,由于建筑活动和借贷活动减少,银行从房地产有关的交易中获取的收费和佣金收入减少。因而,房地产价格的下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此类型的风险,由于其性质,更难规避且影响整个银行业。

二、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风险成因

(一)灾难短视症

即大的经济冲击极少发生,以致银行往往低估冲击发生的概率(HerringandWachter2002)。TverskyandKahneman(1982)认为,一个事件的主观概率是由决策者能够设想事件发生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这一难易程度又取决于这一事件发生的频率。对于高频率发生的冲击事件,如信用卡贷款违约和汽车贷款违约,银行往往有必要的知识和动力去适当估计事件发生的概率,并做出充分的预防损失的措施。否则,银行将会很快受到高频率事件的冲击,从而导致破产这一毁灭性损失。因此,高频率事件(诸如估计信用卡违约概率)的主观概率可能会与实际概率非常接近。

而当某一冲击发生的主观概率低于一定的临界点时,基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或拇指法则(ruleofthumb),银行管理层会认为冲击发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决策者倾向于寻求与关注加强他们乐观预期的信息,早期的警告信号往往被忽视。

由于房地产周期通常持续的时间较长,在房地产价格持续多年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房地产贷款的还款记录会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因此,房地产业繁荣时期,随着房价的上涨,银行通常会产生一种安全错觉,过分乐观地低估房地产信贷风险和高估利润,进而扩大贷款。银行往往成为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因而更易受到房地产价格崩溃的重创。

(二)羊群效应

灾难短视症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个别银行身上。当一些银行由于灾难短视症认为某些经济冲击的概率为零时,那些正确地评估冲击发生概率的银行,在同灾难短视的银行进行竞争时处于劣势(GuttentagandHerring,1986)。由于激烈的竞争,灾难短视的银行迫使审慎的银行采取宽松的房地产贷款标准,或者退出这一业务领域。当下轮冲击发生时,灾难短视的银行可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这些银行并没有任何应对特殊冲击的预防措施,这种情况往往被称为银行的羊群效应。

银行管理层或许已经正确地察觉到了外部冲击发生的可能性,但可能会有意忽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灾难性冲击来临时,将会受到政府的保护,损失由政府承担,而银行则享受由高风险敞口带来的丰厚利润。“太多而不能倒”的政策,即当银行业整体面临倒闭风险的时候,政府更有可能介入去拯救陷入危机的银行,实际上在激励银行从事那些使他们的资产负债表风险与其他银行同业高度相关的活动,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羊群效应。

(三)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

经济繁荣时,投资者可能会意识到,银行过度借贷于房地产市场使银行更易受到市场波动的打击,但他们也知道银行都在从事这些业务,政府不会让整个银行体系崩溃。由于存在这种政府的隐性担保,即使没有诸如存款保险之类明确的政府担保,银行投资者和存款人往往会低估银行冒进贷款政策的风险,而任其发展。安全网为银行的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因素。另外,投资者过于自信自己评估市场的能力,认为可以先于其他人在市场崩溃前的适当时机退出,因此,投资者往往毫不犹豫地提供资金给冒进的银行,进一步鼓励了银行过度借贷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

(四)信息不对称

银行通常使用控制按揭贷款成数(loan-to-valueratio)的方法,将按揭贷款限制在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内,以防当房地产价格下跌、借款人违约时,银行被迫出售借款者所抵押的房地产时产生损失。按揭贷款成数在防范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如果该比率能够维持在一个足够低的水平,则足以控制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然而,实际上,当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时,降低按揭贷款成数并不能够保证银行免于信贷损失。即使是看起来相当保守的按揭贷款成数,也可能不足以弥补损失。这是因为,在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时,抵押房产的价值可能会很快下降到未偿还贷款额以下,从而刺激借款人放弃抵押物,选择违约不偿还贷款。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过度乐观地认为可以接受较高的按揭贷款成数,同业的激烈竞争也迫使银行管理层放宽贷款标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本息=按揭贷款成数×抵押物评估值,而由于信息不充分,即使在市场最好的情况下,银行也很难准确估计房地产的价值,造成当前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经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当时的市场价值甚至是过去的价值,而不是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造成银行可能会低估房地产贷款高风险敞口的风险。

(五)不适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

在不透明的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当的信息披露准则和不良贷款拨备制度下,银行业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如果缺乏充分的披露,在房地产价格下跌时,往往掩盖银行资产的恶化程度,并且使银行管理人员、所有者、债权人和监管者等无法有效监控风险敞口,对银行施行监督和约束,进而使那些高风险业务被当作是高盈利性的业务。如日本大藏省于1992年9月对外公布的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仅为略高于12万亿日元,而如果银行业当时对不动产行业的风险敞口数额和不动产价格下降因素作一个合理的估计,所得出的数字有可能两倍甚至三倍于公布的数字(Goldstein等,1993)。在进行贷款分类时,如果仅仅按照贷款的偿还情况对贷款抵押品的市值、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当前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可能会造成不良贷款的规模被低估、银行资本真正能够发挥的缓冲作用被高估。

(六)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

监管者的职责是通过监督银行业和维持健康的银行体系保护纳税人。为什么监管者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约束银行从事高风险的增长策略?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出于监管者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人手不够或预算约束使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管银行体系。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监管部门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去约束银行业。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当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的一部分时,监管部门可能对约束那些采取高风险策略的银行心存顾虑,毕竟从短期来看,高风险的经营策略对银行来说是有利可图的,高盈利掩盖了潜在的风险。监管者往往很难约束那些看起来能够获得高盈利的银行。其次,当金融部门的扩张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时,监管部门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再次,对监管者来说,从自利性的角度考虑,拖延采取纠正措施,可能是更优的选择。特别是时间不一致性(timeinconsistency),即今天的损失直到将来的某一日期才会变为现实,而那时可能已经是其他人在履行监管职责,因而,监管当局有内在动力采取宽容、迁就的态度对待问题银行,加大了银行承担更大风险的内在动力。四、防范

(一)防范银行灾难短视症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应改变职能而不是取消职能。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以防止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打消其盈利归个人、损失由社会承担的想法。

首先,提前鉴别出脆弱的银行。在对付灾难短视症及不可预知的重大冲击方面,传统的银行监管过程重在评估银行的现状,并鉴别出脆弱的银行,虽然有助于处理危机,但不足以防范危机。为了防范危机,监管过程必须把那些承受能力差、有可能会成为脆弱的银行提前鉴别出来,防止它们的风险敞口达到对整个金融体系构成威胁的水平。明确要求银行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压力测试,界定银行应该具备的、能够承受外部冲击的最低程度,是提前鉴别出脆弱银行的一个有效方法。其次,监管当局可以要求银行提高房地产贷款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市场的不明朗因素以及连锁效应的风险,并使银行业在市场的监察下更为自律。此外,详尽的房地产贷款统计数据,有助于监管当局监察及评估银行承受房地产贷款的风险。

(二)安全网改革

在对银行的行为施加影响时,不应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问题的解决上,要注意采用事前审慎监管的方式,及早警觉房地产价格泡沫征兆,防范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房地产贷款的过度膨胀。监管部门不能仅仅满足于达到相关的国际监管标准,而是根据本地银行业自身行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采取更高的监管标准,力求做到最好。在监管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必须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迅速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就难以对要求宽容性监管的巨大压力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道德风险的防范

监管部门要想防范道德风险,必须终止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将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不向所有债权人提供全额存款担保,特别是那些大金额的债权人,以促使大额债权人对银行施加约束。其次,对有问题银行及时采取惩戒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果仍没有改观,监管当局需要在银行将要发生资不抵债之前迅速关闭问题银行,降低银行即将破产时为死而复生而孤注一掷的可能性。再次,实行严格的资本充足制度。通过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无限制扩张,保证银行稳健、安全经营,增强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一旦银行的资本状况恶化,监管当局马上采取纠正行动,避免当银行资本状况严重恶化时,股东和管理层采取孤注一掷的方式,导致损失大幅增加。

(四)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技术与金融创新,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减缓银行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把过去不具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例如按揭贷款证券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银行通过将住宅按揭贷款证券化,获得流动性资金,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证券化,还可以将完全集中在银行身上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给投资者,分散银行信贷资产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四、小结

银行危机对一国经济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除了要花费纳税人的巨额资金为银行注资外,银行危机对经济有长期的负面影响。审视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系统性危机,可以发现其中有许多共同的因素,诸如灾难短视症、羊群效应、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会计与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的不完善、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等,更好地理解这些因素,可以使我们更好地防范银行危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防范银行业由于房地产贷款过度膨胀而承担过多的风险,稳健有效的审慎监管至关重要。但单靠加强监管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银行自身必须审慎经营,提防过度借贷给已经过热的资产市场。

参考文献:

[1]王坤,王泽森.香港银行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经验及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73-75.

[2]Goldstein,Morris,DavidFolkerts-Landau.InternationalCapitalMarkets,PartⅡ.SystemicIssuesinInternationalFinance.WorldEconomicandFinancialSurveys.August1993.

[3]JackM.GuttentagandRichardJ.Herring.DisasterMyopiainInternationalBanking.Essaysin.InternationalFinance,No.164,InternationalFinanceSection,PrincetonUniversity.1986.

第7篇

二、房地产开发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外资、债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贷款后,将部分资金支付给地产一级开发商,这也使银行对地产开发阶段的贷款收回。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将工程分为“一期”、“二期”、“三期”等,启动项目后着力开发“一期”,在取得销售许可证等“五证”齐全后预售商品房,获得预售收入并用该资金开发“二期”,实现循环开发,值得注意的是预售收入大部分来源于个人住房贷款。规模较大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针对一房地产项目开发而设立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的母公司实际控制着资金运作和管理。由于各项目公司的开发周期不一样,母公司可将项目间的资金“调剂”使用。在房地产企业启动项目和开发资金中的“自筹资金”有一部分就来源于这类关联企业,而关联企业的资金中有相当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所以房地产项目容易出现关联交易风险。建筑安装企业代垫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资金来源的组成部分。建筑安装企业代垫资金现象很普遍,由于建筑安装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积累有限,因此,它们的代垫款多来自于银行贷款。

三、房地产销售阶段。银行向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等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得的销售收入支付建筑安装企业的代垫资金和对项目开发贷款进行还贷,银行通过回收购房者还贷资金实现整个房地产信贷资金的“回笼”。

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揭示

结合以上银行对房地产信贷过程,我们分析银行可能遇到风险如下:

1.项目合法有效性风险。由于房地产和其他行业差异,他既有房地产企业(借款主体)的资质管理,这是保留行政审批的项目,还有项目本身的合法有效性,大部分项目都是保留行政审批的,尤其是进行规划的审批很普遍,所以政策性风险容易凸显,这体现在房地产项目的地产一级开发阶段和项目开发阶段,这类风险发生最为显著的是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市场风险。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往往成为市场风险的主要决定因素,其中价格和当地对该同类项目的供需情况是衡量的主要参考指标,这类风险主要体现在银行对项目的审贷初期和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阶段,易受该行业经济“泡沫”的影响,海南的房地产“泡沫”的破灭至今让人记忆深刻。

3.项目质量风险。由于房地产项目按揭时间较长,容易滋生许多不确定性风险因素。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相对容易监控,而项目的选址、项目类型、物业配备等将会在长时间影响项目质量,从而给银行带来相应的信贷风险。这类风险体现在房地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的周围经济环境上4.道德风险。道德风险通常出现在房地产企业和银行自身两个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骗贷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通过关联企业资金串用简单开发项目工程,取得银行巨额贷款后携款走人;二是在房地产销售阶段,房地产企业伪造按揭合同,骗取银行贷款。银行方面主要体现在内部人对信贷资金的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上,信贷参与人在取得承诺发放信贷资金取得“租金”或收受贿赂后故意放松对房地产项目的审贷力度和标准或对该工程项目的贷后管理上,从而滋生相应的风险。

5.技术性风险。指房地产信贷业务中因缺乏必要的审贷、监控、财务、法律、专业技术及资讯和技能的支持而形成的风险因素。例如,上海曾发生的购房者利用转按揭设置的漏洞,通过不断自买自卖抬高房价,从中取得巨额价差后放弃房产实现套利,给银行带来很大损失。

6.经济风险。主要是房地产上游行业的风险传导,例如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会将大房地产开发的经营成本,甚至推动房价的上涨,给市场带来许多不确定性。此外,国民经济总量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都将影响到房地产的需求市场。由于房地产的行业特性,其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因素较多。

7.政策性风险。对房地产而言,其政策性风险主要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政府对房地产的产业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对此,我们在以下分析中揭示。

当前政策影响以及银行信贷面临的风险

一、“国八点”的出台和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措施,对地方政府的利益取向及相关人员在土地审批的寻租行为遭到打击,它的直接影响是,基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总量减少,供应结构向中低档楼市开发倾斜,对开发商囤积土地的压力在加大政策压力,政府将减少城市拆迁总量。房地产开发向中低档商品房转移,购房者对中档商品房持币观望,中档商品房将出现价格下降压力甚至可能出现市场风险,银行对中档商品房信贷风险加大。由于政府对地产开发关注力度的加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合法有效性风险凸现,银行已投入的信贷资产可能产生损失。

二、央行出台的货币政策和银监会采取的相关措施,结合商业银行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多套购房利率等相关政策,对市场投机行为有所打压,部分短期投机性购房者急于还贷或挂牌出售,其还贷行为还会带动消费性购房者提前还贷,这可能给银行带来部分利息损失,此外,短期投机性购房者的退出,对炒作性的高档商品房的价格产生一定压力,银行信贷相应的市场风险和项目质量风险都将显现。银监会和有关部门对银行贷款的监管力度的加大,促使已经发生和部分隐性的因道德风险而造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项目浮出水面。监管力度的加大,从另一面完善了房地产金融市场,使风险得到适度释放,其技术性风险也得到一定控制。

三、从一季度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看,消费价格指数和生产价格指数都超预期增长,宏观经济面临紧缩性的政策取向,简单说即加息、人民币升值、加大税收等可能;此外,由于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房地产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目前,房地产价格增幅总体上仍然较高,政府对房价的打压力度可能会加大,这些都无一对房地产行业增长有利,基于这种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背景,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信贷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

第8篇

(一)内部因素

1.人为因素。农村信用社信用制度落后,信用环境不健全,部分农户信用观念淡薄,赖账不还,这是造成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低下的主要原因。同时,信用社内部信贷人员素质水平低下,在地域因素的影响下,很多信贷人员的专业知识匮乏、文化水平偏低,不注重自身的学习,发放贷款时存在“走后门”的问题,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2.制度因素。农村信用社的自身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民主管理组织作用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管理人员金融知识匮乏,不了解内部风险,也无法参与到经营与决策活动中,在国家行政等因素的制约下,农村信用社需要承受较大的信贷风险。

(二)外部因素

1.信息不对称。虽然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对于贷款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很多一线员工并未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处,信息交流与共享受到了阻碍。

2.法律制度不健全。就现阶段来看,国家还没有针对农村信用社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法律保障制度缺失,同时,由于缺乏行业规范,农村信用社往往存在自主经营的问题,久而久之,就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3.抗风险能力差。农村大多还在实施经营模式,分散广、规模下,容易受到市场因素与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主要集中的养殖业、种植业、小型加工业等行业中,一旦遇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就会影响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正常回收。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起严格的信贷业务问责制度

为了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农村信用社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信贷业务问责制度,加强自身信用班子的考核,完善贷款考评制度、责任审计制度与离任审计制度。信贷风险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的,为了明确信贷责任,在信贷人员离任后的一年后,需要进行二次审计,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要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问责直接负责人,如果存在刑事责任,要在第一时间移交给当地司法机关。

(二)做好担保抵押手续的管理工作

农村新农社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担保贷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保障贷款手续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同时,农村信用社还要与自身的情况结合起来,制定出相关的担保贷款管理方式,健全登记簿,严格核算各个科目。此外,还要规范贷款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核算,注重审查担保主体是否合法、抵押物是否具有价值、抵押物是否真实。

(三)加强金融监管制度与信贷内控制度的建设

金融监管部门必须要公开对农村信用社开展管理工作,上级监管部门需要有科学的管理理念,在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与金融秩序稳定的前提条件下严格的开展监督与管理工作,鼓励信用社开展金融创新。

(四)把握好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

农村信用社所有员工都要明确要自身的服务主旨,为“农民”、“农村中小企业”、“农村创业者”、“农村个体工商户”服务,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信用社需要切实帮助以上服务主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正确看待不良贷款的问题,要意识到信贷风险的发生不仅有农民信用观念的影响,与信用环境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低下也是造成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宣传,改变农民传统的信贷思想观念,优先为信用好的农民发放贷款,降低利率,培养农民的信用意识,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