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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文化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30 10:41:29

信贷文化论文

信贷文化论文第1篇

关键词:信用贷款风险商业银行

在实践中由于各个商业银行所采取的组织架构和业务运作理念各不相同,有的属于所谓的流程银行,也有的属于部门银行,因此他们的风险控制体系也略有不同。但总体而言,设立在总行的风险控制中心以及设立在各业务单元中的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控制体系必备的要素,而这两部分与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密切相关,加强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正是从这两个部门入手。

1、专职专能,加强合作

业务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部的职责通常是制定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政策、统筹业务内的风险管理、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汇总风险计量分析并向总行汇报。在西方银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内部的风险控制部是业务运作的前沿指挥部,是其他各部门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交流平台和监督者。风险控制部门作为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进行具体风险控制的主体,必须以构建以风险控制部为核心,其他各部门围绕风险控制部展开平等合作。个人信用贷款业务是通过各相关部间相互协调、环环相扣而最终完成的,因此必须建立相互协作同时又相互监督的部门间合作关系。

在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各部门应该以风险控制部为合作平台,以内部环境风险控制为一致的目标,定期进行关于内部环境风险控制的会议。在会议上各部门对于风险相关的问题具有同等的话语权,共同商定该业务的目标收益率和可承受的风险系数并运用第四章中的风险收益优化决策模型进行各贷款类型的权重分配。

2、合理规划,控制流程

风险控制部必须联合其他各部规划好规范、合理的业务运作流程。规范、合理的业务运作流程与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机制之间的关系正如地基与建筑物的关系。正如没有稳定安全的地基作为基础就不可能有漂亮的建筑物树立起来,对于个人信用贷款业务来说,没有规范、合理的业务运作流程就不可能有完备的风险控制机制以此为基础进行建立。因此,要做到提高业务效率,降低面临的风险,最关键的是建立规范、合理的业务运作流程。与其它商业贷款相类似,个人信用贷款的业务运作流程主要分为营销、贷前、贷中、和贷后四个个阶段,共六大流程,流程总图。

风险控制部必须在业务运作流程之上制定业务风险控制节点并在每个风险控制点至少安排一个风险控制岗进行风险监控。

3、强化信息管理,构建数据系统

对于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其业务运作的特点之一就是业务量大而单笔贷款的额度一般较少。风险控制部在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运作过程中,必须推行业务内各部门运用现代化的信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利用计算机实现半自动审批和辅助决策,并实现该业务的全面电子化管理。此外,风险控制部还必须定期对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和检测,从而确保该信息管理系统处于最优运作状态,不会由于信息泄露、信息丢失或者系统延时等情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个人信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能从整体上提高上述各内部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效率,从而起到防范个人信用贷款业务中系统性风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首先,由于个人信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确保了信息的实时性,提高了组织架构内各部门的合作效率以及业务信息在业务运作流程中各阶段间的流转效率。其次,由于个人信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可实现系统自动审批,能够大量减少人工核对信息以及基本逻辑判断所占用的时间,在把简单业务操作的错误率降至最低的同时相对增加了业务员进行人工业务分析的时间,从而把贷中审批阶段的风险控制节点发挥最大作用。再次,通过个人信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起到规范个人信用贷款业务流程的作用。个人信用贷款业务流程由于各个环节之间的紧密相扣,当把流程中的各环节都设置在信息管理系统内部进行流转时,信息管理系统以其流程优化决策以及权限控制的优势可对整个业务流程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黄宪.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构建[J].中国软科学,2009;2

信贷文化论文第2篇

1.来州市工商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

来州市工商银行是一家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结算、电子银行、国际业务等新兴业务并行发展的国有商业银行,全行员工536人,辖13个支行,20个分理处,120个储蓄网点,截止2003年12月末全行储蓄存款5亿,对公存款12亿,贷款25亿,信贷业务长期以来是该行的主营业务和传统业务,信贷对来州市经济建设与发展,扶持企业生产,繁荣和活跃商品流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这25亿贷款中不良贷款占比高达35%,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信贷风险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来州工行的健康良性运行。究其原因,本人认为主要是下列因素造成的:

1.1计划经济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

计划经济时期来州工行作为一家国有专业银行,而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位,使得该行过多地承担和充当了政府财政“金库”的角色,政府直接干预,很多政策性贷款应运而生,来州工行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这些政策性贷款90%已逾期。

1.2社会信用环境缺失

“人无信而不立”,长期以来来州市的不少企业和借款人无视自身信用,取得银行贷款后,拒不归还或久拖不还,全市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充分、信息共享的信用监督惩罚机制。

1.3经济资源缺乏,新增贷款的亮点有限

来州市经济整体上比较落后,缺乏重大基础产业和规模支柱工业为主要支撑的经济发展基础,传统产业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较为缺乏,信贷营销空间有限,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全面铺开,企业改制所带来的信贷资产保全、客户主体变更分流和信贷市场的重新分割,给信贷工作增加了难度,不良资产显得更加突出。

1.4银行自身的问题

信贷人员是营销、管理信贷业务的主要力量,无论是从当前信贷队伍整体素质状况,还是从适应信贷业务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看,信贷队伍的建设都亟待加强。部分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加之银行内部监督奖惩机制尚未完全确立,从主观上导致了信贷风险的出现。

1.5贷款结构不合理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构成了来州工行的三大贷款业务板块,流动资金贷款占比高达80%,该种贷款期限只有一年以下(含一年),风险最难控制、质量最难保障、管理最难到位,企业资金一旦周转不足,信贷风险极易显现。

1.6贷款分类不科学

按贷款期限划分的“一逾两呆”分类方法,是来州工行的主要分类方法,按贷款质量划分的“五级分类法”只是该行的辅助分类方法,很多实际上已无偿还可能的贷款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下却显示正常,而在五级分类法下不良贷款却隐性化,由于适应国际惯例的五级分类法将逐步成为工行的主导分类方法,原来隐性化的不良贷款上升较快。

2.来州市工商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对策

2.1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准确把握贷款投向

来州工行要根据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发展前景、行业发展壮况,对不同行业、企业分类,如将其分为支持类、维持类、限制类、退出类。对以京福高速公路、东临公路、交通建设、通信等基础产业可予以支持,对经营无望,无资金流的企业应及时退出。

2.2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2.2.1强化信贷原则和贷款决策程序,建立贷款评估决策机制。要定期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偿债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以此作为贷款的审查与批准的标准,严格掌握企业借款。

2.2.2坚持从制度入手,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坚持依法管贷,依法维护债权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各种有关信贷、经济方面的法律规定、条例,提高法律意识,从传统的按习惯操作业务向依法管贷转变。其次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内容办事,对各种贷款申请、借据、合同担保书、抵押书等凡涉及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条款要一丝不苟,坚持执行。既要依法规范自己的业务活动,也要依法规范客户的各种行为。

2.2.3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信贷审批权限的分级审批制,充分发挥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作用,防止“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实行贷款签批责任人制和岗位权责制约。应逐步建立以“权限管理、体制约束、风险度量”为核心,以企业净资产或抵押为授信依据,充分运用量化指标预测和评估贷款风险,按风险度高低划分审批权限,实施部门、岗位和程序三项制约信贷风险管理的方法,从而实现从“贷款审批权限下的数量管理”到“贷款风险界定贷款审批权的质量管理”的转变。

2.2.4建立贷后稽核制度和信贷岗位离任审计制及岗位调换制,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严防违规行为和工作疏忽现象发生。

2.2.5统一制订信贷风险的衡量标准,使风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统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具体讲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料,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企业的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纪记录,企业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一般说来,工行必须每一年或半年对现有信贷客户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审,并对照原有评级进行调整。

2.2.6应大力推广贷款五级分类法,以真实反映贷款质量,通过这一分类法对企业贷款进行监控。

2.2.7要在继续强化一级法人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内部授权制度.对各级机构、各个部门以及信贷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授权,既要考虑充分调动各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又要防止权力过大,尤其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和制度。

2.3转变风险防范观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2.3.1建立以风险控制为目标,防范风险与转化风险相结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借鉴西方银行先进的风险控制方法和经验,根据上述贷款风险衡量新标准,力争使每一笔贷款都能置于银行的风险监督之下,及早发现贷款风险发生的征兆,以便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3.2建立健全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监测考核力度,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反馈工作。来州工行要充分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连续记录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电脑分析,及早发现风险苗头,提出预警信息,采取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

2.3.3建立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依据借款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及管理能力、经营业绩、市场进入情况等确立企业风险等级,除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可发放部分信用贷款外(应严格条件、逐步减少),其它均采取担保、抵押贷款等方式。

2.3.4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新老划断,分类管理”。对过去的贷款,凡没有办理合法有效的抵(质)押或担保手续的,要对照《担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对新发放贷款。要严格贷款管理与发放程序,明确第一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制”与“永久责任制”,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放款谁收回的原则,坚决卡住风险发生的源头,抵(质)押、担保手段是贷款重要的第二还款来源,故要严格评估其价值,防止人为因素,把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2.3.5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审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并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如因其报告不实而致使贷款损失,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负责全额赔偿银行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4建立风险转化与保障机制,合理处理信贷风险

2.4.1建立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可采取更换贷款方式的方法将风险转移给借款人或担保人;另一方面可由银行和借款企业及其担保企业分别向保险公司办理资金和财产保险,对贷款发生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按投保情况给予经济补偿,从而实现风险转移。此外还可以采取根据贷款性质将风险转移给地方政府的方法。即根据贷款合同条款规定,凡由地方政府承诺的项目,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地方政府要负责组织还款。

2.4.2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企业原有的债务可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明确原有银行债务的数额、承继人、偿还期以及偿还方式,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督促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户储存,建立贷款风险基金。

2.4.3采取份额分散、对象分散、期限分散、行业分散等方式,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份额分散,即对贷款额度巨大的资金项目。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使来州工行只承担有限份额。对象分散,即对某一客户的贷款不能超过该行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要实行贷款最高限额管理制度,防止风险过于集中。期限分散,将贷款按一定比例分散到几种期限不等的贷款中,通过长、中、短期贷款的互相搭配、协调运用,分散由时间因素而发生的风险。行业风险,指银行根据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需要适时地将贷款分散在不同行业,避免因个别行业的大起大落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2.5实施信贷审批人员专职化和专业化制度,完善经营人员激励机制

2.5.1审批人员专职化。长期以来,来州工行并无专职的信贷审批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往往是由有一定行政职务的行领导或部门领导担任,审批人员不能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审核分析,审批工作只是其繁琐行政事务工作中的一个方面。参考西方一些商业银行的工作方法,审批工作可由专职人员担任,其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提出意见,仅对信贷项目负责。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它迫使信贷审批人员把全部精力集中于信贷审批工作,深入分析每一个信贷项目,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审批人员可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设审批会议制度对其表现进行评判。对审批人员的任职资格应有所规定,如一定的工作年限,一定的技术水平等等。但更为重要的是专职审批人这一制度本身产生的压力与动力,可以有效提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增量信贷资产的质量。

2.5.2审批人员专业化。要培养一批信贷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信贷人员,要逐步从“职务审贷“向“专家审贷”过渡。

2.5.3对信贷经营部门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防范风险并非对银行信贷业务束手缚脚,而是要激励为银行效益努力工作的员工,约束损害银行利益的做法。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激励与处罚并重。对国有银行而言,首先强调的是要加强激励机制,提高开拓市场能力,使责任与利益二者紧密相联,以增进经营人员在艰苦市场环境中积极开拓的动力,从信贷源头降低风险。

2.5.4建立风险经理制度。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风险经理在信贷管理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客户经理必须与风险经理一起合作,才能最终决定一笔贷款的发放。风险经理根据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进行客户的风险识别,决定贷款的授信、发放等等,其具备有“最后一只笔”和最后责任人的职能,处在属于后台部门的贷款审批中心。考虑到来州市工行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若要实行风险经理制,必须要建立相关的考试和选拔“准入”制度,合理了界定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之间的职责划分,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2.6完善对信贷企业的制度建设,实施银企共担信贷风险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

2.6.1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抉择”的原则,盘活贷款存量,优化贷款增量。来州工行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信贷风险要有一个认真、清醒、全面的认识,不能谈虎色变,实行一刀切。要主动改进服务,主动送贷上门,大力支持和倾斜;对转制后扭亏有望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支帮促”活动,实行“一厂一策”;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或扭亏无望的企业,鼓励和促进其改制,把债务落实到新的经济主体,明确承贷主体。要想方设法盘活现有信贷资产质量,严把新增信贷资产质量关,多渠道多方式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2.6.2实行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共担制度,降低银行信贷风险。(1)实行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筹资本金制度。凡企业新上固定资产项目,必须自筹30%~50%的资本金,并存入主办银行账户,实行监督。凡企业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有关部门不予立项,银行不予申报项目,不予发放贷款支持。(2)实行企业贷款预交风险保证金制度。凡是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应扣除10%~20%的补偿性余额留存银行。所谓补偿性余额,即企业贷款时,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款额一定百分比计算的最低存款额。通过补偿性余额的留存,从企业角度来讲,可以增进其信用意识及积极主动还款意识,提高偿债能力;从银行角度来讲,可以降低风险,补偿可能透支的贷款损失。

2.6.3进一步完善贷款证制度建设。贷款证是企业法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贷款证的实施,增加了企业负债的透明度,有助于来州市工商银行信贷决策,提高贷款的科学性,优化贷款结构。目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一是扩大发证对象,将目前单一的贷款证形式加以丰富;二是制定统一简化的领证手续,延长贷款证使用年限;三是尽快实现贷款证管理的电子化。

2.7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增强政府为银行创造宽松环境的积极性,减少因政府行政干预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2.7.1针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对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种种不利影响,来州市工商银行应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理顺与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地方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而银行资金也是用来支持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二者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一致的。来州工行应做好对地方政府的解释工作,互相体谅,共同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更要大力促使企业改革创新,增强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实力,以保证偿还贷款本息,真正减轻银行负担,为银行创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当然,银行在资金宽裕,不违背信贷政策的情况下,适当地对地方予以信贷倾斜,扶植一些地方优势项目,如医药工业是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以次促进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7.2密切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法院、公安的联系与合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借助媒体,对故意不还贷、赖贷、欠贷企业与个人保持威慑力和震慑作用,维护工行的合法权益。

2.8强化信贷业务的内部稽核工作。

2.8.1转变稽核职能。稽核部门要将信贷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在执行规章制度方面的情况作为主要稽核对象,查验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对业务操作岗位的检查记录。稽核的重点应放在合规性稽核、风险稽核和对主要经办人员的责任稽核等方面,由事后稽核控制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稽核相结合,并以事前预防性稽核、事中阻滞性稽核为主。新晨

2.8.2配备高素质的稽核人员。

2.8.3切实提高稽核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来州市应使稽核部门享有足够的权威,使其能在全行范围内独立地行使稽核职能,银行的最高领导者必须对稽核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和优先处理。

3.结论

信贷文化论文第3篇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欧洲经济一体化取得的巨大进展,集中体现在欧洲单一市场的建立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设进程上。由于银行业在欧盟金融市场以及整个经济中的关键地位,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在这两个进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而目前国内外有关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进程的研究主要是定性分析,缺少经验检验。本文运用经济计量分析的协整检验方法,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实际进程进行经验检验。

一、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政策

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进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标志是1986年欧共体通过的《单一欧洲法案》的提出。在这份法案中,欧共体提出了在1992年12月31日之前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在这个市场内,实现产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完全流动。在《单一欧洲法案》框架下,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成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重点,而且随着德洛尔报告的和《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实施,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又成为推动欧洲向经济货币联盟迈进的关键动力。

《单一欧洲法案》只是明确了欧共体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方向性目标,具体的政策表现为欧共体理事会的指导性意见”。

早在1977年,欧共体委员会就了《第一号银行指导意见》,其核心条款是允许外国银行在符合东道国法规的前提下设立分支机构。它事实上打开了成员国银行在共同体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大门,具有重大的普遍性意义。但是,由于各国的立法差异并没有得到消除,因此《第一号银行指导意见》并没有导致任何重大的跨国银行活动。真正标志着欧洲银行业和金融服务业走向单一市场的是1989年欧共体理事会的《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Directive89/646/EEC),经过修订,1993年各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的法律加以正式实施。这份立法涉及欧洲银行业金融服务和跨国活动的各个方面,具有十分广泛的内容,其核心是置于共同监管规则下的单一许可原则和母国控制原则。根据这两项原则,任何一个成员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要在本国获得了营业许可,就可以在其他成员国开设分行,不用事先征得接纳国的许可,其业务也只受母国监管机构的监督,而不受东道国的监督和管制。单一许可原则和母国控制原则对银行业跨国经营的便利性不言而喻,银行不再需要为了申请在国外开立分支机构的资格而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其经营活动也只由本国的监管机构监督,这样就避免了成员国之间由于监管规则不同造成的麻烦。另外,这两项原则也为欧盟各国提供了一个监管框架,这个框架有助于降低对欧盟各国之间进行协调的成本,并减少欧盟各国的监管负担,同时也限制了潜在的各国监管者的偏见。1986—1992年间,欧共体理事会还制定了8个附加的指导意见,分别对银行业监管、资本金要求、偿债能力标准、洗钱活动、信贷风险、年报的要求和银行并购重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

欧共体理事会的这些指导意见系统地阐述了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立法要求,然后各成员国将这些要求转化成本国的具体立法加以落实。因此,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不仅依赖于各项指导意见的有效性,而且也和各成员国的具体实施状况密切相关。芝摩曼(Zimmerman,1995)考察了所有单一市场指导意见在各成员国的实施状况,得出的结论是在1991年末至1994年4月间,已经被成员国采用的指导意见占全部指导意见的百分比已经从58%上升到89%。对于《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截至1994年4月,12个欧洲联盟的成员国中有11个已经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了国内立法,惟一的例外是西班牙。

总体而言,在欧共体一系列的指导意见之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法律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律一体化比市场的实际一体化先行一步。

二、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经验检验转(一)假设和数据

首先,经验检验主要是针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同时也涉及货币市场,因为银行信贷市场利率是以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基础的,银行信贷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关系很密切。

其次,检验的指标是利率,也就是以利率(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作为衡量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指标。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完全一体化的市场应该遵循单一价格原则,换言之,就是在完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上,所有相同金融资产都具有相同的价格。由此,利率可以作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衡量标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风险的不同,文化对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影响不同,货币政策条件不同,以及各国银行为解决信息不完全而采取的策略不同,一体化的银行信贷市场内利率并不一定都实现均等化。因此,我们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检验不是以严格的价格均等化作为标准,而是使用协整的概念。协整分析认为,随着银行信贷市场日益一体化,区域内银行的定价行为将会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一体化地区内成员国的利率将表现出趋同的关系。而从具体分析的角度说,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内,利率(非稳定时间序列)在短期内可以分离变动,但是在长期,市场力量将迫使它们恢复到一个均衡的关系。

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这是出于下面几方面因素的考虑。第一,在金融市场上,名义利率能够比实际利率更好地反映国际套利过程。借款者用以进行比较、评判的是经过汇率预期调整的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相应地,那些不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进行跨国业务活动的银行一般也只是对经过汇率预期调整的名义利率感兴趣。上述两者构成了国际套利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在国际套利过程中名义利率比实际利率更重要。第二,用实际利率进行衡量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方面,实际利率以各国的货币分别表示,其差异无法比较,同时,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对跨国实际利率进行比较,因此对于单个投资者或借款者来说,实际利率差异并不能够提供获利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平均实际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购买力平价,而各国的购买力平价在长期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偏离,也就是说各国平均实际利率在长期是基本相等的。这样,使用实际利率进行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检验具有潜在的误导性——无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是否发生,实际利率本身的差异就很小。因此,我们选择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作为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检验指标。

我们的研究范围包括欧洲联盟的六个核心国:法国、德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和意大利。这些国家的经济总量占欧盟GDP总额的80%以上,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欧洲联盟的总体。同时,为了比较地区性和全球性的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我们把分析扩展到美国和日本。

我们将使用从1985年开始的月度利率对银行贷款利率和利差进行协整检验。对于银行贷款利率,选用各国的基准利率表示;为了计算利差,选用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存款利率的近似表示。银行贷款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的数据都可以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出版的《国际金融统计》(InternationalFinancialStatistic)中得到,两者都从1985年1月开始。利差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贷款利率减去货币市场利率得到的绝对利差;二是由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得到的相对利差。

(二)模型的分析框架

1.协整检验的一般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如果两个时间序列yt、Xt各自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定义为I(1)序列,而且两个序列的某个线性组合是平稳的或I(0),那么称时间序列Yt、Xt是协整的,或者说两者具有协整性。协整意味着两个时间序列变量之间存在某种长期的均衡关系,一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变化总是伴随着另一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变化,两者不会分离太远。

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协整检验基本上是遵循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andGranger,1987)建立起来的方法,按两个步骤展开。首先,证明时间序列存在单位根;然后,估计协整向量。协整检验的条件是待检验的时间序列是一阶单整序列,定义为I(1)。为了确定贷款利率时间序列和利差序列是I(1),我们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为此,我们要构建关于利率和利差的时间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的回归方程,然后分别进行t检验和F检验。两个回归方程都包括一个紧跟在利率的滞后差分项之后的趋势变量:

零假设表示时间序列服从随机游走,即非平稳。对于t检验,零假设是Ho:b=0;对于F检验,零假设是H0:b=d=0。如果计算出的‘统计量或F统计量的值小于临界值,那么我们不能拒绝零假设,也就是说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

一旦确定了贷款利率和利差的时间序列是I(1)序列,我们就可以从杜宾一沃森(Durbin-Watson,DW)统计量开始进行协整检验。杜宾一沃森统计量从协整回归中得到,协整回归使用单个国家的利率或利差yt作为因变量,欧洲联盟其余国家的平均利率和平均利差作为自变量xt:

当由方程(3)的回归中计算出DW值比临界值大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即两个时间序列存在协整性。正如恩格尔和格兰杰指出的,杜宾一沃森检验只是作为证明存在协整性的一个近似指标,它需要更详细精确的其他检验加以补充,有代表性的是迪基一富勒(Dickey—Fuller,DF)检验和增广迪基一富勒(AugmentedDickey—Fuller,ADF)检验。迪基一富勒检验基于协整回归方程的残差构建模型:

这里,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表明了两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协整性。具体地说,按照绝对值进行比较,当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说明两个时间序列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另外,根据以下的回归方程可以进行增广迪基一富勒(ADF)检验:

这里,按照绝对值进行比较,当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即两个时间序列变量具有协整性。

2.存在结构性突变的协整检验

凯普雷(Caporaleetal.,1996)认为,对于趋同之前和之后的时间序列变量间的长期关系,协整是一个强有力的检验,但是对趋同过程中的时间序列变量则不然,也就是说,在趋同发生的时期内,时间序列变量经常表现出非协整性。换言之,非协整性能够反映时间序列变量的一种趋同进程,这一结论得以成立的重要前提是时间序列存在结构性突变,这种结构性因素常常是由外部作用引起的,而不是时间序列本身变化规律的结果。如果欧洲联盟促进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立法和政策措施(主要是《单一市场法案》和《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有效,那么欧洲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利率差异应该存在下降趋势,或者说利率的时间序列显示出结构性突变,欧洲联盟各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利率出现趋同。根据上述观点,如果存在结构性突变,那么样本将要划分为突变前和突变后两个时期,然后分别对这两个时期进行协整检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这种方法进行的协整检验,缺少协整性正好意味着存在趋同进程。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通过影响银行定价行为和竞争状况,从而对金融市场结构形成冲击,贷款利率就可能显示出结构性突变。因此,我们要对存在结构性突变的时间序列分别进行协整检验。《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于1989年通过,到1993年9月欧盟各个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的具体法律加以落实,因此大致可以认为结构性突变发生在1990—1993年9月这段时期内。如果考虑90年代初期金融市场也经受多方面严峻的外部突发性冲击,如两德统一、欧洲货币体系危机等,将突变性时期确定在1990—1993年这段时期内是恰当的。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把整个样本期分为两个不同的子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85年1月到1990年12月,代表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和措施没有实际实施的阶段,可称为前一体化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93年9月到1997年12月,代表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有关政策措施开始实施后的阶段,可称为后一体化时期。1990年12月到1993年9月之间的这段时期被排除在外,以充分保证两个子时期相互独立,同时也力求减少90年代初外部冲击对欧盟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这样,我们就对上一部分的检验程序加以修正,具体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对从1985年1月到1997年12月的整个样本期,根据方程(3)进行协整回归,得出DW、DF、ADF的各个值。但是,在存在结构性突变的条件下,这些检验的实际意义有所减弱。第二步,进行结构性突变条件下的协整检验,把整个样本期分为两个子样本,然后分别应用方程(5)对每一个子样本进行协整检验。

(三)模型检验结果

1.贷款利率和利差的趋势: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说明欧洲和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程度,我们将对欧洲联盟六个核心成员国以及日本、美国的贷款利率和利差进行分析。

统计数据表明,整个样本期内,欧盟各成员国的货币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存在不小的差异,最低的是德国(5.89%),最高的是意大利(11.66%);各成员国的贷款利率也并不相等,最低的是德国和荷兰,它们的平均贷款利率大约是8.2%,意大利则高达12.86%。

如果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能够导致金融资产价格均等化的理论假定成立,那么我们将发现各成员国的名义利率会减少到一体化之前利率最低的国家的利率水平。统计数据表明,与前一体化时期相比,后一体化时期的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但是,这种情形并不是欧洲特有的,因为美国和日本的利率也表现出同样的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利率的下降更可能是一种全球性的趋势,而不是由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政策的独特后果。另外,在后一体化时期,各国的利率看起来更加接近,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利率普遍下降而导致利率之间的差距变小。而且,统计数据也不能够说明利率实现了均等化,毕竟在意大利和荷兰两个国家之间,货币市场利率的差距达到4.97个百分点,银行贷款利率的差距也有4.28个百分点。

对利差的分析表明,除了比利时和意大利之外的所有国家,与前一体化时期相比,后一体化时期的绝对利差普遍减少。但是这本身不足以说明欧盟金融市场实现了一体化,因为利差下降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国名义利率的下降。而且,对相对利差的分析表明,在这一时期内利差实际上是增加而不是减少。在前一体化时期,相对利差的变化范围是从比利时的1.64的高点到英国的1.10低点;而在后一体化时期,这一变化范围是从比利时的1.87到意大利的1.15。利率的降低可以很大程度地解释这种变化。银行贷款利率可以表示为货币市场利率加上一个附加额,而相对利差又可定义为银行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因此,当货币市场利率下降时,相对利差将会增加。但是,统计数据表明,在后一体化时期,除了比利时以外的所有其他被分析的欧盟成员国的相对利差都更加紧密地朝德国的利差水平靠拢。总体而言,描述性统计量并不能有力地说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只是在较小程度上指出了不同国家利差更加接近。

2.利率和利差的单位根检验

首先,我们给出协整检验第一步的结果,也就是确定待检验的时间序列是否是一阶单整的,即时间序列是否I(1)序列。为此,我们分别对利率时间序列及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对所有的利率(包括货币市场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我们都不能够拒绝有单位根的零假设,也就是说所有的利率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进一步地,我们能够拒绝利率的一阶差分序列的零假设,也就是说,利率的一阶差分序列是I(0)序列。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的利率时间序列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即I(1)序列,我们可以对利率的时间序列进行协整检验。同样地,利差的单位根检验的结果也表明,绝大部分国家的利差时间序列都是I(1)序列,而仅有几个国家(意大利、荷兰和英国)的检验值表明利差序列是I(0)序列。这里的利差是由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而得到的相对利差。

3.银行信贷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的协整检验

(1)利率的协整分析

经过经验分析发现,除了法国、比利时,欧盟其他国家的货币市场利率普遍表现出缺少协整性。在现实情况下,对欧盟货币市场利率起基准作用的并不是欧盟的平均货币市场利率,而是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因此,我们对欧盟各国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得到的结果见表1。说明:(1)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序列相对于德国货币市场利率序列进行回归。(2)DW给出了的德宾一沃森统计量的检验值,100个观测值的相应的临界值是:0.511(1%),0.386(5%),0.322(10%)。当DW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表明存在协整性。(3)DF给出了简单DF回归的φ的统计量,其相应的100个观测值的临界值是:4.07(1%),3.37(5%),3.03(10%)。根据绝对值比较,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表明存在协整性。(4)*数据代表存在协整性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出德国货币市场利率和比利时、荷兰、英国三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在两个子时期都是协整的,在前一体化时期协整性表现得更加强烈。法国和意大利有更低的检验统计量,表明它们的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非协整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后一体化时期的检验统计量的值都比前一体化时期更低,也就是说协整性在后一体化时期显得更加微弱,这一结果符合凯普勒(Caporale,etal.,1996)的观点,即趋同进程中,能够检验到的协整性会减少,换言之,缺少协整性可以被解释为趋同进程的结果。总体而言,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之间表现出较明显的协整性和趋同现象。

货币市场利率通过固定汇率联系在一起,从而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协整性一定程度上可以转换成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协整性,但是这种转换关系并不是很明确。从表1中可以看出,就比利时而言,在前一体化时期其货币市场利率是协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也是协整的;但是对荷兰而言,货币市场利率的协整性并没有导致银行贷款利率的协整性。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即货币市场利率的趋同是银行贷款利率之间出现协整性的必要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

(2)利差的协整分析

这一部分我们进行利差的协整分析。利差的协整性反映了能够将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确立一种长期均衡关系的套利力量。这种力量可能来自于货币市场一体化,银行零售定价行为的趋同,以及信贷市场的套利过程,我们不追究这种套利过程背后的驱动力量,因为协整分析考虑的仅仅是长期均衡化的进程是否存在。

说明:(1)欧盟各国的利差相对于欧盟平均利差进行回归,对每一国的检验,欧盟平均利差中都已排除了该国的利差;美国和日本的利差相对于欧盟平均利差(包括所有的欧盟6国)进行回归。(2)DW给出了德宾—沃森统计量的检验值,100个观测值相应的临界值是:0.511(1%),0.386(5%),0.322(10%)。当DW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零假设,意味着存在协整性。(3)ADF(k)给出了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括号中的k给出了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滞后项数,因此k=0代表简单的迪基—富勒回归。100个观测值的迪基—富勒回归的相应临界值为:4.07(1%),3.37(5%),3.03(10%),100个观测值的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相应临界值为:3.77(1%),3.17(5%),2.84(10%)。(4)表中*数据代表不存在协整性的结果。

表2给出了整个样本期的利差协整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欧盟各国的利差序列较为普遍地表现出明显的协整性。但是,将样本分为前一体化时期和后一体化时期之后,检验结果会表现出许多结构性变化。一般地,在第一个子时期,检验结果总体上表明存在协整性,惟一的例外是法国,只是部分地表现出协整性。在后一体化时期,我们发现协整性减弱。根据ADF统计量,在后一体化时期中能够确定存在协整性的只有英国。

4.地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和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

信贷文化论文第4篇

(一)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

所谓次级房屋贷款,是指为资金不足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购房人提供的一种住房贷款产品,其特点为短期内低利率,长期内高利率。当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住房抵押贷款是一项收益高且足够安全的信贷资产。例如美国曾经盛行的2-28房屋抵押贷款模式,在整个30年的零首付的贷款业务中,前2年执行固定利率,后26年执行浮动利率。这些次级贷款的发放过程中对借款人的收入、资产都不进行审查,是一种没有任何依据的信用贷款。银行再转手将这部分信贷资产出售给SPV公司,通过其设立的支持证券在市场上的流通,促进了次级房屋贷款的崛起。在上述模式中,如果市场放生剧烈波动,房价跌至借款人未还款金额大于其重置房产所需要资金时,借款人必然放弃继续还贷,次级贷款会在此时点集中暴露不良,2004年到2006年的两年间,美联储连续十七次调高存款准备金率,美国房地产市场价格、成交率连创新低。房价不断下跌而利息反而不断上升,借款人的房屋资产急剧缩水,借款者无法通过卖房或抵押来偿还贷款,市场的违约率不断上升。此时由于资产的缩水,即使贷款人出售房产,也无法挽回损失,故信贷证券化产品也难以幸免,金融危机就此爆发。

(二)我国与美国的比较

导致次贷危机的原因包括宽松的贷款资格审核、美国人长期所形成的负债消费观念,当金融监管和各环节的利益冲突问题等。本文我们将主要从贷款资格审核、购房人群及消费观等方面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况。

1.贷款资格审核方面

在美国,借款人只需要说明其收入情况不需要提供任何有关其偿款能力的证明。相比较之下,我国每笔房屋贷款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首先,我国购房贷款最低首付为三成,借款人无法在不具备任何自有资金的情况下,用银行贷款支付全部购房款,基于此只要房价跌幅不超过30%,借款人仍不会恶意违约。若借款人违约,银行对房产进行拍卖,其贷款本金是完全可以收回的。我国银行的房屋贷款承受价格风险的能力是比较强的。其次,我国房屋贷款细则对借款人的年龄做出了限制,即本人年龄加上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男:65,女:60),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其月均收入的一半。最后,我国规定借款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这些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借款人在一定时期的还款能力,银行对材料的严格审核避免了虚假骗贷,从而保证了银行贷款的质量。

2.购房人群分析

(1)刚需者成为市场绝对主力,投资性需求大幅下降

调查显示,在2013年七大城市畅销楼盘中,自住性购房占76.45%,投资性购房只占到8.2%。在自住性购房人群中,刚性需求者占到了绝对主力,而小部分改善性需求者一般会对市场环境较为敏感,而投资性需求对市场环境最为敏感。自住性购房人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房产,故而当这部分购房人占主导时,银行房贷资产的质量会相对较高。

(2)购房者中年轻人成为主力军,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调查显示,城市畅销楼盘中,超过60%的客户为有良好教育背景的城市八零后,其年龄区间在26岁到35岁之间,此客户群体支付能力强,对未来现金流有较好预期。这也保证了我国银行较好的住房贷款质量。

(3)购房人群职业:以白领为主,主要为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从职业分布的角度看,购房者群体主要由企业一般员工和公司中层管理者,即一般意义上的“白领精英”组成,其所占比例为73%。白领阶层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他们受教育水平较高,购房也比较理智。稳定的工作使他们的贷款质量较高。

3.消费习惯及对房屋的态度方面

美国是一个消费信贷市场极其发达的国家,所有民众都是积极的消费群体,且愿意通过银行信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而中国却是一个高储蓄率的国家,且消费习惯相对保守。另一方面,两个国家的民众对房屋的态度有着天壤之别,美国人崇尚自由,一生中买、卖几次甚至是十几次房子是很平常的事,而中国人往往内心根植着一种“居者有其屋”的思想,房屋对中国人的意义远大于美国人,故房屋贷款的质量则会比较高。综合以上原因,中国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比较强,中国房贷要比美国房贷安全很多。

二、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可以充当证券化项目标的的基础资产已经越来越丰富,总体上,我国的信贷资产还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者一些问题。美国的这次信贷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一)从法律上应进一步规范我国商业银行的放贷程序

购买上述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其收益完全取决于背景信贷资产的本息偿付情况。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尽可能减小由于借款人的行为而产生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资质进行的审核中,应更为关注购房者收益来源、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严格以书面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工作。

(二)优质的资产质量是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和保证

通过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我们可以看到,基础信贷资产的劣质是造成证券化后资产高度敏感,而最终导致次贷危机爆发的根源。我国应尽量避免以劣质信贷资产为基础进行大规模的证券化行为。过于劣质的信贷资产对经济的敏感性更强,面临市场巨幅波动可能给我国经济环境带来无法想象的父母影响,我国还是应该选用优质的信贷资产来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三)改善信用评级机制,增强信用评定的可信度

有学者认为,美国的次贷危机爆发,与评级机构不公正的评级有直接关系,由于金融市场体系不对称的问题,投资者购买证券时严重依赖评级报告。这就要求评级机构必须遵守公正、透明的评级原则,这也正是资产证券化业务顺利进行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国信用评级产业还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其专业能力、服务水平还远不能满足爆棚式发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需求。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诸多人为因素会对资产质量的评价结果造成影响,甚至引发巨大的信用风险,所以就我国来说,首要任务就是建立起我国尽可能完善的信用评级市场,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总结

信贷文化论文第5篇

关键词:税收 商业银行 信贷投放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间接融资一直在我国金融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银行信贷是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方式;从我国现阶段银行发展来看,银行业无论是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以及发展水平方面都处于主导地位,特别是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存贷利差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规模也对银行营业收入水平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银行信贷水平不仅影响银行自身发展,而且对整个宏观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基于此,本文力图梳理税收与银行信贷有关文献,为银行指定相关信贷政策提供依据。

二、国外文献回顾

通过梳理相关国外文献,我们发现国外学者常常把银行信贷看成货币政策工具,较少论及税收对信贷的影响。同时金融危机之前的研究主要从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银行发展的视角出发,研究税收政策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而金融危机之后,学者们提出各种对金融机构的征税的议题,不仅仅针对银行信贷行为,而且涵盖所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目的在于惩罚那些诱发金融危机、或者从危机中不当得利的金融机构,支付应对危机的财政成本等。Shackelfordetal.(2010)一文综述了对金融机构征收特别税以及探讨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是出于何种经济背景,能产生何种政策效果。Hemmelgarnetal.(2010)更进一步探讨了对金融机构征税所导致的税收负担转嫁问题,作者认为市场竞争以及银行市场力量强弱决定了税收负担归宿,研究的样本包含1400多家欧洲商业银行1992年至2008年的数据,实证结论表明,即使是在高度垄断的,极度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商业银行都不可能将税收负担完全转移给客户承担。

三、国内文献回顾

而国内直接从微观视角探讨税收对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的文献较少,学者们通常认为流转税确实扭曲银行信贷行为,不具有税收中性的作用,而所得税却无信贷扭曲效应。李文宏(2004)构建在资产约束条件下银行利润最大化的信贷供给模型,分别在无税与有税条件下探讨了最优信贷规模问题。作者发现营业税降低银行最优信贷水平,扭曲了银行信贷行为,而企业所得税具有税收中性的性质,但作者仅仅采用规范分析方法,并没有通过实证验证上述结论。辛浩等(2007)以14家商业银行为样本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商业银行税收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发现营业税与银行信贷资产比显著负相关,表明营业税确实扭曲了银行信贷,而所得税却无扭曲效应。该结论验证了上述研究结论。赵以邗等(2009)采用DEA方法考察营业税对银行效率影响,作者发现营业税确实会降低银行贷款数量,存贷利差扩大,同时对银行总体而言,营业税税率的下调对银行业效率水平的提升影响效果并不大,但股份制商业银行效率的改善程度要大于国有银行。闫肃(2012)以上市公司为样本,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了金融业税收的信贷扩张效应,作者发现,金融业间接税对银行信贷扩张有着显著的抑制作用,间接税增加1%而银行信贷下降0.7%,直接税对银行信贷的影响十分有限。然而,也有少部分学者得出相反的结论,认为所得税也会扭曲银行信贷行为。薛薇(2011)基于产业组织理论,通过构建信贷资本成本模型来说明这一点,在考虑银行融资成本以及银行贷款损失的税务处理的条件下,所得税提高了银行税后信贷资本成本,进而降低税收信贷收益率,最终银行最优信贷水平下降。卢立军(2012)采用事件研究方法分析了对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村小额信贷投放的激励效应,作者发现该税收优惠政策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加强。此外,与银行信贷相联系的另一个论题是银行存差问题。学者们更多的从银行债务和风险管理角度以及信贷市场信用角度分析银行存差扩大的原因。伍志文等(2004)的实证分析表明存贷差可以作为国有银行损失金以及信贷风险补偿金,因而存贷差扩大的部分原因在于我国金融深化的程度不够。杨万东(2006)考察了存贷差产生的原因以及存贷差扩大的影响,但是其中没有提到商业银行税收因素对银行存贷差的影响。郑慧(2010)构建误差修正模型,实证分析影响存贷差扩大的原因,作者发现固定资产投资、外汇占款存贷利率的变化以及城乡居民储蓄都是影响存贷差扩大的原因。由于商业银行税收对信贷的扭曲效应,降低银行最优信贷水平,银行存在“惜贷”行为,但是目前还没有学者从税收角度给出我国存贷差扩大的原因。

四、文献述评

从上述学者对商业银行税收信贷微观效应的研究来看,大多数研究的结论认同流转税会扭曲商业银行信贷行为,造成商业银行最优贷款量下降,而所得税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不大,基本上属于“中性税收”。少数研究表明所得税同流转税一样,降低银行税后信贷收益,扭曲最优信贷行为。因此,通过对文献的梳理,上述学者对商业银行税收信贷扭曲效应的探索为我们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基础,但也存在以下不足。所构建的模型并没有考虑所得税对信贷损失的影响。大多数学者们仅仅从信贷供给角度出发,构建银行利润最大化模型,没有考虑所得税对银行贷款损失弥补的影响,因而也就得出所得税具有“税收中性”的结论。而本部分构建的数理模型充分考虑到银行贷款损失税务处理不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信贷行为。通过检索有关银行存差的相关文献,我们发现从税收角度给出银行存差扩大的解释及实证研究的文献几乎没有,学者们更多的从银行自身债务和风险管理角度介绍目前银行不断扩大的存差现象。

参考文献:

[3]李文宏.中国银行业税收效应与制度分析[D].厦门大学,2004.

信贷文化论文第6篇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村信贷投入;VAR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4-0069-01

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国外相关研究综述。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农业信贷补贴论(Subsidized Credit Paradigm)。该理论的前提是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的是慢性资金不足问题。20世纪80年代代替前者的农村金融市场论(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论完全依赖市场机制,特别强调利率的市场化。斯蒂格利茨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

(2)国内相关研究综述。国内的学者也很关注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例如闫永夫(2004)认为当前农村金融体制主要存在信贷供给缺失、缺乏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提出应因地制宜地改革和规范农村金融体制。有的学者是停留在农村金融的某一个方面的研究。例如曾康霖(2001)、王自力(2002)均提出了以农村信用社的模式选择替代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何广文(2005)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将系统论的理念引入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之中。许崇正(2005)、温涛、冉光和(2005)从影响农民收入的几个关键因素入手,利用统计检验的方法得出中国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

2 构造VAR模型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是根据一个传导途径,即农民收入增加储蓄增加财产和自有资金规模扩大农民对生产投资和生活现金支付能力提高农民发生信贷的可能性减少。根据这一传导途径,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该对农村人均信贷额产生负影响。为了研究我国的实际情况,下面构造模型对我国1980―2007年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的增加会带来产出的增加,从而引起人均产出和人均收入的增加,即Y=(L);同时由于农户人均纯收入对农村人均信贷额也有影响,即L=(Y)。由于Y和L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为此,构建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的VAR(向量自回归)模型。

Yt=A1Yt-1+…+ApYt-p+B1Lt+…+BrLt-r+Ut

Lt=C1Lt-1+…+CpLt-p+D1Lt+…+DrLt-r+Ut

其中,Yt和Lt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的N维内生变量(或外生变量),Ap、Br、Cp、Dr是待估计的参数矩阵,内生变量(或外生变量)的滞后期为p(或r),Ut是随机扰动项。

3 农民收入对农村信贷投入的实证分析

构造好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的自变量回归模型以后,我们要开始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本文采用的农民纯收入既包含生产性纯收入,也包含非生产性纯收入,农村信贷投入既包括农业贷款也包括对乡镇企业的贷款。

(1)单位根检验。首先为了避免数列的剧烈波动,我们用农村人均信贷额的对数LogY和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对数LogX作为调整后的变量,利用ADF检验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均是平稳序列。

(2)协整检验。为了分析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我们先做两变量之间的回归,然后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回归模型如下:

LogYt=-2.374738+1.316827LogXt+et

接着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残差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序列,说明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之间具有长期均衡关系。

(3)误差修正模型。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信贷额之间具有长期均衡关系,但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出现失衡,为了增强模型的精度,我们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把农村信贷投入的短期行为与长期变化联系起来,最终得到误差修正模型的估计结果:

dlogY――――=0.118887+0.234419dlogX+0.430072Ut-1

t=(1.659362)(0.439858)(2.549702)

R2=0.265930DW=2.154135

上述估计结果表明,农村人均信贷额的变化不仅取决于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变化,而且还取决于上一期农村人均信贷额对均衡水平的偏离,误差项Ut-1估计的系数0.430072体现了对偏离的修正。

(4)格兰杰因果检验。选择最大滞后期为2期,对序列LogY和序列LogX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测试结果表

Log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ogX[]26[]2.71604[]0.08932

LogX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ogY[]0.70192[]0.50689

由上表知,农村人均信贷额变化是引起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变化的原因,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变化对农村人均信贷额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因此构造VAR模型描述二者在时间序列上的长期关系是合理的。

4 促进形成良性循环信贷机制的建议

(1)采取先“信贷”后“收入”策略。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我们发现,中国目前农村信贷是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原因,我们应该针对国情,先对广大的农村进行信贷投放,同时不断地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使得农民的收入能够有效地传导到农村信贷上,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农村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农村资金大量地外流,为了控制农村资金的外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强制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将吸收的来自本县的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发放当地贷款。

(3)进一步开放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治病须治根。从长远来看,解决农村信贷和收入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健康、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让市场去引导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们主要从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善。一是完善分类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二是真正实现农村资金利率市场化。三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培育农村微观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国家应赋予农村信用社在一定时期内对农村微观金融市场的独占权,避免过度竞争。

(4)健全农村信贷激励机制和担保机制。从激励机制考虑,国家可对农业贷款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在税收、土地出让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或者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农村配置。从担保机制考虑,国家可以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和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并且继续完善农业保险。

(5)调整农村信贷投放领域。要想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农村信贷,信贷投放领域的选取是关键。我们一是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带动力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二是要面对农业和农村开发新的贷款品种,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园区开发、农田水利开发以及绿色生态资源开发,从而有效地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6)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农民金融意识的缺乏已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中的强大阻力。国家应该在农村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并要把偏僻地区的义务教育做到位,整体上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同时,政府应该组织有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到基层组织一些“送金融知识下乡”等宣传活动,解答农民工朋友有关金融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信贷文化论文第7篇

关键词:非价格信贷配给;农村金融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学者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也越来越关注。近年来,我国政府也逐步意识到落后的农村金融市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增加的“瓶颈” ,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到放宽市场准人限制从针对农村信用社的存量改革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量改革,从农业银行开展面向“三农”的体制机制改革到邮政储蓄银行成立, 中央政府一直遵循着增加供给的改革思路,试图通过建立适度竞争、多层次的市场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来缓解农村地区的融资困境。然而,尽管如此,农村地区的人们的融资困境依然存在,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农民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信贷配给。

本文主要采取数据,对影响非价格信贷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非价格信贷的主要因素,并且针对这些因素提出如何改善目前的非价格信贷机制,进一步地完善我国的农村信贷市场,完善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需求和并且满足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消费能力。

二、文献综述

利率改革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已经基本放开。但是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后,利率似乎并没有充分的得到金融机构灵活地采用,并且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非价格的信贷配给程度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农村信贷市场对于农户乃至整个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都非常重要,完善高效的农村信贷市场不仅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还能够减少农村中的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但是,由近二十年来的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等的成果显示,发展中国家的农村信贷场的效率非常地低,信贷配给的程度普遍严重。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最近几年我国在农村的信贷领域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很明显地,只有灵活的、能满足各种不同目的的信贷措施才能够较好地服务于农村信贷市场,而固定的、同一不变的信贷服务措施肯定难以满足我国农村市场的需要。因此,农村信贷市场的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等的建立健全必须从农民和一些乡镇企业这二者的融资行为和其融资需求出发。

三、影响非价格信贷配给因素的计量分析

1.数据来源

由于对信贷配给实证分析对于数据搜集的要求很高,数据搜集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信贷配给程度的精确度的计量, 因而在信贷配给理论不断拓展的同时,很多学者也在探索准确的信贷配给实证衡量方法。作者所做的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蚌埠市下县以及其所属村镇进行随机抽样,并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入户调查。发放问卷数量为600份,由于周边共有三个县,所以每县发放200份进行随机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589份。

2.变量选择

影响我国农村信贷配给的因素众多,包括户主受教育年限、户主年龄、家庭劳动人数比率、户主是否有技能、是否为规模农户和个体工商户、2014年生产性固定资产净值、2014年家庭纯收入、2014年家庭是否发生重大事故、平均每年与银行信贷员接触的次数、是否有过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经历等等。本文立足于普通农户都有的状况,选出几个有代表性的因素进行分析。本文选择户主年龄(X1)、户主受教育年限(X2)、家庭劳动人数比率(X3)、户主是否有技能(D1)以及家庭年纯收入(X4)这五个因素作为本文的变量。

3.模型建立

在只有解释变量X4时,方程拟合效果最好,并且所有检验都通过,所以在这个模型中,对于被解释变量Y(是否提供信贷供给)影响最大的就是解释变量X4(年家庭纯收入)。所以易知,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来说,是否对一些农户提供信贷供给影响最大的就是年家庭纯收入。

针对以上的计量分析,本文主要得到三个结论:

第一,家庭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对于所调查区域的农村非价格信贷配给并没有显著影响。由于考虑到现在农奴才能机械的发展,以及耕种劳作任务的日益减轻,户主年龄对于农村金融机构选择信贷对象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家庭劳动人数比率以及户主是否有技能对所调查区域的农村非价格信贷配给主要产生负向影响。这两个因素直接影响着该农村家庭的年度总收入,因而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家庭劳动人数越多,以及户主的技能越强大,那么所对应的就是该农村家庭的年度总收入越高,因而其还款能力越强,其受到信贷配给的程度越低甚至不受到信贷配给。

第三,家庭年纯收入对所调查区域的农村非价格信贷配给产生较强烈的负向影响。这个因素直接反应了借款者的现金流情况;家庭年纯收入越高,说明借款者的净现金流越高,进而说明借款者的还款能力越强,从而说明借款者受到的信贷配给程度越低,甚至于不会受到信贷配给。

四、结果分析

本文的研究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对于改善微观经济主体的融资条件的成果是十分有限的,农户信贷配给程度仍较高。由于本身的研究的数据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的道德模型可能不是很符合预期。在这个研究层面上,对于数据的要求是十分高的,但是由于点差的数据可能会存在一些系统上的错误,并且可能本文截取的数据较少,所以会导致本文的结果有些偏差,但是基于以上的模型和结论,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启示。本文认为,影响农村金融市场非价格信贷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户自身的资产状况,在农户的年收入较高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还是很愿意把钱贷给农户的。但是在实践中,在解决农户的自身的资产状况又是十分困难的,所以,本文认为在解决农村信贷供给程度较大的问题上,应该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根据农村的特点设计合理的微观信贷合约,以缓解信贷合约中非价格条款对信贷需求的抑制,发挥利率在市场中的作用,最终通过金融制度和产品的创新来改变弄从金融机构长期存在较高程度的信贷配给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张龙耀,江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中非价格信贷配给的理论和实证分析[M].金融研究,2001,07.

信贷文化论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小额信贷,SWOT―PEST,战略

 

一:引言

小额信贷问题一直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赵芝玲,邹帆(2003)通过对农户小额信贷的绩效的分析,指出中国小额信贷能实现农户增收与信用社盈利增加的双赢结果。李莉莉(2005) 通过对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的绩效评价金融论文,指出对于农户收入有正的显著影响论文开题报告范例。张立军,,湛泳(2006)通过分析小额信贷与当地农户贫困之间的关系,认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农户家庭经营收入产生了正面的影响。朱乾宇,董学军(2007)选取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研究对象,构建当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扶贫绩效的研究,认为小额信贷对农户的增收有积极作用金融论文,且非农业贷款投向相对农业贷款投向而言具有更好的绩效。总体而言,国内对小额信贷的研究大多数还停留在小额信贷的绩效分析方面,采用SWOT―PEST分析整个小额信贷产业的战略选择的文献相对较少。在加快发展农村的同时,不能光靠增加小额信贷的投入,还应注重农村小额信贷的战略发展,为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因此金融论文,有必要对农村小额信贷的现状作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厘清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优势与劣势,为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有益的借鉴。基于以上思考,本研究运用SWOT―PEST模型对农村小额信贷进行评价和分析,为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二:研究的方法

SWOT―PEST矩阵方法是一种战略分析方法,利用它可以把影响小额信贷发展的政治(P)、经济(E)、社会(S)、技术(T)等因素放到统一的框架内进行系统的SWOT分析金融论文,辨别出影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有利于了解小额信贷发展的环境条件,为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战略性的决策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表1 我国小额信贷产业的SWOT―PEST分析

 

Pest/

Swot

政策法律环境(politics)

经济环境(economics)

社会文化环境(society)

技术环境(technology)

内在因素

优势S

政府为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采用贴息的政策

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非农生产,还贷周期短、投资回报率较高。

征信系统

无需抵押物与担保品

劣势W

未还款者法律追究问题、正规银行贷款贷款者的道德风险

农业的天生脆弱性使得小额信贷风险加大

农民的盲目投资

融资难、限制了规模、没规模效应、服务滞后

外在条件

机遇O

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视及对农村的发展建设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小额信贷违约率降低。

先让一部分区域先推广,利用“示范效应”逐步推广的理念得到认同。

 

  正规金融机构开办小额贷款业务金融论文,使得资金时间与安全性监管体系成熟。

挑战T

目前还没任何法律界定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

农业受到自然灾害与市场变动影响较大,贷款农户日益产生贷款危机,形成不良贷款